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孤单和彷徨

记忆碎片:旧光阴之中学时代

之一 麦子

是秋天的事,我去旁边的镇上念高中。印象中,这是欢喜的事。

去镇上有十八里,为上学做的准备是一袋麦子。通知书上也是这样写的,要求新生入学带一袋麦子。那时的高中食堂,是用麦子换饭票的。

父亲提前在院子里晒好了,装在编织袋里,特地对我说,挑了一个瘦的袋子,这样好放在车子的后座上。

第一次上路,是和邻居一个高年级的哥哥一起去的。车子出村不久,父亲捆扎麦子的绳子便松开了。乡间的路多是泥泞,左拐右拐,麦子便从后座位上脱落。

堂哥便下车,将自己车子扎好,道路不平,时而还有过往的拖拉机,我们不小心,便会被溅得一身泥浆。大约是我不大会带重物,那一袋麦子,从家里骑到镇上,掉落了十余次。

我和堂哥一路小心翼翼,吃尽了苦头,到了学校,先去换饭票,是要排很长的队,检验,我的麦子果然合格,被验定为“八五面”,一百斤麦子可以换八十五斤饭票,堂哥的大约没有晒干,是“八〇面”。

饭票是作业本封面用的那种浅牛皮纸,是油印的,分别有一两、二两和四两面值。

食堂是那种旧运动场改造的,没有餐桌,打了饭菜,几个人蹲在地上吃。记忆最深的是面汤,稀水一般,听高一年级的学生说,曾有一次,打汤的师傅一勺下去,捞上来一只死老鼠。

学校里伙食不好,熟悉了环境之后,我们开始到学校外面去吃饭。到学校外面才知道,我们的饭票不但可以买外面小饭馆的鸡蛋面,连理发都可以用。

校外的那些小商店,烟都是拆开来卖。我和班里的一个要好的同学,最后决定将一袋麦子,直接交给了门口的一个小面馆,那时候穷,不舍得吃鸡蛋面,只能吃一碗素面条,一碗面条大概要一斤麦子。

记账簿是一个很破旧的小学生作业本,上面写着老板女儿的名字,二年级六班李婵娟。

于是我和同学的名字便不停地出现在这小学生的作业本上,有时候嘴馋,还想让老板给我们油炸花生米,一粒一粒吃完,恨不能数着数字,香,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是笑的。

小面馆老板有一天喝醉酒哭了,因为老板娘风骚,和一个服装店的男人跑了。于是饭馆关门了很长一阵子。

我和同伴们天天去看,一袋麦子放在他那里,才吃了一半,那怎么能行啊。

那时候的小镇尚未有电话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多数都是见面,或者写信。找不到老板,我和同学着急,用彩色的粉笔,在他们家的大门上写了一段话,大概的意思是:“老板,我们两个是天天下午来吃面条的二中同学,想知道您什么时候回来,饭馆还开不开,若是不开了,请将剩余的麦子还给我们。”

写好以后仍然每天去看,门上的内容有一个错字,我们还及时地改正了过来。

直到十天后,老板才在我们的留言后面写了一句话:再等一个礼拜,我要去开封找媳妇,回来以后,我多让你们吃五顿饭。

五顿饭就是五斤麦子,我们两个人一人五斤麦子,两个加一块儿就是十斤。

从来没有觉得数学计算有如此快乐的答案,于是我们又在他的留言后面加了一句:那好吧,老板,我们祝你快点找到媳妇,好给我们做吃的。

这种留言又加留言的方式,现在想来,像极了早期的网络论坛,一个人发言后,另一个人跟帖。

大概真的是我们的祝福的话起了作用,一个礼拜后,我和同学又去看,饭馆开了,老板娘在里间切菜,老板在外面忙活,脸上兜着笑,看得出,老板并不怪罪老板娘。

然而,我们的麦子还没有吃完,老板娘便又跑了。老板这一次铁了心肠,不去找了。

直到我们的麦子吃完了,老板娘也没有回来。

老板没有了媳妇,面做得越来越马虎,有一次,我们在面条里发现一只青虫,那老板过来,一口吃掉了,说,是菜叶子里的虫子,好吃。

我们又回到了学校食堂里吃晚饭,那时候男生女生吃饭是分开的。如果有男生女生在一起吃饭,很快就会成为新闻。是啊,恋爱,在那个时候是不允许的。经常在食堂里,正吃着饭呢,学生会的检查人员就会将一起吃饭的男女分开,还要在全校广播上通报批评。

尽管是这样,还是有大量的男生和女生在一起吃饭,检查的学生去问的时候,那女生一脸恼火地站起来,告诉学生会的人说,这是我弟弟好吧。

于是,大家就都笑。笑完,还互相开玩笑,说,姐姐啊,你在哪里?

一袋麦子只能吃三个星期左右。于是,我平均每两个星期回家一次。每一次带麦子回学校,在路上,必会歪倒无数次。照例是有同学作伴的,相互之间,你帮我重新捆扎一下麦子,我帮着你重新摆正一下麦子的位置。

但也并非都是热闹的。常常,在某个周末我回学校的时候,路上未遇到过一个同学。有一天下了雨,麦子被雨淋湿后变沉,编织袋本来就有些光滑,湿了以后就更不好掌握平衡了。过一段坑洼路的时候,麦子从后座位上摔到地上,开了口,麦子撒出来很多。

这场雨淋湿了我整个青春,它让我知道,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远不是麦子撒在地上。我沮丧地在地上坐了一会儿,一个人扶着车子站起来。然后,蹲在地上,一粒一粒将麦子收进口袋。又扎紧了口袋。当我一身泥泞,带着那沾满了污泥的麦子到了换票处的时候,收麦子的人慌张地帮我接了麦子,一边给我拿毛巾让我擦雨水,一边又温暖地让我喝水。说,麦子过秤后先倒在旁边的地上,按“八五面”。

这突然到来的温暖,让我想到我的父母亲。

高中三年,我整整带了三年的麦子,无数次翻车,撒在路上。冬天时的艰辛更是难以描述。时间是怎样一天天翻页,一天天将我推向现在,现在想来都觉得遥远模糊。

但,每次忆念起中学时代,我最想念的却仍然是带着麦子在路上的时光,那一路的风雨,让我懂得了生活从来都不是简单的陈述句,它充满了比喻。

之二 睡觉问题

睡通铺,是中学时代最拥挤的记忆。

通铺,就是用很多块木板连接在一起,将一个三间房宿舍分成两边。一边睡一个班级。

三十个人睡一个通铺,冬天的时候是好的,尽管要闻到无数人的臭脚,但毕竟拥挤在一起,暖和。可到了夏天,通铺就没有办法睡了,连吊扇也没有。除了热和体臭,还有数不清的梦话。

夏天时,我和几个同学拿着席子到操场上睡。操场上睡满了人,树下面一开始是我们争抢的地方,直到有一天早晨,树下的同学嘴巴里被一只调皮的鸟儿拉了一泡屎,才结束争抢。

夏天的夜晚,操场上有几杆路灯,至夜深仍是亮的,那路灯下永远会有借光读书的高三学生。除此之外,体育生们在操场上永远跑不完的圈。

到了秋天,早晨起来时露水很大,湿透了我们盖的被单,不得不转移至宿舍。才知道,宿舍里已经被其他班的学生占了。争吵了半天,来了同学介绍,才知道,是亲戚家的孩子。

从操场回到通铺里,首先要适应的是呼噜声,夜到三更的时候,我若起夜,必闻听到千奇百怪的呼噜声,如同一场音乐会。说梦话的人呢也颇有不少,如果哪个男生喊女生的名字,不用说,宿舍里正在睡觉的人,就都会被吵醒。第二天的时候,这说梦话的男生就会买了烟和糖果,给宿舍里的人分发了,好收买我们。

