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有关身体的考古学

肉体恣意而行,灵魂惊慌失措。

——古希腊格言

从虹霓关到斯德哥尔摩

读《黄裳散文选集》,书末有《芥川的话》一篇,讲述芥川龙之介观看梅兰芳主演京剧《虹霓关》的感想。黄裳说芥川此文出自《侏儒的话》一章,我手头恰好有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芥川散文集《侏儒的话》,实出自《批评学——致佐佐木茂索君》一章。芥川的文章很短,却大有深意。

戏剧有所本,是根据长篇评书《兴唐传》(据清乾隆年间话本小说《说唐》改编,又名《大隋唐》)而来的。20世纪30年代,北京评书艺人品正三在家传《隋唐》的基础上,觅得双厚坪《隋唐》的书道儿,熔铸一炉,在北京书坛上颇有代表性。陈荫荣得其师品正三所传此书,再予加工,详细讲述了《隋唐》全本,经人整理得140万字,取名《兴唐传》,于1984年由中国曲艺出版社出版。隋唐英雄——程咬金、秦琼、罗成、裴元庆、杨林、单雄信、李元霸、王伯当等等,每人的形象都鲜明而挺立。尤其是程咬金,虽然也被塑造成一个莽夫,但是他又不同于杀性十足的李逵,他粗中有细,宛如清泉泻石,堪称《兴唐传》里塑造得十分完美的英雄。但是贾家楼聚义时排名第六的王伯当呢?就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

《说唐》中,王伯当具有“一踩几头翘”的机滑,兼有神射绝技,属于瓦岗寨一员不可或缺的勇将,最后跟李密叛唐,被万箭穿心,应了“马上摔死英雄汉,河中淹死会水人”的惯例。但在评书中,王伯当被赋予了过多的粉墨,面目十分模糊。没有什么神箭,王伯当只是有万夫不当之勇,号称“拼命勇三郎”。王伯当超越武功的神来之笔,是虹霓关收妻一役。陈荫荣的《兴唐传》和单田芳的《隋唐演义》对这一伦理矛盾处理得大不相同。《兴唐传》中的虹霓关的女将是新文礼的妹妹新月娥,向王伯当求亲。其间,新文礼夫妇自刎身亡。王伯当觉得新月娥是以一己之私而忘了手足亲情,狠毒妇人心,因此在取关时,新月娥为了爱情,飞奔上马连武器都没带就开城门去迎接她的单方情人,可是王伯当一枪就将新月娥刺于马下,展现了铁血英雄的血性一面。但在《隋唐演义》里,女将的名字改成了东方玉梅,成为了新文礼的妻子。因为新文礼为人残忍,平时总是虐待东方氏,所以新文礼战死后,东方夫人报仇之心并不太重。经程咬金撮合,王伯当娶东方氏,最终以大团圆而告终。

但戏剧里的求爱与求欢,就复杂多了。“虹霓”原作“红泥”,清抄本有《黄土关》,东方氏名赛金,为东方煌之妹。东方氏美艳逼人,她蛮靴窄袖,枪马绝伦,誓欲为夫报仇,血刃王伯当,以泄此恨。始与瓦岗诸将遇战,不数回合瓦岗将皆败北而退,继而见王伯当至,其部下偏裨牙卒,无不咬牙切齿,格外奋勇,以助夫人威。咸以为夫人此际,一见仇人之面,“夫人甫启齿问罪,即一阵眼花缭乱,手震颜沩,娇躯险些从马上坠下,继而复四目向观:我这里觑个出神,他那里也瞧个饱,按兵不动,弄得两下里的兵丁都惊诧不定,并且惊诧了一阵,也都个个看呆”。东方氏的凛冽杀气立刻化为一见钟情,表示只要对方愿意投降,就以身相许,并把虹霓关拱手交给瓦岗寨。这是一个爱情高于一切的选择。洞房花烛夜的那晚,东方氏的前夫显灵,大红的喜帐变成了哀悼的白幕。但经过东方氏一番奇怪而坚贞的言词,阴魂退却,东方氏与王伯当于烛影摇红中飘飘欲仙。据说,剧情引人之处,是在于东方氏勇于冲破礼教的行为。问题是,如此爱上杀夫仇敌的极端女权的美满爱情,体现了怎样的人性呢?

芥川龙之介回避了这个人性之问,而着迷于“不是男人猎获了女人,而是女人猎获了男人”的中国道德谱系,并列举出了除《虹霓关》以外的《董家山》《辕门斩子》《双锁山》《马上缘》等等,烈女们对自己婚姻的“霸王硬上弓”,也展现了巾帼伦理的另一面。对此,芥川没有下任何结论,他只是引了一句胡适对他讲的话:“除了《四进士》之外,我否定整个京剧的价值。”可是芥川认为:“这些京剧很有哲学,哲学家胡适面对这个价值,是否多少能够缓解他的雷霆之怒呢?”这个反问寒光一闪,立即隐没在自由主义的和煦春风里了。倒是黄裳先生直接谈出了自己的观点:“《虹霓关》触犯的封建规条是双重的,不仅表现在‘女人捉男人’上,这女人还是个身穿热孝的寡妇,她一下子就‘背叛’了亲夫,投入‘敌人’的怀抱里去了。这样的作品在过去京戏舞台上可以幸存,并能盛行,想想也是有点稀奇的。”黄裳先生此文写于1982年,二十多年来似乎并未引起人们的追问。

东方氏没有走上潘金莲的自救之路,丈夫殒命于战事,但杀死丈夫的仇敌却亮出了更为犀利的武器:美姿容、好风仪,不但立即让复仇的血液平息,而且在平息的波涛上翻卷起爱意的涟漪。这就意味着,王伯当具有“沉默的塞壬”一般的威力——比歌声更为可怕的,是她们的沉默。如果说这一切变化都可以在传统人性里找到解释,那么,当亡夫显灵破坏婚庆场面时,容光焕发的东方氏那一番奇怪而坚贞的言词,却是最大的亮点。据说,解放后,此戏多不演《洞房》一场。因为在逻辑上实在找不到自洽的办法。

这个逻辑如果有的话,就是所谓的爱情。问题是,东方氏的一见钟情,就必定能产生得了爱情吗?王伯当乃手下败将,顺其虎须,保全小命,但老天还追加了一个金元宝,获得了女人的满腔痴情,并为组织上夺得了久攻不破的虹霓关。一场身体革命的戏剧,就这样热烈上演了。

如果所谓的爱情至上论可以成立,证据倒是可以联想的。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奥尔森(Olsson)与奥洛夫松(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与警方僵持130个小时之后,以歹徒放弃而结束。几个月后,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匪显露出连绵的怜悯,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还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心理学者想要了解这份感情的成分,是否是一种普遍的心理机制。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被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地普遍。见诸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经验。

学者指出,以人质为例,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遇“斯德哥尔摩情结”——

1.是要你切实感觉到生命受到威胁,让你感觉到,至于是不是要发生不一定。然后相信这个施暴的人随时会这么做,是毫不犹豫。

2.这个施暴的人一定会给你施以小恩小惠,这是最关键的条件。如在你各种绝望的情况下给你水喝。

3.除了给他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他信息都不让你得到,完全隔离了。

4.让你感到无路可逃。

但是,作为东方氏人质的王伯当,彻底颠覆了这个纸上算式。他才是真正的胜券在握者,他的大本营——瓦岗寨,却并未受到劫持人质者的任何要挟。反过来看,东方氏无疑已经成为了情欲的人质,她依次交出了复仇之火、身体、情欲和地盘,并成功抵挡住了亡夫阴魂的威胁;王伯当虚拟出来的强硬,一点一滴(绝对不能一口应允)地松软,在对方思想工作的不懈蚕食之下,并在女方一步一步交出所有底牌后,昔日的英雄铁血,终于以联姻的名义而土崩瓦解。无情未必真豪杰,在这一强弱联合的组合当中,强者东方氏是以弱者的袅娜身影进入历史叙事的,败者王伯当却昂首挺胸地步入了色、智、勇三位一体的殿堂,成为了男人们的样板工程。

这就意味着,传统男权文化哺育出来的情(性)妄想,偏偏要加诸貌美如花的女性,让她背负起简直不堪负载的道德重量,来匡扶男权秩序的建筑大梁,使得庙堂中人以及大量的观众,获得了空前的新伦理快感。这样的心态,在《聊斋志异》里同样大量存在,那些自荐枕席、出钱置地、委曲求全、亲自洒扫、不图回报、只求真情交流的狐媚女子,不但成为了小男人们仇恨社会、图谋不轨的安抚剂,而且也让他们的形而下之欲得到了合理排泄。这样的男权版神话,以女性樱桃之口娓娓道来,既获得了更广大人民的首肯,又暗合了男权情欲逻辑,更推卸掉了不是自己喊出“万‘善’淫为首”的责任。然后,他们对着孔庙,隔着衮衮华服打了一串响屁……

把《虹霓关》的主角与“斯德哥尔摩情结”比较一番,还可以发现,西方人忒老实,只知道就事论事,全不如浸在传统文化里的文化人,可以让女人铁肩担道义,委以重任,去实现自己的宏伟理想。这种虚构出来的感情交易,无以名之,姑且叫“男权文化的意淫情结”,实为国粹之主力军。

我写此文,丝毫没有鄙视梅兰芳先生的意思。早年,鲁迅先生话中带刺地说:“我们中国的最伟大最永久,而且最普遍的艺术也就是男人扮女人。”1934年11月,鲁迅化名“张沛”在《中华时报·动向》上又发表了《略论梅兰芳及其他》。文章说,梅兰芳不是生,是旦,不是皇家的供奉,是俗人的宠儿,这就使士大夫敢于下手了。士大夫是常要夺取民间的东西的,将竹枝词改为文言,将“小家碧玉”作为姨太太,但一沾他们的手,这东西就跟着他们灭亡……在鲁迅此文写作前后,《虹霓关》上演率较高,以至于次年梅赴苏联演出,爱森斯坦邀请他拍摄一段有声电影,选定就是《虹霓关》里东方氏和王伯当对枪那一场。从这些情况分析起来,鲁迅、胡适反感京剧,似乎也可以从《虹霓关》之类题材里,联想出一些缘由。

黄裳先生以为:“指导着《虹霓关》里东方氏行动的思想,就决不是当时居于统治地位的封建道德,而是当时的一种‘异端’。”黄先生真是老先生啊,当真是异端么?异端就是危险思想。再看看芥川是怎么说的:“所谓危险思想,就是把常识付诸实践的思想。”真是妙哉。想当年,诗人布罗茨基以带血的流亡之路,为我们勾勒出了“从彼得堡到斯德哥尔摩”的天堑小道,再看看近年中国作家们急吼吼地进军斯德哥尔摩的踉跄步伐吧,也许啊,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把自己整容成三位一体的王伯当,就不愁前路无知己了。

2007年10月28日在成都

图1 《虹霓关》中的王伯当与东方氏夫人。

图2 梅兰芳饰演《虹霓关》中的东方氏。

图3 《凸霓虹关》连环画,中国曲艺出版社1983年版

图4 王伯当造像。

拆骨为刀以及残肢令

多年前,偶然读到泰戈尔的短诗《跟随着光明》:“如果没有人响应你的呼声,那末独自的,独自的走去罢;如果大家都害怕着,没有人愿意和你说话,那末,你这不幸者呀!且对你自己去诉说你自己的忧愁罢;如果你在荒野中旅行着,大家都蹂躏你,反对你,不要去理会他们,你尽管踏在荆棘上,以你自己的血来浴你的足,自己走着去。如果在风雨之夜,你仍旧不能找到一个人为你执灯,而他们仍旧全部闭了门不容你,请不要死心,颠沛艰苦的爱国者呀,你且从你的胸旁,取出一根肋骨,用电的火把它点亮了,然后,跟随着那光明,跟随着那光明。”

当时我猛感惊悚,如同冰渣在焰口飞溅蜡一般的水汽。此诗在中国的际遇十分奇特,寂寞了80年,如今俨然已经成为“拆下肋骨做火把”的思想家顾准的“专名”,是黑暗年代唯一的光源。比这稍早,1895年高尔基创作了浪漫短篇《伊则吉尔老婆子》。“丹柯”是伊则吉尔最爱讲的故事,丹柯用手抓开了自己的胸膛,拿出自己的心,把它高高地举过头顶,那颗心正在燃烧。整个森林突然静了下来,人们全都惊呆了。族人像着了魔似的跟着他。森林也被感动了,树木在他们的前面分开,让他们通行,而后又在他们的身后合拢。如此凌厉的描绘,为什么人们着迷于泰戈尔的肋骨,而漠视于高尔基的心脏呢?丹柯那“不能够用思想移开路上的石头”的话语,石头一样敲打我们的现实。正如伊夫·克莱因迷恋火的感觉与神圣而进一步逼近火焰:“我坚信在空之心一如在人之心,有火在燃烧。”这样的火,已经退掉了“形而下”的焦灼与激情,遁入纯思的空门了。知识人喜欢,我则有些敬而远之。

其实,“拆骨”一词古已有之。《洛阳伽蓝记》卷五记述说:“宋云与惠生割舍行资,于山顶造浮图一所,刻石隶书,铭魏功德。山有收骨寺,三百余僧。王城南一百余里,有如来昔作摩休国,剥皮为纸、拆骨为笔处,阿育王起塔笼之,举高十丈。拆骨之处,髓流着石,观其脂色,肥腻若新。”这俨然是佛门血愿的证据。

时间如过火的灰烬,从来不曾让我想到复活,因为灰烬不过是火的睡眠。肋骨是顾准的,枪刺一般支撑喑哑的时代,火焰让暴力失去耐心。我感动,但无力在这灰烬里多想什么。2007年,受重庆一家出版公司委托,我接手了一本文化论著的写作,展示古代侠客的本事与轶事。我系统阅读了三个多月的资料。也许用力太大,经常想吐。梦中经常是那些轶群绝类的侠,不是用刀,而是用他们的骨头,敲打我的天庭,骨头折断,天庭破裂,最后在一个轰毁的噩梦里同归于尽。书名反复挪移,最后定为《拆骨为刀》,蹈袭了泰戈尔的诗意,但凸显了我的意图。

专诸、要离、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就像一条条没有手柄的断刀,在全力递出去之后,就没有考虑收回。稳妥、保全、苟活,绝对不是他们的事,那是儒生的事,是君子大人们的事。六人中,只有专诸、聂政手刃了仇敌;要离、豫让则以空前的忠义感化了对手或圣灵,对手竟然自杀或暴亡成全了他们的失败;只有荆轲、高渐离是失意的,他们在逼近始皇咽喉之际,命运使他们丧失了准头。某天,我突然恍悟到,这六人中,要离、豫让、聂政、高渐离四人先后毁容、自残,这犹如电光火石的一击,我似乎看到了蛰伏在他们的刀刃之后的,那比刀刃更为决绝的东西。

西方学者法瓦札(Favazza)在其影响深远的《身陷折磨的肉体》中,将自残定义为:“刻意地、直接地造成对于身体的伤害,而这个行为的目的不是想要造成自己死亡的结果。”研究自残的学者都达成一个共识:自残是自杀的对立面。这固然是不错的,但按照西方的自残研究谱系,自残不外乎包括几个向度:文化认同性自残和病态性自残。第一类涉及宗教仪式以及惯习。在特定的文化中,在体表打洞就是文化认同性自残。他们认为这样可以驱赶体内的恶魔或使已经生气的上帝满意。第二类即病态性自残。由“利他主义的自杀”演化出来的利他主义的自残,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利己主义的自残,勉强获得了学理上的自洽。手头可以佐证这个理论的例证,是北欧神话中的奥丁。

奥丁是亚瑟神族的主神,两次英勇的自残行为为人熟知。第一次是为了喝到智慧泉,奥丁苦苦哀求密密尔,但代价是要奥丁的一只眼睛,奥丁取下自己的右眼抛入智慧泉内。奥丁喝到了泉水,得到无穷智慧。第二次是为了命运女神的一个预言,他把自己倒吊在树上九天九夜,最后树下浮现出了卢尼文字,卢尼文字是一种咒文,能显示无穷威力。奥丁后来把文字和诗仙蜜酒都传授给了人类。这就使我们发现,奥丁的自残体现了一种以小搏大的计算,有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气魄,更有“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的豪迈,这就是利他主义的自残吧。

在中国古代的烈女、贞妇,为了表明守节的决心,戒荤腥、服粗布、足不出户、蓬头垢面,在短时间内可以抹去20年的韶华,甚至裁发、割耳、断臂、毁容,无所不用其极,这在《列女传》中有大量记载,这可以算作利他主义的自残。至于那些为避免受辱而进行的自残,则既是利他的,也是利己的。身体毁了,但浩气长存焉。比起战争年代那些为逃避兵役而剁断手指或开枪自伤的男人,烈女们没有他们“聪明”,她们似乎都是卫道士培育出来的花朵,却比这些男人更有血气。

中国历史上最为凌厉的人物,莫过于聂政。聂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自杀前对自己实施毁容的人。

聂政成功刺杀侠累后,眼见局势一片混乱,聂政血勇大吼,连续奋力斩杀几十人,眼见无法突出重围,随后自己用剑划破脸皮、挖出眼珠、割腹、挑肠而倒地。这不仅是一个为“知己”复仇的过程,更是用生命去实践侠义的举动,那就是一诺千金。这也是侠者的特异之处,必须排除亲情、至亲的干扰,一旦决定把性命交出,就不会考虑收回!“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奉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得嘿然而已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简洁的语言,朴素的语气,道出了一个血性男儿最真实的想法,一个侠客最简单的信念:“父母在,不许友以死。”为了保护自己的姐姐和严仲子,不惜“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肠,遂以死。”这不但体现了聂政的血勇,更体现了他的精明。自然,更让人感叹的是他的姐姐聂嫈:“士固为知己者死,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妾其奈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大惊韩市人。乃大呼天者三,而死政之旁。也许正是在一个纷乱的流血年代,产生了这样简单而决绝的人物,也让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变得真实而简单。

在西汉时,割耳剺(l!)面就曾作为自杀方式而被民间继承,南阳出土的画像石对此提供了图像学证据。在我看到的画像石上,聂政右袒露出胸腹,左手掀衣,右手持剑刺入腹中。彭卫先生在对汉代的自杀现象进行讨论时曾指出:“汉代的‘自刺’就是《史记·刺客列传》所描写的聂政‘自屠出肠’的自杀方式,类似中世纪和近代日本武士的切腹。”又说:“东汉一代再未见到自刺的例子,说明采用这种方式自杀已渐成绝响。”事实上,这种方式在东汉后并未断绝,到隋唐时期又频现于史籍之中。

问题在于,自杀的原因、毁容的原因都很清楚了,为什么聂政要采取“挖出眼珠、割腹挑肠”的独特方式?这不是在增加自己的痛苦么?难道仅仅是毁容、自杀还不够么?他难道要把所有的身体之痛翻转出来,以血肉来“追还道义”?或者说,聂政是企图以无休无止的疼痛,来洗刷自己杀人的“污秽”?最后剩一具血肉模糊的躯壳,去盛满属于自己的忠义?!

好在这样的“痛苦追加”不是个案,更为特殊的是要离刺庆忌。

吴王阖闾是依靠刺杀而篡位的,还有很多吴国的流亡者在国外等候机会,最让人头疼的是寿梦的庶子公子盖馀和公子烛庸,以及吴王僚的儿子庆忌。阖闾上台的第二年,前513年,他感到一种危急像乌云一般罩在头上,他急忙找来伍子胥,想要他再推荐一个刺客去摘除这片乌云。这个人就是要离。

庆忌率兵出征吴国时,要离与庆忌同乘一条战船。庆忌坐在船头,一副雄视古今的气势,“细人”要离独臂持短矛侍立其后。江风如刀,带着呼啸猛扑在脸颊上,让人心生寒意。风中蕴含凛冽的杀气,不但把瘦弱的要离吹起来,而且启动了那个玄铁一般蛰伏在心头的秘密。在一个风的裂缝里,要离暴起,鹰一般打开了翅膀,而劲风已经把羽翼吹得裂开,就像刀锋突然出现裂纹。逆风中的要离举起了短矛,穿透铠甲,扎进庆忌的后背。庆忌转过身来,好像没事似的,伸手就将要离倒提起来,抛向江涛。要离只好游回船边,又被他提起来抛出去,就像扔出一袋垃圾。如此三次之后,庆忌哈哈大笑,血顺着他的手臂滴在要离头上。他把要离提起来放在自己双膝上:“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刺我!真是罕见的勇士啊!但怎么可以一日死掉两个勇士呢?还是放了他,我来成全他!”

庆忌猛然挥刀自刎,轻轻倒在船板上,就像沉到了酒坛底部,他伤口涌出的血,酒一般在反刍往事。他的左右准备释放要离,但要离不走了,他说:“我有三条罪不容于世。为给国君做事而牺牲我的妻子,不仁;为新国君而杀故国君之子,不义;为了成别人之事,而使我残身灭家,不智。有此三罪,何面目立于世啊!”言罢,投身于江。船夫却把他捞出水,要离问:“为何救我?”船夫说:“你回国后,必有爵禄,何不去接受?”要离惨笑了:“我不爱室家、性命,何况爵禄?你等带我的尸体归国,可取重赏。”说罢,他夺过了随从的佩剑,一剁一划,砍断双足,最后一剑,割断了自己的咽喉。《吴越春秋·要离刺庆忌》上说“要离乃自断手足”,已经是独臂之人了,如何再行自断手臂?这显然有抵牾。

因羞愧而自杀,但为什么要首先砍断自己的双足呢?所谓人恕之而不自恕,人救之而不自遣。我想,区区自杀已经不足以偿还了,他渴望疼痛的惩罚,他渴望垂落到痛的最底部,来追加自己的三重歉疚:对知己,自己没有手刃仇敌;而仇敌以自杀来成全自己,唯有倾干皮囊之血,才能回报这仇敌的知遇之情;由于事前实施苦肉计,那被自己烧死的妻子啊,又该如何偿还?还有,那条被自己砍下来的手臂,是否也握紧剑柄,在黄泉等候自己的到来?一个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知己,更对不起仇敌的侠士,唯有沉到苦海里,无岸无涯,割断前世与来生,痛饮自己的血,维系永生永世。

一个人不惜牺牲妻子生命、自残、直至自杀的结局,想得到什么?要离刺杀成功后,他能得到什么?名声?尽管一些人,就是为名而活着的。但一个“细人”,为什么苦苦渴望名垂青史呢?要离答应了伍子胥,答应了阖闾,他必须去践一个诺!我想,如果他答应了庆忌,他同样会一心去实践。要离用血勾勒出了一个区域,并拆下自己的骨头为刀,在践诺之后,又用骨头挖好了自己的坟墓。他跌进去了。

他用自断双足的方法,使那只“鹰击于殿”的大鹰,死得只剩一条翅膀。所以,要离在砍断自己手臂时,与其说是把手臂抵押给了阖闾,不如说是为阴谋计划而付出的成本,那么在他后来砍断双足的时候,他就至少把两条腿,送给了庆忌做礼物。然后,他割肉剔骨,还了他欠的所有孽债!这让我想起《圣经·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里的话:“以命抵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鞭还鞭。”要离的骨与肉,就这样裂开了!临死前,要离对庆忌的手下说:“我不爱家室性命,何况爵禄?你等带我的尸体归国,可取重赏。”他希望自己的残肢,为众人换取回一点报酬。心计如硫酸,早已经把心智肢解至此!一个“细人”,一具残肢,只能做这么多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送伍子胥渡过江的渔父,赠食物给伍子胥充饥的濑水浣女,他们救了伍子胥,先后自沉于长江、濑水之中,这些都是用死,来践义的诺!这一种践诺的血气,成为了吴越之地最深的根。

十几年前的一个深夜,我读完武侠小说家陈青云先生的《残肢令》,小说描绘了一把古怪的兵刃,长仅尺半,尖端作宝剑形,一边是锋利的刃口,另一边呈锯齿,作为惩罚主义的利刃,它令仇敌肢体翻飞,木桶一般散架,展现了极端的暴力。这种来自国家专政机器的轰鸣灵感,不是草莽民间的快意恩仇,而是独裁者钟情的罪与罚。怪刀如镜,也叠印出了那些“挥刀自宫”者的利己/利他的铺路石螺丝钉马前卒形象。由于有这样的启示录,清末革命志士徐锡麒成功刺杀满清大员恩铭后被捕,刽子手先用一把铁锤,将徐的睾丸砸碎(据说此刑为诸痛之中最剧者),然后剖开了徐的腹腔与胸廓。有一则笔记说,此时的徐锡麟口中仍在“啐血吟诗”。刽子手的一双血手将徐的心脏摘取而出,交给巡抚府厨房,被炒成几碟菜肴,供卫兵们下酒啖尽!时年徐锡麟35岁。徐锡麟是中国封建时代最后一位被体制“吃”掉的人物。辛亥革命进程中,以徐锡麟之死最为酷烈。在这血淋淋的过程里,专制权力放之于人的身体政治,同时得到了最为狰狞的展示:不但要徐锡麟受完“活死罪”,而且要让他来生也是“无根”的怪物。有什么样的可以想象的痛苦,就有什么样的酷刑。酷刑的实质,是通过给他者施加无法忍受的痛苦来达到维持威严或教化目的。这方面的例证太多,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在成都科甲巷受刑的石达开。

石王与曾仕和对缚于十字桩上。行刑人分持利刃,先剜额头皮,上掩双目,次剜双腕。曾文弱,不胜其楚,惨呼。石徐止之曰:“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念我辈得彼,亦已如此,可耳。”曾遂切唇无声。凡百余刀,剜全体殆遍。初流血,嗣仅淡血,最后仅滴黄水。刑终,气早绝矣。

石达开及其另外两部将韦普成、黄再忠则“自就绑至刑场,均神气湛然,无一毫畏缩态。且系以凌迟极刑处死,至死亦均默然无声,真奇男子也”。痛苦被一条条割下来的肉予以量化和细化,这些惩罚是否达到了目的?同盟会数十次前赴后继的刺杀并未被遏制,直至清廷终于被辛亥革命彻底推翻。徐锡麟、石达开以自始至终的“啐血吟诗”和坦然,拒绝了国家机器渴望出现的呼天抢地、屎尿乱流。其实,他们早就在内心完成了这样的自残仪式,他们已经痛过了。“当念我辈得彼,亦已如此”的话,基本上就揭示了所有答案。他们完成了一场预谋甚久的较量,垒积的硬度和锋利已使他们不惮于寻常之刃了,两刃相逢硬者胜,那些丰满的火花落地生根,照亮了侠者的骨头,是鲠在温软儒家文化咽喉里的骨刺。可是,他们还想剖开自己,把藏匿在骨殖中的芒刺全部发射出来……

拆骨为刀的大侠,以自残来追还道义、以巨大的痛苦来触摸生命底部的行为,构成了横亘在历史天空的自残情结,不是西方学者所能规划的。为什么如今的知识人老是为“坦特洛斯的痛苦”“西西弗斯的痛苦”而絮絮叨叨呢?哦,有人说,那是形而上的痛苦,含有启示录之秘,与身体之痛不是一个量级。我不一味反对这样的体认,如同海德格尔所言“最不抱希望的时刻,痛苦常是意外的宽慰”。但身体之痛甚至一直就是支撑侠士们活着的脊梁与死去时的斗拱,是他们的居所。但是我从来坚信,一个软骨症患者,即使上演一番拆骨的“形而上”之秀,他抽出来的,多半是一根牛皮菜。于是,很多人就跟着形而上起来,不料却跟着栽进了皇权的裤裆……

鲁迅先生说:“中国自古以来就不乏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以身求法的人,为民请命的人,他们才是中华民族的脊梁。”置身余秋雨、于丹、易中天口灿莲花的现实中,去重温侠者的决绝,尤其是面对那些“正义”的口水阵,我的反刍就如同呕吐。胆汁由黄变绿,由绿变黑——那是我体内的黑铁么?

2007年9月25日中秋节

图5 聂政姐弟。选自《古列女传》。

图6 聂政自屠。选自《清刻历代画像传》,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

图7 泰戈尔像。徐悲鸿画。

图8 要离刺庆忌。选自武梁祠石刻(复原图采自冯云鹏、冯云辑《金石索》,1821年绘制)。

弘演纳肝与身体伦理

明代冯梦龙原著、蔡元放评点的《东周列国志》影响可谓巨大,其中故事多有所据,一般出自《史记》《左传》《战国策》等正史,但也有一些为正史所缺失,比如颇有些“残忍”的“弘演纳肝”的故事。对比不同版本之后,我阅读的是《韩诗外传》中的相关记载。

《韩诗外传》是西汉初年儒家学者韩婴的著作,作者特别注重忠道与孝道伦理,对其反复论证和阐明,试图努力挖掘能为统治者服务的伦理道德。这个“弘演纳肝”就是其典型——

卫懿公之时,有臣曰弘演者,受命而使。未反,而狄人攻卫。于是懿公欲兴师迎之。其民皆曰:“君之所贵而有禄位者,鹤也。所爱者,宫人也。亦使鹤与宫人战。余安能战!”遂溃而皆去。狄人至,攻懿公于荥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至,报使于肝。辞毕,呼天而号。哀止,曰:“若臣者,独死可耳。”于是遂自刳,出腹实,内懿公之肝,乃死。桓公闻之曰:“卫之亡也,以无道也。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于是复立卫于楚丘。(卷七·第十一章)

故事不仅记载于《韩诗外传》,也见于《吕氏春秋》《新序》《论衡》,弘演被视为忠廉、义勇之士。我想,历代君王无疑会极度推崇这个故事,《东周列国志》也是把这作为重要的一节来记录和弘扬的。这体现了春秋时代“士人”所应有的精神风貌,他们既不能像乌合之众那样一哄而散,但也无力向仇人报复,在此情况下,“士人”的举动,就往往极其极端,不可理喻。

历史上,弘演历来被视为侠义之士,但侠义并不一定需要惊人的武功或刺杀手段才能获得。厨师出生的易牙“杀子以飨君”,就开启了富有联想的忠君美食之道。春秋时代,侠士重名,以忠诚、勇决、然诺、侠义确立名声,在名誉的天平上,生死是非常“轻贱”的。在名誉的宏大历史背景下,互相割肉而死、而食,是完全可能的。围绕贤能的辨别之论,提出一个贤能标准就非常必要了。刘向在《新序》中以大量的篇幅提出一系列的忠良之臣和才智之士而加以歌颂,弘演就是刘向心目中的一大“义勇”标准。

春秋时代,卫国是中原北部第一大国,其都城朝歌(现为河南淇县)曾是商朝的都城,纣王死后,周天子的亲戚接管此地,是为卫国。国君叫卫懿公,懿字试图高标此人的德行,但自封的高尚,根据就是他喜欢养鹤,即所谓“卫懿好鹤而亡国”。他整天与鹤为伴,丧失了进取之志,不理朝政,不问民情。他还让鹤乘高级豪华的车子,比国家大臣所乘的还要高级。为了养鹤,每年耗费大量资财,引起大臣不满,百姓怨声载道。

公元前659年,北狄部落侵入国境,卫懿公命军队前去抵抗。将士们气愤地说:“既然鹤享有很高的地位和待遇,现在就让它去打仗吧!”懿公没有良策,只好硬着头皮亲自带兵出征,与狄人大战于荥泽,由于军心不齐,尽弃车仗而逃,懿公被砍为肉泥,并吃了他的肉,但独独抛弃了他的肝。卫国大臣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脏痛哭不止,他立即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挖出自己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腹腔来安葬。这样一来,弘演因为身装权力的垃圾,成为了垃圾桶,反而享受到国葬的待遇,并接纳了数千年的道德香火。如此流芳千古,有时真会让后人对权力产生严重幻觉。

卫懿公是春秋历史上唯一被人吃掉的国君,在弘演的参与下,上演了一幕“身体政治”的残酷戏剧。帝王的肝脏,是忠孝的接力棒,成为了衡量忠臣的试金石。为什么敌手把卫懿公几乎都吃掉了,唯独忽略了他的肝脏?这于情于理都讲不通。《水浒传》当中就多次把“心肝”做醒酒汤。更为怵目的“肝脏事件”发生在五代时期。乾祐元年二年(948—949年),赵思绾喜食人肝,也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说:“吞此千枚,则胆无敌矣!”“赵思绾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豕法。”这个曾任五代时永兴节度使的赵思绾,无力进入历史,反以食人闻名而荣升至耻辱柱。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66副。如此残忍之徒,最后竟然逃脱了千刀万剐的命运,真是老天无眼!

所以,体积巨大的肝脏,不过是古籍为孝子们留下的最高级的伦理道具,才会有“士人”的忠孝演出!

至少,梁启超比腐儒要明智得多,他在《中国之武士道》里指出:“吕氏所以论弘演至矣。晏子有言: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亲昵,谁敢任之?若是夫懿公殆可非死之君也,然以一死动强邻,使国家亡而不亡,是则非为独夫死,为国民死也!”因为“纳肝”之举导致的后果是,齐桓公怜悯弘演忠义,助卫国复国。卫国因昏君亡国,又因忠臣而复国。但是,我想追问的是:帝王与国家,其实是两个不能混淆的概念!但在“朕即国家”的儒学统治谱系下,像弘演这样的忠勇之举,的确是弄错了地方。

隋朝时,暴君杨坚就念念不忘这个纳肝的典故,他训斥大臣说:削平江南(长江以南)的时候,我后悔没有立刻诛杀任忠。他接受人家的荣耀俸禄和重要委任,不但不能横尸一死,身殉国难,反而借口说他已无能为力,比起弘演剖腹,把君王的肝脏藏到腹中,相差岂不太远啊!

这样的赞美不绝如缕。“盛世”唐朝天子李世民曾经与忠臣魏徵有过一次对话。

狄人尽食其肉而独留其肝,其实也体现了一种没有斩尽杀绝的“德”。对此,太宗说:“现在要找到像弘演这忠心的臣子恐怕找不到了。”魏徵回答:“从前的大刺客豫让,为了替智伯报仇,而行刺赵襄子。事迹不幸败露后,豫让被赵襄子擒住。赵襄子深感疑惑地问豫让:‘你从前为范氏和中行氏做事,这两人被智伯灭掉之后,你不但弃他们而去,甚至投身在他们的仇人智伯门下。如今智伯遭我杀害,你却为他报仇,究竟是什么原因?’回答:‘臣过去侍候范氏和中行氏时,他们只以普通人的方式对待我,因此我也就以普通人的方式回报他。但是我在智伯手下工作时,智伯却以国士的方式对待我,因此,现在我愿意以国士的方式回报他。’”魏徵向太宗进言:“国君是否可得忠贞之士,完全在于国君是否礼贤下士,又怎可说,忠贞之士无可寻觅?”贞观十四年,魏徵向太宗上呈一篇讨论君臣一体的文章。这篇文章对君臣相处之道有更深刻的讨论。魏徵在文章中说,君臣知遇自古就是难事。臣子为国君竭尽肱股之力并不是因为高官厚禄,关键的因素在于国君礼贤下士的诚意。魏徵指出,昔日周文王游于凤凰之墟,鞋带松了,他环顾左右,最后决定自己弯腰绑上鞋带。这是“礼贤下士”的表现。因此周文王主政时期,朝廷中,人才辈出……魏徵的一番高论,深获太宗赞赏。

这段出自《贞观政要》的纳肝启示意味深长。也许,它最大的启示就是让权力者获取知遇之恩,用什么去获取?魏徵说了,君主自己系鞋带,自己穿裤子。“在君礼之而已。亦何谓无人焉?”这就体现礼贤下士的诚意。哈哈,诚意?我们已经领教得太多了。比如,阳谋的诚意。

明末清初著名的思想家顾炎武写有《陈生芳绩两尊人先后即世,适皆以三月十九日,追痛之作,词旨哀恻,依韵奉和》七律三首,之二就是谈报国之情的。他把弘演的忠君之举,上升为爱国之义了——

帝后登遐一忌辰,

天雠国耻世无伦。

那知考妣还同日,

从此河山遂不春。

弘演纳肝犹报主,

王裒泣血倍思亲。

人寰尚有遗民在,

大节难随九鼎沦。

同样,清初学者、诗人潘耒是顾炎武的弟子,他在《羊城杂咏》里,借“纳肝”之典,弘扬了一种“血浓于水”的诚挚之情——

崖山尚住宋遗民,

文陆当年事苦辛。

穷海不春犹正朔,

孤航无土自君臣。

忠魂郁作潮头怒,

浩气蒸成蜃阙新。

异代流风多感激,

草间时有纳肝人。

但一句“草间时有纳肝人”,就彻底扭转了无限忠君的价值走向。可惜,除了铁血凌厉的同盟会党人,我们实在无法在民间目睹“草间时有纳肝人”的情怀。

这样的鼓吹意味深远。朱熹讲孟子正义,就讲了侠义的三个等级:低级的是“刺客之流,以必胜为主,而不动心者也”,比如北宫黝;中级的是“力战之士,以无惧为主,而不动心者也”,比如孟施舍;高级的则是曾子的一切以义与不义为主。曾子是大孝子,并无武勇任侠的任何事迹,而孟子说他有“大勇”,就是站在儒家立场上大肆弘扬类似弘演剖腹纳肝的“伟绩”。儒家将“义”施之于侠,就逐渐成了侠的范式,形成了中古意义上的儒侠

在我看来,中国帝王最主要的也是唯一的御术,就是如何使部属效忠。而儒家的努力,也都朝向这个终极圭臬。礼教所以被重视,就是它可以使人心甘情愿为皇权粉身碎骨。于是弘演剖开自己的肚子,收藏君王的肝脏,遂被钦定为可敬的天下第一忠,也成为历代帝王意淫权力谱系的高贵典范。对待“玩物丧志”的卫懿公,对待残暴无道的杨坚,就应该把卫懿公的肝、杨坚之流的肝,统统抛到垃圾堆中!因为,他们本来就是无肝无肺的。

1931年,在京剧界享有“唐列国”之称的唐韵笙先生,根据《东周列国志》第二十三回情节创作了京剧《好鹤失政》,首演于济南。老生应工,全剧为十场。首演时弘演上穿宽袖、短水袖上衣,下系大裙,外扎宽腰围,前后马面。头戴软相巾,口戴黪三,足穿登云履。以后改穿香色官衣,头戴软相巾,腰系软带,足穿黑靴。全剧中“金殿顶本”“闻讯追踪”“剖腹纳肝”为重头戏。“金殿顶本”均有繁重的唱做,“闻讯追踪”“剖腹纳肝”围绕急追卫王的情节,唐韵笙先生创造了一系列难度很大的唱中带舞、圆场、跌扑的表演,在艺术的处理上具有鲜明的唐派特点。20世纪三四十年代常演于山东、河北、东北各地,到50年代还演出于上海、江苏、浙江、云南等地,影响很大。如此戏剧,到底在宣扬什么?它让民间伦理得到了什么样的印象?难道仅仅是“玩物丧志”的教训么?

我想,还是冯梦龙的诗值得今人玩味:

曾闻古训戒禽荒,

一鹤谁知便丧邦。

荥泽当时遍磷火,

可能骑鹤返仙乡?

回味此诗,是否能使那些权力迷狂者多少清醒一些呢?但历史总是毫不留情的,它以正常的脉络,让那些道貌岸然之徒置身于历史的拐点上,在陡然加速与猝然减速的运行中,使他们露出森森利齿。在历史上的每一个极端时期,肝脏事件频频出现,比起那些“愚不可及”的弘演之辈,“忠诚”竟然是以饮食的“味觉”来体现的。由于古人认为“春不食肝”,春季正值肝阳上升时节,不宜食用“发物”,但在激烈的革命情绪左右下,理想激发的力比多充溢全身,谁都渴望火上浇油。

……

仇恨固然用刀剑可以解决,但“寝其皮,饮其血,食其肉”的民间复仇伦理,一直是复仇最为畅快的模式。它蛰伏在很多人心底,几乎就是他们胃囊的一种本能蠕动,它上升到口腔,大大刺激着唾液的分泌。依据赵思绾生吞人胆的理论:“吞此千枚,则胆无敌矣!”那么,作为“肝中之王”的人肝,食后不但可以壮胆,由于体积巨大,自然成为了革命者发泄仇恨的首选。反观那“愚不可及”的弘演、介子推、易牙之流,我反觉得他们才是坚强的螺丝钉,更合黑暗权力的胃口。

美国科学家理查德·马勒尔证实了尼安德特人的确有过吃掉同类的行为。科学家们在尼安德特人已经石化的排泄物中发现有人类血红蛋白分子的存在。血红蛋白只有在那些吃掉自己的同类的史前个体的排泄物中才能找到。在原始部落中,一名年轻男子只有在战争中杀死另一名男子后才被认为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和一个勇敢的武士。而有一些部落,一名男子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要吃掉被他杀死的敌人的肝脏。在原始的斯拉夫人中间这种食人习俗也非常普遍。这就让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意识到,人吃人的潜在动机是进化。

哦,原来如此!

那么,从无限忠诚一道而言,这到底是进化?抑或退化?也许,本该算是一种大跃进吧。在伴随着让人肝颤(北京话:怕得要命)的秋风里,针对历史上的食肝事件,张中行先生在一则短文中写道:“有这等事,我们还有胆量夸耀说灿烂和勤劳朴质吗?因为灿烂和勤劳是不会生育吃人的后代的。”也许,就该生育弘演之辈了?

2007年4月14日在九里堤

2007年9月9日修订

图9 卫懿公好鹤亡国。选自上海文华书局民国二年版《绘图东周列国志》。

权力毒药与身体之蛊

这两天看央视播出的纪录片《间谍之花》,二战时期的盟军的几位顶级女间谍,如弗吉尼亚·霍尔等等,个个貌美如花,身兼多种超人技术,在危机四伏的雷区一步三摇,以袅娜的造型展示了不可思议的致命手段。身体技术修炼至此,似乎已到了一个临界点。但如果与西施、郑旦相比较,就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

记得多年前看过一部有关吴越往事的电视剧——西施是范蠡的情人,两人“浓得化不开”,为了国家大义,身为臣子的范蠡只好为国家献上西施,情形与某个隐士向宫廷贡献阴谋秘计或宝剑一样,西施身上的一袭白纱,无法遮蔽权力觊觎的强光,她玉体横陈,就曝光于历史了。西施与夫差周旋,作为越国的内应。最后夫差要西施与他一同逃亡,西施说自己一向对他毫无爱意,夫差拔剑刺死西施。范蠡赶来,正好让情人死在他的怀里,说一番痛哭流涕的情话……

这个民间版的美女计,其实是俗气的。把西施装扮为土鳖,激发了蜈蚣们的大欢喜,以一曲爱情委身于“国家大义”的情歌,撩拨得观众心猿意马。

最早把西施与吴越密切关联起来的是《吴越春秋》与《越绝书》,这两书同出于东汉时期。《吴越春秋》说:“遗美女以惑其心而乱其谋”,“乃使相者国中,得苎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饰以罗縠,教以容步,习于土城,临于都巷,三年学服而献于吴”。《太平御览》引《吴越春秋》时,“相者”补改作“相工”,所以,“相工”绝对不可能是范蠡的老师计然(辛文子),只是相术高手而已。《越绝书》记载与《吴越春秋》大致相同,只不过西施的结局迥异。前者说吴亡越王把她“鸱夷”沉江,就是把美女装在皮口袋里投水溺杀。后者却说她与范蠡泛五湖而去。前者凶险,后者飘逸,我估计前者更接近事实。

那么,如同西施影子一般的郑旦,一入吴国的床榻怎么逐渐就消匿了呢?我估计,除去红花还需绿叶扶的道理,西施、郑旦应该是一个人,施有“给予”的意思,施固然为姓,但我推测应该是居住在西边的施姓的族人,选举出来的为国分忧的人民代表,她姓施,名夷光,她的本名极可能就是“郑旦”。

傅志良在《西施郑旦辨——兼析其出生地》一文里指出:“所谓西施居西村,郑旦(或夷光)居东村云云,都是后来见诸记载,怎能说得通萧山西施古迹群是诸暨‘西施’经过留名说。萧山是吴越战争的前哨阵地,越因战败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从浙东‘僻陋’之地得西施,先后与勾践从今萧山‘狭中途’送往吴国,这才是历史事实。”这个分析很有见地。

范蠡如果不张扬,西施就一直匿身在他的道袍里。这说明范蠡张扬了,理由是灭私欲存天理的国家大义。《越绝书》沿袭《史记》说法,认为献美是文种“遗之美好,以劳其志”之术,出自他的全盘计划“灭吴七术”,为勾践所采纳。但这个如意算盘真这么简单吗?它必须具备多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美女的硬件。外貌、身段那就不说了。吴国国势强大,选择百十批次美女供帝王御用,本是吃饭穿衣的寻常事。那么,苦练内功,西施的内在修为必须妙到毫巅。但为期三年的特种训练,对“卖柴女”来讲则是超高难度的转身,真是近于伐精洗髓。“教以容步”是什么意思?“容步”不是什么学习表情、穿戴与猫步,文史学者、我的朋友许晖撰文认为,这是特指古代神秘的媚术,一语中的。

《战国策·赵策》说,刺客豫让跟随知伯:“知伯宠之,及赵襄子杀知伯,豫让逃山中,曰:‘嗟呼!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吾其报智氏矣。’”如此严峻的格言,出自行侠世家的豫让之口,而不是出于孔门,多少让人有些意外。“悦”为使动用法,意思是女人为自己喜欢的人打扮自己。这种取悦于他者、进而对自身的媚术革命,体现为个人内与外均被他者宰制。这里的容,可以理解为三层意思:其一是从外美其姿、自内丽其容;其二是容忍、包容他者的一切;其三就不好说白了,显然与性事有关。单这几点来说,肯定比死难。因爱(或伪爱)而容忍一切献出一切,是漫漫长路,远没有一死了之的爽快与英武。面对他者,西施的身体越来越抓不住那些滑腻的信念。无数的行政指令在她玉体上打滑,被香汗越冲越远。

复仇已经迷其心智,勾践到了无毒不用其极的程度。他曾经到吴国为奴三年,时逢夫差生病,范蠡让勾践为夫差尝粪而寻找病源,彻底打动了夫差,他决定释放勾践。但是,一个连粪也敢吃的君王,还有什么事情日后做不出来?!他是历史上第一个以国家名义大规模训练“死士”的帝王。为此,他招募那些青年寡妇供“死士”使用,使之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开设的军队妓院。为激励“死士”,他在鸡山大量养鸡,成为历史上第一个集约化的养鸡场。所以,他自然不会放弃对裙底技术的精益求精。在“相工”高标准、严要求的循循指导下,手段、体位、药物、心智、巫术等等,经过三年的训练,村姑西子已经不是村姑了,夷光不再是夷光,她宛如吞食了过量权力毒药后,仅剩的那一只终极之蛊。西施终于大功告成。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越王勾践一不小心又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位以国家名义投资于媚术的帝王。

野史上说,国家对美女发布的最高指示为“四字真言”:媚、谗、传、变。媚,取得夫差信任;谗,向夫差进言伍子胥的不是和越王的忠心;传,及时向越国传输消息;变,随机应变,长期蛰伏。这有一定可能,但要像一床蚕丝被子那样柔软、熨帖还要包藏祸心,的确不是易事。

面对这武装到牙齿的超级尤物,夫差就一定会“入其彀”吗?

