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
味道
可以这样说,没有了味道,就没有了乡村。
乡村里,长年累月,处处弥漫着味道,村庄里特有的味道。
乡村人喜欢,或者说习惯,在味道中生活,每每闻着各样的味道,悠然入眠,面若桃花,露出微笑,在梦中巴咂着嘴回味着。这味道组成了乡村,随风流淌,贯穿人生,并不随岁月的流逝而消失,停留着,弥漫去又弥合来,一代代,一辈辈,便成了有滋有味的乡村生活。
城里人,对乡村的味道特别敏感,甚至有些过敏。同样,村里人闭上眼,也嗅得出哪些是乡村的味道,哪些是乡村以外的味道,外来的,有些也喜欢,譬如香粉、体香,喜欢归喜欢,总是敬而远之。有些太刺鼻,无法接受,但忍无可忍时,自有自己解决的方式和办法。有几个村庄,被开发,村民拿了卖土地的钱,藏起后,先是远观,等厂房建起,机器开动,一股股异样的味道,穿透村庄,经久不去,人们便有些排斥,这化学药味太浓烈了,是不属于乡村的味道,况且,时间一长,家养的母鸡先生怪蛋,后来干脆不生了,村里人由此及彼,想到女人们会不会像了母鸡,有一天也不会生娃了,成了干吃不拉的草鸡。马上风言风语笼罩了村庄,一向宁静的村庄,忽儿骚动起来。
的确,没有乡村人喜欢乡村以外的味道,特别是老一麻茬的,那味道早已存在,在他们先人还没有在这片土地上扎根,安居乐业的时候,便存在了,或许,当初就是嗅着这味道走来的,落脚的,祖祖辈辈,不仅仅是习惯了这味道,味道早已穿透肌体,在血液里流淌起来,从身体里每个毛骨眼散发出来,淡淡的,浓浓的,和乡村的味道溶合在一起,密不可分了。
每一座村庄的味道,似乎是相同的,这只是城里人的感觉,就像村里人进了城,头晕眼花,只感觉车水马龙,高楼林立,水泥钢筋冰凉冰凉,似乎没有一片可自由立足的地方。若问东城西城有什么区别,想了想,还是两个字:一样。但乡村却不同,在旷野上,即使盲人,一样可以寻着味道,找到自己的村庄,推开自家的院门,深深地呼吸,嗅一嗅自家独有的味道,吸水烟似的,猛吸几口,慢悠悠地吐出,烟雾味道的氤氲里,舒畅极了。
我从小生活在乡村,对村里的味道,极其敏感,生活在那里,尚不觉得,离开后,一晃几十年过去,回味时,仍能感到那扑鼻的味道,一阵一阵飘来。不管走多远,走多久,再回来,刚刚走近村口,甚至一入村外的地畔,那熟悉的味道,就从我心底油然而生起一股说不上的亲切感。被味道簇拥,热血便沸腾起来,血液中平日沉淀的原有的乡村味道,忽儿被唤醒,活跃起来。
尽管,我们村的味道,像所有的乡村一样,绝不仅仅是一种味道,春夏秋冬不一样,几乎每个角落都不一样,是一种混合的味道,无法用柠檬或茉莉来定义。但我和我的乡亲们,却分辨得出,这是哪儿的味道,什么味道。虽然这味道,大多是无形的,在我们脑海却有着各自的形状。
自然,也有有形的味道,譬如炊烟。炊烟,是乡村的一道风景,最美的炊烟,是傍晚的炊烟。夕阳西下,晚霞映红,瓦蓝的村落天空一样渐渐朦胧起来,绿树,土屋,柴垛,水墨画一样,点缀在淡墨色里。这时候,原本宁静的土屋,随着袅袅的炊烟,缓缓地升腾,便生动起来。若细看,这袅袅升腾又不一样,有青里泛黄的,那是烧黄毛柴的烟缕;有黑亮的,那是烧木劈柴的大烟;还有先时浓烈,愈来愈淡,若有若无的青烟,那是烧炭的烟。不同的柴火,会从烟囱冒出不同色泽的烟缕,而升腾的形状也迥异,有粗壮的,直冲云霄,有悠然细腻的,慢悠悠上升的。村里的人,用不着看炊烟的形状,光凭烟味,就分辨得出烧柴的类别,是新柴还是陈柴,甚至知道是谁家的烟囱冒出的青烟。
粪的味道,在乡村是最普遍的,像土地的味道一样,村村皆有,最是平常。牛粪,狗屎,鸡粪,羊粪,飞禽走兽本身的味道混合着粪味,不知从哪个角落弥漫而来,穿透神经,不仅仅是鼻子,浑身上下似乎都是粪味了。这粪味,村里人虽不喜欢,也不厌恶,离开村庄,长久闻不见时,便感到心底空落落的,像被悬空吊起,没有了往日的踏实感,仿佛看不到日出日落,星斗满天一样,这世界忽儿大了起来,大到了想象之外,而自己愈来愈渺小,没有一点安全感、自豪感,便觉得陌生、烦躁。一踏上乡村的土地,泥土的味道,青草的味道,甚至有些刺鼻的粪味,簇拥而来,浑身便舒坦起来。
我爷爷喜欢拾粪,挎着粪筐,村里村外转悠着,羊粪朵也拾,拢在一起,双手捧在筐里。回家后,倒在下板院粪坑,有大牛粪片子,特意拣出来,摆在东院柴火堆旁,晒干了,等冬天烧耳窑炕。冬天里,取些回来,在黄毛柴火上,放两块干牛粪片,烧成了起面发糕一样,上边满是窟窿眼睛,还不灭,一吹,红了起来。我爷爷夹一块,放在长条木烟灰槽里,点水烟抽,猛一吸,烧焦的灰牛粪块红了起来,遇上水烟,发出丝丝的声音,这时候,满窑全是牛粪味,习惯了,并不难闻,就像烤发糕饼子的味道。