睡通铺也不总是坏处,好处也常常有的。比如,常常会有历史学得好的同学坐在那里开讲坛,讲岳飞的故事,竟然讲得异常好听。一打听,果然,他父亲是个游街串巷说评书的,自幼耳濡目染的,也就有了根底。他讲的岳飞传有他自己意淫的部分,特别惹人欢喜。最重要的是,他喜欢卖关子,每一天晚上入睡前,他讲一段,基本上,都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他来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也有音乐细胞发达的男生吹着口琴在那里作曲。自然,是那种边吹奏边唱的那种,都是一些忧伤的调子,有的歌词写得很有个性,我记得有那么几句,宿舍里所有的同学都跟着他哼唱:“迷途三角,人生几何,爱情里究竟有多少方程式。”那个多愁善感的音乐系男生,有一次竟然唱着唱着把自己唱哭了,全宿舍的同学都屏住呼吸,用沉默来表达对他之前创作的肯定。事后,才知道,他创作的一首情歌是给班里一个女生的,可是那女生听完以后,一点也没有感动,轻描淡写地打发了他。

那时下雪天也要到操场出操的,有专门负责查人数的同学。我那时候懒惰,到操场上跑一圈,点完人数,便脱队回到宿舍里补觉睡。然而久了,便露出马脚。有一天,班主任突然跑到宿舍里抓人,一起睡懒觉的同学有五六个,每一个人都想出了较为离奇的理由,到我了,我老实地说,昨天晚上旁边睡的同学一直打呼噜,我睡不着,数数字不行,数羊也不行。意外的是,那几个理由提前想好了的同学一个一个地被罚到操场上跑了十圈,我呢,被放行。且允许我和其他同学调换位置睡觉。

然而,刚换了床席位置不久,旁边睡的同学因为睡前抽烟没有将烟头掐灭,将他自己的盖体(被子)烧着了,我和旁边的同学为了帮着扑火,自己的盖体也被烧着了。那厮不敢回家拿新盖体,竟然不脱衣服挤在大家身边睡了很久,可是,秋深夜冷,没有盖体在上面,自然很冷,这小子便开始在后半夜的时候,挨个儿往其他同学的被窝里钻。

这小子姓何,有运动天分,每天晚上睡前必做三十个俯卧撑,若他单独做也就罢了,结果在他的带动下,一排男生和他同时做。这可是有惯性的啊,有一天,就在大家咬着牙齿做俯卧撑数数字的时候,有一排木板大概钉子松了,一个同学当场被折了的木板夹到了头部,出了很多血,好多同学一起将他送到医务室,才算了事。

那个说评书的男生后来不说评书,改为写情书了。写完以后呢,他就给大家在宿舍里读,里面有很多新鲜的句子,一听便知是抄了席慕蓉或者是三毛的,那些句子里的形容词多是台湾腔调的,他连句子身上的泥巴都不洗一下,直接吃下,我们听起来就觉得特别好笑。有时候,他会让我们也提提建议,说,只能提一些高尚的建议,于是,我们一群人就给他提了不少低级趣味的建议,让他的情书写作事业不久就黄了。

最让人担心的,不是半夜打呼噜和说梦话的人,而是梦游的同学。对面的四班有一个瘦瘦的同学,有梦游症。一开始,我们都不信。觉得,人在梦里怎么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来回走啊,尤其是闭上眼睛,那不走两步就撞到了。可是,四班的这位同学,是个超级梦游者,他竟然有一次梦游,将班里所有人的鞋子都收起来,扔到宿舍外面,然后,又回到铺位上睡着了。天亮的时候,你问他,他一无所知。

我们后来,都觉得他是故意装的,直到有天晚上我们亲眼见到了他梦游。他起床来,把被单当作衣服,在那里来回也穿不上袖子,只好披上被单出去了。结果外面下了雨,他出去便被淋湿了。淋了雨还不醒,还继续在梦里,一身湿漉漉地回来了,也不管身上的水,往被窝里一钻,就睡着了。只是可惜,他钻错了被窝,把旁边同学弄得一身湿漉漉的。

我一直比较能熬夜,这所有的习惯,都是在中学时代的通铺上养成的。我有时候,在硬板床上躺下来,在即将入睡的一瞬间,我有时会听到睡通铺时旁边同学的呼噜声,或者梦话,就那样,我进入了梦境。

之三 洗脸的几种方法

一念起中学时代的洗脸运动,会觉得自己的脸冰凉。

夏天的时候,为了不排队麻烦,我有时候会在晚上接好一盆洗脸水放在床铺下面,结果,多数时间,那盆里的水已经被同学偷偷用了。排队的人实在是太多,而且一到上操的时间,水就会停了。那个时候,自来水是水塔供水,先是将地下水抽到一个很高的水塔里,然后再利用水塔的压力将水压出来。学校经常停水,一则是节约用电,再则是怕到了上早操的时间一些懒学生还不起床。

而到了冬天,每天水龙头都会被冻上。

没有水,该如何洗脸呢?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将水缸提前一天盛满水,第二天,那水缸里的水冻成了冰块,费一番力气将冰块碎开来以后,我就会用手掌猛搓那些冰块,冰块受热后融化出一些水,然后就用这冰冷的水滴洗脸。有时候,直接用碎冰块拨拉几下脸,洗过脸以后,脸的温度降低到冰块的温度。那种冰一般凉的洗脸方式,让我对冬天始终有一股难以言说的畏惧。

正因着这洗脸太难,总会有一些勤快的学生在晚上的时候,打好一壶开水,第二天一早,用开水浇那些已经冻了的水龙头。可是,浇开之后,天气太冷了,水流着流着,只要有一个人为了节约用水,在刷牙的时候关掉了水龙头,过一会儿再想打开,没门儿,又冻上了。

常常有同学因为洗脸的事情吵架。前面洗脸的同学洗得太久了,后面自然会有意见,三两句话不合,就动了手。也有的,自己洗完了,还要接很大一盆水,往女生宿舍去送给女同学,惹得旁边的男生咒骂。还有狡猾的学生通讯社记者跑着去采访这位送水的男生,到底是给谁送的洗脸水呢。结果,当期校通讯社的油印小报就登出了这个采访,那个女生一下出名。

有时候,实在是太冷了,水龙头冻得实实的,只好不洗脸。去操场跑步,跑得出汗了,用手揉揉眼睛,拨拉一下脸上的汗,就算是洗了脸。当然,等到午饭开饭前,水龙头前自然又排满了人,不是洗碗的,就是洗脸的。

除了化冰块洗脸,还有更加美白的方式,就是用雪来洗脸。那时候大雪过后,半个月也不会融化。每天早晨,都会见到很多同学在校园找一块没有动过的雪地,用手捧了,在手心里揉搓一会儿,然后往脸上拨拉。雪的凉意比冰要小许多,在揉搓雪的过程中,有丰富的想象,像面粉一样的雪在手里融化,之后扑在脸上,雪比水有摩擦力,又比冰块有温度。所以,雪洗脸后,脸上会泛着一层白。同学们之间也相互打趣,你的脸洗得雪白雪白的,这样一说,基本上可以判断出这两个同学用雪洗脸时遇到过。

有一次,学校的水塔要修理,停水两天。洗脸问题又成了重大的“政治问题”,学校呢每天只能定点提供水。一群女学生围着拉水的车子,男生们自然就不凑热闹了。可是,脸还是要洗的啊。怎么办,有办法的,学校小卖部的黑板上已经贴出了告示,洗脸水,一毛钱一盆。

还别说,排着队买。一开始,学生们都大方,一个洗一脸盆。后来,连着停了两三天水,开始两个学生共用一盆水。我也是,和同桌共用一盆水。那谁先洗呢,剪刀石头布啊。

我最喜欢的季节还是夏天,虽然说洗脸时仍然要排队,可是,即使早晨起来时间紧,赶不上洗,上完早操以后,也仍然可以洗。

后来,我发现了规律。一早排队洗脸的学生,和上完早操后才去洗脸的学生不同。一早起来排队洗脸的学生,都是学习成绩特别好的,或者是爱讲卫生的女孩子。他们需要一早起来就洗把脸,他们要将脑子提前打开,复习昨天的功课,然后还要预习新的课程。而上完早操后才去洗脸的同学,多数都是贪睡之人,起来以后,即使去操场上跑操,但是,满脑子里也全是昨天晚上的梦话,甚至有的学生,在操场上跑步的时候还在睡觉。这是真的,我们宿舍,四班的那个爱梦游的家伙,起床后没有洗脸,跟着大部队去操场上排队出操,等到跑完了五圈早操,大家伙儿散了,他还在那里闭着眼睛跑呢。他们班主任追上他,拉住他才知道,他睡着了,在梦游着和大家一起跑步呢。

