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从历学推算,由史学反思

第18章 从历学推算,由史学反思

顺治四年(1647),监国二年,黄宗羲为逃避清廷的追捕,避居于化安山他父亲的墓庄,专心于历算之学,“昔屏穷壑,双瀑当空,夜半猿啼伥啸,布算簌簌,真叹为痴绝”《全集》第十一册《敘陈言扬勾股述》。至顺治十四年,其所著历学与数学著作,有《历学假如》(包括《西洋历法假如》、《授时历假如》)、《授时历故》、《回历假如》、《新推交蚀法》、《春秋日食历》、《大统历推算》、《大统历法解》、《时宪书法解》、《监国鲁五年大统历》、《开放命算》、《测圜要义》、《圜解》、《割圜八线解》等十六种著作,都在这十年左右完成。所以黄百家说:“惟先遗献,昔尝于空山静夜,差用十年之功,通悟中西三历之理。”见黄竹农家(即黄百家)《耳逆草·上王司空论明史历志书》。该文又说:“盖先遗献于明末时,曾与泰西罗味韶雅谷、汤道末若望定交,得其各种抄刻本历书极备。”罗雅谷意大利人,1622年抵澳门。汤若望德国人,1622年至北京。关于黄宗羲在天文历算上的成就,黄宗羲早在明末,可能是在北京应举时,与西方传教士罗雅谷、汤若望有交往,并获得他们的多种历书。

黄宗羲为什么在山上研究历算之学呢?他并非穷极无聊,以此度日。古代儒家,认为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可以知幽明之故,生死之说。汉代董仲舒的今文经学,力主天人感应,以后儒家或多或少都受其影响。例如《汉书》说汉元年,五星聚于东井(东井属秦地),后来汉高祖果然在秦兴起。黄宗羲往后在《明儒学案·蕺山学案》中说:“识者谓五星聚奎,濂、洛、关、闽出焉;五星聚室,阳明子之说昌;五星聚张,子刘子之道通,岂非天哉!岂非天哉!”就是这种天人感应学说的流露。

然而要占星,就必须深通历算之学。顺治二年,清军席卷浙东后,投降者很多,黄宗羲曾仿汉赋作《陌上桑为马昼初作》和《贞女引赠万履安》二诗,以贞女自居,表达决不降清之志,当时,他认清廷命运不会长久,他在空山推步,应是推算出清廷残酷统治的乱世何时结束?有明或汉族的复兴之世何时到来?

如果说,黄宗羲在崇祯一朝十六年,即他从十九岁到三十四岁,涉世未深,阅历尚浅,仅属观察社会,体验人生时期。那么经过又十六年的“半生滨十死”。抗清时期的艰苦锤炼,使他社会经验极为丰富,他又思维敏捷,善于思考,于是他在顺治下半期,在化安山龙虎山堂,回忆往事,写下了他早期的史著,有记载史事的编年体和传记体之作;从研究史事来说,有史论和史考之作。而他往往在编年、传记体的史著中夹杂着史论和史考,而在史论中也反映了他初步就事论事的反思。

以编年体来说,他在顺治十年写了《海外恸哭记》。此后,在顺治十五年写了《弘光实录钞》三卷,纲目体、按年月日编写。卷前有《序》,下具“古藏室史臣黄宗羲”名,时间在“戊戌冬十月甲子朔”,记年始于崇祯十七年夏五月庚寅福王监国于南京,至弘光元年六月弘光帝被执,七月江西巡抚旷照迎降止。编年之外,以《序》为总论,而在篇文中有“臣按”开头的就事之论,共七条,此外有史考二条。

《弘光实录钞》大半是黄宗羲亲身经历的实录,翔实可考,为研究南明史福王立国的重要史著,其中的史论较简略,如对“马士英奏翻钦定逆案”条,论曰:臣按:逆阉魏忠贤既诛,其从逆者,先帝定为逆案,颁行天下,逆党合谋翻之;己巳(崇祯二年)之变,冯铨用数万金导北兵至喜峰口,欲以疆场之事翻案;温体仁讦钱谦益而代之,欲以科场事翻案。小人计无不至,毅宗(崇祯)讫不可。大铖利国之灾,得士英而用之,然后得志。呜呼!北兵得入中国,自始至终,皆此案为之祟也。黄宗羲认识到明末激烈的党争,是明亡的原因之一,这一认识,是他在崇祯和弘光朝时绝不可能有的,正是明亡反思的产物。

较长的史论为“马士英使其私人朱统参礼部郎中周镳、武德兵备道雷祚”条,他说:臣按:士英此疏,为杀周镳张本也,故与朱统之疏前后上。士英即翻逆案,欲立从贼一案与之为对。……而以周镳为首者,以复社诸人尝号于人曰:“吾辈继东林而起”,不知复社不过场屋余习,与东林何与哉?……臣羲以就钟事论之,其罪不过随从贼例耳,举朝从贼,而独归重新进之庶吉士,又何其视钟太高也。……初钟与其从兄镳以门弟子相高,汲引既广,则类入焉。两家遂分门户,彼讪此谤,两家弟子相遇于路,不交一揖。镳之门人以徐时霖为魁,北都变后,时霖列钟之败,造为恶言,用相传播。而镳者,阮大铖贸首之仇也。大铖欲杀镳而不得,遂以钟事中镳。是故时霖为镳而囓钟,反因钟以害镳;大铖无心于杀钟,反因镳以累钟,事之不知如斯也!《全集》第二册《弘光实录钞》卷二。“不知复社不过场屋之余习,与东林何与哉!”这一观点,他在作此《抄》五年前所作的《留书》中已提及,可以说是经过明亡世乱后反思的产物。

该书《序》对弘光一朝作如下总结:“呜呼!南都之建,帝之酒色几何,而东南之金帛聚于士英;士英之金帛几何,而半壁之恩仇快于大铖。曾不一年,而酒色、金帛、恩仇不知何在?论世者徒伤夫帝之父死于路而不知也,尚亦有利哉!”对弘光立国贬讥之至,他在这里列举弘光的各种“坏政”,提出:“帝之不道,虽竖子小夫,亦计日而知其亡也。然诸坏政皆起于利天下之一念。”这一反思,就比较深刻了。

记载时间,以“监国鲁元年丙戌(顺治三年)六月朔,浙江兵溃,上发绍兴”开始,至监国六年(顺治八年)清军攻陷舟山止。所记为监国事,所谓“海外”,包括监国在福建的活动。作者具名为“”,据夏定域考证:“‘’即古羲字,见《越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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