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二

辑二

珀金斯的帽子


孤独。

这是一个孤独的形象。

他总是戴着帽子,一顶七号大的灰色浅顶软呢帽,哪怕在办公室一个人看稿时也戴着。因为听力不好,他常用帽檐压住耳朵,据说这样可以听得更加清楚。

他与作家经纪人谈判,常常先开出能给到的最好条件,然后默不作声,一边听着对方说,一边自顾自地画着速写,那是一幅拿破仑头像,他画过很多遍,熟练得很。速写画完,他就会起身说,按我的条件,签不签?这常令对方举手无措。

他对作家朋友有求必应,菲茨杰拉德一次次预支稿费,借钱维持奢侈生活,他二话没说总是照办。沃尔夫、海明威都在作品中题词献给他,视他为黑暗中的灯。沃尔夫和菲茨杰拉德更是把他看作精神上的父亲,他知道这一点。为了让他们写出杰作,他没有后退。

他总是准点登上火车回家,在火车上读稿子,以至于有乘客怀疑,是不是珀金斯先生不到,火车就不打算开了。为了弥补没能上战场的缺憾,他很想生养一个儿子,但他连续生了五个女儿。

他有一个女性知己。初次见面,他承认她“亮明了女神的身份”。两人彼此通了很多年的信,珀金斯写的那些信深情款款、词章斐然,极富文学才华和洞见。与旁人难以言及的痛苦和忧伤,统统告诉给了她。不过,他们难得见面,一生也没见过几次。爱慕她,却不存期待,不求回应,像极了传说中的保险朋友。

他的名字叫作麦克斯威尔·珀金斯,一位文学编辑,一生成就斐然,被誉为美国编辑中的元老,出没于《天才的编辑》一书。



这些描述中,我没有提到珀金斯的编辑成就,比如他怎么发现的托马斯·沃尔夫,如何与他彻夜鏖战改出好作品。也没有提到珀金斯如何想方设法让海明威删掉小说中的“肏”“屎”等词,以及楚楚可怜的菲茨杰拉德怎样不断向珀金斯边打包票边拖稿,然后继续预支稿费。与这些雅俗共赏的内容相比,工作之外的珀金斯,编辑之外的珀金斯,作为五个女儿父亲的珀金斯,孤独的珀金斯更让我着迷。

我是以读小说的心态,进入这本以珀金斯为原型的人物传记的。普利策奖得主、本书作者司各特·伯格用了很多注释和引文,以证明他所言不虚,言之有据。时过境迁之后,那又怎么样呢?虚构之神已潜伏于他的笔下,犹如当年太史公写《高祖本纪》,有一节写刘邦闯入吕公宴席,大声吹牛说随份子一万钱,成功引起注意,被吕公相为异人,把女儿——也就是后来的吕后——嫁给了他。今日读《高祖本纪》,这些情节(细节)是否真有其事还是捕风捉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读起来,它们是否足够依然有趣,换言之,细节是否依然足够具有文学性(想象的真实性)。

根据大量书信、采访和别人的回忆(同样是一种选择性的描述),伯格塑造了引人入胜的珀金斯,也即虚构了珀金斯:一个置于历史时间中,以编辑为职业,确有其人的文学人物。这个编辑发现了很多作家,最有代表性有三个:菲茨杰拉德、沃尔夫和海明威。如果读者恰好不知道这三个名字,没有读过他们的作品,那将会是完美的虚构旅程,是再理想不过的阅读体验,就是一部小说。

珀金斯大概不会想到,会有人在他去世三十年后的1978年,给他写了一部厚厚的人物传记,由彭伦翻译的中文译本,厚达584页,足足有45.7万字。要知道,珀金斯生前极力主张编辑应该无名,作者才是中心,为此连采访他不太都愿意接受。又过了三十八年,电影《天才捕手》(Genius)于2016年在英国首映。2017年3月,电影登陆中国院线。珀金斯被虚构成了一个电影人物。何为虚构?虚构是赋予某种东西以形状。如果说最初的珀金斯是一个卓越的文学编辑,在经历人物特稿、文学传记和电影的虚构塑造之后,珀金斯成了文学伯乐的代名词,成了君子之交的理想符号,成了一种男性气质的代表,成了一种象征。从菲茨杰拉德的《人间天堂》出版的1920年算起,到电影《天才捕手》上映,足足过去了九十六年。与其说这是历史人物的魅力,不如说人们在珀金斯身上发现了虚构的热点,关于写作,关于天才以及天才的被发现,关于友情和异性知己,甚至是关于职业、名望和穷途末路。

