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
关纪新
20世纪末,民族学家费孝通在他的晚年学术活动中,完成了一次令人瞩目的理论升华,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叫作“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1]。这一颇具价值的学理创见,迅即获得了民族学界许多学者的服膺与呼应,他们集思广益,使之渐趋完备。
笔者虽非民族学界的理论工作者,却亦可以凭借自己的学术实践,真切地感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学说的创建,势必会提供一方坚实的思想基石,积极地作用以至有效地垫高包括中国文学研究在内的诸多相关人文学科的学术建设基准。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学说,从“多元”和“一体”两个侧面及其相互关联上,诠释了中国民族历史发展和现实存在的本质。其中强调,“多元”是指各兄弟民族各有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其文化、社会也各具特点而区别于另外的民族;“一体”则是指各民族的发展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相互依存,与整体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共同的民族利益。这一学说认为,中国文化不是单质板块,而是一个由多元多层次组成的网络体系。而就总体来讲,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而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因为这些加在一起的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的、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总体的大传统反映了统一的要求,但也同时意识到五方之民的各有个性,因此,需要达其志通其欲,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
一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学说,从提出到今天,已有十几年时间。而多少有些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在我们身处的中国文学研究领域,呼应的声音相当迟缓和相当微弱。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中国文学研究学科长期以来疏于接受民族学理论的实际。
正像人们所了解的,中国传统的文史研究,仅只关注和描述作为中原主体民族——汉族的历史、文化与文学,往往或有意或无意地,放逐了对其周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与文学存在的关注和描述,且又总是较为固执地,将这种以偏概全的“单出头”书写,冠以“中国”的字样来加以播扬,显现着文化强势话语对文化弱势话语的轻蔑和压抑。以往,虽然已经有了许多部的“中国文学史”问世,但它们却绝少不是“汉族文学史”之奢称,因为那些著作大都只是记述古往今来中原文坛上的作家作品,即便其中有极少文字涉及少数民族出身的作家及创作,也总是一笔带过,至多是从汉族传统的批评尺度出发来做些隔靴搔痒的评述。这一弊端已是不争的事实,其存在,既妨碍了学术领域科学精神的完美展开,同时也不利于国家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局需要。
诚然,既往的失误只能由历史去负责;我们今天应当做的,只是要告别旧有的观念,建立起新的科学意义上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
二
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一开头,就明确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这可以理解为,我国现有的56个兄弟民族,以及在中国悠久历史与辽阔版图上曾经出现的其他民族,都曾为今天中华民族拥有的辉煌文明做出贡献。
这一理解,也正是我们在中华多民族文化基点上,重新确立自我文学史观的前提。
20世纪,是中国范围内已有各个民族在政治上彻底走到一起来的时代。在这个充满跌宕起伏、风云变幻的过程中,现代意义上的、融通中国境内各个民族为一个总体的中华民族,最终得以确切出现,并被世界所瞩望。我们有理由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自豪地宣称,中华民族的文化由此而真正做到了百川汇海、博大精深。在这一基础上,中华民族也才赢得了较先前时代更加充分的文化自信。当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把国内每个人的命运如此切近地凝聚到一处,并让其所有的成员都为之感到骄傲的时刻,自然而然地,我们也均须站到21世纪的精神高度,认真检视自我,奋力催促自我,从多民族彼此一家的现实出发,努力完成划时代的思想腾飞,完成超越自我的观念嬗变。
三