孩子们喜欢捡干羊粪朵,划上格子,玩点羊窝,和下围棋的快乐一模一样。
我们村子的味道,和其他村庄最不同的,是一种鱼腥气,自然,和海边的渔村是两回事。夏日里,村中低洼的地方,大雨后积满了水,村里人叫蚂蟥坑,没几天,坑里生了蝌蚪、青蛙,还有一种叫泥鳅。其实是和真正的泥鳅并不一样的翻皮,长得和地窖里的土鳖一模一样,不过是生活在水里了。泥水坑散发出一股股的鱼腥味,特别浓。遇上阴雨天,或刮东南风时,从河湾吹来的风,本身就带有一种滋泥气的鱼腥味。村里村外的庄稼,似乎很喜欢这种味道,最浓烈的时候,谷物摇曳着,仿佛手舞足蹈,显得特别快乐。
而我最喜欢两种味道,走进老家土窑,随便就闻得见,一种是吸旱烟长久后,烟锅散发出的烟屎味。村子里蚊虫多,身上叮得到处都是,肿起一串串一片片的小疙瘩,红红的,痒痒的。爷爷拔下烟锅头,挑一点黑油油的烟屎,抹在红肿处,过一夜,全消散了。后来,我就喜欢上这味道,一嗅见,浑身便舒坦起来。还有一种是老腌菜的味道,每年秋天,家里要腌几大瓮咸菜,有萝卜,有白菜,瓮里的菜发酵后,便散发出浓郁的腌菜味,虽然,愈来愈淡,到后来,若不细闻,几乎嗅不到了,吃时自有香咸味。但那股弥漫在空气里的腌菜味,老腌菜味,我特别喜欢,一直喜欢,一闻就开胃。多少年后,已经习惯了城里人的生活,但无论在家里还是下饭店,总喜欢要一盘凉拌大腌菜丝,哪怕是不吃一口,闻一闻就香极了。
乡村的味道,虽混杂,零散,但却有一股无形的气韵,浓浓的,笼罩着乡村。这味道,日积月累,弥漫,沉淀,便形成了乡村的灵魂,仿佛每个女人的体香,每个村庄便有了自己的村香。
金属
乡村是柔软的。乡村是坚硬的。
在乡村,柔软的东西很多,炊烟、柳絮、溪流,俯拾即是。甚至还有许多,不胜枚举,非置身其中,无法感受到的柔软。
坚硬的东西也有,目光随意所触,就不在少数,铁砧、镰刀、烟锅,还有田埂路边闲置的锈石,更不用说许许多多,无形而有质,能感觉到的坚硬了。譬如寒风、牛劲、犟八头,诸如此类,的确不在少数。
看得见的柔软,摸不着的坚硬。
在流浪城市,或者说蜗居城市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乡村,悠然,宁静,闻的是乡间的味道,触手时有坚硬,但却相当温暖,有种热乎乎的感觉,像儿时家里的土炕,硬,而温暖。和城市的坚硬是两回事,水泥钢筋的坚硬,硬而脆,经不起岁月的锤打,终将支离破碎,土崩瓦解,且从始至终,摸着是冰凉的,绝对远离温情,连那裂变的声音,也是坚硬的,猛然间乒乓两声,撕裂一样,之后是漫长的沉寂。
不仅仅是童年,多少年后,胡须变白了,但记忆深处铁匠铺的铁砧,依然是那么坚硬。火红的炉焰,映红二铁匠紫红的脸膛,汗水淌成数不清的小溪,那满含笑意的脸庞,依然灿烂、阳光。坚硬的铁砧上,是需要锻打得火热的铁块,忽红忽白,闪烁着,浸水后发出丝丝的脆响,冒起股股白烟,来不及弥散就消失了。伴随着风箱嗒嗒急促的呼吸的,是叮叮当当,锤打铁块铁片的声音,千百万下,渐渐变了模样,成了铁锹、镰刀,甚至马蹄上钉的铁掌,铁砧依然如故,丝毫未损,发着幽光。去捡拾掌眼钉下的小铁砣时,我曾迷惑地问过二铁匠,铁砧是不是铁做的,生铁,回答得斩钉截铁。小铁锤轻轻一碰,铁砧荡起清脆悠长的回音。生铁也是铁,但在铁匠铺里,就成了村中,起码是我印象中最坚硬的东西。连从地主家没收归公的锡壶铜勺,也没有那么坚硬,壶上雕刻的花草磨得模模糊糊,铜勺早磨成瓢嘴了。
同样,在铁匠铺里原本有些柔软的镰刀,一旦出了炉,就坚硬起来,没有一丝锻淬时的柔软。刃上的钢,闪耀着光,在田野上荡来晃去,四射着,不知落在哪里。那闪光的源头,一样闪亮,还相当锋利,哗哗哗,大片的谷黍,风吹雨打不倒的谷黍,一会儿就躺倒一片,成捆地堆积着,失去了鲜活的生命,枯萎,柔软起来,任其蹂躏,似乎再没有一丝反抗的力量。有一年,暴风雨夹着冰雹,铺天盖地袭来,绿麻东倒西歪,谷黍拦腰折断,泥浆在杂乱的田里淤积,流淌不开。太阳出来了,天穹瓦蓝瓦蓝,又高远起来,人们讶然发现,卧倒的绿麻竟慢慢爬起,站立,折断的谷黍从断处吐出新芽,茁壮成长。这就是乡村,柔软时柔软,坚硬时坚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四季,我感受过河水的柔软和坚硬,山洪暴发,河水四溢,疯狂到吓人的地步,大树连根拔起,卷稻草一样卷走房屋。
