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这个书名,想了很久。前几天网络上称董桥又有新书将出,书名《读书人家》,听说也是想了很久。以“三军易得,一将难求”比喻起书名,似乎不大离谱。起书名本身并非什么难事,难易程度取决于书的内容。我觉得小说和随笔最好取名,诗集也好取,全集更好取,《鲁迅全集》《斯大林全集》,想都不用想,一点儿难度也没有。偏偏我写的这类体裁,有条不成文的规矩,书名里必须要镶进去一个“书”字。最极端的书名是民国藏书家周越然想出来的,他的书《书 书 书》,一个“书”不够,还连用三个,既空前亦绝后。多数的书名是平庸的,如《书林秋草》《书海夜航》《品书录》《书之爱》,等等。相比平庸,我更烦“书香”二字,拿来做书名,也许只有中国人想得出来。

周越然对于为何将书命名为《书 书 书》有过一番解释:“余本拟以‘某某读书志’为题,后见其中所包含者,‘闲’书过多,‘正’书过少,未免太偏,故改用今名。”我理解这段话里的“闲书”“正书”,是否还另外含有“闲话”与“正话”的意思。周氏的笔调一向有别于传统藏书家,他说的一些话,周叔弢们是绝说不来的。周越然最过分的言论是商榷古书版本时公然喊出的“寡妇野鸡”论,幸亏当年玩版本的只是一小撮,未形成大范围的骂仗。周氏对于书商也是没有好话的,但是比起周肇祥的破口大骂(“厂肆俗贩,性质几如一母所生。稍数过之,则鬼蜮无所不至,一经拒绝,则又靦颜相就,纯是一种诈伪行为。或谓若辈身有贱骨,投之豺虎,亦所不食。其言虽苛,亦可见其恶习之入人深矣”),周越然显然是客气的:“‘书估’者,售书人也,恶名也,另有美名曰‘书友’。黄荛圃题识中两名并用,但有辨别。得意时呼以美名,爱之也;失意之时,则以恶名称之,贱之也。”我曾说过,书商属于“离不了,惹不起”的行当。

我现在已经用不着和书商面对面打交道了,他们给我留下的好印象或坏印象,通通不重要了。风轻云淡,偶尔拿起某书会想起买它时的情形,“心头不禁略为回环片刻耳”(谷林语)。

不与书商打交道,并不是说连书也不去买了。现在不论新书旧书,我多是在网络上交易,虽然卖你书的还是书商,毕竟免掉了面对面交锋的尴尬。张爱玲这句话最是说到我心坎上:“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活的欢悦。”

近年,经常有朋友劝我“卖书”,好像我已经到了“及身散之”的一把岁数。虽然已不年轻,可是总感觉七老八十离我尚远。有位朋友劝我卖书的理由是“趁现在行情好”,我明白他的好意,因为他门清儿我书资的来源。我跟他讲,我终于想通了“买与卖”的辩证关系。如果卖书,那就必先断了买书,总不能一边还在买书一边又在卖吧,倒腾着玩呢?断不了买书之欲望,就不要考虑卖书之念头。

我不卖书,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我还在写东西。写东西就得用到书,内人经常动员我:“你先卖些用不着的书。”,这就是外行话了。写作进行时,电光石火,你根本无法预知会用到哪本书。止庵先生坚持书柜里码书码成单排,也许怕的就是写到关键处需要找书查资料而不好找。本书里《自编自演之“南玲北梅”》里引用的《追求》,多烂的杂志呀,可是缺了它,这篇文章就写不下去。我是现写现从网络上买来的,我家若是原来存有《追求》,恐怕也早就卖废品了。

还是洋人说得明白:“在形成和扩充收藏的过程中,随着藏品的不断增加,如何控制藏品的总量,这几乎是每个收藏家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清理固然是个办法,但可惜收效甚微。沿着书架走一遍,把没用的‘不重要的’书抽出来,这第一步所获得的战果就小得可怜,第二步把这些书放进书箱准备搬走时,战果又会更见其小:唉,这本书曾经多么重要,真不该处理掉;那本书是Y送的,扔了也太没心没肺了;还有这本,说不定什么时候……要是想这样为新藏品腾出空间,走不了多远就得停下来。把已经收集完整的藏书整套卖掉,这倒是一剂猛药,但一般只有非常成熟的藏书家才能做得到。”

一直记得这个故事,它使我明白了“事到万难须放胆”的道理。姜德明先生在《卖书记》里说:“大概人到了绝望的程度,也就什么都不怕了。这一次,我也不知道何以变得如此冷静和勇敢。我准备迎受书所带给我的任何灾难,一动也未动。相反地,静夜无人时,我还抽出几本心爱的旧书来随便翻翻,心凉如水,好像忘记了外面正是一个火光冲天的疯狂世界。”我经历过“文革”,如今再难,难得过那个时候吗?

二〇一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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