文学,从来就是人类文化中间最为夺目耀眼也最为深邃幽远的成分。民族的文学,描绘了不同民族的来踪去影,记录着不同民族的心路历程,藏匿下不同民族的精神密码,诠释出不同民族的行止准绳,放飞起不同民族的憧憬探求……面对着每一个民族那丰厚的文学遗产,我们都免不了要肃然起敬。因为,每个民族的文学遗产,都是该民族文化里面弥足珍贵的部分。
应当看到,20世纪的后半期,我们的少数民族文学界,已经较以往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各个民族文学遗产的宝贵。一批以填补各个少数民族文学史学术空白为己任的文化工作者,不辞劳苦,厮守数年,陆续拿出来了一批令世间耳目一新的著述,这些业绩不仅补救了从前我国各少数民族文学搜集、展现方面的许多重大缺失,也为学术界深入体会各民族文学的丰富多彩提供了全新的依据,更为文学史编写者在空前富有的条件下从容裕如地编写具备本质意义的“中国文学史”或曰“中华民族文学史”,切实地预设了前提。
现在从资料拥有上来看,要重新编写涵盖中华多民族文学内容的“中国文学史”,已经具备一定条件。过去那种文学史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通晓汉族文学进程却对各少数民族文学概貌不甚了了的情况,明显有所改观。今天的文学史编写者,只要是丢掉传统偏见,肯于搜求和汲纳,要得到汉族之外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学史料,已经不再是一件过于困难的事情。
然而,只是较充分地占有各个民族的文学史料,就要编写出具备本质意义与科学价值的中国文学史著作,恐怕还是不够的。这里,编写者是否具备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个大的问题。[2]
四
毋庸讳言,在我们这个东方古国的历史上,各个民族走过的历史路径是有着显见区别的,不同民族在历史的某些时刻做出相悖选择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民族彼此之间的不愉快也并不罕见。其实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种种差异,来自不同方向、有着不同欲求、处在不同发展层面的古代民族,源于不可超越的历史局限性,势必会出现一系列强凌弱、大欺小、野蛮冲击文明的现象。很自然地,这叫曾经处在不同历史位置上的人们共同体纷纷建立起自己的是非观和记忆库。不难想象的是,不但葆有文献记载的民族长期留存着他们解说历史的一套“说辞”,即便是那些没有文字文献可供依傍的民族,也在其口承文化中留存着自己解说历史的“说辞”。这些各自的“说辞”,相当充分地反映在各民族的书面文学及口头文学中间,使我们这些来自不同民族的后代,即便是生活在当下,亦时常难以完全走出它们的制约。
不过,既然要编写中华多民族统一的文学史,就不能再固守于一己民族传统的是非观、价值观,而需要超越国内某一特定民族的“本位”立场。我们今天既然已经拥有了并且大家都已然服膺于中华民族的“国族”称号,从前曾经拘囿我们思维的那些不无偏颇的单一民族的文化意识,便是有必要加以调试和修正的。无论出身于大民族的还是小民族的文化人,都该走出本民族固有的圈子,打造起与“中华民族成员”这一光荣称号相匹配的宏阔文化眼光。也许有人会感到,就此完全“捐弃前嫌”,在心理上难以完成,因为“民族历史传统”早已给了我们每个人太多太深的文化烙印。但是,我们总该想到,自己的身体毕竟已经迈进了崭新的21世纪,所持有的思维与精神,难道就不能对有违科学的传统加以超越吗?以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为远大追求的文化人们,难道不应当以现代的民族观念为胸襟吗?
五
当然,确立中华多民族的文学史观,并不简单的仅仅是一个放开胸襟、扩大视野的问题,我们面临的还有比较繁重的学习任务。
为了消解某些学界同仁的中国文化“一源说”的概念,我们有必要重新补上民族学理论的相关课程。民族文化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展开的?这涉及民族学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源说”常常认为,人类的文化都是从一个点上产生出来,扩散开来的。持这种意见的人,多是以自我为中心,以为自己祖传的民族文化才是唯一的“正宗”文化,而别人的文化只能是他们文化的派生物。这种理论,既缺乏现代人文科学研究成果的起码支持(当代考古界的成果证实,中华文化的源头并非单一的,而是“星罗棋布”于东亚大地之上的。所有历史民族和现存民族,其文化之源头,多是特有的),又带有显见的民族心理上的偏执色彩。我们多少有些遗憾的是,这样的思维却并不是很难为人们所遇到,比如,人们时常可以听到,把中国众多民族一总归为“炎黄子孙”的说法。我们所赞同的民族理论,是有别于“一源说”的“多源说”,它认为所有民族都具有其自成单元的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各自独立生成又自成传统;中国境内不同民族的文化或传承或交流,才构成了中华文化的大千气象。
中国现有56个兄弟民族,只要对其中的任何一个进行一番调查,便会发现,它们的历史都宛如一条自成体系的漫漫长河。各民族历史上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阶段千差万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差异明显,它们的精神文化,包括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性格特征、心理状态、思想感情、道德观念、审美追求等的区别,甚至是更加明朗的。这样,各民族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所拥有的不同的文化心态,就成为一种自然的社会现象。千百年来,各个民族依凭着各自的文化系统,维系了其社会秩序与社会发展。这些民族文化体系总会存在某些内在的张力,总有自己的某些优长。一个民族的文化要把该民族从遥远的洪荒时代一直送到今天,没有其内在力量的存在,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不可思议的。一个民族在文化上的优劣,与该民族在人数上的多寡,并不一定成正比。
