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马(约公元前8世纪)

荷马(约公元前8世纪)

一、《伊利亚特》

1

赫克托尔对他的力量

非常得意,很是疯狂,他依赖宙斯,

不尊重别的凡人和天神;他大发脾气。

他祈求神圣的曙光女神赶快露面;

他威胁要砍掉我们高立在船尾的尖顶,

放出大火烧毁船只。在上面杀死

我们这些被烟熏糊涂的阿开奥斯人。

这就是我的心里非常害怕的事情,

担心众神实现威胁,我们注定

死在特洛亚,远离养马的阿尔戈斯。

奋发吧,要是你想在最后时刻从特洛亚人的

叫嚣中拯救阿开奥斯人的受难的儿子们。

你日后会感到非常苦恼,祸害造成,

找不到挽救的方法。

(《伊利亚特》,第九卷,第237—250行)

在流便的溪水旁有心中定大志的。

你为何坐在羊圈内,听群中吹笛的声音呢?

在流便的溪水旁有心中设大谋的。

基列人安居在约旦河外:但人为何等在船上?

亚设人在海口静坐,在港口安居。

西布伦人是拼命敢死的,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也是如此。

(《士师记》5:15—18)

西蒙娜·韦伊素爱《伊利亚特》和四部福音书,并且别扭地两相比附,好似耶稣是希腊人,而非犹太人:

四部福音书是希腊天才的最后奇观,正如《伊利亚特》是最初的奇观……与《希伯来书》一样,灾厄是罪愆的确凿征象,从而合乎情理地成为招人鄙贱的对象。在这里,上帝也痛恨被制伏的敌人,宣判抵偿所有种种罪愆——正是这样一种观念容许残暴,诚可说使残暴必不可少。在《旧约》里,除《约伯记》一些片段之外,无一处文本殆可埒美希腊史诗的意蕴。基督教上下二千载间,无论在行止或文字之间,《罗马书》和《希伯来书》一贯深得赏识、阅读、仿效。每有人犯下罹法,欲为自己辩白,总能切当地引据这些文本之中的文句。

这番话对于《希伯来圣经》而言虽有些歹毒,但也只是袭履陈腐,犹太人惯有的自憎,甚或基督徒反犹主义,早已拥有数不过来的例子,而这不过是又添上了一桩罢了。然而在这段话之中,别开生面的是韦伊把《伊利亚特》读作“力量的诗歌”这一强大误读,譬如她说道:“其忿恨是唯一合乎情理的忿恨,它的出现是因为人类的灵受制于力量,归根结底,也即受制于物质。”韦伊所谓的“人类的灵”(human spirit)是指什么?她的灵自然是希伯来人的,而根本不是希腊人的,从而与《伊利亚特》文本格格不入。套用荷马的措辞,她的文句原该将合乎情理的忿恨,也即阿喀琉斯和赫克托尔的忿恨,归因于“人类力量受制于诸神和命运的力量”。因为这才是荷马眼里的人类;他们不是幽囚于物质之中的灵,而是活生生的、在觉知、在感觉的力量或冲动。我在这里袭循布鲁诺·斯奈尔在《荷马的人类观》(“Homer's View of Man”)一文中的著名陈述。在其陈述之中,阿喀琉斯、赫克托尔,以及其他所有英雄,甚至包括奥德修斯,“自视为种种任意力量和玄秘威势交战的疆场”。亚伯拉罕、雅各、约瑟和摩西显然不会自视为任意力量相犯的阵地,大卫及其可能的后裔耶稣自然也不会如此看待自己。《伊利亚特》当然是力量之诗,一如《创世记》、《出埃及记》、《民数记》无疑是雅威的意志之诗,雅威自有其任意武断和玄秘的方面,但他的力量是公正的,而他的威势也是狡猾的。

2

依我看来,在古人之中,《伊利亚特》的诗人唯有一位对手,那就是《创世记》、《出埃及记》、《民数记》大部分文本的原作者,学者称其为雅威作者或J作者。除了二人同样赋有的玄秘崇高之外,荷马与J绝无共通之处,并且二人以截然相异的模式而崇高。在某种深层意义上,他们是争竞者,虽然彼此不曾闻知,或听闻对方的文本。他们在相互竞争中影响着西方国家的意识。在西方文学和生活之中,滋养分裂的感性的首要因素,大约就是此二人之间这场迟迟而起的纷争。因为西方的特色在于其苦恼感,也就是其认知趋向一个方向,而其精神生命趋向另一方向。除希腊的思考方式之外,我们再无别的方式,而我们的道德和宗教——外在和内在——则在《希伯来圣经》之中寻找终极本源。

撒迦利亚(《撒迦利亚书》9:12—13)宣达的上帝的训谕这个负担,预言了我们这场文化内战永远不会歇止: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

