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赫尔曼·黑塞和他的出版人

“一位优秀的出版人的职能,或者说他职业上的一呼一吸在于:适应潮流,批判潮流。”

今天,如往常一样,既然谈到了我的工作,我就要谈谈我的老师。

当作家所体验、所思考、所描写的独特经历达到了示范性的程度,他们就成了教师。贝托尔特·布莱希特在他的晚年对一位想为他著书立传的女士说:“请您把我描写成一名教师,这就是我。”出版家萨穆埃尔·菲舍尔的信条——“让公众接受其所不欲的价值,是一位出版人最重要,也是最美好的使命”,就是一种教育信条。我的恩师彼得·苏尔坎普正是一位纯粹的教育家。他曾当过学校教员,他在小说《蒙德洛》里对教师这份职业也有过描写,这份职业影响了他一生。他的出版社好比一所学堂,他的出版工作就是一种教育。他的老朋友卡尔·孔尔恩称他为“出版家、作家、教师”,赫尔曼·黑塞在为苏尔坎普撰写的悼词中说道,他“在雷厉风行、循循善诱和渴望安逸的隐居生活这两极之间”走过了他的一生。教育无疑是他生命中的基本元素。

您还能记得您读的第一本书吗?我读的第一本书名叫《圣马尔库斯的雄狮》。我们的住所遭遇空袭后,它就不知下落,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晓得谁是此书的出版人。1946年,我的德语老师(他也是一位伟大的教师,崇拜歌德、莫里克和黑塞,同时也是一位开明人士)跟我谈到了黑塞,当时,奥尔根·采勒向我解释黑塞的作品,还把他的书借给我看,我一本接一本地读,作为一位二十二岁的年轻人,第一次在德语课上找到了方向感,因为我读他的书,就好似在读我自己。当我翻开书时,我注意到蓝色的亚麻布封面和书脊上带烫金字样的图案,却没留神封面上“菲舍尔出版社,柏林”或者“苏尔坎普出版社,前菲舍尔出版社,柏林”的字样。我相信许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我认为这没什么不好。今天,我作为一名出版人努力去做有内容、有质量的文学作品,能让个体从中找回自我,产生对理性社会的兴趣。正因为这是我所追求的,所以我认为,年轻读者应该首先折服于作家及其地位,另一方面,这种难以控制、只跟随自我兴味的读者对出版社来说不啻是一种挑战。读者必须不看出版社的名头,作出自己的判断。君特·埃希就读者的职责做过正确的考量。他曾批评黑塞的《东方之行》,在某些方面对这本书进行了否定。对于埃希的批评,赫尔曼·黑塞在去信中谈到了“批评的原罪”。埃希被这一真诚而严厉的回复所触动,于是在信中写道(我在这儿摘录的是埃希于1932年10月30日致黑塞的一封未出版的信):“但是,对于那些身置于唯利是图的世界、徒感写作之无用的人来说,在他对自身所为的忧伤的怀疑之外,还有一个恼人的问题,那就是:责任和良心是否每时每刻,在每言每句里都具有足够的生命力。”这个关于责任和良心的问题恰恰是每个读者都必须毫无顾虑地向出版社提出的问题。那么,一位作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对我而言,黑塞同他的出版人的关系是具有示范性的——在作品的出版策略方面,在经济独立和道德独立方面,在忠诚方面,他们的关系都具有示范性。

黑塞与他所有的出版人的关系多种多样,不乏意外。与其他人不同,他显然知道世上还有出版人这个职业。1903年,黑塞在他重要的论文《书的魔力》中写道:“在所有非自然馈赠,而是人类从自我精神那里创造出的世界中,书的世界是最广袤的。”通过他的父母,通过他的自我教育(仰赖博览群书的自我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他做书商的经历,黑塞很早就与书的世界结缘。1895年10月,黑塞进入图平根的海肯豪尔书店当学徒,一天的工作漫长而艰苦,时长十到十二个小时。他的学徒期结束于1899年7月31日。从1899年9月15日到1901年1月31日,他在巴塞尔的莱希书店担任书店营业员。对于这份职业,他在1899年写道:“这份职业很有趣,但我并无法热爱它。这主要得怪我的同事,他们中间有三分之二的人都缺乏教养、举止粗鲁;其次因为我虽然是个内行的读书人,但却是个蹩脚的生意人。”

我们待会儿会说到,黑塞后来在维护自身作品的经济利益方面其实非常在行。当年,他在出版人身上只看到了生意人的影子。1899年,在黑塞宣布自掏腰包承担一部分出版费用后,他的第一部诗集——写于图宾根的《浪漫之歌》才得以在德累斯顿的E.皮尔森出版社出版。他拿出了175马克,这在他的学徒保证金里占了很大的份额。一些日后在菲舍尔出版社成名的作家都是先以自费的方式在E.皮尔森出版社出版了自己的处女作。《浪漫之歌》共印600册,第一年卖出43册平装版,11册精装版,共计54册;他的版税共计35.1马克。