这件事情,在宿舍里被传了很久。

直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照照片,我才向他核实。

他说,是真的,主要是因为没有洗脸。

是啊,洗脸,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之四 恋爱问题

我和一明是一起打水的朋友。怎么说呢,这种友谊的狭隘处,在于,我们不在一个班级,也不在一个宿舍,但是呢,喜欢在晚饭后,上晚自习前,一起去锅炉房打开水。用我们平时吃饭用的饭缸,打满满一缸水,水太热,不能着急,就慢慢走,走到小卖部门前的一棵槐树下面,坐在花坛上,说说话。

说什么呢?我们都喜欢看武侠小说,就说这小说里的事情。他呢,对张无忌十分生气,说他要不是捡到那个武功秘籍,就是一个病人,什么都不会啊。我就笑他太较真了。武侠小说不都是要捡一个秘籍的嘛。

又说他的数学老师提问的方式,一般都是提问了一个学生之后,同桌就要遭殃了。无意中的,他就问我,怎么样,你的同桌学习怎么样。我的同桌是个杨姓女孩,短发,爱笑,学习好。听我说她学习好,一明的脸上有些不自然。再往后,我们的话题,始终就绕着我的同桌进行。直到有一天,他写了一首诗,让我给我的同桌。一明说,他一个晚上没有睡,查了化学元素表和《现代汉语词典》,终于写完了这首诗。

他可真是好笑,诗里净是一些化学元素,这到底是写情诗呢,还是出化学题啊。

显然,我的同桌对他出的化学题不感兴趣,随手扔掉了。他幻想中的关于爱情的化学反应泡汤了。

我的同桌物理学得较好,她不喜欢化学的。我有些遗憾,忘记早一些告诉一明这些情况了,可是等我告诉一明的时候,他已经将他的那首化学诗又抄了一遍,一稿多投到他们班的另外一个女生那里,结果,那女生也正喜欢他。两个一拍即合,热恋起来。于是,我们一起打水的友谊便打了水漂。

那时候,男生和女生都非常隔膜,基本上没有欢乐而融洽的交往,除了彼此知道名字之外,有很多女生连正眼看男生都不敢。也有一些男生上了半个学期,出了教室,认识不全班里的女生。然而,即使是这样,班里的学生,还是谈起了恋爱。

先是一本《简·爱》在女生之间来回流传,有几个女生在自习课上看得泪流满面。然后,那本书竟然是班里一个高个子男生的,那书上写满了男生看书的心得,而某个女孩看了他的心得以后,觉得有了共鸣,于是两个人在某个有月亮的晚上在操场上散步,一个晚上都谈论《简·爱》的事,简单地,两个人就爱上了。

恋爱这件事情,是一个青春期传染病,班里如果有一对男生女生走得亲密,马上会对其他学生进行情感启蒙。

果然,我后面坐的郭子开始行动,他首先在梦里面行动了。在宿舍里,他说了一大堆梦话,把我们一群人惊醒的是他喊他喜欢的女孩的名字。

然而,他喊则喊了,还开始向那个坐在前排的女生问数学题,一而再,再而三,他以为,恋爱就是方程式。可是,那个女孩觉得他太频繁地问问题了,就采取疏远的办法,他再问题目的时候,那女孩看了一下题目,歉意地说,我也不会。

郭子的恋爱思路一下中断,他开始在晚自习以后偷偷地看那女孩的日记。那女生有记日记的习惯,每天花费了多少钱,母亲的疾病,以及她自己的理想。那个时候,谁不在日记里写自己的理想呢?

然而,有一天晚上,郭子突然找到了我,问我,你小小年纪,却很会掩饰,给我老人家汇报一下,你什么时候勾搭上那个谁的?

哪个谁?

我自然大吃一惊,别说勾搭,我连话都没有和她说过几句,怎么可能啊。而且,我在班里,倒也是有一个暗暗喜欢的对象,所以,正无暇他顾。我辩白说,我和那个谁只是坐前后位置,偶尔我的书掉在地上,她帮我捡起来而已。

郭子马上激动地说,看吧,我说呢,你一定是故意将自己的书弄到地上的吧。小孩子都这么狡猾,以后我们这些老人家该如何混啊。郭子长我三岁,一向如此卖老。彼时我在班级里年纪最小,感情的萌芽期长了一些,比起这些天天看《简·爱》的同学,我更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小说。

见我不理会他,郭子更激动,对我说,我在那个谁的日记里看到你的名字了,她这些天,每天都写到你呢,她观察你的举动,还悄悄地拿你的武侠小说看,还说喜欢你笑的时候傻乎乎的样子,总之,她喜欢你。

哦?我愣住了。

几乎是在一瞬间,我开始在脑子里快速回放我和那个谁的全部的交往记忆,没有什么,不过是我的书掉了,她帮我捡起来两次。还有一次,在大街上遇到她,我们一起回到学校里。哦,还有一次,她的餐票忘记带了,我借了她一张饭票。

仿佛也没有什么过分亲昵的事情。

郭子看我对他的提醒没有什么强烈的反应,便自顾去写他的情书去了。据说,郭子在那个谁的日记里写了字,那个谁看到了,把那一页撕了,将日记放到了宿舍里。

而自从听郭子说那个女孩喜欢我之后,我有一阵子,走路都特别有精神,总觉得我的身后就跟着那个女孩,她喜欢我,我应该要做出更让她喜欢的样子。

真可笑。

可惜的是,一直到我们高中毕业,那个女孩也并未再和我亲近过。更没有任何关于喜欢的暗示。我常常怀疑是郭子故意编造那个女孩的日记的故事,来骗我。

可是,那孩子又为什么那么生气呢?

我恋爱的事件竟然单方面停留在那个女孩的日记里,而知道的人却又是一个喜欢那个谁的郭子,我却完全不知。这真真是一件不合逻辑的事情。

好玩。

之五 运动会

运动会让结巴一举成名,他一个人帮助我们班级取得了三个冠军,四百米、八百米,和4×100米接力。

4×100米接力赛,他跑最后一棒,和其他几队相比,我们班已经是最后一名。只见结巴接到传递棒以后,弯腰,脚尖蹬地,箭一样射了出去,超过一个人,又超过一个人,我们班里的学生被他的速度震惊了,班主任在操场旁边率全班为他唱歌。最后五十米,他像风一样超过其他两个班级的学生,轻松撞线。为我们班赢得了一个集体项目的第一名。

一时间,他成为运动会全场关注的焦点,班里最漂亮的女生跑过去为他递茶水擦汗,他本来木讷的脸上带着笑,举着奖牌,站在最高处看着我们。

在此之前,结巴在班里一言不发。

因为结巴嘴,他和同学说话便会遭遇嘲笑,所以他从不对任何事情发表观点。即使是课堂提问,老师点到他的名字,他站起来以后,也是低着头,不语,表示不会。

后来,他干脆自己调到最角落的位置,上课无语,下课无语。他贫穷,生活节俭到零消费,从不和其他同学一起分享任何食物或者图书。他长相一般,也不讨女生欢心,每遇班里公共活动便偷偷躲起来,一个人藏在宿舍里翻一本历史小说。

他自卑、敏感,常常在别人开自己玩笑的时候,脸涨得红红的,却又找不到反击的方式,只好一个人到操场上跑步。

几乎班里面每一个人都在操场遇见过结巴,他有时候跑完了步,躺在操场边上的草坪上,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也过得很慢,我们一群人在操场上看高年级学生的篮球赛,看完以后,才发现躺在草坪上的结巴,就大声叫他的名字。他坐起来,朝我们笑一笑,又躺了下去。

