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在台下 郜元宝讲鲁迅《社戏》

戏在台下
郜元宝讲鲁迅《社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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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是鲁迅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呐喊》的最后一篇,大家都很熟悉,中小学语文课本经常会选到这一篇。

《社戏》主要写一群小孩子,写他们幸福的童年。

其实鲁迅很喜欢描写小孩。《呐喊》一共十四篇短篇小说,至少有十一篇写到小孩。但鲁迅笔下的小孩,一般都很悲惨。

《狂人日记》《风波》里的小孩被父母打骂得很凶。《孔乙己》里的学徒被掌柜欺负得很厉害。《药》和《明天》里的小孩都病死了。《阿Q正传》里的小孩当了假洋鬼子的替罪羊,被阿Q骂作“秃驴”。《故乡》里的孩子们饱受小伙伴的分离之苦。闰土的几个孩子更是可怜。

面对这么多不幸的小孩,难怪《狂人日记》最后要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

《呐喊》最后这篇《社戏》,画风大变,大写特写幸福的童年,这大概就是鲁迅本人对“救救孩子”这声呐喊的回应吧。

一部《呐喊》,是以《狂人日记》“救救孩子——”的呼喊开篇,再以《社戏》中一群孩子的欢声笑语结束。鲁迅笔下的中国故事,因为《社戏》,就有了一条光明的尾巴。

《呐喊》最后,紧挨着《社戏》,还有《兔和猫》《鸭的喜剧》这两篇,也是写小孩,也是写快乐的童年,显然是一个整体,而且这三篇鲁迅所署的写作日期,也都是1922年10月。

1922年的《鲁迅日记》丢失了,只有许寿裳的抄稿。这是现代文学史的一段佳话。鲁迅的老同学许寿裳非常崇拜鲁迅,连他的日记都要抄。可惜他只抄到片段,因此看不出这三篇小说的写作时间究竟谁先谁后。

但不管怎样,总之,《社戏》被排在了最后。

这或许是因为《社戏》在最后这三篇中确实出类拔萃,《社戏》中孩子们的幸福指数也最高,所以不管《社戏》具体写作时间是否最靠后,用它来做《呐喊》的收官之作,真是最恰当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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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社戏》也有问题。

这问题就出在它最后的一句话里面——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所谓“那夜似的好豆”,是说《社戏》里那群孩子那天晚上看完戏,回来的路上偷吃了村子里“六一公公”的罗汉豆,大家吃得不亦乐乎,所以豆是好豆,这个确凿无疑。

但戏是不是好戏,就值得商榷了。

不信就请看小说所提供的几个细节。

细节一,看戏的孩子们最喜欢“有名的铁头老生”,但他那一夜并没有“连翻八十四个筋斗”。“我”最想看到的“蛇精”和“黄布衣跳老虎”也未上台。唯一激动孩子们的是一个穿红衣服的小丑被绑在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人用马鞭抽打。仅此而已。

所以孩子们哈欠连天,最后“骂着老旦”,离开戏台。这样的戏,能说是好戏吗?

细节二,“我”的母亲说,“我们鲁镇的戏比小村里的好得多,一年能看几回”。所以就戏论戏,那天晚上“我”在赵庄看到的戏,不可能是一生当中最好的。

既然如此,为何小说结尾,作者“我”偏偏要说,他再也没有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呢?

这就要看我们如何理解,在孩子们的心目中,到底什么是“好戏”。

对大人来说,评价一出戏好不好,只能看这出戏本身的质量。

但孩子们可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关心的戏不在台上,或主要不在台上,而在看戏的全过程。

从听到演戏的消息开始,那些根本还不知道名目和内容的戏,就已经在孩子们的心里上演了。这是孩子们看戏特有的前奏。

《社戏》的戏台,不在“我”的外祖母家,而在五里之外的赵庄。因此村民们如何合计,如何请戏班子,如何搭戏台,戏班子来了如何排练,如何轰动全村,全省略了。其实这些细节也能带给孩子们极大的兴奋与满足。

对“我”来说,看过戏的小伙伴们“高高兴兴来讲戏”,也让我无限神往。这当然不是神往于具体的戏文,而是似乎已经从远处飘来的“锣鼓的声音”,以及“他们在戏台下买豆浆喝”的热闹场面。

