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道路

生活的道路

□托尔斯泰

一个人如要不虚度自己的一生,他必须知道什么是他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为了知道这一点,他必须理解他自己和他生活在其中的那个世界是怎么一回事。这是各民族最英明、最善良的人们一直在传授的。全部这些学说在主要方面彼此之间是一致的,也与每个人的理智和良心对他的启示相一致。这个学说是这样的。

除了我们看到的、听到的、探索到的和从人们那儿知道的东西之外,还有一些我们所没有看到的、没有听到的、没有探索到的和任何人也没有告诉过我们的,但却是世界上我们最理解的东西,这就是赋予我们以生命并被我们称之谓“我”的东西。

我们承认赋予我们以生命的无形之源在一切活的生物身上都有,尤其在与我们类似的生物——人的身上特别活跃。

我们在自己身上意识到的和在与我们类似的生物——人身上承认的、赋予全部生物以生命的、万有的无形之源,我们称之为灵魂;而赋予全部生物以生命的、万有的无形之源本身,我们称之为上帝。

人们的肉体使人们的灵魂彼此分离并与上帝分离,人们的灵魂力求与它们所分离的东西融合,通过爱达到与别人的灵魂融合,而与上帝融合则依靠自己的宗教意识。人生的意义和幸福就在于通过爱和自己的宗教意识日益与别人的灵魂和上帝融合。

人的灵魂与其他生物和上帝的日益融合也是人的日益幸福,是通过灵魂摆脱妨碍人类之爱与自己的宗教意识的障碍取得的,那些障碍是罪孽,即对肉欲的放纵、诱惑,或对幸福的错误理解、迷信,即为罪孽与诱惑辩解的错误学说。

妨碍人类与其他生物及上帝统一的罪孽有:

贪吃之罪,即贪食与酗酒;

淫乱之罪,即放荡的性生活;

游手好闲之罪,是将自己从满足自己需要的必要的劳动中解脱出来;

贪财之罪,是用别人的劳动成果来获取和保存财产;

罪孽之中最坏的莫过于使人们分离,如嫉妒、恐惧、斥责、敌意、愤怒,总之对人们不怀好意。阻止人的灵魂通过爱与上帝及其他生物融合的罪孽,就是这些。

吸引人们犯罪的诱惑是对人际关系的错误认识,也就是骄傲的诱惑,即自己优于其他人的错误认识。

不平等的诱惑是可能把人分成最高等和低等人的错误认识。

支配他人的诱惑是一部分人有可能和有权利用暴力安排另一部分人的生活的错误认识。

惩治人的诱惑是一部分人有权为了公道或者改造而对人行恶的错误认识。

虚荣的诱惑是人的行为准则没有从理智和良心出发,是对人间的意见与法规的错误认识。

吸引人们犯罪的诱惑就是这些。为罪孽和诱惑辩解的迷信是国家的迷信、教会的迷信和科学的迷信。

国家的迷信认为少数游手好闲之徒统治大多数劳动人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

教会的迷信是这样的信念:不断地给人们以启迪的宗教真理被发现了,攫取到教给人们正确信念的权利的某些人才拥有惟一的表现得尽善至美的这种宗教理论。

科学的迷信是这样的信念:一切人的生活所必要的、惟一的、正确的知识仅仅是那些偶然从浩瀚的知识领域择选出来的、形形色色的片断,大部分是些不需要的知识,这些知识在一定时间内引起少数人的注意,他们摆脱了生活必需的劳动,因而过着一种不道德和不合理性的生活。

罪孽、诱惑和迷信,一面阻止灵魂与其他生物和上帝融合,一面又剥夺人们仅有的幸福,因此为了人们能够享有这种幸福,应当与罪孽、诱惑和迷信作斗争,为此,人应尽力而为。

这种努力永远受人控制,首先是因为它仅仅发生在眼前的一瞬间,即发生在超越时间的那一点上,在那种情况下,过去与将来相接近,人永远是自由的。

其次,这些努力受人们控制,还因为它们不是去完成某些可能完成不了的行为,而仅仅要求对人来说永远可能的克制,即努力克制违背爱他人和认识人自身的宗教意识的行为。

对肉欲的放纵把人引向一切罪孽,因此为了与罪孽作斗争,人们需要努力克制放纵的行为、言论和思想,即努力超脱肉体。

一部分人有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优越性的错误认识,把人引向一切诱惑。因此为了与诱惑作斗争,人应该努力克制自己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行为、言论和思想,即努力使自己谦虚起来。

对虚伪的认可把人引向一切迷信,因此为了同迷信作斗争,人应该努力克制自己有违真理的行为、议论和思想,即力求真实。

放弃个人利益、谦虚和诚实的努力,在人身上消除通过爱使他的灵魂与其他生物和上帝融合的障碍的同时,又给予他永远是他可能获得的幸福,因而人所想像的恶无非是表示:人错误地理解自己的生活和不去做那惟他所特有的幸福允许他做的一切。

人所想像的死亡,同样如此,仅仅对于那些认为自己的生命处于时间之流失之中的人而言才是存在的。而对那些认识生命的真谛、认为生命是人在现时为了摆脱阻挠他与上帝和其他生物融合的一切而作出努力的人来说,没有,也不可能有死亡。

对于理解自己的生命像它应该被理解的那样的人来说,惟有通过爱,惟有依靠人在现时的努力才能获得对自己宗教意识的认识而使自己的灵魂日益与一切生物和上帝融合,不存在肉体死亡之后他的灵魂会怎么样的问题。灵魂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有,而永远只存在于现在。至于肉体死亡之后,灵魂将如何认识自己,人不应该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为了使人不把自己的精神力量集中于关心自己个人的灵魂在想像出来的另一个未来世界中的地位,而仅仅专注于取得现今这个世界完全确定的、没有任何力量能破坏的、与一切生物和上帝结合的幸福,人不应该知道,也不需要知道他的灵魂以后会怎样,因为如果他理解自己的生命,就像它应当被理解的那样,把它看作是自己的灵魂与其他生物的灵魂以及与上帝不断的、越来越紧密的融合,那么他的生命就不可能是别的,而只可能是他的追求,即任何什么也破坏不了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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