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一 生活史

记忆碎片:旧光阴之中学时代

之一 麦子

是秋天的事,我去旁边的镇上念高中。印象中,这是欢喜的事。

去镇上有十八里,为上学做的准备是一袋麦子。通知书上也是这样写的,要求新生入学带一袋麦子。那时的高中食堂,是用麦子换饭票的。

父亲提前在院子里晒好了,装在编织袋里,特地对我说,挑了一个瘦的袋子,这样好放在车子的后座上。

第一次上路,是和邻居一个高年级的哥哥一起去的。车子出村不久,父亲捆扎麦子的绳子便松开了。乡间的路多是泥泞,左拐右拐,麦子便从后座位上脱落。

堂哥便下车,将自己车子扎好,道路不平,时而还有过往的拖拉机,我们不小心,便会被溅得一身泥浆。大约是我不大会带重物,那一袋麦子,从家里骑到镇上,掉落了十余次。

我和堂哥一路小心翼翼,吃尽了苦头,到了学校,先去换饭票,是要排很长的队,检验,我的麦子果然合格,被验定为“八五面”,一百斤麦子可以换八十五斤饭票,堂哥的大约没有晒干,是“八〇面”。

饭票是作业本封面用的那种浅牛皮纸,是油印的,分别有一两、二两和四两面值。

食堂是那种旧运动场改造的,没有餐桌,打了饭菜,几个人蹲在地上吃。记忆最深的是面汤,稀水一般,听高一年级的学生说,曾有一次,打汤的师傅一勺下去,捞上来一只死老鼠。

学校里伙食不好,熟悉了环境之后,我们开始到学校外面去吃饭。到学校外面才知道,我们的饭票不但可以买外面小饭馆的鸡蛋面,连理发都可以用。

校外的那些小商店,烟都是拆开来卖。我和班里的一个要好的同学,最后决定将一袋麦子,直接交给了门口的一个小面馆,那时候穷,不舍得吃鸡蛋面,只能吃一碗素面条,一碗面条大概要一斤麦子。

记账簿是一个很破旧的小学生作业本,上面写着老板女儿的名字,二年级六班李婵娟。

于是我和同学的名字便不停地出现在这小学生的作业本上,有时候嘴馋,还想让老板给我们油炸花生米,一粒一粒吃完,恨不能数着数字,香,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是笑的。

小面馆老板有一天喝醉酒哭了,因为老板娘风骚,和一个服装店的男人跑了。于是饭馆关门了很长一阵子。

我和同伴们天天去看,一袋麦子放在他那里,才吃了一半,那怎么能行啊。

那时候的小镇尚未有电话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多数都是见面,或者写信。找不到老板,我和同学着急,用彩色的粉笔,在他们家的大门上写了一段话,大概的意思是:“老板,我们两个是天天下午来吃面条的二中同学,想知道您什么时候回来,饭馆还开不开,若是不开了,请将剩余的麦子还给我们。”

写好以后仍然每天去看,门上的内容有一个错字,我们还及时地改正了过来。

直到十天后,老板才在我们的留言后面写了一句话:再等一个礼拜,我要去开封找媳妇,回来以后,我多让你们吃五顿饭。

五顿饭就是五斤麦子,我们两个人一人五斤麦子,两个加一块儿就是十斤。

从来没有觉得数学计算有如此快乐的答案,于是我们又在他的留言后面加了一句:那好吧,老板,我们祝你快点找到媳妇,好给我们做吃的。

这种留言又加留言的方式,现在想来,像极了早期的网络论坛,一个人发言后,另一个人跟帖。

大概真的是我们的祝福的话起了作用,一个礼拜后,我和同学又去看,饭馆开了,老板娘在里间切菜,老板在外面忙活,脸上兜着笑,看得出,老板并不怪罪老板娘。

然而,我们的麦子还没有吃完,老板娘便又跑了。老板这一次铁了心肠,不去找了。

直到我们的麦子吃完了,老板娘也没有回来。

老板没有了媳妇,面做得越来越马虎,有一次,我们在面条里发现一只青虫,那老板过来,一口吃掉了,说,是菜叶子里的虫子,好吃。

我们又回到了学校食堂里吃晚饭,那时候男生女生吃饭是分开的。如果有男生女生在一起吃饭,很快就会成为新闻。是啊,恋爱,在那个时候是不允许的。经常在食堂里,正吃着饭呢,学生会的检查人员就会将一起吃饭的男女分开,还要在全校广播上通报批评。

尽管是这样,还是有大量的男生和女生在一起吃饭,检查的学生去问的时候,那女生一脸恼火地站起来,告诉学生会的人说,这是我弟弟好吧。

于是,大家就都笑。笑完,还互相开玩笑,说,姐姐啊,你在哪里?

一袋麦子只能吃三个星期左右。于是,我平均每两个星期回家一次。每一次带麦子回学校,在路上,必会歪倒无数次。照例是有同学作伴的,相互之间,你帮我重新捆扎一下麦子,我帮着你重新摆正一下麦子的位置。

但也并非都是热闹的。常常,在某个周末我回学校的时候,路上未遇到过一个同学。有一天下了雨,麦子被雨淋湿后变沉,编织袋本来就有些光滑,湿了以后就更不好掌握平衡了。过一段坑洼路的时候,麦子从后座位上摔到地上,开了口,麦子撒出来很多。

这场雨淋湿了我整个青春,它让我知道,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情远不是麦子撒在地上。我沮丧地在地上坐了一会儿,一个人扶着车子站起来。然后,蹲在地上,一粒一粒将麦子收进口袋。又扎紧了口袋。当我一身泥泞,带着那沾满了污泥的麦子到了换票处的时候,收麦子的人慌张地帮我接了麦子,一边给我拿毛巾让我擦雨水,一边又温暖地让我喝水。说,麦子过秤后先倒在旁边的地上,按“八五面”。

这突然到来的温暖,让我想到我的父母亲。

高中三年,我整整带了三年的麦子,无数次翻车,撒在路上。冬天时的艰辛更是难以描述。时间是怎样一天天翻页,一天天将我推向现在,现在想来都觉得遥远模糊。

但,每次忆念起中学时代,我最想念的却仍然是带着麦子在路上的时光,那一路的风雨,让我懂得了生活从来都不是简单的陈述句,它充满了比喻。

之二 睡觉问题

睡通铺,是中学时代最拥挤的记忆。

通铺,就是用很多块木板连接在一起,将一个三间房宿舍分成两边。一边睡一个班级。

三十个人睡一个通铺,冬天的时候是好的,尽管要闻到无数人的臭脚,但毕竟拥挤在一起,暖和。可到了夏天,通铺就没有办法睡了,连吊扇也没有。除了热和体臭,还有数不清的梦话。

夏天时,我和几个同学拿着席子到操场上睡。操场上睡满了人,树下面一开始是我们争抢的地方,直到有一天早晨,树下的同学嘴巴里被一只调皮的鸟儿拉了一泡屎,才结束争抢。

夏天的夜晚,操场上有几杆路灯,至夜深仍是亮的,那路灯下永远会有借光读书的高三学生。除此之外,体育生们在操场上永远跑不完的圈。

到了秋天,早晨起来时露水很大,湿透了我们盖的被单,不得不转移至宿舍。才知道,宿舍里已经被其他班的学生占了。争吵了半天,来了同学介绍,才知道,是亲戚家的孩子。

从操场回到通铺里,首先要适应的是呼噜声,夜到三更的时候,我若起夜,必闻听到千奇百怪的呼噜声,如同一场音乐会。说梦话的人呢也颇有不少,如果哪个男生喊女生的名字,不用说,宿舍里正在睡觉的人,就都会被吵醒。第二天的时候,这说梦话的男生就会买了烟和糖果,给宿舍里的人分发了,好收买我们。

睡通铺也不总是坏处,好处也常常有的。比如,常常会有历史学得好的同学坐在那里开讲坛,讲岳飞的故事,竟然讲得异常好听。一打听,果然,他父亲是个游街串巷说评书的,自幼耳濡目染的,也就有了根底。他讲的岳飞传有他自己意淫的部分,特别惹人欢喜。最重要的是,他喜欢卖关子,每一天晚上入睡前,他讲一段,基本上,都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他来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也有音乐细胞发达的男生吹着口琴在那里作曲。自然,是那种边吹奏边唱的那种,都是一些忧伤的调子,有的歌词写得很有个性,我记得有那么几句,宿舍里所有的同学都跟着他哼唱:“迷途三角,人生几何,爱情里究竟有多少方程式。”那个多愁善感的音乐系男生,有一次竟然唱着唱着把自己唱哭了,全宿舍的同学都屏住呼吸,用沉默来表达对他之前创作的肯定。事后,才知道,他创作的一首情歌是给班里一个女生的,可是那女生听完以后,一点也没有感动,轻描淡写地打发了他。

那时下雪天也要到操场出操的,有专门负责查人数的同学。我那时候懒惰,到操场上跑一圈,点完人数,便脱队回到宿舍里补觉睡。然而久了,便露出马脚。有一天,班主任突然跑到宿舍里抓人,一起睡懒觉的同学有五六个,每一个人都想出了较为离奇的理由,到我了,我老实地说,昨天晚上旁边睡的同学一直打呼噜,我睡不着,数数字不行,数羊也不行。意外的是,那几个理由提前想好了的同学一个一个地被罚到操场上跑了十圈,我呢,被放行。且允许我和其他同学调换位置睡觉。

然而,刚换了床席位置不久,旁边睡的同学因为睡前抽烟没有将烟头掐灭,将他自己的盖体(被子)烧着了,我和旁边的同学为了帮着扑火,自己的盖体也被烧着了。那厮不敢回家拿新盖体,竟然不脱衣服挤在大家身边睡了很久,可是,秋深夜冷,没有盖体在上面,自然很冷,这小子便开始在后半夜的时候,挨个儿往其他同学的被窝里钻。

这小子姓何,有运动天分,每天晚上睡前必做三十个俯卧撑,若他单独做也就罢了,结果在他的带动下,一排男生和他同时做。这可是有惯性的啊,有一天,就在大家咬着牙齿做俯卧撑数数字的时候,有一排木板大概钉子松了,一个同学当场被折了的木板夹到了头部,出了很多血,好多同学一起将他送到医务室,才算了事。

那个说评书的男生后来不说评书,改为写情书了。写完以后呢,他就给大家在宿舍里读,里面有很多新鲜的句子,一听便知是抄了席慕蓉或者是三毛的,那些句子里的形容词多是台湾腔调的,他连句子身上的泥巴都不洗一下,直接吃下,我们听起来就觉得特别好笑。有时候,他会让我们也提提建议,说,只能提一些高尚的建议,于是,我们一群人就给他提了不少低级趣味的建议,让他的情书写作事业不久就黄了。

最让人担心的,不是半夜打呼噜和说梦话的人,而是梦游的同学。对面的四班有一个瘦瘦的同学,有梦游症。一开始,我们都不信。觉得,人在梦里怎么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来回走啊,尤其是闭上眼睛,那不走两步就撞到了。可是,四班的这位同学,是个超级梦游者,他竟然有一次梦游,将班里所有人的鞋子都收起来,扔到宿舍外面,然后,又回到铺位上睡着了。天亮的时候,你问他,他一无所知。

我们后来,都觉得他是故意装的,直到有天晚上我们亲眼见到了他梦游。他起床来,把被单当作衣服,在那里来回也穿不上袖子,只好披上被单出去了。结果外面下了雨,他出去便被淋湿了。淋了雨还不醒,还继续在梦里,一身湿漉漉地回来了,也不管身上的水,往被窝里一钻,就睡着了。只是可惜,他钻错了被窝,把旁边同学弄得一身湿漉漉的。

