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十七年辛丑(1481) 三十二岁
三月,服阕。是岁,娶张氏为继室。
旧谱云:“(成化)十七年辛丑,三十二岁。三月,服阕。是岁,继娶继室张氏,别姓蔡。”
据《太原家谱》卷二十一“碑志类上编”王鏊《继室张孺人墓志铭》,张氏,其先湖广之孝感人,后迁河间之沧州,遂为沧州人。其父实少孤,依蔡氏,故又姓蔡氏。后为丹阳令。“丹阳父子豪迈俊爽,而孺人庄重寡言笑。”丹阳,张廷玉《明史》卷四十“地理志一”:南直隶镇江府有丹阳县。据《光绪丹阳县志》卷十三“职官•明•县令”:成化年间有蔡实,沧州人。盖蔡实时为丹阳令,乃嫁其女为王鏊继室也。
生病,作诗《卧病》。
本集卷三十二“箴铭”《慎疾斋铭》云:“辛丑岁则病。”
《卧病》见本集卷一“诗”。其诗有云“八月文园病未消”,盖王鏊八月仍在病中;“之子不来秋欲晚”盖指迎娶张氏之事。
作诗《陪夏宪副正夫游石湖》。
见本集卷一“诗”。
宪副,对按察司副使的敬称。夏正夫,即夏寅,据焦竑《焦太史编辑国朝献征录》卷九十五“山东一•布政使”顾清《山东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夏公寅传》,夏寅,字时正,后改字正夫,华亭人。正统戊辰(十三年,1448)擢进士。时为江西按察副使,专董学政。夏寅时亦居忧在家也。石湖,《(崇祯)吴县志》卷五“水”:“石湖在县西南十八里,南北长九里,东西四里,周二十里。东南隅属吴江县。”
作诗《桧轩》。
见本集卷一“诗”。其小序曰:“武山之西为积金。有隐士曰吴君思复、思德。余弱冠归自京师,咸以国士见待。后余及第归,过其庐,而二君已即世矣。弟思政乞余作《桧轩》诗。”
旧谱云:“及归自翰林,二君已殁,作《桧轩》诗以伤之。公之外家自此微矣。”思复、思德、思政皆吴夫人之兄弟也。
作碑《伍相庙碑》。
见本集卷二十“碑”。其文略曰:“公之庙食于吴也久。成化庚子(十六年,1480),盘门庙灾。高唐刘君士元以御史按吴,命新之。予以公忠孝大节昭焯古今而功在吴尤大也,故碑于庙铭。”
伍相庙,即春秋时吴国相国伍子胥之庙,《(正德)姑苏志》卷二十七“坛庙上”:“吴相伍大夫庙在吴县盘门内……成化十五年(1479)庙毁。御史刘魁重建,每春秋祀之。”刘士元,即刘魁,《(正德)姑苏志》卷四十二“宦迹六”:“刘魁,字士元,高唐人。成化十七年以监察御史巡按莅郡,不为崖岸而风裁自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