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之行

抒情散文

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

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

从青海到黄海

风 也听见

沙 也听见

石城之行

一九五七年的雪佛兰小汽车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高速在爱荷华的大平原上疾驶。北纬四十二度的深秋,正午的太阳以四十余度的斜角在南方的蓝空滚着铜环,而金黄色的光波溢进玻璃窗来,抚我新剃过的脸。我深深地饮着飘过草香的空气,让北美成熟的秋注满我多东方回忆的肺叶。是的,这是深秋,亦即北佬们所谓的“小阳春”(Indian Summer),下半年中最值得留恋的好天气。不久寒流将从北极掠过加拿大的平原南侵,那便是戴皮帽,穿皮衣,着长统靴子在雪中挣扎的日子了。而此刻,太阳正凝望平原上做着金色梦的玉蜀黍们;奇迹似的,成群的燕子在晴空中呢喃地飞逐,老鹰自地平线升起,在远空打着圈子,觊觎人家白色栅栏里的雏鸡,或者是安格尔教授告诉我的,草丛里的野鼠。正是万圣节之次日,家家廊上都装饰着画成人面的空南瓜皮。排着禾墩的空田尽处,伸展着一片片缓缓起伏的黄艳艳的阳光,我真想请安格尔教授把车停在路边,让我去那上面狂奔,乱嚷,打几个滚,最后便仰卧在上面晒太阳,睡一个童话式的午睡。真的,十年了,我一直想在草原的大摇篮上睡觉。我一直羡慕塞拉的名画《星期日午后的大碗岛》中懒洋洋地斜靠在草地上幻想的法国绅士,羡慕以抒情诗的节奏跳跳蹦蹦于其上的那个红衣小女孩。我更羡慕鲍罗丁在音乐中展露的那种广阔,那种柔和而奢侈的安全感。然而东方人毕竟是东方人,我自然没有把这思想告诉安格尔教授。

东方人确实是东方人。喏,就以坐在我左边的安格尔先生来说,他今年已经五十开外,出版过一本小说和六本诗集,做过哈佛大学的教授,且是两个女儿的爸爸了;而他,戴着灰格白底的鸭舌小帽,穿套头的毛线衣、磨得发白的蓝色工作裤和(在中国只有中学生才穿的)球鞋。比起他来,我是“绅士”得多了,眼镜,领带,皮大衣,笔挺的西装裤加上光亮的黑皮鞋,使我觉得自己不像是他的学生。从反光镜中,我不时瞥见后座的安格尔太太、莎拉和小花狗克丽丝。看上去,安格尔太太也有五十多岁了。莎拉是安格尔的小女儿,十五岁左右,面貌酷似爸爸——淡金色的发自在地垂落在颈后,细直的鼻子微微翘起,止于鼻尖,形成她顽皮的焦点,而脸上,美国小女孩常有的雀斑是免不了的。后排一律是女性,小花狗克丽丝也不例外。她大概很少看见东方人,几度跳到前座来和我挤在一起,斜昂着头打量我,且以冰冷的鼻尖触我的颈背。

昨夜安格尔教授打电话给我,约我今天中午去“郊外”一游。当时我也不知道他所谓的“郊外”是指何处,自然答应了下来。而现在,我们在平而直的公路上疾驶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还没有停车的意思。自然,老师邀你出游,那是不好拒绝的。我在“受宠”之余,心里仍不免怀着鬼胎,正觉“惊”多于“宠”。他们所谓请客,往往只是吃不饱的“点心”。正如我上次在他们家中经验过的一样——两片面包,一块牛油,一盘番茄汤,几块饼干。那晚回到宿舍“四方城”中,已是十一点半,要去吃自助餐已经太迟,结果只饮了一杯冰牛奶,饿了一夜。

“保罗,”安格尔太太终于开口了,“我们去安娜摩莎(Anamosa)吃午饭吧。我好久没去看玛丽了。”

“哦,我们还是直接去石城好些。”

“石城”(Stone City)?这地名好熟!我一定在哪儿听过,或是看过这名字。只是现在它已漏出我的记忆之网。

“哦,保罗,又不远,顺便弯一弯不行吗?”安格尔太太坚持着。

“O please,Daddy!”莎拉在想念她的好朋友琳达。

安格尔教授OK了一声,把车转向右方的碎石子路。他的爱女儿是有名的。他曾经为两个女儿写了一百首十四行诗,出版了一个单行本《美国的孩子》(American Child)。莎拉爱马,他以一百五十元买了一匹小白马。莎拉要骑马参加爱荷华大学“校友回校大游行”,父亲巴巴地去二十英里外的俄林(Olin)借来一辆拖车,把小白马载在拖车上,运去游行的广场,因为公路上是不准骑马的。可是父母老后,女儿是一定分居的。老人院的门前,经常可以看见坐在靠椅上无聊地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景象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我曾看见一位七十五岁(一说已八十)步态蹒跚的老工匠独住在一座颇大的空屋中,因而才了解弗罗斯特(Robert Frost)《老人的冬夜》一诗的凄凉意境。

不过那次的游行是很有趣味的。平时人口仅及二万八千的爱荷华城,当晚竟挤满了五万以上的观众——有的自西达拉匹兹(Cedar Rapids)赶来,有的甚至来自三百英里外的芝加哥。数英里长的游行行列,包括竞选广告车,赛美花车,老人队,双人脚踏车队,单轮脚踏车队,密西西比河上的古画舫,开辟西部时用的老火车,以及四马拉的旧马车,最精彩的是老爷车队,爱荷华州一九二〇年以前的小汽车全部都出动了。一时街上火车尖叫,汽船鸣笛,古车蹒跚而行,给人一种时间的错觉。百人左右的大乐队间隔数十丈便出现一组,领先的女孩子,在华氏四十几度的寒夜穿着短裤,精神抖擞地舞着指挥杖,踏着步子。最动人的一队是“苏格兰高地乐队”(The Scottish Highlanders),不但阵容壮大,色彩华丽,音乐也最悠扬。一时你只见花裙和流苏飘动,鼓号和风笛齐鸣,那嘹亮的笛声在空中回荡又回荡,使你怅然想起司各特的传奇和彭斯的民歌。

汽车在一个小镇的巷口停了下来,我从古代的光荣梦中醒来。向一只小花狗吠声的方向望去,一座小平房中走出来一对老年的夫妻欢迎客人。等到大家在客厅坐定后,安格尔教授遂将我介绍给鲍尔先生及太太。鲍尔先生头发已经花白,望上去有五十七八的年纪,以皱纹装饰成的微笑中有一影古远的忧郁,有别于一般面有得色、颐有余肉的典型美国人。他听安格尔教授说我来自台湾,眼中的浅蓝色立刻增加了光辉。他说二十年前曾去过中国,在广州住过三年多;接着他讲了几句迄今犹能追忆的广东话,他的目光停在虚空里,显然是陷入往事中了。在地球的反面,在异国的深秋的下午,一位碧瞳的老人竟向我娓娓而谈中国,流浪者的乡愁是很重很重了。我回想起在香港的一段日子,那时母亲尚健在……

莎拉早已去后面找小朋友琳达去了,安格尔教授夫妇也随女主人去地下室取酒。主客的寒暄告一段落,一切落入冷场。我的眼睛被吸引到墙上的一幅翻印油画:小河、小桥、近村、远径、圆圆的树,一切皆呈半寐状态,梦想在一片童话式的处女绿中;稍加思索,我认出那是美国已故名画家伍德(Grant Wood,1892—1942)的名作《石城》(Stone City)。在国内,我和咪也有这么一小张翻版,两人都说这画太美了,而且静得出奇,当是出于幻想。联想到刚才车上安格尔教授所说的“石城”,我不禁因吃惊而心跳了。这时安格尔教授已回到客厅里,发现我投向壁上的困惑的眼色,朝那幅画瞥了一眼,说:

“这风景正是我们的目的地。我们在石城有一座小小的夏季别墅,好久没有人看守,今天特别去看一看。”

我惊喜未定,鲍尔先生向我解释,伍德原是安格尔教授的好友,生在本州的西达拉匹兹,曾在爱荷华大学的艺术系授课,这幅《石城》便是伍德从安格尔教授的夏屋走廊上远眺石城镇所作。

匆匆吃过“零食”式的午餐,我们别了鲍尔家人,继续开车向石城疾驶。随着沿途树影的加长,我们渐渐接近了目的地。终于在转过第三个小山坡时,我们从异于伍德画中的角度眺见了石城。河水在斜阳下反映着淡郁郁的金色,小桥犹在,只是已经陈旧剥落,不似画中那么光彩。啊,磨坊犹在,丛树犹在,但是一切都像古铜币一般,被时间磨得黯淡多了;而圆浑的山峦顶上,只见半黄的草地和凌乱的禾墩,一如黄金时代的余灰残烬。我不禁失望了。

“啊,春天来时,一切都会变的。草的颜色比画中的还鲜!”安格尔教授解释说。

转眼我们就驶行于木桥上了,过了小河,我们渐渐盘上坡去,不久,河水的淡青色便蜿蜒在俯视中了。到了山顶,安格尔教授将车停在别墅的矮木栅门前。大家向夏屋的前门走去,忽然安格尔太太叫出声来,原来门上的锁已经给人扭坏。进了屋去,过道上、客厅里、书房里,到处狼藉着破杯、碎纸、分了尸的书、断了肢的玩具、剖了腹的沙发椅垫,凌乱不堪,有如兵后劫余。安格尔教授一耸哲学式的两肩,对我苦笑。莎拉看见她的玩具被毁,无言地捡起来捧在手里。安格尔太太绝望地诉苦着,拾起一件破家具,又丢下另一件。

“这些野孩子!这些该死的野孩子!”