再有一大开心之事,就是好事多磨,却又得遂所愿。

原来那天晚上,船,这水乡唯一的交通工具,突然特别紧张。外祖母家没雇上船,眼看去不了,几乎绝望了,却终于发生大逆转,村里早出晚归唯一的“航船”居然回来了,而经过小伙伴们一再“写保票”,外祖母和母亲居然同意由他们带“我”去看夜戏了。

这种幸福无法形容,但鲁迅居然把它给形容出来:

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

接下来,就是读者熟悉的一去一回的沿路风光,特别是回来的路上大家在月光底下煮罗汉豆吃,以及多少年后仍然无限深长的回味。

这才是社戏真正的内容。这才是社戏的主体和高潮所在。

孩子们的赏心乐事,跟大人们张罗的戏台上那出不知名也并不精彩的戏文,其实关系不大。

所以,并不是大人们张罗的那台戏,给孩子们带来怎样的快乐。恰恰相反,是孩子们的快乐,是孩子们自己在台下不知不觉演出的童年的戏剧,赋予台上那出戏以某种意义和美感。

孩子有自己的世界。他们在天地大舞台演出自己的人生戏剧。至于看大人们张罗的简陋无比的戏文,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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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说大人们毫无功劳,也不完全对。

大人们张罗的戏剧虽然简陋,毕竟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由头,孩子们可以借助这个由头,来上演他们自己的戏剧。

大人们的功劳,也就到此为止。如果因为提供了这么一个由头,就说自己给孩子们创造了莫大的幸福,那就太夸张了。

尽管如此,孩子们还是应该特别地感谢三位大人。

首先是六一公公。孩子们回来的路上偷吃了他的罗汉豆,他非但不生气,反而问孩子们:“豆可中吃吗?”

更了不起的是,他居然关心“昨天的戏可好吗?”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许多对孩子的精神世界完全不了解,只晓得忙忙碌碌、怨气冲天的父母们,是肯定提不出来的。

六一公公的两个问题,有助于孩子们再次重温和确认刚刚过去的那些赏心乐事。

其次是外祖母,她见“我”因为没有船去看戏而焦急失望,就非常“气恼”,怪家里人为何不早点把船给雇下。她一直为此絮叨个不停。晚饭时见“我”还在生气,外祖母的安慰也非常到位:“说我应当不高兴,他们太怠慢,是待客的礼数里从来所没有的。”

如此关注并且理解小孩的心理状态,这就不是一般的外祖母了。

最后是母亲。表面上她对“我”的看戏并不热衷,对“我”的生气更不以为然,甚至让“我”不要“装模作样”的“急得要哭”,免得招外祖母生气。

其实这主要因为是在娘家,作为嫁出去的女儿,母亲也是客人的身份,必须处处小心,不能像在自己家里那样满足孩子的要求。

但母亲很想让“我”去看戏。一旦得到机会,稍稍犹豫一番,她就同意了孩子们的计划,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让孩子们自己坐航船,去五里之外的赵庄看夜戏。

这可不是一般的母亲所愿意、所敢做的决定。

可以想象,母亲在孩子们出发之后肯定一直在担惊受怕。航船刚回平桥村,“我”就看见母亲一个人站在桥上,等着儿子归来。而且已经是三更了,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就开始站在桥上。母亲虽然“颇有些生气”,但孩子们既然平安回来,她也就没再说什么,“笑着邀大家去吃炒米”。

换一个母亲,黑暗中在村口的桥上独自等到三更,她接到自己的孩子,第一反应,大概就是抱怨,怪罪,训斥,甚至辱骂吧?但小说中“我”的母亲并不是这样。

“我”的母亲还有一个值得感谢之处,就是她既没有请别的某位大人跟孩子们一起去,也没有亲自陪着孩子去。她宁可自己担惊受怕,也要顺着孩子们的合理的心愿。她没有自以为是地介入孩子们的世界。她尊重孩子们的自主权。

如果那天母亲自己去了,或请某个大人帮助照看孩子们,还会有孩子们那么多的开心之事吗?还会有这篇温暖而美好的小说《社戏》吗?

答案应该是:肯定没有。

为了孩子们的独立,为了孩子们的幸福,有时候,大人们真的不能事事冲在前面,而必须退居幕后,甚至做出必要的让步、必要的牺牲。

鲁迅杂文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话:“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这个意思,应该就是小说《社戏》所要表达的思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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