一用即见分晓。

十分“受用”的吴王,其实并不需要为此再花费心思。但是,他竟然花了三年聚材,共耗时五年,为西施在灵岩山上筑了姑苏之台,高见二百里……苏州附近灵岩山之巅有灵岩寺,即吴王夫差“馆娃宫”旧址。公元前494年,春秋吴越大战,结果越国大败,越王勾践和大夫范蠡被押为人质,居住石室之中,向夫差献上越中美女西施。吴王夫差为西施在砚石山(灵岩山)上建造行宫。吴人称美女为娃,故名“馆娃宫”。想来当时玉树琼宇、亭台楼榭,夫差意犹未尽,特建“响廊”。廊下悬空,上覆木板,美人步,泠泠有声。后人有《响廊》诗:“廊坏空留响名,为因西女绕廊行。可怜伍相终尸谏,谁记当时曳履声。”

北宋状元诗人郑獬说:“若论破吴功第一,黄金只合铸西施。”但一个国家的财力并不会因此而耗尽。更关键在于,因为被媚术彻底淘空了的夫差,已经对西施,产生了温情主义的缱绻和如蛆附骨的依恋。或者说,他爱上了这个神秘的女人。这种痴迷情况,在权力情欲学中十分罕见。

西施为什么不采取极端手段,比如暗杀、投毒一类,尽快完成越王的国家使命?她进入吴国高墙后,似乎并没有做过妻子不利于丈夫的勾当。她只是像一头章鱼,塞满了夫差的全部空间。吐纳。吸盘努力工作。在四季里以繁盛的身体之花营造爱欲的后花园。爱也罢,毁其意志也罢,消耗国家财力也罢,对一个垂垂老矣的男人来说,其实他多少是明白的。夫差比勾践的年龄几乎大两倍,他是世故的。夏朝的妹喜、殷朝的妲己、周朝的褒姒,三个美女把夏、殷、周朝“媚”得像药渣一样。就像一个被蛇咬过的人,如果再次与之相遇,他并不像凡人那样逃之夭夭,他希望再次历险,在重新获得的紧张里,体验一种濒死的快感——幸而又没有死!所以,什么也没有做,这才是西施最可怕之处!

民国时期的小说《西施艳史演义》模拟了一句夫差的心里话:“孤得西施,如鱼得水,此生愿终老温柔乡矣。”我想,这真是知音者言。

美人计与离间计并行不悖,前者是对后者的强力补充。《史记》和《越绝书》指出,主体策略的幕后执行者,不是西施,而是吴国的大臣伯嚭,他在接受了勾践的重金贿赂后,成为“贰臣”式的地下工作者。做掉伍子胥,成为灭国计划的转折点。

对比一下夫差与勾践的长相。范蠡发现越王勾践“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野史上讲夫差“生得昂藏英武,一表人才”,这应和了我一个没有什么依据的推测:大凡长相英武之辈,相比起来,大都怀有一些“妇人之仁”。临终,面对越王发出的投降通牒,夫差根据以前的交往希望媾和,遭到拒绝后,他的答复仍是文绉绉的:“吾老矣,不能事君王。”遂自杀。乃蔽其面,曰:“吾无面以见子胥也!”最后的夫差反而是知命的,显得很清醒,让那个耿耿于手刃仇敌的对手,永远败在过往的历史当中吃屎,无法折返。

夫差多次可以除掉勾践,但他一直没有这样做,如同项羽之于刘邦。西施对夫差是否有情?吴国亡时她向着吴国还是向着越国?这个问题,估计村姑西子可以回答,但作为“国之重器”的西施是拒绝的。

值得重视的是明代梁辰鱼的唱本《浣纱记》。众多教材以及后世的道德家们均指出:“《浣纱记》首次将西施范蠡的爱情故事与爱国主义结合起来,爱情服从国家,开始是牺牲爱情,最后在国家主义的实现中使个人爱情也得到了实现。”在《迎施》一节,范蠡说:“为君父有难,拘留异邦,有背深盟,实切惶愧。”西施对曰:“尊官拘系,贱妾尽知,但国家事极大,姻亲事极小,岂为一女之微,有负万姓之望。”据说,此剧“看似爱情,实则以爱国主义作为主旋律”。我不想多做分析,至少说明,以混淆了国家主义、专制主义的爱国主义为终极目的,从来就是不拒绝阴谋和阳谋的,自然也不拒绝身体媚术,因为它一切都是“用其极”的。在我看来,国家主义是法律、行政层面的意识形态,是以国家名义命令民众维护国家利益;而爱国主义却是民众道德、精神层面的意识,是民众自发的热爱、捍卫祖国的原始感情,它更多地与历史、文化、伦理亲情相关。爱国主义永远大于、高于国家主义。我钦佩勾践复仇雪耻的勇气,但勾践无疑是极端的国家主义者,他把自己的国家视为高于一切的东西,用的却是爱国的堂皇名义。在“朕即国家”的极端国家主义者心目中,所谓爱国,不过是希望千百万平民“入其彀”中的道德之盐。

勾践的复仇哲学同样来自于一系列他亲身力行的身体政治风云:为奴、尝粪、饥寒交迫、卧薪尝胆、鼓励越国民众生育、全民习武、深挖洞广积粮,励精图治20年,将帝王之仇散播为国家、民众之仇,勾践式的复仇主义一直就是爱国主义的样板工程。针对当时朱光潜倡导读陶渊明之诗的静穆,而鲁迅只是说:在国之将亡的年代,陶也有金刚怒目式的作品。还有其他的复仇故事,如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小人式复仇,这在《春秋》中也有记载。

学者朱大可在《电视剧“施琅”热播的冷思考》里指出,国家主义制订了第一定律:凡是有利于捍卫和扩展疆域的就是“国家英雄”,反之就是“国家罪人”。但国家主义也会面临种族问题的严重困扰,即如何区分入侵异族和本土国家政权。国家主义为此增设了第二定律来弥补第一定律的逻辑缺陷:凡是在异族尚未占领和统治中原之前,一切针对他者的抗击活动,皆应视为爱国行为;而外族一旦完成民族征服和国家接管,他者就转换成了自者,即合法的统治者,从此后所发生的任何抗争活动,都应被视为叛逆和分裂。

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Johannes Rau)在2006年11月9日的一次演讲中,当他论及国家主义与爱国主义的不同时,他说:“只有当种族主义与国家主义被扬弃时,爱国主义才能发扬光大。我们永远不要把爱国主义误认作国家主义。爱国主义者是那些热爱他们祖国的人,而国家主义者则是那些蔑视其他国家的人。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权力的硫酸从国家的权杖中流出来,它必然会打穿一切软弱或坚硬的骨头,汇聚成一锅爱(国、情)的烂液,以前所未有的沸腾之势,裹挟着更多的泡沫参与其中,最终达到国家主义鼎沸的高潮。

比起那些“间谍之花”来,最大不同点在于:西施是国家天桥上被权力毒药包装出来的肉弹风景。她才是用特殊材料制造出来的勾践复国主义党人。越王勾践打败吴国后曾对范蠡说了一句话:“亡吴之功,西施当属也。”

那么,作为国家主义千锤百炼的得心应手的道具,在历史的落幕时分,结局如何?《墨子·亲士篇》是最早言及西施终局的文献:“自古比干之,其抗也;孟黄之杀,其勇也;西施之沉,其美也;吴起之裂,其事也。”最锋利的刃,往往是刀锋最先被摧折。像西施这样的“水做的骨肉”,难道不会被人再次痛饮,继续上演淘空、弑君、乱国的身体革命吗?如果西施加盟敌人阵营,后果是难以设想的。因此,除掉祸水,又成为了国家主义的另一面具,它又露出了铁面无私的嘴脸。

远在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14年),晋国大夫叔向欲娶申公巫臣和夏姬所生的女儿为妻,女甚美,号为尤物,但叔向的母亲目光如炬:“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她认为极美中隐藏极恶势力,尤物的能量足以改变人的精神,使人心智和举止失措;如果男人不是有德有义的正人君子,根本不可能镇住这种尤物,祸患也就随之而来。闻此一番训诫,“叔向惧,不敢取”。而前车之鉴还在于,美女的母亲夏姬乃地道的美女蛇,拥有“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卿”的祸水纪录。

在“甚美必有甚恶”的道德指南之下,西施的功臣命运十分堪忧。

《吴越春秋·逸篇》沿袭墨子的说法:“越浮西施于江,令随鸱夷而终。”《东周列国志》赞同《墨子》沉江说,细节化令人心悸,把国家希望获得的“暴力清洁”,妖魔化成了女人之间争风吃醋的谋杀:“勾践班师回越,携西施以归。越夫人潜使人引出,负以大石,沉于江中。”

2007年4月,“国学大师”文怀沙在17届全国书市重庆主会场称,自己将编撰一本《先秦七子》,其中包括孔子、老子、墨子、庄子、孟子、屈子和西子,他反问:“诸子为什么没有西子?”这个反问,仅仅是针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么?可见,西施进入庙堂,是迟早的事。

两千四百多年前,越王勾践曾在后世称为“称山”的地方“称炭铸剑”,大炼兵戈,称山因此而得名。如今“为弘扬越王爱国主义精神,就在铸剑遗处建立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构建了越王史迹陈列室,基地正中精塑了高4米越王像,并铺设了周围坛场,成为对世人,特别对青少年一代进行德育教育的场所”。在这样的教育逻辑下,西施故里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看来也是指日可待。

金圣叹在《必读才子书》中,针对《国语·范蠡不许吴成》一文点评道:“通篇皆写范蠡,其眼辣、心辣、口辣、手辣处,即其所以候时转物者也。既是写范蠡,便不是写勾践,毋便谓勾践不忍于吴,不忘于蠡也。”金圣叹不愧为斫轮老手,深得古人心源。一再阻挡吴国投降策略的,还是范蠡。功成身退,但功成了,身,是那么好退的么?作为中国历史上复仇哲学与阴谋学的首席执行官,20年的卧薪尝胆既造就了勾践,使之成为了一把冷血的、逾二千载不蚀之剑,范蠡离开了。而文种却执迷不悟,“光复”不到一年,勾践对文种说:你教我讨伐吴国,说了七条计策,我只用了其中三条,就消灭了强大的吴国——剩下的四条,你打算告诉谁呢?勾践给了他一把名剑,文种被“赐死”了!赐死和赐婚、赐女、赐食、赐官一样,都是来自帝王的赏赐啊。国家主义的历史机遇更奇妙之处还在于:赐死他的剑,竟是吴王夫差赐死伍子胥的同一把剑!这把剑有一个凌厉的名字:属镂。而伍子胥的尸体,是被吴王装进了皮口袋沉入钱塘江的,这又让人心有余悸地想起了那黑洞一般的“鸱夷”……

2007年5月10日于九里堤

图10 西施、吴王夫差、伯嚭。

图11 范蠡像。选自上海文华书局民国二年版《绘图东周列国志》。

盐水女神、廪君及其变形记

我七岁的时候,是1972年。与绝大多数普通家庭的孩子一样,在紧巴巴的日子里摘取属于自己的乐趣。父亲是盐业钻井大队的技术人员,常年出差,奔波于井场与盐厂之间。我放假后,他被我缠得实在没法,只好就把我带上,在四川南部和东部起伏的山岭间,从一个井场迁徙到另一座盐灶。我记不清楚都去了些什么地方,但浓郁的卤气总是伴随记忆,伴随着水泥车、压裂车的轰鸣和钻杆的铁锈黄油味,这让我心跳加速。

每到一个井场,我就遍山遍野地疯跑,跑到噪音和令人发闷的卤气覆盖之外。我不认识当地人,由于口音的差别,我说的盐,他们说是“银”,但俚俗间故意把“卖盐”说成“卖淫”。其实,这个误差可以理解为盐是白银的隐喻。山西作家李锐写《银城故事》,就是故乡自贡的繁华往事。翻开西方上古史,也可以发现相同的隐喻。古罗马时代,在通向罗马城的道路中,最重要的道路是从盐场到罗马的大路。最高当局派重兵把守大路,严防歹徒盗盐。那时,守卫大路的士兵的收入就是盐,由此,盐已具有“薪俸”的意思。后来,盐巴便演变成为“薪水”一词。而在古代的自流井,盐一度也是折合工钱的硬通货。而始于唐代的“折博”作为食盐的专卖手段,它与“飞钱”变相结合为“引钞”,以及宋代的“盐钞”,更是典型地体现了盐的货币功能。

盐厂一般都坐落在马蹄形构造的山势凹陷处,我经常爬到可以俯视厂区的高处,坐在纵横交错的枧杆上发呆,看着远处从枧杆上空飞过的黑鸟。枧杆里面发出怪响,微微颤动,起伏的弹性让我联想起跷跷板,它吱吱嘎嘎地叫,又很像是行进的滑竿。多年以后,每当听说那些濒临倒闭的盐厂四处低价卖盐,被人们戏谑地称为“卖淫”时,猛然想起,盐很长时间来就被西方人视为刺激性欲的神秘物品,性力不亚于秘炼的春药。

我经常顺着那些枧杆走很远的路,反正再远,我总能顺着回来,从不担心迷失方向。它们像一群奇怪的蛇,肚皮里稀里哗啦,浑身潮湿,透过竹篾缠丝不停往外滴水。那是卤水,像石钟乳一样,成为了一根根盐柱。我随意掰断很多,仿佛手握远古的奇门兵器,展开与空气的厮杀。有些盐柱像生铁,有些则洁白晶莹,忍不住用舌头去舔,就发觉不但咸,简直苦涩而恶心,还有满口钻的铁腥味,就跑到水田边去喝水,啃一个生红薯,仍然没有摆脱嘴里的味道。父亲后来警告我,不要去尝这些盐柱,因为没有提炼过的卤水,杂质太多。他告诉我,所谓“苦”,就是古人说的“大咸”。

但是,我真正理解“大咸”,却是在很多年以后。

旧时四川农村把食盐称作“上味”。在我会写盐字之前,我已经体味到了这种白色的结晶体是如何“上味”的了。百味之中,盐是上味。它是什么时候端坐于味觉顶端的?成为人味觉上最大的嗜求?在四川,老百姓总要在“盐”字后再缀个“巴”字,叫盐巴。据专家考证,生活在今峡江一带的古巴国幅员狭小、国力微弱,但这里盛产的井盐却名闻天下,常令各方诸侯垂涎不已。于是,产自巴国的食盐在流通中也贴上了巴国的商标——“盐巴”,以示其正宗的地位。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说法。因为胆(正写应该把月旁改为卤)巴、(锅)巴盐一直是川地盐类产品中的两种,称呼起码有几百年历史。

1985年,我已成为井矿盐设计研究院的勘探职工了,几次到巫溪、云阳一带的盐厂出差,测量地形、钻取土样,特地到著名的“盐泉”遗址探访。在险峻的大宁河的一条小支流一侧,怀想古人对盐的渴望,满目的危石,遍地的砂岩,令人很容易进入盐奇特的氛围。

巴东属于地层骈褶带,有很多盐泉涌出。例如,奉节南岸的盐碛坝、云阳西北的万军坝、开县东的温汤井、万县东南的长汤井、忠县的泔溪和涂溪二井等等。除郁山盐泉与大宁盐泉均自山地涌出,能很早就被原始人利用,逐渐形成一个原始文化区。其他七处盐泉都是从河水下涌出的,不易为人类发现。唯独习于行水的巴人能首先利用,他们设法圈隔咸淡水,汲以煮盐,从而扩大了行盐的效果,在白盐之上建立了巴国。

在三峡南岸800里清江古称夷水,其流域乃古代巴人部族发祥之地,同样繁衍出盐水女神的故事,以及流传于巫溪的“白鹿饮泉”、云阳的“白龙”“白兔”饮泉、白帝城的“白龙出井”等等,除盐水女神外都是动物,这恐怕不是偶然。动物是人的老师,它们饮泉舐盐的本能,使其成为自然盐的发现者。郭正忠在《中国盐业史》里指出:“人类对自然盐(卤)的发现和最初利用,与动物对盐岩、盐水的舐饮一样,往往出自生理的本能。”其实,当中自然也隐含了情欲之咸。

盐水神女最早见于《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但我尤其注意巴务相(廪君)的传说。《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说:“巴郡南蛮郡,本有五姓,巴氏、樊氏、覃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剑于石穴,约能中的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皆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下至盐阳,盐水神女谓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则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积十余日,廪君思其便,因射杀之,天乃开明,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

这是一个惊人的神话。在我看来,盐水女神就是盐阳地域的土地神。务相在五族争斗中,投掷精准、可令泥土做的船浮而不沉,自然受到敬畏,被称为“廪君”。廪字五行属火,本意是“米仓”,可知他是一个善于积敛财富的人。他从夷水(夷水又称盐水,今清江)至盐阳途中,遭遇了盐水女神的直接求爱:“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盐水女神看重廪君什么?古书上没有记载,直接的推测就在于他有囤积“米仓”的势力,但女神展开的婚姻蓝图却是自己的权力地盘啊。这是一场有关盐的经典爱情和战争,简直就是父系取代母系社会的阴谋与爱情。盐水女神可以化为虫子,一些老人至今是深信不疑的。爱情的变形记如此浪漫,但蕴涵了一个悖论:盐对百虫具有禁忌力,但盐为何又可以幻化为百虫?这浩大的蓬飞虫群,遮天蔽日,不但具有爱情的澎湃之力,而且还有与日月较力的愿望——她试图模糊时间,用黑暗中的温柔乡滞留情郎。

盐水女神与另一名声大噪的巫山神女有相同之处,均是开自荐枕席之先河。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并非贪图一夕之娱,而是“留君共居”,欲作百年之好;后者则成为了打开肉身之门的革命先锋。楚文化学者萧兵先生曾经指出:“巫山神女、宓妃和湘君都曾经‘自荐枕席’‘作云雨之游’,实际上就是这种以献身不赎身的高媒仪式的历史陈迹。”所谓“高媒”,原指“郊媒”,因郊音与高接近,故此。但盐水女神的所为,是否是更为恒久的求爱方式呢?

这个愿望,与《荷马史诗》中俄底修斯的命运何其相似!奥林波斯山的众神同情俄底修斯,赫耳墨斯叫卡吕普索放俄底修斯回去。女神卡吕普索爱上了俄底修斯,竭力挽留,但俄底修斯一心要回到珀涅罗珀裙下。他以木筏航行17天后,被海神波塞冬打沉了木筏。危急之时,众神助他漂到了斯刻里亚岛。国王的女儿瑙西卡在海边发现了他,带他回王宫……接着,又是一个女人刻意挽留的爱情。史诗里的女人,用歌声、金钱、情色、醇酒来模糊俄底修斯回乡的时间之想,而盐水神女幻化为遮天蔽日的爱情虫阵,在我看来,后者更具绮色之想象。但廪君不是情种,倒是更青睐于权力,“积十余日,廪君思其便,因射杀之”。《世本》又述:“(廪君)使人操青缕(青线)以遗(送)盐神,曰:‘缨(缠绕)此即相宜,云与女(同汝、你)俱生(同死共生)。’宜将去。盐神受而缨之(盐神接受并且佩戴了)。廪君站在阳石上,应青缕而射之,天乃大开(天空由阴转晴,一片光明)。”

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公元前43—公元18年)《变形记》的整篇诗作均以“变形”为题——吕卡翁变狼,达佛涅变月桂树(阿波罗月桂冠就是来自于对达佛涅的爱情,爱神丘比特对阿波罗的报复),伊娥变牛,河神阿克罗俄斯变形为蛇与赫拉克勒斯战斗,为了美丽的姑娘伊阿尼拉……变形是最为强悍的动词,将男女天神的故事串联在一起,各种天性被诗人展示无遗。比如,爱神维纳斯与战神马尔斯在偷情,被爱神的丈夫赫淮斯托斯发现。赫淮斯托斯是个铁匠,织了一张比蜘蛛网还细密的大网将妻子和马尔斯网住,然后“把象牙双扉打开,把众神都请了进来”。企图羞辱偷情人。而这时有个神却祷告说,他也希望蒙上这样的羞辱——“众神大笑,这件事在天堂上流传了很久”。但盐水女神的飞虫之网没有达到如此神效,她留住了十几天的甜蜜,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

爱情信物即为杀戮的记号。爱情如黑卤。但接下来,盐把盐水女神包裹起来,爱情是盐肉,女神血流殆尽,成为盐柱。攻陷女神的“米仓”,的确是阴鸷的,宛如比遮蔽天空的虫阵更黑的卤水缸。

汉语辞典上没有具体解释“反水”的本意。我推测,这与古代风水有关。蒋平阶《水龙经》曰:“自然水法君须记,无非屈曲有情意,来不欲冲去不直,横须绕抱及弯环。”对水流的要求是要“弯环绕抱”,讲究“曲则有情”,因为“河水之弯曲乃龙气之聚会也”。而且《水龙经》认为,凡“反飞水”“反跳水”“重反水”“反弓水”之类的地形均为凶地,不利生养居住。所谓“欲水之有情,喜其回环朝穴。水乃龙之接脉,忌乎冲射反弓”。在那反水之地,出现反水之人,以及其操控的所谓爱情,历史的常数,均因这反水之举而拐弯。

《晋书·李特载记》指出:廪君射杀盐神之后,“复乘土船,下及夷城。夷城石岸曲,泉水亦曲,望之如穴状,叹曰:我新从穴中出,今又如此,奈何?岸即为崩,广三丈余,而阶陛(天子的阶叫陛)相乘,廪君登之。岸上有石坪,方一丈,长五尺,廪君休其上,投策(简)计算,皆着(附着)石焉。因立城其旁而居之。其后种类(原夷水诸部落的后裔)遂繁。”廪君在香炉石附近始建夷城,是巴国的兴起之始。

位于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的武落钟离山景区的德济亭,是为纪念盐水女神而建,当地人尊称盐水女神为德济娘娘,故名德济亭。当地人竟然认为盐水女神是廪君的夫人!这岂非咄咄怪事。登亭四望,油菜花与桃花在尚未散去的烟云深处,形成了一种粉红、偏黄的雾霭,不由得心头一惊,前面就是廪君向西开拓遇见盐水女神之地,这些飞腾而萦绕的雾霭,是盐水女神的桃花瘴么?这是否就是那遮蔽天日的虫阵呢?在石神台东面,有上粗下细的立石,就是盐水女神的化身,她一直僵立于此,俯视清江,后悔了吗?这让我想起《变形记》最后几行诗:“吾诗已成。无论大神德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描写爱情以及变形的诗句,反而不会被时间“变形”,那么,盐水女神不是已经遭到了民间的极大颠覆和变形么?飞虫之阵已经灰飞烟灭,爱情之网早已鱼死网破,连盐也正在被物欲变坏。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说:廪君死后,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本地土著产生了血祭白虎图腾的崇拜形式。所谓血祭即人祭,这是一种古老而残酷的崇拜形式,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被“祖先崇拜”形式所替代。显然,这又是一个绝妙的变形记。白虎的灭情之魂,继续在山岳间盘桓。看来,孔子“苛政猛于虎”的经典名言还是太单纯了,而是在于柄权者本身就是猛兽。

飞虫落地为盐,白虎沿白盐而走,难道这就是历史的宿命么?

时间就仿佛是那些不舍昼夜的流水,千百年来并没有改变什么。石头依然坚硬,山峰依旧巍峨。我想起钱钟书先生的一个比喻:“盐溶于水,体匿性存,无痕有味。”但爱情已经被权力沦陷,盐水已越来越少,反水却越来越多,爱情也罢,历史也罢,就像是一场盐溶于水的幻觉。富有深意的现实对比是,1996年大宁盐厂就已经停产,究其根本原因,经济决定了它无法维持下去的命运。大宁盐厂停产,三峡地区的盐业生产全面消失了,一个曾经给这一地区带来光荣与梦想的产业,至此宣告其使命的完结。盐泉何在?在巫溪县城上游12公里大宁河边的宁厂古镇,我目睹带着泡沫的盐水之梦在石头上白白流逝,像是在哭。

修订于2007年7月27日在成都九眼桥

图12 湖北长阳县广场上的廪君雕像。

图13 湖北恩施土司城的白虎雕像。

卞和的痛哭仪式以及第三只脚

卞和被水的散射发挥成了“大人物”

卞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献宝的故事,最早见载于《韩非子·和氏》。文章以玉璞喻治国法术,以贞士卞和喻法术之士兼以自况,并以和氏的黑暗遭遇比拟法术之士所受到的排斥和妖魔化,蕴含了韩非子深切的愤懑。然而,写此文章的韩非子不知道,高谈“儒以文犯法,侠以武乱禁”的韩非子更难预测,自己的死期很快就要到了。这在先秦的改革家谱系里,不是例外。

从如今湖北省西北部南漳县城向西约75公里的巡检乡,就到达了上演忠臣历史舞剧的核心区域——荆山脚下。有一个处于群山环抱之中的崖头,高百仞,峭壁如屏风,如今人们称它“抱璞岩”。岩下有石室,高六丈,阔五丈,深四丈。里面原供卞和像,像前竖石碑数通,其中最早的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所刻。室右壁有方形石穴,传系卞和取玉旧迹。由此岩再上百余步,有一石洞,可容二百余人,洞顶上有池,周四十余步,池旁有卞和庙,传为卞和住宅旧址,岩东有卞和墓。山溪潺潺,如献宝者响彻历史的哭声……

如此陌生的景致容易被花蕾暴露秘密。水雾在丛林、溪水和岩石间软着陆。几道鸟啼漫上高枝,成为反光的核心。公元前689年,楚国的荆山脚下,一位叫卞和的苦力,酷爱臆想,眼观六路,想象着与他的处境完全不沾边的社稷大事。

某一天,他临水自照,卞和被水光的散射作用发挥成了一个“大人物”。他搂紧石头,怀念点粪成金、点石为玉的法术。他高烧的体温在石头上无处着力。传说和氏璧是帝尧时“岁星之精坠于荆山,化而为玉”。后来不知过了多少年,恰遇盛世明君横空出世,也就到了宝玉该如麒麟一般出世的时刻。卞和在荆山见一只火红的凤凰栖于青石上,顿悟“凤凰不落无宝地”,心有感验,他立即高喊着:“献宝、献宝!国之重器在此啊!”他奔走呼号,让焦急的心声响彻宫阙。

楚厉王熊眴与楚武王熊通怀着好奇心,直面这沉默的石头,父子会心,父子同心,先后以欺君之罪剁去了卞和的左脚和右脚。无脚的卞和无法还乡。但来自经历的智慧告诉他,事情命中注定,凡事不过三。他依靠假肢回到大江的石头身边,双手搂定基石,梦想玉在石头内部的清洁,沉默之石以一种冰的白冷滑进卞和的睾丸。受伤的心智沿石头萦回,被树脂的气息愈合。卞和决心积蓄精力大哭三天三夜。

常识告诉我们,流泪是私人的事情,几乎与宏大叙事无关。但把私人之泪浇灌到社稷领域,哭泣就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异,成为了心系天下的征兆,境界就不一样了。就连感于孟姜女的眼泪而冲垮长城的连绵阴雨也很难与卞和的滔天大哭相提并论。何况,悲痛、大恸之人,哭泣猛烈而失措,犹如山洪暴发,一蹴而就;缠绵的悲哀固然是潺潺流水,但很难具备持续三天的深厚功力。对卞和而言,哭泣是一块巨大的幕布,用以标示国宝无人赏识的痛不欲生。因此,泪水不但使他发现身体里有一条大江,而且还发现,大江与大海紧紧相连。

而我进一步发现,这深情的哭泣,椎心泣血,排山倒海,乃至哭瞎双眼,历来就是民意送达幽深宫阙的鸡毛信。可以说,后世儒生们泪水滂沱的“哭廷仪式”“哭庙仪式”以及民间泪水的聚集地“哭临仪式”,堪称泪水的寄托。寻根溯源,其祖宗就是“痛哭之源”卞和,而非儿女之情的泪水源头——孟姜女。所以,卞和之哭的道德价值远远不能被低估。

楚国另外一个痛哭人才——楚国大夫申包胥,显然深得卞和的三昧真火。公元前506年,伍子胥为报血仇,帮助吴王阖闾起兵攻楚。国君出逃,楚国危在旦夕。申包胥来到秦王宫廷,昼夜哭泣,七天七夜。真是黄钟毁弃,哭声雷鸣。他为干旱的秦地带来了楚天丰沛的雨季。哭声打穿坚硬的石壁,余音绕梁,闻者无不伤怀。哭声软化了秦哀公的铁石心肠,秦哀公对申包胥说:“楚国虽然无道,但是,就凭着有这样的忠臣,楚国就不该灭亡。”于是秦王答应发兵救楚。

实践证明,痛哭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痛哭的威力胜过一支方面军。有鉴于此,后来的屈原也为之而痛哭不已。他的《离骚》说:“何琼佩之偃蹇兮,众然而蔽之。”据说法国汉学家们翻译为“我为一块被人当作石头的玉而哭泣”,走了些样,但反而更接近真相。

在汉语谱系中,玉自古便是高洁之物,古人相信这一定是吸天地精华日月灵气而凝成,带有某种难以言说的历史使命,比如像那块逼视人心的“通灵宝玉”。因而,宝玉用作人的装饰以显赫其身份,由物及人,进一步反衬出物主的品质高雅,这在古代诸典籍中有大量反映。这样一来,献宝之人不为名不为利的利他主义情怀,其忠君爱国的赤胆忠心,就具有比宝玉更为晶莹剔透的质地。

然而,像楚厉王这样的国君,是否值得像“玉一样”对待呢?

漫长的痛哭仪式

好在《韩非子》里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楚厉王与百姓约定,如果遇到了敌情,就击鼓为号,召集大家前来守城。一天厉王饮酒大醉,兴奋地拿起鼓槌一阵猛敲。百姓们听到鼓声,都惊慌地跑到了大殿。楚厉王一见,顾盼自雄之余,酒意退了一半,派人制止说:“我喝醉了酒,击鼓和身边的人闹着玩。这鼓打错了,请大家回去吧!”百姓们一听都转身回去了。过了几个月,敌人果真入侵,厉王赶紧击鼓发出警报。但百姓以为厉王又是在发酒疯,没有一个前来守城。有鉴于此,厉王只好更改了原来的命令,重新申明了报警的信号,老百姓这才相信。

呵呵,多么忠君的百姓啊。只要君王认了错,“更令明号”,而人民就会热爱他,相信他。有这么优秀的人民,卞和岂能例外?

在我看来,楚厉王与楚武王颇有意思:他们为何不割掉“诳语者”卞和的舌头,反而要砍掉他为宫阙奔走的双腿呢,让他成为马前卒是多么因材施用啊!这莫非就像后来的魏国对才华盖世的孙膑施以膑刑(割去膝盖骨)一样,企图阻止他云游四方破坏社稷大业?但是,风起云涌的“辩士”们树立的榜样,往往就是以不烂之舌搅乱天下的!

坐而论道的卞和,坐地日行八万里,气运丹田,拉直嗓子,开始了漫长的痛哭仪式——不为自己的双腿,而是为那不识国家宝玉的眼睛!

他的悲哀,据说感动了天地。《韩非子》记载说,“卞和泣尽,继之以血”。这血自然就是碧血了,恰与玉构成了异美的隐喻。鲜血桃花,桃花铺开,卞和的咒语浸软石头。闻声而来的楚文王熊赀没有像暴君盯住情敌下半身那样,剁掉卞和的“第三只脚”。他准备让这个拼死行骗的诳语者生服死服。要以理服人嘛!

铜凿的敲击声清新而悠长,卞和的身心与石屑同时驳落。人们听见石头的咒语和哭泣。听见尤物君临时刻狼烟喧哗。天空,血脂般伸入水。这是一个决定未来生死的时辰。卞和的深情与诈术在抵近大限前得到解放。他因和氏璧而名入史册。和氏璧在帝王刀剑的觊觎下,反射阴翳的光。

史书载:“楚文王因感卞和其忠,悯卞和其刑,封卞和为零阳侯,和辞而不就……”这就是说,不为别的,单单为了彪炳“玉一样”的人格。

经过严谨加工,灰姑娘成为了公主。“和氏璧”问世。它是平圆形中心有孔的玉器,具有“侧而视之色碧,正而视之色白”,“色混青绿而玄,光彩射人”的特征。它能在夜中发光,所以又称夜光璧。就它总的名目而言,还有:和氏之璧、荆玉、荆虹、荆璧、和璧、和璞……

这暗喻是,卞和的肢体被璧玉带走,无脚的卞和依靠玉石层累的梦境出走或登高望远,由此开启了后世不绝如缕的献宝进身历史。

目睹卞和失去双腿的楚文王,后来又目睹了为救蔡侯而冒犯自己权威的小吏鬻拳。《左传·庄公十九年》记载说,公元前675年,文王在息侯的配合下擒获了蔡侯,但蔡侯言语狂妄,激怒文王,准备将其烹杀以祭献太庙,鬻拳乃楚文王的臣子,认为烹杀国君于礼不合,不妨放其一条生路,以便进行统战工作。他再三固谏,但楚文王一意孤行,鬻拳来了一个惊人举动,他突然抓住文王,拔出兵器威胁,文王恐惧之下只好听从了他的意见。事后,“兵谏犯”鬻拳对众人说:“我以兵器威胁君王,这是莫大的罪孽。”鬻拳起身找来一把利斧,向自己的足踝砍去,双足应声而断,鲜血四溅。鬻拳对群臣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以后凡是人臣对国君无礼的,就要像我这样!”楚文王十分感动,把鬻拳封为大伯(守卫都城城门的官职),又命人用棉匣将鬻拳的断足包起来,放到太庙之中,作为忠臣标本,以做警示。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活脱脱的,这不是“玉一样”的品质吗?

献宝者的精神地图

我们再回头看看和氏璧的历史传递路线,有两条——

它面世后,成为楚国国宝,国君抱玉而忘美人,移情换物,席不暇暖,从不轻易示人。后来楚国向赵国求婚,竟然以和氏璧为聘礼,国宝就这样到了赵国。是不是楚国君王明白了“古之以宝物召祸者,可胜计哉”的道理?公元前283年,秦昭襄王听到这件让他心痒难耐的事情,放出口风,要以15座城相交换和氏璧。赵国不敢怠慢,但又不情愿,便派蔺相如奉璧使秦。蔺相如知道其中有诈,偷偷将和氏璧送回了赵国。

后来,和氏璧还是为虎狼之秦据为己有。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李斯在上《谏逐客书》中提到:“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这“随、和之宝”,即指“随侯之珠”与“和氏之璧”。后于秦王政二十六年,凿和氏璧为玉玺,刻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颜色为青碧色,但于秦王政二十八年丢失于洞庭湖。刘邦灭秦一统天下后,子婴将玉玺献给了刘邦,玉玺成为“汉传国宝”。董卓之乱,玉玺先后落入孙坚、袁术之手,再传魏、晋。五胡十六国时,一度流于诸强,后被南朝承袭。隋灭陈后,玉玺被陈朝的萧太后带到突厥,直到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年)玉玺归唐。五代时,天下大乱,流传的玉玺不知所终。在六朝以后的史书、笔记当中,一般认为秦始皇的玉玺是用和氏璧精凿而成的。

另外一个传递路线是,和氏璧失踪数十年后,突然在赵国惊艳亮相,赵国的宦者令缪贤偶然在集市上购得,据说价格低廉。缪贤还不知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和氏璧。后经玉工鉴定为天下至宝和氏璧,缪贤喜之若狂,爱不释手。赵惠文王得到消息,向缪贤索要。缪贤推托没有。赵惠文王求玉若渴,趁缪贤外出打猎之机,派人冲进缪贤府中夺走和氏璧。诳语者缪贤怕赵王降罪,打算逃走,舍人蔺相如劝阻了他。纠正“诳语”的方法是:缪贤肉袒求罪,赵王果然原谅了他。缪贤趁机向赵王推荐了贤才蔺相如,蔺相如从此登上了政治舞台,演出了历史上著名的完璧归赵的故事。

和氏璧以一曲“疯狂的石头”之歌,终于在历史上演绎完毕。这让文治武功的乾隆皇帝颇有些技痒难耐,他写过一篇《国朝传宝记》,很能反映清一代秉权者对传国之玺的真实心态:

……若论宝,无论非秦玺,即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文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嬴)政、(李)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朕尝论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宝。宝虽重,一器耳。明等威、征信守,与车旗章服何异?德之不足,则山河之险,土宇之富,拱手而授之他人,未有徒恃此区区尺璧,足以自固者。

“于义未当”十分关键。这至少说明,乾隆帝还算清醒,尚没有把历史和现实视为自己衣服上的左右两只袖袋。

但“玉一样”的忠诚品质,还是被大众继承下来。

我想,和氏璧从历史的天窗不翼而飞,也许被帝王用于炼丹,也许殉葬了,也许随手塞进某个女人的腿胯。它在时间里留下的孔洞依靠词汇覆盖,就像一个陷阱。

而由和氏璧开启的“玉”之路,却是越走越宽阔。

一边是玉——玉成、玉色、玉宇、玉玺、玉座、玉手、玉树、玉兰、玉茎、玉音、玉照、玉莲、玉乳、玉碎……

可以互换的词是——御(玉)用、御(玉)女、御(玉)赐、御(玉)茎、御(玉)手、御(玉)风、御(玉、欲)火……

一边是石——石化、石沉、石破、石女、石笋、石子、石灰、石鼓、石蜡、石墨、石英、石榴裙……

结合部是暧昧的玉石——缺乏石的硬度也没有玉香。周伦佑在《头像》中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你再攻朋友之妻。”

例句——体制的玉器在人民的石蚌里“蓝田日暖玉生烟”。

这让我感觉到,在玉的阴影里,御的气势破石而出。词义凹进的阴影,折裂的光让我联想裙边跳跃而紧张的线缝,在兴奋的高处寸寸扯断、蠕动。光从寒冷中心内爆,旋转。散落几根羽毛,这飞翔的飘流物,在玉中,御风不止。

玉辉来自人气。我逆流而上,以鱼的努力,铺排空中的路程。羽毛挥舞花的盾牌剿杀过来,搁浅额头。我的螫针穿过花蕊,我在下滑中登临高峰。我注视羽毛的构造,幻象和野心从上面掠过,无从遁迹。直到水埋葬眼睛。絮状的云被羽毛种植。

夜露浸透的雕像醒来,呼吸月亮,也开始剥落。狂奔的马群伫立。草地和水泽飞渡天外。岩石从深处横现,盛开子宫。扩张的痛使道路缩退。

时间被沙漏具化,展开情欲飞扬的祖国。那些羽毛在乍暖还寒时分飘摆,垂直的转喻,横贯天空。

唐代大诗人李义山写有《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归京》诗:“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山入座隅。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这样的羡慕,可见诗人的另外一种大悲。

就一个历经苦痛的人来说,回望产生距离。距离产生道路。道路从口腹之间转移,直奔面庞和主题。没有主题只有身体的兴奋。头盖骨罩定的风暴在面庞与欲望之间,春色在买卖、偷情、纵情享乐、忠诚之间徘徊。硬质的痛在天边跃然夕光之上……

璧玉中剔除杂质。从言词挑刺。我如何才能返回石头,在词语的策源地,扼杀肮脏的动机?又何苦非要做“徒劳三献君”的事情?!

纸包不住火。石头硬不过光芒。但石头的内部可能还是石头。甚至,是一摊黑。

现在,我们回到记录卞和忠诚之举的忠臣韩非子之死——

为博取秦王的赏识,韩非积极献计献策,甚至对秦王剖肝沥胆:“您若听从我的主张,如果我不能拆散天下的合纵同盟,不能令秦国确立霸主的威名,不能占领赵国、灭亡我的祖国韩国……就请您把我杀了,以此告诫那些为君主谋划不忠诚的人。”如此醉心功名,心怀恶毒,哪里又还有半点仁义情怀?最后,他死于李斯送来的鸩酒。追逐权力功名,正是饮鸩止渴啊。

这是不是又一个卞和呢?或者说,韩非子笔下的卞和,乃是自己蛰伏时期的精神素描?

2010年6月在成都

图5+1 位于怀远第一中学内的卞和像。

图5+2 韩非子像。

图5+3 位于蚌埠市怀远县内的卞和碑。

图5+4 秦始皇像。选自《三才图会》。

屠沽之辈的形上之死

我的老家自贡市昔日最繁华的中华路,是一段顺坡而下的弧形街道,两旁全是木结构的二层店铺。在石塔上至灯杆坝一段路,一度改名为“铁崖路”,以纪念推翻清王朝的民主宣传家雷铁崖。它的另外一个名字叫东源街,指如今的中华路口到牛氏巷、慧生公园口一段,以前均是石板路,路面窄,屠宰店、装裱店、木器店、棺材铺、银匠铺、汤锅铺、天德隆鞋铺等密集分布,这条街的生意虽比“正街”小,但是也算一条主要街道,因为当时未修公路,是从自流井到大坟堡的必经之路。街名的重叠命名,就像那些破碎的石板,一层一层叠压而成为历史。所以,符号的建筑是永存的,它战胜了湮没和遮蔽。

在中华路下坡与河坝平地相交处,有一座坐北朝南的临街耸立的古建筑,单坡式的砖石结构门楼,歇山顶、四重檐陡然壁立,飞檐而比翼,铁灰色的山墙把一种沉郁之力注入地面,就像一架打桩机那样突然停在突兀中,使得中华路那些临街的“串夹壁”铺面显得倾斜,摇摇欲坠。山门上,灰雕的张飞像虎目圆睁,黑须侧竖,持矛而立,这就是集祠庙、戏曲、会馆建筑为一体的桓侯宫。

自贡一地庙宇众多,会馆鳞次栉比。清雍正年间(1723—1735年),自贡盐业逐渐发展起来,各类直接和间接从事盐业生产的工人,相继建立自己的行帮组织:烧盐工人组织了土地会、火神会、炎帝会;挑卤水工人组织了华祝会;凿井工人组织四圣会;篾索工人组织了巧圣会;自流井屠宰户则组织了屠沽行帮。各行会纷纷聚金修筑行会会馆,他们其实都是屠沽之辈,却留下了一批辉煌的建筑。本地人一般把这里叫张飞庙或张王庙。张飞随刘备攻吴时为部将刺死,后代帝王为宣扬忠义,追谥张飞为“桓侯”。在各地祭祀的庙宇甚多。宋代曾巩写阆中《桓侯庙记》,则谓“州之东有张侯之冢,至今千有余年,而庙祀不废”。可见,民间为张飞建庙,早在他死后不久,即已开始。宫侧有“季汉神归天上去,江阳灵自阆中来”的金字对联,是颂扬蜀汉季神张飞(桃园结义张飞排行老三)死后有好去处,本地之灵乃从阆中而来。张飞曾从事屠宰,民间屠沽行帮为纪念他的“忠肝义胆”,祭奉为“始祖”,便纷纷兴宫建庙宇将其作为行帮组织在当地的一种标志和决议重大事项的会务中心。自贡桓侯宫就是清代乾隆年间由当地屠沽行帮募资修建的。

站在张飞塑像前,我很自然想起了相貌与之近似的樊哙,这个浑身散发着杀气的屠狗英雄,征战一生,杀人无数,最后竟然颐享天年,谥“武侯”,大概算是屠沽中人的一个吊诡的异数。

桓侯宫的屹立,宛如“屠沽驵侩”阶层的一个堪以自慰的最高道德牌坊。既成为草莽市井之辈的价值楷模,也成了体制广被教化的一座“民间孔庙”,让人们在游历之余感叹:历史不是这等“细人”规划的,但历史的确是由这些人去具体执行。因而,他们的生与死,具备了历险的细节和汁液。人们熟悉的《水浒传》里,一共写了几类屠户,比如操刀鬼曹正、郑屠镇关西和拼命三郎石秀。郑屠镇关西俨然代表了一直被制度诟病的“不逞”谱系,这让我联想起汉代小说《燕丹子》的一个细节:荆轲赴秦时,“行过阳翟,轲买肉,争轻重,屠者辱之,舞阳欲击,轲止之”。此细节为《史记》所无。买肉这一细节,表明荆轲在行大事时,不为琐碎所误的克制,但也说明,他们的刺杀费用不多,以及市井屠者的蛮横。但妙的是,对镇关西予以惩罚和规训的却是另一豪气云天的好汉鲁提辖——不是出于职务所趋而是出于正义,所谓“侠以武犯禁”,由此也埋下了民间正义不为制度所容的龌龊。但人心里有杆秤,知道什么才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价值逻辑。自然,明代学者曹学佺见到以屠狗为业的徐五(徐英)悬挂在厅堂上的对联就不能不感铭五内了——“仗义半从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另一副是“金欲两千酬漂母,鞭须六百挞平王”。前一副对联有些偏激,后一副则隐含了堪堪飞动的铁血。这犹如黑暗中一道被刀割出的光,“读书人”曹学佺立即把屠户徐五视为千载难逢的知己。

在我看来,这种知己的相遇和彼此确认,暗含了一种不同阶层的错位态势,并由此激发出来的身心认同感。就犹如谭嗣同之于大刀王五,就犹如农劲荪之于霍元甲,就犹如章炳麟之于邹容!历史就是如此错位而互嵌的,也许没有这样的阶层错位,知己就像银行,满街都是。

朝代更替之际,往往会出现一批“柔术”高手。比如洪承畴、钱谦益之流,至于马士英、阮大铖之辈,则更是等而下之。最后,怀着深深悲慨与无奈的曹学佺,在清军入闽之际,留下了“生前一管笔,死后一条绳”的绝命诗,自缢身亡。他用一根绳索,不但吊销了以上“读书人”的变节宿命,而且连缀起了自己之于“屠狗之辈”的感情管道,使得如今我还在时时诵读的《蜀中名胜记》,有了从纸面凸凹而起的身形。

立身于历史烟尘中的屠沽们没有玄妙的文化,他们低下了头颅,任目光在刀锋流淌,意到刃口,一蹴而就。张恨水的第一部出版于1930年的武侠小说《剑胆琴心》,利用洪杨革命失败后的一点线索,写太平天国的末路英雄,他发出了如下感叹:

自古英雄半屠沽,

名姓何须问有无?