“哪里来的野孩子呢?你们不能报警吗?”

“都是附近人家的孩子,中学放了暑假,就成群结党,来我们这里胡闹、作乐、跳舞、喝酒。”说着她拾起一只断了颈子的空酒杯,“报警吗?每年我们都报的,有什么用处呢?你晓得是谁闯进来的呢?”

“不可以请人看守吗?”我又问。

“噢,那太贵了,同时也没有人肯做这种事啊!每年夏天,我们只来这里住三个月,总不能雇一个人来看其他的九个月啊。”

接着安格尔太太想起了楼上的两大间卧室和一间客房,匆匆赶了上去,大家也跟在后面。凌乱的情形一如楼下:席梦思上有污秽的足印,地板上横着钓竿,滚着开口的皮球。嗟叹既毕,她也只好颓然坐了下来。安格尔教授和我立在朝西的走廊上,倚栏而眺。太阳已经在下降,暮霭升起于黄金球和我们之间。从此处俯瞰,正好看到画中的石城。自然,在艺术家的画布上,一切皆被简化、美化,且重加安排,经过想象的沉淀作用了。安格尔教授告诉我,当初伍德即在此廊上支架作画,数易其稿始成。接着他为我追述伍德的生平,说格兰特(Grant,伍德之名)年轻时不肯做工,作画之余,成天闲逛,常常把胶水贴成的纸花献给女人,不久那束花便散落了;或者教小学生把灯罩做成羊皮纸手稿的形状。可是爱荷华的人都喜欢他,朋友们分钱给他用,古玩店悬卖他的作品,甚至一位百万财主也从老远赶来赴他开的波希米亚式的晚会——他的卧室是一家殡仪馆的老板免费借用的。可是他鄙视这种局限于一隅的声名,曾经数次去巴黎,想要征服艺术的京都。然而巴黎是不容易征服的,你必须用巴黎没有的东西去征服巴黎;而伍德只是一个模仿者,他从印象主义一直学到抽象主义。他在塞纳路租了一间画展室,展出自己的三十七幅风景,但是批评界始终非常冷淡。在第四次游欧时,他从十五世纪的德国原始派那种精确而细腻的乡土风物画上,悟出他的艺术必须以自己的故乡,以美国的中西部为对象。赶回爱荷华后,他开始创造一种朴实、坚厚而又经过艺术简化的风格,等到《美国的哥特式》一画展出时,批评界乃一致承认他的艺术。不过,这幅《石城》应该仍属他的比较“软性”的作品,不足以代表他的最高成就,可是一种迷人的纯真仍是难以抗拒的。

“格兰特已经死了十七年了,可是对于我,他一直坐在这长廊上,做着征服巴黎的梦。”

橙红色的日轮坠向了辽阔的地平线,秋晚的凉意渐浓。草上已经见霜,薄薄的一层,但是在我,已有十年不见了。具有图案美的柏树尖上还流连着淡淡的夕照,而脚底下的山谷里,阴影已经在扩大。不知从什么地方响起一两声蟋蟀的微鸣,但除此以外,鸟声寂寂,四野悄悄。我想念的不是亚热带的岛,而是嘉陵江边的一座古城。

归途中,我们把落日抛向右手,向南疾驶。橙红色弥留在平原上,转眼即将消灭。天空蓝得很虚幻,不久便可以写上星座的神话了。我们似乎以高速梦游于一个不知名的世纪,而来自东方的我,更与一切时空的背景脱了节,如一缕游丝,完全不着边际。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于爱荷华城

南太基

从什么时候起甲板上就有风的,谁也说不清楚。先是拂面如扇,继而浸肘如水,终于鼓腋翩翩欲飞。当然谁也不愿意就这样飞走。满船海客,纷纷披上夹克或毛衫。黄昏也说它冷了。于是有更多的鸥飞过来加班,穿梭不停,像真的要把暝色织成更浓更密的什么。不再浮光耀金,落日的海葬仪式已近尾声,西南方兀自牵着几束马尾,愈曳愈长愈淡薄。收回渺渺之目,这才发现原是庞然而踞的大陆,已经夷然而偃,愈漂愈远,再也追不上来了。红帽子,黄烟囱,这艘三层乳白渡轮,正踏着万顷波纹,施施驶出浮标夹道的水巷,向汪洋。

仍有十几只鸥,追随船尾翻滚的白浪,有时急骤地俯冲,争啄水中的食物。怪可怜的芭蕾舞女,黄喙白羽,洁净而且窈窕,正张开遒劲有力的翅膀,循最轻灵最柔美的曲线,在风的背上有节奏地溜冰。风的背很阔,很冰。风的舌有咸水的腥气。乌衣巫的瓶中,夜,愈酿愈浓。北纬四十一度的洋面,仍有一层翳翳的毛玻璃的什么,在抵抗黑暗的冻结。进了公海,什么也摸不到握不着了。我们把自己交给船,船把自己交给虚无,谁也负不了责任的完整无憾的虚无。蓝黝黝的浑沦中,天的茫茫面对海的茫茫,海的茫茫面对的仍是天的茫茫,分辨不清,究竟是天欲掬海,或是海欲溺天。

前甲板风大,乘客陆续移到后甲板来。好几对人影绸缪在那边的角落里。一个年轻的妈妈,抱着幼婴,倚在我左侧的船舷。昏朦中,她的鼻梁仍俏拔地挺出,衬在一张灰白欲溶的脸上。妈妈和婴孩都有略透棕色的金发,母女相对而笑的瞳仁中,映出一些淡淡的波影。一个白发老叟陷在漏空的凉椅内,向自己的烟斗,吞吐恍惚。海客们在各自的绝缘中咀嚼自己的渺小,面对永不可解的天之谜,海之谜,夜之谜。空空荡荡,最单纯的空间和时间最难懂,也最耐读。就像此刻,从此地到好望角到挪威的长长峡湾,多少亿立方米的碧洪咸着同样的咸,从高纬度的防波堤咸到低纬度的船坞,天文数字的鲨、鲸、鲱、鳕和海豚究竟在想些什么?希腊的人鱼老了。西班牙的楼船沉了。海盗在公海上已绝迹,金币未锈,贪婪的眼珠都磨成了珍珠。同样的咸咸了多少世纪,水族们究竟在想些什么?就像此刻,我究竟在想什么?读天,读夜,读海。三本厚厚的空空的书,你读了又读,仍然什么也没有读懂但仍然爱读,即使你念过每一丛珊瑚每一座星。三小时的航程,短暂的也是永恒的过程,从一个海岸到另一个海岸。海岸与海岸间,你伸向过去和未来。把躯体遗在现在,说,陆地不存在,时间静止,空间泯灭,让我从容整理自己的灵魂。因为这只是过渡,逝者已逝,来者犹未来,你是无牵无挂的自己。一切都纯粹而且透明。空间湮灭。时间休止。而且,我实在也很倦了。长沙发陷成软软的盆地,多安全的盆地啊。我想,我实在应该横下去了。

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只知道醒来时,渡轮的汽笛犹曳着尾音,满港的回声应和着。“南太基到了。”一个中年的美国太太对我笑笑。仓促间,我提起行囊加入下船的乘客,沿着海藻和蛤蜊攀附的浮桥,踏上了南太基岛。冽冽的海风中,几盏零零落落的街灯,在榆树的浓荫和幢幢古屋之间,微弱地抵抗着四围的黑暗。敞向码头的大街,人影渐稀。我沿着红砖砌成的人行道走过去,走进十七世纪。摸索了十几分钟,我不得不对自己承认是迷路了。对街的消火栓旁,正立着一个警察。我让过一辆一九五七或一九五八年的老福特,向他走去。

用疑惑的神情打量了我好一会,他才说:“要找旅馆吗?前面的小巷子向左转,走到底,再向右转,有一家上等的客栈。”遵循他的指示,我进了那个小巷子,但数分钟后,又迷了路,冷落的街灯和树影里,迷魂阵的卵石路和红砖路,尽皆曲折而且狭窄而且一脚高后是一脚低。这条巷子貌似那条巷子冒充另一条含糊的巷子。一度我闯进了一条窄街,正四顾茫然间,鬼火似的街灯拨出一方朦胧,凑上去细细辨认,赫然“Coffin”六个字母!惶然急退出来,惊疑未定,忆起似乎在《白鲸记》的开头几章见过那条“棺材街”。幸而再转一个弯,便找到一家“殖民客栈”。也幸好,客舍女主人是一个爱笑的棕发碧眼小妇人,可亲的笑容里,找不出任何诡谲的联想。讲妥房价,我在旅客登记簿上签了自己的名字:Pai Chin。于是那双碧睛说:“派先生,让我带你去你的房间吧。”欣然,我跟她上楼并走过长长的回廊,一面暗暗好笑,那只是中文“白鲸”的罗马拼音。

一切安顿下来,已经是午夜了。好长的一天。从旭日冒红就踹上了新英格兰的公路,越过的州界多于跨过的门槛,三百英里的奔突,两小时半的航行之后,每一片肌肉都向疲乏投降了。淋浴过后,双人床加倍地宽大柔软。不久,大西洋便把南太基摇成了一只小摇篮了。

