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

母亲

人们将大地比做母亲,将祖国比做母亲,但毕竟每个人有自己的母亲。

我的母亲是大家闺秀,换句话说,出身于地主家庭。但她是文盲,缠过小脚,后来中途不缠了,于是她的脚半大不小,当时被称为改良脚。

富家女母亲却下嫁了穷书生,即我的父亲。其实我的父亲也识字不多,兼种地,但与只能干农活的乡里人比,他显得优越而能干,乡里人都称他先生。听母亲说,是我的外公,即她的父亲做主选定的女婿。我不知道外公,但外公抱过童年的我,说我的耳朵大,将来有出息。外公选穷女婿,看来他是一位开明人士,他的两个儿子,即我的舅舅,各分了大量田产,一个抽大烟,一个做生意,后来都破落了。

我对母亲的最早记忆是吃她的奶,我是长子,她特别偏爱,亲自喂奶喂到四岁多。以后她连续生孩子,自己没有了奶,只能找奶妈,我是她唯一自己喂奶的儿子,所以特别宠爱。宠爱而至偏爱,在弟妹群中我地位突出,但她毫不在乎弟妹们的不满或邻里的批评。她固执,一向自以为是,从不掩饰她自己的好恶,而且标榜自己的好恶。

吴冠中的母亲是大家闺秀,他的长子吴冠中特别偏爱。直到吴冠中隐居北京后,她还带孙子吴有宏到老家乡下找奶妈。这是1950年她与孙子吴可雨、吴有宏、吴乙丁在一起。

母亲性子急,事事要求称心如意,因此经常挑剔父亲,发脾气。父亲特别节省,买布料什物总是刚刚够数,决不富余,母亲便骂他穷鬼,穷鬼。父亲说幸好她不识字,如识了字便了不得。但他们从来没动手打架,相安度日。我幼小的时候,父亲到无锡玉祁乡镇小学教书,只寒暑假回来,母亲独自操持家务,那时她三十来岁吧,现在想起来,她的青春是在寂寞中流逝了的,但没有一点绯闻。绯闻,在农村也时有所闻,母亲以她大家闺秀的出身对绯闻极鄙视。父亲刻苦老实,更谈不上拈花惹草,父母是一对诚信的苦夫妻,但没有显示爱情,他们志同道合为一群儿女做牛马。大约四五十岁吧,他们就不在一个房睡觉了,他们没有品尝过亚当夏娃的人生,他们像是月下老人试放的两只风筝。

母亲选的衣料总很好看,她善于搭配颜色。姑嫂妯娌们做新衣听她的主意,表姐们出嫁前住到我们家由母亲教绣花。她利用各色零碎毛线给我织过一件杂色的毛衣,织了拆,拆了织,经过无数次编织,终于织成了别致美观的毛衣,我的第一件毛衣就是她用尽心思的一件艺术制作。她确有审美天赋,她是文盲,却非美盲。父亲只求实效,不讲究好看不好看,他没有母亲那双审美的慧眼。

上帝给女人的惩罚集中到母亲一身:怀孕。她生过九个孩子,用土法打过两次胎,她的健康就这样被摧毁了。她长年卧病,不断服汤药,我经常帮忙解开一包包的中药,对那些死虫枯根之类的草药起先好玩,逐渐感到厌恶。后来医生要用童便,母亲便喝弟弟的尿。因为母亲的病,父亲便不再去无锡教书,他在家围起母亲的围裙洗菜、做饭、喂猪,当门外来人有事高叫“吴先生”时,他匆促解下围裙以“先生”的身份出门见客。从高小开始我便在校寄宿,假日回家,母亲便要亲自起来给我做好吃的,倒似乎忘了她的病。有一次她到镇上看病,特意买了蛋糕送到我学校,不巧我们全班出外远足(旅游)了,她不放心交给收发室,带回家等我回家吃。初中到无锡上学,学期终了才能回家,她用炒熟的糯米粉装在大布口袋里,教我带到学校里每次冲开水加糖当点心吃,其时我正青春发育,经常感到饥饿。

父亲说他的脑袋一碰上枕头便立即入睡,但母亲经常失眠,她诉说失眠之苦,我们全家都不体会。她头痛,总在太阳穴贴着黑色圆形的膏药,很难看,虽这模样了,她洗衣服时仍要求洗得非常非常干净。因离河岸近,洗任何小物件她都要到河里漂得清清爽爽。家家安置一个水缸,到河里担水倒入水缸作为家用水。暑假回家,我看父亲太苦,便偷着替他到河里担水,母亲见了大叫:“啊哟哟!快放下扁担,别让人笑话!”我说没关系,但她哭了,我只好放下扁担。