运动会之后,结巴天天穿着一身崭新的运动服在班里走来走去,见到女生也不再脸红躲避。甚至,班里一个外向的女生开始给结巴买有营养的零食来讨好他。

他呢,甚至还开始回答老师的提问,尽管他的结巴并没有治好,但他越来越热爱回答问题,甚至和同学们讨论问题。他的观点不再被嘲笑,甚至,有一些观点伴随着他慢节奏说出来,反而更让人觉得可信。

结巴的运动会表现,让班主任也开始重视他,他成了班里的体育委员,每天早晨组织大家出操,他穿着运动服,吹着哨子在队伍的旁边跑,他的步伐均匀,呼吸更是轻松,一度成为班里女生都依赖的对象。

那一阵子,不少男生也开始和结巴一起到操场上跑步,他们一起穿着新买的运动衣,自然,这些男生并不是为了陪着结巴去跑步,而是为了能像结巴一样,证明自己有毅力,希望自己有一天像结巴那样,能引起自己倾心的女生的关注。

然而,跑步毕竟是寂寞的,一开始,觉得新鲜,出了汗以后,一群人英雄一样归来。仿佛真的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演出一般。一群人说说笑笑地走进教室,专门往女生多的地方钻,来演示自己的跑步成果。然而,不久便寂寞了,先是娇气的男生受不了奔跑出汗的苦头,撤了,再然后是其他同学贪图和结巴一起分享跑步时被人注目的风光,结果打错了算盘,在长时间的奔跑中,根本就没有人关注他们。更多的人喜欢看操场上打篮球的人。

最后,我在他们都撤出了跑步的队伍之后,开始和结巴一起奔跑。只是,我和结巴奔跑的目的不同,我有一阵子肠胃不好,每每蹲到厕所里,却拉不出来。只好借着和结巴一起跑步,来打通我的任督二脉。

我跑得很慢,每一次结巴跑完了十圈,我才慢慢地跑完两圈或者三圈,又或者是,跑着跑着,我去厕所里拉肚子,完了以后,便回到宿舍里了。结巴呢,便在操场上一直等着我,等到天黑透了,他才回到教室。我呢,已经心情很好地和同桌在讨论人生了。

结巴会将我忘记在操场上的一本书,或者茶杯帮我带回来,一边用力地摔在我桌子上,一边生气地说一句:下次再这样子——你就自己回去拿。

我一边收拾起来自己的东西,一边不领情地说,你这个人真是不讲道理,我明明是扔在操场不想要了,你干什么还非要帮我捡回来啊。既然你从那么大老远地给我拿回来,我只好继续使用了。只是下次你别这样了啊。

果然,他一生气,就结巴得更厉害了。我在那里得意地笑。

不过,我知道,第二天,他准会一早就把我吵醒,并拉着我陪他跑步,他只有这一种惩罚人的办法,别的他不会。

之六 作文课

高二上半学期,我突然喜欢起写诗,自然,是啊啊啊的那种。

一开始在日记里写。多是先写天气、心情。那样的年纪,能有什么要紧的事呢,不过是一丛说不出理由的孤独感,又或者为赋新词的小忧伤。

有一天作文课,老师没有布置题目,让我们自选题目,我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看武侠小说,便抄了日记上的一首诗交了上去。

结果,老师大吃一惊。将我叫到了办公室里去,问我是不是抄的。

我说我日记本里写的到处是这样子的诗啊。老师便让我取给他看,我后来想了一想,不能让老师看我的日记本。因为,除了诗歌,我在日记里还画了班里某个女孩子的样子。

只好对老师说,我可以现场就写诗的。老师不信,就命题让我写诗,写什么呢,老师咳嗽了半天,终于想到了,说,你就写咳嗽。我写了四句诗,大概的意思,春天一声咳嗽,同时听到的人会被一朵花叫醒。这都有些病句了,但那个时候写诗就是这个德行,堆砌词汇嘛。好玩的是,老师连声叫好,说,是天才。

之后,老师开始在课堂上读我的作文。我还记得第一次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读的时候的感受,我一节课都不敢抬头。在此之前,我在班里并不活跃,因为年纪小,我处处被忽略。即使是文学社,也轮不到我参加。所以,老师在讲台读我的作文,我因为兴奋而羞涩,甚至有想要逃走的被注目感。

我显然高估了老师夸奖我的受关注度,这和结巴在运动会上一跑成名不同。写个作文,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文科班,实在算不了什么。更何况,什么叫好作文,什么又叫差作文,实在难以有合理公允的公式来套。

关于作文被老师朗读之后并没有得到重视的失落感,让我意识到审美的差异,以及优秀的多元。原来,我总以为作文一好,便可以垄断班里男生的优越感,哪知完全失效。因为,作文课一周才一次,而其他的科目多的是,每一天都有被老师表扬的数不清的学生。

我不能过于依赖一次作文课堂的成功。不久,我开始向外面的报纸投稿。但基本是泥牛入海。更让我气馁的是,班里有一个女生在一本作文刊物上发表了一封写给她母亲的信。她一下子成为班里作文课的权威。

我只好照着她发表的那本刊物的地址,连续寄了三篇稿件。可是,依然,泥牛入海。

绝望会摧毁人的自信,有那么一阵子,我在日记里也是自卑的。连作文也不愿意好好写。果然,作文课上连续多次不再读我的作文。读的自然是那个女生的,她喜欢写信,仿佛,有一次作文课,她给十年以后的自己写了一封信,老师一边读,一边赞叹她的想象力。

是的,我被这样一个词语击中,想象力。我不是天天晚上睡觉之前都练习这些吗?那个年纪,天天有太多的想象力找不到地方储存,正好,我可以写到日记里,或者作文里。

我写了一篇天马行空的作文,大概是说学校食堂的椅子上刻满了字,有一天,那椅子会说话了,说的内容就是刻到他身上的那些字。结果,那椅子一句一句地说,全是一些下流的话。难道,这就是我的中学时代吗?我在作文里这样反思。

这篇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读了,并推荐到我们的校刊上发表,再后来,我投稿到省里的一本青年刊物,竟然也发表了。因为发表时附了我的通信地址,我收到数以百计的交友信件。

给一些同样热爱文学的同龄人回信,让我的孤独感少了许多。

作文课又恢复了我的范文时代,只要是我写的作文,照例都是要朗读的。还有一次,语文老师身体不好,她点了班里一位女生的名字,让她来朗读我的一篇写中秋月亮的作文。那女孩的声音像月饼一样,是甜的,读完了,我自己都被那篇作文感动了。我第一次知道,即使是自己写的文字,在另外的人的朗读中,也会有陌生感。

宿舍里有一件感人的事情,我会写到作文里。又或者,在餐厅里发生了一些什么让我难忘的细节,我也会写成作文。甚至是班里的男生和女生的友谊,那模糊又美好的友谊总能让我们的青春充满了温暖。有一阵子,班里只要上作文课,课前,就会有同学跑过来,问我,你又写了什么?又或者,他们关心班里发生的某件事情,我是不是写到了作文里,他们想听到老师朗读我的作文。

作文课,终于成了我个人骄傲的一个频道,在作文课上,我找到了自己的自信。甚至,这也是我写作的开始,从这个时候,我开始热爱文学,我懂得在文学的书写中将自己与正在进行的日常生活隔离,我为自己的这些发现感到庆幸。

在青春期潮湿而又孤独的时光里,我感谢作文课上的那些赞美和羡慕,是这些虚荣又充实的生命细节将我一点点剥离出那个年纪,我开始在自己的写作中思考未来,并渐次打开自己的视野。

那么孤单和彷徨

之一 分数

那年夏天,我的父亲带着我去开封一个远房亲戚家里做客。很曲折的亲戚关系,让我对伦理结构有了新的认知。

从亲戚家里出来,父亲不停地给我灌输人情世故里最为实惠的观念,说是:“分数够了,也不一定能被录取,这种事情多的是,你玲姐考中专考上两次,都没有被录取,说是从高分到低分,谁去查啊,都是被别人顶了。所以,找人还是很重要的。”