那印象,永远定格在我脑海,大多时候是凝固的,金属物体一样,挥之不去。我这才知道,坚硬的不仅仅是金属。但无疑,最坚硬的,有形的,恐怕还要数金属。虽然,乡村的整体,似乎并不是坚硬的金属组成的,像土,像水,像树木,在我的意识里,一直是柔软的,土捏的瓦盆瓮罐,伐倒的树木做就的洋箱炕沿,比较坚硬的山枣树根,依形就势雕刻打磨的小玩意,更不用说砍下的柔软的山条儿,一旦编成箩筐,竟坚硬起来,像铁丝一样难以折断,断处是一道雪白的茬口。但这些东西,非金属的东西,毕竟还是柔软的,经不起岁月的磨砺,终了是一堆废柴,生火了。
自然,有时也未必尽然。但坚硬的镰刀,碰在石头上,闪着火花,发出金属的撞击的声音,刀丝毫无损。但却在众多的谷物割倒的同时,镰刀刃钝了,卷了,甚至出现了豁口。我爷爷有块祖传的磨刀石,又长又厚,不知磨过多少镰刀,给我也磨过,磨石磨弯了,中间成了一道洼,很像我们村落的地貌。我爷爷说,镰刀磨薄了,没了刃子,像月牙了,也不知换过多少茬了。金属的坚硬,加入了力的作用,其坚硬,看来也不是长久的。废镰刀片子,丢在一边,不知不觉锈了起来,锈迹斑斑,成了废铜烂铁。
在我们村,很难见到大块的石头,即便有,也不是土生土长的,是从别处搬运来的,虽然有的已久远到记不清年月了,老人们始终坚信,那不是村中的原石,是来路货,尽管来路已淹没到无可考证。村里村外,也不是没有石头,土生土长的也有,譬如锈石,锈迹斑斑的石头,褐色的,上边是黄锈,一层一层,深深浅浅,有的恐怕已锈到骨子里去了。几辈人一直叫锈石,却一直又说,那不是石,是铁,上边的黄,明显就是铁锈。这锈石,的确坚硬如铁,不像村里另外一种石头,风吹雨打,或者是河水的浸润冲磨,早没有棱角了,成了光滑圆润的卵石,取一块压在腌菜缸,浸透盐水的萝卜就不再浮起。锈石依旧是最初断裂时的模样,默默地经历了多少代,没有人知道,但那断裂处没有一丝变化,刀割一般,齐整,茬口锋利。村西沟口,有一块锈石,四四方方,并不规整。有年轻人高举八磅大铁锤,从一处薄薄的断口处猛敲,叮叮当当,抡起落下,足足二十多下,锈石纹丝不动,黑亮的铁锤,沾满黄色的铁锈。锈石和铁匠铺的砧子一样坚硬,夏日里,到黄昏时触摸,还有烫手的感觉。
坚硬的,还有我爷爷的烟锅,以及打火的火镰石。比之锈石,甚至较小一些的铁砧,烟锅和白亮的火石,简直是重孙摆带了,小的可怜,可那坚硬度丝毫未减。烟锅不像是铁,是合金,但我爷爷坚持说是铁,是白铁。至于坚硬到敢和生铁硬碰硬的火石,白亮晶莹的白脑石,自然是货真价实的石头了。烧红的烟丝,咝咝作响,连空气都仿佛燃烧着了,小小的烟锅纹丝不动,只留下淡淡的褐色的烟尘,一擦就去。
乡村的金属尽管很多,但细细归类,却发现,其实并没有多少,斧头、铁锹、镰刀,总归是铁。许多东西,还是来自于最普通的水土,像陶罐、笨碗,烧得发硬的炕板,虽然也有着金属坚硬的一面,但毕竟不是金属。像老人们说那孩子头硬,就夸为铁头。打炕时取下的炕板,烧得黑红,铁锤击上,几下才淬成拳头大的块。村里人洒上水,冒起黑烟,浸透了,拿木榔头一敲就碎,碎成面面,做了肥料,撒到田地里。
乡村的金属,多像木讷的村民,淳朴,坚实,大多时候默默无闻,静静的存在着,千年如是。
亮光
亮光,是瞬息的,稍纵即逝的。
亮光前,是沉闷悠远的黑暗;亮光后,是黑暗悠久的沉寂。亮光,是散碎的,成片的,像鱼鳞,跳跃的闪闪烁烁的光斑,闪亮到极致,便渐渐暗淡,消隐了。不经意中,又闪亮起来,在期待中,却久久沉默着,有足够的耐心,玩着捉迷藏的游戏。
这就是亮光,虽然并不是亮光的全部。有许多亮光,我们见识过,且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以为本来就是这样,譬如星光、灯光,甚至幽夜里磷火闪闪烁烁,飘飘忽忽的鬼火,明灭光亮。但依然有许多亮光,我们从未经见,深深地,或浅浅地隐藏在我们平日并不注意的角落,或许是我们看不见却距我们很近的空见,咫尺天涯。可以说,哪里有黑暗,哪里便有亮光,即便是光亮的地方,也有更亮的亮光,只有在闪亮的瞬间,你才讶然,亮光,亮光,这就是亮光。
