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鳞半爪(六则)

一鳞半爪(六则)

达尼娅

9月21日我们从满洲里过境,火车走了一夜,在凛冽的黎明进入赤塔,放下行囊漱洗完毕,我走到前厅等候其他游客。这是用居民楼底层改建的简易宾馆,像中国很普通的那种招待所,只是干净一些。旁边一个漂亮淳朴的俄罗斯女孩,用汉语跟我搭话,问我在中国是做什么的,我说在一家文学杂志社,她说,噢,我最喜欢叶赛宁的诗歌。

她就是达尼娅。后贝加尔师范学院五年级大学生。暑假里才刚刚客串做起导游。

叶赛宁!我脑海里不由得浮起他波斯抒情《莎甘奈啊,我的莎甘奈……》中的句子:你的卷发像月光下翻滚的麦浪。这是我中学时代最喜欢的一首抒情诗,诗人写给的也是旅途中一面之交的姑娘,我想诗里那舒卷的长发一定也像达尼娅的头发一样是栗色的。那回环往复的一咏三叹,曾被我很认真抄写在笔记本里。人与人之间有些奇怪,有的朝夕相见,还是隔阂。有的只是第一次见面,彼此从眼睛和微笑里,就已是值得信任的亲近的人。这时同行的小说家和批评家过来了,我给他们作了介绍,批评家说:嘿,你怎么不说你也是写诗的呀?

前几天沿着额尔古纳河漫游,眺望对岸辽阔的俄罗斯大地,我顿悟为什么那个国度产生过如此众多的大师。一旦走进他们的日常生活,哪怕只是浮光掠影,便对这个民族的精神有进一步了解。赤塔相当于中国的省会,可无论市政建设还是食品日用品,都远逊于中国经济不发达地区内蒙古的一个县级市,可见今日俄罗斯的窘迫。然而,从迎面走来的任何一个人的神态上,你都能看到一种自信,随便走进一家餐馆,也都能领悟到环境的典雅高贵。当食客把餐桌上的残渣收拾得干干净净才离开,当你走过卧铺车厢过道地毯上再铺一层的干净布匹,这些时刻都提醒着你一个人要有基本的教养和良好的习惯。当然也不能否认夜幕下有许多手抓着空瓶的酒鬼。

而最让我心仪的,是一个文明社会对艺术的尊重,因为再没有比在俄罗斯当一个诗人更让人骄傲的了,达尼娅领我们参观军事博物馆,卖纪念章的柜台上,同行拿起第一枚徽章,就是诗人莱蒙托夫的肖像。各种纪念钱币上,建筑物的外墙上,看见最多的也是普希金。70后之前的中国作家,莫过于对俄罗斯文学熟悉而又心灵相通了,所以当达尼娅讲解时,我总是迅速说出一个个艺术家及他们作品惯用的汉语译名,成了她半个翻译帮手。而最让人震撼,深感俄罗斯民族伟大的,是全部用一根根大原木搭建的十二月党人纪念教堂。百多年前这批贵族知识分子被沙皇流放到此,他们的妻子也都追随而来,在矿场服罢苦役,他们自动为穷人建起了一间间医院、学校,身体力行实践自己的理想!

突发奇想,我们临时要求达尼娅带到寻常百姓家里看看,她把我们领到七十六岁老人芭芭莲娜的屋子,老人的老伴和一个儿子已过世,另两个儿子分开住,在门口,遇到其中一个儿子看望母亲刚出来。老人生活很简朴,除了一台旧电视机,没有多少值钱的家当,但屋子收拾得很清爽,窗明几净。连菜园子里的茅坑也很利落。她家的廊檐下挂着两幅陈旧的普通木版画,一问,其中的一个人物竟然是叶赛宁,一位同去的作家即表示愿高价索买。老人不卖,她说这是她家里最珍贵的。

在车里,达尼娅给我们唱过邓丽君的歌,在白桦林里,背诵过叶赛宁的诗。跟我通过汉语翻译理解的舒缓宁静的叶赛宁不太一样,她的语气显得有些急促,她告诉我那是情诗,我没弄明白具体是那几首。临别时,达尼娅不收小费,我送了一只水晶烛台给她作礼物,那是她祖国国徽上鹰的形状。达尼娅,在这个广大世界的茫茫人海里,有一个不同种族不同性别的远方朋友,和你一样热爱生活和诗歌,这是多么美好的感觉。