起舞吴中人不识,

明朝散发走江湖。

诗句俗白,但着眼于民间大地的道义是毫无疑问的。张恨水干脆创作了长篇章回小说《屠沽列传》,为屠沽之辈立传。闯荡江湖成为了江河日下的英雄们一不做二不休的梦想延续。的确,不懂玄妙文化的屠沽之辈,却有手汗一般通透的道义。这就意味着,侠义本是包含了正义的。尽管司马迁对侠士不乏发自灵魂的高扬,但还是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什么是正义?如今的读书人可以由此区分出诸如程序正义、实质正义的种类,但对屠沽之人而言,正义是他们可以用体温来感知的血肉、泪水和性命。他们的操刀生涯,在我看来实践着一种现象学的“还原”,被自己一刀勾销的无数生灵,一直在刀柄上攥着,杀得越多,偿还的方式就越为怪异和决绝。

粗略地说,作为职业的屠沽包含了这一庞大行业的数十个工序,从初端的屠宰到终端的分割销售,从手起刀落到庖丁解牛,从杀猪宰羊到屠龙,有一个庞大的阶层在剧烈的腥膻气息中手舞足蹈,血盆里头抓饭吃,是让“食肉糜”者不快的。这引起了他们的双重反感:从生理上、道德层面着眼,“食肉糜”者必须警惕屠刀的转向与血槽的深浅。他们很容易得出结论,屠沽之辈往往是“不逞”之徒破坏太平盛世的恶力,而逐渐“坐大”的害群之马,更有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危险态势。明代学者余继登在《典故纪闻》卷一五中,就记载明宪宗对“游侠”的历史评语:“昔汉郭解一豪侠之雄耳,武帝因公孙弘之言,杀之以惩不逞,论者谓其有关治体。今群恶少相倚为奸,恐将来效尤者无所不至,宜榜禁之。”不逞与恶少相提并论,沆瀣一气,自然在严禁之列。

高明如庄子,从刀路中窥见了玄妙之“道”,在《庄子·养生主》中对庖丁解牛的“大道”予以赋形和赋性,着眼点是刀锋的无损与历久弥新,近似于一个人柔滑无骨的柔术体操。按照这个逻辑,凌迟的刀法,从工艺上肯定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忠君爱国的还有国学大师钱穆。他在《国史大纲》中提到汉朝人具有“二重君主观念”,“地方权重,郡吏由太守自辟。国家观念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观念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以致出现二重君主观念”。有人用此观点讨论侠客的动因论,大谬。他们以为,“侠”与“门客”的尽忠就是具体显现,侯嬴可以为公子魏无忌死,却不会为魏国或魏王死。这就意味着,钱穆及一帮论者把民间的一诺千金、白虹贯日的侠义壮举,移花接木,巧妙纳入“忠君”的谱系之中,使之完成了封建伦理秩序的完整建构。如果持论可以成立,我想问的是——

荆轲仅仅是为了燕丹子而死?那么樊於期的自杀呢?

荆轲失手后,高渐离又是为了哪一个“君主”而献身?

专诸临终,为何要对自己惨烈毁容?

要离刺杀庆忌后,为什么还要羞愧自杀?!

很显然,钱穆谈的仅仅适用于养主与门客、死士之间的关系,而绝对不适用于侠义的烈士精神。不然,出自豫让之口的“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铁血言词,就沦为了一种“君主伦理”。因此,以厚黑学的眼光来分析这样的烈士,诸如“聂政为严仲子欺骗而冒死行刺”之类,不是无知,而是残忍使然。历史中的真情就像侠客手中的剑,笔直而义无反顾,捍卫亲人和朋友,刺向危害亲人和朋友的一切——不论他是三皇五帝,还是狐媚红颜。

比张飞更值得铭记的,是朱亥。

朱亥锥杀晋鄙,这是中国刺客史上首次出现的以金属钝器刺杀成功的案件。这也体现了一个有趣的变化,以往的刺客,比如战国时期著名的四大刺客之中,有两个就是屠夫出身,聂政杀狗、专诸杀猪。认真点说,后来的高渐离也属屠行。高渐离与荆轲结为知己之时,自己就隐居在燕国首都蓟城商街以屠狗为生。但聂政、专诸和高渐离均使用了他们的拿手武器,刀或剑或铅筑,但朱亥不同,他用沉重的铁锥,显示了职业屠者之外的心细如发的多重考虑。铁锥兼有击与刺的两种功能,一击成功,体现了朱亥惊人的臂力和果断。

救赵成功以后,信陵君派遣朱亥出使秦国,秦庄襄王早已经风闻了朱亥的神勇,决定不让他回去了,要求他为秦国效力。朱亥认为,既然效命信陵君,就无法改变,他坚决拒绝了。秦庄襄王见软的不行,就把朱亥关进一个装有老虎的大铁笼子,他想威胁朱亥。

《诗经·小雅·巷伯》篇中的名句:“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意思是说,对那种诬陷他的人,应当把他投给豺狼虎豹,如果豺虎们不吃他,再把他流放到极北方寒冷地带,把他冻死。这种“投畀豺虎”的做法,却真的成了后世暴君实现惩罚制度的手段。虎看见有人被投进笼子,就猛扑过来。朱亥大叫:“畜生何敢无礼!”犹如晴天霹雳,此时的朱亥血涌于脸,目眦尽裂。老虎蹲伏股栗,良久不敢动一动。左右一看朱亥如此神勇,只好把朱亥引出来。

秦庄襄王无法,只好将朱亥予以囚禁,他叹曰:“乌获、任鄙,不是过矣!若放之归魏,是与信陵君添翼也。”因而千方百计迫降。朱亥自然不从。秦王又命拘于驿舍,绝其饮食,希望饥饿可以让他屈服。朱亥估计回去无望了,说:“吾受信陵君知遇,当以死报之!”如同侯嬴的知己,不但知生,他们也知死!他用头撞门柱子,但柱断而不死,接着又用手扼喉,直到喉断而死。

历史是值得玩味的。没有人悼念魏安釐王、秦庄襄王等等“君主”,历代诗人哀悼侯嬴、朱亥的诗词尤其多。王维、胡曾、宋代诗人黄震等等均有悼诗流传,让后代世人能效法侯嬴精神。唐末诗人周昙(曾任国子学直讲,著有《咏史诗》八卷)就写有《春秋战国门侯嬴朱亥》:

屠肆监门一贱微,

信陵交结国人非。

当时不是二君计,

匹马那能解赵围。

在众多诗词里,苏轼的《朱亥墓》最为知名,不仅如此,苏轼还写了《朱亥墓志》,算是历史对朱亥这个“市井鼓刀屠”的一生最为完美的状写:

崔嵬高丘,其下为谁?惟魏烈士,朱亥是依。时惟布衣,不震不惊。晋鄙在师,孔严不孤。进承其颐,视如豚猳。昔其在屠,谁养其威?鼓刀市人,谁者畏之?世之勇夫,杀人如蒿。及其所难,或失其刀。惟是贫贱,无以自豪。是谓真勇。士之布衣,其亦在养。有或不养,临事而恐。惟是屠者,其养可取。

这样的屠沽之辈,凸凹峥嵘,使得历史上围绕正义、刺客之举的妄人之论难以落地,还在于他们的行为不但贯穿了侠义,而且不乏睿智见识。读一读天启六年(1626年)围绕东林党人周顺昌的案件,就可以发现,这样的一种深植民间的“屠沽正义”,宛如荆棘,成为了历史戏剧中的芒刺。

周顺昌被捕时,群众万余人尾随。因拥护周顺昌而身陷囹圄的颜佩韦、马杰、沈扬、杨念如、周文元五人,同样实践着屠沽之辈坚持道义、赴汤蹈火的民间立场。值得注意的是,五人互不相识,而且除周文元外,其他四人同周顺昌也毫无交往,完全是激于义愤才自发参加斗争的。事后,为了抗议杀害五义士,苏州市民曾拒用天启钱达十个月之久。复社领袖张溥为五人墓写下的名文《五人墓碑记》,借颂扬五位义士壮举,谴责当时的官僚政客:“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

我独坐在桓侯宫冷气森森的茶厅里,昏暗的天光从屋顶挤进来的一丝暖意,就像剑穗一样飘拂,用一种回光返照的方式,暗示了它们的永诀。面对一架从不停息的绞肉机,为什么还是有那些请命者,把自己的血肉一点一滴送进刃口?是为了钝化刃口的锐度,还是为了获得引刀成一快的“成仁”爽朗?我觉得都不是。

想一想他们微弱但拼尽生命全力而发出的呐喊,使得这荆棘之林,成为了历史中唯一可以依赖的恩义屏障。我逐渐感到一种豁然的死,在我眼中变得清晰起来。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在执行践义的事情时,他就已经步入了死。一步一步,有一种安详的光升起,就这样踏上了归乡的路。死不是大限,死的确如一场归乡的跋涉。归义即死,即是归乡。人并非因为对死的惧怕而忙碌地谋划人生的颜料,弄出些惊天动地的声响,相反,正是因为对义的期待,死就一再延迟,才使生命避免了苟活。死亡并不能左右死,它只能使义更敞亮地到来。就像我从来无法预知,递出去的刀刃,在何时何处折断?

可见,从士为知己者死的生命承诺,到能够独立意识到正义的荣耀,无论是以血还是以言辞来“力阻狂轮”,但结果均必须付出生命!这是抗争方式的文明嬗递,还是在侠义的天平上,增添了公开、正义的砝码,使得平凡者殉义的死,变得不同寻常?

我不大相信那种如主义一般空降的“侠之大者”。既是侠义,就定有恩仇。我希望不要再用“暴力美学”之类来谈论践义之举。如今坐而论道的“读书人”,秉承去感情去中心去向度的“去势主义”原则,就像一副磨盘,去掉了所有的锋棱磨齿,做着纯学术的空转,而他们的中立姿态恰是无根之木,连墙头草的仰俯功能也没有,反衬出古人的狷介与耿直是多么金贵。清代诗人朱奕恂写了一首诗,悼念因拥护周顺昌而献身的五人:“花市东头侠骨香,断碑和雨立寒塘。屠沽能碧千年血,松桧犹飞六月霜。翠石夜通金虎气,荒丘晴贯斗牛芒。片帆落处搴清藻,几伴归鸦吊夕阳。”“屠沽能碧千年血”?这样的评价不是反智主义的,乃历史的真实。

一抬头,看到“戏妖”魏明伦为桓侯宫题写的新式对联:“赤绿青蓝紫战旗七彩乌骓增色,关张赵马黄虎将五员莽汉亚军;崇品德不分区域蜀人祭祀燕人翼德,图奋飞可跨时空张氏魂邀岳氏同飞。”从“战旗”扯到了“张飞战岳飞”,唱“忠君”咏叹,唯独“忽略”了屠沽们的一腔践义热血。这样的文字,如今已经同张飞的怒目一起享受香火了。

我离开桓侯宫时,天黑尽,白线描的张飞回到了黑石头中,大门如剖开的砚台。空中既没有夕光,也没有归鸦,只有自黑夜飘落的碎布在建筑上长满绒毛……

2007年4月于成都

图14 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的桓侯宫。

图15 曹学佺的行书中堂。

图16 侠字彰显了『挟持』的本义。

我把舌头扔给狗吃

先知的舌头都有其神性,据说被割掉了舌头的圣约翰,仍然用手举着自己的舌头滔滔不绝地传教。神一旦降到使徒们的舌头上,言说之焰便被点燃。

——[德]汉斯·比德曼

舌头的边界,就是世界的边界

“请伸出舌头!”

面无表情的医生一边说,一边拿一根竹片压住我的舌根。他眼睛眯缝着,透出缕缕精光。他凑得很近,在往空洞的嘴里探索,我则看他的眼睛。我闻到他散发出来的浓重的香水味。他的眼球布满蛛丝血,黄褐色的眼球宛如剥了皮的柠檬。竹片用力下压,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想吐。我想起了“抓舌头”一词,这个俗称是军事术语。医生摆弄我的舌头,他会发现写在舌头上的秘密。这一幕,人们都有过吧,心开窍于舌,故舌为心之苗。心有病变,可从舌反映出来。舌头成为了最为复杂的心力呈现。通过这一桥梁,道路通往深渊……

舌头是人体最为柔软和灵巧的器官,其实也是身体中最强健有力的肌肉。东方智慧看重舌头,因为它比牙齿服役的时间更长。所以,“满齿不存,舌头犹在”好像是幸运的,但既然已到一望无牙的地步,再嚼舌头又有什么用呢?到70岁时,人的味觉只有30岁时的三分之一。人类的饮食进步,主要是在舌头的带领下获得的。软舌头的需求成就了文明的发展。厉行节约的孔子却提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其实是着眼于大众的。他的舌头忙得团团转,所谓天花乱坠,诲人不倦,哪里还有胃口?

我想,人们是在三个向度上理解舌头的——生理的舌头、情色的舌头、话语的舌头。舌头不但伸延至人类的物质领域,舌头还舔舐出了形而上之天空。就像美杜莎之蛇,用烙铁的红丝勾勒了一个翻滚的世界。套用郭尔凯廓尔的著名论断,舌头的边界,就是世界的边界。

舌头革命的先觉者

2003年,我的思想随笔《道在屎溺间》在《书屋》发表后,蒙一些读者赞赏,认为此文对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身体政治(body politics)研究提供了一种现实性的思路。文章针对曹商、邓通诸人吮痈舐痔的行为,我写道:“曹商是中国身体政治的活学活用的先锋,他不但可以舌灿莲花,还可以施展舌头舔舐之术,抚平皇帝的伤痛,进而激发起皇家潮湿的愉悦。一份付出一份收获,体现了效忠皇权必然得到皇权回报的买卖大体公平的体制规律。在此,曹商是身体政治著名的先行者,他无法从话语的舌头获得帝王的赏识,他使用身体的舌头,不但吃回去那些废话,而且在唾液的加盟下,实现了对皇权的清洁和愉悦。舌头上的功勋,就成为曹商自己为身体树立的纪念碑。”所以,在有关基督教的相关箴言论著里,他们往往把谄媚视为埋伏在女人舌底的糖衣炮弹:“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能保你远离恶妇,远离外女谄媚的舌头。”这不仅仅是妇人的问题,我发现,最龌龊的事情,一般是来自一些男人的舌头。

清朝浙江人朱翊清《埋忧集》收录了三则“剪舌”事件,均发生在嘉庆戊寅(1818年)时期,颇具经典意义。其中两则是:

按《医经》:舌为心苗。故断其舌则死,然亦有不死者。直隶吴直诠素无行,好渔色,不避亲族。一日将奸其女,女伪许之。从入卧内,裙腰甫解,先索其舌。吴狂喜,伸舌舐之,女一口啮断其大半。呼救命,家人咸集,执而诉于官,以乱伦论死。是其人初不死也。

又邑中沈某者,尝游幕,以刑名致富千金,援例分发东河县丞。性喜娈童。一童素以少俊得幸,后以恃宠忤意斥出。童衔恨,倩人求复入服役,某许之。遂入,长跪谢罪,某视其婉媚可怜,搂入怀中。童故与缱绻,索其舌啮得其半,某昏绝于地。童出至署外,声言某官欲行强奸,已不胜忿,故啮其舌。遂赴黄河死。某以有玷官箴革职,然未死也。

一则是弱女奋起反抗,“断舌”成为了乱伦的证据。但吴直诠竟然没有死,不知道这个从此“语无伦次”的人,是否还能继续为恶?另一则是娈童的革命性抗争,但革命的真正动机是自己“恃宠”对主子“忤意”而被斥出,没有当稳奴隶,泄愤而断主人舌头,最后勇于自杀。这样,“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逐渐成为检验历史情色的口腔个案考察。

所以,口腔对舌头的认同只是身体的认同,对异己舌头的认同却是来自权力的认同,舌头摊开的面积和倒刺已然成为求生与权力的主战场。

那些用三寸不烂之舌就搞乱了春秋战国的纵横家们,如此衷情舌耕的获利,胜过了冲锋的刀剑,谁能说舌头的管辖小于法律?法律的疆域还是帝王舌头规划、弹拨出来的呢,法律不过是爱情中的另一条舌头,顺着先行者的口涎而亦步亦趋。对帝王之龙舌,那没有什么好说的,针对儒生舌头过于好动的本性,权力者、武士是忌恨的,一旦得手,他们往往对舌头展开无情报复。比较怵目的例子是吕后操办的,她等刘邦一死,就把戚夫人手脚全剁掉,挖出眼睛,刺聋双耳,割掉舌头,扔到厕所里做“人彘”。这固然体现了妇人的忌妒之力,但对手口不能言,那根被刘邦宠信不已的妙舌,再也无法迷惑男人了,估计才是吕后的最大兴奋点。

古代阿拉伯有一位诗人哲米勒,他和布赛娜谈恋爱,为表达忠心,他写了一首孟浪的情诗来表达爱情之重:

如果布赛娜派人来要我的右手,

尽管右手对于我来说珍贵无比,

我也会给她,使她称心如意,

然后说:“还有什么要求,你再提!”

显然,哲米勒根本不在乎自己,但一个根本不在乎自己的人,是不是就能挚爱对方?其实,一旦回到现实,诗人还是挚爱自己的。布赛娜被家人安排嫁给了别人,诗人就到处写诗,谩骂布赛娜的家人。后来被告上法庭,总督决定把这个乱嚼舌根的家伙的舌头割下来,以儆效尤。诗人虽然申明不爱惜右手,但很爱惜舌头,听到威胁后,马上逃跑了。基督徒奉行的法则就是:“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世界,能污染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

断舌之遇

但是,断舌之遇在现实里却是反复发生的。可以总结一下,断舌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是为了保守秘密,自我了断。医学证明这是可行的,咬舌自尽的人把舌头咬断,伤口不断流血,血块、血沫和断掉的舌头把呼吸道堵住而造成窒息死亡。这样的解释似乎可以进一步澄清咬舌自尽的真正死因,是因为剧痛使肾上腺素升高毒害心脏而死亡。

第二,是极度痛苦中,因为无法抗拒疼痛而不自觉地咬断舌头。

比如,诗人歌德的夫人伍碧丝,在与歌德度过28年的幸福婚姻之后,因身患尿毒症,于1816年去世。弥留时状态十分可怕,约翰娜·叔本华给朋友艾丽丝写了一封信报告伍碧丝的死讯。她说,专门请来照顾伍碧丝的护士也因为无法忍受她剧痛中发出的尖叫而逃走了——最后,她痛得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迷恋“菊与刀”的人总是剑走偏锋,国人熟悉的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他选择了一种貌似显赫的壮烈死亡。1970年11月25日,他率领盾会的部下来到市谷自卫队东部方面总监部,公开演讲后当众“割腹自决”,将精美的“关孙云”短刀插入左侧下腹,围观者如北海道的雪暴一般涌进房间,他需要自己的死亡为人所知。一切都如预先排演过的按部就班地进行,唯一的残缺是,他未预料到“死亡秀”的痛苦会让他咬断自己的舌头。这条断舌,就像富士山的落日,被山峰啃掉了一块。文艺评论家奥野健男在《三岛由纪夫传说》中写道:“三岛由纪夫是为自己的文艺道路而死的,绝不是为政治,更不是为自卫队而死的!”“这种虚无的、华丽的、鲜红的火花无疑将会永远地作为残像而影印在人们的眼里。”

第三,则是被权力摘除的舌头了。这是独裁者的癖好,他们恨不得世界只有一条舌头,长在自己口腔中。

法国学者马丁·莫内斯蒂埃在《人类死刑大观》里,描述了割舌的刑法:“割喉刑也用于制裁罗马的意识形态对手——基督教徒。亚、非、拉美的一些原始部落在祭礼时也用割喉刑。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刑罚而设,是为了‘割开喉咙,塞进烙铁,将舌头挤出来割掉后再吊死’。在英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里曾有规定,割口必须高及颈下,这样行刑者便能通过割口把犯人的舌头拽出来。”在历史上著名的道成肉身的纠纷中,争辩中的主角是两位主教,赛瑞利和奈斯脱流斯,前者被列圣徒,后者却被判为异端。赛瑞利大约自公元412年至444年死去时为止,身为亚历山大里亚的大主教;奈斯脱流斯曾为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但奈斯脱流斯没有获得诸如火刑这种壮烈成仁的机会,他死得很惨。赛瑞利的信众们确信,由于奈斯脱流斯能言善辩,蛊惑人心,他的舌头后来被虫子咬掉了。尽管如此,帝国之尊、专制国王、宗教裁判所的割舌术,不但没能钳制话语,反而激发了舌头们据理力争的正义,文明的车轮在舌头的推动下缓慢前进。

与西方封建时代的“刀路”殊途同归,在几千年中国专制时代的历史中,为了封人之口,割断喉咙、切掉不听话的舌头完全是合法的刑罚,被残害者不绝如缕。舌头的博弈,自然成为了争夺话语权力的主要战场。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制度来讲,对舌头的拉锯战从未停止。只有死者例外,他们常把舌头伸出,没有忘记提示旁观者,这是缢死的重要特征。

“生死在舌头的权下”,成为了太多人的经验之谈。他们开始是沉默,接着就逢迎,再就是展开谄媚之舌,一脑壳扎进权力的裤裆,吮痈舐痔。而那些“死在舌头的权下”的人,舌头拒绝了善意的规劝,舌头用最软的努力,像蚕一样,在濡湿、嚼烂黑暗。他们抵押了舌头,终于为汉语里只会山呼万岁的舌头,赢得了另外一小片光亮。

透过个案的细微光亮,我们可以找到那对舌头的管辖之权柄。也许在强大到无须设防的利维坦看来,庸众的舌头并不重要,它只是消化器官的附属设备,至多是表达感激的工具而已,不过是热烈鼓掌之外的一种发声设备。当舌头不能满足胃的基本需求时,舌头只好发表进一步感激的唾沫,利维坦可以根据它伸出的长度,来决定是否再添加一把草料。一旦抗议,那么钳制它,进而予以拔除,让舌彻底缺席,至少从外观上,并没有任何破绽。

“我把舌头扔给狗吃!”

在巴门尼德(公元前570—前480年,为埃利亚学派的代表人物)看来,人的感官接触的现象都是不真实的,只能是虚幻之见,因此他教人们不要以茫然的眼睛、轰鸣的耳朵以及舌头为准绳,而要用理性来解决纷争的辩论。但问题是,那只倾听“解决纷争的辩论”的耳朵,并不长在理性的大脑上。在一个狂热持续、进一步深陷极权迷狂的语境里,辩论的舌头终将是一直的输家。那么,在这样的语境下,人们是否就应该信奉哲学家斯宾诺莎的规劝——“经验给我们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人类最难管制的东西,莫过于自己的舌头”。

我相信这话固然是对的,但我却拒绝它的善意和驯良。首先,我不是诉说《获救之舌》的英国作家艾利亚斯·卡内蒂(1905—1994年)。幼年的卡内蒂坠入了一片红色的感觉之中:“一位姑娘抱着我走出家门,我面前的地板是红色的,从左边走下来的楼梯也是红色的……”卡内蒂的记忆从红色开始了,因为他受到一把小刀的惊吓。与姑娘相恋的小伙子,向幼小的卡内蒂伸出小刀说:“伸出舌头来!”他很乖地伸出了舌头,小伙子看了一眼姑娘又说:“现在我把他的舌头割下来。”……姑娘与小伙子靠这个威胁,将卡内蒂征服了。于是,他们可以趁机谈情说爱。卡内蒂获得了一个关于舌头的恐怖记忆,为此沉默了十年。在默默成长中,他毫无声息。往事可以没有声音,但晃动在往事中的那些舌头,却让正义无法缄默。

1975年,意大利著名导演帕索里尼完成了自己惊世骇俗的最后一部电影《索多玛120天》,将法国最臭名昭著的作家萨德侯爵的作品搬上银幕。《索多玛120天》,就是萨德最著名、最遭非议,但名声也最为显赫的代表作。影片里,卫兵们推来一个装食品的小车,有一口大锅,里面盛满了大便,分给众人吃。统治者们吃得津津有味,谈笑风生;那些少男少女们被迫吞食自己的粪便,有个女孩吞吃得很顺溜;有个少男逃走被射死;有个男孩因拒绝吞食大便被割掉舌头,有人往他口中硬塞进大便;有个女孩被活剥了皮……渐渐地有些男女已经麻木地顺从了这样的生活,并开始从中获得乐趣,甚至学会了告密、偷情、鸡奸……

人性之恶,往往是被权力制造出来的。电影展示专制时代里人性的丑恶,通过各种变态的情节来演绎独裁暴政对人的肉体、精神的全面摧残。火“像劈开的舌头”堆在我们头顶!所以,以血写的东西,用泪水、用性命可以擦干;用墨水写下的一切,用舌头却无法舔舐干净。历史一旦铸成,任何粉饰,不过是进一步彰显它的怵目罢了。我理解斯宾诺莎的规训,我尚未让舌头在汉语里、在写作中游刃有余,既然管理不好,那么出路还是有的,就像诗人波德莱尔在诗中所言:“我把舌头扔给狗吃!”——这总比被强行摘除好啊!

前者已矣,来者还可追么?

漫步成都街头,看到人们拎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奔走在春阳播散的时光里。偶尔可以见到情人在湿吻,哦,女人伸出了猩红的舌苔,舌尖上还有亮闪闪的饰品。据说除了便于湿吻外,就是声音在饰品阻碍下,说话声音绝对发嗲。阿门!仅仅依靠着桑丘·潘沙一般的物质化男人,女人们垫起了物质主义的脚后跟,翘起了舌尖,在对上面说:“我要……”

2007年3月15日在成都

图26 巴门尼德(约公元前515年—前5世纪中叶以后),诞生在爱利亚(南部意大利沿岸的希腊城市)的古希腊哲学家。

图28 埃利亚斯·卡内蒂,是保加利亚出生的瑟法底犹太人小说家、评论家、社会学家和剧作家,198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以德语写作。

身份到脸为止

我写过一本探讨人类表情的书叫《表情故事》,罗列了101种脸谱。我抽掉了有关“体制脸”的工笔刻画的篇章,不过,想起来就有些意思,101个表情拥挤在脸上,已呈无政府状态,它们彼此勾连的边缘上,体制总是从中心准时出场,以震慑无组织无纪律的端正,健步登上鼻子和额头,万马齐喑之后,体制开始发出凡士林或类似猪油物质的硬光。但是,在我拿到《表情故事》的样书后,就明显发觉,由于“体制脸”的缺席,表情中心一直空着,众多表情噤若寒蝉,于是自己就复印了一些“体制脸”,粘贴在样书的开端,权作为对一件书写出版事件的修补。

从生物学上看,面孔是脸的自然特征;从社会学上讲,面具是脸在具体语境中的自我保护膜。随着对社会的日久浸淫,人们已经清楚地将自己的脸分为面孔和多重面具了。对于面孔的各种各样的人为修饰,显现出社会时尚与风范的变迁,但是,伴随心计的繁复,生物意义上的面孔越来越淡薄,社会学意义上的面具则越来越复杂和世故,这就出现了一个悖论:并不是表情越复杂就越难以捉摸,而是面庞作为语言的特征正在无限接近地还原内心的抽象意义。与口头语言不一样的是,脸和面具成为了第一容器。

这里应该指出,在我的研究中,脸、面孔、面具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后两者属于脸的两个子系统。体制面孔体现了其自然属性,包括:红光满面、满面春风、英武、浓眉大眼等等泡沫词汇;体制面具体现抽象表征,包括:红脸、黑脸、花脸、女脸、纸脸、鬼脸等等能指词语。所以,体制脸包括了体制面具以及体制面孔,为了与习俗说法合拍,这里就以体制脸作为其全称。

时代在“与时俱进”中转换机制,它同样改变着体制中人的面庞构造。以前,我们印象中有关体制脸的具象来自漫画式的影视作品:某个作为反面教员的官僚或者贪污分子,腹部鼓起如孕妇、X型的短腿迈动四方步,嘴里反复念叨着“这个这个”上百次……这些必要的情境可以呼唤出一张统一制式的脸:头大、痴肥,颜色红如不大正常的猪肝,目光具有守株待兔的优越特征,鼻翼宽大、脂肪以坠落的态势在下颌处极大地缩短着脖子与锁骨的距离,整个造型远离文字、技术和思想,但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负和无辜的坚硬,以定型剂的作用控制着他们的面部肌肉。这就使他们平时很难松弛地发出“啊、哦、哈”等音节,而习惯发出别扭的仄声。

记得我的同乡李宗吾在《厚黑学》里只是一味地强调“厚脸”,好像片面和粗枝大叶了些。这些对职场中人妖魔化的手法,之所以得到了国家主义的认可,主要在于这些官人体现出了与技术官僚时代完全不同的面部特征以及精神气韵,他们成为了封闭、无知、僵化、贫穷的代言人。

多年前的一天,一个警察打手势拦下了我的摩托车,他像根水泥柱似的立在公路中央,使道路突然变得庄严起来,空气开始发白、发亮。这很正常,他在行使职能。他说:“请出示驾驶执照。”我给了他。他几乎没怎么看:“请出示行驶证”,我赶紧递上去,“请出示身份证”,他威严地又喊了一声。我觉得有些奇怪,自言自语,好像没带啊。我记起法国作家路易·菲力普在《野鸭子的传闻》里说过:“人们同警察谈话时,总带着某种说谎的神态。”而其实呢,尽管你并没有说谎。

“那么,请跟我走一趟!”

这是一句多么熟悉的口头禅呀,无论它从一张什么样的嘴巴和外交辞令里跳出来,我都明白它承先启后的意义和路数。警察是铁面无私的,他因为年轻,尚未能合理管理那些青春期的激动因子。比如,上唇那圈还不是正规胡子的绒毛并不能迅速地把他的表情提携到体制的深处,但是他的嘴角已经迫不及待地行使起自己不一定能够胜任的表达了:那是一种程式化的下坠,在即将到达沮丧的语义时娴熟地向后一拉,面庞合拍地向后一仰,在俯仰之间完成了傲慢的、成竹在胸的起承转合。

我不愿意牺牲时间去“走一趟”,因为这意味着可能要接着走十趟,或者,就出不去了。见我犹豫,他的眼睛开始发挥作用了,那是一种俯视,尽管他比我矮大半个头,但他坚持在俯视的幻觉中进行工作。他把头歪向一边,注视就变成侧目而视,弯曲的眼光借助于大盖帽的遮沿依托,那是一块窄窄的黑色塑料片儿,但似乎有某种折射和加速作用,使他的视线产生了金属的强度,随着他呼吸的提速,鼻翼让人联想到鸟翅,没有毛的鸟,在团结面部的合力。为了缩短视线与我的距离,他不得不向我逼近,他站得像根铅笔,我知道他在看我蠕动的喉结。这种亲密性的近距离举动使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目光从他的大盖帽上空放出去,远处有几只鸽子在得意地飞。

我想起来了,身份证好像在钱夹里。一找,竟然找到了。他看得很认真,还给了我,显出公式化的礼仪:“请走好!”他退回到无表情的状态,脸就像装订整齐的档案,就像水泥路面一样,以持续的挺括和规范,在灰尘和细菌中纹丝不动。

这是件小事。后来频繁地遭遇,被他们纳入审查的程序。请注意,这是我与机关的最近距离接触,因为即使我到税务部门去办事,也还隔了一扇钢条窗户。钢条的严密分解和模糊了他们脸部的光,变成一团乱舞。于是,这张脸一直在我记忆里晃动,它经常出现奇怪的挪位和横移,准确点说是一种漫漶,就像墨汁在宣纸浸出的痕迹。比如,我经常把某个局长、股长的面容与之相混淆,因为我从上面感到了一种熟悉的东西,觉得他们具有一种血缘的亲和性。理智告诉我这种联想是毫无根据的,但我总要犯这个低级错误,看见局长喊别人是股长,弄得他们很不高兴。

1997年,诗人周伦佑应我邀请到我家乡一游,我们在街道上散步,周伦佑突然沉默了,穿过几条小巷,他告诉我,有人在跟着我们。我说,也可能是一个景仰你的文学爱好者,不敢靠近,只好远远地看你。他则说,有一张脸,有一张奇怪的脸。我们停了下来,那张脸晃了过去,衣服破旧,还背一个编织袋。但是,我注意到那张脸的轮廓,匀称、干净、清晰、毫无表情,他的嘴角下撇着,好像刚刚把目光从一张便条里拔出来,现在则让眼睛散散步,以便温习便条的精神和实质。从这个侧面,我尽量让他与印象里那个面具重合,他的额头有一团光,是聚光灯下的反射物。

走到一个拐角,那张脸正贴在一部手机上奋力呈现出兴奋的表情。在那个年代,手机可是稀罕物,小老板也是用不起的。

当然,接下来什么也没有发生。倒是我们在傍晚的酒桌上达成了共识,职场中人脸与具体构造无关,其气韵无论怎样自我遮蔽也是徒然的。它们是团结的,一致对外的,像烙铁一样,早就在他们脸的背面打下了权力的金印。于是,我们在混乱的人群里,在骗子、皮条客、鸡奸犯、人口贩子、放高利贷者狼奔豕突的世界上,很容易把制度脸区别出来。

权力具有组合一张脸的功能,它可以把美丽或者丑陋的轮廓集合起来,重新赋予其体制的生理规律和精神节奏。比如,随着阅历的深入,一个在体制中浸淫了多年的老同志,他的面容逐步向女性化转向,颧骨的力度收缩了,眼袋的水肿赋予了面具一种慈祥的暂时特征,一旦他们进入会议或者文件或者面对陌生人,多年培训出来的能力是技痒难耐的,很容易冲破年龄的阻挡而断然翻脸。从这个侧面体现了体制的整容技术和对脸的终身命名。这个过程类似于一次漫长的潜泳训练,当事人沉浸于体制的水下,逐步适应了难以言传的水下呼吸技术,他们的表情就定格在自己感觉到的那个水平线。至于红光满面、神采奕奕、不怒自威、炯炯有神、健步登上主席台、挥舞巨手之类,都是不得已的作秀之举。这是因为,置身金字塔顶巅的法老具有行使遮蔽的职能……

以至于后来,别人为我介绍一个女朋友时,我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很多熟悉的踪迹,就像老朋友一样。她身体后挪,制造距离,然后俯视着,还混合了女脸固有的矜持,她声音没有起伏地告诉我,她在管理一个科室,有房子、车子、儿子……我深情地笑出了声音,可能让她感到有些歇斯底里。

如果我想找一个类比形象,一些新闻节目主持人那标准的“新闻脸”一直让我难以忘怀。如果说新闻是形象的,那么其造型展示,没有比她们更般配的了。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舆论导向、新闻的真实性等等新闻要素,在他们的脸谱上逐一挪移,并伴随着猩红的口唇,深情谱写着发声史。根据“长找圆,圆找长”的头发与脸型搭配理论,主持人却成功突破了这类窠臼,发布着金属之声。这就意味着,即使你不听他们的口语,看看他们的脸,就明白内容了。我想,这恐怕也体现了电视台为聋哑人考虑的苦心:看看那张脸,就可以推测播出的内容。

在这里,我没有说什么天下乌鸦一般黑之类的胡话,我还没有如此幼稚,还有白乌鸦嘛,制度自然要执行指令以维护机器的运转。身份到脸为止。我只是说,职场中人的表情一点也不复杂,写在脸上,遮蔽是毫无意义的。

2002年10月21日于雨夜的成都

用思想软化青铜

一个站立汹涌的人

解下风和水鸟重叠翻飞

激动的歌声

血崩

渐渐辽阔

疼痛的回眸倒退一条

平息忿怒的河流

太阳翻晒风平浪静的

额头

这是诗人黄翔所写下的《思想者》一诗,写作的时间诗人标明是“1991年1月9日下午”。记得恰好是在这个阶段,我曾到贵阳花溪之外的苗族人村寨里探访他而不遇。猜想他大概被高原的山雨裹挟着的思绪,引导到了更深的山林。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下着滂沱的雨。转眼过去十几年了,偶尔听见诗人从大洋彼岸发出遥远的声音,我知道,这种叫喊注定要伴随他一生,直到突然熄灭的那一天。对一个思想者来说,这一切都是无法回避的宿命。

因此,每当读到这首“思想者”,诗人清癯消瘦的身影就如崖烟一般弥漫起来。他往往与记忆里的另一个造型完全相反的形象发生排斥,似乎在归纳思想氤氲的言路,在他与雕像所构成的张力之间,使我有关思想的描述终于尘埃落定。

2002年以来,罗丹的“思想者”终于成为了当下媒体的一大流行语。原因之一是雕塑的复制品在上海展出,并在广州落户;二是这块思想的青铜所折射的光,正好对应了提倡民间思想、自由思想的有关阶层,于是,“思想者”与流氓兔、哈里·波特、针孔摄像头一起远渡重洋,在一个思想失缺的语境中,以守株待兔的姿态寻找思想的知音。这个现象,不能不说恰好展示了思想的诡谲与反讽意味。

有关“思想者”的来路就不赘述了,在涉及罗丹和里尔克的传记或小说里,都记载了一个版本近似的故事,估计是为了两面讨好吧:

诗人里尔克来拜访罗丹。里尔克看着即将完成的群雕,随口问了句:“罗丹先生,您为什么不把坐在地狱之门门顶上的那个男性裸体雕像,再单独搞成个雕像呢?”

您是指那个诗人吗?是指那个但丁吗?”罗丹问道。

他看起来完全不像个诗人。”里尔克很是一本正经地说,“看他相貌凶悍,肌肉发达,倒是更像一个正在走向进步与开化的野蛮人。”

罗丹望了这位象征主义派诗人一眼,他摸不透诗人是在严肃认真地批评他,还是在带着一种恶意揶揄他,他自己呢,也没有表现出特别反感,只是坐下来,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他坐在那里,上身稍微弯曲,两肘支在膝上,用手托着下巴,认真思索。

罗丹先生,就这样!就这样!你现在的样子就很像!”里尔克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地突然叫了起来,“就像你现在用心思索的这个样子来搞,搞个人在用心思索的雕像!”

罗丹受到启发,脑海里倏然闪过了一道灼亮耀眼的电光,迸发出了他的灵感之花。对啊,思索。在地狱之门的门头上俯瞰、思索。思索是一种反抗。思索是一种斗争。思索是一种探求。思索是一种茫然四顾之后的选择,选择,是一种从地狱走向天国、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愤然而起的转身。人类要使自己走向光明、要使自己前进,必须要用自己全部的力量进行思索。于是,诗人但丁的雕像成了罗丹的“思想者”。

说实话,我是完全不相信以上这个艺术故事的。罗丹从本质上讲是一个魔鬼附体类型的艺术家,情欲高涨、神经质的愤世嫉俗,多疑症使他听不见任何训诫的声音,他柔软而专横的手尽情在石头和女人的胴体上探索,他拥有让秘密开花的迷惑力。就是说,让石头开花!对于形而上的思想,他并不感兴趣,他那具有移魂魔力的手指在泥土上按出的每一个指模,我们甚至可以说,那就是最高的还原。御灵的本性成为了比形而上思辨更为实际的能力。关于“思想者”同“地狱之门”的关系,罗丹在1904年发表过声明:“关于‘思想者’有一段故事,在以往的日子里,我整天酝酿着‘地狱之门’的构思。在一扇门前,但丁坐在岩石上,正在思考着他的诗句。在他的背后有《神曲》中所有的角色。消瘦的苦行者但丁同一切脱离,无任何目的。而我由于最初灵感的启发,联想到另一个思想者,一个裸体的男人也坐在岩石上,脚蜷缩在下面,拳头托着他的下颚,他正在梦想。”

这就是说,在罗丹心目中一直有两种思想造型。前一种是柔弱的、模糊的,头部伸入冥想的空气,近似于一种无边的忧伤和透明,这种松懈无力的氛围,构成了与思想最接近的场景。这在“沉思”中获得了完美的演绎。引人浮想的少女,看起来应该是诗,极具抒情的那种,具有细密的修辞和甜腻的韵脚,但让人感到的是一首十四行诗。她的头微微倾侧着,幻想的光辉笼罩着她,有超离人世之概。头巾的边缘仿佛是梦幻的翅膀,可是她的颈项就陷在大块的白石中,使她摆脱不得。思想仅仅是石头的反光,质地还是被忧郁带向恍惚地界的相思诗篇。正如葛赛尔在《罗丹艺术论》里所指出的:“这个象征是很易明了的。超现实的‘思想’,在僵冷的‘物质’中飞舞活跃,她的壮丽与崇高,即在‘物质’中反映出她的光彩。然而她要想从现实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却又不可能。”

对此,里尔克在《罗丹(一个报告)》里指出:

许多石头是的确有它们特殊的光的。譬如卢森堡美术馆里那俯向一块石头的名叫“沉思”的面孔。它低垂到浸在阴影里,却被支持在那石头的白光上,因而阴影消散了,化为一片玲珑的“明暗”。还有那些小座的雕刻,在那上面两个身躯造成了半阴影,以便在笼罩着的光里轻轻地相会;谁想起其中的一座不感到欣悦呢?而眼看着光在“水神”背上前进,慢慢地,仿佛已经移动了许多时辰,我们可不感到惊诧么?还有人记起这整个阶段:从黑影以至那微微散开的透明。阴暗,那有时还在一些古雕刻的肚脐溜过,而我们现在只能在玫瑰花瓣的弯曲处看见的吗?

其实,里尔克发现的那些微妙变化与其说是罗丹的匠心布局,不如说是诗人的极端化感受。我们很难揣摩少女之思的性质,就像我们在钢琴曲《少女的祈祷》中无法触摸到思想天庭的土地。思被最深醇的爱意溶解,无所思就是爱的常态。石头可以集合世界的恶与希望,就像西西弗斯的石头,却无法托举起一缕思的逶迤水痕。物质必须细下来,慢下来,慢到石头过渡到泥土,慢到黑暗被时间灌透,透明如水,慢到所有的沙砾化作金子的光,这个时候,思想开始呈现它的造型和面容。

罗丹在设计“地狱之门”铜饰浮雕的总体构图时,“思想者”是被预定放在门顶上的,其下是依照《神曲·地狱篇》所涉及的人物:乌谷利诺咬他的死去的孩子们;紧紧依贴着的但丁与维吉尔;淫荡者的拥抱以及一株像桔树般竖立的贪夫的姿势……然而,当“思想者”后来从“地狱之门”中独立出来之后,它成为了一个绝对的主语,包括了罗丹从但丁毅然走向审丑的心灵历程。

“思想者”注视着的异端情欲的主角是谁?那是出自13世纪意大利望族马拉泰斯塔家族的乔凡尼·马拉泰斯塔,人又丑又瘸,却娶了拉文纳领主的美丽女儿弗兰西丝卡·达·里米妮为妻。瘸子的兄弟保罗尽管已经成婚,却有“罪孽”般的吸引力。叔嫂通奸被当场拿获,这个历史典故的妙处,是戴绿帽子的丈夫只用一剑就刺杀了两个情人。

“思想者”一直凝视着炼狱里的弗兰西丝卡和保罗而陷入极度痛苦的思索,爱欲的释放究竟是人的解放还是人的灾难。这是一个无法回答,也无法回避的问题。为什么罗丹要选择这个充满伦理危机的题材来展示情欲和思想的冲突?这是否暗示了某种异端倾向?这一切,只封闭在雕像虬起的肌肉中。也许,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人是什么?一半是魔鬼,另一半是天使。因为爱欲与思想的矛盾,在但丁与贝阿特丽齐之间、在罗丹与卡米尔·克洛岱尔以及无数女模特之间,现在,被弗兰西丝卡与保罗标示出来,成为罗丹的灵魂拷问。唯一不同的是,这种反伦理的情欲像刻刀的刀痕一样闪烁于罗丹的天才之思当中。

当罗丹对克洛岱尔说出“你被表现在我的所有雕塑中”的时候,他是否在用“思想者”来“报答”这个把一切奉献给了他的女人呢?