亮光的存在,实在久远,久远到创世纪的前夜,透过混沌的迷雾,猛然划破天穹,闪亮时,一下子照亮整个世界,心便亮了起来。那些毕竟久远了,久远到成了一个传说,或者是神话。那不是我们的亮光,还不如身边的亮光真实,切菜的钢刀,翻转时,刃上闪出一道亮光,很像老爷爷犁地时犁铧映射出的光,在湿漉漉的土地上跳跃一样,刃上的光劈在雪白的墙上,留下的只是影子,没有刀痕。况且,在又一次的翻转中,瞬息,消逝得无影无踪,来不及也无法追寻。近的如此,远的亮光一样扑朔迷离,有段日子,村南梁上的荒地,出现了一道亮光,一动不动,像一条巨型带鱼,显然不是太阳光映照的,阴雨天也出现,更为明显,像鱼遇见了水,在游动。好多回,我走近发亮光的坡地,什么也没有,和过去一样荒芜。但可以肯定,那亮光是存在的,后来消失了,没再出现。我们始终无法捕捉到亮光的影子,更不用说亮光本身了。一面镜子,里边有自己的影子,以及真切却并不真实的屋件家什,存在于亮光的空间里,看得见,却摸不到。偶尔从里边冒出一缕亮光,同样映在墙上,比墙还要光亮。这时,你也明白,什么是亮光,却同样无法捕捉到亮光,在你伸手的时候,亮光包裹了你的手臂,手臂没有发亮,反而更暗淡了。正当你不知所云时,亮光消失了,消失在平整无瑕的墙里边,还是退回到原先的镜子里,我想过,却想不通,没有准确的答案。
亮光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聚散离合,明灭冥合,探之愈深,愈模糊起来,难以言说。夸父逐日,是个神话,但也蕴涵了上古人类对亮光渊源的追寻,永无止境,终于渴死半途。于是,人们发挥想象力,尽情猜测,在遥远的海上,高大的扶桑树边,有一个禺谷,就是太阳的故乡,从那里起起落落,巡视天下,将光明带给世间。
然而,我们所感受到的,更迷惑不解的,并不是阴阳转换的亮光,如太阳月亮,那亘古就有,轮流值日,白天黑夜,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然,恬淡。我们所感受到的是另外的亮光,稍纵即逝,偶尔闪烁,又无法捕捉的亮光。
我曾经闭上眼,躲避太阳强烈的光芒。黑暗在瞬间弥合来,又弥散去,反反复复,淡红的,红黄的,温柔的光斑,波光似的蜂拥着,在眼前跳跃起来,将闭上眼弥漫来的黑暗割裂了。那亮光明明灭灭,闪闪烁烁,似乎比夜空中璀璨的星光还要明亮,没有那么高远清凉,暖暖的就在身边,几乎融化了黑暗,黑暗染成了银灰色,水一样地流淌着,溢满整个空间。
那时候,我的心豁然开朗,像经过漫长的跋涉,走出绝壁峭立的大峡谷,来到一片开阔地,看不见太阳,却溢满阳光,没有光缕,只有同样均匀的亮光,软缎一样铺洒在空间。
有时在无月的夜晚,淡淡的星光阻隔在窗帘外边,我沉入黑暗里,却久久无法入睡。梦中的世界,是光亮的,但显然我并没有入睡,清澈如水,能感觉到生命像虫子一样的蠕动,气息的氤氲弥漫。睁眼,闭眼,不经意间,便有亮光闪现在眼前,虽然是刹那间的,眨眼一般。我确信,我看见了亮光,刀锋一样闪动的亮光,雪白,犀利。可以确认,不是窗外透进的闪电,也不是从窗缝间飞入的萤火虫,闪耀的亮点。这亮光,是不是心灵与黑暗撞击后擦出的火花,是不是脑海智慧的光芒穿透身体照亮空间,拒绝黑暗长久的腐蚀。我不知道,但我确信亮光的存在,真实。
亮光,绝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像我们一直坚信,却又无法证明的灵魂,存在或依附在肉体上,偶尔也脱离肉体四处游荡。或许那亮光,从未停止过闪亮,只是我们没有看见,不需要看见罢了。但在某个时候,需要我们看见的时候,看得是那么真切,就像我们的眼睛,闪亮着,映亮万物,并将万物收藏眼底,最后又收藏在记忆之库,永久储藏起来。
那一天,陪伴着病重的父亲,在医院的病房里,我更确信了有一种亮光的存在。那亮光不是我看见的,自始至终我没有看见,但我却确信无疑,那亮光的真实。处于昏迷中的父亲,忽然清醒了,叫着,屋顶上有亮光闪烁,让我们拉住窗帘,说是这样的夜晚,该睡觉了,要那么多亮光,亮花花的,实在是浪费。他睁大眼睛,一遍遍地伸手摸着,说亮光凝固成了光柱,就在眼前立着,照得无法入眠。时间正值下午,从玻璃窗漫过的午后的阳光,柔润,温暖,几乎没有明显的光影。自然,我也看不见,找不到父亲所说的光柱,更没有屋顶上飞舞的蝴蝶,如光闪耀。
光柱消隐的瞬间,父亲彻底清醒了,重病抽丝一样退去。他还不停地喃喃,那亮光真好,温暖,不刺眼。
我常想,在我们的骨子中,隐藏着一种亮光,在死亡很久后,皮肉消失了,剩下干骨头照例在夜晚发光,虽然科学已然证明那是磷光,但我还是不大相信,因为有许许多多在我们生命中闪耀过的亮光,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磷光能科学了的,包容得下的。
那亮光,在生命的内外,存在着,不是一天两天,甚至不是几百年了。不知什么时候,就闪亮起来。再往大一点、远一点说,在通往历史和未来的空间,也有亮光,闪烁,那便是假想中真实存在的时光隧道了。
亮光,黑暗。黑暗,光亮。
下棋