再度恢复知觉,感到好冷,淅沥的行板自下面的古砖道传来。岛上正在落雨。寒湿的雨气漾进窗来,夹着好清新好干净的植物体香。拉上毛毯,贪馋地嗅了好一阵,除了精致得有点餍鼻搔心的蔷薇清芬,辨不出其他成分来。外面,还是黑沉沉的。掏出夜光表,发现还不到四点钟。蔷薇的香气特别醒脑,心念一动,神志爽爽,再也睡不着了。就这样将自己搁浅在夜的礁上,昨天已成过去,今天尚未开始。就这样孤悬在大西洋里,被围于异国的鱼龙,听四周汹涌着重吨的蓝色之外无非是蓝色之下流转着压力更大的蓝色,我该是岛上唯一的中国人,虽然和中国阻隔了一整个大陆加上一整个大洋。绝缘中的绝缘,过渡中的过渡。雨,下得更大了。寒气透进薄薄的毛毡。决定不能再睡下去,索性起来,披上厚夹克,把窗扉合上。街上还没有一点破晓的消息。坐在临窗的桌前,捻亮壁灯,想写一封长长的航空信,但是信纸不够。便从手提袋里,捡出《白鲸记》,翻到“南太基”一章,麦尔维尔沉雄的男低音遂震荡着室内的空气。

“南太基!拿出你的地图来看一看。看它究竟占据世界的哪个角落;看它怎样立在那里,远离大陆,比砥柱灯塔更孤独。你看——只有一座土岗子,一肘湾沙;除了岸,什么背景都没有。此地的沙,你拿去充吸墨纸,二十年也用不完。爱说笑的人曾对你说,岛民得自种野草,因为岛上原无野草;说蓟草要从加拿大运来;说为了封住一只漏油桶,岛民得去海外订购木塞;说他们在岛上把木片木屑携来携去,像在罗马携带十字架真迹的残片一样;说岛民都在门前种草,为了夏天好遮阴;说一片草叶便成绿洲,一天走过三片叶子便算是草原;说岛民穿流沙鞋子,像拉布兰人的雪靴;说大西洋将他们关起来,系起来,四面八方围起来,堵起来,隔成一个纯粹的岛屿,怪不得他们坐的椅子用的桌子都会发现粘着小蛤蜊,像黏附在玳瑁的背甲上那样。这些耸听的危言莫非说明南太基不是伊利诺伊罢了。

“莫怪这些出生在岸边的南太基人要向海索取生活了!开始他们在沙滩上捉蟹;胆子大些,便涉水出去网鲭;经验既多,便坐船出海捕鳕;最后,竟遣出整队的艨艟巨舟,去探索水的世界,周而复始地环绕着泽国或远窥白令海峡,不分季节,不分海域,向《旧约》洪水也淹不死的最雄壮的宏伟兽群无尽止地挑战,最怪异的最嵯峨的兽群!

“就像这样,这些赤条条的南太基人,这些海上隐士,从他们海上的蚁丘出发,去蹂躏去征服水的世界,如众多的亚历山大;且相约分割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像海霸三邦瓜分波兰。任美国将墨西哥并入得克萨斯,吞罢加拿大再吞古巴;任英国占领印度,悬他们的火旗在太阳上;我们的水陆球仍有三分之二属南太基人。因为海是南太基人的,他们拥有海,正如帝王拥有帝国,其他的舟子只能过路罢了。南太基的商船只是延长的桥梁,南太基的武装的船只是浮动的堡垒。即使海盗与私掠船员,纵横海上如响马纵横陆上,毕竟掠劫的只是其他的船只,像他们自身一样的飘零的陆地罢了,何曾要直接向无底的海洋讨生活。南太基人,只有他们才住在海上喧嚷在海上;只有他们,如《圣经》所载,是骑舟赴海,往返耕海像耕自己的大农场。海是他们的家,海是他们的生意,诺亚的洪水亦无法使之中断,虽然它淹没中国的亿万生灵……”

这真是《山海经》了。麦尔维尔只解诺亚避洪,未闻大禹治水罢了。窃笑一声,我继续读下去:“南太基人生活在海上,像松鸡生活在平原;他们遁于波间,他们攀波浪像羚羊的猎人攀阿尔卑斯。陆上无家的海鸥,日落时收敛双翼,在波间摇撼入梦;相同地,夜来时,南太基人望不见陆地,卷起船帆卧下来休息,就在他们枕下,成群的海象和鲸冲波来去。”

不知何时雨已经歇了。下面的街上开始有人走动。不久,卵石道上曳过辘辘的车声。壁灯的黄晕,在渐明的曙色里显得微弱起来。阖上厚达八百页的《白鲸记》,捻熄了壁灯,我走向略有红意的曙色,把窗扉推开。蔷薇的嘘息浮在空中,犹有湿湿的雨味自泥中漾起。清晨嫩得簇簇新,没有一条皱纹。当街一排大榆树,垂着新沐的绿发,背光处的丛叶叠着层次不同的翠黑。饫着洗得透明的空气,忽然,我感到饿了。

从“殖民客栈”出来,一个灿亮而凉爽的早晨在外面迎我,立刻感觉头脑清醒,肺叶纯净,每一次呼吸都是一次新生。出了窄巷子,满身鲜翠的树影,榆树重叠着枫叶的影子,在刚炼出炉的金阳光中,一拍,便全部抖落了。粗卵石铺砌的大街上,晨曦亮得撩人眉睫。两边的红砖人行道,浮着荇藻纵横的树荫。菜贩子,瓜果贩子,卖花童子,在薄雾中张罗各自的摊位,烘出一派朝气。那淡淡的雾氛,要叠叠不拢,要牵牵不破,在无风的空中悬着一张光之网。

大街向港口斜斜敞开,蓝色的水平被高矮不齐的船桅所分割,白漆的船身迎着太阳加倍地晃眼。星条旗在联邦邮局的上空微微拂动。圣玛丽天主堂从殖民式的白屋间巍然升起。终于走进一家海味店,点了一碗蛤蜊浓羹,面海而坐。港内泊着百十来只精巧的游艇和渔船,密樯稠桅之间,船的白和水的蓝对比得鲜丽刺眼。港外,是鸥的跑道鲸的大街,是盛得满满蓝得恍恍惚惚的大西洋。这里是南太基,十九世纪中叶以前,这里是渔人的迦太基帝国,世界捕鲸业的京城。一八四〇年,全盛期的南太基点亮了大半个世界的蜡烛,那时,眼前的这港中,矗立七十艘三桅捕鲸船的幢幢帆影。在那以前,岛上住着四个印第安部落。然后是十七世纪的教友派移民。然后有人用三十金镑外加两顶海狸帽子就把南太基买了下来。但那些都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阖上厚厚的《白鲸记》,就统统给盖起来了。不信,你可以去问大西洋,它一定蓝成一种健忘的蓝来,把一切一切赖得一干二净。“哪,你点的蛤蜊浓羹!”浆得挺硬的女侍的白衣裙遮住了港景。

食罢蛤羹,沿着已经醒透了的大街缓缓步回市中心,向岛上唯一的租车行租到一辆敞篷汽车。那是一辆老克莱斯勒,车身高耸而轮廓鲁钝,一副方头大耳的土相,叙起年资来,至少至少是一九五六、一九五七年以前的出品,可以当我那辆小道奇的舅公而有余。只好付了五十元押金,跨上招摇的驾驶台,敧斜倾侧,且吆且喝地一路闯出城去。

过了浸信会教堂,过了曾掀起荷兰风的十七世纪老磨坊,老克莱斯勒转进一条接一条的红砖巷子。丛丛盛开的白蔷薇红玫瑰,从乳色的矮围栅里攀越出来,在蜘蛛吐丝的无风的晴朗里,从容地,把上午酿得好香。更灿更烂的花簇,从浅青的斜屋顶上泻落到篱门或夏廊,溅起多少浪沫。已经是九点多钟了,还有好多红顶白墙的漂亮楼房,赖在深邃的榆荫里不出来晒太阳。一出了橙子街,公路便豪阔地展开在沙岸,向司康赛那边伸延过去。我向油门狠狠踩下,立刻召来长长的海风,自起潮的水面。没遮拦的敞篷车在更没遮拦的荒地上迎风而起,我的鬓发,我的四肢百骸千万个汗毛孔皆乘风而起,变成一只怪狼狈的风筝。麦尔维尔所说一草成林的罕象,委实是夸张了。也许百年前确是如此,但眼前的海岸上,虽因岛小风大高树难生,在浅沼和洼地之间,仍有一蓬蓬的蓟和矮灌木。沙地起伏成缓缓的土丘。除了一座遗世独立的灯塔和几堆为世所遗的苍黑色块垒,此外,便只有一片蓝蒙蒙的虚无,名字叫大西洋,从此地一直虚无到欧洲。吞吐洋流的硕大海兽,仍在虚无的蓝域中,喷洒水柱,对着太阳和月光和诺亚以前就是那样子的星象。十九世纪似乎从未发生过,《白鲸记》只是一个雄壮的谣言,麦尔维尔的玩笑开得太大了。魁怪客,塔士提哥,依希美尔和阿哈布船长。麦老胡子啊,倒真像有那回事似的。