我一直比较能熬夜,这所有的习惯,都是在中学时代的通铺上养成的。我有时候,在硬板床上躺下来,在即将入睡的一瞬间,我有时会听到睡通铺时旁边同学的呼噜声,或者梦话,就那样,我进入了梦境。

之三 洗脸的几种方法

一念起中学时代的洗脸运动,会觉得自己的脸冰凉。

夏天的时候,为了不排队麻烦,我有时候会在晚上接好一盆洗脸水放在床铺下面,结果,多数时间,那盆里的水已经被同学偷偷用了。排队的人实在是太多,而且一到上操的时间,水就会停了。那个时候,自来水是水塔供水,先是将地下水抽到一个很高的水塔里,然后再利用水塔的压力将水压出来。学校经常停水,一则是节约用电,再则是怕到了上早操的时间一些懒学生还不起床。

而到了冬天,每天水龙头都会被冻上。

没有水,该如何洗脸呢?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将水缸提前一天盛满水,第二天,那水缸里的水冻成了冰块,费一番力气将冰块碎开来以后,我就会用手掌猛搓那些冰块,冰块受热后融化出一些水,然后就用这冰冷的水滴洗脸。有时候,直接用碎冰块拨拉几下脸,洗过脸以后,脸的温度降低到冰块的温度。那种冰一般凉的洗脸方式,让我对冬天始终有一股难以言说的畏惧。

正因着这洗脸太难,总会有一些勤快的学生在晚上的时候,打好一壶开水,第二天一早,用开水浇那些已经冻了的水龙头。可是,浇开之后,天气太冷了,水流着流着,只要有一个人为了节约用水,在刷牙的时候关掉了水龙头,过一会儿再想打开,没门儿,又冻上了。

常常有同学因为洗脸的事情吵架。前面洗脸的同学洗得太久了,后面自然会有意见,三两句话不合,就动了手。也有的,自己洗完了,还要接很大一盆水,往女生宿舍去送给女同学,惹得旁边的男生咒骂。还有狡猾的学生通讯社记者跑着去采访这位送水的男生,到底是给谁送的洗脸水呢。结果,当期校通讯社的油印小报就登出了这个采访,那个女生一下出名。

有时候,实在是太冷了,水龙头冻得实实的,只好不洗脸。去操场跑步,跑得出汗了,用手揉揉眼睛,拨拉一下脸上的汗,就算是洗了脸。当然,等到午饭开饭前,水龙头前自然又排满了人,不是洗碗的,就是洗脸的。

除了化冰块洗脸,还有更加美白的方式,就是用雪来洗脸。那时候大雪过后,半个月也不会融化。每天早晨,都会见到很多同学在校园找一块没有动过的雪地,用手捧了,在手心里揉搓一会儿,然后往脸上拨拉。雪的凉意比冰要小许多,在揉搓雪的过程中,有丰富的想象,像面粉一样的雪在手里融化,之后扑在脸上,雪比水有摩擦力,又比冰块有温度。所以,雪洗脸后,脸上会泛着一层白。同学们之间也相互打趣,你的脸洗得雪白雪白的,这样一说,基本上可以判断出这两个同学用雪洗脸时遇到过。

有一次,学校的水塔要修理,停水两天。洗脸问题又成了重大的“政治问题”,学校呢每天只能定点提供水。一群女学生围着拉水的车子,男生们自然就不凑热闹了。可是,脸还是要洗的啊。怎么办,有办法的,学校小卖部的黑板上已经贴出了告示,洗脸水,一毛钱一盆。

还别说,排着队买。一开始,学生们都大方,一个洗一脸盆。后来,连着停了两三天水,开始两个学生共用一盆水。我也是,和同桌共用一盆水。那谁先洗呢,剪刀石头布啊。

我最喜欢的季节还是夏天,虽然说洗脸时仍然要排队,可是,即使早晨起来时间紧,赶不上洗,上完早操以后,也仍然可以洗。

后来,我发现了规律。一早排队洗脸的学生,和上完早操后才去洗脸的学生不同。一早起来排队洗脸的学生,都是学习成绩特别好的,或者是爱讲卫生的女孩子。他们需要一早起来就洗把脸,他们要将脑子提前打开,复习昨天的功课,然后还要预习新的课程。而上完早操后才去洗脸的同学,多数都是贪睡之人,起来以后,即使去操场上跑操,但是,满脑子里也全是昨天晚上的梦话,甚至有的学生,在操场上跑步的时候还在睡觉。这是真的,我们宿舍,四班的那个爱梦游的家伙,起床后没有洗脸,跟着大部队去操场上排队出操,等到跑完了五圈早操,大家伙儿散了,他还在那里闭着眼睛跑呢。他们班主任追上他,拉住他才知道,他睡着了,在梦游着和大家一起跑步呢。

这件事情,在宿舍里被传了很久。

直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照照片,我才向他核实。

他说,是真的,主要是因为没有洗脸。

是啊,洗脸,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之四 恋爱问题

我和一明是一起打水的朋友。怎么说呢,这种友谊的狭隘处,在于,我们不在一个班级,也不在一个宿舍,但是呢,喜欢在晚饭后,上晚自习前,一起去锅炉房打开水。用我们平时吃饭用的饭缸,打满满一缸水,水太热,不能着急,就慢慢走,走到小卖部门前的一棵槐树下面,坐在花坛上,说说话。

说什么呢?我们都喜欢看武侠小说,就说这小说里的事情。他呢,对张无忌十分生气,说他要不是捡到那个武功秘籍,就是一个病人,什么都不会啊。我就笑他太较真了。武侠小说不都是要捡一个秘籍的嘛。

又说他的数学老师提问的方式,一般都是提问了一个学生之后,同桌就要遭殃了。无意中的,他就问我,怎么样,你的同桌学习怎么样。我的同桌是个杨姓女孩,短发,爱笑,学习好。听我说她学习好,一明的脸上有些不自然。再往后,我们的话题,始终就绕着我的同桌进行。直到有一天,他写了一首诗,让我给我的同桌。一明说,他一个晚上没有睡,查了化学元素表和《现代汉语词典》,终于写完了这首诗。

他可真是好笑,诗里净是一些化学元素,这到底是写情诗呢,还是出化学题啊。

显然,我的同桌对他出的化学题不感兴趣,随手扔掉了。他幻想中的关于爱情的化学反应泡汤了。

我的同桌物理学得较好,她不喜欢化学的。我有些遗憾,忘记早一些告诉一明这些情况了,可是等我告诉一明的时候,他已经将他的那首化学诗又抄了一遍,一稿多投到他们班的另外一个女生那里,结果,那女生也正喜欢他。两个一拍即合,热恋起来。于是,我们一起打水的友谊便打了水漂。

那时候,男生和女生都非常隔膜,基本上没有欢乐而融洽的交往,除了彼此知道名字之外,有很多女生连正眼看男生都不敢。也有一些男生上了半个学期,出了教室,认识不全班里的女生。然而,即使是这样,班里的学生,还是谈起了恋爱。

先是一本《简·爱》在女生之间来回流传,有几个女生在自习课上看得泪流满面。然后,那本书竟然是班里一个高个子男生的,那书上写满了男生看书的心得,而某个女孩看了他的心得以后,觉得有了共鸣,于是两个人在某个有月亮的晚上在操场上散步,一个晚上都谈论《简·爱》的事,简单地,两个人就爱上了。

恋爱这件事情,是一个青春期传染病,班里如果有一对男生女生走得亲密,马上会对其他学生进行情感启蒙。

果然,我后面坐的郭子开始行动,他首先在梦里面行动了。在宿舍里,他说了一大堆梦话,把我们一群人惊醒的是他喊他喜欢的女孩的名字。

然而,他喊则喊了,还开始向那个坐在前排的女生问数学题,一而再,再而三,他以为,恋爱就是方程式。可是,那个女孩觉得他太频繁地问问题了,就采取疏远的办法,他再问题目的时候,那女孩看了一下题目,歉意地说,我也不会。

郭子的恋爱思路一下中断,他开始在晚自习以后偷偷地看那女孩的日记。那女生有记日记的习惯,每天花费了多少钱,母亲的疾病,以及她自己的理想。那个时候,谁不在日记里写自己的理想呢?

然而,有一天晚上,郭子突然找到了我,问我,你小小年纪,却很会掩饰,给我老人家汇报一下,你什么时候勾搭上那个谁的?

哪个谁?

我自然大吃一惊,别说勾搭,我连话都没有和她说过几句,怎么可能啊。而且,我在班里,倒也是有一个暗暗喜欢的对象,所以,正无暇他顾。我辩白说,我和那个谁只是坐前后位置,偶尔我的书掉在地上,她帮我捡起来而已。

郭子马上激动地说,看吧,我说呢,你一定是故意将自己的书弄到地上的吧。小孩子都这么狡猾,以后我们这些老人家该如何混啊。郭子长我三岁,一向如此卖老。彼时我在班级里年纪最小,感情的萌芽期长了一些,比起这些天天看《简·爱》的同学,我更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小说。

见我不理会他,郭子更激动,对我说,我在那个谁的日记里看到你的名字了,她这些天,每天都写到你呢,她观察你的举动,还悄悄地拿你的武侠小说看,还说喜欢你笑的时候傻乎乎的样子,总之,她喜欢你。

哦?我愣住了。

几乎是在一瞬间,我开始在脑子里快速回放我和那个谁的全部的交往记忆,没有什么,不过是我的书掉了,她帮我捡起来两次。还有一次,在大街上遇到她,我们一起回到学校里。哦,还有一次,她的餐票忘记带了,我借了她一张饭票。

仿佛也没有什么过分亲昵的事情。

郭子看我对他的提醒没有什么强烈的反应,便自顾去写他的情书去了。据说,郭子在那个谁的日记里写了字,那个谁看到了,把那一页撕了,将日记放到了宿舍里。

而自从听郭子说那个女孩喜欢我之后,我有一阵子,走路都特别有精神,总觉得我的身后就跟着那个女孩,她喜欢我,我应该要做出更让她喜欢的样子。

真可笑。

可惜的是,一直到我们高中毕业,那个女孩也并未再和我亲近过。更没有任何关于喜欢的暗示。我常常怀疑是郭子故意编造那个女孩的日记的故事,来骗我。

可是,那孩子又为什么那么生气呢?