我喜欢下棋。
棋艺一般,若论段,远在段外了;若说流,更在末流外了。对我而言,所谓天外有天,高手如云了。
愈来愈喜欢东坡下棋,胜喜,败亦喜,平淡的很。和喜欢东坡的随遇而安一样,贬官发派千里,依然有心情酿酒,烤羊脊骨,烧椰木制烟墨,津津有味,乐此不疲。就某种意义而言,下棋亦如读书、品茗、饮酒,重在氛围与品味,醉与不醉倒在其次了,悠闲而随意,淡然而深远。这自然是一种境界了。
小时候,喜欢象棋。初学时,和邻里懒汉叔不离炕头杀得天昏地暗,不知楚河汉界。奶奶笑我,学会下棋,不嫌饭迟。我爹摇头,就是那一句: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那时我不明白,下棋和读书有何相干呢。自然,那时技艺高明不到哪里去,倒是记熟了当头炮马来跳、重炮马后炮、双车摘士等许多口诀,自以为得到博弈的精髓,天下无敌了,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无知者无畏了。后来才明白,象者为像,化不成数理,下不了心棋,全是乡下人的手艺,程咬金的三板斧,狗肉一样上不了席面。
后来外出求学,又喜欢上围棋。两人率军围城,无王无相,真正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围城围地,自由征战,尽显儒将风度,不像岳家军铁骑无敌,却被十二道金牌追回,只能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了。不必置战局不顾,随时随地勤王,丢卒保车,舍生取义,而那个义又是那么虚玄,实则还是尽忠而已。甚至丢盔弃甲,杀戮无数,最后孤军深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以卵击石,直至尽忠就义,土地早沦陷易手了。月朗风清,香茗为伴,两人静静地手谈,默默地纵观,仿佛在辽阔纵横的阡陌上,仰观群星璀璨,星河漂流。的确可以扬鞭策马,自由驰骋,随意设想,不经意间奇兵百出。不必为丢弃一兵一卒,丢失寸土寸地而嗟伤不已,影响全局。有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感觉。
有一天突发奇想,思绪如潮,不能自已。象棋,可谓地棋,源于人间征战,是人间历史的写实。且缘于中原大地,河南自古称豫,即是古代牵着象鼻训象,《易经》中就有记载。古老的战争中,大象守候着王者。诸侯讨伐,计谋百出,皆为王而战。楚河汉界,虽泾渭分明,却正是讨伐征战的缘由,如《过秦论》所言:“秦何厌之有?”其实,贪婪的何止秦国,那是人类的通病。贪欲日渐膨胀,便试探着将卒子拱过河界,挑起事端,战火由此燃起,攻城略地,死伤无数,可谓一将功成万骨枯,非仁者之师,非仁者之道,“春秋无义战”,古人早已醒悟了。下棋不过是战争的模拟,争斗已如此激烈,真正的战争其血腥更有过之无不及。在残酷的历史长河中,无论英雄豪杰,还是权臣名相,没有一个逃出象棋布局的窠臼。这是人类发展的动力,还是先天的不幸,千万年的历史,真的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了。我不由地想到灵棋山,想到华山上留下的残棋,赵匡胤和陈抟老祖对弈,输掉华山。是传说,还是神话,恐怕做了皇帝的赵匡胤始终没有明白棋意,连陈抟老祖也赢得糊里糊涂,一睡五百年。一盘永远下不完的棋,终局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推盘握手言和。也就是儒家道家纵观天下大势,争战不止,水深火热中悟出的最高哲学:和为贵。
狼烟四起,烽火遍地,血流漂杵,才显出和的为贵。和,不过是人类善良的祈求和美好愿望。暂时的平静,正酝酿着更深沉更激烈的战斗。如棋中的闲来无事拱卒,哪里就真的天下太平了。
楚河汉界,平平静静,只是暂时的,不可能永远刀枪入库马放南山。酝酿久了,还是放马过河,炮架河边,不安定的种子终究要发芽的。这是象棋的宿命。谁也无可奈何。老祖宗造字时,止戈为武的思维模式,就奠定了战乱不断的根由,本来就有几分勉强,几分无奈。所以,到后来,我不大喜欢象棋了。即使经不住诱惑,在街头看残棋,心动时,看见河界中几个粗野的大字:“请君莫言,支棋是驴”,终于忍住,走开了。