可是,罗丹“回敬”的是无尽的痛苦。

因此,“思想者”的目光在穿透克洛岱尔的身体和灵魂后,落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胴体上,这个虚拟的少女便是弗兰西丝卡,但丁把她写入《神曲·地狱篇》之中。但丁游历到第二层地狱时,见到那里有狂风回旋不已,许多哀号的阴魂在风中翻滚碰撞,永无止息地受着这种惩罚,原来这些阴魂都是生前犯了淫乱之罪的人。

但丁在这群阴魂中见到其中有一男一女紧守在一起,同受折磨,于是他召唤他们过来讲话,这便是整个《地狱篇》中最令人荡气回肠的部分。他们被弗兰西丝卡另外的情夫所谋杀,只有到地狱里来双双相会。这对苦命鸳鸯便如鸽子般翩然飞下,穿过昏暗的空气向但丁奔去,道出了他们的故事。但自始至终,只有弗兰西丝卡在叙述生前过往,她身边的保罗默默不语,唯有垂泪。等到她讲完,但丁已因情绪激动之故而不支倒地,昏迷过去了。

但丁昏厥过去是多么明智啊,这就如同他回眸着自己的情欲史。因为困扰他大半生的爱欲,即使在天国也是存在的。尽管那时的贝阿特丽齐已经由肉欲的对象上升为“永恒的女性”,爱得到了彻底的净化,但毕竟还是贝阿特丽齐的肉身统一着精神的走向。而对罗丹来说,自己与克洛岱尔在群雕“地狱之门”之下疯狂做爱的场面,几乎成为了他振作精神和呼唤灵感的法宝。尘土因为胴体的翻滚而飞扬起来,汗水在皮肤上的走向因为泥土的掺合而得到了显形,激情的路线勾勒出灵魂的脚步。当他空荡荡地从克洛岱尔身上爬起来时,思想,思想真的会呈现吗?!

我们可以承认,保罗和弗兰西丝卡就是人类原始情欲的罪孽幻象。因此,目睹这样的欲望,就像观察着自己的丑恶和荒悖。旁观者只能由观察走向过去,在记忆的某个缝隙里被卡住,因乳房上的乳晕而陷入迷宫,然后坠进一双微微张开的红唇里,他以痛苦、紧张、惊悸的条件反射来集中力量——他想得出造成不幸的答案——这也反映了罗丹对“原罪”意识的拷问。

尽管俄罗斯哲学家瓦·洛扎诺夫曾经指出:“没有肉体的快感便没有精神的和谐。肉体是精神的源头,是精神的根本。而精神是肉体的气味。”但残酷的事实却是:思想早已经离开这个罪人的躯体了。

思想无论对《思想者》本身、对饱受煎熬的保罗和弗兰西丝卡,还是对罗丹本人以及克洛岱尔来说,均是缺席的,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能拿出思想的答案。而是说,思想对其中任何一个单个部件来说,均是“不在”的。一旦把他们视作思想的场景材料,是构成思想飞地不可或缺的元素时,作为动词的思,在这一巨大的张力场中才可能得到成立。也可以说,思想绝对不是单一物,它必然是思考者与被思考物的共生物质。

如此的话,思想推动世界以及欲望的流动。

我一直有个私见,罗丹把“思想者”从“地狱之门”独立出来成为“思想者”,是个艺术性的独创,但却是思想性的错误。就好像动词被提升出来了,却找不到它要作用的名词。因此,当思想以不及物的方式高蹈时,它恰恰堕入了罗丹最不愿意看到的一种结局中,即思想可以被赋予为一种装饰姿态,那么,思想是不是就有变格为副词的危险呢?就像我们现在所目睹的一样,一些人已经习惯于同金钱调情,习惯于用“思想”与货币交易玩暧昧游戏。他们患上了思想家伏尔泰所称的“热情的疾病”,他们竟然希望波西米亚或布尔乔亚是思想的家园。

“思想者”作品原件仅高72厘米,罗丹在1880年用生泥将它塑成,后来用一层湿床单裹在上面,以防止干裂和风化。他把这件作品交给一个石膏工,要他去做一个模子,并且再由此铸一个青铜像。现在全世界尚存的这么大的铜像,大约有五六十尊。还有一种更小的,高37公分,也制作了数十尊。至于放大到两米高,那是罗丹本人在1902年应“复制雕塑家”亨利·勒博塞的要求制作的好几个石膏像。这些青铜像现在知道的确切数目有22个。最初的两尊是由埃布拉尔按照失蜡法铸成。其中一尊在1904年被运往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万国博览会,至今此像仍在该地。第二尊是卢迪埃铸造商浇铸的,于1906年放在巴黎先贤祠前边展出。今天,它就安放在罗丹博物馆的花园里。它重约700公斤,这是最大的版本了。

当“思想”由泥土的品质提升为青铜的德性以后,更有从思想者演变为思想权威和思想霸权的危险,这恰恰是思想的锥心之痛。思想是难以定型的火焰,它把地力和冥念中的意志集中起来,恰恰是以泥土的亲和力来承接思的秘密。铜的光辉以通感的修辞手法完成了与火焰的隐喻,但在铜的光辉尽情释放的时候,思已经悄然离去了。

思是粗糙的、易碎的、沉默的。

思是柔弱的芦苇叶上一缕颤抖但坚持的水痕。

如今,一生向往着自由与尊严的雕塑大师罗丹,面对这个矗立于自己墓穴之侧的巨无霸式的杰作,它是“镇住”不羁灵魂的“墓志雕刻”,还是托升自由的基石?!

应该承认,罗丹像米开朗基罗一样,他的雕塑主题是向人类展开,他所展露的并不单纯是一种个人体验,而是以个人的灵性展示了人类的焦虑母题。对肉欲的人来说,那就是思;而对忧思的人来说,接下来的一方面固然是持续的思想,是以思的锋尖切割铁幕,另一方面,该是具体的行动了。

虽然行动不一定跟思想有必然关系。事实上,思想和行动,描述和事实,是意识的两种分离的形式。

这是我从“思想者”的铜色中感到的一个预示。出色的体力并不能为思想开路,恰恰相反,体力在运思的过程中是一种凝滞力,那么,“思想者”浑身隆起的肌肉和扭曲的骨骼与其说是被思想灌注的,不如说是被血气激活的结果。他内在的痛楚显然与肢体的疼痛无关,留驻于他灵魂的欲望正在同尖锐的思想搏斗,他的紧张被两种分力维系着,于是,美存在于悖论的焦点,存在于针尖之舞,存在于利刃即将折断的弧线之巅。而在当下中国的环境中,做一名真正的思想者,实在要比做一名“思想家”艰难得多。就像本文的开头,提到的诗人黄翔一样,他以及周伦佑等人都是义无反顾的思想者,在时光的洗淘下,思想正以原初的形态,彻底返回到坚持的额头和土壤。

思想要软化青铜,思想只能在泥和石头的本质里展示它对芦苇的痴迷。

我偶然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读到张首映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威尼斯监狱里的“思想者”》。说的是水城威尼斯的事。

威尼斯有座十分有名的新监狱。迈进这所监狱的门槛,遇到的第一位“看门人”,不是威尼斯的什么商人或石匠,正是罗丹的“思想者”。

威尼斯旧监狱有两处。一处叫铅皮顶监狱,一处是地牢井监狱,通常关押凶险分子。威尼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作案率也相当高,这两处监狱已经容纳不了日益增加的囚犯,于是,又增加了一座新监狱。

“思想者”资格不够,“蹲”不了第一监狱,没有杀人纵火,直接危害有限,进不了第二监狱,只好被安排在第三监狱,就是这所新监狱。

监狱的大门本是被粗粗的钢丝圈着的,“思想者”也被同样粗粗的钢丝圈着。人们透过这两个粗粗的钢丝圈,才能看到这用力地蜷曲着身体、躬身向前、左手扶膝、头颅低下、右手托腮、肌肉紧张似的在抽搐、思考着人生和命运的形象。这样的形象还被放在监狱门口示众。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作家有些夸大情绪,威尼斯当局正是以为“思想者”注视着“地狱”,估计是希望以此来提醒罪犯的处境和对罪孽的反思吧。正如卡尔·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说:“光是思想力求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也应该力求趋向思想。”当下现实对思想的趋向情况,即是思想与犯罪的距离对国家主义来说总是一纸之隔。套用一下上面这个思维定势,当《思想者》终于在汉语中定居以后,他注视到的思想的荒凉和死默,怕真会使他哭出声来……

2003年2月16日在成都

2004年1月10日改定

图32 『思想者』原为『地狱之门』中的一个主雕坐像,是那巨大雕塑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件。

图33 忧郁的卡米尔·克洛岱尔具有穿透男人灵魂的力量。

图34 奥古斯特·罗丹画像。

图35 罗丹的『地狱之门』。

图36 里尔克(1875—1926)生于布拉格,奥地利最为著名的德语诗人。

道在屎溺间

几年前,偶然在美国学者的《神秘的舞蹈》一书里看见一段记载,说萨德侯爵喜欢随身携带满满一盒裹了糖衣的西班牙苍蝇,在嫖妓时提供给那些不知情的妓女服下。萨德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认为西班牙苍蝇能使生殖系统兴奋起来,激发交媾的欲望,是一种很不错的春药。从概述性的描述里,我们知道作者省略了事件的背景与细节,而且,西班牙苍蝇仅仅是常识性的春药么?这是汉语资料无法回答的。后来读到著名历史学家、曾任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的莫里斯·勒韦尔的巨著《萨德大传》,才明白萨德使用西班牙苍蝇(另一说是一种叫芫青的甲虫)的本意。他把这种小虫压碎,其中含有刺激肠胃的物质,能够刺激血液循环,两者组合后,促成阴茎或阴核的有力勃起,但它却会伤害肾脏,甚至可能致命,这也是萨德犯下种种罪孽的罪证之一。这是浮在药物表面的性力,萨德其实青睐于秘藏在本质深处的西班牙苍蝇那种不安分力量,它可以使服用者的肠道产生大量气体,于是不停地放屁。萨德侯爵焦急地等候在妓女的肛门外,侧耳聆听着激情的发声术,他一个猛子扎到粪门,对异质气体采取了令人背气的深呼吸方式,他激动得发抖,在妓女排泄的尾声中,西班牙苍蝇的鬼魂开始翔舞,文学的萨德终于破裂,开始冲刺肉的高潮……

据说这一幕被旅店老板偶然目睹而遭举报。因为大伤风化,萨德爵士身陷囹圄,但还对在外为自己奔走的妻子下令:立即去订制人造阳具!以示对妻子的体贴。

从心理机制看,这种带有受虐倾向即承受痛苦或污辱而获得快感的方式,自古不衰。比如恋粪症、恋尿症,包括萨德爵士的恋屁症,并不属于精神病,除了取得性满足的方式偏离正常模式外,其情感、理智、智能等其他方面均表现正常,只是性心理诡异而已,患者往往在高峰时刻不能控制自己。他们要御风。他们渴望御女,或者被御。因此,我理解这种为缓解一己情欲的古怪方式,尽管有伤风化,毕竟是隐蔽于私人空间的。就是说,除了满足生理欲望,特异的方式不为身体之外的目的服务。

在中国历史上,我们难以发现私人空间的存在证据,也就是说,个人的欲望几乎被执政为公的宏大叙事完全遮蔽了,欲望只是在宽大的道袍里像老鼠一样吞吐起伏。也许有一些嗜好特别之士,但他们的龌龊绝对不可能在历史上留下丝毫痕迹,让我们欣慰的是,由于他们与皇权勾搭在一起,不但开发了自己的“特异功能”,将私人空间转化为公共领域,以“辅佐王道”或“排忧解难”的一心为公的献身面目,解除了王道甚至天道的隐疾,如此,他们留下了彪炳史册的身体政治话语。尽管到了20世纪,西方才开始对身体政治展开研究,但无师自通的汉语先人们,早已经在体制帷幕下完成了有关操作技术的广阔实践。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至于理论嘛,在这个重视纯技术的国度,人们不感兴趣。

但是,思想并不因为你是否感兴趣而存在或消亡。身体政治在于探讨根植于文化与历史的身体再现如何成为各种权力染指的场域,并探究扭曲的身体再现与性别、性欲、阶级、种族以及国家认同的关系。由于历史与艺术出现了许多与暴力、复制、疾病、虚拟实境相关的被厌弃或杂种的身体,被政治染指的身体是一个角力场,在这个角力场中,各式各样的政治符码与认同实践将以背书、交涉、挑战或颠覆既有权力的方式互相竞逐。现在,我们不妨看看作为个人身体的政治化过程。

魏晋南北朝时期刘敬叔的志怪之书《异苑》说:“东莞刘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炙疮,痂落在床,邕取食之,灵休大惊,痂未落者悉褫取饴邕。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疮痂落,常以给膳。”这种制造痂壳的方式,固然暴露了嗜痂者的残酷,但尚不能充分体现变态的身体与政治的暧昧关系。但在下面这个历史典故里,财富欲望开始向身体本身进发了。

宋国有个叫曹商的人,被宋王派往秦国做使臣。他启程的时候,宋王送了几辆车给他做交通工具。曹商来到秦国后,对秦王百般献媚,千般讨好,终于博得了秦王的欢心,于是又赏给了他一百辆车。曹商带着秦王赏的一百辆车返回宋国后,见到了庄子。他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之情,在庄子面前炫耀:“像你这样长年居住在偏僻狭窄的小巷深处,穷愁潦倒,整天就是靠辛勤的编织草鞋来维持生计,饿得面黄肌瘦。这种困窘的日子,我曹商一天也过不下去!你再看看我吧,我这次奉命出使秦国,仅凭这张三寸不烂之舌,很快就赢得了拥有万辆军车之富的秦王的赏识,一下子就赐给了我新车一百辆。这才是我曹商的本事呀!”

庄子对曹商这种小人得志的狂态极为反感,他回敬道:“我听说秦王在生病的时候召来了许多医生,对他们当面许诺:凡是能挑破粉刺排脓生肌的,赏车一辆;而愿意为其舐痔的,则赏车五辆。治病的部位愈下,所得的赏赐愈多。我想,你大概是用自己的舌头去舔过秦王的痔疮,而且是舔得十分尽心卖力的吧?不然,秦王怎么会赏给你这么多车呢?你这肮脏的东西,还是快点给我走远些吧!”

这就使我们发现,曹商是身体政治的活学活用的先锋,他不但可以舌灿莲花,还可以施展舌头舔舐之术,抚平皇帝的伤痛,进而激发起皇家潮湿的愉悦。一份付出一份收获,体现了效忠皇权必然得到皇权回报的买卖大体公平的体制规律。在此,曹商是身体政治著名的先行者,他无法从话语的舌头获得帝王的赏识,他使用身体的舌头,不但吃回去那些废话,而且在唾液的加盟下,实现了对皇权的清洁和愉悦。舌头上的功勋,就成为曹商自己为身体树立的纪念碑。反过来看,庄子则是第一个把身体提高到形而上领域看待的大师,他不但看到了个人的身体,更看穿了作为皇权器官的身体,那些附加在权力之躯上的身体。作为权力之躯,因为得到了个人身体的附着而倍显伟岸和自适;作为个人的身体,因为器官被权力借支或勇于献身而处于残缺状态。对个人来讲,这些舐痔之徒的身体基本上只是作为货币和实惠的暂时存放点而存在的,他们作为寄生虫的性质在这种身体交易里得到了肯定,也得到了强化。

美国社会学家布莱恩·特纳曾经指出:“人类有一个显见和突出的现象:他们有身体并且他们是身体。”“在世界之中”的个体偶在,必然在血肉心气化的身体中体现其所在、实现其所是,并且在拥有身体的同时,个体存在的基本属性是身体。人作为身体的存在,是人之为人的一个特征。因此,身体是一个重要的维度,也是我们理解历史的一个具体的切入点。通过身体的管道,我们很清楚地看见,身体是如何被权力淘空的。那就是说,除了帝王本身,所有人的身体不具备自适的能指,能指已经被权力全然占据,个人的身体在私人空间只是一个所指,一个毫无血肉言路的空壳。但他们如屎壳郎一样,深情而细腻地推进在皇权之路上。

可以再看几个身体的特殊例子。

北齐奸佞和士开(524—571年)曾奉承武成帝高湛:“殿下非天人也,是天帝也。”高湛答:“卿非世人也,是世神也。”互相抬轿,都是神人;高湛当皇帝后,和士开谏劝高湛:“自古帝王,尽为灰土,尧舜贤君,桀纣昏君,死后又有何分别!陛下应该珍惜少壮之年,横行玩乐,一日快活敌千年。国事尽可吩咐大臣,何必自己劳心费神!”高湛大悦,更离不开和士开了。有这么一个股肱之臣在侧,皇后胡氏与和士开大肆偷情,绿帽子皇帝却不以为意。

和士开依靠如此手段,权倾一时,加之长相俊美,颇得皇帝、皇后宠幸,因此拍马奉迎之徒不绝如缕,他家门庭若市,冠盖云集。有他的亲戚,有他的家乡人,有他的朋友,有他的兄弟辈自称是他干儿子的。总之,和士开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都有理由求他出手。一开始,和士开还担心这样影响不好,后来便是面不改色,家常便饭了。送什么收什么,且登记下来,以备办事时参考。

在这帮一心想巴结他的人群中,有一个士人叫曾参,他必须做出非常人举止才能引起和士开的重视。他一直等待一个献身的机会。某天,他听说和士开有病,特备厚礼前往探视,正好碰上医生说他的伤寒病十分严重,只有喝“黄龙汤”才能痊愈。何谓黄龙汤?就是陈年粪便的汤水,谁能喝下这污秽恶心之物?正在和士开面露难色、犹豫不决时,曾参马上意识到这是良缘闪现,自告奋勇,端起一大钵粪水,说:“此物甚易与,王不须疑惑,请为王先尝之。”一口气把粪水喝得干干净净,还咂舌舔嘴,大呼“好喝好喝”。和士开见此,受到精神胜利的鼓舞,才勉强咽下这物质之臭。

这完全不同于萨德侯爵的怪癖,我无法完全判断这个曾参是出于天性喜欢吃屎,还是为了致富梦想而铤而走险,根据描述,可以发现曾参仅仅是富有心计,而缺乏机会,因此,他是在味觉和嗅觉完全正常的情况下痛饮黄龙汤的。粪便,作为身体范畴中的一个特殊成分,其镜像以黄金的通感修辞为我们敞开了它至上价值的一面。

四川民间对这种人有个狠毒而准确的说法——屁眼儿里开火车,火车还要长翅膀,这个屁眼儿虫要飞!

而另一个极端案例,出自《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六酷吏上——

郭霸,庐江人也。天授二年,自宋州宁陵丞应革命举,拜左台监察御史。如意元年,除左台殿中侍御史。长寿二年,右台侍御史。初举集,召见,于则天前自陈忠鲠云:“往年征徐敬业,臣愿抽其筋,食其肉,饮其血,绝其髓。”则天悦,故拜焉,时人号为“四其御史”。时大夫魏元忠卧疾,诸御史尽往省之,霸独居后,比见元忠,忧惧,请示元忠便液,以验疾之轻重。元忠惊悚,霸悦曰:“大夫粪味甘,或不瘳。今味苦,当即愈矣。”元忠刚直,殊恶之,以其事露朝士。尝推芳州刺史李思征,搒捶考禁,不胜而死。圣历中,屡见思征,甚恶之。尝因退朝遽归,命家人曰:“速请僧转经设斋。”须臾见思征从数十骑上其廷,曰:“汝枉陷我,我今取汝。”霸周章惶怖,援刀自刳其腹,斯须蛆烂矣。是日,闾里亦见兵马数十骑驻于门,少顷不复见矣。时洛阳桥坏,行李弊之,至是功毕。则天尝问群臣:“比在外有何好事?”舍人张元一素滑稽,对曰:“百姓喜洛桥成,幸郭霸死,此即好事。”

恶人就有邪恶的智慧,恶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恶人已经把功夫深入到了体制的裤裆中,吃屎又算得了什么。或者说郭霸之流本身就是屎。看看他“自刳其腹”,但“斯须蛆烂”的内部构造已经揭示其表里何其如一耳!

在此,分析一下吃粪者与施粪者的心态是有必要的。粪便作为人类第一个从身体脱落的物体,弗洛伊德指出:“排泄物和性的事物是非常密切而不可分离的;生殖器的位置……在屎尿之间……仍然是决定性的和不可改变的因素,它们仍然保留其动物特色。因此,即使在今天,爱也依旧在本质上与动物相似。”他特意指出,早期医学就曾将精神官能的症状与痔疮相连,而诊断出患者多有便闭之倾向,“憋便乃为一种痛苦与享乐交集的感官经验,会产生一种自慰式的肛门刺激”。

有关粪便的精神分析,往往根植于人类童年的经验,揭示了普通人在童年时代的幻想:粪便原本是自身肉体生命的一部分,因此是可爱的,民间谚语说的是“自屎不臭”。从小形成这种“肛门人格”的人,一旦成为权力拥有者,往往“顾粪自怜”,把粪便混同于赏赐物。那排泄出来的粪便属于死亡了的肉体生命,因此,迷恋粪便接近于迷恋死亡。在这种自恋倾向中,自己的排泄物,既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也可以做他人的食物,近而成为一种赏赐品。恋粪者往往有一种既爱又恨的矛盾心理。如果一个人宁愿要一个死的生命而不愿要活生生的生命,那么,尽管他自恋自己的身体,却可能把自己的身体同样视为粪便,并且把周围的对象世界视为粪便,从而把一切都降低为无生命的僵死的东西。这既是值得吃粪者警惕的,因为你至多就是排粪者眼中的大粪;更是值得所有人重视的,弄不好,我们全体就有成为权力视野中的活动排泄物。

粪便在成年人梦中主要表示肮脏和厌恶,但对渴望在仕途上实现大跃进的人来说,粪便与黄金直接完成了二度空间的转换,并与代表封建权力的华贵黄色,再次实现了色彩重叠。正如先锋美术的领军人物达利在著作《沉默的告白》中所说:“一个精神分析学家,应该知道金子和粪便在潜意识下都是同等性质的。这没什么惊奇,就像我把玩我的粪便,简直如同把玩着母鸡的金蛋。这仿佛是通过妄想的批判主义在表演传闻中的‘点石成金’术。”于是,点粪成金的法术,在骗子、道士们屡次失败以后,终于在一帮体制屎壳郎的努力下,完成了本质的大逆转。

因此,比照《新唐书·宋之问传》的记载,说唐朝张易之深得女皇武则天的宠爱,宋之问、阎朝隐等小人便竭力巴结张易之,为其撰诗写文,甚至争端便器,以献媚邀宠。这与历史上的特异身体事件比较起来,这些无耻文人就变得有耻了,他们几乎是好人。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吃物质之屎到吃权力之屎,其性质却还是有区别的。看看那些拥挤在权力粪门处的仁人志士,他们风度翩翩,但其危害性应该比吃物质之屎的人还要大得多。

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三十九》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即使无名肿毒,倘若生在中国人身上,也便‘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国粹所在,妙不可言。”我倒是觉得,现在的文学恰如排泄,学术研究则如射精,要排泄便排泄,要射精便射精,都是排泄而已。不同之处,还在于要把排泄物赋予情感和风度,才能成为嗜粪者献媚必须保持的风姿和体位。

可以略讲一点题外话,隋炀帝撒尿时,宫女们争相以嘴接之,末代皇帝溥仪幼时喜欢往太监嘴里撒尿,他们沉浸在这种排泄方式的喜悦中,但这并不“极端”。嘉靖时代,权臣严嵩吐痰,不用痰盂,而要美女用嘴去接,一口咽下去,名为“香痰盂”。他夜间小便的夜壶,用黄金铸成,并且制成美女型,化装涂彩,华美而诱人性欲,小便时就如性交状。这就是说,连撒尿也没有忘怀御女的本能。

在历史的身体叙事过程中,可以总结的是,吴王夫差生了病,降臣越王勾践亲口去尝他的粪便,说,大王的病情已经见好。这是复仇雪耻之邦的一种大忍策略,我们尚可理解。但汉文帝生了疽痈,侍臣邓通则为之奋力吮脓;秦王有痔疮,曹商和御医就为之拼命舔舐,这就开启了身体倾斜于政治的坡道。于是,“嗜痂”“尝粪”“吮痈”“舐痔”“接尿”“吃痰”等等立意曲折的富含能指的实词,不但为中国留下了男根媚术的身影,成为最为知名的谄媚或残酷的经典,也为汉语创立了身体政治的专用术语。它们的隐喻反卷而上,使那些附着在权力肠道里的西班牙苍蝇,尽力发散着迷人的气体。于是,历史在沼气蓬勃的喷射中与时俱进。

早年,章太炎曾痛骂吴稚晖:“善箝尔口,勿令舐痈;善补尔裤,勿令后穿斯已矣!此足足下所当自省者也!”但是,没人(尤其是知识人)会善箝己之口——这不是等于活活剥夺了赚取功名的器官吗?

精神、价值与身体、感性通过“嗜痂”“尝粪”“吮痈”“舐痔”这一系列流水作业,造就了一种准确的“翻身论”。所谓“翻身”,就是身体的生存体位的挪移——女人从下面到上面,从被贬损、驾驭的对象,翻转成为存在的基础和准绳。考察“翻身”的现实意义,一直是劳苦大众所必须正视的,也是一些人效尤的榜样。

于是,古书《神相全篇》特意收入了相术中的“大小便相”:“大便细而方者贵,小便如撒珠者贵,阴生黑子者贵……大便迟缓者富贵,速者贱,小便散如雨者贵,直下如篙攒者贱。”古文化对相学的观察早已深入屎溺之间,充分体现了古文化的变态程度。也可以说,传统文化在深入屎溺的同时,已经完成了对仕途的解构与重构。

两千年前,有个姓东郭的哲学爱好者向庄周问“道”:“所谓‘道’,何在?”庄周答曰:“无所不在: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在庄周看来,屎尿虽然等而下之,但亦有“道”存焉。基督教义也认为,神是灵体,不像物质有一个特定的位置。“无所不在”只是指神的能力能够临在时空的每一个点,所以说,神也在耳垢中和粪便中。

中国历史上的身体革命,并不是孤立的事件。史家认为吮痈舐痔的行为是对个人升官发财欲望的表达和追求,他们一头扎进体制的裤裆,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也是数千年以来对专制主义仕途之路的浓墨重写,它们在当代历史和现实政治里投射出来的镜像,使我们可以着手把日益标准化、一致化、机械化和腐败化的功利社会逐一复原。这些以身体器官参与政治的小人,也是历史上的改革家,是集艺术、性别、个人和大众于一身的解放。单就他们挑战个人与皇权差异的传统一举,不论在身体实践上选择的内容是什么,已是一篇以身体实践财富增值的独立宣言。

身体政治告诉我们,一旦充满想象力的倒错由控制者用强力施加到被控制者的身上,则会成为最狠毒的性虐待。但可惜的是,乐于接受者恐怕要多于反抗者。舐痔之徒们的诸种动作,更是充满了政治性的象征,他们经常体现为一个英雄式的阴阳性人物,身兼双性功能,操持着比农民更为艰巨的耕种,直捣大粪的根部。他们大胆地斡旋于困境、压制和种种剥削之中,苦苦思考由厕所之瘦鼠一跃而成为粮仓之硕鼠,反映了他们从男性器官到倒错使用的物质主义理想。作为奉献身体价值于国家主义的个人,在数千年以来,已经身体力行地展示了身体进入权力,同时对权力广开方便之门,最后被权力“启动后门程序”的完美历程。

于是,仅仅说从历史的天头地脚看到“吃人”两字是不够的,这反而使肮脏卑污的历史得到了一种“暴力的清洁”;说黑暗历史仅仅是“厚黑”也是不充分的,因为“厚黑”之幕掩蔽了他们下半身的身体交易细节。我总是在罄竹难书的中国历史中,首先看到御者与被御者之间,那些晃动着的大粪的表情,兴奋,以至五官挪位。

道在屎溺间,同样适用于倒错之权与倒错之欲。这,正是那些高于一般献媚意义之上的知识人、仕途贪婪者的身体史、排泄颠倒史和爬行史。按照民间说法,对妖物泼上一桶大粪就可以使它露出原形,但我还是怀疑,这粪泼出去,说不定还没有泼到妖物身上,就被分忧者抢着吃光了。

2004年3月2日写于自流井

图37 监狱中的弗朗索瓦·德·萨德侯爵。

图39 《四库全书·异苑》书影。

图38 庄周像。选自《三才图会》。

图40 越王勾践像。

握手的精神分析

一触即觉悟

汉代刘向在《说苑》里,记载了一个发生在公元前540年左右的《越人歌》的故事:楚国的襄成君刚受爵位的那天,身穿华丽的衣裳,被随从们簇拥着来到河边。楚大夫庄辛刚好路过,他拜见完襄成君站起身来,想和襄成君握一握手。握手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很容易被视为“乱行”,襄成君听后果然大怒。庄辛见了也有点不自在,他转身去洗了洗手,给襄成君讲了一个鄂君子的故事:某天,鄂君子坐在一条富丽堂皇的刻有青鸟的游船上,听见一位掌管舟船的越国人在拥桨高歌。歌声委婉,鄂君子五内感动,这就是后世闻名的《越人歌》了。鄂君子听明白歌词的意思后,立即走上前,拥抱了那位划船人,并把绣花被盖到那人身上。襄成君听完这个故事,在文学形象的感召下,也走上前去,向庄辛伸出了双手。

看看吧,古人干净的双手与君子们非礼勿视的眼睛一样,从不伸入别人的隐私。握手是类似于授人以柄的行为,必须是肝胆相照的知己方可担当,不然的话,《诗经》里所谓“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不会如此隆重了。手,作为突破礼仪而进入私情的开路先锋,却被赋予了心心相印的伦理使命。

伴随私人空间的日益狭小,礼仪就像华丽的服饰开始成为交往的必备道具。宽大的道袍已经很难遮掩手臂的激动了,黄金在闪光,漂浮在秋波里的美人横斜出蜡一般的身体,那些环绕在权力四周的面庞齐刷刷地露出葵花受孕的暖意。握手作为一种抚摸的礼仪性表达,把那些逸出礼仪的僭越和觊觎删除或者浓缩进来。于是,当古人反复抚摸着邻居刚刚猎获的梅花鹿那光滑的皮毛,就不仅仅是表明自己手里没有凶器,不存图谋不轨之心,还有一种喜爱和羡慕的身体表达。他们不过是希望借助于抚摸,获得一种精神胜利的分享,但也可能激发攫取之意。

至于主动伸手给别人,或者以手在空气中作游泳状的人,多半是行高于人的魁首,他希望把自己置身高处而获得的一些神秘领悟,通过手掌传递给下面。这个动机淳朴而动人,容易让我们联想起内功高手传递神功的心法,具有无私、济世的高尚品质。所以,在此不妨注意一个佛教概念:金色臂。金色臂是佛的紫磨真金色的手臂,以金色臂摩顶,摩弟子之顶,或为授记摩顶,都是佛为慰劳地藏菩萨度生,日日三时在地狱教化众生,赞其不辞劳苦而摩顶的举动。所以,佛就伸长金色臂,用手去给“百千万亿,不可思、不可议、不可量、不可说,无量阿僧祇世界,诸分身地藏菩萨摩诃萨”摩顶,就是给所有的分身地藏王菩萨,施以摩顶。令所有众生的心,都能够归向于佛,能够调伏自己,能够舍弃种种邪见,归于正法。

但方外之人往往是无神论者,或者说,人中之龙的眼中已经没有头、脚之分,他们对下面的触摸,就是放电,一触虽是刹那,但一触即觉悟,一触即革命,一触即菩提。于是,握手、抚摸、把玩、猛拍肩膀、拍脸颊、拉衣领、整理背带甚至突然拦腰拥抱、奋力求欢等等动作,均可视为前者的漫漶与放大,而且,符合魁首应该具有的礼仪与气度。

所以我认为,握手是流行于上流社会的形式主义动作。在流落民间之后,异性之间也把这套礼节大加发扬,这无可厚非,但蕴涵在手掌里的欲望太多,手掌积满热汗,企图以“大手印”的方式将精神能量予以肉身化,就开始出现南辕北辙的结果。

两性间的握手,就女性来说,男人握手的“深度”跟他对自己的尊重成反比——在全掌式的紧握、半掌式弯曲的各种接触中,有档次的女人更喜欢那种采用手指前沿的蜻蜓点水、一触即退式的握手方式,这可以防止受制于人,有利于女性保持自尊。为了防止男性过于热情的举动,“有知女性”在手指上采取了防范措施,在握手前,她把大拇指别在手掌心,使对方只能握到四根指头的前半部分,而且,手臂不是前伸而是悬垂状态的,就跟负了伤一样,这种不胜娇羞的肢体话语便于控制力臂,在热情的大手笼罩过来时轻轻一滑就突出重围。有本礼仪方面的著作指出,英国女皇就是这种握手方式的代表,也许尊贵的地位就像一触即溃的老古董,只能观赏,摸一下就已经是极为赏脸的恩赐了。

有多本探讨形体语言的著作都一致指出,握手含有一些繁杂的心理动态或者色情意图,如果一个男人在跟女性握手前,将大拇指向上翘起,这实际上是一种性侵犯意识的流露。而当一对男女拉着手依靠说话来延长握手时间时,也许彼此已经心仪已久了,只是牛啃南瓜找不到地方下口。记得有首流行歌曲就专门为此而唱出心声:“紧紧抓住你的手,抓住之后我的脚已经不能动……”尽管脚不能动,但手还是可以继续努力。一种情况是,男人“大度”地把另一只手放上来,形成“以二对一”的格局,为了避免女人反感,他像个长辈似的不断拍打着女人的胳膊,有些长者干脆就把手掌放置于女人的头上,轻轻拍打,猛烈放电,嘴里不断说“不错,不错!很好嘛……”这些废话掩饰了他得陇望蜀的心机。另一种情况是,急中生智的一方会采取下一个动作——手掌略微松开,食指弯曲,在对方掌心抖动,犹如在连续叩击对方的心扉,这一叩击采用的是一串神秘的数字。这个时候,旁观者就发现女人的脖子向上倒灌出一层潮红——这就意味着对方的叩击之功,没有白费,她不但已经破译,而且门户大开!

长于捕捉细节的英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勃朗宁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首次向女诗人伊·巴蕾特(即后来的勃朗宁夫人)求婚失败后,激情更是高扬,施展欲擒故纵手段,写出《失去的恋人》一诗:

但是,我将只说一般朋友的语言,

或许再稍微强烈一些;

我握住你的手,将只握礼节允许的时间,

或许再稍微长一刹那!

一些中国电影导演在处理这个动作时,可能没有考虑到心理学、生理学原理,往往是男女一握手就浑身发软,就语无伦次,女方倒在男人的怀抱里,然后就接吻,然后就天昏地暗,然后就熄灯……男女的事情都这么线性的话,你还拍哪门子电影呢?这就让我联想起鲁迅先生的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这就是说,我们的礼仪操练了这么多年,却还是没有跳出鲁迅先生设定的路数。

“他拥有我全部的初恋!”

英国作家莱·亨特写有一篇短文《握手》,谈到了两种握手的失态。其一是“不问亲疏,不辨场合,见手即握,殷勤之态可掬”。其二是“常有谦谦君子,手欲伸而常缩,似乎慎言谨行,又似乎手指头发炎、红肿”。但这两类人,在汉语中只有第一类略多一些,他们往往是下层官员,希望借助于高频率的握手来抓住一二根希望的稻草。比如,近日有报纸报道,韩国最大在野党——大国家党——推出了前总统朴正熙之女朴槿惠任党主席,朴槿惠利用其父亲曾为韩国经济腾飞作出巨大贡献的余威,争取选民。由于在游说中同选民握手过多,朴槿惠的双手变得赤红肿胀,但仍缠着绷带继续演说。尽管如此,大国家党依然在选举中败给了开放国民党。

一个摄影师写文章回忆说,1953年他为毛主席接见中国人民志愿军文艺工作者拍摄照片时,当时主席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一名叫谢秀梅的文艺工作者在与毛泽东握手时,竟然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进而拥抱了主席,一瞬间,毛泽东闭紧了双眼。这就至少说明,通过握手的交流,主席丧子之痛同样传递给了女性,而当她以不恰当地拥抱方式来表达自己被唤起的复杂感情时,毛没有拒绝,他以“祖国儿女”的博大情怀,接纳了这一来自儿女的情感。

1966年9月19日的《人民日报》上,刊发了贵州农学院红卫兵陈保红的文章《用毛主席握过的手,天天捧读毛主席著作》。记述了作者9月15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因为激动过度无法正常发言的过程——

就在这时候,我们最敬爱的领袖毛主席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不要激动,不要激动,慢慢讲。”我站在毛主席身边,感到万分的幸福。泪水遮住了我的视线,发言稿上的字也看不清了。我一边流着热泪,一边发言。我发完言,又紧紧握住毛主席的手。……来自各地的革命战友,听说我和毛主席握过手,都围着我,争着和我握手。

伟力被另外的肢体传递出去了,再被无数只手广泛播种,其感染力,并不因为被反复使用而衰减,似乎具有反能量守恒定律的超级力道。

刘晓庆在《我在毛泽东时代》一文里承认:“在我的少女时代与青年时代,我最热爱、最崇拜的男性是毛泽东。我把所有纯真的爱情,全部的憧憬和希望,都奉献给了他,他是我顶礼膜拜的偶像。毛主席,他拥有我全部的初恋!”通过大量实证,我们发现这个表白不但是真实的,而且,毛成为了唤起女性意识的第一主角。当时无数诗歌甚至动用了恋人关系的惊人比喻的修辞,来喻指自己对毛的混合性热爱。这些关系,往往通过握手来使感情决堤。

《天安门不相信眼泪》一书指出,一名叫苏红的女红卫兵,与毛握手后,她曾经准备把这只手砍下来捐献给历史博物馆。在此被握以后的三个月时间,她坚持不洗右手。后来,她卷入到学校的派系冲突中,当对手试图动手打她时,苏红伸出了著名的右手,大声宣告:“打吧,朝这只手打,这是和毛主席握过的手,至今没洗过,还保留着毛主席原始的清香汗味!”面对这只被“点化”而成的圣手,一场武斗得到了平息。

一个叫“言志”的作者,就写下了《拉一拉毛主席握过的手》的诗——“战友从毛主席身边归来,/沐浴着红太阳的光彩。/见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多么光荣,幸福,温暖。/拉一拉毛主席握过的战友的手,/冲天干劲无尽头。/听一听毛主席检阅过的战友的话,/革命豪情满胸怀。”在这样的“传帮带”影响下,逐渐形成的“握手谱系”就如同燎原的星火,具有一种后来被称为“手拉手、心连心”的链式效应,十指连心,手眼归一,思维的尽头,是伟人形而上魅力折射到具体世界的鱼肚白,以及鱼肚白上的万道霞光……

美国作家R.特里尔在《毛泽东传》里转述史沫特莱的抱怨,史说自己在延安与毛握手时:“他不是抓住或握住你的手,而是把你的手放在他的手里,然后再把它推出来。”这固然是毛高屋建瓴的特殊握手方式,他并不经常使用,但这个方式每每在高温环境里容易被唤起。在面对上百万小将时,毛似乎刚把史沫特莱送出手掌的窑洞,现在,又不得不把更多的手臂迎进他手掌的天安门。

被人照亮,就仿佛为电池充电,劳累的电池总有消耗殆尽的时候。而再次获得充电的机会则变成一种可望不可即的追忆。

转眼三十多年就过去了,我很少再听到那时的当事人激动不已的诉说,因为商业时代为人们涂抹了更多的色彩,就像纸币上的花纹。但他们心里估计一直上演着那些无须言说的拷贝,直到地老天荒,直到海枯石烂。很多人都在自问:有没有一双手,握住了便不轻易放手?显然,这不同于左手握右手。

从手掌上崛起的通天塔,是否还继续向高空发送着无人能解的密码?

发动一台虚拟的手扶式拖拉机

当歌星、老板、影星像食物染色剂一般蔓延到生活深处的时候,所谓“一种痛的幸福感”,正在被他们的手掌所置换。名人们手指翻飞如兰花,就像余秋雨老师、赵忠祥老师那样,早已经无须传递身体的力量与热度,而是让那些匿身于指甲缝里的风月或点钞的快感有一个卸载的机会。当“和某某明星握手绝不洗手”成为粉丝们欢迎仪式的一部分内容时,我们就应该明白,这一切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迹可寻。所谓运掌如风,名流开始带给人们指缝里的纯精神秘密。

建于公元前62年的内姆鲁特山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在西平台上保存完好的浅浮雕像描绘着国王安条克一世正与阿波罗、宙斯及赫拉克勒斯诸神握手。这就至少说明,握手成为人神之间的身体交流已经十分悠久了。于是,人们在长时间握手、热烈握手、亲切握手、紧紧握手、四臂相交的动作当中,体验着那盈盈一握的魅力。大人物举手为号,掌吐惊雷,四周往往陡然出现“森林一般的手臂”,这就像榕树伸延出来的气根,围护着一个力的中心。这一景象,的确是调动气氛必备的仪式。“身心得到沐浴,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还有什么不能克服的困难?地动山河铁臂摇。”一个领导这样对我说。

就我个人来说,我的确不喜欢握手。更不会冲上去吊住某条大胳膊——不是高傲,只是我怕那些掌心里的汗液。觉得不像是水,倒像是某种猛烈分泌的油质。我反而喜欢卡扎菲上校坚持戴手套对待英美人士。在1988年的阿盟首脑会议上,他右手戴了一只白手套,说那是为了和“美国走狗”握手时不至于脏了自己的手。尽管这已经背离了起码的礼仪,具有把白手套扔出去的挑战意味,但他的手骨将阿拉伯沙漠下的某种纯洁予以了固执地保护,比起足球场上强制规定的握手仪式,还是率真的。

在我谋生的报社大院里,我偶尔会被某个职位高于我的人物(比如一个处长、科长)猛拍肩头,他大声说:“好好干!”这吓了我一跳。然后,他水蛭一般的手掌已经将我的手缠住,并开始反刍液体,滑得我无力挣扎。他带领我的手大幅度地、有风度地摇动,我就很不好意思了,因为这像是保健医生帮助我活动肩肘关节。我们在做体操,就像左手握右手。为了成就他体恤员工的心情,我的手臂也开始用力摇动,朋友们看见了这个场面,他们认为我与大人物在一起合力发动一台“看不见的手扶式拖拉机”。也可以说,英语里握手本意为“摇手”的渊源,在汉语里一样遍地开花。

2005年4月19日于成都

图29 罗伯特·勃朗宁(1812—1889),他与丁尼生齐名,是维多利亚时代两大诗人之一。他以精细入微的心理探索而独步诗坛,对英美20世纪诗歌产生了重要影响。

图30 张扬的著名小说《第二次握手》,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版。

图31 亚历山大·伊萨耶维奇·索尔仁尼琴被誉为『人类的良心』。

鼓掌的精神分析

鼓掌的永动机原理

在索尔仁尼琴的巨著《古拉格群岛》里,记载了一个热烈鼓掌的政治案件。在莫斯科附近的一个小城召开区党代表会议,小城的要人们均参加了这一盛会。便衣警察像习惯性的雪渣一样,渗入大厅里群众之中。众多的演讲之后,进入晚会的高潮:朗读致伟大领袖斯大林的效忠信。提到斯大林的名字,全体起立,热烈鼓掌,掌声继续不断:达三四分钟;人人知道秘密警察在监视掌声,谁也不敢停止鼓掌。六分钟,八分钟……由于无止境地鼓掌,老年人的心脏跳得厉害。九分钟,十分钟过去了:大家害怕起来,没人知道这情形如何结束。在持续到十一分钟的时候,在讲台上的造纸厂厂长鼓起了勇气,停止鼓掌,坐下。好像发生奇迹似的,宁静降落在整个大厅内:现在可以不鼓掌了。当晚,造纸厂厂长以“别的理由”被逮捕,并判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侦察员要他记住:“永远不要第一个停止鼓掌!”

这不是极端现象。我们可以在另两个典故里得到佐证。其一,赫鲁晓夫拍了一些宣扬政论的影片,通过行政手段让人民必须观看。他很想知道人民的反应,于是便微服出巡。某天,他来到了莫斯科的一间电影院,当影片结束时,全场的观众都站起来热情地鼓掌!赫鲁晓夫看见此景,心里相当满意,这时,旁边的人突然推推他的肩膀,小声地说道:“喂,你不要命了吗?还不赶快站起来鼓掌,这附近有很多的秘密警察!”