我恋爱的事件竟然单方面停留在那个女孩的日记里,而知道的人却又是一个喜欢那个谁的郭子,我却完全不知。这真真是一件不合逻辑的事情。

好玩。

之五 运动会

运动会让结巴一举成名,他一个人帮助我们班级取得了三个冠军,四百米、八百米,和4×100米接力。

4×100米接力赛,他跑最后一棒,和其他几队相比,我们班已经是最后一名。只见结巴接到传递棒以后,弯腰,脚尖蹬地,箭一样射了出去,超过一个人,又超过一个人,我们班里的学生被他的速度震惊了,班主任在操场旁边率全班为他唱歌。最后五十米,他像风一样超过其他两个班级的学生,轻松撞线。为我们班赢得了一个集体项目的第一名。

一时间,他成为运动会全场关注的焦点,班里最漂亮的女生跑过去为他递茶水擦汗,他本来木讷的脸上带着笑,举着奖牌,站在最高处看着我们。

在此之前,结巴在班里一言不发。

因为结巴嘴,他和同学说话便会遭遇嘲笑,所以他从不对任何事情发表观点。即使是课堂提问,老师点到他的名字,他站起来以后,也是低着头,不语,表示不会。

后来,他干脆自己调到最角落的位置,上课无语,下课无语。他贫穷,生活节俭到零消费,从不和其他同学一起分享任何食物或者图书。他长相一般,也不讨女生欢心,每遇班里公共活动便偷偷躲起来,一个人藏在宿舍里翻一本历史小说。

他自卑、敏感,常常在别人开自己玩笑的时候,脸涨得红红的,却又找不到反击的方式,只好一个人到操场上跑步。

几乎班里面每一个人都在操场遇见过结巴,他有时候跑完了步,躺在操场边上的草坪上,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也过得很慢,我们一群人在操场上看高年级学生的篮球赛,看完以后,才发现躺在草坪上的结巴,就大声叫他的名字。他坐起来,朝我们笑一笑,又躺了下去。

运动会之后,结巴天天穿着一身崭新的运动服在班里走来走去,见到女生也不再脸红躲避。甚至,班里一个外向的女生开始给结巴买有营养的零食来讨好他。

他呢,甚至还开始回答老师的提问,尽管他的结巴并没有治好,但他越来越热爱回答问题,甚至和同学们讨论问题。他的观点不再被嘲笑,甚至,有一些观点伴随着他慢节奏说出来,反而更让人觉得可信。

结巴的运动会表现,让班主任也开始重视他,他成了班里的体育委员,每天早晨组织大家出操,他穿着运动服,吹着哨子在队伍的旁边跑,他的步伐均匀,呼吸更是轻松,一度成为班里女生都依赖的对象。

那一阵子,不少男生也开始和结巴一起到操场上跑步,他们一起穿着新买的运动衣,自然,这些男生并不是为了陪着结巴去跑步,而是为了能像结巴一样,证明自己有毅力,希望自己有一天像结巴那样,能引起自己倾心的女生的关注。

然而,跑步毕竟是寂寞的,一开始,觉得新鲜,出了汗以后,一群人英雄一样归来。仿佛真的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演出一般。一群人说说笑笑地走进教室,专门往女生多的地方钻,来演示自己的跑步成果。然而,不久便寂寞了,先是娇气的男生受不了奔跑出汗的苦头,撤了,再然后是其他同学贪图和结巴一起分享跑步时被人注目的风光,结果打错了算盘,在长时间的奔跑中,根本就没有人关注他们。更多的人喜欢看操场上打篮球的人。

最后,我在他们都撤出了跑步的队伍之后,开始和结巴一起奔跑。只是,我和结巴奔跑的目的不同,我有一阵子肠胃不好,每每蹲到厕所里,却拉不出来。只好借着和结巴一起跑步,来打通我的任督二脉。

我跑得很慢,每一次结巴跑完了十圈,我才慢慢地跑完两圈或者三圈,又或者是,跑着跑着,我去厕所里拉肚子,完了以后,便回到宿舍里了。结巴呢,便在操场上一直等着我,等到天黑透了,他才回到教室。我呢,已经心情很好地和同桌在讨论人生了。

结巴会将我忘记在操场上的一本书,或者茶杯帮我带回来,一边用力地摔在我桌子上,一边生气地说一句:下次再这样子——你就自己回去拿。

我一边收拾起来自己的东西,一边不领情地说,你这个人真是不讲道理,我明明是扔在操场不想要了,你干什么还非要帮我捡回来啊。既然你从那么大老远地给我拿回来,我只好继续使用了。只是下次你别这样了啊。

果然,他一生气,就结巴得更厉害了。我在那里得意地笑。

不过,我知道,第二天,他准会一早就把我吵醒,并拉着我陪他跑步,他只有这一种惩罚人的办法,别的他不会。

之六 作文课

高二上半学期,我突然喜欢起写诗,自然,是啊啊啊的那种。

一开始在日记里写。多是先写天气、心情。那样的年纪,能有什么要紧的事呢,不过是一丛说不出理由的孤独感,又或者为赋新词的小忧伤。

有一天作文课,老师没有布置题目,让我们自选题目,我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看武侠小说,便抄了日记上的一首诗交了上去。

结果,老师大吃一惊。将我叫到了办公室里去,问我是不是抄的。

我说我日记本里写的到处是这样子的诗啊。老师便让我取给他看,我后来想了一想,不能让老师看我的日记本。因为,除了诗歌,我在日记里还画了班里某个女孩子的样子。

只好对老师说,我可以现场就写诗的。老师不信,就命题让我写诗,写什么呢,老师咳嗽了半天,终于想到了,说,你就写咳嗽。我写了四句诗,大概的意思,春天一声咳嗽,同时听到的人会被一朵花叫醒。这都有些病句了,但那个时候写诗就是这个德行,堆砌词汇嘛。好玩的是,老师连声叫好,说,是天才。

之后,老师开始在课堂上读我的作文。我还记得第一次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读的时候的感受,我一节课都不敢抬头。在此之前,我在班里并不活跃,因为年纪小,我处处被忽略。即使是文学社,也轮不到我参加。所以,老师在讲台读我的作文,我因为兴奋而羞涩,甚至有想要逃走的被注目感。

我显然高估了老师夸奖我的受关注度,这和结巴在运动会上一跑成名不同。写个作文,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文科班,实在算不了什么。更何况,什么叫好作文,什么又叫差作文,实在难以有合理公允的公式来套。

关于作文被老师朗读之后并没有得到重视的失落感,让我意识到审美的差异,以及优秀的多元。原来,我总以为作文一好,便可以垄断班里男生的优越感,哪知完全失效。因为,作文课一周才一次,而其他的科目多的是,每一天都有被老师表扬的数不清的学生。

我不能过于依赖一次作文课堂的成功。不久,我开始向外面的报纸投稿。但基本是泥牛入海。更让我气馁的是,班里有一个女生在一本作文刊物上发表了一封写给她母亲的信。她一下子成为班里作文课的权威。

我只好照着她发表的那本刊物的地址,连续寄了三篇稿件。可是,依然,泥牛入海。

绝望会摧毁人的自信,有那么一阵子,我在日记里也是自卑的。连作文也不愿意好好写。果然,作文课上连续多次不再读我的作文。读的自然是那个女生的,她喜欢写信,仿佛,有一次作文课,她给十年以后的自己写了一封信,老师一边读,一边赞叹她的想象力。

是的,我被这样一个词语击中,想象力。我不是天天晚上睡觉之前都练习这些吗?那个年纪,天天有太多的想象力找不到地方储存,正好,我可以写到日记里,或者作文里。

我写了一篇天马行空的作文,大概是说学校食堂的椅子上刻满了字,有一天,那椅子会说话了,说的内容就是刻到他身上的那些字。结果,那椅子一句一句地说,全是一些下流的话。难道,这就是我的中学时代吗?我在作文里这样反思。

这篇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读了,并推荐到我们的校刊上发表,再后来,我投稿到省里的一本青年刊物,竟然也发表了。因为发表时附了我的通信地址,我收到数以百计的交友信件。

给一些同样热爱文学的同龄人回信,让我的孤独感少了许多。

作文课又恢复了我的范文时代,只要是我写的作文,照例都是要朗读的。还有一次,语文老师身体不好,她点了班里一位女生的名字,让她来朗读我的一篇写中秋月亮的作文。那女孩的声音像月饼一样,是甜的,读完了,我自己都被那篇作文感动了。我第一次知道,即使是自己写的文字,在另外的人的朗读中,也会有陌生感。

宿舍里有一件感人的事情,我会写到作文里。又或者,在餐厅里发生了一些什么让我难忘的细节,我也会写成作文。甚至是班里的男生和女生的友谊,那模糊又美好的友谊总能让我们的青春充满了温暖。有一阵子,班里只要上作文课,课前,就会有同学跑过来,问我,你又写了什么?又或者,他们关心班里发生的某件事情,我是不是写到了作文里,他们想听到老师朗读我的作文。

作文课,终于成了我个人骄傲的一个频道,在作文课上,我找到了自己的自信。甚至,这也是我写作的开始,从这个时候,我开始热爱文学,我懂得在文学的书写中将自己与正在进行的日常生活隔离,我为自己的这些发现感到庆幸。

在青春期潮湿而又孤独的时光里,我感谢作文课上的那些赞美和羡慕,是这些虚荣又充实的生命细节将我一点点剥离出那个年纪,我开始在自己的写作中思考未来,并渐次打开自己的视野。

那么孤单和彷徨

之一 分数

那年夏天,我的父亲带着我去开封一个远房亲戚家里做客。很曲折的亲戚关系,让我对伦理结构有了新的认知。

从亲戚家里出来,父亲不停地给我灌输人情世故里最为实惠的观念,说是:“分数够了,也不一定能被录取,这种事情多的是,你玲姐考中专考上两次,都没有被录取,说是从高分到低分,谁去查啊,都是被别人顶了。所以,找人还是很重要的。”

我那时性格怪异,敏感而自尊。连续几年的高三复习,让我对中学宿舍里的气味有一种天然的反感,一想到如果念不了大学,仍然回到高三的复读班里,我就觉得人生无趣。

那是1995年夏天,我十九岁。

我面临的现实是,我已经复读了两年的高三。第一年复读,喜欢给远方并不相识的女孩写信。显然,我的文笔得到了锻炼。那年我开始发表作品。第二年复读,去了山东某县的高中,因为某个女生,莫名地和人打了一架。我犹记得冬天的麦田里,我被人一脚踢翻在地。心想,金庸的小说真是害人啊,我记得清楚的那些绝招,完全用不上。

除了这些,还有我的父亲。是的,在他的口中,我是聪颖过人的尖子生。从小学至高中,过五关斩六将,从未失败过。高考呢,就是轻敌了,没有睡好。

父亲喜欢反复向别人描述我的将来,总觉得我一定会一考而中,将来骑着高头大马回来。他很享受他的描述,仿佛,他每多描述一次,我就更接近那样辉煌的事实。

然而,那一年,高考分数出来以后,我仍然没有过本科线。

几乎,我听到父亲的内心里一声气球泄气的声音。我以为父亲会因此失去描述我将来的兴致,哪知他丝毫不减。在他向邻居进行的描述里,我距离本科录取线只差四分不是一份耻辱,而是一种骄傲。是啊,同年,初中毕业的妹妹,报考了一个四年制的中专,学费昂贵。我只好放弃了志愿栏里委托培养、走读自费等等选项,直接报考了所属地的开封师专,在报考志愿的栏里,中文系有一个填写不下的全称: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

父亲带着我拜访的亲戚,在我所报考的师专做中层,却并不负责招生。他和父亲谈论双方共同认识的人,我坐在他们家的沙发上,得以观看城市人的生活内部,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家庭生活的环境可以如此整洁、干净。

父亲并未得到准确的答案。在他的内心里,我相信是这样的逻辑,他已经托过熟人了,如果仍然没有被录取,那么,他努力了。

父亲的焦虑如今想来已经模糊,大抵是他常常向别人说起我的分数,总分多少,单科分数又多少,他呢,用这样关心我的方式来抵御他自己的焦虑。

不久后,我便接到了录取通知书。父亲终于找到了情绪释放的出口,他把一切都归在那个远房亲戚的帮忙上。经由他的描述,仿佛,这份录取通知书,是远房亲戚跑到学校里,帮我填好后寄给了我一样。

高中读了五年,细想一下。不过是和一些学科老师的斗争。有一阵子喜欢上历史,是因为历史老师的模样好看,她的好看,差不多是我对异性审美的一种启蒙。还有一阵子喜欢写作文,是因为老师读谁的作文,班里的女生便会多看这个男生几眼。种种过往都掺杂着丰富的荒诞。每一次想到小镇上的那所高中,以及校园外的一些聊斋志异,我都有一种被囚的感觉。我那时候,已经开始写诗。

是啊,像我这样一个不务实际的人,不写诗,怎么能荒废掉我那么多青春期的心事。

父亲奔走着为我办理粮食关系的转移。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仍然存在的一种特权,不论是进了工厂当工人还是上了大学,粮食关系是需要转的,我上了大学,那么,便从农村生产自足的粮食关系变成了“商品粮”。

1995年9月,我到开封师专中文系报到。将行李放到宿舍,领取生活用品和教材后,坐在教室里,看到课桌上放着一张校报。校报上一行大标题让我吃了一惊,上面写着:本校今年录取最高分为653分。这不正是我的分数吗?