在纯然的蓝里浸了好久。天蓝蓝,海蓝蓝,发蓝蓝,眼蓝蓝,记忆亦蓝蓝乡愁亦蓝蓝复蓝蓝。天是一个珐琅盖子,海是一个瓷釉盒子,将我盖在里面,要将我咒成一个蓝疯子,青其面而蓝其牙,再掀开盖子时,连我的母亲也认不出是我了。我的心因荒凉而颤抖。台湾的太阳在水陆球的反面,等他来救我时,恐怕我已经蓝入膏肓,且蓝发而死,连蓝遗嘱也未及留下。细沙岸上,曝着被鸥啄空了的鳀骸,连绵数里的腐鱼腥臭。乃知死亡不必是黑色的。巴巴地从纽约赶到这荒岛上来,没有看到充塞乎天地之间的那座白鲸,没有看到鼓潮驱浪的巨鲸队,不,连一扇鲸尾都没有看到,只捡到满湾的小鳀尸骸。我迟来了一百多年。除非敲开一道蓝色的门,观海神于千寻之下,再也看不到十九世纪的捕鲸英雄了,再也看不到殉宝的海盗船,为童贞女皇开拓海疆的舰队,看不见,滑腻而性感的雌人鱼。海是最富的守财奴,永不泄露秘密的女巫。我迟来了好几千年。

我看我还是回去的好。风渐起。浪渐起。那蓝眼巫的咒语愈念愈凶了。何必调遣那么多海里的深阔,来威胁一个已够荒凉的异乡人?蓝色的宇宙围成三百六十度的隔绝,将一切都隔绝在蓝的那边,将我隔绝在蓝的这边,在一个既不古代也不现代的遗忘里。因为古代已锁在塔里,而我的祖国,已锁在我胸中,肺结核一般锁在我胸中。因为现代在高速而晕眩的纽约,食蚁兽吮人一般的纽约。因为你是不现实而且不成熟的,异乡人,只为了崇拜一支男得充血的笔,一种雄厚如斧野犷如碑的风格,甘愿在大西洋的水牢里,做海神的一夕之囚。因为像那只运斤手一样,你也嗜伐嗜斩,总想向一面无表情的石壁上砍出自己的声音来。因为像它一样,你也罹了史诗的自大狂,幻想你必须饮海止渴嚼山充饥,幻想你的呼吸是神的气候,且幻想你的幻想是现实。

敞篷车在蓝色的吆喝声中再度振翼,向南太基港。所有的浪全卷过来拦截。回程船票仍在我袋中,渡轮仍在港里。这是越狱的唯一机会了。风渐小,浪渐不可闻。进了市区,在捕鲸业博物馆前停下来,不熄引擎,任克莱斯勒喃喃诉苦如一只大号的病猫。仍想在离去前再闯一次十九世纪的单行道。一跨进梁木枒杈的大陈列室,我的心膨胀起来。二十世纪被摒于门外。这是古鲸业史诗的资料室。百年前千年前的潮涨潮落,人与海的争雄与巍巍黑兽群的肉搏,节奏铿然起自每一件遗物。泪,从我的眶中溢出。泪是咸的,泪是对海的一声回答,说,我原自咸中来我不能忘记。在吊空的帆索和锚链下走过去,在四分仪和六分仪之间,在三桅船的模型和航海日志和单筒望远镜之间走过去,向一艘捕鲸快艇的真迹,耳际是十九世纪的风声,是鳕角到好望角到南中国海的涛声。我似乎呼吸着阿哈布船长呼吸过的恐怖和绝望的愤怒。昂起头来,横木板钉成的阔壁上,犀利的短渔叉排列成严厉的秩序,两柄长铁叉斜交而倚于其间。这是捕鲸人的兵器架。这些嗜血的凶手仍保持金属敌意的沉默,铮铮钅从钅从的沉默,虽然它们熟悉掷叉手的膂力和孤注一掷的意志,熟悉山岳般黑色的惊惶和绝望,和十几英亩的蓝被捣成鼎沸的白的那种混乱。

在一片巨大的阴影下回过头来,赫然,一柱史无前例的双头狼牙棒,头下尾上地倒立着,阻我的去路,石灰色的匙形骨分峙在左右,交合处是柱的根部。目光攀柱而上,越过粗大的梁木,止于柱尖的屋顶。两排巨齿深深地嵌在牙床里,最低的齿间钉着一张硬卡片,上书:“世界最大鲸颚,长十八英尺,左右齿数各为二十三。雄鲸身长八十三英尺。”所以这便是鱼类的砧板啊渔人万劫不复的地狱门!塔土提哥们魁怪客们走过去便走不过来了。独脚船长走过去便走不回来了。我走过来了可能走——渡轮的汽笛忽然响起,震动整个海港,而尤为重要的是,震破了蓝眼巫咒语的效力,及时震断了我的迷失和晕眩。大陆在砧板和地狱门的那边喊我,未来的一切在门外等我。因为,汽笛又响了。南太基啊,我想我应该走了。

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注:南太基(Nantucket)是美国东北角马萨诸塞州鳕岬之南的一个小岛,长十四英里,宽三点五英里,距大陆约三十英里。十七世纪以迄十九世纪中叶,南太基一直是世界捕鲸业及制烛业中心之一。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的不朽巨著《白鲸记》(Moby Dick)开卷数章即以该岛为背景。一九六五年六月三十日,特去岛上一游,俾翻译《白鲸记》时,更能把握其气氛。文中所引“南太基”一章各段,原系艺术效果的安排,因此颇有删节,幸勿以译文不全罪我。

丹佛城——新西域的阳关

城,是一片孤城。山,是万仞石山。城在新的西域。西域在新的大陆。新大陆在一九六九的初秋。你问:谁是张骞?所有的白杨都在风中摇头,萧萧。但即使新大陆也不太新了。四百年前,还是红番各族出没之地,侠隐和阿拉帕火的武士纵马扬戈,呼啸而过。然后来了西班牙人。然后来了联邦的骑兵。忽然发一声喊:“黄金,黄金,黄金!”便召来汹涌的淘金潮,喊热了荒冷的西部。于是凭空矗起了奥马哈,丹佛,雷诺。最后来的是我,来教淘金人的后人如何淘如何采公元前东方的文学——另一种金矿,更贵,更深。这件事,不想就不想,一想,就教人好生蹊跷。

一想起西域,就觉得好远,好空。新西域也是这样。科罗拉多的面积七倍于台湾,人口不到台湾的七分之一。所以西出阳关,不,我是说西出丹佛,立即车少人稀。事实上,新西域四巷竞走的现代驿道,只是千里漫漫的水泥荒原,只能行车,不可行人。往往,驶了好几十里,敻不见人,鹿、兔、臭鼬之类倒不时掠过车前。西出阳关,何止不见故人,连红人也见不到了。

只见山。在左。在右。在前。在后。在脚下。在额顶。只有山永远在那里,红人搬不走,淘金人也淘它不空。在丹佛城内,沿任何平行的街道向西,远景尽处永远是山。西出丹佛,方觉地势渐险,已惊怪石当道,才一分钟,早陷入众峰的重围了。于是蔽天塞地的落基大山连嶂竞起,交苍接黛,一似岩石在玩叠罗汉的游戏。而要判断最后是哪一尊罗汉最高,简直是不可能的。因为三盘九弯之后,你以为这下子总该登峰造极了吧,等到再转一个坡顶,才发现后面,不,上面还有一峰,在一切借口之外傲然拔起,耸一座新的挑战。这样,山外生山,石上擎石,逼得天空也让无可让了。因为这是科罗拉多,新西域的大石帝国,在这里,石是一切。落基山是史前巨恐龙的化石,蟠蟠蜿蜿,矫乎千里,龙头在科罗拉多,犹有回首攫天吐气成云之势,龙尾一摆,伸出加拿大之外,昂成阿拉斯加。对于大石帝国而言,美利坚合众国只是两面山坡拼成,因为所谓“大陆分水岭”(Continental Divide)鼻梁一样,不偏不颇切过科罗拉多的州境。我说这是大石帝国,因为石中最崇高的一些贵族都簇拥在这里,成为永不退朝的宫廷。海拔一万四千英尺以上的雪峰,科罗拉多境内,就拥有五十四座,郁郁垒垒,亿万兆吨的花岗岩片麻岩在重重叠叠的青苍黯黮之上,擎起炫人眼眸的皑皑,似乎有一个冷冷的声音在上面说:最白的即是最高。也就难怪丹佛的落日特别的早,四点半钟出门,天就黑下来了。西望落基诸峰,横障着多少重多少重的翠屏风啊!西行的车辆,上下盘旋为劳,一过下午三点,就落进一层深似一层的山影中了。

树,是一种爱攀山的生命,可是山太高时,树也会爬不上去的。秋天的白杨,千树成林,在熟得不能再熟的艳阳下,迎着已寒的山风翻动千层的黄金,映人眉眼,使灿烂的秋色维持一种动态美。世彭戏呼之为“摇钱树”,化俗为雅,且饶谐趣。譬如白杨,爬到八千多英尺,就集体停在那里,再也爬不上去了。再高,就只有针叶直干的松杉之类能够攀登。可是一旦高逾一万二三千英尺,越过了所谓“森林线”(timber line),即高贵挺拔的柏树也不胜苦寒,有时整座森林竟会秃毙在岭上,苍白的树干平行戟立得触目惊心,车过时,像检阅一长列死犹不仆的僵尸。