人心的贪婪,争强好胜,争勇好斗,被象棋的发明者窥透了。我的书柜里,有兵书战策,也有古棋谱,但终于也没有去翻看。眼睛不能给予清静,已是一种悲哀,倘若心灵再混乱,那真的无可治药了。扁鹊见了蔡桓公两次,终于逃走了,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和疯子没有什么两样。
而围棋,似乎要安静得多。没有帝王将相,没有兵车战马,是黑白分明的清一色的棋子,没有大小尊卑,我忽儿感到,这黑白棋子,不正像阴阳鱼的两个眼睛吗?两个眼睛只是黑白的代表,那鱼身上的鳞片,黑黑白白,在消长中流溢,你大我小,你小我大,相互依存,又在不断变化中。由此可见,围棋,天棋也,源于星空的变化,星云的流动,是智者参透宇宙的变化之妙,而发明的。那打劫、死眼活眼、气数等等,真的暗合宇宙自然的变化,白矮星、恒星、黑洞,的确和围棋许多棋理相似。我不由地想起河图洛书,黑白点子排列的图形,和围棋博弈中的阵势很是相似。也许,那本是最高妙的天局。
围棋,玩到后来,败败胜胜,我更喜欢一个人下了,一手黑子,一手白子,泡一壶清茶,在宁静的夜晚,推窗邀月,仰望苍穹,屏息凝神,思之良久,必有所得,多少棋路在脑海铺开,天河一样流转;多少棋眼,像远天上忽儿发现的星星一样闪耀。恍然大悟,恍如隔世,一盘棋,有时下几十个夜晚,还没有终局,犹在变化中。
品一口清茶,茶香四溢,心清月明,豁然开朗。犹如云开见月,困扰顿消,悠然地沉入梦乡。我想到曾读过的一部武侠小说,里边的高人木桑道长,以棋子做暗器,打穴打劫,自身却终究劫数难逃,险些命丧敌手,道恒武学高虽高矣,但始终没有脱出棋盘的道道,有了边框,有了穴位,太计较一得一失,自然无法突破,走得更远。宇宙无边无际,浩浩渺渺,天涯何在?星云流转,瞬息万变,生生息息自成天道。
亦如象棋,在人造的布局中,固守程式,自然不会突破。其实,兵无定法,亦如棋无定法,最忌纸上谈兵,自古胜者,在出其不意,以无法胜有法,而成法。多少名将,战无不胜,最后还是走不出固定的阵局,突破不了自己,身首异处,终成悲剧。象棋如此,围棋又何尝不是,虽无主,亦无道,但固守常式,心有障碍,便故步自封,流于象棋之技了。
下到最后,我收起棋盘,将草编棋篓放进书柜里,干脆坐在月下,仰望星空,数着星星,下天穹上的星棋了。下过一会,只有星辰,哪里又有星棋。手中的棋,脑海里的棋,比起天穹上自然的星罗棋布,真的不可同日而语了。
象棋之战,再烽火连天,也不过是大地的一角;就是围棋,星汉璀璨,也不过是天空的一片。
心有多大,天有多大。
吸烟
我不吸烟。除了被动地,有时无处可逃。
没有亲身的体味,对于吸烟,似乎没有更多的发言权。
我不吸烟,并非不喜欢烟。这种信念,缘于一个女孩子,那是一个肌肤光洁如玉的素女,她不吸烟,却从烟盒抽出一支烟,是当时流行的硬盒红塔山,夹在葱管般透明的指间,放在鼻子下嗅来嗅去,很是痴迷依恋,也很优雅,她莞尔一笑:“我喜欢。”言外之意,就喜欢这样静静地享受烟卷自然散发出特有的清香。我这才明白,原来,对烟,我也喜欢的。
其实,和喜欢酒一样,对于烟,天下没有几个男人不喜欢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女人天性不愿明确承认,总是那么羞涩含蓄,就心底而言,喜欢烟的,没有一半,也总有一半的一半吧。
烟,确切地说,是卷烟,小时候也吸过,经不住诱惑,和学做男人的勇气。大人们说:小孩吸烟,屁股忽轩;小孩吸烟,长大当爹。屁股忽轩不忽轩,倒在其次,主要是长大了想当爹。那种为人父的威严,是从心底羡慕的。况且,除了做爹,那时实在没有更崇高的理想了。作文里抒发的,不是真情,那理想不知是哪位英雄豪杰的,绝对与一个乡村孩子无关。
我学会吸烟,是深受邻座男孩影响的。不敢让家长知道,怕挨揍。他是独生子,不像我们七狼八虎,有了一顿,没了抱棍,且抱棍的时候多,他穿扮常新,很是派气。衣袋里老能摸出整盒的烟,村里孩子们见都没见过的漂亮打火机,里边装着电石,大拇指一按,冒出绿色的火焰。课间休息,嘴里叼着烟,点燃,吸着。吐烟圈的空隙,还忘不了念叨那得意的口头禅:“云冈烟,自来火,吸不吸就那谱。”云冈大佛,那时虽非世界文化遗产,在当地确也有名,才会成为香烟的品牌。一盒云冈烟,得拿三颗鸡蛋到供销社去换,更不用说洋气的打火机了。那派气,的确不是一般孩子,甚至家长所能有的。于是,我也学会了,不过,自己没钱买,连拔零根的钱也没有,他给一根,就吸一根,烟瘾始终大不起来,达不到屁股忽轩呢。