我想起整个夏天都担忧焦虑的父亲,悲伤不已。

之二 断草诗社

《断章》是卞之琳的一首诗的名字,我呢,初学,模仿着写,大概也写了四句,投稿参加一场比赛。不久,便接到获奖通知,大概是我获得了优秀奖,如果想要证书,需要交二十元的证件制作费用。

自然是骗人的征文大赛。最让我伤心的是,通知我获奖的人,写得一手难看的字,竟然将我投稿的诗歌标题也弄错了,通知书庄重地写着:你的诗歌《断草》。

这是断草诗社的缘起。

师专校园小极,便于我串门。天知道我从哪里来的热情,一个教室一个教室地去做宣传,在别人的黑板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断草诗社”,然后站在讲台上大谈我的理想。

那时候理想真多,都种在诗里。

我最著名的诗歌作品的标题叫作《饥饿的天空蓝蓝的》,已经忘记写了什么,当时教授我们写作课的教师姓寇,负责编辑校报,在班上读我的诗,读完以后,说,不懂。但还是发在了校报上。一时间,有很多人赞美。

我自封为断草诗社的社长,见到人便问询:你写诗吗?这调查收到不少白眼,得到的答案多是否定的。师专的学生来源多是乡村,写诗,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病患。

还好,我在班里看到一个瘦小的人,写乡土气息浓郁的诗,大概有这样的句子:母亲将思念一针一针地缝进衣服里。这应该算是诗了,虽然有些学生腔,但我们不正是学生吗?我看完了他抄在日记本上的几十首诗后,决定任命他为主编。

他叫宋长安,喜欢照镜子,自吹自擂。那个时候,我们对爱情的理解极浅,从小说里看来的那些感受并不能解惑。而长安却已经尝过爱情的滋味,他在老家有了恋爱对象。

这种对女性身体的熟悉在长安这里并未呈现出他的经验的老到,他对女生最大的尺度不过是说我的坏话,来讨好前来找我探讨人生的其他系的女生。

做了诗社的社长,第一件想要做的事情不是去帮助其他热爱写诗的女同学,而是装骄傲。这一点,我自己也颇觉得怪异。总之,我百般地疏远那些前来问询的诗社社员们。长安每每这个时候勇敢地冲上前,对着那女生说:赵瑜这厮,从来都是羞涩。

青春期的躁动都在诗歌里发泄了,那个时候,我用诗歌梳理一切,饥饿、身体的欲望、贫穷、敏感而自尊的日常,等等。当然,我也用诗歌歌颂必要的一切。班里有一位城市女孩,她会弹古筝。有一天,她将自己的古筝带到了教室里,给我们弹了一曲《渔舟唱晚》,她弹完了,我给她写的一首诗也写完了。那风花雪月的字句,是如何在音乐的伴奏下流淌出来的呢?如今已经一无所知,只知道,我大声叫她的名字,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将我的诗歌送给了她。

照理说,故事应该从这里开始的,可是,我根本不懂诗歌以外的表达方式。我也不可能动不动就给一个女孩子写诗吧。那么好了,我只能孤独地坐在图书馆里看小说,我在很多张借书卡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甚至突发奇想,会不会有一个女生,因为看我借过的书,而喜欢上我。

可是,这样的心思,只能成为一首诗。

诗社也出报纸的,我和长安,用剪刀剪好打印的稿子,贴在一张大号的白纸上,然后拿出去复印。一开始的两期,更是纯手工,我们找了书法好看的学生,直接抄在纸上复印。这些诗歌报很快在学生们之间传阅,也贴在学校的阅报栏里。深夜的时候,每每有别的系的女生站在灯光下阅读。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那个女生,心里想,如果我上前去自我介绍,说这份报纸是我编的,该有什么样的结果。

终于有一次,是历史系的一个漂亮女生,我知道她的名字。上前去搭讪,我刚自我介绍了一句,说,我是断草诗社的社长。她便自我保护着离开了,离开前,她还说了一句:我不会写诗的,你以前就问过我了。

那种从自信到自卑的情绪转变,我不止一次体验过。

写诗之后,我越来越自闭,曾有一阵子,我刻意地独来独往,去校外的小巷弄里闲走,去龙亭湖畔散步。我经营出非常孤独的形象,试图来吸引别人。我的努力并不成功,原因是我的性格并不内向,我不时向外释放出自己的聪明来,这种释放让我的孤独感慢慢消解,成为大家口中的“诗人的轻佻”,对此,我虽不甘心,却无法修补。

诗最终没有让我自我闭塞,在写诗的过程中,我慢慢找到陌生的自己,飞翔的自己,甚至是庸俗的自己。我在诗歌里做梦,饮食,甚至手淫,我在诗里向遥远的地方飞去。

在诗歌中醒来后,差不多,我也该毕业了。师专两年,有一多半的时间,我沉睡在一首诗里,那首诗羞涩、紧张,却并不哀伤。是啊,青春,都是甜的。

之三 一首情诗

郭闰老师,是那种你第一次见到她,就想给她写一首情诗的人。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她刚刚从某个小说里走出来,完全没有适应庸俗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总之,她在我们眼前出现,对我们的审美进行了启蒙。

那时她大学刚毕业不久,不过长我们三两岁,学生的气质并未褪尽,有一股说不出的亲近。

班里的男生,差不多一半都爱上了她。当然,这有些夸张。

郭闰是我们的班主任,她带领我们打扫卫生,我们争着抢她手中的工具,总觉得,这些世俗的事情和她没有关系。她负责轻柔地给我们讲张爱玲就好了。

她教授我们写作课,第一课就给我们讲张爱玲。她喜欢张爱玲,这直接影响到了我。我第二天便到图书馆找张爱玲聊天去了。

我那时对一些事物都有歌颂的热情,给一个枕头写诗,给被雨淋湿的一条内裤写诗,给邻居班里一个胖女生走路的姿势写诗,给太阳落下时一棵树的影子写诗。总之,郭闰老师怕了我,她怕我每一首诗都找她来看,就将她上大学时发表的文字给我看。她原来也参加过诗歌活动,她发在一册叫《羽帆》的内刊上的文字清丽极了。像她说话时的样子。那本书的扉页,有男生签给她的留言,甜蜜着,如实记录着她的某段往事。

同学宋长安从这段留言中窥出秘密,每天和我讨论郭闰老师的爱情。这多少有些无聊,可是,请原谅我们生活的枯燥。这是1995年的河南开封,大街上正在播放达明一派的歌,我们能收看香港卫视中文台的日剧,痴迷地看《东京爱情故事》。没有手机,更没有互联网。那个时候,我们唯一和外界联系的方式是,写信。

好玩的是,郭闰竟然是她的笔名。她本姓张,郭是母亲的姓氏,大概是闰月生的,自己改的名字,就一直沿用了下来。

郭闰老师文章写得好,曾有一篇短文惊讶到当时的我们。我和长安每一次见到她,都会背诵给她听,她呢,每一次都笑而不语。大体有那么一句,我依旧还记着:“伤过痛过,才知道,紧握在手中的并不是拥有。”自然也是一种青春期的情绪,可是在那样缺少鸡汤的年代,这样清丽的句子出现,无疑给了我们内心的滋养。

喜欢累积到一定的高度,如果没有合理的拐角设计,会倒塌的。于是,我决定给郭闰老师写一首情诗。写什么内容呢?这事真让人忧伤。我和长安商量这情诗应该如何写。后来,我拉他一起写,再后来,我们商量着每人给郭闰写一首情诗。

尽管,我只想让郭闰老师看到我的情诗,但是,我却只能想起这样的方式。

这大概就是青春期的荒诞,明明,是一件自己非常在意的事情,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这种在意,反而装作很轻视的样子。

那首情诗都写了什么,如今已经完全忘记,我只记得,我将那首诗,抄了一遍。方格稿纸,完全是一副给郭闰老师投稿的样子。那情诗夹在一本书里几天,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送给她。忽然发现,一向性格外向的我,被一首诗锁在了青春里,紧张,自卑,不安。

我相信写情诗的那个我,和日常生活中的我,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开始变得不自然,甚至因为有了秘密,而开始内心丰富。一首情诗让我开始变得复杂、陌生。

这也是人生开始加减的起点。还好,郭闰老师非常欢喜地拿走了我给她写的情诗,真想知道她的读后感,但始终没有敢问。我甚至猜测,她一定不会去读。

之后,我突然变得深沉起来,我总觉得,我的青春期,在那一首情诗里结束了。

真的。

之四 舞蹈记

一个乡下人,对于舞蹈的认知,和对于城市文明的认知是一样的。我一直认为,如果一个人学会了舞蹈,那么,他就是城市人。

我说的是交谊舞,就是那种将自己的身体绷得直直的,脚步又放得轻轻的,优美地旋转,移动,近乎歌唱般抒情,近乎飞翔般肆意。

舞蹈,对于一个乡下孩子来说,几乎是一个远房的阔亲戚。站在门外的人,敲门时,总不免紧张。

我就是一个对身体很紧张的人,若是有人注意我走路的姿势,我会变得很没有自信。因为,我长时间生活在庄稼地里,从未抱过任何一棵庄稼舞蹈过。

进入师专后不久,我们开始学习舞蹈。

首先是找舞伴。天啊,谁想过还有这么重要的环节。差不多,第一个舞伴,我们都是没有记忆的,因为就近的原则,我看看两边站着的女生,刚要向身材高挑的那个伸手,哪知那人被人伸手拉了去。

再一看,身边全是一些不知所措的男生女生。

对于身体的碰触,在那样一个年代,大多数十七八岁的学生还没有打开。我们的性启蒙极晚,靠纸质阅读得来的女性身体想象非常幼稚。所以,当现实世界有女性的身体可以选择(舞蹈其实就是对舞伴身体的选择)时,我们显得慌乱、虚伪、自卑,甚至有种莫名的代入感,很怕被分配到的这个女孩子就是今后自己恋爱的对象。

虽然,那个年代,我们对美的认知非常单薄和狭隘,却有一套完美的审美逻辑。我们对美的认知不仅仅停留在容貌上,还停留在气质、内韵,甚至是家世上。这有些好笑,这是一种对美的病态的渴求,也就是说,虽然我们是乡下人,可我们眼睛里美好的东西多是城市文明的。

我一眼在舞场上发现了她,问她的名字,答,叫居然。显然是骗人,却也觉得好听。只好笑她,说,你居然叫居然。她调皮,说,你居然不知道我叫居然?