入山一深,感觉就显得有点异样。空气稀薄,呼吸为难,好像整座落基山脉就压在你胸口。同时耳鸣口干,头晕目涩,暂时产生一种所谓“高眩”(vertigo)的症状。耶诞之次日,叶珊从西岸飞来山城,饮酒论诗,谈天说地,相与周旋了七夕才飞去。一下喷射机,他就百症俱发,不胜晕山之苦。他在伯克利住了三年,那里的海拔只有七十五英尺,一听我说丹佛的高度是五千二百八十,他立刻心乱意迷,以后数日,一直眼花落井,有若梦游。乃知枕霞餐露、骑鹤听松等传说,也许可以期之费长房王子乔之属,像我们这种既抛不掉身份证又缺不了特效药的凡人,实在是难可与等期啊。费长房王子乔渺不可追,倒也罢了。来到大石帝国之后,竟常常想念两位亦仙亦凡的人物:一位是李白,另一位是米芾。不提苏轼,当然有欠公平,可是高处不胜寒的人,显然是不宜上落基山的。至于韩愈那样“小鸡”气,上华山而不敢下,竟觳觫坐地大哭,“恐高症”显然进入三期,不来科罗拉多也罢。李白每次登高,都兴奋得很可笑也很可爱。在峨眉山顶,“余亦能高咏”的狂士,居然“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真是憨得要命吧。只是跟这样的人一起驾车,安全实在可忧。我来丹佛,驾车违禁的传票已经拿过四张。换了李白,斗酒应得传票百张。至于米芾那石癫,见奇石必衣冠而拜,也是心理分析的特佳对象。我想他可能患有一种“岩石意结”(rock complex),就像屈原可能患有“花狂”(floramania)一样。石奇必拜,究竟是什么用意呢?拜它的清奇高古呢,还是拜它的头角峥嵘?拜它的坚贞不移呢,还是拜它的神骨仙姿?总之这样的石痴石癖,若登落基大山,一定大有可观,说不定真会伏地不起,蝉蜕而成拜石教主呢。

说来说去,登高之际,生理的不适还在其次,心理的不安恐怕更难排除。人之为物,卑琐自囿得实在可悯。上了山后,于天为近,于人为远,一面兴奋莫名,飘飘自赏,一面又惶恐难喻,悚然以惊,怅然以疑。这是因为登高凌绝,灵魂便无所逃于赤裸的自然之前,而人接受伟大和美的容量是有限的,一次竟超过这限度,他就有不胜重负之感。将一握畏怯的自我,毫无保留地掷入大化,是可惧的。一滴水落入海中,是加入,还是被并吞?是加入的喜悦,还是被吞的恐惧?这种不胜之感,恐怕是所谓“恐闭症”的倒置吧。也许这种感觉,竟是放大了的“恐闭症”也说不定,因为入山既深,便成山囚,四望莫非怪石危壁,可堪一惊。因为人实在已经被文明娇养惯了,一旦拔出红尘十丈,市声四面,那种奇异的静便使他不安。所以现代人的狼狈是双重的:在工业社会里,他感到孤绝无援,但是一旦投入自然,他照样难以欣然神会。

而无论入山见山或者入山浑不见山,山总在那里是一个事实。也许踏破名山反而不如悠然见南山。时常,在丹佛市的闹街驶行,一脉青山,在车窗的一角悠然浮现,最能动人清兴。我在寺钟女子学院的办公室在崔德堂四楼,斜落而下的鳞鳞红瓦上,不时走动三五只灰鸽子,嘀嘀咕咕一下午的慵倦和温柔。偶尔,越过高高的橡树顶,越过风中的联邦星条旗和那边惠德丽教堂的联鸣钟楼,落基诸峰起伏的山势,似真似幻地涌进窗来。在那样的距离下,雄浑的山势只呈现一勾幽渺的轮廓,若隐若现若一弦琴音。最最壮丽是雪后,晚秋的太阳分外灿明,反映在五十英里外的雪峰上,皎白之上晃荡着金红的霞光,那种精巧灵致的形象,使一切神话显得可能。

每到周末,我的车首总指向西北,因为世彭在丹佛西北二十五英里的科罗拉多大学教书,他家就在落基山黛青的影下。那个山城就叫波德(Boulder),也就是庞然大石之意。一下了超级大道,才进市区,嵯峨峻峭的山势,就逼在街道的尽头,举起那样沉重的苍青黛绿,俯临在市镇的上空,压得你抬不起眼睫。愈行愈近,山势愈益耸起,相对地,天空也愈益缩小,终于巨岩争立,绝壁削面而上,你完完全全暴露在眈眈的巉岩之中。每次进波德市,我都要猛吸一口气,而且坐得直些。

到了山脚下的杨宅,就像到了家里一样,不是和世彭饮酒论戏(他是科大的戏剧教授),便是和他好客的夫人惟全摊开楚河汉界,下一盘象棋。晚餐后,至少还有两顿宵夜,最后总是以鬼故事结束。子夜后,市镇和山都沉沉睡去,三人才在幢幢魅影之中,怵然上楼就寝。他们在楼上的小书房里,特为我置了一张床,我戏呼之为“陈蕃之榻”。戏剧教授的书房,不免挂满各式面具。京戏的一些,虽然怒目横眉,倒不怎么吓人,唯有一张歌舞伎的脸谱,石灰白的粉面上,一对似笑非笑的细眼,红唇之间嚼着一抹非齿非舌的墨黑的什么,妩媚之中隐隐含着狰狞。只要一进门,她的眼睛就停在我的脸上,眯得我背脊发麻。所以第一件事就是把她取下来,关到抽屉里去。然后在落基山隐隐的鼾息里,告诉自己这已经够安全了,才勉强裹紧了毛毡入睡。第二天清晨,拉开窗帷,一大半是山,一小半是天空。而把天挤到一边去的,是屹屹于众山之上和白雾之上的奥都本峰,那样逼人眉睫,好像一伸臂,就染得你满手的草碧苔青。从波德出发,我们常常深入落基山区。九月间,到半山去看白杨林子,在风里炫耀黄金,回来的途中,系一枝白杨在汽车的天线上,算是俘虏了几片秋色。中秋节的午夜,我们一直开到山顶,在盈耳的松涛中,俯瞰三千英尺下波德的夜市。也许是心理作用,那夜的月色特别清亮,好像一抖大衣,便能抖落一地的水银。山的背后是平原是沙漠是海,海的那边是岛,岛的那边是大陆,旧大陆上是长城是汉时关秦时月。但除了寂寂的清辉之外,头顶的月什么也没说。抵抗不住高处的冷风,我们终于躲回车中,盘盘旋旋,开下山来。

月下的山峰,景色的奇幻,只有雪中的山峰可以媲美。先是世彭说了一个多月,下雪天一定要去他家,围着火锅饮酒听戏,然后踏雪上山,看结满坚冰的湖和山涧。他早就准备了酒、花生和一大锅下酒菜,偏偏天不下雪。然后十月初旬的一个早晨,在异样的寂静中醒来,觉得室内有一种奇幻的光。然后发现那只是一种反射,一层流动的白光浮漾在天花板上。四周阒阒寞寞,下面的街上更无一点车声。心知有异,立刻披衣起床。一拉窗帷,那样一大幅皎白迎面给我一掴,打得我猛抽一口气。好像是谁在一挥杖之间,将这座钢铁为筋水泥为骨的丹佛城吹成了童话的魔境,白天白地,冷冷的温柔覆盖着一切。所有的树都枝柯倒悬如垂柳,不胜白天鹅绒的重负。而除了几缕灰烟从人家烟囱的白烟斗里袅袅升起之外,茫然的白毫无遗憾的白将一切的一切网在一片惘然的忘记之中。目光尽处,落基山峰已把它重吨的沉雄和苍古羽化为几两重的一盘奶油蛋糕,好像一只花猫一舐就可以舐净那样。白。白。白。白外仍然是白外仍然是不分郡界不分州界的无疵的白,那样六角的结晶体那样小心翼翼的精灵图案一英寸一英寸地接过去接成了千里的虚无什么也不是的美丽,而新的雪花如亿万张降落伞似的继续在降落,降落在落基山的蛋糕上那边教堂的钟楼上降落在人家电视的天线上最后降落在我没戴帽子的发上。当我冲上街去张开双臂几乎想大嚷一声结果只喃喃地说:冬啊冬啊你真的来了我要抱一大捧回去装在航空信封里寄给她一种温柔的思念美丽的求救信号说我已经成为山之囚后又成为雪之囚白色正将我围困。雪花继续降落,蹑手蹑脚,无声地依附在我的大衣上。雪花继续降落,像一群伶俐的精灵在跟我捉迷藏,当我发动汽车,用雨刷子来回驱逐挡风玻璃上的积雪。

最过瘾是在第二天,当积雪的皑皑重负压弯了枫榆和黑橡的枝丫,且造成许多断柯。每条街上都多少纵横着一些折枝,汽车迂回绕行其间,另有一种雅趣。行过两线分驶的林荫大道,下面溅起吱吱响的雪水,上面不时有零落的雪块自高高的枝丫上滑下,砰然落在车顶,或坠在挡风玻璃上,扬起一阵飞旋的白霰。这种美丽的奇袭最能激人豪兴,于是在加速的驶行中我吆喝起来,亢奋如一个马背的牧人。也曾在五湖平原的密歇根冻过两个冰封的冬季,那里的雪更深,冰更厚,却没有这种奇袭的现象,因为中西部下雪,总在感恩节的前后,到那时秋色已老,叶落殆尽,但余残枝,因此雪的负荷不大。丹佛城高一英里,所谓高处不胜寒,一到九月底十月初,就开始下起雪来,有的树黄叶未落,有的树绿叶犹繁,乃有折枝满林断柯横道的异景。等到第三天,积雪成冰,枝枝丫丫就变成一丛丛水晶的珊瑚,风起处,琅琅相击有声。冰柱从人家的屋檐上倒垂下来,扬杖一挥,乒乒乓乓便落满一地的碎水晶。我的白车车首也悬满冰柱,看去像一只乱髭髤的大号白猫,狼狈而可笑。