这大概是我最早见过的吸烟派气,后来出身社会,司空见惯了,才知道,许多人也许并不真正喜欢烟,吸盒高档品牌烟,不过是装装身份。看过一部电视剧,一位貌似颇有教养的女编辑和几个男人打伙计,家里烟灰缸留下不同品牌的烟头,她女儿看了笑话她:“妈妈品味越来越低了,中华牌换成了中南海。”当吸烟吸成了品牌,像穿名牌服饰一样,成为身份的象征,如果说孩子们那样,还有几分幼稚,颇觉可爱,而大人那样,就只剩虚荣了,吸烟的乐趣全消失了,味道自然变了,满是铜臭气。
吸烟,本是爱好,就爱那一口,发自肺腑,出乎真情,慢慢就吸出了品味。小时候,看电影,很喜欢叼着大烟斗的男人,最好长着胡子,那神情,很有男人味,远比摇着羽扇的诸葛亮更有智慧,更深沉练达。也喜欢看着劳累了一天的爷爷,半躺在炕头毡子上,打着火镰,燃着粟秸棒,一锅一锅地吸水烟。猛吸一口,慢慢吐出,浓浓的烟圈,缓缓地飘散。黑暗的屋子,烟火一闪一闪。水烟只能吸两口,猛一吹,灰烬跳出,再装一锅,再猛吸,最是过瘾。自然,也喜欢吸雪茄男人优雅的冷静,漫不经心的从容,那神情仿佛浪漫主义大诗人拜伦所说的:“给我一支雪茄,除此之外,我别无所求。”何等潇洒。后来,见过几个漂亮的才女,优雅地吸细长白杆蓝头女子烟,淡淡的烟云,笼罩着,那景致也很醉人。
然而,小时候吸烟的情景渐渐遥远了,淡忘了。我始终没有学会吸烟。即使是在最清闲无聊的日子里,或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学会了喝酒,却始终没有吸烟的福气,一吸就头晕,闻一闻还可以。闲烟闷酒无聊茶,那只是普遍规律,并不适合每一个人。
但不会吸烟,并不妨碍我喜欢烟。偶尔漫步街头,像进咖啡馆一样,我也喜欢走进哈瓦娜烟斗坊,一座很雅致的供人吸烟赏烟的场所,虽然,在这个城市显得很另类。那里有见所未见的烟斗,步枪一样的打火机,各式各样长短粗细的雪茄。我喜欢流连在陈列柜前,也喜欢找一个角落坐下,静静地看烟客拿着长杆火柴,嚓地划着,火苗蹿起,慢悠悠地点燃又粗又长的雪茄,在那里吸,猛吸之后,吐着烟圈,很享受的表情。有时一坐半天,思绪如弥漫的烟,氤氲,宁静。
曾经看过一本精致的杂志,讲述雪茄之乡一位做烟世家,在整整一个冬天,蜷缩在屋子里,做一根六米长的雪茄。像雕刻大师雕琢一件精美绝伦的玉器一样,专心致志,悠远沉静,倾尽的何止是心血。我忽然想,等有一天,像我爷爷一样,在房前院后,种上大叶烟,劳累一天之后,依然精神抖擞地侍弄烟苗。长成后,拔掉,阴干,揉碎,装在牛皮烟袋里,慢慢地吸。
吸烟,一旦成为一种乐趣,那才真正有了意义,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喝酒
酒是个好东西,天下男人,没几个不喜欢的。
神仙也喜欢,视酒为琼浆玉液,美其名曰:神仙水。
我也喜欢喝酒。但不喜欢哼三喝四喧天驾雾地喝。即便煮酒论英雄,犹如曹孟德横槊赋诗,也不是那种喝法。我不喜欢,有人喜欢。我的一个朋友,权且算狐朋狗友吧,在安安静静的雅间,是喝不下酒的,如坐针毡,也没有喝酒的心情和欲望。就喜欢拥挤嘈杂的小酒馆,一只脚踩着地,一只脚踏着凳子,人肩搭肩的,一扭头快亲嘴了,喝到兴起,左右逢源,陌生人也成熟人了,呼天唤地地划拳,勾肩搭膀,四海之内皆梁山兄弟了。
每逢这时,我只是远远地看,也远不到哪里去,一股股浓烈刺鼻的酒味,混合着汗酸脚臭味扑鼻而来,早没有喝酒的心情了。但这样的场景,在北方的酒店,比比皆是,很大众化的,算不了什么。这大概是地域气候的关系吧。塞北几乎感觉不到明显的春秋,就匆匆流逝了,春是料峭寒春,深秋是滚滚寒流,充满冬的意味,一年里,除了酷夏,几乎就是漫长的严冬了,光供暖期就五个半月,更不用说秋霜夜冷,倒春寒了。地域和气候,像形成花草树木一样,形成了北方汉子的血性和脾气,豪爽粗犷,喝酒自然也不例外,像梁山兄弟,骨子里就喜欢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喝到将屋顶揭起来,是尽不了兴的。古人就讲究“不醉勿归”,这风俗一直延续着。
身处此境,常常被喝酒,也无可奈何,摇头笑笑而已,酒照例还得喝。这叫有酒不喝也不对。但我喜欢看人醉酒,特别是半醉状态,姿态各异,酒风酒德纷呈,人的本性及个性暴露无遗,倒有几分率真,几分可爱。比之酒席上虚假的应酬,何止纯洁百倍。每当此时,皱着的眉头舒展了,这种喝法,的确其乐融融,人与人之间几乎没有了距离感,是真正的一群了。这使我想到,原始社会的狩猎,男人们裸着体,像现代川巴江岸的纤夫拉着绳索拖船一样,举着石块棍棒,喊着号子,围猎野猪。这大排档的喝酒,划拳喊令,手指相触,目光相对,使人们又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
