序言一 一个吃货和他的人生旅程

序言一 一个吃货和他的人生旅程

朱映晓

我和菜馍君“认识”了很多年,却并不“熟悉”——我断断续续地读他的文字,感受着他越来越开阔的思想和越来越洒脱的笔调,却不很清楚现实的世界里,他具体是如何生活着。大概知道他辗转过数个城市,更换过不同的工作单位,当然也应该有过比较丰富曲折的感情经历,却没有一个清晰的印象在指着他的人生轨迹——在读到这本书稿之前。但现在我大概是看出点线索来了。那就是:吃。

吃,是出发。打开这部书稿,第一章(故乡吃不尽)——扑面而来的,便是菜馍君对鲁西南的童年与故乡的回忆。野天野地里的各种偷吃:偷西瓜,偷水果,偷地瓜,偷南瓜,偷花生,偷毛豆,偷玉米。熊孩子们还想打猎,专找野兔和黄鼠狼。猎物肥,胆儿更肥,“专在小伙伴眼皮底下乱晃悠,一副‘来啊,打我啊’的欠揍模样”,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在菜馍君写来,那举手可得的香椿、槐花、榆钱……这些现今人们都稀罕得不得了的“精品菜”固然是令人神往,然平常如豆腐、羊肉、茄子、萝卜、梨、杏、柿子、核桃、红枣……也是相当地有滋有味。更有那过年时蒸的“十几二十屉”的馒头,“四屉菜馍馍,三屉豆囤子,两屉花糕”——读来仿佛感觉到了那腾腾的蒸汽与麦香,那种丰足的喜悦(是的,童年时我们的精神是很容易知足的,许是因为那时代物质相对匮乏)。故乡的吃食是一个人一生都不会忘记的。更何况它们在迅速经历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变迁之后,正渐远去甚至消失?

吃,是旅途。这部书稿的第二章(美味在路上)和第三章(101场饭局)所展现的,有作者游走各处,尽尝美味的经历,更有呼朋唤友,推杯换盏,青春做伴的快意与豪情。作者与我们分享美食:西安、重庆、贵阳、成都、济南、厦门、广州、南京……的美食,尤其对现正混迹的北京的美食(无论是烤鸭、豆汁、卤煮火烧、爆肚等传统名吃,还是各国料理、小资小清新食饮),都有极为细致生动的描述;也分享着他的人生:正是从这些文字中我知道了他上大学的城市,他的涉世初练之地,知道他“换过的工作单位,有八九十来个”,知道他既曾“心血来潮,一个人跑到大西南,四处游荡”,亦曾组织过多达十几人的“饭友团”,行乐尽欢。是的,从中我看到了一段缤纷多彩、五味杂陈的青春人生——生命旅途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吃,是品味。这部书稿的第四章(孤独美食家)和第五章(吃货的哲学),是“吃”之文化谈,也是“吃”的思想录。各种关于吃的人物、八卦(好听的说法是“掌故”),作者信手拈来,如数家珍,如鲁迅大先生和苏东坡的八卦,颇见“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之境——显然这二位是作者偏爱的人物,“因为爱,所以八卦”,对此我是不能认同更多。

我喜欢这部书。而我最喜欢的部分,当然是第一章,童年与故乡的部分。我喜欢这样充满文学意境的描写——北方的河与少年,“小英雄雨来”似的,虽然我是个南方长大的人可还是觉得无比亲切:

……河水涨起来,河面异常开阔,那时候水清,清得几乎可以看到河底,水草在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碧绿清透,随着河水轻轻摇摆。

两岸的芦苇荡,绿油油地往上冒,直到没了人头,风一吹,簌簌声没完没了,里面不时传来或尖厉或悠长的鸟鸣。

光屁股的小孩子,排着队挨个儿站在桥上往水里跳,一个个猛子扎下去,“扑通扑通”,跟下饺子似的,溅起一簇簇大水花,人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几分钟后,才见从远处露出头,大口喘着粗气,有人手里还举着一条鱼。

一个人的人生是从吃开始的。正常情况下,他也将在吃过最后一餐之后离世。不管对饮食趣味深或浅、胃口大或小,每个人都不能摆脱他是吃货的身份。对吃的追求不息,则生命不止。正如一位朋友所说,“人都会回到想吃的地方”。愿每一个人都终能落脚于想吃的地方。愿这本书带给你会心的笑,和深深共鸣。

2017年6月10日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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