巨大的灾难降临到母亲头上。日军侵华,抗战开始。日军的刺刀并没有吓晕母亲,致命的,是她失去了儿子。我随杭州艺专内迁,经江西、湖南、贵州、云南至重庆,家乡沦陷,从此断了音信。母亲急坏了,她认为我必死无疑,她曾几次要投河、上吊,儿子已死,她不活了。别人劝,无效,后来有人说,如冠中日后回来,你已死,将急死冠中。这一简单的道理,解开了农村妇女一个扣死的情结。她于是苦等,不再寻死,她完全会像王宝钏那样等十八年寒窑。她等了十年,我真的回到了她的身边,并且带回了未婚妻,她比塞翁享受了更大的欢欣。

接着,教育部公费留学考试发榜,我被录取了,真是天大的喜讯,父亲将发榜的报纸天天带在身上,遇见识字的人便拿出来炫耀。母亲说,这是靠她陆家(她名陆培芽)的福分,凭父亲那穷鬼家族决生不出这样有出息的儿子来。我到南京参加教育部办的留学生出国前讲习会,期间,乡下佬父亲和母亲特意到南京看我,他们风光了。那时我正闹胃病,兴高采烈的母亲见到我脸色发黄,便大惊失色:全南京城里没有这么黄的脸色!她几乎哭了,叫我买白金(麦精)鱼肝油吃,当时正流行鱼肝油,她也居然听说了。

山誓海盟的爱情,我于临出国前几个月结了婚,妻怀孕了。我飘洋过海,妻便住到我的老家。她是母亲眼中的公主,说这个媳妇真漂亮,到任何场合都比不掉了(意思是总是第一)。母亲不让妻下厨做羹汤,小姑们对她十分亲热,不称嫂子,称琴姐。不远的镇上医院有妇产科,但母亲坚决要陪妻赶去常州县医院分娩,因这样,坐轮船多次往返折腾,胎位移动不正了,结果分娩时全身麻醉动了大手术,这时父亲才敢怨母亲的主观武断。小孙子的出生令母亲得意忘形,她说果然是个男孩,如是丫头,赶到常州去生个丫头,太丢面子,会被全村笑话。她尤其兴奋的是孩子同我初生时一模一样。

三年,粗茶淡饭的三年,兵荒马乱的三年(解放战争),但对母亲却是最幸福的三年,她日日守着专宠的儿媳和掌上明珠的孙子。别人背后说她对待儿孙太偏心,她是满不在乎的,只感到家里太穷,对不住湖南来的媳妇。她平时爱与人聊天,嗓门越说越高,自己不能控制。她同父亲吵架也是她的嗓门压过父亲的,但这三年里却一次也未同父亲吵架,她怕在新媳妇面前丢面子。妻看得明明白白,她对全家人很谦让,彼此相处一直很和谐,大家生活在美好的希望中,希望有一日,我能归来。

吴冠中作品《母亲》。

我回来了,偕妻儿定居北京,生活条件并不好,工作中更多苦恼,但很快便将母亲接到北京同住。陪她参观了故宫、北海、颐和园……她回乡后对人讲北京时,最得意的便是皇帝家里都去过了。她住不惯北京,黄沙弥漫,大杂院里用水不便,无法洗澡,我和妻又日日奔忙工作,她看不下去,决定回到僻静的老家,她离不开家门前的那条小河,她长年饮这条小河的水,将一切污垢洗涤在这条小河里。她曾第二次来过北京,还将我第二个孩子带回故乡找奶妈,皇帝的家已看过,她不留恋北京。

苦难的岁月折磨我们,我们几乎失落了关怀母亲的间隙和心情,我只在每次下江南时探望一次比一次老迈的母亲。儿不嫌娘丑,更确切地说是儿不辨娘是美是丑,在娘的怀里,看不清娘的面目。我的母亲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人人夸奖,但晚年白内障几近失明,乡人说她仍摸索着到河边洗东西,令人担心。我的妹妹接她到镇江动了手术,使她重见天地,延续了生命。父亲早已逝世,年过八十的母亲飘着白发蹒跚地走在小道上,我似乎看到了电影中的祥林嫂,而她的未被狼吃掉的阿毛并未能慰藉她的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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