我那时性格怪异,敏感而自尊。连续几年的高三复习,让我对中学宿舍里的气味有一种天然的反感,一想到如果念不了大学,仍然回到高三的复读班里,我就觉得人生无趣。

那是1995年夏天,我十九岁。

我面临的现实是,我已经复读了两年的高三。第一年复读,喜欢给远方并不相识的女孩写信。显然,我的文笔得到了锻炼。那年我开始发表作品。第二年复读,去了山东某县的高中,因为某个女生,莫名地和人打了一架。我犹记得冬天的麦田里,我被人一脚踢翻在地。心想,金庸的小说真是害人啊,我记得清楚的那些绝招,完全用不上。

除了这些,还有我的父亲。是的,在他的口中,我是聪颖过人的尖子生。从小学至高中,过五关斩六将,从未失败过。高考呢,就是轻敌了,没有睡好。

父亲喜欢反复向别人描述我的将来,总觉得我一定会一考而中,将来骑着高头大马回来。他很享受他的描述,仿佛,他每多描述一次,我就更接近那样辉煌的事实。

然而,那一年,高考分数出来以后,我仍然没有过本科线。

几乎,我听到父亲的内心里一声气球泄气的声音。我以为父亲会因此失去描述我将来的兴致,哪知他丝毫不减。在他向邻居进行的描述里,我距离本科录取线只差四分不是一份耻辱,而是一种骄傲。是啊,同年,初中毕业的妹妹,报考了一个四年制的中专,学费昂贵。我只好放弃了志愿栏里委托培养、走读自费等等选项,直接报考了所属地的开封师专,在报考志愿的栏里,中文系有一个填写不下的全称: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

父亲带着我拜访的亲戚,在我所报考的师专做中层,却并不负责招生。他和父亲谈论双方共同认识的人,我坐在他们家的沙发上,得以观看城市人的生活内部,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家庭生活的环境可以如此整洁、干净。

父亲并未得到准确的答案。在他的内心里,我相信是这样的逻辑,他已经托过熟人了,如果仍然没有被录取,那么,他努力了。

父亲的焦虑如今想来已经模糊,大抵是他常常向别人说起我的分数,总分多少,单科分数又多少,他呢,用这样关心我的方式来抵御他自己的焦虑。

不久后,我便接到了录取通知书。父亲终于找到了情绪释放的出口,他把一切都归在那个远房亲戚的帮忙上。经由他的描述,仿佛,这份录取通知书,是远房亲戚跑到学校里,帮我填好后寄给了我一样。

高中读了五年,细想一下。不过是和一些学科老师的斗争。有一阵子喜欢上历史,是因为历史老师的模样好看,她的好看,差不多是我对异性审美的一种启蒙。还有一阵子喜欢写作文,是因为老师读谁的作文,班里的女生便会多看这个男生几眼。种种过往都掺杂着丰富的荒诞。每一次想到小镇上的那所高中,以及校园外的一些聊斋志异,我都有一种被囚的感觉。我那时候,已经开始写诗。

是啊,像我这样一个不务实际的人,不写诗,怎么能荒废掉我那么多青春期的心事。

父亲奔走着为我办理粮食关系的转移。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仍然存在的一种特权,不论是进了工厂当工人还是上了大学,粮食关系是需要转的,我上了大学,那么,便从农村生产自足的粮食关系变成了“商品粮”。

1995年9月,我到开封师专中文系报到。将行李放到宿舍,领取生活用品和教材后,坐在教室里,看到课桌上放着一张校报。校报上一行大标题让我吃了一惊,上面写着:本校今年录取最高分为653分。这不正是我的分数吗?

我想起整个夏天都担忧焦虑的父亲,悲伤不已。

之二 断草诗社

《断章》是卞之琳的一首诗的名字,我呢,初学,模仿着写,大概也写了四句,投稿参加一场比赛。不久,便接到获奖通知,大概是我获得了优秀奖,如果想要证书,需要交二十元的证件制作费用。

自然是骗人的征文大赛。最让我伤心的是,通知我获奖的人,写得一手难看的字,竟然将我投稿的诗歌标题也弄错了,通知书庄重地写着:你的诗歌《断草》。

这是断草诗社的缘起。

师专校园小极,便于我串门。天知道我从哪里来的热情,一个教室一个教室地去做宣传,在别人的黑板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断草诗社”,然后站在讲台上大谈我的理想。

那时候理想真多,都种在诗里。

我最著名的诗歌作品的标题叫作《饥饿的天空蓝蓝的》,已经忘记写了什么,当时教授我们写作课的教师姓寇,负责编辑校报,在班上读我的诗,读完以后,说,不懂。但还是发在了校报上。一时间,有很多人赞美。

我自封为断草诗社的社长,见到人便问询:你写诗吗?这调查收到不少白眼,得到的答案多是否定的。师专的学生来源多是乡村,写诗,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病患。

还好,我在班里看到一个瘦小的人,写乡土气息浓郁的诗,大概有这样的句子:母亲将思念一针一针地缝进衣服里。这应该算是诗了,虽然有些学生腔,但我们不正是学生吗?我看完了他抄在日记本上的几十首诗后,决定任命他为主编。

他叫宋长安,喜欢照镜子,自吹自擂。那个时候,我们对爱情的理解极浅,从小说里看来的那些感受并不能解惑。而长安却已经尝过爱情的滋味,他在老家有了恋爱对象。

这种对女性身体的熟悉在长安这里并未呈现出他的经验的老到,他对女生最大的尺度不过是说我的坏话,来讨好前来找我探讨人生的其他系的女生。

做了诗社的社长,第一件想要做的事情不是去帮助其他热爱写诗的女同学,而是装骄傲。这一点,我自己也颇觉得怪异。总之,我百般地疏远那些前来问询的诗社社员们。长安每每这个时候勇敢地冲上前,对着那女生说:赵瑜这厮,从来都是羞涩。

青春期的躁动都在诗歌里发泄了,那个时候,我用诗歌梳理一切,饥饿、身体的欲望、贫穷、敏感而自尊的日常,等等。当然,我也用诗歌歌颂必要的一切。班里有一位城市女孩,她会弹古筝。有一天,她将自己的古筝带到了教室里,给我们弹了一曲《渔舟唱晚》,她弹完了,我给她写的一首诗也写完了。那风花雪月的字句,是如何在音乐的伴奏下流淌出来的呢?如今已经一无所知,只知道,我大声叫她的名字,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将我的诗歌送给了她。

照理说,故事应该从这里开始的,可是,我根本不懂诗歌以外的表达方式。我也不可能动不动就给一个女孩子写诗吧。那么好了,我只能孤独地坐在图书馆里看小说,我在很多张借书卡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甚至突发奇想,会不会有一个女生,因为看我借过的书,而喜欢上我。

可是,这样的心思,只能成为一首诗。

诗社也出报纸的,我和长安,用剪刀剪好打印的稿子,贴在一张大号的白纸上,然后拿出去复印。一开始的两期,更是纯手工,我们找了书法好看的学生,直接抄在纸上复印。这些诗歌报很快在学生们之间传阅,也贴在学校的阅报栏里。深夜的时候,每每有别的系的女生站在灯光下阅读。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那个女生,心里想,如果我上前去自我介绍,说这份报纸是我编的,该有什么样的结果。

终于有一次,是历史系的一个漂亮女生,我知道她的名字。上前去搭讪,我刚自我介绍了一句,说,我是断草诗社的社长。她便自我保护着离开了,离开前,她还说了一句:我不会写诗的,你以前就问过我了。

那种从自信到自卑的情绪转变,我不止一次体验过。

写诗之后,我越来越自闭,曾有一阵子,我刻意地独来独往,去校外的小巷弄里闲走,去龙亭湖畔散步。我经营出非常孤独的形象,试图来吸引别人。我的努力并不成功,原因是我的性格并不内向,我不时向外释放出自己的聪明来,这种释放让我的孤独感慢慢消解,成为大家口中的“诗人的轻佻”,对此,我虽不甘心,却无法修补。

