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不是侦探小说
一提起公案小说,人们便很容易联想起现代的侦探小说,如世界闻名的《福尔摩斯探案》。在各种文学史的著作上,也都写着,公案小说写的是断狱审案的故事。然而,只要稍微读过一点儿公案小说的人都会发现,古代的公案小说与现代的侦探小说,尽管题材都是涉及刑法的故事,可是,古人和今人对题材的处理完全不同。
现代的侦探小说,悬念设在“破”字上。罪犯放在暗处,时隐时现,而将破案者放在明处。读者的思路顺着破案者的思路走。作者总是要尽量把故事编得曲折离奇,案情写得真真假假,扑朔迷离。到了结尾,才点明真正的作案者,解释案件的来龙去脉,解开所有的疑团,以达到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最佳的效果。
古代的公案小说也写破案,可是,小说的悬念一般不是系在破案上,而是系在人物的命运上。作者常常把作案者放在明处,读者对于案情的来龙去脉,对于谁是真正的罪犯,一清二楚。“笑笑主人”为《今古奇观》所作的序中赞誉冯梦龙编著的“三言”“极摹人情世态之歧,备写悲欢离合之致”。所谓“人情世态”“悲欢离合”,正是中国古典小说注重描写的地方,也是公案小说着力描写的地方。
公案小说中的成功之作,往往不是突出破案者的智慧,而是因为人情世态写得真切、悲欢离合写得动人,抓住了读者。例如,《醒世恒言》中的公案小说名篇《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即《错斩崔宁》),就把罪犯放在明处来写。案情的底细,读者了如指掌。不仅如此,作者还忍不住站出来解释剧情、发表议论:
看官听说,这段公事,果然是小娘子与那崔宁谋财害命的时节,他两人须连夜逃走他方,怎的又去邻舍人家借宿一宵?明早又走到爹娘家去,却被人捉住了?这段冤枉,仔细可以推详出来。谁想问官糊涂,只图了事,不想棰楚之下,何求不得。……所以做官的,切不可率意断狱,任情用刑,也要求个公平明允。道不得个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可胜叹战!
崔宁、陈二姐冤死以后,刘贵的妻子被静山大王抓去,做了压寨夫人。有一次,静山大王无意中泄露了当年杀害刘贵、掠得十五贯钱的秘密。刘贵的妻子听了,心中暗暗叫苦,“明日捉个空,便一迳到临安府前,叫起屈来”。于是,真相大白,崔宁与陈二姐的沉冤得以昭雪。这里没用到福尔摩斯,连包公也没用上。在另一篇公案名作《简帖僧巧骗皇甫妻》中,同样没有去突出破案者的智慧。这个和尚与静山大王一样,他自己得意地向骗来的妻子透露了当年设局谋骗的经过。“妇人听得说,摔住那汉叫声屈,不知高低。”和尚见势不好,就要“坏他性命”。恰好皇殿直赶到,“即时把这汉来捉了,解到开封府钱大尹厅下”。在这篇小说中,法官只是陪衬,不给人留下一点印象。上述两篇公案小说中,主要是用人物的命运来抓住读者。
“十五贯”“简帖僧”两案都轻而易举地破了,甚至没有费官府一点力气。可是,作品却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它的魅力。这种公案小说的魅力不在于用悬念去吸引读者,而是用公案中展开的人情世态的准确描绘、人物的悲欢离合的命运来抓住读者。作品没有设置寻找罪犯的悬念,但人物的冤屈牵动着读者的心弦。小小的案子里包含了丰富的社会内容。刘贵酒后的一句戏言居然送掉了三条人命,这里不能不说包含着某种偶然性。可是,偶然性中有必然性。问官的昏庸、司法的腐败,刑讯逼供的制度却不是偶然、孤立的现象,这桩冤案的发生也绝不是偶然的、孤立的。皇甫松居然上了简帖僧的当,后者的阴谋能够得逞,其中同样包含着某种偶然性。但是,皇甫松严重的夫权思想、妇女地位的卑微并非偶然的现象。没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没有对于人情世态无微不至的观察,没有对于社会上各种人物的心理揣摩,要写出这样出色的公案小说是不可能的。现代的侦探小说受外国文学的影响,将作案者移到暗处,“谁是罪犯”成为强烈的悬念,加强了作品的吸引力。可是,他们往往丢掉了公案小说的好传统,只追求悬念的效果,写了故事,丢了人物,更谈不上描写丰富的社会生活。
公案小说从宋代一直发展到清代末年,始终未能向侦探小说的方向发展。这是和中国文化的某些特点有关系的。中国人讲道德,也讲智慧。中国文化的这种整体特点在公案小说的发展中有深刻的反映。按照传统的观点,小说必须寓有道德教训的意味才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教训体现在故事之中,特别明显地体现在故事的结局中。所以,作者十分注意小说的结局,注意人物的命运,要使小说体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规律,以达到劝人为善的目的。而如何破案、破案者的智慧,和教训的寓意关系很小,所以一直未能成为公案小说描写的重点。其次,中国的形式逻辑在整个古代社会始终受到压制,未能充分发展。这种传统的思维特点也使强调推理的侦探小说难以诞生。一直到了清末,西方的逻辑思维,西方的侦探小说一齐传了进来,中国的公案小说才开始向侦探小说的方向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