她是历史系的,身边布满了讨好的人。在舞蹈教室里,她的姿势最为诱人。她显然不是最漂亮的女生,但是,只要舞蹈老师一喊一二三,大家立即发现自己身体的笨拙。仿佛,舞蹈就是让我们发现自己是多么笨拙的一个人,而居然立即便被大家发现,她的胳膊伸出的动作,她的脚尖漫不经心地迈出的瞬间,甚至是重心调整,腰部扭转的妩媚的样子,一下子将我们吸引了。她对自己的身体是有支配能力的。

是的,她学过舞蹈。

老师也很快发现了她,做任何动作之后,都会让她再给我们做一下示范。她那么青涩的模样,极大地打开了我们对美的理解,觉得,原来,有一种好看,并不是停留在身体本身,而是通过自己另外的专业来体现。

居然,让我们所有人认识到了,舞蹈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舞伴是可以交换的,接下来的时间,居然成为所有男生排队邀请的对象。我自然也排着队等她。

终于轮到了我,我紧张极了,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不能告诉她我会写诗,这太庸俗了。我也不能告诉她我是一个热爱幻想的人,这太幼稚了。

总之,我抱着她跳舞的几分钟里,竟没有想出任何一句打动她的话。我连大胆而热烈地看她都不敢。

她转眼便被同班一个帅气男生拥在了怀里,显然,舞蹈也是有天赋的,没过几天,我们便被老师分成了两拨。一拨是身体永远打不开的笨拙的人,一拨是有舞蹈天赋的人。显然,我是那笨拙的一拨。

这样也是有好处的,我们这些笨拙的人,便需要有天赋的人来教。我开始在课外的时间去找居然。

她热情而大方,很熟练地对待我买的饮料和小吃。然后站在她们班级门口用近乎舞蹈教师的语气给我讲身体的柔软度,以及该如何分辨音乐的节奏。

我第一次发现,有一种女孩子,只有在舞场上,我才有机会抱着她。在其他场合,她的磁场完全将我拒弃,成为一个陌生人。

我认真而守时地完成了所有的舞蹈课,却没有学会任何一支舞。我只知道,在舞蹈的时候,我自己多么陌生。我无论如何努力也打不开自己的身体,这几乎是我全部的童年生活所累积的结果。我在玉米地头看守玉米的时候,从未留意过风吹玉米时玉米摇摆的样子,我不关注这些,我只关注玉米地里有没有做坏事的成年人,以及田地里第三垄第十棵玉米棒是不是长饱了,我好掰下来,烤着吃了。

在抱着居然舞蹈的时候,我想,如果我小的时候,抱着那些玉米跳一下舞,就好了,我也一定是一个身体柔软的人,是一个有着舞蹈天赋的人。

后来,学校里又对没有学会舞蹈的学生进行补课,好心的同学特别跑来对我说,居然也在舞蹈班里教舞蹈呢。

我却再也没有兴趣,因为,抱着居然的时候,我才知道,人与人不仅仅是有共同的出生地,或者共同的阅读爱好才会生出好感,身体的磁场,才是最好的试剂。像我这样笨手笨脚的人,注定不会找到合适的舞伴。

终究,我没有学会跳舞。

之五 喜欢的人

不久,身边的人都知道我有了喜欢的女生,看她戴着一顶黄色的毛线帽子,就说我喜欢上一个黄色小帽子。简称,黄小帽。

黄小帽短发,是班里补录的学生。补录生比我们晚到了一个月,我作为临时班长,负责接待她。照例会有一番吃饭睡觉指南式的问询。她眼睛好看,我喜欢看她。她有些羞涩,这让我更有好感。

读书也是这样开始的吧,看一段,觉得好看,就接着往下翻。

黄小帽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她的书名不错,叫《黄小帽》。因为晚到了一个月,她这本书没有序言,直接进入我眼帘的,就是她的目录。

这样说有些啰唆,但大体就是这样,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她不是一个陌生的女孩。我们两个仿佛很有话说。

那就坐在一起说话,讨论老师的声音、同学的性格,以及餐厅里某个窗口的勺子要大一些。还有就是,我会给她看我新写的诗句。她呢,恰切地表达喜欢,甚至还认真地抄在她的笔记本里,以让我放心。是的,她的喜欢是确切的,可以证实的。

我终于发现,她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她的字是欧阳询的底子,果然,她一捉毛笔我就看到了,耐心,透露着家学。那时,我正喜欢向外面投稿,在草稿纸上写了个草稿以后,会交给她,说,你帮我抄写清楚。

她倒也习惯看我潦草的字迹,仿佛,那一份潦草里,她看到了我日常生活的粗略。有时候,我在图书馆做的一些读书笔记,字迹潦草了,过了些日子我不认得了,会拿给她来看。竟然,她给我用工整的字标注得清清楚楚。竟然,她比我自己还了解我书写的习惯。

这真是一份相互阅读的欢喜了。我那时深信她是喜欢我的。有一次,我往她的书里夹了一封情书,只写了“一封情书”四字。我当时想,我略去的内容,她大概应该猜得到,反正,她熟知我抒情的套路,以及字词的范围。顶多,我会在给她的情书里,多加一些糖果味道的形容词,也超不过她的想象力。

然而,我的省略的内容是我对爱情的想象。我过于矜持和自恋了,我以为,我给她写这四个字,她就应该自己通过合理的想象补充完整里面六百字的甜蜜。哪知,她对我的回答是:书她打开看了,从未发现有小字条啊。

或者她说的是真的,的确她并没有发现我夹在她书里的字条。也有另外的可能,就是,她并没有接收到我自以为是的“情书概略”。

此时已是夏天,她的帽子早已在春天的时候被几声鸟叫声掠走。她因为名字里有两棵树,所以被我的同伴称之为“两棵树”。我还专门为她的新名字写了一首诗,有这样的句子:“两棵树很美丽,我想,我必须是一只鸟,才能飞过树吗?”

同伴们便打趣我说,诗写得不确切,应该是“飞上树”。这些坏人。

我常常想,我和黄小帽的恋爱经历其实是一种简单的合作关系,那便是,黄小帽帮助我抄我写的稿子,我呢,就负责在稿子里偶尔向她倾诉爱慕。然而,她始终却并没有将她抄写的这些好词好句存到她个人的存折里。流水一样,流远了。

青春有时候真让人伤感,两个人相互看着,在内心里相互喜欢着,却在见面的时候说着疏远又礼貌的日常对话。多年过去了,每每想起“黄小帽”这个称谓,我都恨不能找一块橡皮,将那些虚度的时光擦去,将两个人的关系挤在一起,拥抱多么好啊。可是,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

和两棵树的爱恋终于亲密了一些。有一天,两棵树病了,我得知后,到她们宿舍去探望她。大约是假期,她们宿舍只有她一个人。我坐在她对面的床上,远远地和她说话。

宿舍里没有凳子,我在内心里斗争了很久,也没有坐到她的身边。那一刻,我确切地知道,两个人说话的内容,与距离关系密切,如果我坐在她眼前,说的话一定是亲昵的,隐私的。而坐在对面的床上,我说出来的话,堂皇又客套。每一句话说出来,都让我厌恶自己,让我觉得,我正一步步远离自己的表达。

暑假,我在老家的院子里坐着看书,忽然看到她在我书上留的字,就十分想她,那个时候的想念,执著,浓郁,又专心。可没有电话,只好写信给她。

我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写了长长的信。下着雨,跑到乡邮政所,将揣在怀里的信寄出了。总觉得那信上,还有我的体温。骑着自行车到乡邮政所的路上,是我那年走过的最为甜蜜的路。信寄出去以后,我开始想象她收到后的情形,想象她是喜悦的还是不屑的,甚至天天坐在院子里发呆,想着她是不是正在给我写回信。又或者写好了回信,觉得没有写好,又撕掉了,重写。

我没有收到回信。

终于熬到了开学,我奋不顾身地去找她,教室宿舍均不见人。来回上楼梯的过程,我和无数人打了招呼,却不记得一个人的样子。我满腔的热情都集中在,见到她第一句应该问她什么?

信?那封信?还是,什么都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可是,耗去了我全部的热情,却也没有找到她。这像极了一个暗喻。我在想她的时候,她并不在场。想念这种事情,最好是频率相同的,不然的话,就会成为双方的烦恼。

到了晚上,见到她,我发现我已经没有话同她讲了。

而她并不知道我前后找她多遍的热烈,她平静地问我暑假都做了什么。我差不多狠狠地告诉她,说,暑假我只写了一封信。

她愣愣地,看不懂我为何如此激动,只是笑。那几天,她忙碌着新一届学生的欢迎仪式,不再是两棵树,倒像是一只鸟儿,一会儿在树上,一会儿在空中飞翔。

我的感情过于浓缩了,被一封信取走了一大半,剩下的部分,在心里慢慢结冰,终于融化成几滴悲伤的眼泪。

某个月夜,我写了一首诗,大意是表达孤独感,抄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后来,又自己抄在方格稿纸上,投寄了出去。

我喜欢的人,终于在天凉的时候,又变成了黄小帽。青春期的喜欢终不过是纸上的一场战争,一场大雨就淋湿一切,胜败模糊。

之六 实习

有一天正上课,系里老师接到找我的电话,说是有紧急的事情,让我速到教育报社一趟。没有来得及向老师请假,我便赶到教育电视台二楼的办公室里。原来,主编出差回来,便受了批评。他出差期间,我编的报纸,头版头条新闻标题上有错字,而我没有校对出来。

主编呢,是一个性子很慢的人,善良,不会因为别人出错而逞口舌上的锐利,就那样看着我笑了一下,送了我一本校对的书。

师专二年级,我开始在报社实习。学习报纸的版面设计。那个年代,电脑并没有普及,我的工作只是纸面上的设计工作,在一张报纸的版样上划版,便是版面设计。我要查准确稿件的字数,然后,设计好标题所占的行数,所用的字体以及图片摆放的位置。报纸的版面设计要求很多,比如不能碰题,也就是说,两个标题不能碰在一起。也不能断版,就是两篇文章在一起排版时候底线不能是齐的。

当然,这是旧时版式设计的基本规则,我很喜欢划版。

这份实习的工作几乎决定了我的一生,我开始和报纸关系密切,编辑小报的副刊,并有了最初的审美和判断。

实习最好的体验是,一边我的身份是坐在教室里的学生,而另一边,我在报社,没有人会将我当作学生,他们举行运动会,也将我的名字列到上面。有时候,和主编一起去印刷厂,会遇到不同报社的编辑们,一起相约小聚。主编点完菜,照例要喝点小酒。我呢,也跟着他们学。这些社交场合的举动,是对我呆板学校生活的有益补充。实习让我有了另外的人生体验,我开始有了旁观自己生活的视角。每一次,当我回到教室,看到同学规矩而幼稚的学习生活,会觉得,我已经从一个众多的平庸的层面跳跃而出。

主编喜欢吃带鱼,每次校对完报纸,惯例会在《开封日报》旁边的小饭馆吃饭,他必点红烧带鱼。他吃得专注而微妙,吃过的鱼骨干净而完整,如艺术品,我也学着吃,老是失败,常常将整个带鱼嚼得碎了。生活不就如这带鱼一样吗,很难梳理得干净而完整,我常常用最简单的方式破坏。

有时候也和主编聊一些社会上的事情,我不知自己未来在哪里,常常开始说话时欣喜,结束聊天时悲凉。回到学校,看到那些正沉浸在考试困窘中的同学,才知道,我过早地进入了社会,提前有了生存的痛感,不知是幸福还是不幸。

彼时,城市对我的启蒙已经完成,这种致命的吸引在于,城市充满变化,让人的日常生活变得有目标。而乡村生活却是静止不动的,邻居们的样子是多少年也不会变的,他们养一只羊卖掉,会再买一只。他们种一季麦子收了,会再种一季。就是这样,这种缺少变化的阅读内容,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厌倦了。我不是一个喜欢乡村生活的人。

那么,如何努力留在城市里,成为我的困惑。

在校园里,因为有实习的经验,这让我有了丰富的优越感。除了因为分数高而获得的统招生的生活补助,我还有每学期的一等奖学金,以及在当时还算丰厚的稿酬。在同学的目光里,我是资本家。每一次和要好的同学到校外的小饭馆,看着菜单点菜时,我能体会到,我是一个有社会生活经验的人。

而当我和同学们回到同一个起跑线——就业时,我知道,我的这些优越感,比起那些家境条件好的城市孩子来说,几乎是没有任何蕴含的零。

宿舍里的兄弟们,晚上的时候,喜欢听我讲外面的故事。有什么故事好讲呢,想想都觉得有虚构感,拗不过,只好给他们讲我实习时遇到的一些人。印刷厂里遇到我所在的县的人,一问竟然是宣传部的副部长,也是在那里校对报纸。说了很多的话,这对于宿舍的同学来说,总觉得不可思议。是啊,有时候,一个狭窄的空间,或者一个特殊的场所,会将两个人的身份背景抹去。比如澡堂。当所有的人都脱去衣服,那么,对于搓澡的工人来说,肉体背后的身份和他们关系不大,他们搓澡的价格是一样的。同理,在印刷厂校对时,不论我是一个报社的实习生,还是县城里面来的官员,在印刷厂的排版车间,都不过是等着校对的职工而已。这样的讲述,同学们喜欢极了,他们喜欢讨论人生中接近成功的时刻,仿佛多听听这样的励志故事,自己便可以找到成功的钥匙一般。

还有呢,就是,我偶尔会在报社的办公室里值班,每天都会有投稿的人前来,那些人,有的是开封市各个中学的领导们。可是,他们一进入我所在的办公室,就变得谦卑而恭敬。对我一口一个老师。我很是享受,心里想,我如果揭晓我的实习生的身份,他们还会如此小心翼翼吗?

