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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不得不自己教自己。我审视自己年幼时写的那些故事,为的是发现自己天生有怎样的资质,也就是我原本的“存货”,在我仔细考虑将其加以发展之前的状态。我的字里行间透出一股傲慢,岁月或许已将之消磨;文字里还带着些躁狂,这是天性的缺陷;我现在说的仅仅是我自我表达的方式。我似乎天生就思路清晰,对于写出简单易懂的对话有种诀窍。

当时著名的剧作家亨利·阿瑟·琼斯看了我的第一部小说后,曾对一个朋友说,照这样发展下去,我会成为一代最成功的剧作家之一。我猜想他在我的小说里看到我笔法的率直,且我会用有效的方式表达场景,这场景给人一种剧场感。我的语言很平常,词汇很有限,语法摇摆不定,短语客套陈腐。但写作对我而言就和呼吸一样,是一种天然的本能;我不会停下来考虑自己写得好或不好。数年后我才明白,写作是一门精巧的艺术,要经过辛苦努力才能获得。我是被迫承认这一发现的,因为我发现要把自己的意思诉诸笔端困难重重。对话我写得很流畅,但一到要描写时,我就发现自己深陷各种困惑之中。就为了没法理顺的两三个句子,我也会挣扎好几个小时。我决定教自己写作,不幸的是我找不到人来帮助我。我犯了很多错误。要是有人能像我刚刚提到的那位迷人的大学教师那样对我加以指点,我可能就会省下大量的时间。这个人也许就会告诉我,我所拥有的禀赋以某种方向存在,它们必须朝那个方向发展;努力做自己没有天赋的事是无用的。但那时推崇一种华丽的散文,用镶金嵌玉的短语以及因使用了新奇的表达词语而显得生硬的句子,去追求结构的丰美:理想的文章须似一匹锦缎,因为织进了太多金子,重得足以自己立起来。聪明的年轻人带着热情读沃尔特·佩特的作品,常识告诉我那玩意儿贫血;在那些精巧、优美的句子后面,我能体会到一种疲惫、苍白的人性。我年轻、健壮,充满活力;我想要的是新鲜的空气、行动力和猛烈的东西;我发现自己很难在那种僵死、浊重的空气中呼吸,坐在那些不轻声细气地讲话就不合礼节的房间里也是一样。但我不会听从常识的指引。我劝自己,这就是文明的高峰,因此对人们叫嚷、咒骂、装疯卖傻、狎妓买醉的外部世界不屑一顾。我读《意图》和《道连·格雷的画像》,为浓密地点缀在《莎乐美》书页间那些奇妙字眼的色彩和稀罕而沉醉。我为自己词汇的贫乏感到吃惊,于是带着纸笔去大英博物馆,记下奇珍异宝的名字、古旧珐琅的拜占庭式颜色、织物给肉体带来的感受,然后精心构想一些句子把这些都放进去。我很幸运,没找到什么机会用这些材料;它们还躺在那本旧笔记本中,为想写废话的人预备着。那时人们普遍认为钦定本《圣经》是用英语创作出的最伟大的作品。我于是很用功地读《圣经》,特别是其中的《雅歌》;为备将来之用,我还匆匆记下了打动我的措辞变化,并把一些不寻常或很漂亮的字眼列成单子。我还研究了杰里米·泰勒的《死得崇高》(Holy Dying)。为了模仿他的文体,我成段成段地抄录,然后尽力凭记忆把它们默写出来。

这种劳动的第一个成果是一本关于安达卢西亚的小书,书名叫《圣母之地》(The Land of the Blessed Virgin)。前几天我还碰巧读了其中的部分章节。今天我对安达卢西亚的了解要比那时候多得多,对所写的很多事情也已经改变了想法。这本书在美国一直还有少量销量,因此我想或许值得对这本书加以修订。很快我就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了,这本书像是由一个我彻底忘记的人写的。这让我心烦意乱,无法专心。但我关注的是散文本身,因为那是我的一种文体练习。其中的文字令人玩索,充满暗示,细致精巧;既不从容,也不自然。它散发出一种暖房植物和周日晚餐的气息,就像温室中源自贝斯沃特某幢大房子里餐室的气味一样。其中用了大量富有韵律的形容词,词汇都是感伤的。它使我想到的不是织有繁复黄金图案的意大利织锦,而是由伯恩—琼斯设计、莫里斯复制的一幅窗帘布料。

  1. 亨利·阿瑟·琼斯(Henry Arthur Jones,1851—1929),英国剧作家,戏剧理论家。
  2. 沃尔特·佩特(Walter Pater,1839—1894),英国论说文作家、批评家。代表作品有《享乐主义者马里乌斯》(Marius the Epicurean)。
  3. 杰里米·泰勒(Jeremy Taylor,1613—1667),英国基督教圣公会牧师、作家。
  4. 安达卢西亚(Andalusia),地名,在西班牙。
  5. 贝斯沃特(Bayswater),地名,在英国伦敦。
  6. 伯恩—琼斯(Edward Burne-Jones,1833—1898),英国画家、设计家,拉斐尔前派代表人物之一。
  7. 莫里斯(William Morris,1834—1896),英国诗人、小说家,英国“工艺美术运动”的领导人之一,世界知名的壁纸花样和布料花纹的设计者,被称为“装帧之父”;他同时还是商人,拥有自己的出版社;他还是英国社会主义运动的重要领导人之一。莫里斯与伯恩—琼斯是终身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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