而民族的优秀文化,情有独钟地将全部营养赐予本民族出身的作家;民族的作家也正是从一开头便以其“下意识的文化自在性”,生发出对民族文化得天独厚的亲和、体认以及传播的天赋。于是民族作家们纷纷以民族文化产儿的固有身份,在文学的天地间活动开来;民族文化,也凭借着作家手中的笔,将他们的文学作品,划入自己的内涵范畴。假如我们对各类民族文化观念有比较切实的体认,也许就会对中国文学中间的若干体现民族特质的现象,表现出深入一些的敏感与悟性。我们要发现每个民族的文学独特质素,就得从尊重每个民族文化的特异性开始。总之,从根本上来讲,把某些民族的文学轻易地当成另一些民族文学派生物的态度,是不对头的。
六
就历史来看,所有单一民族(包括中原民族和边地民族)文学的发展,都离不开与周边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互动。
在各个民族的原初阶段,因地理空间的相对隔绝封闭,以及民族社会相互屏蔽,文学曾享有过民族文学本体意义上的个性发展条件。然而,这种民族文学不为外民族文学影响的个性化推进是难以维持久远的,文学作为诸民族间精神文化接触中尤其易感的部分,常常会在与不同民族的过从中,感染或接种上对方的基因。正像“金无足赤”一般,在古往今来愈来愈见出整合趋向的中华多民族文学交流进程中,我们可以不再指望会辨认出某一民族的某一作品,还属于纯而又纯的“单一基因”的民族文学标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当是对迄今为止的多民族文学交流结果的异常恰当的设譬。
我们观察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学长久互动的历史,应该注意到,汉族作为中原地带发祥极早且其文化始终领先于周边的民族,其文学对许多民族的文学都有过不容置疑的影响,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学承受了处在中心文化位置上的汉族强势文学的辐射。然而,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他们的文学在与汉族文学的接触中,也不是仅仅体现为被动接受汉族文学的单向给予,而是同样也向汉族文学输送了有益的成分,它们之间的交流,始终表现出双向互动的特征与情状。中华各民族文学的交流互动,早已形成了优良的传统。
七
科学的文学史观之拥有,其中当然需要包含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之确立。在新时代的文学史家头脑里,中华民族是由56个兄弟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华的文学是由所有现存的以及曾经在这片国土上存在的民族的文学共同构成的,这根思想上的弦儿,是不可以松动的。我们今后撰写的“中国文学史”,既不应当再是中原民族文学的“单出头”,也不应当是文学史撰写者出于“慈悲心肠”或“政策考量”而端出来的国内多民族文学的“拼盘儿”“杂拌儿”。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文学也是多元一体的。中华的文学应当是一个有机链接的网络系统,每个历史民族和现实民族,都在其中存有自己文学坐标的子系统,它们各自在内核上分呈其质,又在外延上交相会通,从而体现出一幅缤纷万象的壮丽图像。
应当看到,今天在我们的研究领域,已经很难找见几十年前那种一味对少数民族文化持“不予承认”态度的人了。56个民族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的大家庭,这一理念潜移默化地在作用着人们的头脑,这是国家的民族政策正面宣传的客观结果。但是,承认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并不意味着让那些有这种意识的人去从事文学研究的话,他们就会获得中华多民族的文学史观,因为,正确的文学史观的获得,既有赖于文学研究者们心悦诚服地接受民族学的科学理论并使自身理论素养全面提升,也有赖于他们在各自的研究工作中,取得对国内多民族文学历史与现实逐步深入的认识和体会。
我们的文学研究者大多数并不研究少数民族文学,然而,希望他们也都要逐渐确立起自己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却并不为过。试想,作为当代中国境内少数民族出身的本民族文学研究者,不了解《诗经》、楚辞、李白、杜甫,显然是不成的;那么,汉族出身的文学研究者呢,假使对《玛纳斯》《格萨尔》《福乐智慧》等少数民族的著名作品一概不知,大约也会在理解和阐释中国文学的时候显出偏差来。
更重要的是,确立了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研究者,在从事学术工作的时候,会自觉地在诸多的文学研究对象中间,去寻觅、探讨其不同民族的文化和文学意蕴。他们面对某些曾经受到兄弟民族文化影响的汉族作家便不会轻率地做出“一元化”的结论,面对某些少数民族出身的作家用汉语写出的作品亦不会武断地给出研究对象“彻底汉化”的答案。因此,研究者们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与否,得益处或者受损失的还是其自我。