狐朋狗友是如此喝酒,文人雅士,其实也雅致不到哪里去,一见酒,或三杯下肚,粗豪的一面就露了出来。所谓三杯竹叶穿心过,两朵桃花上脸来。脸红扑扑的,两眼放光,将小盅丢到一边,挽袖抹胳膊,大有吞王莽刮刘秀的气概,举起大杯,有时也想用大碗了,可惜还没有那好酒量。有回,和一位文友喝酒,进了西餐厅,他怔了怔,勉强坐下了,默默地喝了杯红酒,摇摇头,和服务员再三解释,现掏了钞票,又从中餐厅换上白酒,一口一口地喝着,没有气氛,最终也没有尽兴。事后他笑道:“这哪里是喝酒的地方,喝汤而已。”和他喝酒,大多时候,是选择一个较安静的地方,雅致一点,点几个可口的下酒菜,然后叫两瓶白酒,最好是高度的,他拿一瓶,另一瓶推给我,喝前就声明,咱们谁也不给谁倒,见底后走人。两人边喝边聊,天上地下,由人及己,有时酒尽话未尽,兴致尚浓,就再开一瓶,二一添作五,直至兴尽,摇摇晃晃,道别走人。
喝这样的酒,虽喝高一点,并不伤人。自然,酒是个好东西,像酒有度一样,喝酒也要有度。豪爽是风度,却是以不醉为前提的。烂醉如泥,喝得是骨头。舌头都僵了,还摇晃着酒杯,直喊:“再拔一个。”看似英豪,实在算不上英雄,这豪气没有也罢。喝酒为醉,微醉足矣,话多一点点,心热一点点,虽豪气干云,无伤大雅。当然,天长日久,偶尔一醉,即便酩酊大醉,贵妃一样,那又何妨。
喝酒,要喝淡然之酒,功利酒,即便是跟着他人喝衬酒,帮腔打诨,也没多大意思。虽说酒席宴上不过是逢场作戏,但互相阿谀奉承,比高论底,看菜下碟,即便被动地跟着附和,各怀心思,喝得别别扭扭,虚情假意,大丈夫固然能屈能伸,又岂是君子所为,那酒不仅伤身,还会伤心的。不喝也罢。而三五友人,或同学,时常不聚,偶尔一人做东,邀约在一处,点几个喜欢的小菜,或荤或素,清淡爽口,叫几瓶酒,随意地喝,随意地聊,天上地下,古今中外,抒怀言志,直到酒酣尽兴而去。
酒,是喝的,喝才来劲。感情深,一口闷,喝得就是那个狂劲。一盅小酒,舔来舔去,湿不了个嘴唇,那不是大丈夫所为。煮酒论英雄,三杯两碗,撞出火花,撞出真情,如曹操横槊赋诗,李白醉吟《将进酒》,那自然是英雄的境界了。我辈俗人,喝到老,也不过是酒坛一个,到不了那样的境界。像朋友间戏说的,要一活没一活,倒一壶喝一壶,是玩笑,也是大白话。
比起喝酒,我更喜欢品酒。愈来愈觉得,好酒是要品的,喝是喝不出品味的。偶尔得到一瓶好酒,总是舍不得喝。先是观,观酒瓶之精美,水晶瓶使人心清意远,泥壶使人回归往古,青瓷使人把玩不尽,异型瓶独具审美意蕴,如一件艺术品,赏之不尽,常有新意。再是闻,隔瓶嗅香,好酒的醇香包装是掩不住的,像古人说的透瓶香,淡淡的酒香,一股一股飘来,深呼吸一口,慢慢吐出,细细回味,和喝到嘴里自是不同。但好酒,最终还是要喝的,望梅固然可以止渴,终究不如吃梅解瘾。珍藏的陈酒,有了年头,打开瓶盖,满屋弥漫着酒香,挥之不去,闻着就醉。倒进杯里,酒滴挂在杯壁,如露似珠。倒时,酒液如瀑,丝丝飞泻,这时的酒,已是难得的醇酿了。这样的酒,随便喝掉,那真是糟蹋了。
品这样的好酒,最好是在一个悠闲的黄昏,做三两盘小菜,荤素爽口,放在精美的瓷盘里,摆在红木小桌上,静静地盘腿坐下,倒在精致的酒杯里,一口一口地抿。喝着喝着,月亮出来了,星星满天,问星邀月,心清如水。这才真正品得出酒的滋味。自然,品不同的美酒,需要不同的酒杯。喝老白汾酒,最好是玉壶玉杯,唇触杯壁,温润柔滑,令人想入非非,酒入唇舌,辣香甘洌,顿时神清气爽,意态高远。喝洋酒XO,最好是水晶杯,底口一样,握在手里,如轻抚美女脸颊,灯下摇晃酒液,流光溢彩,入口绵甜,之后散发周身,仿佛泡在温泉,舒畅至极。喝五粮液,最好是景德镇手绘白瓷,瓷质细腻似雪,酒满杯中,如水在天池,清澈见底,不要说喝,看看就醉了。其实,古人最讲究这一点,器人合一为之道,像“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何等的雅致啊。
我的酒柜,藏着美酒,更收藏着各样酒具,像汉玉杯壶、碧玉杯、黄杨木杯、夜光杯、水晶杯,甚至铜爵银碗等等,是等哪天有情致了,品尝不同的美酒的。
从来美酒如佳人,不能喝,只能品的。
书案上的盆花
像所有所谓的文人墨客,我也喜欢附庸风雅,想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书案,也做过红袖添香洛阳纸贵的美梦,尽管离现实很遥远。但拥有一张书案似乎并不难,起码对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