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1]
一、堂倌
我从来没有吃过好坛子肉,我以为坛子里烧的肉根本没有甚么道理。但我所以不喜欢上东福居倒不是因为不欣赏他们家的肉。年轻人而不能吃点肥肥的东西,大概要算是不正常的。在学校里吃包饭,过个十天半月,都有人要拖出一件衣服,挟两本书出去,换成钱。上馆子里补一下。一商量,大家都赞成东福居,因为东福居便宜,有“真正的肉”。可是我不赞成。不是闹别扭,坛子肉总是个肉,而且他们那儿的馒头真不小。我不赞成的原因是那儿的一个堂倌。自从我注意上这个堂倌之后,我就不想去。也许现在我之对坛子肉失去兴趣与那个堂倌多少有点关系。这我自己也闹不清。我那么一说,大家知道颇能体谅,以后就换了一家。
在馆子里吃东西而闹脾气是最无聊的事。人在吃的时候本已不能怎么好看,容易教人想起野兽和地狱。(我曾见过一个瞎子吃东西,可怕极了。他是“完全”看不见。幸好我们还有一双眼睛!)再加上吼啸,加上粗脖子红脸暴青筋,加上拍桌子打板凳,加上骂人,毫无学问的,不讲技巧的骂人,真是不堪入画。于是堂倌来了,“你啦你啦”陪笑脸。不行,赶紧,掌柜挪着碎步子(可怜他那双包在脚布里的八字脚),呵着腰,跟着客人骂,“岂有此理,是,混蛋,花钱是要吃对味的!”得,把先生武装带取下来,拧毛巾,送出大门,于是,大家做鬼脸,说两句俏皮话,泔水缸冒泡子,菜里没有“青香”了,聊以解嘲。这种种令人觉得生之悲哀。这,那一家都有,我们见惯了,最多少吃半个馒头,然而,要是在饭馆里混一辈子?……
这个堂倌,他是个方脸,下颚很大,像削出来的。他剪平头,头发老是那么不长不短。他老穿一件白布短衫。天冷了,他也穿长的,深色的,冬天甚至他也穿得厚厚的。然而换来换去,他总是那个样子。他像是总穿一件衣裳,衣裳不能改变他甚么。他衣裳总是干干净净。——我真希望他能够脏一点。他决不是自己对干干净净有兴趣。简直说,他对世界一切不感兴趣。他一定有个家的,我想他从不高兴抱抱他孩子。孩子他抱的,他太太让他抱,他就抱。馆子生意好,他进账不错。可是拿到钱他也不欢喜。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他看到别人笑,别人丧气,他毫无表情。他身子大大的,肩膀阔,可是他透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疲倦,一种深沉的疲倦。座上客人,花花绿绿,发亮的,闪光的,醉人的香,刺鼻的味,他都无动于中。他眼睛空漠漠的,不看任何人。他在嘈乱之中来去,他不是走,是移动。他对他的客人,不是恨,也不轻蔑,他讨厌。连讨厌也没有了,好像教许多蚊子围了一夜的人,根本他不大在意了。他让我想起死!
“坛子肉,”
“唔。”
“小肚,”
“唔。”
“鸡丝拉皮,花生米辣白菜,……”
“唔。”
“爆羊肚,糖醋里肌,——”
“唔。”
“鸡血酸辣汤!”
“唔。”
说甚么他都是那么一个平平的,不高,不低,不粗,不细,不带感情,不作一点装饰的“唔”。这个声音让我激动。我相信我不大忍的住了,我那个鸡血酸辣汤是狂叫出来的。结果怎么样?我们叫了水饺,他也唔,而等了半天(我不怕等,我吃饭常一边看书一边吃,毫不着急,今日我就带了书来的)。座上客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水饺不见来。我们总不能一直坐下去,叫他!
“水饺呢?”
“没有水饺。”
“那你不说?”