其二,有媒体在报道1981年2月苏共二十六大时写道:勃列日涅夫在会上做报告过程中,被“78次掌声、40次长时间掌声和8次暴风雨般的掌声”所打断。这种“盛况”已经超过了斯大林时期。

鉴于鼓掌这个动作已经脱离了马拉松性质,正在向永动机的原理靠近,索尔仁尼琴试图回答“那我们怎样停下来呢?”的努力,就不是依靠达尔文先生的物竞天择的原理可以完成的了,这必须要到灵魂深处寻找答案。罗伯斯庇尔自视为人民公意和人民道德的化身,做报告时,他通常这样来区别谁是人民、谁是人民的敌人:“给我鼓掌的是人民,是不幸者。如果有人指责我的话,那一定是富人、是罪犯。”这并不是特殊道德坐标,因为马雅可夫斯基说过:“谁今天不是跟我们同声歌唱/谁就是/反对/我们!”在如此清晰的路线面前,人们很容易区分“敌我”。因此,这个多年前阅读获得的细节,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它每每被“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澎湃”的现实所激活,将想象的空间拓宽,就像狭窄的良田被混凝土拓宽,成为生长商业和利润的广场。有关盛世太平的莺歌燕舞,在超常规的、爆炸式跃进的主旋律中更新换代,人们的脸笑如葵花。但葵花伸出了手,手拉手,双手合十,又猛烈分开,一片镔铁片自我敲打的声音,把朝阳花的忠诚,托举在钢蓝色的天幕下——这不是臆想。这是我幼年多次参与表演的一个节目,叫“葵花拍手向太阳”。

大约我是葵花阵中最大的一朵,在邻居家里也得意地舞蹈,小手拍得叭叭响,直到手掌发麻。这让右派邻居很高兴,他“请”出一张领袖像给我瞻仰。啊,啊啊,我在拍手歌唱的过程中抚摸领袖那韭菜叶一般宽的双眼皮。小手脏兮兮的,留下了二根手指印。当晚,穿白制服的公安人员推开了家门:“请跟我们走一趟!”父母轮流背着我,在昏暗的路灯下跟着民警急走。我记得那些路灯,就像朝阳花的花蕊,把夜色剜出了一个窟窿。那一年,我大约五岁。

多年以后,这个检举我的右派邻居见我就靠边走,我走右边他就立马跳到左边,几乎贴上墙壁,长腿一伸,像一只爬墙的蚱蜢。当然,他不再是右派了,但他从来也没有成为左派。是什么呢?迈开第三条腿走第三条道路?鬼知道。我知道的是,我的抚摸落在权威人物脸上的黑手印,为我的后来带来了一连串的麻烦,差一点被小学拒之门外。

父母对此很痛心,他们写了二尺多厚的情况说明,试图在文字中复述当时我的年幼无知,但二尺厚的文字令事情开始向更复杂的方向转化。后来父母不断告诫我:不要乱伸手。要鼓掌,要热烈鼓掌,不要乱伸手。是的,我必须按他们的话去做,不要乱伸手。要鼓掌,要欢呼,不然的话,他们还会熬夜写五尺厚的情况说明。

鼓掌伴随我的成长。在越来越多的场合,我发现自己不仅仅是拎着耳朵去让人灌溉的,还必须懂得鼓掌的技术。所谓“沉默的大多数”,其实是无法沉默的。因为,发下来的文件上,已经在必须鼓掌的地方,作了详细注明:“鼓掌”“热烈鼓掌”“长时间鼓掌”“长时间的热烈的鼓掌”“雷鸣般的鼓掌”“全体起立鼓掌”“夹道鼓掌欢送领导退场”等等。在《顾准传》里就记载了一个细节:那个时期苏联“老大哥”在中国的地位如日中天,任何人不敢有丝毫怠慢,连苏联的文艺团体来演出,票面上都印着“请鼓掌至少三遍以上!”作为一种受到教育的回报,掌声和由此激发的欢呼,是听众唯一可以奉献的精神产品。而且,从掌声中可以迅速甄别当事人的身份,尽管这个身份需要一定的体力作为基础,但努力而为之,三鼓而竭再鼓之,就给人一种虽体力不支但仍然继续热爱和拥护的良好印象。不能去学那个造纸厂厂长哟。当时我们自然不知道倒霉的造纸厂厂长,只是知道不能停止。抚摸着红肿的手,那时我想,通过红肿能够产生什么呢?后来读到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卡内提在《群众与权力》当中的话:“手的真正伟大之处是它的耐性。”那好,必须坚持,方能体现拍手的伟大。因此,每当在电影《新闻简报》里看到权威人物,在开始阶段,总有老师带头起立,高举双手猛烈拍打空气。老师往往把手掌弯成掬捧状,如此发出的声音就获得了一种类似空气动力学的能量,像纸盒被车轮踩瘪,爆破的声响此起彼伏。学生们在这个示范动作里明白了自己的义务,迅速全场起立,椅子立即哗哗啦啦倒下一大片,成为了启动掌声的先奏。什么时候停止,自然是等到画面切换到无关的事情上去了。但权威人物却又闪现出来,又发出最高指示……还没有来得及听清,又引起一阵椅子倒地的破裂声……

我的这番结论是否“过时”?2006年11月15日的《广州日报》上有篇文章很有意义。张安妮是位小“海归”,几周前广州市举行少先队建队57周年纪念活动,她参加活动后写了一篇感受深刻的日记:“我们进行了鼓掌练习,练得我的手臂都酸了。我不明白为什么鼓掌还要练习呢?不是拍拍手就行了吗?”显然,鼓掌绝对不是“拍拍手就行了”的。小“海归”不懂,但是被掌声哺育起来的几代人都懂。

记得那个时候,掌声比较单调,就跟那时的蓝蚂蚁制服一样,掌声大致有急风暴雨式或整齐划一式。前者近似玻璃弹子在镔铁皮上跳舞,直到金属产生疲劳似的绵软;后者容易让人联想起开闸放水,一阵一阵地射,直至又汇聚为铺天盖地的交感大乐赋。于是,权威人物在声音的海洋中乘风破浪。他们保持恒久的微笑,双手也自然地鼓掌。当然了,权威是斗智不斗力的,他们斜张左手,呈45度的斜面,中规中矩,具有指路人的造型,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反复按击左手掌心,从另一个侧面看过去,很像是在拍发摩尔斯电码,嘟嘟,嘟嘟嘟……

权威人物鼓掌,自然是为了感谢围绕而麇集的掌声,并不是自我表扬。人民么,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嘛。随着摩尔斯电码的连续拍发,群众是十分感动的。这一感动,掌声就很自然成为“雷鸣般的”或“暴风雨般的”。这两个约定的修饰词语是不能更换的,你不能说成是“惊雷般的”或“晴天霹雳般的”,也不能游弋为“狂风暴雨般的”或“冰雹般的”,尽管在比喻上后者更接近实质。因此,动用气象领域的现象,用之于掌声,更暗含了人定胜天、问鼎命运的隐喻。

这就意味着,掌声的打击力度,与鼓掌人的身份成反比:越是具有优越感的族类,掌声就越发文雅。他们已经习惯“于无声处听惊雷”!

鼓掌就是一种权利

1927年,马雅可夫斯基写下了“向着陌生的而亲如骨肉的中国苦力”鼓掌的《最好的诗》,他刻画了越过乌拉尔山脉而来的支持的掌声:“手掌心里/揉洋铁皮,/欢呼的声浪/不断高涨。/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雅罗斯拉夫在鼓掌。/听起来好像/风暴/铺天盖地而飞,/去答复/一切/张伯伦的照会,/飞到中国去,/叫那些主力舰/掉转/钢铁的猪鼻子,/从上海/倒退……”文字的楼梯犹如检阅台前的方阵,方阵齐迈铁蹄,具有排山倒海的气势。

没有人能够伫立于声浪的冲击中巍然不动。人不是礁石。声音总会打穿坚硬的外壳,让那些脆弱的东西暴露出来,接受声音的抚摸。佛说举手为声,在摩尔斯电码的拍发过程中,权威的心率总是激越的,它们焕发出来的仪态不怒自威,血往上涌,使得罕见的潮红占领了额头和耳根。

二头肌与三角肌的紧密配合,左右对称用力,不是么?二元对立就是一元论的表现形式,使得热身运动的主体获得了一种均衡而单纯的激情,对即将开始的讲话是互利互惠的。权威不但活动了身体,也逐步让思维获得了预热运转的机会;而对广大听众来说,手指与听力的联动态势,势必为即将展开的正式节目做好了充分准备。我们可以目睹大量的有关资料,无论是文字的还是音像的,但比较有意思的,是一边阅读文字记录一边聆听钢丝录音的实况。

195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致开幕词,无疑对我们研究鼓掌的细节,提供了一个色香味俱全的标本。风和日丽的北京,气温适宜,使得单一的掌声在空气中可以抵达遥远的地方。在声音的衰变过程中与另外的单个掌声产生共振,它们在墙壁上碰撞,反弹回来的碎屑又加入新生的声音洪流中,烘托起如雷霆绕梁的阵势。

但钢丝录音机的性能已经无法满足这强有力的集体发声学内容,权威的讲话在钢丝上打滑,就像“中华人民”的那句著名呼号,打滑的讲话迅速被掌声扶住,然后并肩携手共赴激烈的颤音。录音的钢丝比头发丝还要细,使得声音在达到一个高峰以后,再次激发起冲刺又一座险峰的欲望,窄逼的音路在雄鹰的翅膀下逐渐推开它刀刃一般的锋利,自然让聆听者联想起过草地爬雪山的峥嵘岁月。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出席代表为1026人,代表党的人1073万,这大约相当于一根手指代表一千名成员。这就是说,代表们非常清楚,自己手掌的每一次合拢或高高举起,必然是体现群体意志的,鼓掌不再是个人行为,不再是个人觉悟和美学标准的表达,而是一次慎重的民意展示。

因此,在这篇不足2500字的简短开幕词中,一共赢得了34次规格各异的掌声和1次短暂但沉痛的集体默哀,公众发烫的手掌刚好在默哀时分得到了血脉归位。一共出现的8次“必须”用比钢丝更为铁硬的质地,回答了国际国内的全部问题。领袖显然不是那种“要”掌声的人,他甚至因为讲话被不时打断而显得不快,不得不加速,以快速的腾挪闪展来移形换位,不给掌声发作的机会(在别的一些发言中,我们可以耳闻目睹那种要掌声的提示尾音,刚刚抛出了掷地有声的呼号,但并没有砸起水花,于是一句美声唱法式的“我亲爱的朋友们,同志们”的深情咏叹,就暗示了手掌的预备)。领袖语调高亢,尽管他不断在钢丝上用萦绕灵魂的韶山话修正前一句不小心流露出来的北方腔调,但过细的钢丝无法容纳他庞大的伟人意志的陡然转身,“绝对不走回头路!”他的语调略微迟疑,却突然被暴风雨般的掌声淹没在一片晃动的红光四溢的面庞当中。这个时候,领袖停止了讲述,他一只手拿着讲稿,另一只手在讲稿上拍打,伴随稿纸的乱颤,那些团结的聚光灯光束被卸到了稿纸之下,就像一些字被悉数铲落。稿纸亮如镜子。这也体现了东方人与西方人迥异的鼓掌观。观众和听众鼓掌,表演人或讲话人也鼓掌,汉语中表感谢,互相表示友好感情;而英语中认为这是一种不谦虚的行为,自己不应该为自己鼓掌。因此,西方一些权威人物往往脱掉白手套,挥舞手套,在另一只手掌上打打,表示回敬。

此文已经发表在1956年9月16日的《人民日报》上。所有的掌声以括号的形式镶嵌在讲话当中,复活了“现在”的场景意义,以期鲜活于未来的任何时刻。人们不会忘记,当年9月之前,对高饶事件、胡风事件的处理,使中共领导核心空前一致和团结。同年开始的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抑制了私营经济,促进了国营企业的发展。仅仅在一年以后的6月,反右运动开始了。鼓掌的知识分子,鼓掌的民主人士,如1951年1月25日李维汉在《关于目前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几个问题》里指出的那样:“两年来,各民主党派对人民事业是有很大帮助的。它向人民事业鼓掌,向抗美援朝鼓掌,向土地改革鼓掌,在国内外都表示了‘一边倒’,这有极大的政治意义,它们还不限于鼓掌,而且还做了许多有益于人民事业的工作。”事隔几年,不知道那些热烈鼓掌的会议代表,在会议以后,是否还有鼓掌的权力。恐怕高举双手,才是唯一的出路吧。

听这类钢丝录音听多了,我对掌声产生了一些怪异的联想。后来看到单位的秘书在起草长篇年终总结讲话稿时,他是把“掌声”一同算作写作内容的,用括号括起来。括号如同张开的嘴巴,里面放置豢养的雷声。文件提前下发,大众一边听,一边看,眼到手到,金戈铁鸣,万众欢腾。个别调皮的青工喜欢“鼓倒掌”,或提前引爆掌声,让还停留在课文朗读中的领导很不高兴。怎么搞的嘛?我的话还没有讲完嘛。他不是责怪鼓掌者,而是愚蠢的秘书。于是,括号被从大多数文件里拿掉了,只在职业领掌人手里,还有那么一两份原件,领掌人不遗余力地跟着文件跑,在空气中复原着文字的威力。

1977年,勃列日涅夫提出的“发达社会主义”光荣进入了苏联新宪法。为了表彰勃列日涅夫“对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做出的杰出贡献”,苏联科学院把一枚象征最高荣誉、只授予经典作家的卡尔·马克思金质奖章授给了权威的权威——尽管勃列日涅夫连发言稿都得依靠助手写成。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为勃列日涅夫“发达社会主义”领掌喝彩最积极的人中,有一位名叫雅柯夫列夫——当时的苏共中央宣传部代理部长,他比戈林为希特勒鼓掌到极致而跳到桌子上舞蹈还要杰出一些,因为这个代理部长不但把宣传机器的马力开到了极限,他甚至为自己如何从掌声里突围暗中选择好了退路——戈尔巴乔夫时代,此公成为反“勃列日涅夫停滞时代”、批判“发达社会主义”的头面人物,他继续行走在为权威领掌的道路上。

至于音乐会或者电视台文艺晚会上,那些时不时地以特别感动者自居的领掌人,由于技艺炉火纯青,自然无须文件提示,他们具有一种细微的感应能力。比如,某人长了一双蒲扇大手,平时拍巴掌能盖住别人的争论,以前在家放牛羊马,一听他拍巴掌,那些畜牲全回来,因此他的领掌生意就特别好。这样的人,穿套西装带着厚厚的老茧穿行于音乐会,挥掌带风,自然具有破风效果。如果让他们潜于某个需要调动气氛的会议,估计效果比讲话本身还要好。现在,有的地方还开有专门的“喝彩”公司。公司职员时散时合,散时各谋其职,合时聚在一起。“喝彩”公司根据不同的演出规模,制定出不同的“领掌方案”或“喝彩方案”,并收取不同的捧场费用。

但是,这些苦心安排的招数,雄辩家是根本不屑的。比如,某年秋天在汉堡的一次演讲中,地方长官埃尔伯特·克列斯注意到,希特勒是严格按照提纲讲的——提纲上写着关键的字句。甚至连看来像脱口而出的字句都是预先写好的。希特勒并不像许多人,特别是反对派认为的那样,是个直观的演讲家。他的讲稿写得很有条理,他确切地知道自己要求什么效果和如何取得这种效果。克列斯不了解的是,希特勒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检验他的世界观,但他却也深知元首胸中在酝酿大略雄谋。“他很清楚,只有避免使用陈词滥调,只有使用新词和新概念,他才能引起群众的注意。他的思想具有驱使力,使持有不同政治目标的人们均可接受。所以,当他首次在汉堡公开出现时。他能在短短的一小时内,使怀有疑心或保留意见的听众鼓掌,而且掌声越来越响,到结束时,掌声成了满堂喝彩的掌声。后来,连头脑最清醒的听众也宣称,虽然他们仍反对希特勒及其纳粹党,但,很明显,希特勒本人却比他们想象的更通情达理。”

我想,正是在这个前提下,依靠自己的能力而获取掌声,即便是“明骗”或者“阳谋”,也显示了高超的技艺。权威人物把群众的掌声和欢呼视作是否获得民心的一个标准。因此,不要用理性的方式讲述过于现实的问题,而要用感性的方式、激情的方式告诉他们未来的命运,告诉他们关于民族的纯洁、关于乌托邦的辉煌、关于吃饭不要钱,一直是权威获得支持的不传之秘。

从声响系统角度看,掌声其实与噪音的构成完全一致。或者说,掌声是一种最典型的噪音。它所构成的气场,就像一套繁复的礼节所包装起来的光源。这就使鼓掌者和被欢迎者一同被置身于这紧密的包围圈中,他们在这个压缩的空间里,不但可以拥有团结紧张的亲和力,而且还可以让参与者尽力吸收权威的热量,从而达到醉酒中的顾盼自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国当代学者贾克·阿达利在《噪音:音乐的政治经济学》一书里指出:“由于噪音是权力的根源,它总是让当权者听它听得入迷。”因为从本质上讲,“噪音是一种武器,而音乐,在最初的时候,帮助这武器的生成,将之驯化、仪式化,成为仪式化杀戮的一种拟像”。所以,贾克·阿达利的结论是:“噪音仍然是杀戮的一个暗喻。”

前不久我参加了一个必须参加的庆功会。猛然觉得,鼓掌的热身运动,对开怀痛饮比较有帮助。它使一种精神性的瘾癖在掌声中被启动,以一种发痒的方式产生了进一步寻找热泪的光荣感和倾诉感。塞奇·莫斯科维奇在《群氓的时代》里转引哲学家勒邦的设问:罗伯斯庇尔为何使女人着迷?因为他会使集体着迷,所以集体就是女人!像女人一样,集体历来是喜欢权威的。那么,奉献所有的欢呼给权威,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从另一个立场来看,需要大剂量的欢呼来激发权威的斗志,是权威力比多耗散太多的原因。按照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赖希的观点,过于仰仗集体欢呼的心理,是一种政治性无能的表现。就仿佛一个82岁的老人,痴迷地希望与28岁的女人共赴巫山。但他是冷水泡茶,企图指望通过漫长的唾沫分泌和小动作将冷水烧开,直至皱纹和脂肪逐渐被激活的血液占领。可以想象,这个无力回春的努力,仍然是一些人继续奋斗的根源。

于是,“鼓掌通过”很长时间来被作为一种法定的民主形式在欢呼;

于是,某个权威的讲话现场,设置分贝仪器,以记录掌声所达到的分贝数,来证明体现民意的精确程度;

于是,权威的每一次鼓掌,犹如红灯高照的“宠幸”,均被忠实记录在案,作为考察某项决议是否成功发育的记分牌。在这样的土壤之上,没有任何事情不能发生。

2002年9月29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卢氏县委书记杜保乾受贿、报复陷害一案的法庭上爆出新闻。被检察院指控向杜保乾行贿的主要人物、被法庭传到法庭作证的卢氏县公安局副局长邹某,坐在法庭的后排旁听。当听到被告人杜保乾不顾法庭制止、大声发表与案件无关的言论时,邹某竟“啪啪”鼓起掌来。于是当庭被拘留。邹某后来向法警解释说,他听领导讲话鼓掌鼓惯了,一听杜保乾讲话,就情不自禁地鼓掌了。其实,我们不应该责怪这个小小的公安局副局长,他不过是启动了本能反射,掌声不是从灵魂里传出来的,不过是手指的擅自行动而已。

掌声与耳光从生理机制来说是一致的

从汉字结构上说,“鼓”是一种圆柱形、中空、两端蒙皮的打击乐器。古代两军作战,以击鼓鸣金来指挥进退(击鼓表示进攻,鸣金表示收兵)。古文字的鼓字,像人手持鼓槌敲击鼓面的形状,其本义为击鼓;引申为敲击、拍打、弹奏、鼓瑟(弹奏琴瑟);再引申为振动、振作、激励等义,如鼓动、鼓励、鼓舞、鼓足干劲等。此外,鼓形外凸,所以鼓字又有隆起,凸出之义。所以,鼓掌的身体政治在原始人类那里就得到了体现,这就如同“文化布尔什维克主义”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经产生一样。顺便说一下,普通话中的“耳光”是一个来自吴语的儿化词。它的原始形式是“耳刮儿”。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子”尾和“儿”尾可以互换,大家看一些北方作家的文学作品一定看见过“耳刮子”这个词。同样用“儿”尾来代替这个“子”尾,于是“光”就出来了。另外,耳朵嗡嗡作响,“光”也暗示了感动和血涌面颊的微妙感受:由于脸颊受到的突然冲击,迅猛的热力必然对灵魂构成“激活”的振作之效。

某天,我从一间会议室门口经过,突然听见拍桌子、扇耳光的声音。那清脆而干净的声音宛如轻易穿过房门,钉子一般盘桓在走廊中。我不是鸵鸟,应该去看看。推开房门,哦,原来是几个人的圆桌会议,大家脸放红光,在欢迎新上任的局长。这个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一个事实:掌声与耳光从生理机制来说,其实是一致的。

为什么黑猩猩每每见到入侵者,总会奋力擂击胸部?它们是以这种沉闷的声音来告诉对方:自己很壮实,很有战斗力,不怕侵略。同样的道理,鉴于人类胸部共鸣的单薄,无法发出体格的强音,只好以掌声来达到同样的目的。但问题在于,无论从声音、效果上看,鼓掌与掴耳光十分近似。因为人体没有其他的部位,可以通过彼此的击打来获得这样的声威和精神鼓励。掴耳光同样可以施加激励、振作、鼓舞的作用,在清脆的声响中总能被消解的自尊得到重铸,从而获得百炼成钢的自信。看看那些权威,时不时地深入民众黝黑的纵深地带,抱抱娃娃、看看面包是否有黄油可抹,还没有忘记在小伙子肩头猛拍几掌,在半大姑娘脸上用力拍一拍,啪啪啪,半大姑娘脸红脖子粗,不就传递了一种亲切和爱民若子若女的感情么?他被聚光灯一样的掌声和欢呼紧紧包围,有一种箍桶匠用力干活的造型,至少,希特勒是这样做过的。因此,鼓掌不但是掴耳光的比附,而且,自掴耳光同样是自我鼓掌的隐喻,尽管这个现象没有得到专家的一致首肯,我认为是十分值得研究的。

因此,当马雅可夫斯基说出“给庸俗的社会趣味一记响亮的耳光”的时候,我宁愿相信他其实说的是鼓掌。明白这其中款曲的人是作家伊凡·亚历克塞维奇·蒲宁。蒲宁攻击马雅可夫斯基是“文学史最末流的”,但他对马雅可夫斯基朗诵的描述却惟妙惟肖:他朗诵时一会儿提高声音直到狂呼乱喊,一会儿又懒洋洋悄声细语,结束朗诵后便平淡无味地对观众说:“想挨耳光的人请按顺序排好队。”

我不想排队等候。我非常清楚的一个事实在于,我真正在鼓掌的时候,的确是在打蚊子。但是我总是无法将狡猾的蚊子予以歼灭。于是,我不能不热烈鼓掌。无数的意念被手掌打扁,手掌里有一股很干燥的皮肤味道,但是蚊子总是准确穿过我的指缝悠然而去。我妻子听见我在书房里鼓掌,不断伸进脑袋:什么精神又鼓舞了你?如此激动?我说,是空气。在我说话的间隙,蚊子穿过密布的掌声,像一根钉子,消失在光洁的墙壁……

卡内基训练中的一篇经典文章指出,“掌声可以使一只脚的鸭子变成两只脚”,形象、生动地说明赞美的巨大作用。好啊,掌声怎么使人长出第三只脚,的确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奇迹。听听美好的歌声《幸福拍手》:“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如果感到幸福就快快拍拍手呀,看哪大家一齐拍拍手。”如果我因此而挥舞双手的话,那一定是我又看见了蚊子……

2005年1月8日凌晨

2007年3月12日修改

图41 1974年,挣脱枷锁、刚刚抵达德国的索尔仁尼琴。

图42 手掌里的秘密远不只是这些。

图43 题为《鼓掌》的官场小说。老滕著。

图44 上海人民1976年第1版1次印刷,戴敦邦、施大畏、徐有武等等名家联合绘制。

从掐脖子到锁喉术的大跃进

无事在网上闲逛,直看得头昏眼花,就发现冲浪的强度不亚于陪夫人逛百货商场。当然,我必须有一种技能,可以从大量重复、无效的资讯里,分析出它们的保鲜期以及适合人群的胃口,或者是“反向理解”的新闻意义。至少,要从一个重复的动作里看出不重复的意义,就可以让人咂摸出一些连续剧似的悬念。比如,我看到了很多有关“掐脖子”的新闻。它们一般是作为一个法律案件的演绎过程被报道的,尽管无法描述细节,但“掐脖子”的所指所辐射的区域,就很自然地呼唤着能指从四面八方合拢,直至把这个概念掐死在无边的黑暗与晃动的身体之间。这个时候,动作总是要比概念丰满,汁液四溅,就像一个处于青春期高峰的女人,却穿着一件平胸时代的衬衣。

毫无疑问,掐脖子的主角和配角现在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官员掐死妓女、情人的类型,为制止真相败露或掐断威胁的嘶叫,官员的智力水平急剧下降,因此,从那些充满淤血的致命掐痕里,事后人们很难想象官员两袖清风的绵软手掌,如何施展出了法力无边的大手印。另一种是从事性冲刺的虐恋者,他们来不及从摇晃的峰巅退回到呼吸畅通的安全地带,他们赤身裸体,大小便失禁,展现着命赴爱河的决绝姿态。这印证了希波克拉底的话——“不当的性快感会招致死神”。还有一种是直接地谋财害命,一些地方现在出现了所谓的“掐脖子帮”,罪犯连刀子、铁锤也不需要,伸手即为利器,无成本支出,直取美眉的粉颈,劫财也劫色。记得童年时代,小男孩之间的打斗游戏,一个是摔,另一个就是掐,掐脖子,有时怒气攻心,会把对方掐得口流白沫为止。还好,孩子们知道退却,他们到此为止,怒火熄灭,又成朋友。

无论是在米歇尔·福柯的著作还是法国人马丁·莫内斯蒂埃的《人类死刑大观》当中,掐脖子并不在研究之列,原因在于这个动作不具备惩罚的昭示性。福柯就认为,就惩罚史“一般而言,惩罚越来越有节制。人们不再直接触碰身体,而是触碰身体以外的东西”。问题在于,掐脖子是与人类历史一样悠久的攻击性动作,我倾向于发明者是女性的观点。何以见得?因为在双手可以支配的范围内,应该还伴随着抓、挠、捏、扯、撕、咬等等小巧动作,如果均不能解决问题,掐脖子就成为了女性的杀手锏。这一系列贴身短打功夫,具有阴性成分和本能意味,体现出弱力状态下勉强取胜的决心。但我觉得她们掐脖子具有比赛性,即希望这个过程中,让对手因为呼吸不畅而面如死灰口水乱流,你比我难看,自己在身体美学上首先就获得了胜利。于是,我们在大街上看到的女性之间的徒手搏斗,她们几乎出于同一个教头门下,一起吐口水,一起扯头发,然后一致性地高举双手,犹如两只螃蟹互掐脖子,空虚的下盘拼命站稳立场,臀部以空前的肥硕高高翘起,凸显女性的身体意志。男性为什么不愿意跟女性缠斗?因为他们视这些招数为不雅之举,有娘娘味儿。掐什么脖子?老子一拳就可以送你回老家!而缺乏一招制敌技术的男人,一言不发,他们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所以,手无缚鸡之力的宋江,用刀宰杀阎婆惜是符合英雄语法的,“手刃”一词,在男性手里获得了干净、迅捷、快意恩仇的美感。相比之下,掐死的意象就显得阴湿而黏滞,比较猥琐。正因如此,在那些搞笑的港台武功片里,复活的僵尸们直立而跳跃,双手木棍般平伸,只以掐脖子为己任,同样体现了一种阴鸷的搏杀意图。这也可以解释民间有关鬼掐脖子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

但是在西语中,掐脖子获得的胜利并不比动用武器获取的差,即使那些真正的英雄也喜欢使用这个方式。比如,力大无比的赫拉克勒斯面对赫拉派来的两条毒蛇,刚满八个月的英雄却毫不费劲地把毒蛇扼死在摇篮里。后来国王召他去服役,他得到神的启示,答应为国王完成12件苦差使。其中,他再次使用绝技,扼死了铜筋铁骨的涅墨亚森林的猛狮。扼杀的修辞含义,在文字造型上显然比掐脖子要华丽庄严得多,尽管实质并无差异。再看看武松、李逵杀虎,就非常清楚地暗示我们:存在于汉语里的掐脖子,根本不是英雄的身体政治。

深宫高墙内是掐脖子频频施展的理想领域。神秘的宫闱床榻之间,恩仇总是像胭脂香味一样扑面而来,所以,掐脖子的意象开始出现分野:一是为“挤”出真相,一是为掐断真相的诉说,在铁钳一般的虎口拷问声带的同时,它只要略微把持不定,就一并勾销了气管呼吸的权利。这就是说,掐脖子对真相构成了一种“项庄舞剑”的环绕合围意义,情况往往是:在获得了真相以后,虎口从来就没有放弃进一步用力的本能愿望。作为威胁的道具,虎口的刑具意义并不是固定的,它面对人体最为柔弱的部位,总能激发起一种摧毁的狂喜。受审者命悬一线之际,虎口充分感受到了来自于脖子深处的冷汗和油脂,在喉头痉挛的配合下,秘密连同唾液在虎口的抚摸下吞吐,虎口必须分辨两者,明白该对谁予以放行,明白对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秘密,解除游鱼似的伪装。想想鱼鹰的脖子吧,它总是无法享用自己的劳动果实,它用水洗掉堆积在咽喉里的痒意,但能够想象美味,于是它继续劳动。但脖子们在虎口的紧逼下,想象与回味功能已然完全丧失,即便是美丽的脖颈也会逐渐向植物造型靠拢,鼻息即将喷出残留在肺叶底部的酸气,这潮湿的气体喷在虎口上,让拷问者联想起腐烂的蔬菜。虎口会觉察这种变异,觉察到一根丝瓜的碎和软,虎口会尽快结束这种肮脏的态势。

在古罗马历史中,69位皇帝中有39位死于谋杀,著名的暴君康德茂尽管有大力神之誉,因服下情人毒酒后体力不支,最后被拉厄图斯掐死在大殿内!这种死法对大力神来说具有反讽意义,因为罗马人一直认为,被人扼死是一种奇耻大辱。

公元251年8月,天起飓风,孙权祖陵中的松柏也被拔起,卷落在建业城南门外,孙权受惊起病。几个月后,皇后潘氏密谋孙权死后,模仿吕后临朝称制。潘皇后为人凶暴,平时经常为小事残杀宫婢。宫女们怕她一旦称制,会不可收拾,就在夜间乘她睡熟时,将她扼死。这段历史记载是真实的,有一种除暴安良的快感,也完全符合宫女们的“手性”。至于武则天掐死自己的女儿,陷害别人的举动,别的我不说,至少说明了掐脖子的安静性和极大的成功率,空手不但可以入白刃,空手也可以攫取权力和宠幸。因此,我们对晃动在权力周围的每一双纤纤玉手,在它们翻飞如兰花时,应该具有必要的警惕。

掐脖子在宫闱床榻之际的著名演出,自然是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奥赛罗》。这个来自于意大利的悲情故事,成就了掐脖子的经典意义:近距离的肌肤相亲,足以造成致命的伤害。在苔丝德蒙娜的床榻上,本来可以上演一场惯常的鱼水欢宴,女人深情款款,但奥赛罗准备使用掐脖子的古老方式,“挤”出苔丝德蒙娜红杏出墙的细节。他开始发力,他必须把自己堆积在脖颈上的亲吻全部删除,因为这其中已经混入了“不纯的唾液”,但他感到无法控制虎口下的真相,他进一步发力,他握住了命运的咽喉。在这个时候,面对苔丝德蒙娜的苦苦哀求,奥赛罗说了一句名言——

已经干了,便不能终止!

诗人席勒是察觉出了一种本质危险的,因为苔丝德蒙娜“是一朵不自觉地老是将头仰向那白昼的星座的向日葵”,那细长的花颈在巨大的轮盘下显露出不堪的迹象。苔丝德蒙娜做祈祷时唱的《信经》已经绕梁而飞升了,盲目的英雄在快意恩仇之后,看着这株美丽的向日葵如空口袋一样瘫倒,他觉得意犹未尽。这个细节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在于彼此缠绕的手臂,本来可以邀来柔情蜜意,在身体最为柔嫩的部位,实现对情色的冲刺,而当手臂蛇一般收紧的时候,这种巨大的逆差将人性中的极端走向清晰地呈现出来。波德莱尔在《天鹅》一诗里说:“像奥维德诗中的人,有时向天空,那令人难受、冷酷的蓝天,抬起渴望的头,伸长痉挛的脖颈,仿佛向上帝发出种种的责难!”如果联系到阿道司·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这个掐脖子的意图就具有了形而上的隐喻:未来世界里的专制主义开始控制人民的性欲,一种叫“代猛烈情素”的东西,每月固定接受一次注射。控制生理即控制思想的企图,使官方与个人开始了肾上腺素的拉锯战——“从生理上说它完全和恐怖与狂怒相等。它所能产生的滋补效果跟杀死苔丝德蒙娜和被奥塞罗杀死相同,却丝毫没有它的不方便。”

掐脖子尽管效果明显,但一直没有成为刑法当中的主流惩罚方式,它被后世放大为扼杀、绞杀、上吊、站笼等等科学方式进行,逐渐脱离了其徒手意义。但死亡的模样没有实质改变。按照马丁·莫内斯蒂埃《人类死刑大观》的说法,扼杀“不像绞刑那样会使人产生色情的反应”。这就充分说明,掐脖子的死亡过程,当事人至少在弥留当中,是体味到了色情实质的,如此命赴黄泉,可以作为对死亡的小补偿。正义的刑法不可能让罪犯体验到快感,刑法是黑色的。所以,性虐恋中的窒息快感,以及对女性实施的掐脖子流氓手段,则显然符合这个濒死生理规律。

村上春树有篇奇怪的小说叫《掐脖子鸟与星期二的女人们》,立意充满性暗示:“附近的树林里,有一种鸟的叫声,听起来像被掐到脖子似的,我们就叫它‘掐脖子鸟’,这个名字是太太取的……”在平淡的叙述里,情色暗示无处不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投射在纸窗上的日本人的情色剪影,而东瀛电影《感官王国》不过是纸窗内的真实操作:两人私奔到一家旅馆,没日没夜地沉醉在肉欲高潮中,为求得更高的欲念满足,两人以互掐脖子和其他世人眼中变态的行动进行性交。最后,阿部定在性交高潮之时勒死了吉藏,并割下了对方的阳物。当然,我们不能据此就认为日本文化是掐脖子的产物,只是我很难消除并无多少道理的猜测。

这里,不应该忘记的是郁达夫。1945年8月29日晚上约9时,日本宪兵把惨无人道的暴行演绎到极致——把郁达夫活活掐死。据说理由是日本宪兵怕用枪会发出枪声,用刀怕留下血痕。我看这个理由不大充分啊,擅长用刀的倭寇,看来没有采取“手刃”“资深翻译官赵廉”的烈士方式,他们竟然使用掐脖子的古老方式!化名“赵廉”的作家在军国主义的虎口里嘶叫,但没有来得及说出,他的话连同他的喉结一并粉碎在南洋的沙土之上。看看我们的革命烈士,是被日本鬼子按在地上掐死的,想想那个手脚乱蹬的场面,必然尘土飞扬……

这里,我们不应该忘记的是刘文学同学。1959年11月18日晚,现合川市云门区双江村双江小学四年级学生、年仅14岁的刘文学,为维护集体财产——半筐海椒,被地主分子王云学掐死,并被抛尸堰塘。刘文学成了举国学习的英雄。但几十年后的今天,刘文学的故事竟有了多种功利主义的说法……

这两个个案昭示了一个特殊结果,他们大概是历史上唯一被掐死而成为英雄的人物。掐脖子的阶级成分,即由生理意义的种种感受,上升为一种稳准狠的阶级锁喉术。这个阴损的招数,尽管敌对势力经常对“我”采用,对此,官方在语言表现上过滤了对手的攻击力量,还是称其为掐脖子:苏修掐我们的脖子!美帝国主义掐我们的脖子!我们要突围,用正义之师的“铁钳”攻势,粉碎敌人的阴谋……

但是例外也并非没有。在一份党史研究资料中,指出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预言的几种不健康“情绪”便发展起来……如果说共产党人昨天的辉煌、昨天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来自于革命与战争年代的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话,那么执政后出现的齐姬越女,甘饴美酒,“颂扬”与孔方,就成了“不拿枪的敌人”、阉割共产党人理想的“锁喉三枪”,从而使得执政党的理想建设面临着新的严峻考验。这就是说,类似的“锁喉”招数,毛是心知肚明的。

锁喉术是高明而优雅的,根本无须虚张声势双手作八字状,它是单手操作,拇指和食指如握酒杯,出其不意直取你的喉头。锁喉不仅仅是勾销呼吸,关键在于“禁声”。它使得那些黄钟大吕立即软化,成为气球泄漏的嘶嘶声。于是,锁喉之手就成为一只安装在脖子上的活动阀门,可以随意调节进气和声调。

作为一招毙命的战术,锁喉术与撩阴掌相比起来,就显得要光明正大一些,搏杀的结果尽管两者并无高下之别。以往,我们每每为自己的档案上的某个暗箱操作的记载而忧心不已,因为我们知道一旦自己被组织拿住了命门,自己就只能像被高高提起来的鸭子,除了徒劳的叫唤,就是开始无休止的进食,准备提前成为手们金黄的晚餐。一只“无形的手”可以随时在脖子上显形,使阳光和空气得到人为的管理,在这个先决条件下,所谓独立思想,就只能成为藏匿在少数人肺部中的底气!有时,我能从一个广阔的范围内听见自己急促的心跳声,以及剧烈的喘息。我能感到那一双无形之手,掐住了我的脖子,它留下的冷汗如口痰一般黏在喉结,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与不安搁置在预感之中。

在阿道司·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里,恐惧的本能想让每一个人尖叫,可是不论嘴张得有多大,喉咙的发声权利却被事先删除,于是人们发不出一丁点声响。慢慢地,那无形的力量越来越紧,紧到让人们渐渐透不过气。于是他们只好挣扎,自己抠着自己的嗓子眼,拼命挣扎。这种本能的动作类似于“催吐”,是“无形之手”早就编排好了的,吐,吐出来。可是你吐不出来,什么也吐不出来,甚至空气也吐不出来。大张着嘴,感觉生命一点一滴傲慢地走过心脏走过喉咙走过口腔而后消失不见。

所以,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了“无形的手”,放之于如今在经济、网络、金融领域出现的瓶颈现象,为攫取的本能欲望提供了掐脖子的良机。可它并不仅仅是适用于经济学领域的,它无形,却获得了比“有形”更为直接的威严和效用。我唯一感受到的是,个体在机构面前,真是脆若喉头!

但是我们必须坚信,只有时间才是上帝之手!只有时间可以解决所有冒牌货的觊觎和小偷小摸,无论是对咽喉的威胁,还是对空气中自由浓度的调配。柔嫩的脖子,将是时间解除掐脖子到锁喉术等等有形无形之举的终极地!

值得注意的是,“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绝对无法击倒我!”这个比喻本没有错,但命运往往是由具体的人、事连场上演的,无论你往虎口灌注多大的欲望,也阻止不了时光的呼吸,同样也扼不住自己的命运,结果要么是自己被命运掐住了脆弱的喉结,要么就是自己掐住自己的脖子,用力,嘴里蹦出咔嚓的伴音……

2004年9月13日在成都

图50 法国画家巴托洛米欧·曼夫列迪(约1587—1620)笔下的西方宫廷谋杀。

图52 赫拉克勒斯是希腊神话中最伟大的英雄,又名海格力斯。用双手扼死雄狮。

图51 诗人席勒(1759年11月10日—1805年5月9日),德国18世纪著名诗人、哲学家、历史学家和剧作家,德国启蒙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席勒是德国文学史上著名的『狂飙突进运动』的代表人物,也被公认为德国文学史上地位仅次于歌德的伟大作家。他是歌德的挚友,死后和歌德葬在一起。

图53 连环画《刘文学》英文版,楼家本绘,1977年第1版。

扒手的精神分析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法国著名导演罗伯特·布列松在1959年执导的电影《小偷》,这几乎就是法国最好的电影了。影片具有一种觊觎、偷窥、富有预谋历险的氤氲,步步进逼。影片以日记的形式呈现。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米歇尔在赛马场目睹了一个小偷行窃的细节,为小偷自信优雅的身体语言深深陶醉,即加入了偷窃。这说明他是技术美学的崇拜者。沉溺于阅读的米歇尔坚信偷窃是一种手指芭蕾,一场完美的行窃就像一场精彩的行为艺术。米歇尔有一个久违的病重的母亲,在去探望的时候结识了一直照顾他母亲的邻居珍妮,漂亮的珍妮唤醒了米歇尔心中沉睡已久的感情。米歇尔被警察盯住了,警长虽然三番五次地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米歇尔依旧沉迷于他的“艺术”中无法自拔,很快,米歇尔被捕了。珍妮来狱中探望米歇尔,她向他袒露了自己的真情,米歇尔在泪水中猛然醒悟,当生命中还有所爱的人存在,生活就不会是一片虚无。经典的长镜头让人过目难忘:群贼在车站“华丽隐蔽如舞蹈的偷窃场面”,让人觉得,小偷是社会正常的存在——他们不是空气,是让你打喷嚏排除异物的尘埃。一旦他们被法律与道义从现实里删除了,生活就会出现一个难看的空洞,如同华丽的和谐广场,突然发生了大面积地陷。

《庄子·胠箧》里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说的是那些小偷小摸的人被抓了现行一定按律治罪,严重者还要处死。但那些飞天大盗偷窃整个国家,不但不会被治罪,而且还能成为诸侯称霸一方,受世人景仰。作为中土的历史定律,这已无须再说。我注意到一些个案,即那些正宗的窃钩者是如何为王的。其奇异旅程的峰回路转,不亚于扯着头发直飞月球。

历史上似乎只有三个窃钩者在衮衮诸公里彰显出他们凸凹而诡谲的面容。一个是朱元璋,一个是埃及末代国王法鲁克一世,还有一个较为逼近现实,是前罗马尼亚的柄权者齐奥塞斯库。三人之中,朱元璋竟然活到了70岁,简直是异数。

俗文学大家欧文·华莱士在《名人隐私录》里指出,有“开罗小偷”之誉的末代埃及国王法鲁克,身高仅六英尺,体重达三百多磅,据说他尝试与5000名女性做爱。除了贪色和热衷收藏高级赛车外,他还有一些匪夷所思的嗜好,具有饕餮的无穷食欲;热爱偷窃,矢志不渝,具有临床意义的偷窃癖。对妇女用品尤其情有独钟,据说他为偷到某只口红而狂喜不已;另外,他对一些保卫措施过于严密且体格过于庞大的贵重物品,由于无法施展身手,只好不惜重金购买。对国王而言,这些特征并不出格,王国、臣民、国库不过是他几只口袋之间的挪移术。

伊朗国王瑞查·帕勒威的遗体经过开罗时,法鲁克立即上下其手,夺得了国王的勋章。某次英国首相丘吉尔访问开罗,法鲁克看上了丘吉尔的家传怀表,实在心痒难耐,期期艾艾出手,技术自然大打折扣,被当场发现。由于英国政府事后抗议,法鲁克才极不情愿地将怀表交出。国王的面子与偷窃的瘾癖可以调和,那就必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法鲁克苦练基本功,他驾临监狱,与一个关押的名偷比学赶帮超,由此更上层楼。

1965年3月18日,法鲁克死于意大利罗马的圣卡米洛医院中,时年45岁。死前他狂吃一顿超级大餐:12只大龙虾、10颗牡蛎、8条鱼、5碗炒米饭,此外还有数不清的奶酪、果酱、大饼、豆类、蔬菜和水果。法鲁克死于暴饮暴食而非偷窃,结局不太圆满。

法鲁克王朝是埃及王室腐败没落的体现。法鲁克据说书法造诣很高,甚至重视教育,成立了一些传承古老技术的学校,他一度喜欢在巴黎街头径直向陌生美女求欢,似乎忘记了这里并非自己的王土。就是说,他喜欢漂亮的女人与物品,不喜欢大规模杀戮。

但齐奥塞斯库显然要比法鲁克棋高一着,他无须丢人现眼,美女、美物、别墅自己长了脚地蜂拥而来。刘存宽等译《莫洛托夫密谈录:与莫洛托夫140次谈话》一书,收有《外国的活动家们》一章,凸显了齐奥塞斯库施展妙手空空的绝技。

身为前苏联外交部长的莫洛托夫,妻子波林娜·谢苗诺夫娜·热姆丘任娜是犹太人,被斯大林下令逮捕,莫洛托夫不温不火,一如既往地得到柄权者信任,不能不说这是极权语境中值得玩味的事。但更有意思的在于,莫妻被关押几年后释放,历经洗脑工程,她已经不能容忍谁说斯大林的半点不是,花岗岩级别不输于中土的范元甄。可见苏式洗脑依然具有临床意义。

莫洛托夫谈话的时间是1968年,其时齐奥塞斯库正在台上猛挥巨手。莫洛托夫对记录者强调:“在罗马尼亚,现在讲这个故事可能会被关进监狱的。”这段谈话的大意是:齐奥塞斯库在罗马尼亚“解放前”是个职业扒手,曾作为刑事犯被抓进党卫军的监狱。恰好他和被捕的罗马尼亚共产党领导人乔治乌-德治关在一起。这时斯大林下令把乔治乌-德治从党卫军监狱中营救出来,办法是用黄金贿赂党卫军分子。营救人员注意到齐奥塞斯库的技能。他不辱使命,将数量不菲的黄金带入监狱。

1944年8月苏联红军进入布加勒斯特,乔治乌-德治上台,他太忙,没有想起救命恩人,但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引起了他的注意。齐奥塞斯库在新政权下生存艰难,因扒窃再次被捕。这就意味着,他是蹲过新旧两个世界铁窗的人。乔治乌-德治参与了此案处理。他是法治的,待齐服完刑后,乔治乌-德治马上投桃报李。齐奥塞斯库迅速成为“共青团积极分子”,后成为布加勒斯特团市委领导人。其后干脆坐上火箭,迫近最高权力。乔治乌-德治死后,昔日的惯盗当仁不让成为罗共总书记!

柏拉图记录了先哲们努力探讨何为正义的情形。“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和干自己的事情。”第一,“自己的东西”指的是公共权力分配给一己维生、做工所需的工具;第二,公正就是“每个人只做一种合乎他本性的工作”,可以将柏拉图的正义论叫作本性说。对此,卡尔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里分析道:这就跟另一论断异曲同工:“保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是公正的。偷你的钱是我自己的计划,因此对我而言执行我的计划是公正的,要具体付诸实施,也就是去偷你的钱。”很显然柏拉图希望我们得出的推论不过是就“某人自己的”这一术语玩了个蹩足的把戏而已。我真想说:这种“正义”,是齐奥塞斯库之流的“正义”,去他的吧!

人生如鼠!不在仓就在厕

这是一个不需要“哲学王”的世界。如果说有,那不过是绝对权力的华丽“新衣”,叙拉古还是叙拉古,但古拉格正在努力实现其城乡一体化。其实,我们该做的不是陷入正义定义的纠葛,而是学会怎么才能让人坚持正义,发现不义。

与朱元璋一样,具有异常丰富底层阅历的独裁者,齐奥塞斯库的乌托邦治国术与朱元璋却是大相径庭。朱元璋杯弓蛇影杀人如麻,大兴文字狱,当然也严厉惩治贪污“自家银子”的腐败分子。

1981年年初,罗马尼亚的报纸报道了一连串高官的贪污事件。一个矿场主管虚报生产量,获得数十万罗元的奖金(罗马尼亚月平均工资不超过2500罗元)。另一名官僚非法侵吞食品,获得数千万元。这些官僚虽然被公开斥责,但只是受到轻微处分。上述官僚甚至都没有被开除出党,都没有被判入狱,但一名普通工人会因偷窃被判入狱三年。任何“囤积货品”超过一个月需要量的老百姓,可判入狱五年。这就意味着,一个来自底层的强力人物,对庇护过自己的底层社会其实从来不会心慈手软。这同样是一条铁律。作家梭罗在《日记》里就这样写道:“最老练、最诡诈的政客,不会比一只码头上的灰色仓鼠更富有人情味。”

即便这样的柄权者就是“富有人情味”的仓鼠,情况又如何?!