纸上得来终觉浅

就说那次江西之行吧。一到南昌,直奔滕王阁。虽早知木质结构难敌千年风雨,这楼应是现代工业的产物,但一路仍不由地默诵落霞孤鹜,秋水长天。果不其然,在钢筋混凝土的牢固支撑上,红墙绿瓦光鲜亮净。登楼游人们——包括我——全都肃穆静思,心潮澎湃,梦回千年前一个二十七岁的才子如何运笔成风,大醉赋辞。我站在滕王阁顶层俯瞰赣江,鹤汀凫渚,白水千里。此时的高度,不是楼,而是对文学经典的仰望。记得早些年从重庆坐船到九江登庐山,在武汉转船只停留几小时,仍赶去一睹那一建再建,仿佛永不破旧,永不倒塌的黄鹤楼。也是一样的心情,也是因为崔颢题诗在上头的缘故。

鲁迅说:“一首诗吓不走孙传芳,一炮就把他轰走了。”由此看,似乎百无一用是书生。但不仅前边提到的那两座建筑,还有岳阳楼,历经战乱火烧而不断得以重生,并不是因为它们在建筑工艺上如何了得,非要保存下来,而是因为名诗千古传颂。前几年三峡大坝截流前,急忙把白帝城抢救搬迁到更高处。那城郭我很多年前曾在江中远眺,并不起眼,成为如此重要的人文景观,也是李白的诗歌造化。

可若是以为诗歌精彩,它所观照的对象就必然精彩,未免也太书生气了,文学毕竟是想象的产物,如水中望月,雾里看花,伯乐的《相马经》实操性极强,其子执经求马,归得一大蛤蟆。何况诗歌?大诗人陆游便深谙个中奥妙,他告诫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须躬行。

游人觉得最“货不对版”的要数“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庐山瀑布了,诗中的景象那是怎样叫人心驰神往的壮美。然而云雾茫茫,劲松苍苍,如出入仙境,一路不停奋力攀爬,腰酸腿痛间,导游突然说声到了。凝神屏息,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终于瞄见一条约莫十来米的小水沟。导游见状,赶紧十分职业化地申明:“游客观赏,请到这儿使用望远镜——只需两元。”使人哭笑不得。

我前年去苏州,最想看的不是虎丘,是寒山寺,那天游人如织,光日本旅行团就有好几个。在我源自诗歌的想象里,这是个依山傍水而建的巍峨大庙。想不到它小小的地盘,就建在平坦的小河边,枫桥要不是立块碑,跟别的普通石拱桥没有二致。徜徉半晌,我还是交费,到钟楼撞了几下钟。尽管不是夜半,也没有客船。

这种“按图索骥”导致的偏差在北京香山,在吐鲁番的葡萄沟都曾发生。红叶锦簇,并非漫山红遍,层林尽染;咕噜串串,藤蔓竟爬在水泥柱支架上,诗意殆失。1999年去台湾,又惨遭文字引诱,想入非非于“阿里山的姑娘美如水,阿里山的少年壮如山”歌中。在山头跑上跑下,几近半夜。“壮如山”的没见着一个,山里少年大多为闽南人后代,身材并不高大威猛。卖茶叶的姑娘听说我们是大陆来的,非常热情好客,其间却也难得一见花容月貌。转念一想,水这个意象,不一定阐释为漂亮啊?看见的是山涧,便纯洁;看见的是河湾,便柔情;呵呵,也可以理解成“水性扬花”。再深入去想,民风不正淳朴如山溪清澈,敦厚如山峰巍峨?那卖茶叶姑娘的声音不就似山泉般叮咚作响,担茶少年的胳膊不就如阿里山般雄壮?在艺术王国里,夸张实在是常见的修辞手段。古代有自以为是的批评家,点评杜甫《古柏行》里的诗句“双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讥讽说,这树不太细长乎?今人读诗,不能再闹这样的笑话。