彼时的黑塞同海莲娜·沃伊戈特有鱼雁往来,这位年轻的女士(当时她年方二十二岁)在《诗人之家》杂志上读到了黑塞的诗句,便在1897年11月22日写信表露了对他的好感。从黑塞给这位“尊贵的小姐”略显傲慢的回复中(他当时“由于工作而精疲力竭”)生出了一场真诚的通信,两人互陈创作上的努力,并相互启发。黑塞与这位“令人惊艳的”、未来的“北德年轻女诗人”从未谋面,当她在通信的第一年与出版商迪德里希结婚时,他也毫不惊讶。她向他表示,愿意把《浪漫之歌》推荐给自己的丈夫。黑塞对此做出的反应很能说明他的个性:“您想让我把我的手稿交给您丈夫的出版社,这让我感到既欣喜又荣幸。我也很乐意如此为之。但我感觉,我的第一本书——诚实地说——不应该受惠于您的帮忙,我想自力更生,不知您可否理解?”他的第二部作品——收录了九篇散文的文集《午夜后一小时》,后来还是由迪德里希在莱比锡出版。奥尔根·迪德里希这样做主要是想讨他夫人欢心,其实他对黑塞一无所知,况且此书与他的出版计划并不相符,因为当代文学并不在他的规划之内。“坦白说,我不太相信这本书能取得商业上的成功,但这反而让我更加坚信它的文学价值……我也没料到会印出600册。但我希望,这本书能单单通过引人注目的装帧来弥补作者并不响亮的名头所带来的不利。”

在与迪德里希的通信中,黑塞又一次展现出他特有的行文风格:“我对您的帮助心存感激。此外,我要感谢您如此诚实地描述了您对我的印象。”黑塞要求出版商提供字体和印纸的试样。对于迪德里希提供的合同条款,他“斗胆提了一些问题”:“我完全同意您的建议,仅仅是出于兴趣想要澄清一些东西。您写道:‘1.10本赠书。2.所有版次的权利。3.根据出版人的原则,新版附送作者一定报酬。’我应该怎么理解第二点呢?这是说:您永远拥有版权,还是我在书每次再版后都有权得到10本赠书?再者就是出版人的原则。这是视具体情况而定,还是有一个固定的计算规则?我问这些,仅仅是出于好奇,并且想一劳永逸地了解这些术语。您实际上已经得到了我的应允。”现在我们就能料到,黑塞会毕生反抗所谓的“出版人原则”,如果这种原则限制了他的自主权的话。

由W.德鲁古林悉心印制的《午夜后一小时》于1899年7月出版,第一年共收获53名读者(当年在皮尔森那儿出版的《浪漫之歌》还卖出了54册)。但不同的是,《浪漫之歌》并没有得到批评家的注意,而《午夜后一小时》却无疑找到了一位举足轻重的评论家——莱纳·玛利亚·里尔克。“这些词语如同金属一般被锻造出来,读起来缓慢而沉重。不过,这本书的文学性不强。最精彩的段落显得急迫而富有个性。它令人肃然起敬,它心怀大爱,其间所有的感觉都是虔诚的。要之,它已处在了艺术的边缘。”当《午夜后一小时》出版时,它恰好也处在作者记忆的边缘。当时,黑塞开始为迪德里希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撰写评论,“为了减少我那可怜的书使他蒙受的损失”。黑塞遭受了一个双重打击:一方面,公众并不重视此书,另一方面,他在卡尔夫的父母对这本书“徒感愤怒”。1899年6月16日,在一封写给他母亲却从未寄出的信中,面对母亲“你写了一本邪恶之书”的指责,黑塞义正言辞地为自己辩护道:“我无法继续写作。你说这本书从一开始就显得很自负。比起你掂量你那封可爱的信,我对我的书的权衡恐怕要周全得多。遗憾的是,这一切都无法弥补了,道歉也于事无补。我不相信我的书带给你的痛苦能及你的态度带给我的痛苦的一半多。多说无益。你们肯定知道‘清者自清’这句话,而你们竟把我归到了不洁者之列。”