公元前250年,26岁的李斯尚在楚国上蔡郡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就是负责仓内的粮食进出登记。一天他内急狂奔如厕,惊动了厕所内的一只老鼠。这只安身于此的老鼠瘦小干枯,探头缩爪,且毛色灰暗,令人恶心。李斯看见这老鼠,想起了自己管理的粮仓中的老鼠,它们脑满肠肥,皮毛油亮,整日在仓中大快朵颐,逍遥自在。与眼前厕所中的这只老鼠相比,真是天上地下!“人生如鼠!不在仓,就在厕。”李斯不禁仰天长叹。在老鼠的启发下,李斯第二天就起身,投奔儒学大师荀况,开始了寻找“粮仓”之路。20年后,他成了秦始皇的丞相,拿出了具有恐怖铁血气味的《大秦律》。

也许真是“人生如鼠!不在仓,就在厕”。很多人居然以李斯为榜样,逃离了厕所,跳进了粮仓,但由于欲壑难填,结果反害了自己的性命。但到了像苏东坡无纸写字的地步,自笑像“长夜空咬啮”的“饥鼠”,那么老鼠自救的心术就必然凸显。可是,这样的老鼠绝不仅仅为了一饱了之,他们的贫困胎记注定了他们一旦掌握权力之后,必将荼毒天下。

但有人偏不这样看。那些热情歌颂朱元璋的人,可以无视1380年一共处决两万余人的胡惟庸案,可以无视1393年诛杀15000人的蓝玉谋反案,可以无视朱元璋在各州县设置的“剥皮亭”(官员一旦被指控贪污,即被剥皮,悬皮于亭中,以示警戒),一些电视剧竟然颂其为英雄。有人说,奴才治理奴才是最残酷的,那么,奴才的N个管理谱系之下,我就能看见为皇帝新衣托举虚拟裙摆的奴才的奴才的奴才的奴才……

横向而观,早在朱元璋施展恐怖手腕废除宰相制度的前一百年,英国就颁布《自由大宪章》,保障人权,对人民不得随意逮捕监禁。乍一比较,立刻令人万般气短。

2002年,国内一位大学的教授,随作家代表团访问东欧诸国,回来后写文深切悼念有“人类的星辰”“喀尔巴阡山的天才”“思想的多瑙河”之称的某领导人。其文叫《给某某某扫墓》,教授一鸡两吃,同时还写了更为热烈的抒情散文《平民家和议会宫》。作者把勇敢的米哈依、斯特凡大公与这位“人类的星辰”捆绑为彰显东欧某国历史上“三位一体”的杰出代表。教授在前文中咏叹:我至今记得听到这位“人类的星辰”“被杀时我凄凉而迷惘的心情……”

我想,人们固然有表达自己感情的自由,但是如果尔等的自由言论涉及公众道德伦理底线,就另当别论。应该问一问东欧诸国尤其是喀尔巴阡山之下的绝大多数人,他们同意这样的杀害人众、控制国家达25年之久的“人类的星辰”,最后被人民法庭予以处决,能够叫“牺牲”吗?

我想,这只能是极少数人的“同志”!

巧合的是,东欧的著名作家赫塔•米勒1993年就写出了《她和他:贫穷驱使人们来到……墓地》一文,指出一个愤怒的嗑瓜子的女人不断告诉那些来凭吊的人:“他们不配有鲜花和蜡烛,他们拆毁了教堂。”不知道国内这位教授在墓地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捣乱者。

更有意思的是马教授大写“人类的星辰”与“人权”的关系:“我回国几个月后,著名汉学家顾彬到大学讲学,我请他到家里过中秋节,跟他聊到我的……扫墓。顾彬好奇地问:你为什么一定要去看墓地?我说:不管他如何……他也有生存权,对不对?只要说到‘人权’,西方学者不能不点头。”

我采访过顾彬,没有问及顾彬是否就此问题点头。请注意教授这个奇特的逻辑:“不管他……他也有生存权。”在此堂皇命题下,是否该给希特勒、希姆莱、戈培尔以“人权”呢?是否该给日本“二战”中的甲级战犯以“人权”?看起来,既然无视人类道德底线,又还谈什么正义与自由?!

这位教授在《平民家和议会宫》里谈及那座闻名世界的超级建筑议会宫:“1984年开建,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仅少于五角大楼2万平方米。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材料全部用本国的。不管建这个宫符合不符合本国民情,不管建这个宫有多少实用价值,事实是:这个宫成为世界第二单体建筑。一个小小的东欧国家,建出仅次于美国五角大楼的单体建筑(2013年以后,全世界最大的单体建筑是成都的‘新世纪环球中心’),建得如此精美,材料工匠全部出于本国,不能不说是伟大的创造。”

这座耗资120亿美元、号称“世界第二建筑”是如何建立的呢?英国学者杰弗里•雷根指出:单是“为建设‘社会主义胜利大街’而拆毁布加勒斯特老城时,许多老人被逐出自己的房屋,露宿街头,挨饿受冻,有的人自杀。根据某个官僚的残忍主意,布加勒斯特的失去家园者被迫签署了拆毁家园的文件,甚至有些人还被索要拆毁的费用”。

2009年,曾经在人民宫担任建筑设计师的安德烈•潘德勒出版了回忆录《人民宫,大理石的坟墓》,指出:“人民宫是一座行政建筑,与市里的其他建筑完全不成比例。说得具体些,人民宫体积比我国正常的建筑的体积大3000倍,比正常的建筑长12倍,高12倍,宽12倍。这座建筑这样设计的目的是把所有的国家部门都集中在一起,都在‘人类的星辰’夫妇的公寓附近。他们的公寓面积为4.5公顷,也就是说比普通的三室一厅的公寓大500倍。”这不过是用大理石和水晶堆砌出来的一个奥威尔笔下的“曼纳庄园”罢了。

1961年,在耶路撒冷对纳粹屠夫艾克曼举行了刑事审判。阿伦特作为《纽约客》的特派记者前往报道该审判,最终形成了《艾克曼在耶路撒冷》。阿伦特提出的一个著名观点是“平庸无奇的恶”:艾克曼签发处死数万犹太人命令的原因,在于他根本不动脑子,他像机器一般顺从、麻木和不负责任。阿伦特对审判的性质和过程还是表达了疑问:“审判的目的是表现正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不是“复仇”及展示“耻辱”。这种眼光超出了对于种族和地方的认同,她着眼的不是受害者,而是行为本身。在这个意义上,阿伦特认为艾克曼应为他的“反人类罪”而不是“反犹太人罪”受审。

毫无疑问,英明领袖犯下的恐怕不是“平庸无奇的恶”,而是有目的的大规模迫害与杀戮。

从叙拉古到古拉格之路

罗马尼亚流亡作家诺曼·马内阿的三本著作在2008年终于出版了汉译删节本,《论小丑——独裁者和艺术家》是深得我心的其中一部。马内阿认为,他曾经生活过的国家存在着一个“新的民族主义—社会主义政权”,是弥漫着极端国家主义迷狂的综合体,外加一种迎合西方口味的时髦的话语形式。在其间进行区别是没有什么必要的,即是说同大于异。相同的是一致的领袖原则、国家主义、意识形态至上;相同的是奴役和全面统治;相同的是强制性、秘密性和欺骗性。在马内阿看来,他曾经生活过的国家的权力倾慕与时俱进,更带“历史的迷彩”。

他写道:“生活里充满了拖延,怀疑和恐惧像肿瘤一样疯长,精神分裂症全面暴发。随着时间不断被国家占用以至最终被彻底剥夺,私人生活被一步步地缩减直至最后消失。”“到处都可以看到那个被称为权力的恶魔在阴险地不断扩张。在家里,在思想里,在婚床上,到处是黑暗的权力。在这个黑洞里,是恶魔般的残暴和根深蒂固的愚昧。”

过去了的,其实永远不会完全过去。在独裁政权垮台之后的岁月里,马内阿提醒人们不要过快忘记极权统治下混乱的“地下势力走廊”:“孩子们中间有独裁者,专制的幼儿园老师中有独裁者,已婚的夫妻和未婚的情侣、父母、祖父母、同事和雇工中都有独裁者。最显而易见的是,他坐在高高的宝座上,操纵着整个国家、整个世界。”

独裁政权毫无例外地一再验证这样的规律:凡以暴力和阴谋维持的权力与地位,最终必将为暴力和阴谋所毁。铁幕必将锈蚀,水幕必将干枯,竹幕必将轰毁,高压下的金光大道必将长出倒刺。

在这样的背景下,“不管他如何……,他也有生存权”的高声呼吁,是基于怎样一种玄妙的人性道德?其实,这些都是常识,远不是高深学问。听一听下面的常识之论——

马克·里拉在《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里分析了这样的知识分子:“欧洲的知识分子不过是待在书斋内神游叙古拉城,并用有趣的、时而闪烁智慧的想法打发那些民族的苦难,他们永远不会正视那些人的眼睛。杰出的教授、天才的诗人、著名的记者,他们用自己的天赋努力说服所有可能的受众去相信,现代的暴君是解放者,只要透过恰当的视角,就可以看到,暴君们无意识的犯罪是高贵的。如果有人想写一部诚实的20世纪欧洲思想史,那么他真的有很好的耐力,得忍得住别吐。”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当下很多高标“自由主义”的人不过是在张着眼睛梦游物质主义的“太虚幻境”,并在明亮的路灯下故意拐入狂热的民族主义巷道,他们齐心合力,奋力托举着那条看不见的皇帝新衣的裙摆,以此获得一种瘾癖的释放。

所以,当窃钩者为王,以及那些虚拟裙摆的托举者,构成了扒手的精神历程。

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安徒生的童话,再念一遍:“可是他身上什么也没有穿呀!”

问题在于,托举裙摆者无一例外全身整饬,都穿上了精美绝伦的新衣迎接盛大的节日。然而,在后极权时代的路灯照耀下,他们的新衣竟然发出了“隐身”的特征,身子消失了,只有头、手、脚在虚拟的连接中秘密活动。所以说,他们托古举今,反而是主角了!可惜的是——这是幻觉。

我前不久买了一张DVD——《布加勒斯特东12点08分》。这是一部值得铭记的影片,既让我联想起隐喻“正午的黑暗”,想起赫塔·穆勒的小说,又让我意识到那是一个历史临界点。小镇上经历过那场革命的马内斯库教授,在那个火光飞溅的历史时刻,怎能压抑住自己的心情?影片中的开头和结尾都有路灯闪灭的镜头,路灯隐喻非常清晰,路灯是逐渐熄灭的,还是逐一点亮的?黑夜如张开的大氅,它要带走什么?它就是革命,就是噩梦醒来后的一天。人们已经难以确认:这就是自己的、可以纵情的黑夜,而非那个恐怖、逮捕的黑夜?

具有巧合的是,2004年了,赫塔·穆勒获得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授予的文学奖,结果基金会和一些其他机构收到了来自罗马尼亚的大批惯用的诬陷信:“夜里12点差1刻,碧吉特·莱尔曼家的电话铃响了,12点整是基金会主席伯哈德·福格尔家,12点1刻是约阿希姆·高克家。谩骂、威胁配上纳粹的《霍斯特·威塞尔之歌》……”一个是正午,一个是子夜,在这12点08分的前后,麇集着多少裙摆托举者虚构的话语权力啊!可是,赫塔·穆勒还是获得了2009年诺贝尔文学奖。

路灯下,尔等还是可以与自己的影子一道自由地畅想,自由地扫墓,自由地怀念,但是,万不要继续捏造告密,更不可在马路上高呼口号惊扰别人的睡眠。

2010年8月27日于成都

嘴唇的舞蹈

欲望在白蛇吐信

1977年露丝·赫本参观位于英国剑桥的一个艺术馆时,她情不自禁俯身亲吻了美国画家乔·贝尔的一幅油画,结果这幅价值180000美元的艺术品留下了丽人猩红的唇印。据说修复工作花费了1260美元。赫本事后解释道:“我吻它是想让它高兴高兴,它看上去很冷淡。”令赫本想不到,一吻的成本竟是如此“本末倒置”——如果是吻到哪个男人嘴上,估计露丝·赫本的索价肯定是十倍于这个数。

毕竟,如此“红唇之误”的几率不高。不妨打量一下这欲望之门。

把嘴自然地合上,上下两片红色的部分叫红唇缘,表皮的角化程度极小,由于没有黑色素,血液的颜色透出而发红。当缺氧时或者当事人情绪大起伏时,它就会成为“青色症”而变成暗紫色,四川话称为“乌嘴儿”,国内有个著名的电视体育节目主持人大概就是这副模样。所以,一言以蔽之,鼻子之下、下巴之上的部位全是嘴唇的领地。

上下唇缘之间的空隙叫裂,与唇缘相连的内侧是黏膜。人中最能显示嘴唇的美感,日本美学家高村光太郎在《人之首》当中认为:“女演员莎拉·贝尔娜的人中稍微小而长,但使人可见到一闪一闪的前齿,真是魅力无限。”在中国民间,由于相面术十分发达,对人中有很多颇具深意的体认。人中深而富有肉感,通常被认为是贵相,而且性力旺盛,可以夜御十女;而人中浅显,就命如薄纸了。这类说法总体上是荒谬的,但也有些意思——人中富有弹性的人,通常身体都是很好的。

裂口小而厚实的嘴唇一直是讨东方人喜欢的,通常这样的嘴唇显示的血色素都比较充分,刺激观众产生一触芳泽的冲动。有些人不断用舌头舔舐嘴唇,估计是想获得“滋润”的意象,丰满的嘴唇再加上反光,就圆满了整个嘴唇秀的细节。一些女人们不满足于此,用唇线把嘴唇“收敛”起来,营造一种活力充沛的幻觉,使男人们留驻在上面的关切,大大多于别的部位。但往往真等到男人鼓起勇气冲上去时,才发现女人是狮子口大开,并没有所罗门赞美舌头的诗句所夸大的香甜:“你的舌底储藏奶乳和蜂蜜”,倒是觉得,她们露出了森森利齿!

我发现,中国古人的命名学大抵是以“仿生诗性”为学理根基的。比如中医中的大量药名、书画中的技法名称、武术中的身手,再比如涉及女性的体态以及器官词汇,花园植物的静态赋予了女人一种阴性的、持续成长的“亭亭玉立”之感。樱桃小口常用于美人,事实上并无标准。唐代孟棨《本事诗·事感》:“白尚书(居易)姬人樊素善歌,妓人小蛮善舞,尝为诗曰: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樊素的嘴小巧鲜艳,如同樱桃,小蛮的腰柔弱纤细如同杨柳。白居易当时任刑部侍郎,官正四品,按规定只能蓄妓三人,但他的家妓除了樊素、小蛮和春草以外,专管吹拉弹唱的就有上百人,足可见白乐天的美学词汇来源的丰富。这就为后世开启了先河,也成为滥用女态美学词汇的肇始。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们刻意涂抹大量“唇脂”,实在是缘于古代男人偏好樱桃小口,一如他们在后来的岁月里酷爱小脚。

关于男人看鼻子、女人看嘴巴一说,虽然专家们认定这和私处尺寸大小不一定成正比,可是形状色泽似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例如上唇部位为大肠经脉所管,任脉类有妊育的功用;上唇中央可观察膀胱功能,与性情的收放;有唇珠者情感专注,膀胱较有力;至于法令纹和人中之间三角部位和鼻孔内缘,则可观察生殖器官与性能力强弱。

大小、厚薄如果适中,仍然不足以构成理想主义的美唇。一般人认为嘴唇没有什么可以铭记的造型,其实在上唇人中以下,有一根弓形的线条,称为“丘比特弓”。丘比特(Cupid)在罗马语中就是“欲望”的意思,小爱神作为维纳斯与战神阿瑞斯的儿子,弓不一定非要发射箭矢,更主要用于发射甜言蜜语。所以,弓的爆发力与发射的命中率和距离成正比。在现实中,我们一再目睹了弓箭林立的街头上,那些质地优良的弯弓,成为了让路人频频失控的利器。

说穿了,女人的嘴唇意象跟阴部非常近似,从解剖学意义上看尤其如此。难怪男女关系总是从接吻拉开帷幕的!值得一提的是,在1837年的英国有一桩官司,托马斯·萨夫兰曾起诉卡罗琳·牛顿小姐,原因是当他准备强行亲吻她时,后者把他的鼻子咬掉了一块,而且法院也判定“牛顿小姐有权咬掉非礼者的鼻子”,这太值得那些四处散播口沫的男人警惕了!但男人们面对樱桃小口,智力总是剧降的,他们忘记了花朵可以转身,可以亮出锋利的刃口。

据2004年7月9日的《检察日报》报道,4月29日,唐山市某公司女职工董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突然被一男青年拽倒在地,一时失去知觉。她醒来发现该男青年正要对自己强行接吻,于是奋勇防卫,咬下登徒子一截舌头。男人忍痛逃脱,后在唐山市工人医院急诊室被民警抓获。如果说这斩断欲望之根的极端手段,体现了城市女性的大智大勇,那么不妨再看一则消息。2004年6月16日的《半岛都市报》报道说,50岁的妇女江某是平度明村镇台头村农民,经常一人在家。6月12日凌晨2时许,江某被一阵响声惊醒,一个黑影突然扑到其身上欲行不轨。江某慌乱之中打开床头灯,才发现是邻村农民李某。争斗过程中,江某为避免受辱,突然咬断了李某的舌头。同样是2004年,一则《台湾女作家受骗险遭强暴,生生咬断色狼舌头脱身》的消息也引起广泛注意……这样的暴力消息,在互联网上可以查到数千起!唉,现在的男人们怎么了?

清代王士祯的《池北偶谈》记载宋琬善谑,宋琬是山东莱阳人,官至浙江、四川按察使。他的同乡、莱阳某官跟一个女人十分相好。后来两人感情不和谐了,女人乘接吻机会将官家的舌头咬下就跑。某官急派人骑马追赶,正巧宋荔裳去拜访他,见状就开玩笑道:“您真是‘驷不及舌’啊。”

断舌引人联想!欲望在白蛇吐信,欲望通过舌头的这一热身运动,竟然成为了登徒子的死穴。这叫出师未捷舌先死!古代烈妇有挥刀剁断暴徒尘根的记载,让她们凭此功夫,成为登上贞节牌坊的候选人。没料到当代巾帼在虚假逢迎之中张口即为利器,直取男人的软处。舌头上布满了欲望的味蕾,那么截断其激烈分泌的口涎与口臭,成为了她们自保清白的绝佳手段。这些个案,一再提示我们,祸从口出,也祸从口入,真不能小看女人的樱桃。

湿吻的历史学构造

“为什么我突然这样滔滔不绝?不过,我如能把你那温柔而纯洁的心紧贴在自己的心上,我就会默默无言,不作一声。我不能以唇吻你,只得求助于文字,以文字来传达亲吻……再见,我的亲爱的,千万次地吻你和孩子们。”这是卡尔·马克思写给燕妮的一段情书。这让我联想起当代学者陈家琪在回忆上山下乡年代的散文里,记录的一桩真事。农民们问城里来的知识青年,马克思那么长的胡子,怎么喝包谷糊糊呢?这的确是个哲学难题,如同马克思如何与燕妮接吻。但伟人是高明的,只用文字就代替了具体行动,人不到情到,足以彰显大智慧。比起四处播散飞吻的演讲者,的确高明很多。

在口水横溢的脸颊上,最有时代烙印的是“同志的湿吻”,这种吻曾一度在苏联和东欧领域非常流行,创下该吻之最的是勃列日涅夫。而“同志式的吻”得到确立应该更早一些。1964年4月17日,苏联为赫鲁晓夫举行隆重的70寿辰庆典,庆祝典礼在克里姆林宫举行,面对众多外宾,勃列日涅夫代表党和政府给赫鲁晓夫颁发第四枚金星勋章,并亲吻了他三次。赫鲁晓夫立即还以更猛烈的吻,投向了人民。于是,宴会厅里口沫飞溅,啧啧声四起。在美女如云的好莱坞,美国制片人怂恿一女星去吻赫鲁晓夫,老赫不等翻译提醒,落落大方地说:“干吗要等她来找我!我去吻她不就得了!”所以,政客们的技能并不仅限于握手、讲话,他们的绝技在亲吻人民之后,还没忘俯身亲吻小孩,这种政客有个绰号叫baby kisser。

嘴唇的颜色,以像植物茜草(又名血见愁)为最健康、美丽。但文人们老喜欢用宝石、鲜花、樱桃之类来形容,就显得才思枯竭。人类学家指出,嘴唇使人联想起阴唇,因为它受到刺激时,因充血而红肿,这就是女性使用一切染料使嘴唇红上添红的本质性根源。

嘴唇的诱惑与接吻的欲望是成正比例的,这是因为两性乃至哺乳动物都有结合内脏器官的本能欲望。接吻最早产生的意识,在于远古时期的人们认为呼出的热气是灵魂的体现,而接吻则是“灵魂结合的”方式。接吻产生的丰富感觉,是性本能的体现呢,还是爱情的升华?这显然是因人而异的。

在接吻过程里,双颊是投石问路的理想场所,如果女人愿意让男人得陇望蜀,那必须在路经双颊时,得到她特许的通行证!因此,顺着两颊的路线,男人会接触到她的双唇,这可以说是女人最敏感也是最不可侵犯的地方了,如果你能够接触到这个地区,表示你已经占据她心目中重要的地位。舌上除了布满味蕾,也有许多神经的末梢在此,因此无论是轻点式双唇的接触或是法国式的热吻,操作者会发现这亲密的动作,仿佛将一股低压电流透过双唇与舌尖传送到彼此的全身。

在此,诗人波德莱尔一再为我们创造着奇迹。他说:“什么是诗,什么是诗的目的?就是把善同美区别开来,发掘恶中之美。”诗人“以虚伪作为动听的借口,使我的嘴唇习惯下流的春药”。在《恶之花》初版被法庭判令删除的六首诗中,有两首写给让娜·迪瓦尔,一首写给萨巴蒂埃夫人。不论《吸血鬼的化身》一诗写给谁,诗人迷恋于这些女人的口唇,他产生的恶感,不过是云雨之后的“道德恶心”而已:女子像火炭上的蛇一样扭动,揉着钢丝的胸衣撑上的乳房,“由着充满了麝香味的这番话,流自她那草莓般的嘴巴:‘我有湿润的嘴唇,我有这妙术/能在卧房深处将旧道德心消除/我用我胜利的乳房把眼泪吸干……’”当男人快活过后,却看见“一个双肋发黏、浑身是脓的羊皮袋”,“一堆白骨在隐隐约约地颤动,并发出被冬夜的寒风所摇晃的铁杆顶上的风标/或招牌的一阵阵嚎叫”。如同中国古语之敲骨吸髓,这并不是面目狰狞的吸血鬼,而是借尤物的嘴唇唱出的塞壬之歌。波德莱尔在把如下这首诗寄给萨巴蒂埃夫人时没有具名,他渴望那唇——

真是极其甜美!

要从你新的双唇,

那更加艳丽的双唇,

注入我的毒液,妹妹!

波德莱尔彻底淹没在唇里了,幸好没有遇到绞杀的利器,完成了诗人笔直的堕落。国人一般敢做不敢说,他们不敢亡命,只喜欢慢饮浅酌。在车站、码头以及汽车上,很多抱成一团的男女就让我大饱眼福。他们以鲜红的嘴唇和拓印在男人脸颊的唇印来诉说悲欢离合,就比空泛的语言叫嚣要实惠得多。嘴唇可以触及更深的东西,彼此交换的口液在舌头的搅拌下唤醒了沉睡的真情,当事人会情不自禁地敞开心扉,容纳对方的一切。与此同时,彼此的嘴唇发出一连串吮吸的声音,成为接吻的强力伴奏,泪水开始从天空决堤,冲刷那四块肉片黏合的宇宙……

由于嘴唇具备引起感官反应的魔力,嘴唇的构造,产生欲望的烈度存在差异。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在《人相学》里分析道:“嘴唇薄,嘴唇两端松弛,因此,上唇垂于下唇的人是矜持的,如狮子……嘴唇薄而坚硬,犬齿突出的人表示卓越,如野猪;而厚嘴唇的人,特别是上唇向前张开的人是愚蠢的,如驴子和猿猴。”这种笔调,已经有算命的味道了。嘴唇,尤其是下唇丰满、红润的女人,激发男人欲念的可能性,首先就在于接吻。

接吻对彼此也是另有要求的,比如牙齿,比如口气,比如姿势,比如舌头位置等等。疯狂的情侣可以乱啃一气,那是激动的嘴唇不能自持的缘故;反过来说,一个人气得嘴唇发青,而情人依靠接吻来使其回心转意,这类场面在现实生活中也比比皆是。《接吻的历史》一书指出,几乎是全世界所有的地方,对男人女人的共同要求是:口水不能太多。与此相关的讽刺性俗语大致如下:“当你口渴时,吻他可真不错”“来一个带有作料的吻”等等。它提醒人们,人不过是一种动物罢了,只是,他们更喜欢唇齿相依。

前不久看到一则报道,在伦敦街头,每当一对恋人在街灯下亲热时,本来好端端的路灯便会变得暗淡下来,乃至熄灭。警察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超科学可知范围调查员伊文斯说,他遇到过不下50次同类事件,称这就好似弄弯汤匙的情形一样。无论怎样,这使我们明白了嘴唇放电的威力!还是古人说得好:“吻,免也。入之则碎,出则免也。又取抆也。漱唾所出,恒加抆拭,因以为名也。”嘴唇可以“活死人”——白马王子用嘴唇即可唤醒睡美人;也可以“肉白骨”——“你的一阵阵热吻/恐怕就会唤醒你这吸血鬼的死尸!”这些情形,就仿佛我身边那些狂吻人民币、跟着跟着就脚不沾地飞起来的人。

2007年3月12日改于成都

图54 王士祯《带经堂集》书影。

图55 夏尔·皮埃尔·波德莱尔(1821年4月9日—1867年8月31日),法国19世纪最著名的现代派诗人、象征派诗歌先驱,代表作有《恶之花》。

死亡的字型演变史

由于离开单位多年,我极少注意那些张贴在十字路口的东西。什么通知、律令、十不准、三热爱、某个有身份的人物寿终正寝或者暴亡的讣告、书法恶劣的决心书、告××的公开信等等,它们往往庄严几天,迅速就被花花绿绿的促销彩页、性病广告以及一些号称“包打开”的锁匠传单反复而坚决地淹没了,公告栏就像一个结痂的老脸,但渴望着春色。这是一个向往规范的年代,不准随便张贴广告已是一种公民常识,但赚钱的原动力驱使人们敢于犯忌,就像企图在这层老脸上榨出油水。但这些都与我无关,它只是告诉我,人们的识字水平在提高,这么多人围着那张结痂的老脸张口结舌,严肃地复习汉字的威力,说明文盲已经不多了,文明也在“与时俱进”。

昨天路过十字路口,就发现公告栏的位置的确是经过精心选择的结果。因为不论我的目光是在看天空还是欣赏美女,在眼光稍微松懈的一瞬,总是会被公告栏吸引过去。这种吸引眼球的苦心布局是需要功力的,也许灌注了格式塔美学或者黄金分割的伟大意旨。这样的话,我的眼球就被吸引过去了,我看到的是两个达到100磅字号以上的粗体黑字:布告。布告是什么?是书面的或印刷的通告或公告。这种出自于词典的解释是收敛的,它有意省略了一个更为关键的主体问题,你敢发布布告吗?你算老几啊?发布布告的主体绝对是一个至高无上的部门,是权力中的权力机构,才配使用如此粗大的字体,提醒阅读者回忆当下的特殊事件。可见,启动公众回忆之门也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问鼎的。回忆是一种权力。我靠过去一看,果然是一张执行死刑令的布告,出自法院以及它直属的印刷机关。

印刷术的体制创新在这张容纳几百字的对开白纸上就显露无余了。纸张是80克的双面书写纸,激光照排的效果就是不一样,具有砂目粗细均匀、亲水亲墨性能好、网点还原性能优异、分辨率高、涂层平整美观、制版宽容度大、耐印力高等等时代特点。它醒目、挺括、清楚,很容易让我联想到档案室的构造和那些机构极其夸张的门楣和台阶。死刑犯的名字都是提行另起式的,名字被大一些的黑体字标识出来,呆头呆脑的,就像是匿身于一个毫不起眼地域的居民,被火眼金睛发掘出来了,把他们集合起来,成为黄泉路上的一帮乌合之众。后面的宋体字是陈述其斑斑劣迹。叙述是节制的,有档案语言的显著特征,用后果说话,以危害说话。体制最爱使用的形容词在这里几乎因为节制的原因被大幅度地裁除了,只剩下“丧心病狂”“民愤极大”“危害极大”“影响极坏”等等,语焉不详,但阅读者明白,说到这个份儿上,已经找不到很恰当的词汇了,说明这个罪犯的行为已经越出了汉语既定词汇的圈定范围,罄竹难书嘛,想象的翅膀被打开了,接下来是阅读者自己空飞的时候了。我们应该注意到布告的下面,那是一个巨大的徽记和一个更大的毛笔画出的勾,均使用套红印刷。PS的制版工艺是先进的,它套出的红色均匀而平稳,但是过于平稳,就像一个毫无起伏和变化的程序。比如,当那支毛笔以书法的笔触即将收笔时,就出现了某种“枯笔”的高超笔法,这就是说,这里的颜色应该逐渐变浅才符合毛笔的策略和技术。笔从血色深处返回,与刚才述说的名字隔行而望,而立。然后,一切就结束了。

读到这里,我们就明白,上面提到的那些名字的实体,已经在我们阅读之前几个小时被粉碎了。现在,他们之所以还以符号的形式存在着,成为字人,成为黑体字的脑袋和宋体字的身体,毫无光泽和立体感地被吊立在纸面,只能是配合纸质死亡的一种需要。几天以后,它们才被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纸淹没,入纸为安,直至彻底消失,无声无息。

我很自然地联想到幼年时看布告的情形。记得那是一个铅字泛滥的时代,看到不断张贴枪毙人的布告、大字报以及血写的申诉书,好像都伴随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赶忙簇拥在高高在上的布告周围,大家自发地排开,很自然地排成了一组弯曲的朝阳花队形。我那时大约七岁,识字不多,看到“鸡奸犯”三个字时很是担心自己理解岔了,但不大好意思问大人鸡们的不良勾当。“气焰嚣张”“现行反革命”“十分猖狂”“疯狂复辟”“变天账”“偷听敌台”等等词汇和词组是熟悉的,因为阅读一次就等于复习了一遍课文里的词汇。

记忆最深的,还是那些出自法院的印刷品。这项出自德国人古登堡的创世纪技术,使铅与火的辨证在炼丹术之后,终于得到了正本清源。纸有一张《人民日报》大小,但纸质比较薄。宋体的铅字印刷物具有一种无可替代的威严,就是说,你说出的话一旦变成宋体铅字,无论你怎么看,也不像是出自于自己。它似乎应该是来自一个高高在上的、遥不可及的地方,一个令黑夜与白昼交替而行的时间无法正常运转的巨大的暗室。字字千钧,铅字只能用华丽的普通话高声朗读,并从单声道的高音喇叭里汹涌出来,才配得上其字义的威严。铅字在纸面的凸凹感是那样的强烈,具备一种力透纸背的雍容气度。字体纷纷向纸的反面塌进去,仿佛力道要挣脱纸张的约束,它正在锲进墙壁,并企图勒石为碑。

若干年后,我读到瓦尔特·本雅明在《单行道》里的一段话,他指出:“若干世纪以来,文字经历了从直立慢慢躺倒的过程:最初是直立在碑石上,之后半卧在倾斜的书桌上,最后终于在印刷书籍的床上躺下来。而今天,文字又开始慢慢站了起来。”

这就是说,使用宋体字铺排出来的事件,具有一种正式、尊严、无法遮蔽的意味,它的笔画具有刀的锋锐与熟铜般的韧性,它几乎是体现强力意志的一种文字,一种无须讲道理的载体,或者说,它摆渡的自然是真理,久而久之,连这种字体也成为了权力的秘书。因此,凡是与之产生抵牾的思想,选择是如此的苛刻,要不然立即缴械投降,要不然立即被绞为齑粉。我进一步联想到我的学习课本,正文是要求学生识记、理解和运用的内容,一律采用宋体字。楷体字部分是阅读课文,其功能是说明、补充、拓展正文的内容……在这样一种潜移默化的导向之下,我正在朝着成为绞肉机上的一颗螺丝钉的终极位置而茁壮成长。

那时的布告竟然有三个感叹号并置的使用手法,小一号铅字大小的感叹号的脑袋与身体是分家式的,这样一看就是一排被钢丝挂起来的人。浓厚的油墨变得十分的无计划和奢侈,使字体个个变得鲜活起来,水灵而油头粉面。估计是印得很急,油墨里加了过量的“燥油”以求速干,于是,字体裹挟着尚未全干的效果和训令,在纸上大面积地漫漶,并且立竿见影地营造出体制迅捷的钢铁手腕。记得我用手抚摸过这样的布告,手掌感到了它的坚硬感,它毫不光滑,容易让抚摸的动作产生巨大的摩擦系数,而且,弄得我一手黑。后来我进一步知道,铅墨的毒性是很大的。

死刑布告的格式在不同语境里具有惊人的一致性。比如,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成都的死刑布告往往是这样的:国民党在成都处决的人犯,一不公判,二不在城内街道告示天下,仅仅在刑场附近的墙壁上张贴一纸“罪状”,是用毛笔正楷书写的,“罪状”二字用朱笔画两个大圆圈,人犯的名字划红色竖杠,宛如驱魔镇邪的符码。最后是固定的四字句式结语:“根据刑法×条×款,依法判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以昭炯戒。切切此布。”最后,用红笔在罪状上划出一个巨大的勾,意思是“遵”字。

有意思的是布告上面的那个血红色的大勾和大叉。20世纪70年代,作为小学生,我太熟悉这个勾和叉对我景况的作用了。我的作业本上总是遍布着很少的勾和很多的大叉,我一直把那个大勾视作一把兵器谱中的勾镰刀,至少是农民手里的锯齿镰刀,而那个叉就是一双阴阳剑。它们彼此配合默契,植物以及软弱的喉管一闪即断。比如,你刚刚翻越了那个勾,但你完全可能被所谓的成功劈成两半。勾与叉是不可捉摸的,它们甚至具有一种彼此异型的品行。学生时代的我,在它们呼啸的破碎空间里延宕和喘气,并苦苦构思着如何把叉涂改成勾的秘密工艺。我不愿被绞碎,我必须从勾上翻越过去。因此,当我看到布告像批改的作业高挂出来时,同样没有放弃涂改它们的念头。

这种幼稚的研究对七岁的我来说,是细致而饶有兴味的。后来我还发现,那个大勾和大叉是在黑色印刷完成后补印上去的。它们的模子是硬木头雕刻成的。何以见得呢?因为所有的布告上大叉和大勾均是一致大小,它们的干燥性与黑墨并不一样,往往是黑墨透亮,而红色像淤血。多年以后,当我在单位办理辞职手续时,盖完了十几个章,我猛然发现,小官员在上面的签字尚墨水淋漓,而硬木雕刻的大红公章印痕已经提前干燥并冷却下来了,就像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一样。这就是说,木头与血色具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与那些掌握着木头印章的人一样,他们是干燥和冷却的,酝酿着一肚皮黏糊糊的红汁液。

因此,木头模子具有的吸食性,以及在压力之中的反弹力,均在布告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笔锋以昂扬而亢进的刀路从名字上切过去了,凡是被红色覆盖的字体立即被褪去了油墨的神光,浮在纸面,从一个侧面看过去,这些字就像是死鱼,把“鱼肚白”呈现出来。而没有被红色切到的黑字却以空前的黑闪进了纸背。这个时候,才从远处传来凄厉的声音。大人们说,枪毙开始了。

这样的布告要张贴很久,谁也不敢动一动。直到它们被风揭下来,揉软,扔出去,遍地乱滚,像一件破烂的尸衣,碎裂在昏暗的街头……当一阵狂风再次把它们抛向高处时,我似乎听到了黑字被肢裂的叫声。

处在一个意识形态激烈对垒的时代,我被时代的法律布告培养出来了“细读”习惯,并不意味着我将反对法律的正义,以及对那些玩忽职守、草菅人命者的死刑判决的非议。他们是罪不容赦。何况,本人绝对不是西语的“人权鹦鹉”,各位不要以为我在犯以偏概全的习惯性毛病。

如果说铅字时代的布告与激光照排时代有什么相同的话,那就是,它们好像都没有错别字。它们是正确的。是一直正确的。唯一的“例外”大概是掌握这些权力的少数人,造成了“微乎其微”的过失。比如,一个冤案终于平反了,但交给死者家属的平反通知书,一般都是稀稀疏疏的一张,字体是小五号宋体,你不用放大镜就几乎难以辨认这是自己亲人的某种缩小,以及体制大度和谦逊的错误改正。这几乎是说,现在的宋体字对那个早已经被粉碎的黑体字脑袋,诉说着“你不该被粉碎,但并不意味着你就正确”的结论。

因此,每当我看到现在这些PS版印刷的布告时,除了觉得它们似乎更干净、字体边缘更锋利以外,我从来没有发现这些扁平的字体具有丝毫的活力。这个事实提醒我,每当听到一些文人说,一见到汉字就诗意飞扬的时候,我就想,不知道他们眼中的汉字,是宋体还是黑体?是从高音喇叭里汹涌出来的,还是来自于想象中墨水的咆哮?

2002年12月2日于成都

有关警报的发声史

我梦到老鼠在啃我的耳朵,我只好从梦里退出来,待它在暗水中游远了,再回到梦停顿的地点,我有能力返回到那个地方,那里还留剩着我的体位和掌纹。我躺下了,就像一个器皿躺进模具。我梦到我的耳朵被一个妖冶的女人提着,像一盏小橘灯,它使得紧张的高跟鞋在清脆的声响里,获得黑暗中的资源以及可能埋伏的暴力。耳朵东张西望,像个企图解除恐惧的探测器,围绕旗袍的下摆跳起了狐步舞,但它忘记了一个事实,最危险的袭击并不是来自黑暗的,它突然被高跟鞋钉住,撕裂、碾碎,旗袍与身体摩擦的声音摊在地上,委身倒地的风,合奏,耳朵已经来不及捡起它们了——我被警报器吵醒,摸摸耳朵还在,有汗,冷得像融化的冰。

警车的警报器在阳台下轰鸣,我估计距离不远,八成有什么事发生。在子夜之后,警报器的声音怎么跟白天或上半夜听起来完全不一样呢?白天,它至多像个即将失势的官员在发表威胁性的离职演说,我胡汉三要回来的!它把略显不敬的嘀咕推开,然后昂然而去。上半夜总是美妙的,一般来说,这个时候利于发生故事,但警报器的加盟对故事的不利在于,故事往往顺着白天、黄昏、红酒、亲吻铺垫出来的斜坡,已经快到高潮了,但声音的威严就像你丹田突发的隐痛,使你无功而返。下半夜应该是一个蛰伏的时期,喧嚣的美学展示了大半天的身体,现在开始被黑与缓慢沐浴,内翻的身体将很多来不及反刍的东西打开,就像我们可以看见挂在衣帽钩上的大氅里面的丝绸衬里,在暗处反光。但警报器坚硬、迅猛的造访使身体猝不及防,它有醉汉的莽撞,以及烧酒赋予的火力,轻易就将身体制服,并使身体产生类似初次吸毒的严重不良反应,思维紊乱,无法集中精力,进而推进到各个神经系统,诸如手脚乏力、无法跑步和行走等等,当警报器下出现同样威严的人员时,你已经无汗可出,但还可以屁滚尿流。这也是为什么很多醉汉一听到警报器就醒过来的原因,当然,他们立即将跌入另一种醉态。

声音是由声源做周期或非周期性振动而产生的。声音的大小,与声压有关,而声音的尖或沉,与音频的高低有关。人类的耳朵形状和尺寸只能对频率在3KHz以上的声音有效,这就是为何对低音缺乏方位感的原因了,这恰恰也是警笛之类的报警装置为何采用高音的秘密之一,耳朵的构造完全符合警报器的传播学原理。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我们最薄的脸,偏偏要露出来,自然容易遭到耳光的袭击。从这个基点可以展开生理解剖学与权力的交叉美学,我希望有致此项研究的学者写出力作。

老百姓叫警用警报为警笛,这个简陋的称呼埋没了现代警报的苦心和旋律学。警用警报的“双音转换调”“紧急调频调”的旋律音同样是音乐天才的贡献,四川一位作曲系的教授应我所请,为我记录了警报旋律的五线谱,限于排版麻烦,这里就不引用了。这个旋律找准了听觉神经最为敏感的音阶,获得的听觉效果远在雷声、咆哮、打击乐、爆竹之上,因为后者的直来直去的打击点并不在听觉的最薄弱处。但作为旋律的警报却是易弯的,紧贴构造的肌肤,绝不放过一个,又有些像飞去来器,你以为过去了,但它飞回来时恰好割掉你得意的头颅。所以说,旋律并不都是优美的、感动的,旋律也可能是恐怖的、噩梦的、毙命的,这个震惊美学的效用我觉得运动员不妨在比赛中一试,也许可以在警报声中创造世界纪录。

有谁能想到预示着危险刺耳的警笛,却源自古希腊神话中那位歌声曼妙的女妖赛壬。这个上身为美女下身为鸟的混合物,住在意大利南方西西里岛附近的小岛,每有航船经过,就会唱起动人的歌曲,引得无数水手情不自禁跳入大海溺毙。19世纪发明了警报器后,Siren于是有了警报器、警笛之意。塞壬的命名,体现了“异端呈现异美”的激烈宗旨。荷马还指出,得埃摩斯就是恐惧一词的拟人化。但西语是暴殄天物的,塞壬是美女,不仅仅是肉身的美女,还是旋律和狡黠的女王,她没有鸨鸟的淫欲,她是在观察声音遮蔽灵台的时间。但戡破这个美学预谋的方式,我认为不是俄底修斯的狡黠智慧,应该是有距离的欣赏和爱。因此,把她的歌声与警报器绑在一起,这不是佛头着粪吗?