陌生女朋友

很久很久以前,故事总是这样开头的。其实“很久”也不过就十几年吧,但似乎那时世界是另一个背景。我时任诗歌编辑仅一个月,选发了北大学生刘军用西川作笔名的处女作《鸽子》,觉得很棒,便动了到贵阳、成都等地的大学跑一圈组稿的念头。十多天下来,记忆犹新的唯有在川大旁边的黑屋子里听赵野他们筹划要搞“第三代”诗歌运动。次日清晨,来到重庆朝天门码头上船,那是我平生头一回乘长江轮,进了船舱的小房间里,见到一个女的睡在里面,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自己跟误进女厕所一样犯错了。一问才知道船票的铺位不分男女,很多人都是前一晚就上船睡觉,省下住旅店的钱。

那是个小妇人,用今天的眼光应叫作“女孩子”,因为也就二十三四岁模样,但她有身孕了。坐船很枯燥,我们闲聊起来,得知她是来重庆参加产品推销会的,也不好意思问人家名字。她对我倒很清楚,因为最新一期《青年文学》我的一组诗标题赫然印在封面上,杂志发行六十多万。我给她看了刊物,在全民热爱文学的年月,这有那么一点儿炫耀的意思。船在万县停一夜,以便白天过三峡,灯下逛街数小时,我觉得她行动不太方便,就帮她提她买的整篓橘子、竹器等东西。等到再上船,她听说我还要去庐山,认为我光带外衣,山上太冷,好说歹说,非要我到武汉后去她家拿她丈夫的毛衣。也是巧了,我们到达码头,竟错过了她接船的先生,拎着一堆东西,只好送她回家,也就带上了两件几乎全新的毛衣。

接着赶去排队买船票,一位戴眼镜的中年女士过来问我,这是去九江的吗?我对前边长长的队伍努努嘴,点头应诺。想不到几分钟后她竟然又折回来了,说她托了排在最前面的人买票,顺便也给我搞了一张。还有五个小时才开船,于是便一道去游黄鹤楼。她是“文革”前大学毕业分配到四川“三线”研究兵器的,从广州开科研会议回程,女儿半个月前大学毕业分到九江水泥船厂,也就拐道去看看。

九江下船,没看见她女儿,那时没有电话的,我不好意思独自走人,便陪同她一直找到她女儿的单位。女孩见到母亲高兴坏了,张罗着吃午饭,不让我就这样一个人饿着上庐山。单位领导和同事听说新来大学生的妈妈来了,不断前来看望,都以为我是她们家未来的女婿。才大学毕业两年的我应该说长得很精神,所以女孩并不跟人分辨这种“误会”,倒是我不断解释我跟她妈妈只是路上相识,显得很傻气。

上山住进酒店,遇见的同室小青年竟是柳州来的采购员,老乡见老乡,自然结伴同游。没乘旅游车,我们从一个景点走到另一个景点,步行走遍全山,连李白当年没看见过的三叠泉,都一步步挪下去,那才真叫“飞流直下三千尺”。从清早走到下午4点,有三个女孩走的线路似乎刚好跟我们相同,前前后后碰到十几次,最后在五老峰的山巅上,彼此都好像是认识许久的熟人了,一个女孩过来,叫我用她相机帮她们合影。之后五人同行,才得知她们是株洲纺织厂的女工,假期有限,次日就要下山,我俩只好放弃第二天再玩的计划,陪她们游览。那天真是累极了,早没了绅士风度,不断跟几个女孩子玩“石头剪刀布”,输者负责背包半小时。一直走到晚上11点,腿沉甸甸的根本移不动了。翌日,按头晚的约定,乘同一辆车下山,候船时,两男的跑去看电影,把行李扔给她们保管。回到武汉,我头一件事,是赶紧登门还衣服。

我从不知道她们姓甚名谁。但迄今我一直把她们看作值得交往的朋友。在我的观念里,朋友就是那种彼此真诚相待并相互信任的人,那种不为了回报时时为对方着想的人。在网络时代,人们可能有了更多的陌生朋友,但“情义”这种美好的品质真的依然存在,真的还没有被消费社会腐蚀殆尽吗?