诗最终没有让我自我闭塞,在写诗的过程中,我慢慢找到陌生的自己,飞翔的自己,甚至是庸俗的自己。我在诗歌里做梦,饮食,甚至手淫,我在诗里向遥远的地方飞去。

在诗歌中醒来后,差不多,我也该毕业了。师专两年,有一多半的时间,我沉睡在一首诗里,那首诗羞涩、紧张,却并不哀伤。是啊,青春,都是甜的。

之三 一首情诗

郭闰老师,是那种你第一次见到她,就想给她写一首情诗的人。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她刚刚从某个小说里走出来,完全没有适应庸俗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总之,她在我们眼前出现,对我们的审美进行了启蒙。

那时她大学刚毕业不久,不过长我们三两岁,学生的气质并未褪尽,有一股说不出的亲近。

班里的男生,差不多一半都爱上了她。当然,这有些夸张。

郭闰是我们的班主任,她带领我们打扫卫生,我们争着抢她手中的工具,总觉得,这些世俗的事情和她没有关系。她负责轻柔地给我们讲张爱玲就好了。

她教授我们写作课,第一课就给我们讲张爱玲。她喜欢张爱玲,这直接影响到了我。我第二天便到图书馆找张爱玲聊天去了。

我那时对一些事物都有歌颂的热情,给一个枕头写诗,给被雨淋湿的一条内裤写诗,给邻居班里一个胖女生走路的姿势写诗,给太阳落下时一棵树的影子写诗。总之,郭闰老师怕了我,她怕我每一首诗都找她来看,就将她上大学时发表的文字给我看。她原来也参加过诗歌活动,她发在一册叫《羽帆》的内刊上的文字清丽极了。像她说话时的样子。那本书的扉页,有男生签给她的留言,甜蜜着,如实记录着她的某段往事。

同学宋长安从这段留言中窥出秘密,每天和我讨论郭闰老师的爱情。这多少有些无聊,可是,请原谅我们生活的枯燥。这是1995年的河南开封,大街上正在播放达明一派的歌,我们能收看香港卫视中文台的日剧,痴迷地看《东京爱情故事》。没有手机,更没有互联网。那个时候,我们唯一和外界联系的方式是,写信。

好玩的是,郭闰竟然是她的笔名。她本姓张,郭是母亲的姓氏,大概是闰月生的,自己改的名字,就一直沿用了下来。

郭闰老师文章写得好,曾有一篇短文惊讶到当时的我们。我和长安每一次见到她,都会背诵给她听,她呢,每一次都笑而不语。大体有那么一句,我依旧还记着:“伤过痛过,才知道,紧握在手中的并不是拥有。”自然也是一种青春期的情绪,可是在那样缺少鸡汤的年代,这样清丽的句子出现,无疑给了我们内心的滋养。

喜欢累积到一定的高度,如果没有合理的拐角设计,会倒塌的。于是,我决定给郭闰老师写一首情诗。写什么内容呢?这事真让人忧伤。我和长安商量这情诗应该如何写。后来,我拉他一起写,再后来,我们商量着每人给郭闰写一首情诗。

尽管,我只想让郭闰老师看到我的情诗,但是,我却只能想起这样的方式。

这大概就是青春期的荒诞,明明,是一件自己非常在意的事情,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这种在意,反而装作很轻视的样子。

那首情诗都写了什么,如今已经完全忘记,我只记得,我将那首诗,抄了一遍。方格稿纸,完全是一副给郭闰老师投稿的样子。那情诗夹在一本书里几天,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送给她。忽然发现,一向性格外向的我,被一首诗锁在了青春里,紧张,自卑,不安。

我相信写情诗的那个我,和日常生活中的我,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开始变得不自然,甚至因为有了秘密,而开始内心丰富。一首情诗让我开始变得复杂、陌生。

这也是人生开始加减的起点。还好,郭闰老师非常欢喜地拿走了我给她写的情诗,真想知道她的读后感,但始终没有敢问。我甚至猜测,她一定不会去读。

之后,我突然变得深沉起来,我总觉得,我的青春期,在那一首情诗里结束了。

真的。

之四 舞蹈记

一个乡下人,对于舞蹈的认知,和对于城市文明的认知是一样的。我一直认为,如果一个人学会了舞蹈,那么,他就是城市人。

我说的是交谊舞,就是那种将自己的身体绷得直直的,脚步又放得轻轻的,优美地旋转,移动,近乎歌唱般抒情,近乎飞翔般肆意。

舞蹈,对于一个乡下孩子来说,几乎是一个远房的阔亲戚。站在门外的人,敲门时,总不免紧张。

我就是一个对身体很紧张的人,若是有人注意我走路的姿势,我会变得很没有自信。因为,我长时间生活在庄稼地里,从未抱过任何一棵庄稼舞蹈过。

进入师专后不久,我们开始学习舞蹈。

首先是找舞伴。天啊,谁想过还有这么重要的环节。差不多,第一个舞伴,我们都是没有记忆的,因为就近的原则,我看看两边站着的女生,刚要向身材高挑的那个伸手,哪知那人被人伸手拉了去。

再一看,身边全是一些不知所措的男生女生。

对于身体的碰触,在那样一个年代,大多数十七八岁的学生还没有打开。我们的性启蒙极晚,靠纸质阅读得来的女性身体想象非常幼稚。所以,当现实世界有女性的身体可以选择(舞蹈其实就是对舞伴身体的选择)时,我们显得慌乱、虚伪、自卑,甚至有种莫名的代入感,很怕被分配到的这个女孩子就是今后自己恋爱的对象。

虽然,那个年代,我们对美的认知非常单薄和狭隘,却有一套完美的审美逻辑。我们对美的认知不仅仅停留在容貌上,还停留在气质、内韵,甚至是家世上。这有些好笑,这是一种对美的病态的渴求,也就是说,虽然我们是乡下人,可我们眼睛里美好的东西多是城市文明的。

我一眼在舞场上发现了她,问她的名字,答,叫居然。显然是骗人,却也觉得好听。只好笑她,说,你居然叫居然。她调皮,说,你居然不知道我叫居然?

她是历史系的,身边布满了讨好的人。在舞蹈教室里,她的姿势最为诱人。她显然不是最漂亮的女生,但是,只要舞蹈老师一喊一二三,大家立即发现自己身体的笨拙。仿佛,舞蹈就是让我们发现自己是多么笨拙的一个人,而居然立即便被大家发现,她的胳膊伸出的动作,她的脚尖漫不经心地迈出的瞬间,甚至是重心调整,腰部扭转的妩媚的样子,一下子将我们吸引了。她对自己的身体是有支配能力的。

是的,她学过舞蹈。

老师也很快发现了她,做任何动作之后,都会让她再给我们做一下示范。她那么青涩的模样,极大地打开了我们对美的理解,觉得,原来,有一种好看,并不是停留在身体本身,而是通过自己另外的专业来体现。

居然,让我们所有人认识到了,舞蹈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舞伴是可以交换的,接下来的时间,居然成为所有男生排队邀请的对象。我自然也排着队等她。

终于轮到了我,我紧张极了,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不能告诉她我会写诗,这太庸俗了。我也不能告诉她我是一个热爱幻想的人,这太幼稚了。

总之,我抱着她跳舞的几分钟里,竟没有想出任何一句打动她的话。我连大胆而热烈地看她都不敢。

她转眼便被同班一个帅气男生拥在了怀里,显然,舞蹈也是有天赋的,没过几天,我们便被老师分成了两拨。一拨是身体永远打不开的笨拙的人,一拨是有舞蹈天赋的人。显然,我是那笨拙的一拨。

这样也是有好处的,我们这些笨拙的人,便需要有天赋的人来教。我开始在课外的时间去找居然。

她热情而大方,很熟练地对待我买的饮料和小吃。然后站在她们班级门口用近乎舞蹈教师的语气给我讲身体的柔软度,以及该如何分辨音乐的节奏。

我第一次发现,有一种女孩子,只有在舞场上,我才有机会抱着她。在其他场合,她的磁场完全将我拒弃,成为一个陌生人。

我认真而守时地完成了所有的舞蹈课,却没有学会任何一支舞。我只知道,在舞蹈的时候,我自己多么陌生。我无论如何努力也打不开自己的身体,这几乎是我全部的童年生活所累积的结果。我在玉米地头看守玉米的时候,从未留意过风吹玉米时玉米摇摆的样子,我不关注这些,我只关注玉米地里有没有做坏事的成年人,以及田地里第三垄第十棵玉米棒是不是长饱了,我好掰下来,烤着吃了。