高处不胜寒,孤峙在新西域屋顶上的丹佛城,入秋以来,已然受到九次风雪的袭击。雪大的时候,丹佛城瑟缩在零下的气温里,如临大敌,有人换上雪胎,有人在车胎上加上铁链,辚辚辘辘,有一种重坦克压境的声威。州公路局的扫雪车全部出动,对空降的冬之白旅展开防卫战,在除雪之外,还要向路面的顽雪坚冰喷沙撒盐,维持数十万辆汽车的交通。我既不换雪胎,更不能忍受铁链铿铿对耳神经的迫害,因此几度陷在雪泥深处,不得不借路人之力,或者招来庞然如巨型螳螂的拖车,克服美丽而危险的“白祸”。当然,这种不设防的汽车,只能绕着丹佛打转。上了一万英尺的雪山,没有雪胎铁链,守关人就要阻你前进。真正大风雪来袭的时候,地面积雪数英尺,空中雪扬成雾,百里茫茫,公路局就要在险隘的关口封山,于是一切车辆,从横行的黄貂鱼到猛烈的美洲豹到排天动地而来体魄修伟像一节火车车厢的重吨大卡车,都只能偃然冬蛰了。

就在第九次风雪围攻丹佛的开始,叶珊从西海岸越过万仞石峰飞来这孤城。可以说,他是骑在雪背上来的,因为从丹佛国际机场接他出来不到两分钟,那样轻巧的白雨就那样优优雅雅舒舒缓缓地下下来了。叶珊大为动容,说自从别了爱荷华,已经有三年不见雪了。我说爱荷华的那些往事提它做什么,现在来了山国雪乡,让我们好好聊一聊吧。当晚钟玲从威斯康星飞来,我们又去接她,在我的楼上谈到半夜,才冒着大雪送她回旅店。那时正是耶诞期间,“现代语文协会”在丹佛开年会,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甚至中文日文的各种语文学者,来开会的多到八千人,一时咬牙切齿,喃喃嘁嘁,好像到了拜波之塔一样。第二天,叶珊正待去开会,我说:“八千学者,不缺你一个,你不去,就像南极少了一头企鹅,谁晓得!”叶珊为他的疏懒找到一个遁词,心安理得,果然不甚出动,每天只是和我孵在一起,到了晚上,便燃起钟玲送我的茉莉蜡烛,一更,二更,三更,直聊到舌花谢尽眼花灿烂才各自爬回床去。临走前夕,为了及时送他去乘次晨七时的飞机,我特地买了一架华美无比的德产闹钟,放在他枕边。不料到时它完全不闹,只好延到第二天走。凭空多出来的一天,雪霁云开,碧空金阳的晴冷气候,爽朗得像一个北欧佳人。我载叶珊南下珂泉,去瞻仰有名的“众神乐园”。车过梁实秋闻一多的母校,叶珊动议何不去翻查两位前贤的“底细”。我笑笑说:“你算了吧。”第二天清晨,闹钟响了,我的客人也走了。地上一排空酒瓶子,是他七夕的成绩。而雪,仍然在下着。

等到刘国松挟四十幅日月云烟也越过大哉落基飞落丹佛时,第九场雪已近尾声了。身为画家,国松既不吸烟,也不饮酒,甚至不胜啤酒,比我更清教。我常笑他不云不雨,不成气候。可是说到饕餮,他又胜我许多。于是风自西北来,吹来世彭灶上的饭香,下一刻,我们的白车便在丹佛波德间的公路上疾驶了。到波德正是半下午的光景,云翳寒日,已然西倾。先是前几天世彭和我踹着新雪上山,在皓皓照人的绝壁下,说这样的雪景,国松应该来膜拜一次才对。现在画家来了,我们就推他入画。车在势蟠龙蛇黛黑纠缠着皎白的山道上盘旋上升,两侧的冰壁上淡淡反映冷冷的落晖。寂天寞地之中,千山万山都陷入一种清癯而古远的冷梦,像在追忆冰河期的一些事情。也许白发的朗斯峰和劳伦斯峰都在回忆,六千万年以前,究竟是怎样孔武的一双手,怎样肌腱勃怒地一引一推,就把它们拧得这样皱成一堆,鸟在其中,兔和松鼠和红狐和山羊在其中,松柏和针枞和白杨在其中,科罗拉多河阿肯色河诞生在其中。道旁的乱石中,山涧都已结冰,偶然,从一个冰窟窿底,可以隐隐窥见,还没有完全冻死的涧水在下面琤琤地奔流,向暖洋洋的海。一个戴遮耳皮帽的红衣人正危立在悬崖上,向乱石堆中的几只啤酒瓶练靶,枪声瑟瑟,似乎炸不响凝冻的寒气,只擦出一条尖细的颤音。

转过一个石岗子,眼前豁然一亮,万顷皑皑将风景推拓到极远极长,那样空阔的白颤颤地刷你的眼睛。在猛吸的冷气中,一瞬间,你幻觉自己的睫毛都冻成了冰柱。下面,三百英尺下平砌着一面冰湖,从此岸到彼岸,一抚十英里的湖面是虚无的冰,冰,冰上是空幻的雪。此外一无所有,没有天鹅,也没有舞者。只有泠然的音乐,因为风在说,这里是千山啊万山的心脏,一片冰心,浸在白玉的壶里。如此而已,更无其他。忽然,国松和世彭发一声喊,挥臂狂呼像叫阵的印第安人,齐向湖面奔去。雪,还在下着。我立在湖岸,把两臂张到不可能的长度,就在那样空无的冰空下,一刹间,不知道究竟要拥抱天,拥抱湖,拥抱落日,还是要拥抱一些更远更空的什么,像中国。

一九七〇年一月

听听那冷雨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一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裾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思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橱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悬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在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濛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他山居了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的境界,仍须回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氤氲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籁都歇的岑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汽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入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了笑而不答心自闲,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了。云缭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纸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禁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二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在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偁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暗,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暗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都呼吸沉重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么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答答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在日式的古屋里听雨,听四月,霏霏不绝的黄梅雨,朝夕不断,旬月绵延,湿黏黏的苔藓从石阶下一直侵到他舌底,心底。到七月,听台风台雨在古屋顶上一夜盲奏,千寻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来,掀翻整个太平洋只为向他的矮屋檐重重压下,整个海在他的蜗壳上哗哗泻过。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羯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滂滂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不然便是斜斜的西北雨斜斜,刷在窗玻璃上,鞭在墙上,打在阔大的芭蕉叶上,一阵寒濑泻过,秋意便弥漫日式的庭院了。

在日式的古屋里听雨,春雨绵绵听到秋雨潇潇,从少年听到中年,听听那冷雨。雨是一种单调而耐听的音乐是室内乐是室外乐,户内听听,户外听听,冷冷,那音乐。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是江湖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下肥了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雨是潮潮润润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舐舐那冷雨。

因为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是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寻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时代也去了。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胶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了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来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禁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还是火成岩削成?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一九七四年春分之夜

高速的联想

那天下午从九龙驾车回马料水,正是下班时分,大埔路上,高低长短形形色色的车辆,首尾相衔,时速二十五英里。一只鹰看下来,会以为那是相对爬行的两队单角蜗牛,单角,因为每辆车只有一根收音机天线。不料快到沙田时,莫名其妙地塞起车来,一时单角的蜗牛都变成了独须的病猫,废气暧暧,马达喃喃,像集体在腹诽狭窄的公路。熄火又不能,因为每隔一会,整条车队又得蠢蠢蠕动。前面究竟在搞什么鬼,方向盘的舵手谁也不知道。载道的怨声和咒语中,只有我沾沾自喜,欣然独笑。俯瞥仪表板上,从左数过来第七个蓝色钮键,轻轻一按,我的翠绿色小车忽然离地升起,升起,像一片逍遥的绿云牵动多少愕然仰羡的眼光,悠悠扬扬向东北飞逝。

那当然是真的:在拥挤的大埔路上,我常发那样的狂想。我爱开车。我爱操纵一架马力强劲反应灵敏野蛮又柔驯的机器,我爱方向盘在掌中微微颤动四轮在身体下面平稳飞旋的那种感觉,我爱用背肌承受的压力去体会曲折起伏的地形、山势,一句话,我崇拜速度。阿拉伯的劳伦斯曾说:“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以运动的速度而言,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是十分可怜的。褐雨燕的最高时速,是二百九十点五英里。狩猎的鹰在俯冲下扑时,能快到每小时一百八十英里。比赛的鸽子,有九十六点二九英里的时速。兽中最迅速的选手是豹和羚羊:长腿黑斑的亚洲豹,绰号“猎豹”者,在短程冲刺时,时速可到七十英里,可惜五百码后,就降成四十多英里了;叉角羚羊奋蹄疾奔,可以维持六十英里时速。和这些相比,“动若脱兔”只能算“中驷之才”:英国野兔的时速不过四十五英里。“白驹过隙”就更慢了,骑师胯下的赛马每小时只驰四十三点二六英里。人的速度最是可怜,一百码之外只能达到二十六点二二英里的时速。

可怜的凡人,奔腾不如虎豹,跳跃不如跳蚤,游泳不如旗鱼,负重不如蚂蚁,但是人会创造并驾驭高速的机器,以逸待劳,不但突破自己体能的极限,甚至超迈飞禽走兽,意气风发,逸兴遄飞之余,几疑可以追神迹,蹑仙踪。高速,为什么令人兴奋呢?生理学家一定有他的解释,例如循环加速,心跳变剧,等等。但在心理上,至少在潜意识里,追求高速,其实是人与神争的一大欲望:地心引力是自然的法则,也就是人的命运,高速的运动就是要反抗这法则,虽不能把它推翻,至少可以把它的限制压到最低。赛跑或赛车的选手打破世界纪录的那一刹那,是一闪宗教的启示,因为凡人体能的边疆,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而人进一步,便是神退一步,从此,人更自由了。

滑雪,赛跑,游泳,赛车,飞行等等的选手,都称得上是英雄。他们的自由和光荣是从神手里,不是从别人的手里,夺过来的。他们所以成为英雄,不是因为牺牲了别人,而是因为克服了自然,包括他们自己。

若论紧张刺激的动感,高速运动似乎有这么一个原则,就是:凭借的机械愈多,和自然的接触就愈少,动感也就减小。赛跑,该是最直接的运动。赛马,就间接些,但凭借的不是机械,而是一匹汗油生光肌腱勃怒奋鬣扬蹄的神驹。最间接的,该是赛车了,人和自然之间,隔了一只铁盒,四只轮胎。不过,愈是间接的运动,就愈高速。这对于生就低速之躯的人类说来,实在是一件难以两全的事情。其他动物面对自己天生的体速,该都是心安理得,受之怡然的吧?我常想,一只时速零点零三英里的蜗牛,放在跑车的挡风玻璃里去看剧动的世界,会有怎样的感受?

