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蟹
现在并不是吃蟹的时候,这题目实在乃是看了勤孟先生的文章而引起的。我虽不是蟹迷,但蟹也是要吃的,别无什么好的吃法,只是白煮剥了壳蘸姜醋吃而已。不用自己剥的蟹羹便有点没甚意思,若是面拖蟹我更为反对,虽然小时候在戏文台下也买了点拖油炸的小蟹吃过。我反对面拖蟹,因为其吃法无聊,却并非由于蟹的腰斩之惨,因蟹虾类我们没法子杀它,只好囫囵地蒸煮。这也是一种非刑,却无从改良起。大臣腰斩血书惨字的故事我也听见过,又听说有残酷的草头王喜欢把上半身立即放在拭光的漆桌上,创口吸着,可以活上半天云。这些故事用以形容古时封建君主的凶残是可以的,若是照道理讲来大概不是事实。
腰斩是杀蟹的唯一方法,此外只有活煮了,别的贝类还可以投入沸汤,一下子就死,蟹则要只只脚立时掉下的,所以也不适用。世人因此造出一种解释,以为蟹虾螺蛤类是极恶人所转生,故受此报,有人更指定蟹是犯的大逆罪,因为小蟹要吃母蟹的。这话自然不能相信,我们吃蟹时尚且需铁槌木砧,小蟹的钳力量几何,乃能夹开硬壳而吃老蟹之肉乎?假如要吃蟹,实在没有别的办法,面拖蟹则大可不必吃,这是我个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