那异国他乡的绅士

曾听人说起,在茫茫戈壁滩骑自行车旅行,烈日炎炎,口渴难当,这时一辆拉西瓜的汽车从身边风驰电掣驶过,素昧平生的送货人从车上扔下一个大西瓜,在马路上碎成几瓣,抱起牛啃,暑气顿消。在无人区,随便碰上谁,哪怕是个强盗,都很亲切。

这我也有过类似体会,有一年我跟朋友徒步穿越桂林龙胜的花坪自然保护区,三天里,只要对面走来一个人,都会停下来搭话。这时人跟人之间身份、学问、地位、贫富等差别都不存在了,在这个只有树木和飞禽走兽居住的地方,任何能直立行走的动物,就是同类。

但我想人最孤独的时刻恐怕并非独处。陕北一个放羊汉跟羊群在一起很温暖,可假若他只身来到大城市熙熙攘攘的火车站广场,在人群里看着一张张陌生的脸,听各种方言洋话,他内心一定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孤单和惶惑。这时候给他些微帮助的就是个好人。因为一个真正的绅士绝不只是衣冠楚楚,谈吐得当,他应当具有一颗高贵正直的心,不畏艰难,乐于助人,特别是向一个弱女子伸出援手而心无邪念。

1997年,我应邀到澳大利亚进行文学交流,被安排住进悉尼市中心离“中国城”(唐人街)两条街道的一家自助酒店。负责接待的朋友也住该市,可从酒店到他家,乘轻轨火车要一个多小时,我这才了解悉尼市里还有许多小市区。几天下来,除了开过一个讲座,见了几批诗人,多是游玩。朋友陪着来来往往看了好些地方,也去过他家一两次,我觉得对悉尼也算熟悉了。周末他再约到家里小聚,我在电话里说不要他过来接,我自己去好了。

到了中央车站,我进到曾来过的三站台等车。悉尼的轻轨地铁行驶很科学。比方说,你去的地方距离八个站,那就要坐一趟每站都停靠的列车。可假若你去的地方距离二十一个站,就要乘坐另一趟直抵第十五个站之后才开始每站都停的车。这跟国内高层电梯有些相似,所以去不同地点在哪一道候车颇有讲究。我等了二十分钟左右,还没见到本该每隔四分钟就有一趟的列车。其间,一旁不断有经过的人朝我咕哝一句,我英语臭,不明白他们说什么,以为是随意跟我打招呼而已。后来又有一个路人过来,停在我面前,他西装革履,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样子,很和蔼,用英语连比带画,跟我说了一通,我终于听明白了——原来周末前方修路,我乘的车子改在第九道上车。我道了谢,他并未马上走人,一直领我走下站台,从地道穿行到九站台才离去。

后来去日本参加“东京·2000·世界诗人节”,住在英国大使馆边上的“钻石”酒店。跟日本的朋友联系都是用房间电话,偶尔打国际长途,被指点到大堂打插卡电话。我发现旁边另一部电话机颜色相异,并未深究有何不同,以为色彩变化只是为了美观。

吃了,喝了,朗诵了,发言了,参观了,看完演出了,诗会也就结束了。于是乘新干线火车去大阪。本来约定在那儿留学的中国诗人田原接站,可出站口有好几个,彼此走岔了。急忙找了一个电话,颜色跟酒店里用过的相同,插卡后拨打,忙音,叽里咕噜一串日语录音。再打,依然如故。一个瘦小的日本老人见状忙过来跟我解释,我这才明白原来日本打国际和国内电话分别是不同颜色的机子。赶紧换了一台,忙乱中电话卡老是插不进去,老人掏出他的卡给我插上,通话后才发现,因为焦急我错拿出中国的电话卡了,日本买的卡还在钱包里。

这两个异国他乡的绅士给我帮助,于他们是非常自然而然的,并没有像中国人那样动不动就把一件日常小事虚张到某种精神高度。就像假如发生灾害和险情,市政负责人亲临指挥抢险,在他们看来是应尽的本职,而不是我们所惯常宣称的“百忙中的奉献”。我感激他们,也由衷认同这种生活的态度。