从这些前来投稿的人身上,我感受到了什么是人生的假象。或者,在某些时候,我自己所看到的事实,也像是那些投稿的人一样。所面对的困境也好,所遇到的感情的挫折也好,都不过是源于,我们不了解事实的真相而已。

在那间只有主编和我这个实习生两个人的报社里,我充分体会到趣味和变化。这些经历,这些充满未知的变化,和我们单调的学校生活相比较,充满了社会学的样本。我在晚上的时候讲给他们听,仿佛,他们也跟着我实习了一回,且十分热烈。

实习,给了我旁观我大学生活的机会,让我感觉出大学生活的枯燥,那日复一日没有变化的生活可怕极了,会让人缺少动力,会让很多新鲜的想法在重复中死去。甚至,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很害怕自己回到家乡,从此成为一个永远缺少变化和理想的个体。

有欢喜,必也伴随黯然。但是,多一个人生观景的台阶,总会多看到一些景致。于我,实习就是向高处攀爬时停留的一个台阶,在这里,我发现了自己独立表达自己审美的能力,并且因为这样的能力,我开始在贫穷的内心积累自信,积累属于我的见解,以及面对未知世界时的从容。

有关青春的梳理

之一 金水路17号

金水路17号。最先,是往这个地址寄了一封信,简历。那个时候,我刚工作不久,在郑州旁近的一个小县城里。

简历上的内容到底能写什么呢?如今想来都觉得苍白。可那时并不气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我也是写满了两页纸的。

应聘编辑是要考试的。数十人考试,考完试以后,在杂志社二楼走了一下,看到一个房间的门牌上挂着“副总编”三个字,隐约记得我看过他的一本诗集。见里面有人,我敲门,几乎是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问那人,你是马新朝吧。

那人觉得好笑,但也觉得有趣。出于礼貌,向我伸出手,说,我是。

那是1998年6月,我二十二岁,莽撞,情商极低。

后来,我常常想,我被杂志社录用,是不是就缘自这一次无礼打扰?因为我毫不掩饰的莽撞,让我的名字在众多应试者里脱颖而出。

不久后,我收到传呼。回过去电话,说让我做好准备,到《时代青年》杂志试用。

这样叙述似乎容易了些。但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出现转折。在此之前,我师专毕业,进入一家县级小报。我采访养猪专业户,和某个村支书交了朋友,甚至,还对人家的女儿有了好感。差不多,在那个小县城里,我很快便成为一个有才华的人。但是,每到夜晚,我总有一种青春被狭窄的天地所拘囿的感触。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我要走出去,我不属于这样一个小地方。

郑州是大地方吗?我是茫然的。

我犹记得上班第一天的事情:全体去打保龄球。大概是要通过打保龄球的姿势,来判断我们有没有出息。这是我的揣测,因为我的姿势十分蹩脚。

马总编主管我们,开会说,到我们这里工作,有两个要求。一,要会玩。我们是青年杂志,不能出去开会一个个老气横秋的,就要会玩,这样你们才会热爱工作。二呢,不能老看《××日报》。没有说完,我们就笑了。

心里面想,这总编,可真有趣。

那时还流行写信,刚上班的时候,最希望的,便是在金水路17号这个地址后面,出现我的名字。

可是没有。

这其实是一种存在感的缺失,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却没有工作的证据。

于是,我开始给不同的人写信,投稿,给相恋的女人写信,给大学同学写信,给陌生的投稿者回信。我相信,1998年6月至12月,是我这一生手写信件最多的时间段落。

杂志社的地址虽是金水路17号,而院门却开在经五路上。门口挂着很大的牌子,共青团河南省委。

院子小极,入门左转,旧式的木门,常年开着,二楼便是我们杂志社。

那时办公室有一台旧电脑,286的,我学会了打字,晚上的时候。大家都走了,我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写诗。窗子外面是经五路,法国梧桐树上栖着的鸟儿回来了,叫个不停。我觉得一切都挺好的。

诗写好了,照例是要打印出来的。那电脑我并不太会用,编辑的时候,一不小心,摁错了删除键,写好的诗全没有了。

就用手写。

有时候也接陌生人的电话,问一些情感的事情。我呢,端庄着听,不时也给些建议,天知道那些大胆而即时的建议会不会让别人的人生更加混乱。但我并不这样认为。

给读者回信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有女孩子正在念大学,寄来了照片。大体也是好看的,我也就收着。等过一阵子,整理稿件的时候,不小心就扔掉了。

那女生通了一阵子信,大约在学校里遇到了相好的男生,便不再写信了。偶尔,我在傍晚的时候想起了她,就凭着印象,给她写了一封倾诉寂寞的信,却并没有回。

这也是常有的事。

杂志社楼梯口的光,在傍晚时很好,有时下班晚,要走了,在楼梯口看到一束光,昏黄中,有一股尘埃在光里弥漫着,便觉得没来由地感动。站在那里,想一会儿什么,却并不连续,遥远的东西在远处,近处的东西,都还没有来得及做。

我推着自行车去修理铺,一路上都想着那光线,总觉得,人生啊写作啊,都不过是这一束光,能给晚走的人提供安魂的空间。

院门口有一株极老的梧桐树,树干上有一个脚印大小的斑痕。我常在那里等人,站在那里,一直等。那时候并没有手机。常常等了半个小时,要来的人还没有来。我便上楼打电话给他,对方也没有手机,同事接电话,说他出来了。

就只好再下楼,继续在那株树下等。那时的时光总是宽裕,等别人半天,也没有觉得焦虑。看看来往的人,又或者随身带一本书,就在路边那样翻着,也不觉得奇怪。

金水路17号,我最好的青春都留在了这里。我也在这里书写了我最好的青春。

之二 版底栏

在杂志社,有一趣味的编辑工作,编“版底栏”。

需要庄重解释一下这个排版术语。正常的十六开本的杂志,一般会将页码数字放在纸页的左右两边,这样,整张纸便有了页眉和页底。而页底就是所谓的版底栏。我们会发布一些“凡人妙语”。怎么说呢,照现在的说法,是缩短了的心灵鸡汤。相对于名人名言,这里是有些小机智的平常人的话语。当然,后来发现不少人抄袭名人名言,或者改编名人名言,这是意外。

其实,最让人惊讶的不是发表这些短句。而是,发表这些短句的同时,会直接将短句作者的地址和邮编一并公布。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写信仍是人们通信沟通的主要方式。由于杂志的发行量极大,所以,每一个发表版底栏的人,都会收到许多陌生人的交友信。

那时节,版底栏的投稿极多,我和美术编辑李桦坐对面。稿子呢,就堆在桌子上,一两个月的工夫,李桦老师便会在对面说,赵瑜,我又看不见你了。

我只好将这些版底栏的投稿处理掉,大多数都卖了废纸了。

做编辑久了,会接到作者寄来的贺卡,或者茶叶,甚至是来办公室拜访。而编版底栏,有时候还会接到作者寄来的喜糖。说是因为在版底栏发表了一句感悟人生的话,便有一个知他温暖的女孩写信给他,寒暑之后,便有了爱情。

然而,喜糖还没有吃完,便收到有人要来炸掉编辑部的恐吓信。说是在我们版底栏看到了一个女孩子的话,写信给她,结果一来二去,竟然被她骗了数千元钱,等到最后一封信,这“女人”竟然是一个男的假扮。上当的读者坐车去通信的地址找那个女人算账,地址竟然是一个邮箱,找不到具体的人,人名是假的。

这故事曲折动人,几近虚构,虽然我们人心惶惶几日,但念念不忘这个被骗的人,究竟会如何治愈自己。

版底栏也不只是发短句子,有时候,也会帮着同行发布一两个书讯,茶馆开业的信息。甚至还有过征婚交友的信息。

但是,鉴于这类信息的来源真实性,我们没有能力鉴定,做了几次以后,便停止了。

那时候,杂志并不发表诗歌等文学作品。常有一些诗歌爱好者,投一些短诗过来,觉得轻飘飘的,夏天的时候读到,或许可以降些温度。偶尔也选发一些。

这一下可真是惹了诗人了,妈呀,本来版底栏的投稿已经渐渐减少了,一刊登诗歌,几乎是一发而不可收拾。

别笑,这不是幽默,这是当时的实情。

有一个开澡堂的人,喜欢写诗呢,不知托了谁的关系,将写的诗歌拿过来了。当时我们传着看,说,这样的诗,要请我们大家洗两次,才能发一个版底栏啊。

那人真是大方,请了三次。

也有正经的诗歌作品,很长的篇幅,我们选了一节,发在了版底栏。结果那人写了信过来说,听人说我在你们这里发表了诗歌,为什么我找不到。

那作者在目录里反复地找,没有找到。我们回信告诉他在版底栏发了。他又复了信件,说是很生气。摘出来发表的那几句,是他那首诗里最差的几句,我们偏偏要选,简直是对他的诗歌的背叛。最重要的是,发表在第二十三页,倒数第二页,上面的广告是治疗性病的广告啊。

我们的确觉得挺歉意的,尤其是关于诗歌上面的广告内容。那些针对男人的隐私广告天天在那里妖言惑众,我们却赶不走。甚至,只能将诗歌这样美好的句子,放在这广告的下面,这如何不让写诗的人伤心啊。

这样伤害别人,终是不好。我们后来讨论了一下,便不在版底栏发表诗歌了。

之三 热线

杂志社有一部热线,每周五晚上对读者开放。

值班的人,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通常要自称是小芳。是的,热线的名字叫作“小芳热线”,得,一听名字,就知道这名字缘起的时代。

热线基本上是倾听读者的故事,做判断和给出药方的机会并不多。所以,难度并不大。

一开始,我们几个新来的编辑,都是要老编辑带着值班的。

周五的夜晚,有时候,下着雨,听着雨声,电话并不多,但每一个来电话的人,都充满着未知,我很是有接听电话的愿望。

想来,一个人内心的尺寸,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倾听而一点点变化,被窄狭的人的观点提醒,原来,这世界上还有这样想的人。被苦难的人生启蒙,顿时觉得生活无比美好,原来,比我活得悲惨的人,竟然这样多。

打进电话来的人,未必真的是糊涂的,也许,他只是想试一试,找一个陌生人说说话,说完了,也许,一个秘密带给他的压抑就会减半。

我有一次,听一个女人的倾诉,觉得她遇人是那样不淑。她男人的薄情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可是,等她说完了,她自己说,她知道那男人在外面有了家,有了孩子,她却依然爱他。

那时的我年轻,义愤,却又不便在电话里直接表达。几乎是非常生气地挂了电话,之后长久地不能平静。觉得,这个女人真是贱啊,活该,为什么不能离开那个负心的男人啊?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吗?把生活当作琼瑶的剧本来过啊?无聊。

这是我当时对着同事说的话,大体如此。然而,这样的观点不久便作了修正。自然还是因为这热线。随着倾诉者的个人故事的累积,我对某些固定事件的偏执,正慢慢松动,甚至被人性里某些不能确定的细节融化,对是非尤其男女间感情的是非判断渐渐模糊。

冬天的时候,办公室里有暖气,晚上的时候也开着,暖和。周五的时候,本来是两个人值班,也会有其他同事陪着。或者是,四个人打牌。一个人值班。

有时候,四个打牌的人,大概是有人作弊,被逮到了,几个人一起狂欢,而正接电话的人,会立即将电话捂住,把手指伸到嘴上,嘘了几声。

大家便会安静一会儿,过一会儿,又忘记了,又说笑。接电话的人不干了,捂住电话,大声抗议说,人家对方正在哭呢,你们有点同情心好不好。

我接的电话中,也有不少哭泣的人。他们多数都有着相似的经历,在爱情的沼泽地里陷进去了,然而,却被欺骗。不仅如此,还有一些人,在电话里说不清楚的,还会写信来。信里夹寄了她和那个男人的情书,一封一封的,复印件,看得出,那男人是动过真感情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两个人的感情突然就停止了呢?