“编辑要力争当无名氏”,这是珀金斯拒绝邀请谈论编辑心得的统一回复。对编辑麦克斯·珀金斯来说,编辑就是站在作者背后的人。终其一生,珀金斯都在避免站在聚光灯下,从不轻易地公开谈论发掘出托马斯·沃尔夫、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等名家的光辉过程。他严于律己到苛刻的地步,不洋洋自得,也不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尽管他对自己能够发现这些文坛大人物,并编辑出版他们的书,打心眼里感到自豪。只不过这份自豪,独享比较合适,他并不愿意分享给公众。这不是说,编辑不重要,恰恰相反,珀金斯认为一个好编辑非常重要,但是重要归重要,还是应该寂寂无闻。寂寂无闻的重要人物,这一隐者身份,显然让珀金斯颇为自得。那些藏起来的厉害角色,看不见的操控者,幕后之人等类似的角色,与珀金斯有着某种相近的气质。这自然是我的想象,但我以为珀金斯毕竟不是圣人。他完全知道自己很出色,要是没有他就肯定没有沃尔夫,就没有《天使,望故乡》。他藏起来的原因,有一部分就是躲藏起来让他感觉更好。

与电影《天才捕手》不同,原著《天才的编辑》更为宏阔,像小说般富有戏剧性,像诗歌般讲究语言,又有人物传记的翔实。这是一部让人不忍释卷的富有虚构特色的非虚构作品。电影主要聚焦于麦克斯·珀金斯与托马斯·沃尔夫的交往,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是配角。在这本人物传记中,麦克斯·珀金斯作为编辑的一生更为完整,性格也更为丰满,一个既出版了许多纯文学作品,也出版了大量畅销书的编辑。他不是迂腐的、为文学不管不顾的殉道者,他有做生意的天赋。即使是出版,即使事关文学,赔钱的买卖珀金斯也不干。在珀金斯看来,出版了17本书但销售像淤泥一样的福克纳已经完了,但这并不影响他认为福克纳是天才。从出版社的角度,珀金斯更看重作者未来能写什么。既然没有在最恰当也最好的时间相遇,那就不要在不堪的时候再发生牵连。

生意是一方面,担心海明威吃醋是另一方面。福克纳与海明威的恩怨,珀金斯相当清楚,二人决裂且彼此瞧不上。海明威说福克纳写是写得好,就是不知道如何结束一部小说,常常刹不住车。福克纳曾直言,海明威的无畏和男子汉气概是伪装的,事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如果出版福克纳的作品,海明威会怎么想?肯定会不开心,甚至会惹恼了他,一赌气就会离开珀金斯。这个棘手的问题,被珀金斯以主动错过福克纳的方式解决了。后来的故事,我们都耳熟能详了。1949年福克纳击败了海明威、帕斯捷尔纳克和斯坦贝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五年后的1954年,海明威也获得了诺奖。但珀金斯无缘担任其最著名的作品《老人与海》的编辑,他已经去世七年了。如果珀金斯还在世,他会开心成什么样?肯定又会多喝几杯。



珀金斯是古典编辑家的代表,严格地遵守编辑的职业道德和他个人对编辑职业的理解。珀金斯甚至重新定义了一个理想编辑应该是什么样。这样的古典编辑早已变得稀有和罕见。有人问珀金斯,你完全可以写得比很多作家更好,你为什么不写?珀金斯回答,因为我是一个编辑。这不是一句多么深刻的话,只是道出了编辑这一行当的初衷而已。编辑的使命之一,就是让作家变得更好,哪怕无偿地贡献个人的才智、见识和经验,无论它们多么珍贵,都是应当的。

