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十年的独白(三)——魅丽文化

写给十年的独白(三)——魅丽文化

在当时,导游要想赚钱,几乎全靠带客人去店里消费然后拿回扣,行话叫“杀猪”,拿回扣的店自然就是“杀猪店”,不过现在是怎样一个情况我不得而知。由于消费能力的限制,学生旅游团是不会进店消费的,这对我来说反而是好事,因为我觉得拿回扣是对我人格的侮辱,但是带其他旅游团就必须要进店消费,要不然,司机或者全陪分不到钱,不可能会配合导游的工作。由于非典,整个2003年我只带过两个小型的非学生的旅游团,回扣干脆让司机全部独占了,我的手不脏,所以我能问心无愧。

一个导游不拿回扣就跟妓女不接客一样,自然就没了收入,也就没法生活,所以我只能转行。2004年春天,凭着对文字的热爱,我应聘进了魅丽文化,当时的我并不知道,人生的轨迹会就此发生巨大的改变。

负责初试的是若若梨,彼时的她穿着风衣,踩着高跟鞋,走起路来能卷起一阵风。

复试的是烟罗和小狮,灰尘在午后透过玻璃窗斜射进来的阳光中显得异常清晰。烟罗的话很少,但每次提问都切中要害;小狮很是随和,他略显低沉的声音引起了灰尘的共振,灰尘呈粒子状在阳光下“群魔乱舞”。

当时,在我的心目中,魅丽文化是一家非常大的文化企业。上班后第一次点中餐,由于这种思维的影响,我闹了一个笑话。

那时候,公司还没有提供工作餐,所以中餐只能自己解决。到了点餐时间,我拿起电话拨打了点餐电话,点了之后说:“送魅丽文化。”

对方问:“魅丽文化在哪里?”

我大声说道:“这么大的公司你都不知道,你可真是井底之蛙。”然后我就耐心地报了公司的地址。

放下电话之后,几个老同事笑成一团,我有点莫名其妙,然后追问原因,他们这才告诉我说,对方不知道魅丽文化是正常的,因为我们公司确实是一家小公司。

我立即红了脸。可是,如今的魅丽文化已是国内一流的出版公司,莫非是应了我当时的“预言”。(BOSS在一旁冷笑:少往自己脸上贴金。)

烟罗是领我进入出版行业的领路人,对我的工作和写作都产生过很大影响。2013年,她再度离开魅丽文化之后,我们从此绝少联系了。至于魅丽和大鱼,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已是过眼云烟,不如相逢一笑泯恩仇。

在我做编辑的初期,烟罗是甚为严厉的。有一次,因为我的栏目写作在题材和方向上的错误,我遭到了她的严厉批评。在相识多年的生涯里,那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烟罗很少喝酒,她偏爱碳酸类的饮料,尤其是可乐。一顿饭吃完,她可以喝掉一大瓶可乐,按照容量计算,相当于三瓶啤酒了。

木卫四还在读高中时我们就已相识。第一次见面,木卫四问我喜欢古龙还是金庸,我一直视古龙为偶像,但那一次却偏偏说喜欢金庸。于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小小的争论,现在想来,也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一直很喜欢张艺谋的《活着》,于是就推荐木卫四去看,结果木卫四看得眼泪流得稀里哗啦,泪点着实有点低啊。

木卫四最喜欢《古惑仔》里的山鸡陈小春,看来又得抬一次杠了,《古惑仔》里我只喜欢陈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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