这是我那个年纪治疗不好的疾病,所以,作为一个热线的主持人,我能给出的答案往往是主观的,甚至是幼稚的。但是,倾诉的人仿佛并不十分在意我的答案,会对我的善良表示感谢,然后呢,又继续他们的生活去了。

通常,如果是男士的电话,会找女编辑来接。男人的电话通常很短,他们说话的条理大概比女生要好一些,在言说的时候,仿佛已经发现了自己的不妥,又或者已经想到了问题出在了哪里,有时候话没有说完,便表示感谢,挂了电话。

而女士的电话,常常在我们完全没有进入语境的时候,对方已经开始情绪化了。女性情绪化会影响表达的,常常是一件本来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的事情,结果,说了许多,她也没有找到问题的所在。她陷在自己的往事里,说出来一半,以为听者已经明白了,她自己呢,在自己的忆念里伤感,甚至为自己不能修改的过去哭泣。

所以,通常情况下,一个晚上值班下来,也不过接四五个电话。

那时候,接电话都是有记录的。我常常想,将这些电话的记录复印下来,以后写作或许可以用得上。

随着信息时代的变化,中文传呼机、手机慢慢普及,人的倾诉欲有了更多的出口。我们的热线慢慢停了。

每每想起年轻幼稚的我,在电话的一端接听那些陷入生活苦恼里的男女时,我都会由衷地感激小芳热线,这种超出年纪的训练,让我的情商的数值渐渐升高。从一个单细胞价值观单一的偏执狂,渐变得宽容。

这部热线,几乎是我人生的一个课堂,而上课的人,正是那些充满迷惑的人。

之四 总编们

王总编写散文诗,温和,抒情。

有一次,和王总编一起去书店,我挑书快,看名字觉得好玩,买。又闻闻书的纸张,觉得味道好,买。还有更好玩的,就是看着一本书沾满了灰尘,无人问津,替那书觉得孤独,也买了。

我选了一摞书,可王总编一本书也没有选好,他在那里倒着看一会儿,又正着翻一会儿,又跑到另外一个架子翻一本同名字的书。过了一会儿,将两本书放在一起,比较一会儿,又将其中的一本放回原处。然后,才决定了要买的书。

看我选的书,一摞,壮观。他就温和地笑了笑,说,买书啊,得看书的版本。

我不解,版本?怎么个意思,书不都是一样的吗?肯定是哪本便宜买哪本啊。

我疑惑地问他。他就又将刚才放下的那本书找了出来,让我看,说,这两本书,是同样的内容,我要买的这个版本,贵两块钱,可是,这个精装是锁线的,而且是布书脊。而另一本虽然是精装,却装订得粗糙,这样的书放在架子上久了,会散开的。所以,还是要买一个好的版本。

看我不懂,王总编又普及了一下版本的好处。说,你现在买的一些书,过上一两年,你就不想看了,想扔掉。因为你放在书架上,朋友来看,一看这版本印得太差了,设计得也不好。这样的书没有审美,终究是不能当作长久伴读物的。

我那时虽然爱买书,但终究是囊中羞涩,只挑便宜的是一种现实主义精神。哪知,从此被王总编启蒙,几乎就是从那时开始,在书店里,我也开始比较起版本来。看一下设计,看一下纸张,看一下印刷的精细度。唯有一个缺点没有改,我有时候喜欢闻纸张的味道,有时候会因为一本书好闻,而买下。

马总编写诗,怎么说呢,就是打死他也做不了一个俗人。就是这种。这评价可能有点高。

马总编一开始分管我们杂志。大概是写诗的缘故,他做事的风格简练。

他讲话的风格是这样的:“段海峰这个人,优点还是比较多的。”正等着他说优点呢,结果,他说完了。

马总编对自己要求高,写诗获了奖,不向我们说。我们都觉得这值得敲一下竹杠啊。谁知,他说,这不算什么。有那么一阵子,我们一直搞不明白,马总编到底是真的觉得这个奖无所谓呢,还是压根就是不想请我们吃饭。

他后来还是请了我们吃饭,堵住了我们的嘴。

李总编一开始并不分管我们,他负责杂志社的另一本杂志,叫《流行歌曲》,是的,就是封面很花哨的那种。

李总编是我见过的好人中得分较高的。他的善良已经超出我们对“善良”一词的解释。

刚学会电脑打字不久,我常常晚上在办公室加班写东西,有时候,还想打印出来,带回到住处再看一下,有无可以修改的地方。

可是正在打印,打印机坏了。我那时完全一个电脑盲啊,只知道点鼠标,点完以后的事情为零。打印机吱吱地响,纸不出来。卡纸了,可是,我不懂怎么弄啊。就打电话给李总编,大晚上的,李总编正在吃东西,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话,听我说电脑出了故障,放下电话就来了。修好了打印,打完了,等完全确认没事了,他才说,我回去了,饭正好凉了。

他还没有吃完饭呢。

还有一件事,那时候,我们普通编辑都没有手机。那时候全球通多牛啊,没有郑州市的身份证号码,有钱你也办不了。怎么办啊,还得找一个郑州市户口的人担保。这是题外的话。

我们常出差,出差的时候,自然要打电话的啊。怎么办,借李总编的手机。那时候,杂志社的效益好。三个总编的手机话费是报销的。可是,总编也有隐私啊。

李总编不仅乐意借手机,还会额外赠送大量的叮嘱。比如在外面吃饭要小心啊,睡觉要小心啊,坐车也要小心啊等等。

三个总编风格截然不同,却都是一等一的文人作派。

王总编在一次讲话中说:“要在别人背后说好话,他一定会听到的。这个人如果正好对你有什么坏心思,听到你的好话,也就放过了。这是多划算的事情啊。”这话简直是真理了啊,这些年来,我虽然没有完全做到,但是,常常念起他的这句话。

马总编在我们新入职时的讲话更是被我多次说起,作为一个杂志的主编,他竟然对我们说:“你们到这个单位来工作,一定要会玩。还有,作为一个青年刊物的编辑,你们不能老读《××日报》。”说这话的时候是1998年,哪一句放在当下,不仍然是启迪意义的常识呢?

李总编是我们杂志社最多才多艺的人,他手风琴拉得好,去卡拉OK,他还会伴舞。王总编和马总编离开杂志社以后,他做社长总编多年,每天骑着电动车上下班。

每年春节的时候,我们见面吃饭,吃完饭,我会坐在李总编的电动车后面,听他说说杂志社的一些事,有些人的名字,我已经不认识了。有些认识的老人已经离世了。

是啊,1998年我到时代青年杂志社工作,2002年我离开,一转眼,已经十二年了。

之五 友谊

春地和我同一张考卷进入杂志社,他喜欢早起。

试用期的时候,他每天将走廊里的卫生打扫完了,我才到办公室。我看看表,天啊,他太早了。可是,试用期啊,他把我逼得只能早一点定闹钟。

他最打动我的,是他的孝顺。这是我的软肋,我愿意和孝顺的人多谈谈人生。

那时候,我们两个都租住在燕庄。有时候,我会到春地的住处蹭饭,觉得他们家的什么都是好吃的。

我那时候生活大约是苦的,租住的房间有十平米,在最南端,中午的时候太阳炙烤,到了下午下班的时候,还是热的。有一次,春地到我的住处吃饭,看到我用酒精炉煮面吃,就一把将我的锅铲扔到了水槽里,说,你为何这样节约,我们出去吃吧。

那是我的生活第一次被别人提醒,也是第一次被家人以外的人怜悯。当时,虽然觉得有些小惭愧,但更多的是感激。

李明天是一个有怪癖的人。

他热爱看恐怖片,家里收藏着数以千计的电影碟片。自然,他还热爱换女朋友。

我租住在关虎屯的时候,与他的住处相距很近。我们在同一个修车摊修车,在同一个早餐摊点吃早饭。我们有太多无聊的时间在一起。

他请我去一个理发店做按摩,出来以后问我,你动人家没有。我哪知他如此无聊,说没有。他便骂我,说,我白花钱请你了。

李明天长我许多岁,却偏不结婚。他和我不在一个编辑部,他在楼上的《流行歌曲》,他拉广告,给某些歌手牵线到电视台做演出嘉宾,甚至有时候也帮着某些歌手发些有偿的新闻。他的日子丰富,比起当时清汤寡水的我,他几乎是中产了。

然而,他终因为自己的爱好广泛离开了杂志社。我和他始终还保留着友谊。仍然在周末的时候,厮混在一起。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对电影的一些审美,也得益于他的推荐。

有时候,我会把他当成一个小说人物来看待,我耐心地和他相处,观察他的生活,以便以后能有时间记录下他的生活。然而,多年过去了,他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成为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

大伟是吃过苦的。

他念大学时开始卖报纸,仿佛,从那一刻开始,他的人生便与卖纸质的东西有了联系。

他负责杂志的发行工作,所以,按规定,他的话特别多。

有一阵子,我们两个一起跑发行,跑,是的,我们一起跑了很多个地方。相互比赛着吹牛,那真是最美好的青春。我们两个在一个小县城里违反交通规则,原因是朋友是县公安局的副局长,我们特别想知道,交警如果拦住了我们的车后,我们说出那个副局长的名字,是否管用。可是,一路上,我们逆行,在人行道上拐弯,做了许多无聊的事情,也没有一个交警来问。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小县城,车辆尚不多,我们的阴谋没有得逞。

我们还将车停到一个县的县委大院里,保安问我们找什么人,我们把声音提高很多,说,来拉屎啊,拉屎!特别大声。我们的理直气壮搞得那保安十分不好意思,挥手让我们进去大楼。