现代意义的警报与瓦特发明蒸汽机密切相关,强大的蒸汽动力足以使喇叭发出工业革命的叫喊。丘吉尔幽默地称汽笛为“报丧的鬼嚎”。在这之前,塞壬一直使用尖叫、竹哨一类的声音来显示情况的紧急,具有自我保护的本能作用。这种服务于公共空间的警报,如今在救护、战争、火灾、地震等领域行使着畅行无阻的权力。但更多的时候,警报却是作为制度的一种声响,它与高音喇叭、雄辩术、口令等等构成了制度的声音政治。我们可以推断,在漫长的冷兵器时代,塞壬只能用哨子来显示国家的力度,这个鼓起腮帮子、用力吹哨子的造型,容易跟打呼哨的绿林响马混淆起来,但发声者的制服显示了一种正义对身份的改写,它有持续发声的权力。我们至今在《摩登时代》等电影里还可以看到,它总是跟警棍、手铐、皮靴、拳打脚踢等等一同登场。它置身的语境不再是茫茫大海,而是十字街头,它在各种语境之上开始发力,有光一样的俯冲和横扫征象。这就使我发现,每当警报器开始发音,所有人的面庞就像葵花一般在寻找光源,然后站直,呆若木鸡,或者翘首期盼,随即他们被声音犁开,废纸似的被荡起来,箩筐、鞋子、破碎的器皿、小孩的哭叫被抛弃在回避的语境当中,空余出来的领地,像广场一样宽阔和庄严,作为动词的警报,可以自由降落或再次起飞。

这个过程是主流语境与边缘语境的相遇,如果说汉语当中的鸣锣开道还具有古典特征的舒缓与韵律的话,警报器则具有技术主义的干燥与峻急。鸣锣开道是希望声音推导一种预测和期待,它呼唤和激发对大人物的崇敬之情,然后你应该等待,腰与腿开始发软,弯下去,直至匍匐倒地。锣声从膝盖的位置切过去,以黄铜的质地显示了一个“共感觉”:锣声——黄铜——熟铜棍——黄泉的一色灵犀。研究修辞通感的学术昆仑钱钟书,如果考察一下这个事例,估计他对通感的研究会更漂亮。

我们知道,英国人最早开始使用机械警报装置,是手摇式的警报器。在英国的议会视野里,警报器开始被精心系统化,准确地说是在二战时期。警报器开始被分为空袭警报、医疗警报、警用警报等等,它像手势和旗语一样讲述自己的权力范畴,很快得到了发达国家的认同和推广。

可以叙述的一个插曲是,希特勒发现了警报的威力,并不在炸弹的威力之下。Ju87俯冲轰炸机的威慑力也许并不在于它的炸弹,而在于它肚皮下的警报器,它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效果,使瞄准镜后面的眼睛产生阴翳或幻觉。因此,特有的“耶利哥喇叭”发出的凄厉啸叫,声震数里,甚至可以置近距离的听众当场死亡。这是纳粹当局的心理战一绝,妄图对敌国民众造成声音反射,引起巨大的恐慌。“耶利哥喇叭”(Jericho耶利哥,也译作杰里科,是大约在八千多年前出现的人类最古老的城市,位于中东死海以北地区,南距死海六英里,用这个至今充满战争和死亡的城市名称来命名警报,暗示了两者之间的联系)放大了纳粹帝国的声势,从欧罗巴的版图扫荡而过,使欧洲的各种声音不得不潜入地下。记得看过一部反映二战时期华沙犹太人的电影,可惜忘记了名字,防空警报器被使用到了主题音乐中,它与小提琴、钢琴的合作类似于后现代的爱情,以一闪即逝的方式出现,然后莫名其妙地退潮。警报像一把横空出世的弯刀,它没有使用最为锋利的头部对准琴弦,而是使用了最为厚实的刀尾,以钝刀割肉的方式,使一刀两断的痛快演变为锯齿的缓慢和倔强,就像一个异教徒,在陌生或者充满敌意的地区开展布道工作。它百折不回,一点点进入异质琴弦的内部,最后并不割断琴弦,而是使琴弦从内部获得改造,洗心革面,加入警报器的多声部变奏当中。这就可以发现,警报器一旦投入工作,往往具有主旋律的气魄和胆识,总揽全局,不可方物。

根据我掌握的资料,美国是最早使用现代警车的国家。1903年夏天,美国波士顿警察局购买了一辆斯坦雷蒸汽汽车,这辆车被用来代替巴克贝伊地区一直使用的四匹马拉的警车。当时没有分贝控制数等说法,只是利用一切技术手段,使金属簧片和旋转的音笛孔达到它鸣响的最高值。警报器可以震慑方圆500米的范围,并使它麾下的领土得到声音的保护,以便登记造册。有一项统计很说明问题——在一个地区越是警报器鸣响频繁,那么该地的治安状况就越趋于良好。这句话几乎等于是警报的放大器,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为:警报器的尖锐度、频繁度、覆盖密度,与该地的安全情况成正比。于是,当高达150分贝的警用警报器间歇性发作时,它比广场上的时钟报时更为精确地显示了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方位和锋芒。

每当警报在坚硬的公路上炸响,声音与建筑物的碰撞是剧烈的,这个态势加剧了声音的刺杀力,就可以发现符合人类生理学弱点的警报,所具有的金属意义在城市建筑之间得到了很好的还原。这种金属不同于鸣锣开道的黄铜意象,倒是类似于镀铬的钢材,弹性良好,硬度适中,在柔韧与坚硬之间找到了最佳组合方案。警报不但可以把光芒反弹回来,使阳光获得惨白的效果,光被声音加速到可以成型的程度,在声音的强力语境四周撒满防范的铁蒺藜,它还可以把大剂量的惊悸和恐怖因子散播在空气中,以一种“不设防”的干燥和扁平,向人民大送秋波。即使警报器烧坏了叫累了,那么它寄存在空气里的金属味,仍然可以继续履行威慑的使命。有一天,我突然看见一只鸟从警报的罗网中坠地,像一片挣扎的树叶企图返回枝头,但是它既找不到蜡来堵住耳朵,也找不到密封舱,它从高压电线上落下来,到达地面时,奇怪的事发生了,它只是几片羽毛,肉身逃跑了,它被声浪追赶着,总是无法落下,连安静地死去也不容易啊……这个捕获飞鸟的天才之举,被运用到全民用锣鼓用脸盆用口号用一切可以发声的东西捕捉麻雀的圣战当中。

一个纺织厂的工人告诉我,即使她离开了噪音,却仍然听见飞梭在耳鼓里穿插。这就很好理解,一个置身警报声中的警察和领导,即使关闭了警报器,耳畔仍然有一种鸣叫的气势和威严,因为战斗回响在他的记忆沟回中,顺着想象的余音,他披着的大衣沾满了声音的碎屑,他逼入声音的迷宫,甚至可以走回到警报的中心,然后,面对四周虚拟的葵花,发表比警报更为掷地有声的讲话。

中国警车使用警报器,以前都是不太正规的,不过是吉普车上加装一个警报器而已。现代意义上的警车,应该是1980年才出厂的上海牌轿车改装成的专业警车,作用主要是鸣警开道。于是,我们逐步就可以看见一支支肥胖的胳膊从警报声荡开的真空中伸出来,向各位招手致意。他不一定是在问候你,说不定是在问候控制警报器的工作人员哩。后来规定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分类是:(1)警车安装“双音转换调”、“紧急调频调”警报器和红色回转式警灯;(2)消防车安装“连续调频调”警报器和红色回转式警灯;(3)交通监理事故勘查车安装“快速双音调”警报器和红色白座回转式标志灯具;(4)工程救险车安装“单音断鸣调”警报器和黄色回转式标志灯具;(5)救护车安装“慢速双音转换调”警报器和蓝色回转式标志灯具。而且规定警报器、音调声压级为110分贝到115分贝。

这个限制其实并不具有计量学意义,顶多含有文件规范。其一,使用报警装置的部门太多,远不止以上五家。举个例来说,现在从事食盐检查的“盐政”人员也可以拉响警报,追踪“私盐”的去向。现在连负责绿化的“绿政”人员也穿起制服,在电动自行车上绑个小功率警报器。他们以前是干什么的?不就是清管所的么?其二,所谓分贝限制只是一种数据规定而已,它们发作或激动起来的声音绝对不止这个值。用多普勒效应来显示警报的流程也很有意义,警报在接近听众时,警报的声音越来越高亢,高到令播散的金属屑还原为破风的固体,它通过以后,声音却迅速降低。在这个时候,掌握分贝测量仪的人员老练地启动了仪器,得出了漂亮的结论:警报的声音并不大,完全不足以惊醒市民。

好了,不谈这个。警报短促而重复的话语并不复杂,质地良好的发音器在埋头苦干,但往往在警报叫得空气发烫的时候,我们就还可以听到声音之间的鼎力相助。一个声音会用车载麦克风喊话:闪开!闪开闪开闪开闪——开!是啊,行人都没有买养路费,凭什么免费行走磨损道路竟然还要挡道啊?我觉得这是警报遭到藐视以后的反应,有些失风度了。如果这个焦急的“闪开”仍然没有扫清道路,那么警用喇叭会发出怪叫,来自海洋汽笛的鸣叫悠长而辽阔,提醒我们后面开来了一艘大船,至少是陆地巡洋舰!根据这个发声的逻辑谱系,其实是违反了警报发声初衷的。因为警报总是遵循了“若无必要,万毋增加”的法则,这是警报器与奥卡姆剃刀产生的一种意味深长的联系。如果鸣号违反了这个法则,我就完全有权推测,是不是还会把“耶利哥喇叭”再武装到特种车辆上?!这大概就不能叫武装到牙齿了,而是武装到了盲肠。

今晚,我再次被警报吵醒,我找不到梦断裂的地点了,觉得房子在“紧急调频调”的旋律中舞蹈和膨胀,太阳穴发跳,与旋律完全合拍,密切如夫妻。它怎么不优美呢?它可以使坏人闻风丧胆,束手就擒,使良民人正不怕影子歪,它使社会的公共空间得到扒梳,鼹鼠找不到家门,急得团团转。因此,牺牲一点睡眠,也是为公共空间做贡献嘛。后面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我的邻居在教育大家,听听我就汗颜了,过了一阵才知道他是个聋子。残疾人嘛,多不容易!

声音是可能碎裂的,金属也是要疲劳的,当它们过去了,夜泛着泡沫,像海面驶过军舰之后,残留的白泡;它也可能是来自某个马拉松讲话之间的唾沫,文字蒸发了,但唾沫仍然执行着文字赋予的惯性,航行在我的神经里。我的听觉是一个回水区,声音的泡沫打着漩儿,浓得化不开。我等待着下一次警报器的光临,好把这些垃圾冲走。我等着,思维敏锐,近乎虔诚,就像等待一个奇迹的显现,石头开花,空气的妹妹,黑暗展开丝绸里的骚……我等待!我等待什么呀?一种恐惧从最虚无的等候中伸出爪子,攫住我的面庞。

起码的生理常识告诉自己,我病了。很清楚,恐惧在进化史上具有特殊地位,这种危急存亡的反应能力,在现代社会,反而可能造成对日常生活的严重困扰。这就是说,恐惧应该是属于蒙昧时代、冷兵器时代、极权时代的人具有的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但在文明时期,恐惧就不存在了吗?我假装在看书,听到隔壁有怪异的声音。好像是警报器在预热,我接收到了声波的讯息,正在转化为能够理解的语言,告知我进入警戒状态。

我把这个情况咨询心理专家。她告诉我,接下来的情况是,羊肠小径通到杏仁核与邻近的海马回,康庄大道通到颞叶的听觉皮质进行声音的分析与理解。海马回是重要的记忆库存,将很快地将这个声音同以前听过的声音做对比,并将这几项假定传送给杏仁核与海马回做进一步对比。如果结论令你安心,你的警戒状态不会持续升高。但如果你仍觉得无法确定,杏仁核、海马回与前额叶皮质之间的另一条路径会使你陷入不安。如果进一步分析依旧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杏仁核便会发出警讯,激活下视丘、脑干与自主神经系统。你听懂了吗?那好,在这种时候,你的杏仁核,就是整个的你,就成了一名24小时的全值日守门员,你在等待球踢过来。即使比赛停止了,你还在空无一人的球门前等待!你张着嘴干什么?别老盯着我,怪不好意思的……

她还告诉我一个具有反讽意味的后果,因为杏仁核底侧的分支连接扣带回皮质及调节骨骼大肌肉的纤维,那么作用在人类身上,则是声带的肌肉拉紧,会发出恐怖的尖叫声。也就是说,当事人也可能学习他遭到恐怖袭击的声音,再换句话说,我有可能学习警报的鸣叫!

呜——呜——呜——

想起来了。小孩就学习着这种日常语言,呜——呜——呜——,并潜移默化地成为了生活经验,它蛰伏在心灵的底层,一个沉默的定时炸弹,在某个脆弱部位,它可能被激活,就像木乃伊重出江湖,反穿衣服一样反穿起身体,接受黑暗的沐浴和加冕。我闭着眼睛,回想恐惧的成形:我感觉到胃部抽紧,心跳加速,肩颈肌肉僵硬,四肢颤抖。全身僵凝成一个专注的姿势,比如罗丹的“思想者”,比如“拉奥孔”,比如做向日葵状,我仔细凝听那一道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脑中飞速盘算可能的危险与应变之道。这整个过程,从惊讶到不确定到不安的恐惧,完全浓缩在一两秒之内。在这个时间之内,我什么也不能做。我那些盘算纯属多余。

等待警报,是唯一的事实;等待,也是唯一的结果。

在这个时候,卡夫卡《塞壬的沉默》就显示出了诡异的颜色:“塞壬还有比歌声更为可怕的武器,这就是她们的沉默。就算能够逃过她们的歌声,但绝对逃不过她们的沉默,虽然还没发生过这样的事,但却可以想象出来。”我自然可以想象出来,我想象的往往是警报声的最亢奋的声部,因为它切入我肉体是最深的,深到不留退路,仿佛刀没至刀柄,深到连血也没有。它已经把我洞穿!

从深处说,匿身于警报冲击波之外的深远意旨,目的很清楚——如果说犬儒化的根源是为权力而权力,那么,大众犬儒化的根源便是恐惧。老生常谈吧?如果说封建专制是谎言加暴力,其麾下的人民则是轻信加恐惧的话,那么在后极权时代,则往往是笑里藏刀的恐惧构成了权力的面具。笑,多好哇!是与世界接轨的格式化表情,刀还是镀烙的金属,笑遮蔽了它发散的光辉,它还没有到疲劳的时候。有学者指出,轻信和恐惧是互相矛盾的。在法西斯时代,当人们把谎言误认作真理的时候,人们同时也就把暴力误认作正义的力量,误认作人民的力量,人们就不会对之感到恐惧。如果人们在“专政”面前感到恐惧,那就说明人们将它视为异己之物,人们其实并没有把它当作自己的力量。一般人既轻信又恐惧,同时兼有这两种互相矛盾的东西,这就是奥威尔所说的“双重思想”。在这里,轻信是表层意识,恐惧则存在于潜意识。在我看来,事情好像没有如此分明,现在的人连轻信、盲信也没有了,他们信什么?信你的布道词吗?相信忠诚吗?谎言重复一万次就是真理的不二法门在后极权时代首次失效。不幸的是,这是一个崇尚不信的时代,那么,唯有恐惧才是最后的底牌,制造恐惧已经成为了后极权时代坚持不懈的工作。因此,我可以把警报之类,听作是暴君西西弗斯的石头从山顶滚下来的声音——在迟缓的向上爬动的声音实现了对过往罪孽的一次赎还以后,迅速下坠的声响放大了过往的罪孽,它构成了对刚才赎罪的解构。于是,声音又将开始犯下新一轮的罪行。这样的话,轰响在我记忆中的“警钟长鸣”,一直是在丈量我的忍耐力——我的神经橡皮筋一样被拉长,以透明见血的脉络,在与警报进行无限循环的较量和比拼,直到其中一个被拉断!1948年,保加利亚作家瓦西列夫描写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剧本《警报》(写于1951年,中译本名为《人间乐园》)以及波兰诗人斯沃尼姆斯基的诗集《警报》,正是在这个向度上,看到了神经与警报的血拼过程,它们互为依恋,互为排斥,又互为密谋,直至彼此钻穿对方的身体。像两面镜子的对峙,迫使光从拥挤的空间将玻璃射出裂纹。

捷克作家伊凡·克里玛在《布拉格精神》里说:“恐惧总是权力最可靠的同盟之一。从根本上说,没有一种权力不是依赖某种形式的恐惧。”在这个意义上,记住李慎之先生的见血之言是十分必要的:“每个人都有东西可以失去,因此每个人都有理由恐惧。”说得好,我想补充的是,十几年了我连职业都没有,一直待在家里,我值得害怕失去什么吗?!我基本掌握了左耳进右耳出的流水作业,就当我的听觉是下水道好了,我甚至已经学会了欣赏叫嚣的旋律之美。如果连这个修旧利废的技能也有“失去”的危险,我就应该恐惧了。

记得缅甸民运领袖昂山素季曾经说过很到位的话:“使人腐败的不是权力而是恐惧。支配权力的人因为恐惧失去权力而腐败,而被权力支配的人,因对权力之鞭的恐惧而变得腐化。”这至少从另一个角度补充了李慎之先生的论述,即制造恐惧并不只是为了意识形态的稳固,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巩固权力的腐败职能。恐惧,成为了维系权力与民众的牢不可破的纽带,警报铺开了上情下达的特别通道。

我被警报惊醒。天亮了,大街上响起此起彼伏的警笛声。随着警笛声融入人群和车流之中,一切安静了下来。就好像被注入了冰水的沸水,在一瞬间就已经完全冷却了下来。那些泛起来的,是渣滓,是泡沫,是垃圾……

有一天,偶然在网上见到诗人欧亚的一首诗,特抄在下面,暗合了我现在的状态——

我听到警报在清晨的梦中

身体一片荒芜呼吸在爬行

一根丝线垂向眼睑

我拉了拉被子寒气

铁丝一样

迅速深入温暖的黑暗

血液轻轻敲着心脏

两根油条“滋啦”跳进锅里

世界悬在头顶

像一架抽油烟机

世界悬在头顶,“像一架粉碎机”才对呀。而我,却爱着塞壬。

2003年8月10日在成都

图56 达利名作《时间的永恒》,用融化的钟表达对时间的特殊观感,是当今世上最杰出的超现实主义作品之一。

图57 英国古典主义画家约翰·威廉姆·沃特豪斯的《塞壬》,画中一名年轻水手游到了『人鱼』身旁,神情恍惚地仰望着她。这幅画中塞壬的形象,或许就是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中人鱼的原型。

图58 在《旧约》中的约书亚,血洗了耶利哥城,以七只喇叭吹倒了那夸耀颠扑不破的城墙,一直被传为美谈。

“持灯使者”的隐喻史

红灯乃红心之喻,由“白皮红心”演化到体内体外一片红。红心既象征着英雄的热血沸腾,又暗含着英雄的忠诚。红色不仅在于其光谱长,亮度强,更重要的在于它与燃烧的血与火紧密相连。

“红灯-太阳-向日葵”的意象组合成为特定时期文艺的一种典范。

红灯是伟力的坐标,更是人间气象的暴风眼。

——题记

1967年5月,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25周年,《人民日报》《红旗》杂志指出,《红灯记》等八个剧目为无产阶级文艺的“样板戏”。可以进一步认定,第一个被制造出来的革命样板戏就是《红灯记》。被称为是思想上、艺术上的“一盏革命的红灯”,京剧革命化的样板。《红灯记》讲述的是一个“祖孙三代本不是一家人”的奇特家庭与日寇顽强斗争,最终完成情报传递任务的故事。

在《红灯记》中,地下革命是在阴森恐怖的气氛中进行的,但象征革命的红色号志灯仍一次又一次如大力神一般穿透恐怖,发出夺目的猩红之光。在铁梅终于完成任务时,舞台的背景笼罩在红光普照的仪式之中——胜利是最为重要的。虽然这一胜利不过是一尾光明的裙裾,但它的意义非同小可,它向人民昭示了革命的牺牲,但“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气概,暗示了牺牲的必须,并对最终的胜利做出了象征性的承诺和预言。

1927年11月13日,数万革命者参加了湖北黄麻起义,当地著名书法家吴兰阶兴致勃勃,挥毫疾书一副对联:“痛恨绿林,假称白日青天,黑夜沉沉埋赤子;光复黄安,试看碧云紫气,苍生济济拥红军。”这副对联贴在县衙大门两旁。表示颜色的十个词巧妙地镶嵌入其中,独用红色象征革命部队。这体现了红色十月革命的辐射结果。

我们可以发现,经典革命艺术的视域里,芸芸众生的各种职业,都在意识形态的烧造中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和质地。时代是试剂,艰难险阻是试纸,最终构成了所有参与者的忠诚色谱。按照这个逻辑,如果说作为领导阶层的工人阶级是赤胆忠心的赤红,那么,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在忠诚度的试纸上,反应自然是参差不齐的。在他们当中,产业工人最为可靠,心最红,眼最明,立场最坚定,斗争最坚决,成为了色谱中最为标准的答案。因此,《红灯记》中的铁路寻道工身份的英雄李玉和,忠诚如同他手提的红灯,自然是革命的主语。

在这里,红灯不但具有向日葵一样的趋光效应,而且还具备储光的叙事功能。显然,这储备的能量,隐喻了延安的窑洞灯火——那是中国的阿拉丁神灯。红灯既有对革命理想的无限忠诚,更含有在困难时期将储备的革命能源放之四海的伟力。李玉和手里的号志灯虽小,但辐射出来的光束却是打通了内外,实现了个人、家庭、理想的三位一体,薪尽火传。

红灯的交接替代了血缘的承继,成为革命代代相传的神圣仪式。这种对血缘亲情的有意疏远,最终形成了一个强化革命、弱化伦理亲情的意识形态氛围。离开了特殊语境,我们对这样的红灯谱系就很难评说,但红灯的谱系并不会因为革命红光的全方位占领,就失去了另外的意义。

我注意到一个事实,在《红灯记》朗照之前的历史中,还有一个深入人心的“亮词”,那就是红灯照。

红灯照也作红灯罩,是义和团运动中的女性武装组织之一。入会妇女统统穿红衣红裤,右手提红灯,左手持红折扇,年长的头梳高髻,年轻的绾成双丫髻。红灯照的大师姐林黑儿虽是妓女出身,却被称为“黄莲圣母”,传说功法相当了得。入会妇女一旦术成,持红折扇徐徐扇动,宛如螺旋桨工作,身体就能升高,在空中飞翔;这时她们右手的红灯指山立垮,指水立燃,其威力近似于俯冲轰炸机。

至于在道德罪行当中,人们往往把红色跟“淫欲”挂上钩。英国就把提供有偿性服务的城区叫作红灯区。我看到有的文章指出,英语里的红灯区(Red-light District),是19世纪来自中国提供类似服务地区悬挂的红灯笼,不过证据并不确凿。另一个有趣的解释是,红灯区一词19世纪末在美国开始流行,后来传到英国。它在美国之所以流行,是因为铁路工人逛妓院的时候,把红色信号灯点亮留在妓院门外,红灯的光波较长,色彩活动较为剧烈,如果铁路调度急需找人,可以很容易找到他们。当然,我们不需要刻意去掉这个红灯的语境,去进行胡乱的联想,由此可见红灯的分身术,它不只是来世上拼命的。红灯高挂,彩旗飘飘,让主人愉悦,自己反而成了灯泡。

在我看来,红灯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艺术里,往往是象征意义多于隐喻。也可以说象征高于隐喻,是隐喻的提升。象征比隐喻更为阔达、更为完美、更具有动人因子。隐喻则显得碎片化。在以上红灯象征当中,有道具的象征,有形象的象征,有色彩的象征,也有部分象征与整体象征等等。这几种象征各有所侧重,有时宛如灯束交相辉映,但在权威话语当中,一切均为红灯的正义叙事所统摄,一切成为了红灯正义的蕾丝花边和泛光。

写到这里,我恍然觉得,我们忽略了红灯的原初意义。

19世纪初,在英国中部的约克城,红、绿装分别代表女性的不同身份。其中着红装的女人表示“我已结婚”,而着绿装的女人则是“未婚者”。后来英国伦敦议会大厦前经常发生马车轧人的事故,人们受到红绿装启发,于1868年12月10日,第一个信号灯就在伦敦议会大厦的广场上诞生了,由当时英国机械师德·哈特设计制造的灯柱高七米,身上挂着一盏红、绿两色的提灯——煤气交通信号灯,这是城市街道的第一盏信号灯。在灯的脚下,一名手持长杆的警察随心所欲地牵动皮带转换灯光的颜色。后来在信号灯的中心装上煤气灯罩,它的前面有两块红、绿玻璃交替遮挡。不幸的是,这只面世23天的煤气灯突然爆炸自灭,使一位正在值勤的警察也因此断送了性命,城市的交通信号灯被取缔了。直到1914年,在美国的克利夫兰市才率先恢复了红绿灯,不过这时已是“电气信号灯”,稍后交通信号灯又在纽约和芝加哥等城市大放光明。

我们知道,铁路上的号志灯则有四种基本灯光:绿、黄、红、白,红色有代表着危险,警告你停下的意思。但戏剧人物自始至终只是孤注一掷地使用了红灯信号,他无视“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灯语,强力修改了“红灯停”的灯光规律,使得革命的列车在红灯普照下畅行无碍。这是否就是艺术“来自生活、高于生活”的典型形象呢?戏剧人物从来没有摇动灯光,他高擎红灯的形象,不大像一名巡道工,倒是接近后来的爆破英雄董存瑞。所以,《红灯记》里的红灯,又是一个暴风眼。

与此不同的持灯形象,是自由女神铜像。女神脚上残留着被挣断了的锁链,象征暴政统治已被推翻,花岗岩构筑的神像基座上,镌刻着美国女诗人爱玛·拉扎罗丝的一首诗:

送给我

你那些疲乏的和贫困的挤在一起渴望自由呼吸的大众

你那熙熙攘攘的岸上被遗弃的可怜的人群

你那无家可归饱经风波的人们

一起送给我

我站在金门口

高举自由的灯火

在“持灯使者”的照映下,所有意识形态的灯光话语逐渐暗淡。在我看来,一个人一手持灯,一手护着火苗走入人群,当是人生最庄严的时刻。铭记施光者,就明白自己与自由之光的关系。这是世上的盐,是世上的光。

2009年5月

图61 1970年出版的革命文艺样板戏《红灯记》外文版明信片。

图59 《红灯记》中李铁梅的接班人造型。刘继卣绘。

图60 《红灯记》剧照。

火的宿命史

在火焰中死去是一切死亡中最不孤独的,在这种死亡中,整个天地与思索者同归于尽。

——加斯东·巴什拉《火的精神分析》

火是一个统一性的流程,正面和反面的意图被火连接起来,表现出无法预测的造型。火就是一个顽强的动词,具有麇集异端的能力,也有把异端纳入正统光照合唱的能耐。火焰的手指具有一种永动机的脾气,它总是在撕裂、塑造、扭曲、飞动的光谱上疯狂奔走,抛出一朵朵凌厉的玫瑰,发出尖锐的怒放之声,并遮蔽火焰的初衷和动机。这样看来,火焰又是一个吞噬意义和追问的陷阱。

火以片断的形式展开它的全部内涵,片断阻止了过去与未来的呈现。

火的创造性在烧造领域迅速转化成精神的影像。这种力量使人与物处于间离的关系,火可以深入灵魂去改变它的原始性质。物质的例证很多,比如釉色在900℃的温度就呈现分裂、聚缩状态,形成自然而有序的龟裂,惊心动魄地披露出一头豹子的流畅花纹,而隐藏在豹子内部的火与速度得到了外力的导引,瓷器就像收藏“燃素”的圣杯,从物质的水面升越出来,开始在精神领域自明。这个诡谲的灵感在巫师和信仰领袖们的大脑沟回里生根发芽,我发现,他们的谶语和信条无一不是在火焰当中得以成型并发扬光大的。

对于思想者来说,这种力量是充满诱惑和神秘色彩的,因为思想就像豹子一样,本身就是流火的镜像。而燃烧的间离因素,同时也构成一种制约,即在自身不具备燃烧的前提下,没有拒绝点燃自己,不料自己却成为了照亮黑体制的火把。

燃烧是一道火墙。它使得思想者不能不认真对待火的洗礼——物质温度与精神的升温曲线、内心收缩与自我膨胀的系数、熔融自己与熔融黑暗的临界点等。如果一个思想者不认真去研究烧、造之火,很难说具有野性与刚性的烈火不会对其思想撒野施威。

在此,火的悖论性质必须得到强调——在烧毁之中进行塑造;在毁灭中得到永生;在蹈火的惨叫中获得真理的沐浴。但是,在一团焦黑的、萎缩的肉体上我们能够看到什么?!安托万-洛朗·拉瓦锡告诉我们事物燃烧的基本原理,他说:“从燃素说只能得出模糊的要素,它十分不确定,因此可以用来任意地解释各种事物。有时这一要素是有重量的,有时又没有重量;有时它是自由之火,有时又说它与土素相化合成火;有时说它能通过容器壁的微孔,有时又说它不能透过;它能同时用来解释碱性和非碱性、透明性和非透明性、有颜色和无色。它真是只变色虫,每时每刻都在改变它的面貌。”因此,“成酸的元素”(即氧气)被他隆重推出,但是,火焰却以无法测量的向度向历史张开了它情欲的嘴唇。

化学家安托万-洛朗·拉瓦锡(1743—1794年)说对了,火一直是以变色龙的造型跳跃在热欲与放弃之间。同样,火也跳跃在蒙昧与狡黠之间,自由与专制之间……

盗火者

盗火的空间有两个:一是把火从火世界带到黑暗区域;二是在纯粹黑暗的环境中“自燃”。

某一天,圣者燧人氏偶然看到有只怪鸟(我推测就是传说中的鸩鸟)在啄树干,冒出了火花,由此得到启发。火的演出使他明白,坚硬的物质内部就是火的居所,于是他掌握了打开秘密的咒语。这个无私的圣者行使了播种的天命。他不是盗火者。

阏伯是中国的盗火英雄吗?继颛顼帝以后,帝喾为商地的部落联盟酋长。帝喾看到商地人没有火,就让自己的儿子阏伯到这里任“火政”,也就是说,天火要由体制管理起来,成为民间一种奉献了巨大牺牲之后的天赐奖品。阏伯从天上下来的时候,偷偷将火种藏在身上带到了人间。时隔不久,阏伯的恶行让天帝知道,天帝发了一场洪水,要淹没火种,并惩罚叛逆。

洪水像天空的智力一样,总有疏漏。阏伯筑起了高台,独自在高台看守火种。洪水退后,高台的火种还在燃烧,阏伯饿死在火种旁。可惜的是,这个故事显然是近年才编造出来的,我想,创作者主要是为了增加当地的旅游收入,在做旧的人造景观里对纸币进行的一种描红作业。

既然是“盗”,就有一种精神和身体的双重历险。某一天,普罗米修斯觉得大地的黑暗让他忧心忡忡,因为他传授的多种技艺人们无法在黑暗中演练,这位先知用一根长长的茴香枝,从天路行驶的太阳车上巧妙地盗得火种,传给黑暗的人间。普罗米修斯一直是后世狐仙智慧的崇拜物,透彻的智慧却没有估计到盗窃的后果,他必须成为大写在岩石上的罪孽范式,每天让老鹰来提醒他无法赎清的过失。痛使时间慢下来,慢到他几乎腐烂和堕落,但穿透胸膛的钢钎以脊柱的形式帮助他成为不倒的英雄。这就显示出宙斯的平衡术,还必须用赫淮斯托斯等助手合成制造的潘多拉来彻底弥补“失火”的事态。火成为了恶魔的导师,后者亦步亦趋,如影随形。

有学者指出,作为集众神“形象”于一身的潘多拉——这个“最初的女人”还是导致惊奇的本源,这一惊奇与哲学的惊奇的关系一直还是隐藏的。尤其在这个所谓哲学已经终结,即惊讶已经被知识所吞没的时代,将会有什么意义?另一方面,导致灾祸的普罗米修斯后来似乎只是沉湎于潘多拉的诱惑——家与生育——即经济或家政的事务中,使我们在景仰之余难免不滋生出很多遗憾。

火与潘多拉的并生并行就进一步显示了火焰与恶魔的通灵关系,火焰打开了局部的黑夜,但更广阔的黑暗一直就是潘多拉活动的世界。而且,潘多拉具备蹈火的冒险技术,时不时地从火焰中心穿过,留下一缕蝉蜕般的烟雾,并傲慢地带走火的精华与光荣。

正因为火是弱势的,因而火就显得更加珍贵。

普罗米修斯的神话所昭示出的盗火与技术、痛苦和希望的关系是希腊智慧的源头,而阿基里斯的愤怒之火所导致的特洛伊城的被焚烧以及奥德赛的狡黠仍然是普罗米修斯精神的实现。

“思想家的冷酷,照某些人看来,这才是一种精深的哲学。就算这样,但在这种精深中有着欠缺的一面。一个人可以是不朽的,然而又是跛子,伏尔甘就是一个明证。人可以高人一筹,也有低人一等的地方。大自然中存在着无穷尽的不完整的现象,谁知道太阳是否盲目呢?”这段文字出自雨果的《悲惨世界》,指明了事物的多元特征及其善变性。就像雨果提到的伏尔甘,即希腊神话中的赫淮斯托斯,这个经常戴绿帽子的火神尽管因此而变得心胸褊狭,火焰被镀上了一层愤怒、嫉妒的绿光,在火焰蒙羞的同时,火的言辞在内部开始更锐利地凝聚,照亮黑暗的渊薮。

很多人不知道,又是火神才使痛苦万状的普罗米修斯得以解放的。当赫淮斯托斯去帮助普罗米修斯的时候,他是坐在一个瓦罐里漂洋过海的。为此,他忍受了比妻子维纳斯偷情更为难熬的烧炙。对照一下,现实中的受害者都无法提炼火焰,并且使火的主语在愤怒的燃料中趋于纯净。

盗火是一个悲壮的行为,是敢于入地狱者的大义。鲁迅将引进西方先进思想的行为视为“盗火”。“盗火”的目的不但是用来烛亮民族精神,关键是希望盗得的火种能够与我们精神资源中的燃烧品质相结合,构成不会熄灭的思想阵营。近代以降,从严复、陈独秀到胡适、鲁迅,从张闻天、顾准、张中晓到张志新、遇罗克、赵一凡,从今天诗派到现在的“非非主义”,在中国知识界中,虽然只是凤毛麟角,他们无不以盗火者身份传递着异域思想或者人性深处的光焰,焚膏继晷,义无反顾。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的脊梁,他们留下的思想遗产如同火种,成为照亮人们黑暗现状的精神财富。

就中国思想界情形而言,近代的盗火行为是我说的第一个向度,当代则进入了盗火的第二个领域,“自燃”成为了思想者勇敢的决绝方式。在理性光芒缺席或者软弱的时候,单一的火焰是打穿黑暗的重金属。或者可以这样说,火是光芒的具象,光是火焰的核心。

19世纪后半期,法国诗坛出现了一位光彩照人的“通灵者”,他的名字叫亚瑟·瑞布兰德(Arthur Rimbaud),他曾说过的一句比他的诗更具有生命力的话:“诗人是盗火者。”这里的诗人不过是思想者的转喻,但是,着火的文字如果没有火的向度,这种燃烧在尚未照亮自己的时候,就熄灭在一阵微风中。这甚至是一种口头的燃烧秀。

思想就是火种,火又是一种精神。盗火者不但应该具有勇气,更应该具备薪尽火传的铁血意志。这使我想起塞涅卡说过的一句格言:伟人既是脆弱的凡人,又是无畏的神人。这就是说,盗火者应该具有混合着“狮子和狐狸”特性的强力人格。我们更应该记住:沉湎于某种大难之后的闲适往往是很多盗火者的结局。

蹈火者

蹈火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飞蛾扑火式的冒险;一种是心甘情愿地委身于暴力之光,使自己成为暴政的剃刀;还有一种,是以思想的火焰抗拒暴力焚炙的英雄。

火焰具有天然的问鼎精神的权利。我发现,处于同构性质的物质,其接触往往都是以激烈的排斥而拉开序幕的。但主动坚持这种亲密接触的人,一般来说,都有阴谋家曲径通幽的素质。

在西西里南岸一座俯瞰地中海的山上,有一个名叫Agrigento的小城。2500年前它称为Agrigentum,是当时最美丽繁荣的城市之一,也是古希腊文化与智慧的中心之一。在城里一个最为显贵富有的家族里,有一个了不起的人,叫作恩培多克勒。他既是医生,也是物理学家、诗人、哲学家、社会改革家和政治家,还是个自称能预见未来的占卜师。据说他能够控制风;他曾使一个似乎已经死了30日之久的女人复活。这种全天候的才华使他如鱼得水、腰缠万贯。

恩培多克勒已经认识到物质世界是由四大元素构成的,即土、气、水、火,这四种元素分别代表了固体、液体、气体和一种比气体更稀薄的物质。在火焰深处,这种“比气体更稀薄的物质”的东西,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创造欲。他经过反复研究,认定:这就是灵魂存在的证据。既然火是灵魂的居所,那么所谓长生不死,就是把自己沉入烈火中,让灵魂的源泉与自己合二为一。

他坚持自称为神。罗素在《西方哲学史》里记载了他的言行——

有一次,他很铺张扬厉地把自己说成是个神:

朋友们,你们住在这座俯瞰着阿克拉加斯黄色的岩石、背临城堡的大城里,为各种善事忙碌着;你们是外邦人的光荣的避难所,从来也不会干卑鄙的事情,我向你们致敬。

我在你们中间漫游,我是一位不朽的神明而非凡人,我在你们大家中间受到了恰当的尊敬,人们给我戴上了丝带和花环。只要当我戴着这些参加男女的行列进入繁盛的城市,人们便立刻向我致敬;无数的人群追随着我,问我什么是求福之道;有些人想求神谕,又有些人在许多漫长而愁苦的日子里遭受各种疾病的痛苦的摧折,祈求能从我这里听到医病的话。……但是我为什么要把超过必死的、必朽的凡人当作好像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而喋喋不休呢?另外有时候,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大罪人,正为着自己的不虔敬而在赎罪:

有一个必然之神的神谕,那是一条古老的神诫,是得到明确的誓言保证的而又永恒的神诫;它说,只要有一个魔鬼——漫长的岁月就是他的命运——曾经罪恶地用血玷污了自己的手,或追随过斗争而背弃了自己的誓言,他就必定要远离幸福者之家而在外游荡三万年,在这段时期中他将托生为种种不同的有生形式,从一条劳苦的生活道路上转到另一条上。因为强而有力的气把他赶到海里,海又把他冲到干燥的地上来;地又把他抛到烈日的照灼之下,而烈日又把它投回到气的旋涡里。每一种都从另一种那里把他接受过来,但是每种全都把它抛开。我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是一个见拒于神的亡命者和流浪儿,因此我就把我的指望寄托于无情的斗争中。

神就有神的死法,为了向他的学生和敌人证明他的不可战胜,他选择了跳入埃特纳火山口,以便不留下曾为人类的痕迹。他认为火山口就是天堂的正门。但不幸的是,火山挫败了他的预谋,把他的一只青铜拖鞋抛了出来,扔到火山口边缘。这只凌空蹈虚的鞋子没有像方舟一样,负载着灵魂舍筏登岸,而是带着冥界的污泥,肮脏而臭气熏天。

后世一位打油诗人嘲笑他说:“伟大的恩培多克勒斯,这颗燃烧的灵魂;一头扎入埃特那火山,把自己整块烤烹。”

一个在知识和钱财上都实现了双赢的人物,显然已经厌倦功利的满足了,他只能用自己的灵魂豆光,来照亮前进的路,同往大火的圣境,以不死或者新生的方式,来继续占领尘世以及信仰的位置。我不能承认恩培多克勒斯有什么献身精神,恰恰相反,他是怕死的,火焰成为了他一厢情愿的天梯,可惜断裂了。火拒绝功利主义的僭越和火中取栗。

这个典故可以说明很多自焚者的动机。抗击表面的疼痛甚至死亡,去觊觎永远的胜利。但是火从这些不名誉的策略中冲天而起,删除并清理了企图把现实之火与灵魂之火囊括一空的妄举。

浴火的意象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火凤凰的寓意,联想到为此放声高歌的郭沫若的宏大诗篇。这个自封为“可以吞噬光与火的天狗”,显然不是在火中新生,淬炼自己强硬的翅膀,而是塌缩成了一个小小的火罐,才气的火纸在驱除氧气,然后永远贴在铁板一块的体制肌肤上嘘寒问暖。

1966年4月,郭沫若的文章指出:“在一般的朋友、同志们看来,我是一个文化人,甚至于好些人都说我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诗人,又是一个什么历史家。几十年来,一直拿着笔杆子在写东西,也翻译了一些东西。按字数来讲,恐怕有几百万字了。但是,拿今天的标准来讲,我以前所写的东西,严格地讲,应该全部把它烧掉,没有一点价值。”

一个半月之后,红卫兵上街横扫“四旧”,大规模焚书便成为扫除“旧文化”的时尚。

说郭沫若的发言导致后来的红卫兵焚书,显然夸大了他在当年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和影响力。但郭沫若的焚书理论因其极端的自我否定,无疑为急剧膨胀的虚无主义思潮现身说法,推波助澜。

郭沫若在同年5月间会见日本友人,特意安排在自己的寓所,指着书橱中排列整齐的著作急于辩诬:“你们看,书不是都还在吗!”1967年8月,郭沫若在答复一位青年教师对他的批评(“简单地烧掉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也是不科学的”)时,正面解释了一年前在检讨发言中的“焚书”说:

凤凰每经五百年要自焚一次,从火中再生。这就是我所说的“烧掉”的意思。

这种辩解也许有道理。委身于权力,对中国知识分子来说谈不上可耻,它一直是传统知识分子通向仕途的唯一机会。但是,当思想者把自己曾经足以骄人的异端火焰交到权力者手中时,这就不再是私人意义的事情了,火焰极可能反向燃烧,助纣为虐,成为开启潘多拉盒子的推动力,是杀戮生命和思想的利器。就破坏性来说,这种行为比围绕在火刑柱下添加柴火的群众要危险得多,因为他是点燃暴力的火源。

我相信,这个把毕生都敬献给红色世界的睿智者,至今躺在大寨虎头山上风餐露宿,大概只有磷火在偶尔闪烁,勾勒出幻觉的倩影……

从理念上说,火无法被权势分开,就像火与光无从被阴谋或阳谋剥离。但是,火就像盗火者头上高悬的利刃,与暴政的火焰刀形成了不成比例的对峙,前者在微弱,后者在膨大,它的生力军实在太多了……

我们从《异端的权利》这本带有启示录色彩的著作里可以获得无限的助益,就在于围绕着火刑台的火光里,我们看到了真理和正义是如何闪光的。在思想遭受到毁灭时,沉默就是一种从外到内的彻底堕落,当时代堕入了无边的黑暗并沿着黑暗作歇斯底里的狂欢追随之时,良知促使另外的思想自明、呐喊、燃烧。正如卡斯特里奥在《论怀疑的诡计》(1562年)中这样分析沉默的可怕:“后代将会疑惑,何以经历了如此辉煌的黎明,我们却被迫退回到昔米莱人的黑暗之中?”

“苍蝇战大象。”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卡斯特利奥在他驳斥加尔文的书稿上,添加了这么一句总结性的谶语。这句话被茨威格引以为《异端的权利》的开头。从外在上看,这固然是一种堂吉诃德式的“自不量力”的挑战,但从终极的向度上看,两者却处于“易位”的状态。思想,使芦苇般脆弱的肉身产生了巨大的韧性,思想像脊梁一样使倒扑的肉身站立起来,在火焰的舔舐下呈现金子的纯粹。

这是帕斯卡尔的话——“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去囊括了宇宙。”思想挽救了个人的卑小,使速朽的生命获得了存在的尊严。

卡斯特里奥道出了思想者宿命的结论——“把一个人活活烧死不是保卫一个教义,而是屠杀一个人。我们不应该用火烧别人来证明我们自己的信仰,只应为了我们的信仰随时准备被烧死。”

含义是很明确的:燃烧的过程既是对思想之火的传递,又是对暴力之火的承担。双重的火焰在内外夹攻中使自由精神傲然而盘桓。

正如茨威格总结道:“我们这族类真正的英雄,绝非那般通过如山的尸体建立了昙花一现的统治的人,倒是那些毫无抵抗能力、屈服于优胜者强力的人——诚如卡斯特利奥在他为了精神自由,为了在地球上最终建立人道王国的斗争当中,被加尔文压倒一样。”

火杀者

暴力的火焰刃口是一条建设权力、巩固统治的基线,权力者只可能运用其暴虐疯狂的一面,这倒并非出于彻底的无知。但是,统治者总是百尺竿头,在他们娴熟地把现实变为炼狱之后,总是希望火焰能够对思想起到清洁、大一统的作用。

古希腊哲学家们很早就发现了思想中异端邪说具有鬼魅般的顽固性和狡猾性,剑无法触及的所在,只能寄希望于火,剑与火成为了权力天然的二重奏。暴力的火作为异化了的力量,在清除异端思想的工作方面早已经是炉火纯青。

因此,暴力的火焰其公共性很清楚:首先是杀人。诗人海涅的预言就是一个铁律:“在他们烧书的地方,他们迟早有一天也要把人烧死。”

但是我们想过没有,如果他们手里的火焰刀是鬼火打造的呢?

