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水长有时尽,唯我师恩日月长——记恩师秦国光律师

山高水长有时尽,唯我师恩日月长——记恩师秦国光律师

韩愈有言:“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其一语便道出了人师的核心作用是传道、授业和解惑,虽精辟,却不免过于理性,独独缺乏了对人师情感上的理解。恩师秦国光律师于我既是良师,又似益友,在毕业之初、踌躇满志之时,遇到秦国光老师,实乃我毕生之幸。

恩师一生可谓历经无数坎坷。他生于多事之秋,尚在幼学之年就亲历战争之苦,未及读完初中便毅然辍学参加革命,迎接祖国的解放。新中国成立后,他勇于挑起历史的重担,临危受命,先后担任绍兴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和浙江省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绍兴县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呕心沥血。然好景不长,正当他的事业风生水起之时,“反右运动”开始了,紧随其后的“文革”更是席卷中国长达10年之久。恩师亦未能幸免于难,被下放稽江农村。然而,这无数的磨难非但没有压垮恩师的精神,消减他的意志,反而铸就了恩师宠辱不惊、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超然态度和越挫越勇、百折不屈的坚强意志。

我进绍兴县律师事务所是在1986年,那时,我刚从法律学校毕业,作为一名刚入行的资浅律师,面对刚刚起步的中国律师行业,对未来的人生除了无限憧憬之外,尚存一丝迷茫和困惑。律师职业是否适合我,中国的法制环境能否为律师提供良好的执业前景,今后的道路究竟应该如何走?这些问题时常困扰着我。而秦国光律师便是我在律师道路上的第一位启蒙老师。彼时,恩师已经50有余,岁月已经在他头发上留下了华丝,在他眼角和嘴角边留下了褶痕,却未能夺去他匡扶中国法制建设的热情和寻求真理光明的坚定信念。恩师身传言教的为人处世之法、坚守职业操守之念和复兴中国法制之心,坚定了我成为一名律师的决心,至今仍是我人生最为宝贵的财富之一。跟随恩师的时间虽短,我却着实受益匪浅。

早就思量着写点什么以聊表对恩师的感恩之情,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机会而一直耽搁着。此次恰逢高海堂先生为恩师作传之际,我亦想从一个学生的角度,谈谈我心中的秦国光律师。

一、虚怀若谷,善纳人言

我进律所之时,如初出茅庐,虽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却资历尚浅。而恩师已经在律师界声名远播,卓有成就。本以为如此德高望重之人,对于年轻律师会甚是严厉,却不想恩师身上绝无半点傲岸不群之气。他秉承了知识分子的儒雅温和之气,为人十分谦逊有礼,对于我们年轻律师从不摆任何架子,毫无半点伪饰。恩师从不独断专行,我从未从恩师口中听到“这个想法不对”“你这样做不好”之类斩钉截铁的否定之语。相反,恩师对于我们的想法、意见,总会认真倾听并不时做下记录,听到好的想法,总会赞不绝口。恩师总说,年轻人多些想法、多些观点是好的,应当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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