如今是什么样子呢?很多编辑不甘寂寞,一边做编辑,一边当作家,写编合体,都不耽误,一方面发现别人,一方面等着被人发现。久而久之,发现和被发现就默契起来,互通有无,这在文学期刊可不少见。写得好不是好编辑的必备条件,编得好也不是好作家的保护伞。两者都干得好,就是天才。天才是有的,总有人认为自己就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这个行业的未来令人担忧。珀金斯式的编辑正在消失。新的编辑也许正在产生,写编相合,雌雄同体,新物种总是会产生的。不过,珀金斯大概也懒得理会这些,向来不喜欢争辩和谈论主张的他,对于自己在编辑历史上的地位也并不在乎。

在写给知己莱蒙女士的信中,珀金斯直言不讳:“我厌恶被人写……我认为编辑应该是无名的……作者才是他生命中的重要人物。”是的,这就是珀金斯对编辑的认识,最根本的是为了作者。全心全意为作者服务,是珀金斯一生的座右铭。尽管如此坚持不接受采访,珀金斯还是破了例,接受了《纽约客》的采访邀请,由评论家马尔科姆·考利先生执笔。珀金斯接受采访的理由,不免天真,他认为与其不断收到采访要求,不如就只接受一篇,如果某个杂志刊登了关于他的任务特写,其他杂志就不会再来麻烦他了吧!

匿名也是名,而不是真的无名,更不是无人在意,无人知晓,这是一种名利观。有名与无名的边界,取决于此人的人生成就,以及如何看待成就。没有成就,名根本无从谈起。在出版和写作者的圈子里,人们都知道珀金斯的卓越。公众视野里的名声不是珀金斯孜孜以求的,同行和作家的认可对珀金斯更有吸引力。考利是一位文坛要人,据说也是富有魅力的人,这大概也是珀金斯接受专访的部分原因。从珀金斯打交道的圈子来看,他对交往对象的要求可不低。在考利看来,在美国当代文学领域,珀金斯就像一个伟人,身边充满了传奇故事。在与珀金斯正式接触前,考利做了足够的功课,花了几个月进行调查,多方收集资料,包括与珀金斯朋友、作者和同事通信,挖出了大量富有传奇色彩和神秘气息的细节。一个富有洞察力的评论家,以人物特稿的方式,写一个同样富有洞察力的编辑家,这是再完美不过的合作。

这篇文章注定了会抵达预想的深度,这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因为两人相互能够理解,而不是简单的一问一答,更不是仰望式的听训。访谈,有访有谈才是访谈。采访起来容易,可以多准备问题,即便被几个字的回答噎个半死也没关系,大不了接着问别的。谈得起来更考验人,访谈质量与双方的知识、见识、阅历,甚至性格都有关。好的人物访谈可遇不可求,新闻水准的采访倒是不少见。在我的阅读视野里,《巴黎评论》的访谈算是优秀的了,但那也只是访谈对象的单口相声。福克纳在访谈中,巧舌如簧,张口就是金句。记者问他,一个作家最好的环境是什么?福克纳先是义正词严,说艺术与环境无关,艺术家并不在乎自己置身何处。这样的回答简直是满分。福克纳顺口又补充道,如果你要问我,那么最好的工作安排就是请我当一家妓院的老板。这是艺术家进行工作的最完美无缺的环境。它给了他完全的经济自由,他没有恐惧和饥饿,他有房屋御寒,除了简单记记账,每月到当地警察局交一次款,什么事情也没有。福克纳的说法狡猾又聪慧。事后你所能想起的都是福克纳的俏皮话、完全正确的废话,以及废话里面卓尔不群的见识。那个和他交谈的人,只是根据采访提纲适时地抛出了问题,然后仰慕地听着福克纳随心所欲地胡扯,还听他讲了一个漫长的黑色故事。

1944年4月,《纽约客》刊登了这篇特稿文章,而且是以罕见的连载方式,分两期发表了这篇标题为《矢志不渝的朋友》的人物特写。标题来自托马斯·沃尔夫的献词。不出考利所料,文章一发布,就如约地火了,赞誉随之而来。珀金斯有点傻眼,事与愿违,他本以为这次专访只不过做个了结,不会掀起多大风浪,但他自己低估了作家以及许多准备成为作家的青年人的热情。意外暴得大名,这在珀金斯看来是“臭名远扬”。在这篇文章中,珀金斯被塑造成了一个独具慧眼的出版人,具有火眼金睛的眼力和洞察力,并且具备了很强的预判力,能轻易决定一个写作者的命运。