但是历史的次序并不如海涅所说的那样,而是相反,即权力者总是重视对人进行火的洗礼,并且一同点燃书的纸页。这个操作模式符合所有极权者的胃口。

从《人类死刑大观》中我们就了解到,火刑台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已火花四溅。人肉焦煳的味道飘荡在空中,令刽子手和观众欣喜若狂,并使极权者心里的石头落地。不论是通奸犯、钱币伪造者、巫师、春药秘炼术士还是思想异端,他们的烧烤味道在空气里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气味无一例外地在证明一个一厢情愿的推论:灵魂里的恶魔被烧死时,味道都是一致的。据说,人肉的烧烤味道具有一种悠久的穿透力,可以弥散在光线中造出诡异的形象。它在中世纪被宗教裁判所与世俗法庭联袂推向了高潮,并成为愉悦群众嗅觉、纯洁大众信仰的家常便饭。

茨威格在《异端的权利》一书中的描绘是惊心动魄的:

一堆乌黑的、令人厌恶的、烧焦了的东西,一堆使人恶心的、已全无人形的胶状物。那曾经是一个有思想的尘世的动物,热情地向往永恒,那曾经是神圣灵魂飘动的碎片,现在缩成了一堆。如此令人作呕、如此可憎的一堆残渣!那景象甚至可能使加尔文意识到他僭取权力、成为法官、并杀死他的一个兄弟的行为,是何等的不人道。

但是事实粉碎了作家的预言,残暴的加尔文执政之后,前后一共火杀了150名异端分子,更为荒谬的是,说他的“坏话”同样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也要处以火刑。火已经让极权者进入成瘾症状,我们可以说,在人肉的焦煳味道中,潘多拉已经成功地置换了火的使命,它使火焰油爆而狰狞,火被武装起来,成为了体制的判官。

暴政者没有忘记火的精神向度和美学旨意,他们在火刑的冲天火光里牢记着自己对火许下的诺言。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就把自己视作火的接班人: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一切人类文化,一切艺术,科学和技术的果实,几乎完全是雅利安人的创造性的产物。这一事实本身证明这样的推论不是没有根据的:只有雅利安人才是一切高级人类的创始者,因此是我们所谓的“人”的这个名称的典型代表。他是人类的普罗米修斯,从他的光芒四射的额头,永远飞迸出神圣的天才的火星,永远点燃着知识的火焰,照亮了默默的神秘的黑夜,推动人类走上征服地球上其他生物的道路……就是他,为人类文化中每一伟大建筑物奠下基础,树起墙垣。

文中的“他”既是雅利安人的指代,更是希特勒的自称。希特勒在谈话和文本里多次涉及普罗米修斯,他从盗火的仪式中明白了一种大义凛然的牺牲精神,但是他更倾心于尼采笔下的“查拉斯图拉”造型,他在瓦格拉的音乐里点燃了堂吉诃德的激情,当他接受德意志民众加冕的这顶“查拉斯图拉”的荆冠时,他就是大日耳曼的火炬。这个谶语似乎预示了他与他的爱情在地堡里蹈火而去的命运。

尼采笔下的“查拉斯图拉”所寻找的失去了的上帝正是欧洲的统一性,这个上帝——作为精神的统治曾赋予欧洲以历史的统一性和连续性。

狂人在大白天点上一盏灯笼,并穿过市场大喊:“我寻找上帝,寻找上帝!”他的行为理所当然引起一阵阵嘲笑。然而他对嘲笑者说:“上帝到哪里去了?”他对人们大喊,“我要告诉你们,我们把他杀死了,你们和我!我们都是谋杀他的凶手!”答案正如尼采所暗示的那样,只能是通过启蒙运动,通过征服自然,通过把自身从陌生的强制和监护下解放出来。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狂人的灯笼正是普罗米修斯手里的茴香枝的现代转型,希特勒不但要用这个灯笼寻找大日耳曼的真理,还要用它来焚烧建设工地的破败文化与人口。不完全的统计是,纳粹用焚烧炉活活烧死的犹太人,就约占死亡的600万犹太人的十分之一,人油成为取之不尽的肥皂原料。

我进一步发现,除极少数独裁者不善言辞之外,绝大多数独裁者都是天花乱坠的喷火大师,尤其是形容词的狂热爱好者。这是否是暴力的火花使然呢?就像纳粹的党徽,表面是太阳和火焰的喻指,实际上却是雄性性力的象征。在这样的旗帜下,火与群众都紧密地团结在极端民族主义的大纛下,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事情?从国会纵火案到驱逐犹太人的“水晶之夜”,火焰以急先锋的角色摧枯拉朽。

火的信子在每一次吞吐的杀戮中获得咯血的快感。

焚书者

书籍作为思想的载体,一直是极权者视为异端的渊薮。焚书同样贯穿了辩证法,它有两个步骤:一是直接焚毁,二是组织御用者从事“伪书”的写作。目的自然是统一思想。

公元前47年,恺撒攻占了亚历山大城,由于担心舰队起义,便下令放火。大火把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烧得精光。当时馆内有70万卷藏书,其中大量是法老时期的著作。如著名的《埃及史》共30卷,不仅记述了埃及的远古时代的事件,还有民间的习俗和宗教等资料。这一劫难使得古埃及的历史和文字在长时期内成为空白。

从这场大火的起源看,目的并不是纯粹针对书籍,有些殃及池鱼的意味。从秦国商鞅变法“燔诗书、明法令”和秦朝嬴政“焚书坑儒”开始,中国文人的命运发生了本质性的蜕变。但看看秦国焚书的初衷,就发现情况并不那么简单。

中国的焚书之举始于秦孝公时的商鞅变法。为变法的顺利推进,需要统一思想,核心就是焚书,烧掉那些不利于变法的书籍,才有商鞅的“燔诗书、明法令”。由于这次的焚书行动只限于秦国之内,造成的影响也只限于秦境,无法波及中国文化的格局。秦始皇时李斯倡议的焚书运动,对中国文化的摧残却是着眼于根性的。

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上书曰: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

嬴政对此建议的批阅是一个字:“可。”知识分子李斯的罪恶,正是借秦始皇之手点燃了从此绵延不绝的焚书之火。

有人可以为李斯开脱,说秦统一之前就存在着中央集权的极权专制,存在着钳制民口、限制舆论的黑暗传统,比如周厉王、商鞅的酷政;但我们不能原谅李斯的是,他集中了传统的最高罪恶,将一项祸害民族精神、断送思想前途的主张用国家政策的形式固定下来,推演为一场运动,一场文化浩劫。应当说,李斯推行的就是有计划、有步骤的愚民政策。政权的所作所为是要消灭异端,但促使他们这样干的动机,其实一直是一个清醒的恶魔,那就是被知识武装起来了的潘多拉。这才是最为可怕的现实。

我们从早年鲁迅先生的《华德焚书异同论》中,从奥威尔的《一九八四》中,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当中,可以发现知识分子加盟体制以后对知识营垒的空前危害,但当我读到《华氏451度》以后,却产生了古怪的想法。

在社会科幻作品中,以“反乌托邦”主题堪称典范的,是20世纪三部经典之作: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奥威尔的《一九八四》和扎米亚京的《我们》。但如果读过《华氏451度》的人,也应该把这部书归入其中。

成书于1953年的《华氏451度》,是雷·布莱贝利极少数的长篇科幻之一。在当代著名的美国科幻作家中,布莱贝利可算是个异数。基于诸多因素,在超过半世纪的文学生涯中,布氏虽然发表过无数小说,其中长篇却有如凤毛麟角。事实上,就连这本布氏长篇的代表作,也是改写自1951年发表的短篇《消防员》。布氏在此玩了个文字游戏,因为在故事里,消防员的任务并非救火,反而是纵火!消防员真正要消要防的,是人类文明迸溅出的智慧火花。因此纵火的目的,是为了焚毁世上所有的书籍,我们一定要注意这个事实:华氏451度(即摄氏233度)正是纸张的燃点。

小说主人翁孟泰格便是一名消防员。在那个虚构的未来社会里,每栋建筑物都百分之百防火,传统的消防员已无用武之地。然而消防员摇身一变,竟然成了专业纵火员,唯一的工作就是四处焚书。

书籍是阻碍人们追求快乐的绊脚石,甚至是一切矛盾与冲突的根源。作者借比提的口,发表了一篇强词夺理的演说,将书籍诬为十恶不赦的心灵毒药。他的结论则是,焚书乃追求快乐的不二法门,一旦把书通通烧光,便能多看电视电影,多做户外活动,那时人人都会过着快乐无比的生活。

从小被教条彻底清洗了大脑的孟泰格,深信焚书是造福人群的光荣使命。于是他们这群专业消防人员,前往一户户遭告发的人家,将一本本书籍化为灰烬。他们怀着宗教的虔诚,夜以继日、乐此不疲地烧、烧、烧。每当看到烈焰染红天际,孟泰格便会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仿佛自己成了救世主的化身。

孟泰格的信念后来之所以动摇,最早是受到邻家少女克拉莉丝的影响。不久,又因为目睹一名老妇自焚殉书,对他造成极大的震撼。从此孟泰格开始偷偷藏书看书,而在克拉莉丝“意外”身亡之后,书本更成为他唯一的心灵慰藉。

其实孟泰格早已成家,妻子蜜莉是那个社会的标准公民。家里三面电视墙播出的互动式节目,是蜜莉生活的中心与重心。她跟孟泰格貌合神离、同床异梦,每晚陶醉于耳机式收音机的音乐,或是借着安眠药进入梦乡。得知丈夫的秘密后,蜜莉最后决定大义灭亲。孟泰格执行的最后一次任务,正是焚毁自己的藏书。任务完成后,他冷不防地将点火器转向队长,随即逃之夭夭。

在一位失业老教授的帮助下,孟泰格逃亡到一处世外桃源。那里有许多志同道合的爱书人,每个人负责默记一本书,并以代代口耳相传的方式,让那些经典流传下去……

这个清洗思想的故事,很容易让我们噩梦联翩。小说的结局是悲惨、黑色的,人们几乎沦落到“结绳记事”的地步了,思想和知识还有什么用处呢?知识与权利牢固地焊接在一起,权利即知识,权利即思想,而默诵在弱者记忆中的文字终究是要熄灭的。因为知识注定要朗现,思想注定要说出——这才是它们存在的正常形态。

思想不是体制内的秘密文件,它无须以密码的形式心心相传。它就像空气一样是敞开的,是任人吸纳的。

六十多年前,为了“统一思想”、保持“德意志的精神纯洁性”,希特勒及其纳粹实行严酷的文化专制主义,使用了一系列具体的文化清洗政策以防止异端邪说的蔓延。1933年5月10日夜晚,一群群兴奋激动的德国青年学生在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的煽动蛊惑下,在柏林市中心的剧院广场点燃熊熊烈火,焚烧了包括海涅、马克思、弗洛伊德、茨威格等人作品在内的两万册图书,焚书已经作为“反对非德意志精神行动”的主要部分而成为精神工作的一部分。随后,纳粹德国开始了一系列禁书、焚书活动和对进步思想家的残酷迫害。许多作家和科学家,尤其是犹太作家和科学家不堪其辱,纷纷流亡异域。

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的时候,柏林市政府在倍倍尔广场,即当年焚书的剧院广场上建立起一座无书的“图书馆纪念碑”,以警醒后人千万不要忘记这象征着专制、愚昧和本民族耻辱的一幕。这座由犹太雕塑家米夏·乌尔曼设计的造型别致的纪念碑建在广场的地下,深达5.3米,面积近50平方米,在这全白色的地下室里放置着水泥制成的书架,但书架上却空空荡荡,一无所有,恰好是放两万册图书的空间。纪念碑由一块大玻璃覆盖在地面,昼夜有灯光照明,观众可透过玻璃俯身下望,面对这一片由浩劫造成的“空白”来对历史作深长之思。这不愧是一个产生过歌德、席勒、贝多芬、康德、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这些文化思想巨人的国度所应有的气概。

在空白的记忆基座上,复原的往事以惊心动魄的形象昭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纸张附载着油墨,在火焰中卷曲、黝黑,一片被剥除了文字的纸灰正把灵魂弥散到空气中……思想和知识是无法被权力删除的,这就像水浇在烈焰上,只会令火势更为猛烈。

令人深思的是,着力于“大清洗”的苏联却一直没有举行焚书运动,他们只是热衷于“禁书”。

这一结果令人尴尬。殷海光先生在《什么是知识分子?》一文里认为,知识分子是时代的眼睛。知识分子应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殷先生引述当时《时代周刊》的结论指出:第一,知识分子不只是一个读书多的人,一个知识分子的心灵必须有独立和原创的能力;第二,知识分子必须是他所在的社会之批评者,也是现有观念的反对者。他指出:“如果依照上列《时代周刊》所举的两个条件来界定知识分子,那末不仅中国的知识分子很少,即令在西方世界也是寥寥可数。在现代西方,罗素是十足合于这两个条件的。史迪文逊显然是一个知识分子。在中国,就我所知,明朝李卓吾勉强可作代表。自清末严又陵以降的读书人堪称知识分子的,似乎不易造一清册。而且,即令有少数读书人在他们的少壮时代合于这两个条件,到了晚年又回头走童年的路,因此不算知识分子。”

尴尬仅仅是知识分子吗?

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独裁者通过火实现了自己的最高目的。只是,让火蒙羞的时间实在太过于漫长了。我们固然要保有自己的火,但尤其要警惕那些帮助体制纵火的知识人。我们看到了李斯的结局,他惨受了体制的“五刑”而死。揭发别人的价值动机都是很实惠的,希望邀宠,希望被御用,无论是旧中国提倡新式专制,还是在当下,渴求被御用和贪图名利的心理在知识阶层中总是乐此不疲。这是知识分子特别是官僚知识分子的通病。就像三流剧作家墨勒图斯告发苏格拉底,就像舒芜告发胡风,但是,历史的公正就在于,这种“点火”之举的结局却是铁定的,它注定会殃及自己。

知识分子加尔文,知识分子商鞅,知识分子李斯,固然是一种火源,因为这种企图直接作用于肉体和精神的方式已经“不合时宜”了,目前正在被另一种方式代替。可见,火也是与时俱进的。现在,风起云涌的御用“伪书”制造者们,正以稀薄的才情来演绎文字的火焰,这是用鬼火的燃烧来混淆视听,更应该值得警惕。《箴言》就是这么说的,堡垒总是首先从内部攻破。而让思想者永远伤感的是,火的暴力总是比其思想的威力凶猛得多。在现实的擂台上,思想的火焰总是被暴力的火光遮蔽、撕裂,在价值的峰巅上,尽管前者是终极的赢家。

火注定要摧毁一切邪恶和伪饰的舞蹈,火注定要烛照黑暗中的飞行,火甚至要烧掉自己。火只以一片灰烬,述说燃烧的言语。这就是火的宿命。

2002年6月2—4日夜改定于成都

图62 加斯东·巴什拉(1884—1963)是当代法国著名哲学家、文学批评家和诗人,他的物质想象论不仅对法国乃至西欧文学批评的发展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而且在当代中国的诗学领域也是影响深巨。

图63 吞噬普罗米修斯肝脏的巨鹰每天准时光临。

图64 恩培多克勒(约公元前495或492或490年—约公元前435或432或430年),古希腊哲学家。生于西西里阿克拉噶斯(今阿格里琴托),据说在考察埃特纳火山时罹难。

图65 斯蒂芬·茨威格(1881年11月28日—1942年2月23日)著名奥地利犹太裔作家。中短篇小说巨匠,擅长人物的心理分析。1942年在孤寂与感觉理想破灭中与妻子双双自杀。

图66 『水晶之夜』或翻译成『碎玻璃之夜』,是指1938年11月9—10日凌晨,纳粹党员与党卫队袭击德国全境的犹太人的事件。这被认为是对犹太人有组织的屠杀的开始。巧合的是,11月9日也是51年后柏林墙倒塌的日子。

墨水是黑暗的补丁

黑暗一直是软弱文字必须依赖的主题,在它支撑起文字的立场时,混乱的符码指涉已经覆盖了黑暗的本义。它是写作人必须解决的首要结症。我想,如果说哲学的终极之问就是破解死亡恐惧的话,那么黑暗就是挡在写作与庸常生活之间的一堵大墙。

在漫无目的的阅读中,偶然注意到了雨果。这位情感复兴运动的急先锋在小说里描绘的乞丐、驼背人、吉卜赛女郎、暴乱分子等等形象大大刺激了道德社会的神经。激情是这位“第一大浪漫主义者”的最高语法。尽管如此,我天生对浪漫主义就抱有不信任的成见,它短距离的进程很容易在求欢、求爱和求婚之间迷失自己,而且,我不相信通过激情的狂飙喷溅就能进行环境和德性的清洗。肉身的暴乱平息于这种自燃的方式,然后,激情无一例外地从某个女人龟裂的肚皮开始下坠。

雨果一生留下了四千多件油画、水彩画及其他艺术品。个人的生活一旦被艺术浸透,才华就像一缸发黑的卤水,盐的穿透力会在所有器物上留下进入的痕迹。就像一个小孩,手持铁片,走到哪里划到哪里。“到此一游”的符号悬置也类似于孙行者在如来佛手指上即兴式的撒尿。雨果一直被文字所累,他不得不借助于图案来稀释内心之盐对情绪的腐蚀。他在纸上、墙头、木料间信手涂鸦,创作拼贴作品,用纸拓织物的纹路;他在自己居室的镜子、门框、窗棂和镶板上奋力挥刀,雕刻花纹。他的绘画原料主要是深褐色的墨水,有时,他也在其中掺加红色或蓝黑色的墨水,无师自通地达到了一种阴鸷的效果。

没有刻意布局,他锐利而想当然地将情感往外泼洒。作品的均衡来自情感的失衡。外在的张显与内力的紧张势均力敌,光明与黑暗搭成了一座座纸上建筑,他栖居其间,目睹来自黑暗深处的房梁像性器一样高高升跃,抖振鬃毛,直至它如钝刀一般划破情节和白纸……

这是雨果对墨水的另一种理解。而在《悲惨世界》的最后,他总结了墨水的革命性气味,墨水以前所未有的黑暗,使被遮蔽的往事得到了改朝换代的命名。这种黑暗体验在西川的《黑暗》和于坚的笔下都得到了巧妙的复制:

我写下了“黑暗的”

在白天,在阳光底下

我有些踌躇

我考虑着黑暗的意思

乌鸦还是集中营?

当我思考着

黑暗正以墨水的形式

从我的笔尖底下

踮起脚尖溜走

这就可以看出,“阳光底下的黑暗”一直存在于古老的文化逻辑中,把黑暗当作光芒的垫底,或者作为光的反动,来呈现私人叙事甚至宏大叙事的舞蹈。如托·杰弗逊所说:“传播思想,无损于思想的传播者,同样,点燃蜡烛照亮他人者,也不会给自己带来黑暗。”这种浅尝辄止的认识,可以称之为“传统黑暗观”。

福柯在写作《精神病和精神病史》时,十分苦恼。历史就像一个光滑而坚硬的圆锥体,找不到用力的地方。滑头的弧形消解了直线的努力,在盘旋往复之中,他选取了一个刷新历史的切入点,用无休的怀疑来刺杀文明。文明的创口终于出现,倾泻而出的不是光亮,是郁闷黏稠的黑暗,被光明遮蔽的黑暗;不是如鲁迅那样,砸破铁屋子、放进新鲜的空气和刺眼的光辉(这已很不容易了),而是挑开遮蔽黑暗真相的浮光掠影,显现文明的死角。他对历史的批判在不动声色中完成,一个重大的历史主题成为密写墨水的印痕在福柯的著作中显现。福柯用黑色的笔画,在窥破黑暗的同时,拯救了黑暗的本质。也可以说,福柯是“现代黑暗观”的典型代表。

因此,黑暗不再是以光明对立物的身份而出场的,反而是光构成了对黑暗的歪曲和涂鸦。当黑暗在墨水里得到复原之际,我们对墨水所欠下的许诺,就成为了双重的债务——一方面是永无止境的写作,另一方面,则是对黑暗永无止境的用力和进入。两者纠缠不休,铺就了文字生命的轨道,在呼啸的风声里,写作的向度与思想的向度同时逶迤,构成了一个自洽的整体,但也是一个典型的悖论。

准确点说,这里的黑暗包括三层意思,首先是自明的黑暗;然后才是那个更为广阔的黑暗——环境的、体制的黑暗;而最后是世界本质性的黑暗。笔就成为写作与之对接的管道,墨水无疑就是思想者与世界交汇的元髓。

写作首先是一个放血的过程。在这个“放血疗法”的演绎里,自然的墨水在淡淡的松木香味里,对浸入的红色血腥由怀疑、拒绝发展到漫漶、交融,构成了金钩铁划的稳定。而来自黑暗的沉稳本质却与跳跃的红色以巨大的色差反馈出这样一个信息:“红与黑”的二重唱一直就是真正书写的本质。它以锐利的高音,使所有的文字无风自动,无光而明。它自明,在巨大的黑暗环境里,文字比黑暗更黑,成为黑色大合唱的高音部。诗人孟浪说过:“黑墨水,也让我黑,让我黑过长夜,让所有的人都堵在长夜的尽头。”说得真是好!

黑到这一步的写作,如同卖春女一样,在成为公共汽车之后,只能渴望成为更实惠的运钞工具,必然会向下一个步骤靠近。当我们发现文字在白纸上褪色、模糊的时候,那是有一个更深的秘密已经展翅飞离。我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文字的蝉蜕,黑墨水在企图实现力透纸背的作用时,往往因为操纵者的浮浅元气而消失在灿烂的白纸光辉中。不要责怪光的干扰,而是弱智和弱力的文字已经使墨水蒙羞。当黑色素把意义连根拔起的时候,被举在半空的阿喀琉斯以标本的形式成为现在很多大文人沾沾自喜的成就。

在这个层面上,顶风作案凸显出“顶风写作”的尖锐价值。顶风写作主要是一种姿态,但也可以演变成一种革命的内心运动。在理顺了内在黑暗的同时,诗学理论家周伦佑所提倡的“红色写作”就显示了写作的人本论色彩,来自黑暗的墨水,由于血液的加盟,酿造风暴的能力得到了最理想的铺排,使得它的穿透力以腐蚀的形式展示出来。墨水在以褐色的中调沐浴灵魂之后,它应该以硫酸的性质击穿铁幕!

有时,在为黑色文字所苦的夜晚,我推开窗户,比黑字更深的黑暗扑面而来。在这个时候,我就意识到,自己刚刚在纸上爬过的痕迹是不值一提的,在黑暗的压迫下,我就像个次轻量级选手,早就明白了自己的败相。在我决定返回文字的时候,是在我明白,心脏的跳动足可以藐视窗外的时候。与大水托起浮萍相反,一瓶墨水就能托起黑暗!看着悬置的笔尖上,一滴墨水正跃跃欲试,它是黑暗的晶体,在思想被掣肘的刹那,它已经仓促下跳,在纸张上展开自己狰狞的构图。那些章鱼般的触角拼命敲打着纸张的墙壁,发出黑暗的声音。

纸包不住火,但纸最害怕的还是黑墨。血黑。铁黑。酸黑。墨水是纸张挚爱的夙敌,它们在交媾里争吵,因为时髦的印刷字体正在向纸张暗送秋波。墨水一直处在对纸张的异性恋或者性倒错的恍惚状态,它忧心忡忡。每当它深切浸淫白纸的时候,文字、图案既是它的欲望形式,也是它和纸张的激情恶果。我私下一直有个没有多少根据的想法,那就是:发明文字的仓颉是黄帝的史官,发明纸张的蔡伦是体制的宦官,可见,书写从来就是为体制而发明的,在他们的笔墨之下,历史大概就是整齐排列的蝉蜕队伍,思想就在这种空空的鸣叫下茁壮成长!但中国的历史难以摆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窠臼,不断被黑字揭露出的黑幕,使得体制的光照土崩瓦解。

尽管有时,黑墨水可以带来比黑暗更黑的情况,这在中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不过是秉权者、御用文人炮制文字垃圾的一种习惯手法。早年的旧式官僚喜欢用粗重的毛笔对乌托邦进行大泼墨,这是对伟岸性力的痴迷,在罄竹难书的时候,他们把提倡大同的孔夫子顺笔画了个大花脸。他们笔画舞蹈,字体闪展腾挪,历史成为了个人的书法舞台。而一些官员则喜欢使用红、蓝铅笔修改历史,这两种激动人心的颜色柔软而绮丽,类似于化妆盒里的设备,却一直是体制官僚的专用语调,就像地图上蜿蜒的区域线条,颤动的笔触在小比例尺的平面上勾勒对三维空间的畅想。

受到这种书写爱好的启发,连枪毙犯人也是以红色墨水在黑名单上打个叉,但肤浅的红色怎么能够“镇住”黑色的挣扎呢?

就黑暗谱系来说,光与火都是黑暗的一种表现形态,以驿站的含义,使思想者逗留,也可以说是上帝旨意意味深长的表达。但光与黑暗构成的对峙、锲入情况,不过是黑暗起承转合的书写过程,宛如一个行走的乐章。它们是自洽的。所以,专制的黑暗不过是企图混入黑暗阵营中的一个异己分子,它是品质不纯的疵点,在此,墨水以补丁的形式找到了宿命的终结地。

在这个意义上,捷克诗人赫鲁伯的名言“更深入地穿透普遍的黑暗”才是成立的,黑暗以流质的方式使诗歌与蔓延的世界交融。

置身广大的黑暗里,墨水就是内在黑暗的认同形式,而被血液激活的笔画,却已浓得化不开。墨浓时,反倒是惊无语。置身喑哑的光辉里,是到了显示黑墨纯光的时刻了。

改于2002年2月27日于成都

图67 在黑白世界回望的雨果。

图68 《阅读加斯东·巴什拉之火及其他》——加斯东·巴什拉画像。

图69 加斯东·巴什拉《水与梦》封面。

有关钱的气味谱系学

钱的本质

唐朝名臣张说写有一篇奇文《钱本草》,对钱的道德价值和实用价值予以了尽力铺排:“钱,味甘,大热,有毒。偏能驻颜,采泽流润,善疗饥,解困厄之患,立验。能利邦国,亏贤达,畏清廉。贪婪者服之,以均平为良;如不均平,则冷热相激,令人霍乱。其药,采无时,采至非理则伤神。此既流行,能役神灵、通鬼气。如积不散,则有水火盗贼之灾生;如散而不积,则有饥寒困厄之患至。一积一散谓之道,不以为珍谓之德,取与合谊谓之义,使无非分谓之礼,博施济众谓之仁,出不失期谓之信,入不妨己谓之智。以上七术精炼,方可久而服之,令人长寿。若服之非理,则弱志伤神,切须忌之。”文章借药喻钱,借钱言药,告诫世人不可为金钱所病,为金钱所害,其实是为世人开了一副人生处世永适之方。但我意识到,凡是面对一件道德含量极高的物质,人们是最容易迷失价值基准的。当才气与财气沆瀣一气的时候,钱币闪烁的光芒,的确能够辐射万端。

财气在冷兵器给黄铜歃血为盟已经二千多年,熔化——铸造,铸造——熔化,每一次对钱的翻新就像体制在特殊年代从事的“铸就灵魂”的伟业。由于灵魂总是以鬼魅形态从钱的隙缝里飘摇而逝,又偶尔在有关钱的白日梦里突然陡转,于是,钱就被人类赋予了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双重使命——“上”是希望钱能负载支付者的精、气、神,与接收者实施感情对接;“下”是企望钱具有的物质隐喻能够形成精神价值的铺垫,借此达到付出劳力者在钱币上回收价值和精神支出的目的。但这个悖论式的使命肯定是荒谬的,钱在精神力量的感召下,不经意间显示出了一种我们认可的方式来沟通思想,那就是气味。

我注意到,即使在泰德·克罗福德的《金钱传》里,也没有探讨钱味的本质性发散。而在气味的谱系学中,钱味显然应该占有一席之地。

在钱味被贬作铜臭的历史时期,这个称谓不是对财气的复制,而是一种典型的妖魔化。一些人认为铜臭乃铜锈所致,其实黄铜的本质气息就是如此,它只不过是在经过无数的汗水浸淫、掌心摩挲之后,气味得到了发扬光大而已。我们知道,铜钱的表面上,生成了一种坚硬的黑褐色或古铜色的痂,称为“传世古”,它以悠久的交易气味佐证自己的价值。铜臭作为暴发户的经典体味,其实也还是土豪们的专利,跟大亨沾不上边。大亨们只是发现红酒中散发出古怪的气味时,才采用以毒攻毒的战术,用一个铜钱放进酒里,便可去除酒中难闻的气味,然后,他们又回到红酒美人的醇意生活中。

逻辑学家金岳霖曾对两句“俗话”作逻辑分析:因为“金钱如粪土”,而“朋友值千金”,由此可以推断“朋友如粪土”。金先生的推理无懈可击,但金钱却并不是粪土。人们往往将“粪土”等同于“粪便”,这个错误类似于将“铜臭(嗅)”读成“铜臭(丑)”。不知这个歪打歪着的误会,是纯属巧合,还是恰好揭示了事物的本质。非要把金钱说成粪便,并不是类似于现在仇富心理的使然,但金钱与大粪两个意象本来就是藕断丝连的。

根据精神分析学说,于是,粪便成了婴儿给这个世界的第一份“礼物”,以自己的意志配合肛门肌肉运动,决定何时何地的给予赠赐;而肛门情欲便成了婴儿身体最早面临的文化禁制,透过对大小便的训练与清洁卫生之管理,从而断绝任何与肛门、排泄、屎尿相连的快感经验。

弗洛伊德在大量的诊断经验中,归纳出所谓的“肛门人格”,其特质为:整齐、吝啬与固执。所谓整齐,乃对脏乱(玩弄粪便、尿床的身体记忆)之升华;所谓吝啬,乃“黄金-大便”、“嗜粪-拜金”转喻中的金钱情结、囤积心态(弗洛伊德举证了许许多多黄金变大便的神话与民俗故事,以示此最昂贵与最轻贱之物在形色相似中的交互替转);而所谓固执则又呼应最早占着茅坑不拉屎,以拒绝排便表达不服从之心理症候。

当小孩尝试用两只脚站立时,通过排泄物气味所获得的快感经历了最初的变化,著名的精神分析家桑多尔·费伦齐指出:“发展的最后,金钱的象征物成了儿童最感兴趣的东西。与肠道物有关的乐趣变成了因金钱而获得的快感。我们已经看到,这些钱币只是经过除臭处理、脱水并发光的一些粪便。但是金钱不是粪便。”

金钱固然不是粪便,它们只是在人的婴儿时代合二为一,并在成年人的钱梦中彼此互换,于是,排泄的快感与赚钱的愉悦进一步暗示了它们是等价交换物。而排泄气味与钱味的充分混合,却是在人们那个小小的腰包里完成的,它掩蔽了那个储备快乐的腰眼儿:自己在里面自娱自乐,不让外人知道。

据说斯大林是“手不碰钱”的,因为他怕弄脏了手。他手握形如性器的烟斗陷入一层地图般的烟雾中,这倒是一个堪可玩味的细节。可惜的是,他的头像被印在钞票上,在被银行的霓虹灯照亮的商业时代,大亨们要睿智得多,他们只用支票或口头支票就隔绝了自己与钞票的亲密接触,是希望自己变得无花自香,同时,腰眼儿也得到了虚拟化货币的壮阳。

但绝大多数人不具备这种使钱财数字化的能力,他们置身鲍鱼之肆,受到感染,会对周围的氛围产生深切的依恋,并视之为常态。一个富翁在穷人跟前不停蹙着鼻子,并且挤眉弄眼,穷人们就慌了,老认为自己不干净,回家就拼命洗澡。但越是如此,穷人们就越是难以让富翁亲近。这在于他们洗掉了身上本来就十分稀薄的钱味。好在这个问题,在纸币流行的年代里,可望获得解决。

在欧元流通前夕,德国人就为安排26亿张、大约2800吨的马克纸币的出路而绞尽脑汁。大部分作为工厂的代替燃料,说这是保护环境和节减费用的方法;也研究过堆肥的方法,但有人提出土壤污染的问题而无法实现。可见,旧币是左右为难的麻烦货。

纸币并非普通纸印制的,而是使用韧性十足的纯棉纤维,以免被体汗和汁水浸泡而损坏。用几十种特殊油墨多次印刷后,即使是刚印制的新币也散发出类似于膻味儿的特殊味道。这就仿佛一支香烟的长度为84毫米不是一种巧合一样,纸币所具有的气味就不仅仅是油墨与纸张的芳香功能了,它是一种被人类认可了几千年的味道,在被欲望反复修改配方以后,其味道醇正而持久,款款迎送,擦亮嗅觉的天庭。

英国一项调查显示,清新气味可以令人心情舒畅,其中以新鲜出炉面包的香味最受欢迎。而对年轻男性而言,则以新版钞票的气味最具有吸引力。18~24岁的男性不但不会“嫌钱腥”,更有五分之一人认为新版钞票的气味最提神。香味专家温特指出,调查结果显示新鲜气味有助舒缓日常压力,令人心境平静、轻松,而且愉快。

而卡耐基在其推销著作中,强调推销员在推销中:“如果推销员戴的是高级的表,穿的是名贵的鞋,就会给对方一种买到贵重物品的印象。他们喜欢闻到堆在四周的钞票味道。”

日本学者永井俊哉指出:“物品货币是被直接欲望的对象,在通货管理制度之下的货币,只不过是本身毫无价值的金属片、纸片或电子讯号而已,然而只有被他者欲望才会被欲望。”由此可见,作为一套沟通媒介,以缩减“欲望的欲望”这种双重偶发的复杂性既是钱的起点,又是钱的终点。那么,钱的味道在性别上就出现了有趣的分野:女人从钱里闻到了男人(阳具)的气味;而男人则嗅到了权力(还是阳具)的味道。

这些富有现实意义的调查,为我们敞开了钱味的实质,就是纸币的本质气味对人的销魂作用。这就是说,钱味不是偶然出现的,无论是来自黄铜还是棉纸,它们以一致的气味令嗅觉返回到世界的原初,让我们猜测羊水以及阴道的气味。尽管钱味与此存在细微的差异,因为在气味的谱系中,它们的味道距离粪便已经不远了。于是,人类在屁滚尿流的追逐过程中,逐渐找到了钱味的准确位置。这种返璞归真的气味暗示大概是提醒人类:在获得钱提供的愉悦的同时,也不可忘记钱是怎么来的。不可忘本啊,吃水不忘挖井人。气味是一种在追忆中展开的带有弧度的叙事,它逐渐把它的气味母体烘托出来,在气味的弧度下,气味的本体开始展开了它们进入视线的通感修辞,使感觉不得不转换到另一场盛宴中。啊啊,钱!爱惜钱吧,就像文明的时代爱惜女人。但人们好像与钱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蘸着口水数钱;反复折叠、挤压;反复点数,恨不得把钱剥开,多出一张;一些人则有搂着钞票才能入睡的习惯;另一些人则在纸币上信手涂鸦梦境的蓝图;一些受过大苦难的人开始向作家郁达夫学习,坚持把钱塞进鞋底,翻身做钱的主人,在餐馆里酒醉饭饱之余再脱掉鞋抽出一张……钱在这些欲望的油渍浸染下,既显示着自己的尊严,也展示着财气澎湃的狰狞图画,它皱皱巴巴,残破而难看。钱的主体气味被改写,成为了负载诸种欲望的公共汽车,钱味变得更难闻,钱的寿命也缩短了。据韩国一家媒体报道说,“长时间在银行窗口服务的人比起腐尸味更讨厌”。所以看来,凡是与钱亲密接触的工作人员物质待遇高一些,好像也是合理的。

“由于钱味熏得头太疼,连觉都睡不好”的专职议员夫人对钱味的揭露,2002年成为了汉城的财务话题。其实这个话题有些迟缓和羞涩,就像议员夫人不好谈论自己的透明丝袜一样,但仔细想想,钱味应该是一个公共话语,也散发着公共的气味。因此,说钞票具有“腐尸味”好像有些过誉,其实是宿便的长存味道,在融合各色人等的欲望后,用比香烟更为复杂的混合味道,昭示了交易的存在。

因为从精神分析学看来,恋物是一种依赖性病变,但迷恋钱财不在其列。其实,很多人对钱味一直是上瘾的,唯有在钱味的刺激下才能放飞激情的小船,这怎么又不是一种恋物癖呢?或者说,恋钱癖是双重的,钱扛起了物质与欲望的两座大山,它们把彼此叠压成一张颤抖的纸,钱味却以飘摇的猫步展现着它的挑衅和诱惑。

在铜钱味儿与纸币味的承先启后过程中,铜钱味反而有一种怀旧的感觉。根据“钱”学专家的分析,圆形方孔货币的形状像阴茎的横截面,而且用绳子来穿的钱缗像阴茎。但是由于有一个洞被穿,使得钱缗会象征阴道。于是,圆形方孔货币可谓象征阴茎与阴道的合体。这是一个十分精到的考证,现在我应该把这个阴阳体的味道接通。于是,从钱眼里看过去,比如,某人削尖脑壳扎进钱眼里,就看见钱的孔道曲径通幽,一个女人在高跟鞋上玉腿横斜,旧街道的霓虹灯光泼在粪水横溢的街道上,返折而上的光令高跟鞋步步生莲;但是纸币就制造不出这种幻觉,它浓郁的市侩气味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夏季自由市场里发馊的猪油……

这就是钱和钱味的实质——男性欲望成为阳具,散发排泄之味;女性则欲望持有阳具,占有排泄物本身。

在这样的世风之中,每当我去叩开某些所谓的大人物的办公室,求他办事时,我就尽量在口袋里多放点小钞,就是那种使用过度的烂钞票,好在钱味并不是按照面值大小而同比例生发的,于是,大人物与我紧紧握手,就像深入一场熟悉的梦中,他们变得开朗而温柔,嘘寒问暖,我们像远房亲戚似的拉开了家常……

萍水相逢异气胜

有句俗话叫作“好男没好妻,赖汉娶花枝”,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往往在一个英俊的男人后面跟着的是一个相貌平淡的女人;而内外双修的美女却会嫁给一个浑身散发着猪油味的大腹贾。对此愤愤不平的人感叹造化弄人,实际上是嫉妒的转喻。

外国行为心理学家在对人体体味的研究中发现,男女的吸引力中,气味比容貌更加重要。而且,在这一点上,男女的差异也很特别。

实验结果显示,容貌出色的女子,在气味上也更引人遐思。而男士们,外表玉树临风,他的气味魅力反而逊色。所以,男士们今后或许再也不用以“我很丑,可是我很有骨气”之类的话来显示力度了。骨气闻不到,倒是实在的体味在泄露本质。而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们的“异质兼容复合体”基因(MHC)极可能是造成这一差别的原因。

MHC是一种个体差别很大的基因,可以说一个人的生理个性就是由它决定的。动物学家们早就发现,MHC也决定着老鼠的体味。幼鼠喜欢跟MHC相似的老鼠(也就是它们的父母、兄妹)同窝,但到了求偶期,却倒了过来,喜欢那些MHC与它们差别较大的老鼠的体味。从进化上说,这能使它们找到基因与己差异悬殊的配偶,从而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

瑞典的一个动物学家发现,就跟老鼠一样,MHC同样决定着人的体味,并左右人的求偶方向。

这位动物学家做了个实验:找了一批形色各异的男子,在星期天晚上让他们用无味肥皂洗澡,然后穿上一件衬衫,连续穿两个晚上,星期二早上交回来。他把衬衫放在纸箱中,让处于月经周期中点(此时嗅觉最灵敏)的女子来闻这些衬衫。每个受试女子要闻七个样品,一个是干净的衬衫,三个是那些MHC与她相似的男子穿过的,另外三个是那些MHC与她差别较大的男子穿过的。结果表明,女性陶醉于那些MHC与她差别大的男子的体味,却讨厌那些MHC与她们相似的。

有意思的是,由于女性的MHC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这个实验还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没有哪一个男子的体味是被所有的女子一致欣赏的。这也暗示了在情欲一道同样没有放之四海的标本。

如果本文到此结束,就是一篇科普文章了,但我的意思却不只是这些。我们不妨再看看气味的社会学动因。

在20世纪80年代,为了找出影响人类求偶的先天因素,人类学家调查了来自37个国家的上万名男女,结果发现他们对配偶的标准都相当一致,也就是“男人爱貌,女人爱财”——男人比女人更注重对象的生理吸引力,而女人比男人更注重对象的经济状况。而且,男人更倾向于选择比自己年轻的对象,而女人更喜欢比自己年老的对象,在这37个社会种群里,最理想的年龄差别竟然都是男方比女方大三岁。

名人们已经透彻讨论了金钱的实质,但金钱对相貌的作用力,在越来越势利的年代已经昭然若揭。金钱可以修正人们的审美理念,使它向着崭新的美学范式靠拢。当一个猥琐的大老板出现在主席台上时,他立即就红光满面神采奕奕不怒自威,我们甚至会发现他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气概,或者说,相貌所体现出来的财、势底蕴,正从每一个毛孔里发射出致命的光辉。

莎士比亚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里借安妮佩杰之口说:“嘿!有了一年三百镑的收入,丑八怪也会变成俊小子。”尽管有些揶揄,但还是承认了这条定理的合法性。

我姐姐从国外带回一些美元,我在这些暗绿色的钞票上偶然发现,即使不同体制发行的钞票,都有一种一致的气味。后来我在一个收藏者那里,发现几十年前的粮票、有价证券上,同样有一股“迷惑的气息”。这既不是出自油墨,也不是来自纸张,更非细菌以及精神上的气味——铜臭,使用越久的钞票,气味反而越浓郁。如果孔夫子所言的“大同”社会过于抽象的话,我想,这股财气肯定是引领我们入门的光明使者。合理的解释是,钞票在经过无数次穿越和历险之后,在历经了无数汗水浸渍、蹂躏、亲吻、内裤里密藏等等曲折过程之后,附载于纸张上的欲望,使它生发出了这种唯一的、无法复制的气味,大体近似于胳肢窝泄漏出的神秘气体,令所有人(尤其是女人)上瘾,如痴如狂。

这样看来,结论似乎是水落石出了,当一个大腹便便的老板一方面挥发着他迷人的MHC,另一方面,他的体温促使钱味进一步升腾和蒸发,一个紧守门户的女人即使抵挡了第一波生理味觉的进攻,恐怕无论如何无法抗拒第二波“财气”的冲击。她们在男人这一组合式冲锋下丢盔卸甲,近而飘摇、连根拔起,并产生某种飘逸的感情体验,几乎是命中注定的。在这种状态下,女性也不是一味的被动,所谓干柴遇烈火,仅指感情创立时期的燃烧,这是难能可贵的,但她们往往都是到了处于“桴炭”的小康阶段,才被“异气”蛊惑起几缕若有若无的文火,还自以为是正在恋爱。

至于一些老板拼命在身上洒古龙水涂面霜挤出奸笑讨好美眉,实在是弄巧成拙之举,这很容易把自己武装成一个伪币制造者。其实,他们本来是自带利器的。这些性质当中,我们应该记住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的话:“隐秘的联系要比明显的联系更牢固。”

2002年4月13日于成都

2004年3月14日改定

  1. 选自《书屋》,2008年第4期。
  2. 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9月第2版。
  3. 选自《青年作家》,2007年第11期。
  4. 《小说月报》,1923年第14卷,第10号《泰戈尔专号》(下)卷首语。
  5. 《史记·刺客列传》。
  6. 彭卫:《论汉代的自杀现象》,《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第57页。
  7. 任乃强:《记石达开被擒就死记》,《康导月刊》,1943年第5卷,第7、8期合刊。
  8. 周询:《蜀海丛谈》。
  9. 《且介亭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10. 选自《青年作家》,2007年第10期。
  11. 《资治通鉴》乾元年二年(948-949),《旧五代史·卷109·赵思绾》。
  12. 《中国之武士道》,中国档案出版社,2006年6月1版,《弘演》篇,第8页。
  13. 《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三《公孙丑章句上》,中华书局,1983年,第229-230页。
  14. 韩云波:《大丈夫的勇气:儒家与中国侠文化(上)》。
  15. 选自《青年作家》,2007年第7期。
  16. 号称“美国第一位女间谍”的弗吉尼亚·霍尔,被德国盖世太保视为眼中钉,她只有一条腿,却在二战中扮演了健全人不可替代的角色。英国大使大卫·曼宁向霍尔的侄女罗纳·加特林颁发英王乔治六世1943年颁发的荣誉证书。霍尔于1982年去世,享年78岁。
  17. 见萧山图书馆网站。
  18. 《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第15期。
  19. 《扬子晚报》,2007年4月29日。
  20. 选自《青年作家》,2007年第10期。
  21. 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2. 《楚辞的文化破译》,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3. 选自《都市》,2004年第2期。
  24. 见(唐)杜光庭:《录异记》。
  25. 见(唐)杜光庭:《录异记》。
  26. (元末明初)陶宗仪:《辍耕录》。
  27. (清)高宗:《御制文初集》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8. 选自《四川文学》,2009年第5期。
  29. 见民国《阆中县志》卷八“祠庙志”。
  30. (清)梁章钜:《楹联丛话》,中华书局,1987年6月版。
  31. 选自《青年作家》,2007年第8期。
  32. 选自《世界文化象征辞典》,刘玉红等译,漓江出版社,2000年版,第290页。
  33. Bob Deffinbaugh:《敬虔配偶的品质》,傅晓萱译,原文发表于海外华人基督教会《生命季刊》总第30期。
  34. 日本新潮社,1993年3月版。
  35. 漓江出版社,1999年9月版。
  36. 1975年11月1日,万圣节和万灵节之间的一个夜晚,意大利作家、“后新现实主义时代”的电影导演帕索里尼在罗马郊区被一个17岁的男妓用棍棒击杀,时年53岁。这位毁誉参半的大师的猝然暴毙震动了欧洲文艺界:教士们在他尸骨未寒时便开始驱除他的“邪恶魂灵”,而他的朋友、学生和崇拜者们(其中包括萨特、贝尔托鲁奇和罗兰·巴特)则为他举行隆重的葬礼,尊奉他为“圣-皮埃尔·保罗”。
  37. 选自《青年作家》,2007年第1期。
  38. 选自《四川文学》,2006年第6期。
  39. 引自诗人自编三卷油印本《狂饮不醉的兽形》。
  40. 郑其葆:《醒狮》,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3章。
  41.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4月版。
  42. 《罗丹论》,梁宗岱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2版,第120—121页。
  43. 2001年1月17日第6版。
  44. 选自朱大可、张闳主编:《21世纪中国文化地图(第三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原刊《成言艺术》,十九期。
  45.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46. 《弗洛伊德文选》(Freud,Collected Papers,ed.J.Riviere & J.Strachey),第215页。
  47. 载于《民报》,1908年二十二号。
  48. 本文初发于《书屋》,2006年第6期,标题被编辑改作《就像左手握右手》。
  49. 《而已集·小杂感》。
  50. 《家常细节更显精神》,载《深圳晚报》2003年12月26日。
  51. 转引自《中国作家》,1993年第3期。
  52. 蓝石、白光、苏学文编著,北岳文艺出版社,1993年3月1版,第132页。
  53. 转引自王家平:《文化大革命时期诗歌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1版,第52—53页。
  54. 《毛泽东传》,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1版,第207页。
  55. 选自《成言艺术》,2006年2月号第29期。香港道风山《实现:综合艺术评论》,2005年第4期。
  56. 《古拉格群岛》上卷,田大畏等译,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第69页。
  57. 李华:《苏联个人崇拜之风缘何长期盛行?》,《百年潮》,2007年第3期。
  58.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1月版。
  59. 见《真理报》,1977年11月17日。
  60.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61. 选自祝勇等主编:《布老虎散文》2006·夏之卷,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年9月1版。
  62. 选自《四川文学》,2013年第10期。
  63. 菲·丘耶夫日记摘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3月第1版。
  64. 《国际通讯》法文版,1981年12月7日,第114期。
  65. 刊于公安文学月刊《东方剑》,2009年第9期。
  66. 发表在《中华散文》上,后由《领导文萃》转载,2003年第10期。
  67. 见《镜中恶魔》,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10月1版,138页。
  68. 《愚昧改变历史》,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6月1版,52页。
  69. 《旅罗华人报》,2009年12月18日。
  70. 《安全局还在行动》,《外国文艺》,2010年第1期。
  71. 选自《青年作家》,2007年第5期。
  72. 孟棨(生卒年未详),字初中。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年)进士。其《本事诗》记录了许多诗歌故事。
  73. 见波德莱尔《毁灭》一诗。
  74. 见波德莱尔《吸血鬼》一诗。
  75. 选自祝勇主编:《中国散文双年展2002~2003》,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
  76. 转引自陈思和主编:《人文知识读本》,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
  77. 王天寿:《旧成都刑场见闻》,四川人民出版社,《龙门阵》,1991年2期,第52页。
  78. 选自祝勇等主编:《布老虎散文》2004·秋之卷,春风文艺出版社,2004年9月版。
  79. 选自《热道》,2009年第7期。
  80. 选自《黄河文学》,2011年第4期。
  81. 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第一篇第六章,商务印书馆,1963年9月1版,第87—88页。
  82. 《向工农兵群众学习,为工农兵群众服务》,《光明日报》,1966年4月28日。
  83. 《致徐正之》。见黄淳浩编:《郭沫若书信集》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09页。
  84. 在古希腊神话里,昔米莱人永远生活在黑暗之中。
  85. 见[奥]威尔海姆·赖希:《法西斯主义群众心理学》,张峰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8月版。
  86. 选自《中国文化的展望》第十四章,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87. 选自《四川文学》,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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