许多人爱驾敞篷的跑车,就是想在高速之中,承受、享受更多的自然:时速超过七十五英里,八十英里,九十英里,全世界轰然向你扑来,发交给风,肺交给激湍洪波的气流,这时,该有点飞的感觉了吧。阿拉伯的劳伦斯有耐性骑骆驼,却不耐烦驾驶汽车:他认为汽车是没有灵性的东西,只合在风雨中乘坐。从沙漠回到文明,才下了骆驼背,他便跨上电单车,去拜访哈代和萧伯纳。他在电单车上,每月至少驰骋两千四百英里,快的时候,时速高达一百英里,终因车祸丧生。

我骑过五年单车,也驾过四年汽车,却从未驾过电单车,但劳伦斯驰骤生风的豪情,我可以仿佛想象。电单车的骁腾慓悍,远在单车之上,而冲风抢路身随车转的那种投入感,更远胜靠在桶形椅背踏在厚地毯上的方向盘舵手。电影《逍遥遊》(Easy Rider)里,三骑士在美国西南部的沙漠里直线疾驰的那一景,在摇滚乐亢奋的节奏下,是现代电影的一大高潮。我想,在潜意识里,现代少年是把桀骜难驯的电单车当马骑的:现代骑士仍然是戴盔着靴,而两脚踏镫双肘向外分掌龙头两角的骑姿,却富于浪漫的夸张,只有马达的厉啸逆人神经而过,比不上古典的马嘶。现代车辆的引擎,用马力来标示电力,依稀有怀古之风。准此,则敞篷车可以比拟远古的战车,而四门的“轿车”(sedan)更是复古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期,福特车厂驱出的“野马”(Mustang)号拟跑车,颈长尾短,慓悍异常,一时纵横于超级公路,逼得克莱斯勒车厂只好放出一群修矫灵猛的“战马”(Charger)来竞逐。

我学开车,是在一九六四年的秋天。当时我从皮奥瑞亚去爱荷华访叶珊与黄用,一路上,火车误点,灰狗的长途车转车费时,这才省悟,要过州历郡亲身去纵览惠特曼和桑德堡诗中体魄雄伟的美国,手里必须有一个方向盘。父亲在国内闻言大惊,一封航空信从松山飞来,力阻我学驾车。但无穷无尽更无红灯的高速公路在敻阔自由的原野上张臂迎我,我的逻辑是:与其把生命交托给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里。学了七小时后,考到了驾驶执照。发那张硬卡给我的美国警察说:“公路是你的了,别忘了,命也是你的。”

奇妙的方向盘,转动时世界便绕着你转动,静止时,公路便平直如一条分发线。前面的风景为你剖开,后面的背景呢,便在反光镜中缩成微小,更微小的幻影。时速上了七十英里,反光镜中分巷的白虚线便疾射而去如空战时机枪连闪的子弹,万水千山,记忆里,漫漫的长途远征全被魔幻的反光镜收了进去,再也不放出来了。“欢迎进入内布拉斯卡”,“欢迎来加利福尼亚”,“欢迎来内华达”,闯州穿郡,记不清越过多少条边界,多少道税关。高速令人兴奋,因为那纯是一个动的世界,挡风玻璃是一望无餍的窗子,光景不息,视域无限,油门大开时,直线的超级大道变成一条巨长的拉链,拉开前面的远景蜃楼摩天绝壁拔地倏忽都削面而逝成为车尾的背景被拉链又拉拢。高速,使整座雪山簇簇的白峰尽为你回头,千顷平畴旋成车轮滚滚的辐辏。春去秋来,多变的气象在挡风窗上展示着神的容颜:风沙雨露和冰雪,烈日和冷月,沙漠里的飞蓬,草原夏夜密密麻麻的虫尸,扑面踹来大卡车轮隙踢起的卵石,这一切,都由那一方弧形的大玻璃共同承受。

从海岸到海岸,从极东的森林洞(Woods Hole)浸在大西洋的寒碧到太平洋暖潮里浴着的长堤,不断的是我的轮印横贯新大陆。坦荡荡四巷并驱的大道自天边伸来又没向天边。美利坚,卷不尽展不绝一幅横轴的山水只为方向盘后面的远眺之目而舒放。现代的徐霞客坐游异域的烟景,为我配音的不是古典的马蹄嘚嘚风帆飘飘,是八汽缸引擎轻快的低吟。

二十轮轰轰地翻滚,体格修长而魁梧的铝壳大卡车,身长数倍于一辆小轿车,超它时全身的神经紧缩如猛收一张网,胃部隐隐地痉挛,两车并驰,就像在狭长的悬崖上和一匹犀牛赛跑,真是疯狂。一时小车惊窜于左,重吨的货柜车奔腾而咆哮于右,右耳太浅,怎盛得下那样一旋涡的骚音?一九六五年初,一个苦寒凛冽的早晨,灰白迷蒙的天色像一块毛玻璃,道奇小车载我自芝加哥出发,碾着满地的残雪碎冰,一日七百英里的长征,要赶回盖提斯堡去。出城的州际公路上,遇上了重载的大货车队,首尾相衔,长可半英里,像一道绝壁蔽天水声震耳的大峡谷。不由分说,将我夹在缝里,挟持而去。就这样一直对峙到印第安纳州境,车行渐稀,才放我出峡。

后来驶车日久,这样的超车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了,浑不觉二十轮卡车有多威武,直到前几天,在香港的电视上看到了斯皮尔伯格导演的悚栗片《决斗》(Duel)。一位急于回家的归客,在野外公路上超越一辆庞然巨物的油车,激怒了高踞驾驶座上的隐身司机,油车变成了金属的恐龙怪兽,挟其邪恶的暴力盲目地冲刺,一路上天崩地塌火杂杂衔尾追来。反光镜里,惊瞥赫现那油车的车头已经是一头狂兽,而一进隧道,车灯亮起,可骇目光灼灼黑凛凛一尊妖牛。看过斯皮尔伯格后期作品《大白鲨》,就知道在《决斗》里,他是把那辆大油车当作一匹猛兽来处理的,但它比大白鲨更凶顽更神秘,更令人分泌肾上腺素。

香港是一个弯曲如爪的半岛,旁边错落着许多小岛,地形分割而公路狭险,最高的时速不过五十英里,一般时速都在四十英里以下,再好的车再强大的马力也不能放足驰骤。低速的大埔路上,蜗步在一串慢车的背影之后,常想念美国中西部大平原和西南部沙漠里,天高路邈,一车绝尘,那样无阻的开阔空旷。虽说能源的荒年,美国把超级公路的限速降为每小时五十五英里,去年八月我驶车在南加州,时速七十英里,也未闻警笛长啸来追逐。

更念烟波相接,一座多雨的岛上,多少现代的愚公,亚热带小阳春的艳阳下在移山开道,开路机的履带轧轧,铲土机的巨螯孔武地举起,起重机碌碌地滚着辘轳,为了铺一条巨毡从基隆到高雄,迎接一个新时代的驶来。那样壮阔的气象,四衢无阻,千车齐毂并驰的路景,郑成功、吴凤没有梦过,阿眉族、泰耶鲁族的民谣从不曾唱过。我要拣一个秋晴的日子,左窗亮着金艳艳的晨曦,从台北出发,穿过牧神最绿最翠的辖区,腾跃在世界最美丽的岛上;而当晚从高雄驰回台北,我要驰限速甚至纵一点超速,在亢奋的脉搏中,写一首现代诗歌咏带一点汽油味的牧神,像陶潜和王维从未梦过的那样。

更大的愿望,是在更古老更多回声的土地上驰骋。中国最浪漫的一条古驿道,应该在西北。最好是细雨霏霏的黎明,从渭城出发,收音机天线上系着依依的柳枝。挡风窗上犹浥着轻尘,而渭城已渐远,波声渐渺。甘州曲,凉州词,阳关三叠的节拍里车向西北,琴音诗韵的河西孔道,右边是古长城的雉堞隐隐,左边是青海的雪峰簇簇,白耀天际,我以七十英里高速驰入张骞的梦高适岑参的世界,轮印下重重叠叠多少古英雄长征的蹄印。

一九七七年一月

花鸟

客厅的落地长窗外,是一方不能算小的阳台,黑漆的栏杆之间,隐约可见谷底的小村,人烟暧暧。当初发明阳台的人,一定是一位乐观外向的天才,才会突破家居的局限,把一个幻想的半岛推向户外,向山和海,向半空晚霞和一夜星斗。