麻烦随之而来,似乎美国“每一个”想当作家的青年人都知道了珀金斯是对作者忠诚、无比投入、善于发现怀才不遇的天才,于是潮水般的书稿涌到了出版社。很显然,这里的“每一个”就是一个言过其实的充满虚构寓意的修饰词,没有一篇文章可以做到这样的效果,但为了夸大考利文章的效果,为了印证珀金斯出名确有其事,必须是“每一个”,这是非虚构的虚构性所在。心怀梦想的陌生人来电络绎不绝,许多写作者更是登门拜访,苦求一见。据说有个年轻人,来到了珀金斯的办公室门前,不敢进门,拿把椅子站高往里偷看。我相信这大概是真的,估计的确有人这么干过。同样,我还是想说,这是非虚构的虚构性所在,“必须”有人这么干,即便子虚乌有,也必须有那么一个年轻人。美国出版界的一个神话就此开始了。人们普遍的心态是渴望遇见伯乐,怀才不遇是百分之八十写作者的心理认知。这一刻,珀金斯就是天使,如此仁慈,还不收门票,甚至倒贴。这样的编辑,谁不渴望来一打?



珀金斯还是“意外”地出名了,以不符合他想象的方式和速度。这不是他渴望的名望,也不是他求索的名誉。在出版生涯末期,被出名,为大众知晓,对珀金斯形成了困扰,严重打扰了他的生活。有一个充满抱负的女作者,持续不断地给珀金斯写信,并不断地寄来作品,被退稿后大发雷霆,怒斥珀金斯徒有虚名,根本不识货,狂热地咒骂珀金斯不出版她的作品就是剥夺了她表达自己观念的机会。珀金斯依旧礼貌地给她回信,但毫无用处,这个女人根本听不进去,一直以貌似正义的方式“指责”着珀金斯。

那是一个出版的美好时代,写作者对出版心怀向往,充满梦想的写作者有很多。珀金斯给了许多默默无名的写作新人信心,以为只要找到珀金斯,他们的才华就会被看见,作品就会被出版,珀金斯一度被当作怀才不遇的写作者的救世主。从写作者的角度来说,那是需要权威判断的时代。许多的写作者根本没有空间去表现自己。如果没有编辑看中,即使他有才华也会被埋没。相信自己是天才,只是缺少机会,这是大多数作家的通识。显然,这害了不少人。

珀金斯寻找的不只是那些“保险”的作家——风格中规中矩、内容波澜不惊,而是能用全新的语言道出战后世界新价值观的人。不断发现新作者,培养激发他们的才华,出版他们的作品,既赢得口碑又畅销,是珀金斯一生矢志不渝的工作。卖得出去,还有高赞,是珀金斯的标准。关于卖,自然是商品属性,也有好书卖不太出去的,比如,福克纳小说的版税远不如他在好莱坞写剧本赚得多。1938年,他买下了一座320英亩的“绿野农场”,钱就来自剧本创作。可见,写剧本比小说赚得多不是现在才有的事情。谢天谢地,幸亏福克纳对写剧本不算太胜任,写电影剧本没有毁掉福克纳,也许只是因为他是天才,像福克纳自己接受《巴黎评论》说的:“如果一个人是位一流作家,那就什么也不能伤害他的写作。”并非所有的作家都像福克纳这么幸运,写了多部卖不太动的纯粹的杰作,却靠电影剧本挣了不少钱,只不过这些钱福克纳是不会贴给出版社弥补损失的。“卖(sell)作品”对西方作家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词汇,把作品卖给了杂志社、报纸和出版社,获得稿费和版税。在我们这儿,“卖”字换成了另一个词语——发表。这是一个神奇的词汇,具有改头换面的功能,轻易地将作品的商品属性遮蔽了起来,凸显的是难以货币化的精神价值。现在尤其如此,众多被抚养起来的逃离市场检验的文学刊物,为了发表粉饰了市场交易属性,作家也只是说发表了作品,卖掉了影视版权,言下之意发表所得的钱不值一提。珀金斯可不这么看,能不能卖掉,他可不会忽略不计。论销量,珀金斯负责编辑的小说有不少卖过了上百万册,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出版一年就卖过了五十万册。

