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
城市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总是有点时代错移。咖啡馆退化成了酒吧;本来通向院子,可以瞥见葡萄架的门厅现在成了尽头有电梯的幽暗的走廊。多少年来我一直记得塔尔卡瓦诺街附近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书店;一天上午我发现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古玩店,并且听说书店老板堂圣地亚哥·菲施拜恩已经去世。菲施拜恩是个胖子,我记不太清他的长相,却记得我们长时间的聊天。他镇定自若,常常谴责犹太复国主义,说它使犹太人成了普普通通的人,像所有别的人那样给捆绑在一个单一的传统、单一的国家上,不再具有目前那种丰富多彩的复杂性和分歧。他还告诉我,当时在编纂一部庞大的巴鲁克·斯宾诺莎作品选集,删去了那些妨碍阅读的欧几里德几何学的繁芜,给那异想天开的理论增添了虚幻的严谨。他给我看罗森罗思的《犹太神秘主义发凡》的善本,但又不肯卖给我,不过我藏书中有些金斯伯格和韦特的书却是在他店里买的。
一天下午只有我们两个人,他告诉了我他生活中一个插曲,今天我可以公之于众。当然,有些细节要做些改动。
我要讲一件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我的妻子安娜不知道,我最好的朋友也都不知道。那是多年以前的事,现在已恍如隔世。也许可供你作为一篇小说的素材,你当然会加以剪裁。不知道我有没有对你说过,我是恩特雷里奥斯人。我们说不上是犹太高乔,从来就没有犹太高乔。我们是商人和小庄园主。我生在乌尔第纳兰,对那个地方已毫无印象;我父母来布宜诺斯艾利斯开店时,我年纪很小。我们家过去几个街区就是马尔多纳多河,再过去是荒地。
卡莱尔说过,人们需要英雄。格罗索写的传记使我崇拜圣马丁[1],但是我发现他只是一个在智利打过仗的军人,如今成了一座青铜雕像和一个广场的名字。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遇到一个截然不同的英雄:弗朗西斯科·费拉里,对我们两人都不幸。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
据说我们那个区不像科拉雷斯和巴霍那么野,不过每一家杂货铺里都有一帮爱寻衅闹事的闲人。费拉里老是泡在三执政–泰晤士杂货铺。促使我成为他的崇拜者的一件事就发生在那里。我去买一夸特马黛茶。一个留着长头发和胡子的陌生人跑来要了一杯杜松子酒。费拉里和颜悦色地对他说:
“喂,咱们前晚不是在胡利亚娜舞场见过面吗?你是哪里来的?”
“圣克里斯多巴尔,”对方说。
“我有话奉劝,”费拉里暗示说。“你以后别来啦。这儿有些蛮不讲理的人也许会让你不痛快。”
圣克里斯多巴尔来的人一甩胡子走了。或许他并不比对方差劲,但他知道强龙斗不过地头蛇。
从那天下午开始,弗朗西斯科·费拉里成了十五岁的我向往的英雄。他身体壮实,相当高大,仪表堂堂,算是时髦的。他老是穿黑颜色的衣服。不久,我们又遇到第二件事。我和母亲、姨妈在一起,我们碰上几个大小伙子,其中一个粗声粗气地对其余的人说:
“放她们过去。老婆娘。”
我不知所措。这时费拉里正好从家里出来,他插手了。他面对那个挑衅的人说:
“你既然想找事,干吗不找我?”
他挨着个儿慢慢地瞅着他们,谁都不吭声。他们知道费拉里。
他耸耸肩膀,向我们打了招呼走了。在离开前,他对我说:
“你如果没事,待会儿去酒店坐坐。”
我目瞪口呆。我的姨妈莎拉说:
“一位绅士,他让夫人们得到尊敬。”
我母亲怕我下不了台,评论说:
“我看是一个容不得别人拿大的光棍。”
有些事情我不知该怎么向你解释。如今我混得有些地位,我有了这家我喜欢的书店,我看看这里的书,我有像你这样的朋友,我有妻子儿女,我加入了社会党,我是个好阿根廷公民,是个好犹太人。我是个受到尊敬的人。现在你看我的头发几乎脱光了,当时我却是个穷苦的俄罗斯小伙子,红头发,住在郊区。人们瞧不起我。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我试图同别人相似。我自己起了圣地亚哥这个名字,以回避原来的雅各布,菲施拜恩这个姓没有动。我们大家都努力符合人们指望看到我们的模样。我意识到人们对我的蔑视,我也蔑视自己。在那个时代,尤其在那种环境中,重要的是勇敢,但我自知是懦夫。我见了女人就胆战心惊,我为自己畏葸的童贞感到羞愧。我没有同龄的朋友。
那晚我没有去杂货铺。我一直不去就好了。我总觉得费拉里的邀请带有命令的口吻。一个星期六的晚饭后,我走进那个地方。
费拉里在一张桌子上座。一共六七个人,我都面熟。除了一个老头之外,费拉里年纪最大。老头言语不多,说话的神情很疲惫,唯有他的名字我一直记得:堂埃利塞奥·阿马罗。他松弛的宽脸有一条横贯的刀疤。后来我听说他吃过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