在抱着居然舞蹈的时候,我想,如果我小的时候,抱着那些玉米跳一下舞,就好了,我也一定是一个身体柔软的人,是一个有着舞蹈天赋的人。

后来,学校里又对没有学会舞蹈的学生进行补课,好心的同学特别跑来对我说,居然也在舞蹈班里教舞蹈呢。

我却再也没有兴趣,因为,抱着居然的时候,我才知道,人与人不仅仅是有共同的出生地,或者共同的阅读爱好才会生出好感,身体的磁场,才是最好的试剂。像我这样笨手笨脚的人,注定不会找到合适的舞伴。

终究,我没有学会跳舞。

之五 喜欢的人

不久,身边的人都知道我有了喜欢的女生,看她戴着一顶黄色的毛线帽子,就说我喜欢上一个黄色小帽子。简称,黄小帽。

黄小帽短发,是班里补录的学生。补录生比我们晚到了一个月,我作为临时班长,负责接待她。照例会有一番吃饭睡觉指南式的问询。她眼睛好看,我喜欢看她。她有些羞涩,这让我更有好感。

读书也是这样开始的吧,看一段,觉得好看,就接着往下翻。

黄小帽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她的书名不错,叫《黄小帽》。因为晚到了一个月,她这本书没有序言,直接进入我眼帘的,就是她的目录。

这样说有些啰唆,但大体就是这样,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她不是一个陌生的女孩。我们两个仿佛很有话说。

那就坐在一起说话,讨论老师的声音、同学的性格,以及餐厅里某个窗口的勺子要大一些。还有就是,我会给她看我新写的诗句。她呢,恰切地表达喜欢,甚至还认真地抄在她的笔记本里,以让我放心。是的,她的喜欢是确切的,可以证实的。

我终于发现,她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她的字是欧阳询的底子,果然,她一捉毛笔我就看到了,耐心,透露着家学。那时,我正喜欢向外面投稿,在草稿纸上写了个草稿以后,会交给她,说,你帮我抄写清楚。

她倒也习惯看我潦草的字迹,仿佛,那一份潦草里,她看到了我日常生活的粗略。有时候,我在图书馆做的一些读书笔记,字迹潦草了,过了些日子我不认得了,会拿给她来看。竟然,她给我用工整的字标注得清清楚楚。竟然,她比我自己还了解我书写的习惯。

这真是一份相互阅读的欢喜了。我那时深信她是喜欢我的。有一次,我往她的书里夹了一封情书,只写了“一封情书”四字。我当时想,我略去的内容,她大概应该猜得到,反正,她熟知我抒情的套路,以及字词的范围。顶多,我会在给她的情书里,多加一些糖果味道的形容词,也超不过她的想象力。

然而,我的省略的内容是我对爱情的想象。我过于矜持和自恋了,我以为,我给她写这四个字,她就应该自己通过合理的想象补充完整里面六百字的甜蜜。哪知,她对我的回答是:书她打开看了,从未发现有小字条啊。

或者她说的是真的,的确她并没有发现我夹在她书里的字条。也有另外的可能,就是,她并没有接收到我自以为是的“情书概略”。

此时已是夏天,她的帽子早已在春天的时候被几声鸟叫声掠走。她因为名字里有两棵树,所以被我的同伴称之为“两棵树”。我还专门为她的新名字写了一首诗,有这样的句子:“两棵树很美丽,我想,我必须是一只鸟,才能飞过树吗?”

同伴们便打趣我说,诗写得不确切,应该是“飞上树”。这些坏人。

我常常想,我和黄小帽的恋爱经历其实是一种简单的合作关系,那便是,黄小帽帮助我抄我写的稿子,我呢,就负责在稿子里偶尔向她倾诉爱慕。然而,她始终却并没有将她抄写的这些好词好句存到她个人的存折里。流水一样,流远了。

青春有时候真让人伤感,两个人相互看着,在内心里相互喜欢着,却在见面的时候说着疏远又礼貌的日常对话。多年过去了,每每想起“黄小帽”这个称谓,我都恨不能找一块橡皮,将那些虚度的时光擦去,将两个人的关系挤在一起,拥抱多么好啊。可是,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

和两棵树的爱恋终于亲密了一些。有一天,两棵树病了,我得知后,到她们宿舍去探望她。大约是假期,她们宿舍只有她一个人。我坐在她对面的床上,远远地和她说话。

宿舍里没有凳子,我在内心里斗争了很久,也没有坐到她的身边。那一刻,我确切地知道,两个人说话的内容,与距离关系密切,如果我坐在她眼前,说的话一定是亲昵的,隐私的。而坐在对面的床上,我说出来的话,堂皇又客套。每一句话说出来,都让我厌恶自己,让我觉得,我正一步步远离自己的表达。

暑假,我在老家的院子里坐着看书,忽然看到她在我书上留的字,就十分想她,那个时候的想念,执著,浓郁,又专心。可没有电话,只好写信给她。

我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写了长长的信。下着雨,跑到乡邮政所,将揣在怀里的信寄出了。总觉得那信上,还有我的体温。骑着自行车到乡邮政所的路上,是我那年走过的最为甜蜜的路。信寄出去以后,我开始想象她收到后的情形,想象她是喜悦的还是不屑的,甚至天天坐在院子里发呆,想着她是不是正在给我写回信。又或者写好了回信,觉得没有写好,又撕掉了,重写。

我没有收到回信。

终于熬到了开学,我奋不顾身地去找她,教室宿舍均不见人。来回上楼梯的过程,我和无数人打了招呼,却不记得一个人的样子。我满腔的热情都集中在,见到她第一句应该问她什么?

信?那封信?还是,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可是,耗去了我全部的热情,却也没有找到她。这像极了一个暗喻。我在想她的时候,她并不在场。想念这种事情,最好是频率相同的,不然的话,就会成为双方的烦恼。

到了晚上,见到她,我发现我已经没有话同她讲了。

而她并不知道我前后找她多遍的热烈,她平静地问我暑假都做了什么。我差不多狠狠地告诉她,说,暑假我只写了一封信。

她愣愣地,看不懂我为何如此激动,只是笑。那几天,她忙碌着新一届学生的欢迎仪式,不再是两棵树,倒像是一只鸟儿,一会儿在树上,一会儿在空中飞翔。

我的感情过于浓缩了,被一封信取走了一大半,剩下的部分,在心里慢慢结冰,终于融化成几滴悲伤的眼泪。

某个月夜,我写了一首诗,大意是表达孤独感,抄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后来,又自己抄在方格稿纸上,投寄了出去。

我喜欢的人,终于在天凉的时候,又变成了黄小帽。青春期的喜欢终不过是纸上的一场战争,一场大雨就淋湿一切,胜败模糊。

之六 实习

有一天正上课,系里老师接到找我的电话,说是有紧急的事情,让我速到教育报社一趟。没有来得及向老师请假,我便赶到教育电视台二楼的办公室里。原来,主编出差回来,便受了批评。他出差期间,我编的报纸,头版头条新闻标题上有错字,而我没有校对出来。

主编呢,是一个性子很慢的人,善良,不会因为别人出错而逞口舌上的锐利,就那样看着我笑了一下,送了我一本校对的书。

师专二年级,我开始在报社实习。学习报纸的版面设计。那个年代,电脑并没有普及,我的工作只是纸面上的设计工作,在一张报纸的版样上划版,便是版面设计。我要查准确稿件的字数,然后,设计好标题所占的行数,所用的字体以及图片摆放的位置。报纸的版面设计要求很多,比如不能碰题,也就是说,两个标题不能碰在一起。也不能断版,就是两篇文章在一起排版时候底线不能是齐的。