当托马斯·沃尔夫近千页的字迹潦草的书稿,几经转折送到珀金斯的书桌上。珀金斯拿起几页,立刻就被开篇吸引住了。读完一部分稿子后,他判定遇见了一个天才(这样的天才,珀金斯认为一生中遇见不会超过五个),遇见了一部充满才华的作品,尽管结构凌乱,但他还是被打动了,下定决心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也要出版这部作品。可惜我没能在传记中找到珀金斯最初的感受,只能猜想是什么东西让珀金斯如此迅速就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并成功地挖掘出了一位天才作家。别无其他,源于他作为职业编辑的与众不同的两种品质:能透过一部书的缺点,看到它的不凡之处,哪怕缺点多么令人失望;任凭遇到多少挫折,也会不屈不挠地坚持工作,挖掘这本书和这个作家的潜力。

《天才的编辑》这本书,最让我动心的,是对于珀金斯内心的刻画和想象。他发掘天才的事迹我知道,但是珀金斯的内心世界,我不知道,所以才充满好奇。作为一部人物传记,作者通过各种信件的文字,想象珀金斯的性格。随着不少好朋友的去世,珀金斯更孤僻了,退居自己的天地成了他的爱好。或者说,这根本就是他原本的性格。从一开始,珀金斯就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也不是一个外在热烈的人,即使与海明威一起出海钓鱼,钓起一只几百斤的大鱼,珀金斯依旧显得有些沉默。珀金斯的内心世界,肯定澎湃过,激动过,但他就像一个早慧的人,似乎很早就悟透了人世命运。编辑,默默无闻的工作,再合适不过他了。珀金斯完全可以沉浸在独自的世界里,做出判断,提出修改意见,甚至全身心投入到作品修改中去,比如与托马斯·沃尔夫一起修改《时间与河流》。我以为这便是虚构的魅力,这是一个孤独的形象。我读到的就是,一个叫珀金斯的人,他的工作是编辑,如此而已。而不是反过来。唯有如此,才能领略到珀金斯最后的孤独。

珀金斯已经是过去式了,他对写作者的意义,在于暗示伯乐始终存在。他是一个传奇,无法复制的传奇。他识别文学天才的眼光,唯一可能被我们总结和学习的,在于天才作家总是完完全全地写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自己。个人经验的表达,在珀金斯那里就意味着文学天赋,沃尔夫如此,海明威同样如此,菲茨杰拉德也一样。编辑家的故事很好看,天才的被发现,天才作品的被推出,荣誉的到来,犹如捡到装备打怪升级的愉悦。编辑不要试图把编辑个人的观点强加于作者的书中,更不要把他的风格变得不像他自己——让作者变得更好,如果他写的内容有价值的话,而不是写编辑认为更好的。



珀金斯过去常说,他不在乎死。面对死亡的慢慢到来,珀金斯平静地接受,就像接受那些文学天才一样平静,因为他知道,死神出现了,只能接受。珀金斯坦然接受死神敲门的情景,让我下意识地想起一个人——斯通纳。从接受命运的差遣并兢兢业业于差遣这一点来说,斯通纳和珀金斯是同一类人。区别貌似在于,一个是小说人物,一个是真实的人。从后来被虚构和叙述的角度而言,他们有着惊人的相似。热爱命运,知道自己是局限,努力去生活和工作,并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斯通纳在退休晚宴说了一番话:“我已经在这个大学教了将近四十年书。我不知道,如果我不做一名教师还能干什么。如果我不教书,我也许——”他停顿了下,接着说:“我要感谢你们所有的人,让我来教书。”这时候的斯通纳已经身患癌症,但仍挣扎着去出席晚宴,并说了这番话。珀金斯去世之前,如有机会讲一番话,根据我们对他的了解,他也许会讲同样的内容:我不知道,不做编辑我还能干什么……我要感谢你们所有的人,让我来做编辑。

斯通纳感觉到了“一种柔软感缠在他身上,一种倦怠感爬上他的四肢。一种他自己的身份感忽然猛然袭来,他感觉到了这个东西的力量。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小说家约翰·威廉斯写出了斯通纳去世前的最后感受。在人物传记中,司各特·伯格不被允许虚构珀金斯死前的切身感受。我愿意相信,那一刻珀金斯的感受,和斯通纳的一样。或者说,他们都知道,死神的来访,不是夺去,而是告别。


写于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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