八
我们倡导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并非只针对中原文坛或者汉族文学研究者而言,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们(无论就研究对象而言,是他民族出身还是本民族出身),也抱有同样的期望。
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者们,大多只面对自己的少数民族文学对象,而且其中不少人还是仅仅面对单一少数民族的文学对象。他们的确较早地具有了少数民族文学同样丰富和珍贵的认识,因而,每通过自己的劳动发掘出一些被湮没的少数民族的作家作品,每通过自己的研究阐释出一些少数民族创作的特殊奉献,总是异常的兴奋。由于他们的努力,再加上若干年来少数民族当代作家们不断推出的创作实绩,彼此整合一处,不但使少数民族文学的贡献业已成为一个醒目的存在,也使“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日益得到社会体认并且渐渐深入人心。
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了。[3]这个概念问世的积极意义是自不待言的,也是必须充分估量的。自古以来,人们大多只知道中国所具有的文学就是汉族文学,因之许多人头脑里也就出现了“中国文学等于汉族文学”的错误印象。随着“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出现,各个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创作的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顺理成章地被发掘和整理出来,还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同时,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旗帜下,国内55个少数民族的当代文学更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些民族的作家文学从无到有,一些民族的作家文学由弱而强,还有一些民族的作家文学甚至取得了与汉族并驾齐驱的成就。今天,再想撇开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而谈论中国文学,已经是不太可能的和不合时宜的了。“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相辅相成、交相辉映,已然成为中国文学总体格局内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我们在充分评价“少数民族文学”概念及其所代表着的整个文学事业的时候,也逐渐注意到,“少数民族文学”其实还不能称其为一个十分周延的科学范畴。就现时文学分野来说,它代称的是中国文学中除去汉族文学之外的55个民族文学的总体;就历史文学分野来说,它代称的是中国历代文学中除去汉族文学之外的一切既往民族文学的总体。这样看来,做个不大恰当的比喻,“少数民族文学”有点像个内容驳杂、各种有关民族文学之类的事象尽可以往里面填装的“大筐”。无须细论,我们显然了解“现时”的达斡尔族文学与畲族文学相去甚远,也了解“历时”的突厥人文学与土家族文学没有相提并论的可能。说到底,“少数民族文学”概念,不过是来自将“中国文学”等同于“汉族文学”的更其缺乏科学认知时代所提出的一种“权宜之策”。或许,就学科建设来说,我们可以认为它是一个带有局限性的历史范畴。
在倡导创建和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时候,我们终于盼到了超越“少数民族文学”这一历史范畴及其局限性的机遇。在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把握之下,与“汉族文学”交相辉映、相辅相成的,已经不再是“少数民族文学”一家,而是“蒙古族文学”“藏族文学”“满族文学”“壮族文学”“苗族文学”等总共55家的族别文学……由民族学的角度放眼现实,在中国文学的总格局下,已经不再是“汉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的“二分”态势,而应该是也必然是每个民族都各居一席的“五十六分”的可喜态势。缤纷多姿的民族文化和民族文学,在此情景下显然可以得到更加绚丽完美的展示,得到更加科学准确的诠释。
九
倡导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其更进一步的应有之义在于,我们希望在这样的文学史观引导下,不仅为发掘、发现、发展国内一切民族的文学,创造更其理想的宽松条件,也为深入开拓有关中华各民族文学的相互关系研究,打开一片新天地。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学说告诉我们,中国境内所有民族的文化和文学都是互异的,不承认文化和文学的多元当然不行;可是,总去片面地强调某民族文化及文学的独特性,甚至于蹈入孤芳自赏、唯我独尊的境地,而完全无视此民族文学与彼民族文学以及他民族文学之间的相互关联,否认它们之间在多元基础上的一体性,也是不恰当的。
如前文所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56个兄弟民族其中任何一家的文学,均有着相对来说独立形成的经历,也都有过分明受到他民族影响的记录。中国境内各个民族的文化与文学,均经历了历史上相当漫长而到了近代又不断加速的相互交流,现存的民族,大到汉族,小至几个只有几万人的小民族,他们的文学都早已不再是本民族基因成分占百分之百的遗传后果。