阳台而无花,犹之墙壁而无画,多么空虚。所以一盆盆的花,便从下面那世界搬了上来。也不知什么时候起,栏杆三面竟已偎满了花盆,但这种美丽的移民一点也没有计划,欧阳修所谓的“浅深红白宜相间,先后仍须次第栽”,是完全谈不上的。这么十几盆栽,有的是初来此地,不畏辛劳,挤三等火车抱回来的,有的是同事离开中大的遗爱,也有的,是买了车后供在后座带回来的。无论是什么来历,我们都一般看待。花神的孩子,名号不同,容颜各异,但迎风招展的神态都是动人的。

朝西一隅,是茎藤四延和栏杆已绸缪难解的九重葛,开的是一串串粉白带浅紫的花朵。右边是一盆桂苗,高只近尺,花时竟也有高洁清雅的异香,随风漾来。近邻是两盆茉莉和一盆玉兰。这两种香草虽不得列于《离骚》狂吟的芳谱,她们细腻而幽邃的远芬,却是我无力抵抗的。开窗的夏夜,她们的体香回泛在空中,一直远飘来书房里,嗅得人神摇摇而意惚惚,不能久安于座,总忍不住要推纱门出去,亲近亲近。比较起来,玉兰修长的白瓣香得温醇些,茉莉的丛蕊似更醉鼻餍心,总之都太迷人。

再过去是两盆海棠。浅红色的花,油绿色的叶,相配之下,别有一种民俗画的色调,最富中国韵味,而秋海棠叶的象征,从小已印在心头。其旁还有一盆铁海棠,虬蔓郁结的刺茎上,开出四瓣对称的深红小花。此花生命力最强,暴风雨后,只有她屹立不摇,颜色不改。再向右依次是绣球花,蟹爪兰,昙花,杜鹃。蟹爪兰花色洋红而神态凌厉,有张牙奋爪作势攫人之意,简直是一只花魇,令我不敢亲近。昙花已经绽过三次,一次还是双葩对开,真是吉夕素仙。夏秋之间,一夕盛放,皎白的千层长瓣,眼看她恣纵迅疾地展开,幽幽地吐出粉黄娇嫩的簇蕊,却像一切奇迹那样,在目迷神眩的异光中,甫启即闭了。一年含蓄,只为一夕的挥霍,大概是芳族之中最羞涩最自谦最没有发表欲的一姝了。

在这些空中半岛,啊不,空中花园之上,我是两园丁之一,专掌浇水,每日夕阳沉山,便在晚霞的浮光里,提一把白柄蓝身的喷水壶,向众芳施水。另一位园丁当然是阳台的女主人,专司杀虫施肥,修剪枝叶,翻掘盆土。有时蓓蕾新发,野雀常来偷食,我就攘臂冲出去,大声驱逐。而高台多悲风,脚下那山谷只敞对海湾,海风一起,便成了老子所谓“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的一具风箱。于是便轮到我一盆盆搬进屋来。寒流来袭,亦复如此。女园丁笑我是陶侃运甓。美,也是有代价的。

无风的晴日,盆花之间常依偎一只白漆的鸟笼。里面的客人是一只灰翼蓝身的小鹦鹉,我为它取名蓝宝宝。走近去看,才发现翅膀不是全灰,而是灰中间白,并带一点点蓝;颈背上是一圈圈的灰纹,两翼的灰纹则弧形相掩,饰以白边,状如鱼鳞。翼尖交叠的下面,伸出修长几近半身的尾巴,毛色深孔雀蓝,常在笼栏边拂来拂去。身体的细毛蓝得很轻浅,很飘逸。胸前有一片白羽,上覆浑圆的小蓝点,点数经常在变,少则两点,长全时多至六点,排成弧形,像一条项链。

蓝宝宝的可爱,不只外貌的娇美。如果你有耐性,多跟它做一会伴,就会发现它的语言天才。它参加我们的生活成为最受宠爱的“小家人”才半年,韩惟全由美游港,在我们家小住数日,首先发现它在牙牙学语,学我们的人语。起先我们不信,以为它时发时歇的咿唔唼喋,不过是禽类的哓哓自语,无意识的饶舌罢了。经惟全一提醒,蓝宝宝的断续鸟语,在侧耳细听之下,居然有点人话的意思。只是有时嗫嚅吞吐,似是而非,加以人腔鸟调,句读含混不清,那意境在人禽之间,恐怕连公冶长再世,也难以体会,更无论圣芳济了。

幸运的时候,蓝宝宝会吐出三两个短句:“小鸟过来”,“干什么”,“知道了”,“臭鸟不乖”,还有节奏起伏的“小鸟小鸟小小鸟”。小小曲喙的发音设备,毕竟和人嘴不可“同日而语”,所以人语的唇音齿音等等,蓝宝宝虽有娓娓巧舌,仍是模拟难工的。听说要小鹦鹉认真学话,得先施以剪舌的手术,剪了之后就不会那么“大舌头”了。此举是否见效,我不知道,但为了推行人语而违反人道,太无聊也太残忍了,我是绝对不肯的。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这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虫、鱼;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人人千口一词,也就够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政呢?因此,盆中的铁海棠,女园丁和我都任其自然,不加扭曲,而蓝宝宝呢,会讲几句人话,固然能取悦于人,满足主人的虚荣心,我们也任其自由发展,从不刻意去教它。写到这里,又听到蓝宝宝在阳台上叫了。不过这一次它是和外面的野雀呼应酬答,是在鸟语。

那样的啁啾,该是羽类的世界语吧。而无论蓝宝宝是在阳台上或是屋里,只要左近传来鸠呼或雀噪,它一定脆音相应,一逗一答,一呼一和,旁听起来十分有趣,或许在飞禽的世界里,也像人世一样,南腔北调,有各种复杂的方言,可惜我们莫能分辨,只好一概称为鸟语。

平时说到鸟语,总不免想起“生生燕语明如翦,呖呖莺声溜的圆”之类的婉婉好音,绝少想到鸟语之中,也有极其可怖的一类。后来参观底特律的大动物园,进入了笼高树密的鸟苑,绿重翠叠的阴影里,一时不见高栖的众禽,只听到四周怪笑吃吃,惊叹咄咄,厉呼磔磔,盈耳不知究竟有多少巫师隐身在幽处施法念咒,真是听觉上最骇人的一次经验。看过希区柯克的悚栗片《鸟》,大家惊疑之余,都说真想不到鸟类会有这么“邪恶”。其实人类君临这个世界,品尝珍馐,饕餮万物,把一切都视为当然,却忘了自己经常捕囚或烹食鸟类的种种罪行有多么残忍了。兀鹰食人,毕竟先等人自毙;人食乳鸽,却是一笼一笼地蓄意谋杀。

想到此地,蓝光一闪,一片青云飘落在我的肩上,原来是有人把蓝宝宝放出来了。每次出笼,它一定振翅疾飞,在屋里回翔一圈,然后栖在我肩头或腕际。我的耳边、颈背、颏下,是它最爱来依偎探讨的地方。最温驯的时候,它会憩在人的手背,低下头来,用小喙亲吻人的手指,一动也不动地,讨人欢喜。有时它更会从嘴里吐出一粒“雀粟”来,邀你共享,据说这是它表示友谊的亲切举动,但你尽可放心,它不会强人所难的,不一会,它又径自啄回去了。有时它也会轻咬你的手指头,并露出它可笑的花舌头。兴奋起来,它还会不断地向你磕头,颈毛松开,瞳仁缩小,嘴里更是呢呢喃喃,不知所云。不过所谓“小鸟依人”,只是片面的,只许它来亲人,不许你去抚它。你才一伸手,它立刻回过身来面对着你,注意你的一举一动,不然便是蓝羽一张,早已飞之冥冥。

不少朋友在我的客厅里,常因这一闪蓝云的猝然降临而大吃一惊。女作家心岱便是其中的一位。说时迟那时快,蓝宝宝华丽的翅膀一收,已经栖在她的手腕上了。心岱惊魂未定,只好强自镇定,听我们向她夸耀小鸟的种种。后来她回到台北,还在《联合副刊》发表《蓝宝》一文,以记其事。

我发现,许多朋友都不知道养一只小鹦鹉多么有趣,又多么简单。小鹦鹉的身价,就它带给主人的乐趣说来,是非常便宜的。在台湾,每只售六七十元,在香港只要港币六元,美国的超级市场里也常有出售,每只不过五六美金。在丹佛时,我先后养过四只,其中黄底灰纹的一只毛色特别娇嫩,算是珍品,则是花十五美金买来的。买小鹦鹉时,要注意两件事情。年龄要看额头和鼻端,额上黑纹愈密,鼻上色泽愈紫,则愈幼小,要买,当然要初生的稚鹦,才容易和你亲近。至于健康呢,则要翻过身来看它的肛门,周围的细白绒毛要干,才显得消化良好。小鹦鹉最怕泻肚子,一泻就糟。

此外的投资,无非是一只鸟笼,两枝栖木,一片鱼骨和极其迷你的水缸粟钵而已。鱼骨的用场,是供它啄食,以吸取充分的钙质。那么小的肚子,耗费的粟量当然有限,再穷的主人也供得起的。有时为了调剂,不妨喂一点青菜和果皮,让它啄个三五口,也就够了。熟了以后,可以放出笼来,任它自由飞憩,不过门窗要小心关好,否则它爱向亮处飞,极易夺门而去。我养过的近十头小鹦鹉之中,就有两头是这么无端飞掉的。有了这种伤心的教训,我只在晚上才敢把鸟放出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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