当然,这是旧时版式设计的基本规则,我很喜欢划版。

这份实习的工作几乎决定了我的一生,我开始和报纸关系密切,编辑小报的副刊,并有了最初的审美和判断。

实习最好的体验是,一边我的身份是坐在教室里的学生,而另一边,我在报社,没有人会将我当作学生,他们举行运动会,也将我的名字列到上面。有时候,和主编一起去印刷厂,会遇到不同报社的编辑们,一起相约小聚。主编点完菜,照例要喝点小酒。我呢,也跟着他们学。这些社交场合的举动,是对我呆板学校生活的有益补充。实习让我有了另外的人生体验,我开始有了旁观自己生活的视角。每一次,当我回到教室,看到同学规矩而幼稚的学习生活,会觉得,我已经从一个众多的平庸的层面跳跃而出。

主编喜欢吃带鱼,每次校对完报纸,惯例会在《开封日报》旁边的小饭馆吃饭,他必点红烧带鱼。他吃得专注而微妙,吃过的鱼骨干净而完整,如艺术品,我也学着吃,老是失败,常常将整个带鱼嚼得碎了。生活不就如这带鱼一样吗,很难梳理得干净而完整,我常常用最简单的方式破坏。

有时候也和主编聊一些社会上的事情,我不知自己未来在哪里,常常开始说话时欣喜,结束聊天时悲凉。回到学校,看到那些正沉浸在考试困窘中的同学,才知道,我过早地进入了社会,提前有了生存的痛感,不知是幸福还是不幸。

彼时,城市对我的启蒙已经完成,这种致命的吸引在于,城市充满变化,让人的日常生活变得有目标。而乡村生活却是静止不动的,邻居们的样子是多少年也不会变的,他们养一只羊卖掉,会再买一只。他们种一季麦子收了,会再种一季。就是这样,这种缺少变化的阅读内容,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厌倦了。我不是一个喜欢乡村生活的人。

那么,如何努力留在城市里,成为我的困惑。

在校园里,因为有实习的经验,这让我有了丰富的优越感。除了因为分数高而获得的统招生的生活补助,我还有每学期的一等奖学金,以及在当时还算丰厚的稿酬。在同学的目光里,我是资本家。每一次和要好的同学到校外的小饭馆,看着菜单点菜时,我能体会到,我是一个有社会生活经验的人。

而当我和同学们回到同一个起跑线——就业时,我知道,我的这些优越感,比起那些家境条件好的城市孩子来说,几乎是没有任何蕴含的零。

宿舍里的兄弟们,晚上的时候,喜欢听我讲外面的故事。有什么故事好讲呢,想想都觉得有虚构感,拗不过,只好给他们讲我实习时遇到的一些人。印刷厂里遇到我所在的县的人,一问竟然是宣传部的副部长,也是在那里校对报纸。说了很多的话,这对于宿舍的同学来说,总觉得不可思议。是啊,有时候,一个狭窄的空间,或者一个特殊的场所,会将两个人的身份背景抹去。比如澡堂。当所有的人都脱去衣服,那么,对于搓澡的工人来说,肉体背后的身份和他们关系不大,他们搓澡的价格是一样的。同理,在印刷厂校对时,不论我是一个报社的实习生,还是县城里面来的官员,在印刷厂的排版车间,都不过是等着校对的职工而已。这样的讲述,同学们喜欢极了,他们喜欢讨论人生中接近成功的时刻,仿佛多听听这样的励志故事,自己便可以找到成功的钥匙一般。

还有呢,就是,我偶尔会在报社的办公室里值班,每天都会有投稿的人前来,那些人,有的是开封市各个中学的领导们。可是,他们一进入我所在的办公室,就变得谦卑而恭敬。对我一口一个老师。我很是享受,心里想,我如果揭晓我的实习生的身份,他们还会如此小心翼翼吗?

从这些前来投稿的人身上,我感受到了什么是人生的假象。或者,在某些时候,我自己所看到的事实,也像是那些投稿的人一样。所面对的困境也好,所遇到的感情的挫折也好,都不过是源于,我们不了解事实的真相而已。

在那间只有主编和我这个实习生两个人的报社里,我充分体会到趣味和变化。这些经历,这些充满未知的变化,和我们单调的学校生活相比较,充满了社会学的样本。我在晚上的时候讲给他们听,仿佛,他们也跟着我实习了一回,且十分热烈。

实习,给了我旁观我大学生活的机会,让我感觉出大学生活的枯燥,那日复一日没有变化的生活可怕极了,会让人缺少动力,会让很多新鲜的想法在重复中死去。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很害怕自己回到家乡,从此成为一个永远缺少变化和理想的个体。

有欢喜,必也伴随黯然。但是,多一个人生观景的台阶,总会多看到一些景致。于我,实习就是向高处攀爬时停留的一个台阶,在这里,我发现了自己独立表达自己审美的能力,并且因为这样的能力,我开始在贫穷的内心积累自信,积累属于我的见解,以及面对未知世界时的从容。

有关青春的梳理

之一 金水路17号

金水路17号。最先,是往这个地址寄了一封信,简历。那个时候,我刚工作不久,在郑州旁近的一个小县城里。

简历上的内容到底能写什么呢?如今想来都觉得苍白。可那时并不气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我也是写满了两页纸的。

应聘编辑是要考试的。数十人考试,考完试以后,在杂志社二楼走了一下,看到一个房间的门牌上挂着“副总编”三个字,隐约记得我看过他的一本诗集。见里面有人,我敲门,几乎是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问那人,你是马新朝吧。

那人觉得好笑,但也觉得有趣。出于礼貌,向我伸出手,说,我是。

那是1998年6月,我二十二岁,莽撞,情商极低。

后来,我常常想,我被杂志社录用,是不是就缘自这一次无礼打扰?因为我毫不掩饰的莽撞,让我的名字在众多应试者里脱颖而出。

不久后,我收到传呼。回过去电话,说让我做好准备,到《时代青年》杂志试用。

这样叙述似乎容易了些。但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出现转折。在此之前,我师专毕业,进入一家县级小报。我采访养猪专业户,和某个村支书交了朋友,甚至,还对人家的女儿有了好感。差不多,在那个小县城里,我很快便成为一个有才华的人。但是,每到夜晚,我总有一种青春被狭窄的天地所拘囿的感触。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我要走出去,我不属于这样一个小地方。

郑州是大地方吗?我是茫然的。

我犹记得上班第一天的事情:全体去打保龄球。大概是要通过打保龄球的姿势,来判断我们有没有出息。这是我的揣测,因为我的姿势十分蹩脚。

马总编主管我们,开会说,到我们这里工作,有两个要求。一,要会玩。我们是青年杂志,不能出去开会一个个老气横秋的,就要会玩,这样你们才会热爱工作。二呢,不能老看《××日报》。没有说完,我们就笑了。

心里面想,这总编,可真有趣。

那时还流行写信,刚上班的时候,最希望的,便是在金水路17号这个地址后面,出现我的名字。

可是没有。

这其实是一种存在感的缺失,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却没有工作的证据。

于是,我开始给不同的人写信,投稿,给相恋的女人写信,给大学同学写信,给陌生的投稿者回信。我相信,1998年6月至12月,是我这一生手写信件最多的时间段落。

杂志社的地址虽是金水路17号,而院门却开在经五路上。门口挂着很大的牌子,共青团河南省委。

院子小极,入门左转,旧式的木门,常年开着,二楼便是我们杂志社。

那时办公室有一台旧电脑,286的,我学会了打字,晚上的时候。大家都走了,我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写诗。窗子外面是经五路,法国梧桐树上栖着的鸟儿回来了,叫个不停。我觉得一切都挺好的。

诗写好了,照例是要打印出来的。那电脑我并不太会用,编辑的时候,一不小心,摁错了删除键,写好的诗全没有了。

就用手写。

有时候也接陌生人的电话,问一些情感的事情。我呢,端庄着听,不时也给些建议,天知道那些大胆而即时的建议会不会让别人的人生更加混乱。但我并不这样认为。

给读者回信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有女孩子正在念大学,寄来了照片。大体也是好看的,我也就收着。等过一阵子,整理稿件的时候,不小心就扔掉了。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