若干年后,《午夜后一小时》售罄,黑塞收回了版权,不允许再版,这本书直到1941年才在苏黎世作为研究资料得以再版。它在黑塞的文集里消失多年,对此,黑塞在新版的导言里解释说这有其“私人原因”。他想在书中创造“一个艺术家的梦幻国度,一个美丽岛,他的诗意味着逃离白昼的风暴与洼地,遁入夜中、梦里以及美妙的孤独中去。这本书并不缺少美”。这本书的销声匿迹要归咎于销售上的失败,以及他母亲和亲戚们的抗议。他的下一本书是一个经由第三者手抄二十遍的手稿,名叫《诺图尔尼》。黑塞标价20个弗朗克,于1900年秋在朋友圈子内小范围销售(“未被邀请者的订购不予接受”)。虽然他在同年8月16日从巴塞尔给迪德里希又寄了一篇文章(《莉莉亚公主》,即《劳舍尔》的“露露”一章)并且打算自费出版,题名《施瓦本短篇小说集》,可后来他不但改变了主意,改换了标题和出版社,还另署其名,把自己隐藏在编者的面具后面。1900年底(版本说明上写的是1901年),《赫尔曼·劳舍尔的遗著和诗歌——赫尔曼·黑塞编》在巴塞尔的莱希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没有广为流传,“完全仅仅为巴塞尔考虑”。小范围的出版却带给了黑塞便利。“我的作品能逃过商业投机和胡言乱语,只供朋友和友善人士阅读。”

人们不应该太过较真于此时他对出版界的个人态度,这不过是阶段性的。但是,黑塞做什么事都会表现得很坚决、彻底。渐渐地,出版人的形象在他的心目中发生了转变。不久,他和奥尔根亲自会面,他“带着惊异与享受倾听一个人如何倾诉生意和规划上的衷肠”。不久,他又会在萨穆埃尔·菲舍尔那儿获得同样的感受。每本书自有其命运。《劳舍尔》仅仅为巴塞尔而作,印数甚少,除了瑞士的文学爱好者之外,鲜有人耳闻。然而一个瑞士人——乡土作家保罗·伊尔戈干了一件非比寻常的事,他同萨穆埃尔·菲舍尔既无私交,也无业务上的往来,却把《劳舍尔》寄到了菲舍尔的出版社。菲舍尔对里面的诗文印象深刻,也许出版社的编辑,莫里茨·海曼也读了这本书,并向菲舍尔推荐了此书的作者。大约是在1903年年初,菲舍尔写信给黑塞:“最尊敬的先生!我们满怀愉悦拜读了《赫尔曼·劳舍尔的遗著和诗歌》,短短数页,却妙笔生花,所以我们油然生出一个奢望:如果您能让我们拜读您的新作,我们将喜不自胜。”黑塞在1903年2月2日给菲舍尔的去信中说,他很高兴菲舍尔给他写信,不过暂时他没有东西可寄,但他保证,他会寄给他一篇“雕琢数年”的散文诗。1903年5月9日,黑塞就把作品寄了过去,5月18日,菲舍尔对于新作《彼得·卡门青》这样写道:“正值复活节之际,我想及时向您表达我对这份绝妙之作的衷心感谢。您写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本身不值一提的小事透过一个诗人的心灵得到传递,使得这部作品变得丰沛而光彩照人。伊丽莎白、理查德、纳笛妮夫人、木匠的孩子,还有瘸子,这些人物让我身临其境,欢心喜悦。我向您祝贺,如果能出版大作,将不胜喜悦。”1903年6月9日,菲舍尔向黑塞寄去一纸合约。合同规定给他平装书销售额的20%作为酬劳,首印1000册,黑塞则向出版社提供接下来五年内他所有作品的优先购买权。其实,对《彼得·卡门青》一书,菲舍尔并非信心十足,这体现在他给黑塞的信中。

1903年6月9日和1904年2月5日他曾两次写信给黑塞,暗示《彼得·卡门青》不会取得销售上的成功。在1903年6月9日附带合同的信中,我们可以看出,菲舍尔更青睐和寄望于谁:“我非常希望,即便您的《彼得·卡门青》不会带来销量上的成功,他也能找到许多朋友和崇拜者,特别是他能给读者预先留下一种印象。我感到您正走在成为一位优秀散文家的路上。如今,您与埃米尔·斯特劳斯毗邻,他是我们最大的希望。”今天,我很难理解在和作家打交道方面至少颇有经验的出版人菲舍尔会在和一位作家的首次通信中把另外一个人说成是“最大”的希望,而把通信对象仅仅看作“正走在成为一位优秀散文家”的路上。菲舍尔想把这篇小说介绍给《新眺望报》的读者。为了预先把小说刊登在报纸上,黑塞同意删去小说五分之一的内容,而这本书的印刷工作也必须提前到1904年年初完成。奥斯卡·比厄——《新眺望报》的出版人——在1903年9月至11月间分三期刊载了这部小说,稿酬共计487.5马克。1904年2月15日,《彼得·卡门青》以埃米尔·斯特劳斯《朋友海因》使用的开本、纸张和字体为模板发行。与出版人的预期恰恰相反,《彼得·卡门青》一书大获成功,出版两年就卖出了36000册,到了1908年,销量甚至达到了50000册。