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们曾经用相当长久的时间与精力,专心探寻各个民族的文学成就及其价值,在少数民族文学不被人们看好的情况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证实了此类文学的成就和价值,其劳动成果是应当受到尊重的。不过,假使我们只是竭力去寻绎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呈现和艺术表达,好像越把研究对象民族的文学说得完全与众不同、别出心裁,似乎它就越宝贵,也是不对的。这样的研究本身存在一定的学术迷失。应当提醒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者们,在另一个学术方向上,他们其实还一直致力较少,那就是对各民族文学关系的研讨。
而用传统方式治汉族文学史的研究者们,他们的弱项则在于对少数民族的文学成就缺乏体验。也许有人会以为,自己只是研究汉族文学并不需要了解少数民族文学,这样的想法未免失之偏颇。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汉族在文学方面对少数民族的影响实在是相当巨大的,正因其巨大所以也就容易被发现和证实;然而,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学对于汉族的回馈,却时常是潜移默化式的或涓滴入海式的,不对相关民族文学关系细细检视,便很容易忽略。须知道,潜移默化也罢,涓滴入海也罢,少数民族对汉族文学的影响都是不能无视也不该低估的。
不把国内各个民族的文学关系弄清楚,我们今后所拿出来的“中国文学史”,也就还只能是低层次的“拼盘儿”式的文学史。
我们仍然需要从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上来提出问题。一位文学史家,是否能够自觉地接受所有历史的和现存的民族的文化与文学自有优长的结论,是否能够虚怀若谷地去探寻他民族文化和文学对于自己所研究的民族文学的或明朗或潜在的影响渗透,不单影响他的研究是否科学和全面,也将通过他给世间留下的著述,去接受未来时代的检验与臧否。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确立,是科学的趋势,固执于传统的单一民族文学史观的研究者们,很有可能经不起未来学术准则的甄别。
十
当然,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问题,还涉及诸多方面。这里,不过是为了提出这个问题,先做以上一些有限的议论罢了。
创建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任务,已经历史性地落在了当代学人们的肩头。在笔者看来,这既是我们文学研究界的当务之急,又是一项可能需要通过比较长久的努力才能达到的目标。好在我们的学术界已经接受过各种新鲜思想的洗礼,不再那么坚持几十年前的保守乃至僵化的思维,正式提出这个问题,应当说时机大致已经成熟。
笔者以为,总有那么一天,中国的多民族文学研究会浑然会通。也许到了那时节,人们会满意地看到,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已经很自然地,深入于每一位文学研究者的精神世界之中。——我们应当做这样的期待。
我们呼吁中国文学及文化研究界的师友们、同仁们,从各自的学术实践出发,来参加这样一场有意义的学术讨论,以期让我们的中国多民族文学研究,真正走向更为和谐、更为宽广的道路。
[1] 参见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
[2] 1997年,由张炯、邓绍基、樊骏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和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的数十位研究人员集体撰著的《中华文学通史》(十卷本)在北京华艺出版社出版。这部规模庞大的文学史,敢为天下先,第一次将我国若干个历史的和现实的少数民族的文学现象纳入其中,与汉族文学的发展交相书写,成为具有多元民族性质的第一部“中华文学史”,其学术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笔者看来,其缺憾之处主要在于该书稿的不少撰著者预先并未确立起中华多民族的文学史观,更未对这部涵盖了我国诸多民族文学内容的史书做出深入充分和内在协调的学理性切磋,结果出现了汉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两张皮”甚至“多张皮”的问题。其教训足以证明,仅仅占有分散各处的不同民族的文学史料,而没有对中华多民族文学贡献及相互关系的透彻研究作基础,还是写不出来高水准的立意统一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的。
[3] 据李鸿然查考,“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首先是由茅盾在1949年10月正式提出的。见关纪新主编《20世纪中华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民族出版社,2006,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