“我对不起你。”
他方脸上一点不走样,眼睛里仍是空漠漠的。我有点抖,我充满一种莫明其妙的痛苦。
二、人
我在香港时全像一根落在泥水里的鸡毛。没有话说,我沾湿了,弄脏了,不成样子。忧郁,一种毫无意义的忧郁。我一定非常丑,我脸上线条零乱芜杂,我动作委靡鄙陋,我不跟人说话,我若一开口一定不知所云!我真不知道我怎么把自己糟塌到这种地步。是的,我穷,我口袋里钱少得我要不时摸一摸它,我随时害怕万一摔了一交把人家橱窗打破了怎么办,……但我穷的不止是钱,我失去我的圆光了。我整天蹲在一家老旧的栈房里,感情麻木,思想昏钝,揩揩这个天空吧,抽去电车轨,把这些招牌摘去,叫这些人走路从容些,请一批音乐家来教小贩唱歌,不要尽他们直着脖子叫。而浑浊的海水拍过来,拍过来。
绿的叶子,芋头,两颗芋头!居然在栈房屋顶平台上有两颗芋头。在一个角落里,一堆煤屑上,两颗芋头,摇着厚重深沉的叶子,我在香港第一次看见风。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动。而因此,我想起,我们在德辅道中发现的那个人来。
在邮局大楼侧面地下室的窗穹下,他盘膝而坐,他用一点竹篾子编几只玩意,一只鸟,一个虾,一头蛤蟆。人来,人往,各种腿在他面前跨过去,一口痰唾落下来,嘎啦啦一个空罐头踢过去,他一根一根编缀,按步就班,不疾不缓。不论在工作,在休息,他脸上透出一种深思,这种深思,已成习惯。我见过他吃饭,他一点一点摘一个淡面包吃,他吃得极慢,脸上还保持那种深思的神色,平静而和穆。
三、理发师
我有个长辈,每剪一次指甲,总好好的保存起来。我于是总怕他死。人死了,留下一堆指甲,多恶心的事!这种心理真是难于了解。人为甚么对自己身上长出来的东西那么爱惜呢?也真是怪,说起鬼物来,尤其是书上,都有极长的指甲。这大概中外都差不多。同样也是长的,是头发。头发指甲之所以可怕,大概正因为是表示生命的(有人告诉我,死了之后指甲头发都还能长)。人大概隐隐中有一种对生命的恐惧。于是我想起自己的不爱理发。我一觉察我的思想要引到一个方向去,且将得到一个甚么不通的结论,我就赶紧把它叫回来。没有那个事,我之不理发与生啊死的都无关系。
也不知是谁给理发店订了那么个特别标记,一根圆柱上画出红蓝白三色相间的旋纹。这给人一种眩晕感觉。若是通上电,不歇的转,那就更教人不舒服。这自然让你想起生活的纷扰来。但有一次我真教这东西给了我欢喜。一天晚上,铺子都关了,街上已断行人,路灯照着空荡荡的马路,而远远的一个理发店标记,在冷静之中孤伶伶地动。这一下子把你跟世界拉得很近,犹如大漠孤烟。理发店的标记与理发店是一个巧合。这个东西的来源如何,与其问一个社会人类学专家,不如请一个诗人把他的想像告诉我们。这个东西很能说明理发店的意义,不论那一方面的。我大概不能住在木桶里晒太阳,我不想建议把天下理发店都取消。
理发这一行,大概由来颇久,是一种很古的职业。我颇欲知道他们的祖师是谁,打听迄今,尚未明白。他们的社会地位,本来似乎不大高。凡理发师,多世代相承,很少改业出头的。这是一种注定的卑微了。所以一到过年,他们门楣上多贴“顶上生涯”四字,这是一种消极反抗,也正宣说出他们的委曲。别的地方怎样的,我不清楚,我们那里理发师大都兼做吹鼓手。凡剃头人家子弟必先练习敲铜锣手鼓,跟在喜丧阵仗中走个几年,到会吹唢呐笛子时,剃头手艺也同时学成了。吹鼓手呢,更是一种供驱走人物了,是姑娘们所不愿嫁的。故乡童谣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