女人花

不久前一个朋友的母亲因病住院,老人家已是七十高龄了,一生务农,没享过几天清福,如今儿子做生意发了财,自然想好好孝顺娘亲,便千方百计寻找省里最好的医院和病房,把老人从乡下接来。在做小手术前,我前去探视,老太太牙不好,吃不了水果,又有高血压,不宜喝补品。左想右想,还是买了一只大花篮送上。第二天一个熟人又邀我领他去,他也买了花篮。

这件事再普通不过,却不由得让我生出许多联想来。老人先前贫困,早年跟绝大多数中国平民百姓一样,为温饱奔波劳碌,尽管这十几年来家境殷实,过上了好日子,逢年过节收到礼物想必不少,但恐怕这一生没有人给她送过鲜花,对她,住院也是人生的一种补偿。

“这花不是浪漫,只是一种很礼貌很合适的别致礼物。”一个在欧洲读生物化学工程的网友,九月就要念博士,前天刚通过硕士学位论文,教授送了她一大束花,她这样说及令她十分开心的馈赠。我想这跟我给老太太送花相似,寓意祝福。可见送花这种礼节本是舶来品,跟当今惟有玫瑰象征爱情,而不再是月季或者牡丹一个原理。近年西风东渐,愈刮愈烈,城里的人们也就觉得这一束束花卉天经地义是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特别是男人给女人送花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习性了。其实以前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送花应该是很稀罕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有人住院,一般都是送“麦乳精”“鱼肝油乳液”一类能下肚的东西,假若有人送罐装奶粉,已是非常贵重的了。1993年我去上海,一个门第儒雅的女孩来酒店看我,进门的第一句话就说:“我一路上犹豫要不要送你一束花。”说明那时人们对送花还不是很习惯。八十年代天津作家吴若增有篇小说很有影响,写一个老头临终前最遗憾的,就是他尽管有实在的婚姻,一辈子却没接过吻。一个留学(或是华侨回国探亲我记不太清楚了)归来的远亲小姑娘,曾在他脸颊亲了一下,令他回味无穷。坊间笑话,也有不少这类段子。应该说如今这位乡下的老大娘赶上了好时候,有人送过花,人生也就圆满了。

为写这篇短文,曾分别向几位熟人和朋友做过“女意”调查,发现她们都中意有人送花,现在不仅大学,据说连中学也时兴男生给女生献花。我说我总觉得送人礼物要实际一些的才实用,一个女作家说:“哈,你这人不浪漫!”想来形容女人为花再恰当不过,哪怕第一个这样打比方的被看成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被讥为蠢材。所以新奇一点的,也只能想出“女人是一朵会走的花”这样的句子。前不久,在电视台一个制片人开的读书吧里,采访一位在广州当歌手的老乡,那天太巧了,一只进口瓷杯的花色竟跟她衣服上的印花一模一样,当即送她这只杯子,完美实践了我送花的实用主义理念。

冥冥中某个女人有某种花对应,不同星座的女孩生日花不同,心理测验试题判定那些喜欢在花瓶里插一束花的女性较花心,插一枝花的感情较专一,不无道理。选我《现代诗写作与鉴赏》课程的一个学生,人长得出众,诗也写得很狂放,容易给人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可她在日常生活里却是很内敛的人。她说她最喜欢的花是茉莉,那种淡淡的高雅的清香。女人的花,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心性。

但一个时髦女孩真的必须要有人送花吗?就像涂指甲一定要用指甲油,不能古人那样再用指甲花和蔻丹了吗?几年前一个北京的朋友过生日,因为熟悉,我问她要不要送花,她说你不如送些巧克力和果冻实在,给我印象很深刻,我觉得仅就这点而言,她是个很地道的中国女孩。

今天的大学还有没有梦想

看台湾一个综艺节目,其中有“你猜我猜”环节,要嘉宾猜一个满脸稚气的中学生考了十七种证书是不是真有其事,它们几乎囊括了管道工、电工等种种日常生活里“有用”的技能,甚至包括爬树的技术,结果那中学生真的身怀十七技,确实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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