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倡导宣传
●江泽民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科技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对他们进行鼓励。”
●胡锦涛指出:“要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力以赴地抓好。”
●工商总局文件指出: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
党中央积极倡导创业活动
2002年11月8日,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在这次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向大会作了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
这个报告全面吹响了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斗号角。
细心的人们发现,江泽民在这个报告中不仅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还在7个地方明确提到“创业”这个词。
江泽民在第二部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这样一些词语:“创业人员”、“创业精神”、“创业活动”和“创业机制”等。
在第四部分“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又有这样一些句子:“形成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资本运作和人才汇聚机制”、“改善创业环境”、“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
江泽民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
江泽民指出:
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江泽民还说:
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江泽民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他说:
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提供新就业岗位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党的十六大胜利结束后,我国不仅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代,也步入了大学生创业的黄金时期。
胡锦涛重视大学生就业
2003年,酷暑刚刚褪尽,非典型肺炎的梦魇尚未走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又把目光投向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上。
他在一次听取劳动部门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汇报时强调指出:
要积极做好2003年毕业的大学生就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都要把促进大学生实现就业和创业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力以赴地抓好。
他指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系到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把新形势下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做得更好。
胡锦涛强调,要大力推进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我国巨大的人力资源,不仅对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作用,而且,对促进就业和创业也具有重大作用。
胡锦涛还说,必须把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部署、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学校、企业、社区、就业服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和条件,积极开展以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为目标的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要求的人才,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这里,胡锦涛把大学生创业提到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要求各级部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部署、来落实,从各方面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投入,以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投身到创业的热潮中去。
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胡锦涛的指示,对各级政府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政策法规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国家工商局出台优惠政策
2003年5月29日,根据江泽民“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的指示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2003年6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又出台了针对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的第七十六号文件。
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指出:
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
本工本费。
这个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册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后注明:“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交上述规定的有关费用。
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指出,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重要举措。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并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国家工商总局的这个文件,无疑又在跃跃欲试的大专院校学生的心中,烧起了一把创业之火,这股大火迅即燃遍了神州大地。
高校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
事实上,早在2000年,往日平静的校园,就已经变得风声水起,一批大学生早已在学校的引导下,身体力行地投身到了各种产业的准创业活动中。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大、上海交大等国内著名高校纷纷为学生的创业活动搭建各种平台,举办创业计划大赛,竭力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清华大学首先发起的。两年前,清华大学举办首届创业计划大赛,一时成为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大赛历时5个多月,共有320名同学组成98个竞赛小组递交了114份作品。从这些作品中产生的优秀作品还进行了公开拍卖。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始于美国高校,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美国经济的直接驱动力量之一。
中国大学生中不乏创业人才,如视美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个由在校学生创办的公司,公司的核心成员成为中国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
22岁的清华大学材料系三年级学生邱虹云,为了参加第二届创业计划大赛,用4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他的作品“多媒体超大屏幕投影电视”的前身,产品完成后,他准备将其以10多万元的价格卖掉,自动化系五年级学生王科说服他放弃卖的想法,合作成立了公司。
而作为一个小插曲的是他们组队参加了第二届创业计划大赛,并以清华最优秀的5个团队之一的身份进入全国创业大赛的决赛。
又如博创公司,由熊卓、吴占鸣、毛军华等清华、北大的学生创建的公司生产的激光快速成型系统填补了国内的一项空白,这项技术在国际上也刚刚起步。
这个公司将给人类的健康创造一个革命性的奇迹。
大赛已有视美乐、易得方舟网络公司、乐都、博创四个团队获得风险投资,其公司已入驻清华科技园,其中视美乐还分期获得了由“上海一百”提供的5250万元的风险投资。
另外,还有许多团队处于洽谈融资阶段。犹如美国硅谷的崛起有赖于斯坦福大学的创业活动一样,清华的创业者们在中国首创的创业计划大赛为千百万中国青年开辟了一条新路,成为新世纪最亮丽的一道风景。
他们在用智慧、激情和勇气脚踏实地书写了从创新走向创业的历史新篇章后,又用他们手中的笔真实地记录下了他们的创业故事。这是他们在学业、创业的双重压力下挤出时间完成的,既记录了他们创业的轨迹,也记录了他们内心真实的独白。他们的创业意识、团队精神,他们的青春活力、奇思妙想……以及他们在商海弄潮中的经验教训,都包含其中。
2000年1月中旬,在首届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总决赛开幕前,《光明日报》出版社已出版了《锻造创业英雄———清华创业团队手记》一书。
该书以生动活泼的文字,详实地记述了清华园内创业团队的事迹。
本书通过对这些天之骄子创业过程的描述,以及他们内心活动的记录,在人们面前展现出新时代高校学子的智慧与风采,给人尤其是尚处于学习阶段的新世纪大学生们在如何处理好校园及社会、学习与创业的关系以指导和有益的启迪。
2000年1月11日,为了鼓励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和技术创新,教育部科技司、教育部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在北京召开全国高校技术创新大会。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与会讲话,教育部副部长韦钰作大会报告。
国家计委、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将分别作专题报告。
会议的主题和内容是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学习贯彻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推动产学研结合,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解放高校科技生产力,加快高校高科技产业化进程,交流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成功的经验,全面部署高校技术创新工作。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电力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农业大学、重庆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等全国近百家高等院校参加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领导,有关高校校长,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的校长直接参加此次会议。
本次大会采用圆桌会议的形式,使所有与会代表都进行了充分交流。
高校校园通过此次会议和创业竞赛,科技研究风气愈加浓厚,白手创业活动风起云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