1923年,黑塞在《生平札记》里写到此事。“当时,我开始动笔写《彼得·卡门青》,菲舍尔的邀请对我鼓励极大。作品完成后即通过审读,出版社寄来了友好甚至是衷心的信,这本书在《新瞭望报》上预先连载,获得了埃米尔·斯特劳斯和其他我所敬仰的人的肯定。我成名了。”“可不光是成名了”,黑塞的传记作者胡戈·巴尔对此写道,《彼得·卡门青》一书让黑塞一夜之间在德国变得家喻户晓。胡戈·巴尔写道:黑塞“现在站在属于他的位置上,站在一个得以继续被人倾听的平台上。这种关系对他来说在另外一层意义上也是很重要的:即便在最艰难的年代,菲舍尔也懂得如何把文化精英凝聚在一块儿。这个圈子在作品还未写就之时,就给了它以现实和团体的标识。出版人的这种坚定意志、对领导和尊严的强烈意识,也许正是黑塞大展身手的先决条件,也极有可能只有这样的出版社才能让诗人感受到他创作的意义和公众对他创作的期望,没有这些,我们今日所见的黑塞作品或将不复存在”。我经常引用胡戈·巴尔的这句话,因为一位文学出版人的职守在这句话中得到了确切的表达。

1904年4月初的一天,黑塞在慕尼黑与菲舍尔见面,当时菲舍尔还把托马斯·曼介绍给他认识。从今以后,作家和他的出版人之间的关系是友好、务实的。和黑塞打交道并不容易。虽然《彼得·卡门青》的巨大成功赋予他新的独立性——他辞去书商的职业,四处云游,并在盖恩霍芬安置家业,但敏感、紧张、时刻处在内心冲突下的黑塞对于出版人来说并不是一个轻松的伙伴。1904年11月,当S.菲舍尔向他询问近作的进展时,他坚决反对这种“匆忙的生意经”。1906年,《在轮下》问世,1907年《此岸》出版,1908年《邻居》出版。然后,正如彼得·德门德尔松所述,发生了一些“怪事”。在1903年6月10日《彼得·卡门青》的出版合约中,黑塞向菲舍尔出版社许诺了未来“五年”内作品的优先购买权。合同到期后,优先权若不被解除,将视为“自动续延五年”。但黑塞解除了这项优先权。《彼得·卡门青》的成功不仅让读者,也让出版人知道了黑塞,早在1904年11月4日,菲舍尔在给黑塞的一封信中就表达了此种担忧:“在《彼得·卡门青》大获成功后,您肯定会从四面八方获得各种建议,包括一些以用诱惑的条件骚扰成功作家为业的出版商,他们会亲自登门求访,以这种外在的方式使您陷入一种惊恐而危险的不安中。”果然不出所料,黑塞多次前往慕尼黑,在为杂志《三月》和《痴儿西木》工作的过程中结识了出版人阿尔伯特·朗恩和格奥格·穆勒,为了得到黑塞,他们展开了强大的攻势。出版商的竞相追求,或者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竞争机制使黑塞内心对独立的渴望与日俱增。他在与萨穆埃尔·菲舍尔的合同里为自己争取到了当时该出版社旗下其他作家无法染指的东西。1903年的第一份合约在1908年2月被延期。黑塞必须把接下来的四部作品中的三部交给菲舍尔,同时有权把四部中的一部提供给阿尔伯特·朗恩出版社,这是其一。另外一点同样惊人:黑塞要求确定一个与菲舍尔出版社所有的优先权等价的条款,据此,菲舍尔必须“在未来三年内以每月150马克的标准付给黑塞共5400马克。稿酬需另付”。这一数额在当时来说非同一般。菲舍尔无法再按常理出牌,但最后黑塞所陈述的理由还是让他想通了。黑塞要的是自由和独立。如果黑塞在一段时间内为写作而放弃了他的独立性,那出版社就必须给他相应的补偿。在这份合约到期后,1913年3月31日,黑塞和菲舍尔出版社“第二次续约”:黑塞必须把“未来六年内的所有作品”交给菲舍尔,作为等价交换的金额在“接下来六年内共计9000马克,按每季度375马克的方式结算;稿酬需另付”。这笔按月或按季支付的钱本身并不多,但根据门德尔松的说法,菲舍尔声称1913年10月由于双方意见分歧,他被迫重新给黑塞算清这笔账,数额最后至少达到了18000马克。对于一位凡事必须精打细算的出版人来说,这可不是笔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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