我拿犹大作上弦的弓,我拿以法莲为张弓的箭,锡安哪,我要激发你的众子,攻击希腊的众子,使你如勇士的刀。

与《希伯来圣经》一样,荷马是圣典,也是知识普及书。两者势必依然是主要的教科书,唯独莎士比亚序列第三位,这个第三位最深刻地展现了希腊的认知与希伯来的精神这一分裂。由于荷马的语言及其蕴含的社会经济结构迥异我们时代,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刻下若要不曲解文本,尤其在阅读《伊利亚特》之时,大抵是不太可能。无论我们是非犹太人或犹太人,信徒或怀疑信仰之人,黑格尔主义者或弗洛伊德主义者,真正的差异是在雅威与奥林匹斯山上那些纠葛不清的宙斯及诸神之间,命运与魔性世界(daemonic world)之间。不论是基督徒、穆斯林、犹太人或其驳杂的后裔,我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儿女,而不是阿喀琉斯的。在表现人与诸神争战方面,可能荷马是最强大的。雅威作者或J为我们描述雅各与一位无名的埃洛希姆摔跤之时,也是同样地强大,但这是独有的例外,并且雅各的搏持,不是要战胜那无名的埃洛希姆,而是要将他拖延。况且雅各不是赫拉克利特;他的搏斗本并不是出自本性,诚可说,是要给我们一个瑰大的修辞,譬喻以色列始终不渝地求索一种无涯的时间。

在雅威作者、但丁、莎士比亚之外,《伊利亚特》是西方迄今产出的最非凡的著作,但倘若试作细想,我们在精神上接纳或者能够接纳的会有多少?阿喀琉斯和赫克托尔固然不是同样的人物,因为我们无法想象阿喀琉斯在城邦里过日常生活,但他们俱同样地颂扬战斗。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抵抗战不再比攻击战更理想,在《伊利亚特》之中,两种战争俱近乎最高的善举,也即胜利。在一个平常生活即是战场的世界里,还能想象怎样的终极价值?确实,讲述者及其人物角色心头始终纠葛和平的比喻,但是诚如詹姆斯·M.雷德菲德论述,这些比喻的旨意“并不是描绘和平之世,而是生动地烘托战乱之世”。确实,在《伊利亚特》之中,和平之世本质上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战争,一如战场上虏获战利品,农人捽取果实谷粒。这就帮助解释了《伊利亚特》何以无须颂扬战争,因为现实已是不息的争战,在这样的现实里,若要得到任何好东西,便只能掠夺或毁灭他人或他物。

荷马式理想是争逐首席,而这绝非尊让双亲这种《圣经》理想。似雷德菲德及其他一些学者将《伊利亚特》读作“赫克托尔的悲剧”,我以为实难如此解读。临死之际,赫克托尔被剥夺悲剧尊严,可以说几乎被剥夺了全部尊严。颇为反讽的是,这篇史诗实是阿喀琉斯的悲剧,因为他虽挣得了首席,却未能克伏不免一死的忿恨。仅是半神,荷马似乎便是以此将一个英雄定义为悲剧的。然而这不是《圣经》意义上的悲剧,《圣经》的两难境地,也即亚伯拉罕和雅威在去往所多玛的途中争执,或者雅各与死亡天使相搏,实是这样一种需要:好似自己能够支配自己一般地行事,虽然心里明白,与雅威相比,自己绝不能自主。阿喀琉斯既不能自主地行事,也不能相信,纵使能与宙斯相提并论,自己也是束手无策之人。因此,哈姆雷特和莎士比亚的其他英雄的文化先祖是亚伯拉罕和雅各,而不是阿喀琉斯。

若将阿喀琉斯与其相当的人物大卫(在雅威眼里,他显然是亚伯拉罕子孙之中最出色的一个)相比,那么做“希腊第一英雄”究竟意味着什么?无疑不是做众人当中最完全之人。一如詹姆斯·乔伊斯允当地评断,最完全之人非奥德修斯莫属。希腊第一英雄是能杀掉赫克托尔的人,那么换一个说法,在美国人的英雄背景里,阿喀琉斯便是西部枪法最快的牛仔。或许大卫也可能是那样的人,而大卫也会如阿喀琉斯痛悼帕特洛克罗斯一般哭悼约拿单,这里提点我们,大卫和阿喀琉斯皆是诗人。但阿喀琉斯坐在帐篷里发脾气之时,实是个小孩,瞻前顾后,正如布鲁诺·斯奈尔所展示,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的魄力、感知和情绪皆各各分离。而大卫即使还在孩提之时,便已赋有成熟独立的自我(ego),再附以他的人生感、对其他自我的识野、他的情感天性,所有这些融会为一个崭新的人,一个雅威决定不仅要去爱,而且要借他的子嗣使他不朽,永远不会失去雅威的宠爱的英雄。与西蒙娜·韦伊不同的是,耶稣只能是大卫的后裔,而不是阿喀琉斯的后裔。抑或极简略地说,阿喀琉斯是一个女神的儿子,而大卫是上帝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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