更荒唐的是,有时我们两个一起去火车站坐车,我在前面走,大伟在后面跟着,他一看到身边有女孩子经过,就会大声喊,他身上带了二十万现金啊,他有钱啊。

然后,就会有不少人停下来,莫名地看着我们,我们两个就一起哈哈大笑。绝对是不疯不青春。

直到有一天,大伟主持了我的婚礼,他当着我父母亲的面,朗读一段青春美文般的亲情文字,让我给我的父亲鞠躬。我看到了父亲眼中的迷茫。

大伟见证了我青春的结束。

结婚后不久,我离开《时代青年》,到了深圳工作,并在某个夜深的寂寞中开始写小说,一直到如今。

差不多,是这样。

海口三叠

之一 龙舌坡

地名有时是骗子,譬如一些地方有“西施胡同”,你去寻,会发现,没有西施。然而,在海口,龙舌坡果真是一个坡,沿海府路下去,坡度刚刚好,下去像谈恋爱,有些欢快。上来也不费力,像背着一小段嘱咐,并不沉。

若是往里面走,过几个水果摊,卖烤甘蔗的摊位,便会有一个很大的菜市场,叫作龙舌坡菜市场。

有一个店铺的名称很诱人,曰:未婚谭牛鸡。自然是一家熟食店。海南鸡饭闻名南亚,这里的人对鸡的依赖超过亲人。这有些让人费解,纵是这鸡的谐音里有吉祥的意思,也不至如此吃法。未婚的谭牛鸡仍然是文昌鸡,谭牛是文昌一个镇的名字,所谓文昌鸡,多是指谭牛鸡。也果然,在这个店铺里卖鸡肉的两个年轻人,也显得异常未婚,他们幼稚的面孔和店铺的名字十分搭配。

我常常路过他们,生意自然是好的,一些老主顾一边用手指着要吃的鸡,一边用我不懂的海南方言说一些玩笑话。海南话是介于广东话和闽南话之间,个别字词的发音甚至和日本话雷同。海南人说话,字与字之间喜欢停顿,有时候也会如戏剧中的唱腔,语气词很长,曲调一般的声音在话语之间来回荡漾。从话语间便可分析出,在数百年前,这个孤悬海外的岛屿,除了蛮荒与孤独,还有达观与悠闲。

第一次入龙舌坡,仿佛是去边上的一家五金店。那是我刚抵海口不久,租住的房子里,很多东西都是坏损的。我去五金店里问询抽水马桶里的部件,得到热情的帮助。那个少年,穿着拖鞋跟在我的身后,拿着我刚刚从他们店铺里买的配件。他说话很大声,每一句话的重音都放在同一处,连续听几句以后,便会发现他的这一特点。他是潮汕人,恨不得把他的家族史一瞬间都讲给我听。

奈何他修理得很快,修好了马桶以后,还反复地演示给我看,等着我赞美他。我如约赞美了他,他便不好意思起来,嘿嘿地笑。他年纪小,小胡子黑黑的,很善意。

而后我去龙舌坡吃饭,买卫生纸,买熟食,买香蕉,买蓝颜色的拖鞋,买石头做的蒜臼,买生活里所需要的或者并不需要的一些物品时,都会路过那间店铺,有时也会看到那个热情的少年,发现,他已经忘记了我,他依旧穿着短裤拖鞋。还有一次,他抽着烟,往西南方向看,若有所思的样子。

往坡下走不远,有一家新开的福建沙县小吃店,红椅子,白桌子,很是干净。老板娘长头发,斯文着和客人说话,衣着也时髦。收钱的时候,看到有些脏的钱,便会皱着眉头,仿佛听到刺耳的音乐。我第一次到她店里吃饭,便看到了她手足无措的样子,她给客人上米线,大约是碗太烫了,她一个不小心,碗摔碎在地上,汤汁流了一地。她的声音尖细,呀呀地叫着,汤汁已经滴在她的长裤上,她立在那里呆若木鸡,一动也不敢动,仿佛触了电。

在门外忙活的老人走过来,用扫帚三下五除二扫了,她呢,仍然愣着。事后,我才知道,那是她第二天营业,第一天,没有卖出一碗东西。

吃了饭后,我通常会再往里面走一下,有一个老太太长期在一个胡同口摆着长相难看的香蕉或者其他水果,价格也便宜,我偶尔光临她。挑选一些好的,在我的联想里,这样老的阿婆坐在这里卖东西,想来是因为家里的子女不孝,又或者贫穷,总之,我想帮助她一下。

她的香蕉也有好看的时候,价格便也贵一些,但我照旧也买她的,她仿佛认识了我,但她并不懂得感激,有一次,她故意把价格说得高一些。我想了一下,想转身走,但还是买了。一直到现在,我仍然常常买她的香蕉吃。

她呢,每一次看到我来了,便会把价格稍稍提高,她觉得我是一个外地人,不懂得本地的行情。我觉得这样真好,能以这样的方式来帮助一个老人。

老人的普通话倒也讲得流利,每一次都会问她几句,她都答得贴切。我知道她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孙子一个孙女,儿媳妇有班上,孝顺,她身体好,牙齿也硬,有一次她表演吃花生给我看。

过龙舌坡菜市场再往里走,便是一个都市村落,和其他城市一样,这里居住不同版本的小说人物。我喜欢到一个东北人的饼屋里去,买一种鸡蛋葱花油饼,那饼长得好看,金黄色的,像稻田一样的黄,香气袭人。掌刀的是一个精神的年轻人,偏胖,大热天也会戴一顶白帽子,很像酒店里的大厨,他的母亲模样的人在一旁收钱。

买了饼子以后,我喜欢到斜对面一家砂锅米线馆吃一份肉沫米线。我喜欢坐在路边的桌子上看四周的人。米线馆对面是一个冷饮店,老板是一个打扮艳丽的女人,她仿佛时常不在店里,有一次我去那里买一杯咖啡,名字很好听,我忘记了。我闻到老板娘身上的香水味,那味道不大好闻,让我想到一场很努力的床事,总之,我对她印象不大好。

果然,不久,便有个女人站在冷饮店门口骂街了,骂人的女子是良家妇女,虽然骂人的词语并不激烈,但表情极其愤怒。我坐在角落里安静地看,想象着一个庸俗的故事,无端地会想到自己的过去,仿佛有些门关上了,甚至我看到了尘埃落在一些人的面孔上,让人伤怀。

摩托车照例很多,我吃米线的小饭馆是一个很深的巷弄。太阳近落山的时候,巷弄里会出来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有一个我见得多些,她有时候会坐在我的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吃米线。她的红指甲很惹人眼。

对面是一个老人摆的修鞋子的摊子,那个老人看不惯她。常常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她看,我猜测她是个妓女。

但是,她并没有领着不同的男人在我的面前经过,她的年纪大约也不小了,但看得出,她保养得还不错。

她吃完饭以后会坐一辆摩托车离开,开摩托车的人大都认识她,也有个别的男子,手不大老实,会被她一脸严肃地挡开。有一次,她从一辆摩托车上下来,扭着屁股走开了,大约是被污辱了,头低低的,大约是难过了。

菜市场里常常有吵架的声音,菜市场的旁边是一个丁字路,路口有一家音像店,常唱一些让人莫名的歌曲。大约是“十八摸”一类的低俗歌曲,一些下班了的民工路过那里,便会将衣服脱下来,大声地跟着唱几句,然后嘻哈一通,仿佛占了巨大的便宜。

超市里也有音响的,有时候会放邓丽君的歌曲,还有一次,是播放的一个女人模仿邓丽君的声音的唱片,唱的全是最近的流行歌曲,但声音的确很像邓丽君。我便认真地听了一会儿,等我路过那里的时候,差点想进去,问问超市的老板是谁模仿得这么像。但还是没有问。

菜市场里的声音最是嘈杂,不论是路过这里,还是融入这里,都听得真切:切排骨的声音,大鱼从水盆里跳出来的声音,赶野猫的声音,孩子哭泣的声音,用油炸米团的声音,给青笋去皮的声音,讨价还价的声音,用水冲洗酸菜的声音,吆喝着卖基围虾的声音,找钱找错了以后训斥对方的声音,忘记拿东西了被还回来道谢的声音,看到别人东西掉了提醒对方的声音,一直讨论着彩票号码的声音,在手机里甜言蜜语的声音,录音机重复播放的包治百病的广告声音,摩托车和自行车相撞的声音,骂人后动手打人的声音,围观者劝解的声音,挑着水果或海鲜筐子走路急切央人让路的声音,半坡的一个老爸茶馆里传出来的一些隐约的嬉笑声……

走在龙舌坡,你会在一瞬间无端地热爱起生活来。

福建沙县的小吃店依旧是红椅子白桌子,但已经不及开业的时候干净了。我喜欢吃他们店里的炖盅,有炖猪脑、炖猪肾、炖猪肝、炖肥肠、炖牛肉、炖排骨……各式各样,将这些炖盅一股脑儿倒进一份米线或米粉里,便多了营养的美味。

那个老板娘的头发剪得短了,眼睛很大,她依旧是漂亮的,却不再干净了。穿着男式的T恤,戴着脏兮兮的袖套,擦桌子时力气很大,地上有一团卫生纸,要是在原来,她一定会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一张纸巾,然后裹住地上的卫生纸团,再扔到垃圾篓里。现在不会了,只见她大脚将纸团踢到了房间里的角落里。

她的额头上的汗也用脏脏的袖套擦拭,在电话里,她也不再斯文了,以前我见过她接电话,声音加了鲜奶一般,黏稠着,有些腻味,声音还拖得长长的:好——吧——我——可——想你——了——嗯——我——知道——你也——要——想我——啊——讨厌……

现在的声音很粗糙,像是被磨破了的镰刀,割起麦子来声音很大:“什么啊,你不许再和那个女人来往了,我给你买,你放假了就来,要是晚上不来,我就去找男人,我说到做到。”

听得出,她喜欢电话里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果然来了,我正好又去吃饭,那个男人短头发,不胖,笑起来有些幼稚。肤色有些白,一看就知道不大可靠。他帮助老板娘收拾客人吃过的碗碟,女老板便在他的屁股后面讨好他,看起来,实在是幸福。

但没过两天,我又去吃饭,便看到眼睛红肿的女孩子,她是个不会表演的女孩子,坐在门外面一动不动,客人点单了,也都是做饭的老人招呼。

没过几天,那家店铺便关了门。我路过那里时,看到里面的桌子依然白,椅子依然红。我坐在靠里面的位置吃饭,吃完饭,会在龙舌坡到处走上两步,然后回到住处。

还有,我喜欢吃那里的烤甘蔗,温暖的甜,很让人放心。

之二 在自己的房间里旅行

房间里的东西都是杂乱的,我享受这些杂乱。

窗外有孩子叫喊的时候,我会走到阳台上看他们,他们在争一个气球,还有一只小狗跑来跑去。我看到我的一条擦桌子用的毛巾掉在一楼平房的房顶上。

阳台很大。除了晾衣服,我极少来。阳台外面的院子是另外的小区,这些孩子虽然经常嬉闹,我却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回到客厅里坐,电脑照旧是打开的,如果看电视,电脑则会变成黑屏。

我最近喜欢上看电视纪录片《故宫》,用笔做笔记,那些宫殿的名字,屋檐下的某个挂饰有什么特别的意味。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看这些。

前一阵子看斯诺克比赛时,也是这样,要记录下那些术语,譬如高杆推进,譬如弹两库解球。

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住久了,会对陌生的东西莫名地喜欢。甚至,也会喜欢多说说话,经常话说出口,才意识到,这些话并不适合对眼前的人说,想想,确是寂寞了。人活着,是一件物质守恒的事情,常常一个人静坐,会失去观察其他生活的兴趣。我经常在房间里到处走动,有时候还打电话给远方的爱人,无非是演练自己的敏感。

我把水果放在厨房的一个柜子上,有时候会忘记了,再去看时,依然不坏。我就在日记里感谢它们有耐心。

我的书占据了我到的每一个地方。《易经》放在卫生间里,床头放了“沈从文”和“汪曾祺”,有一个硬皮的散文集子,不怕水,我有时候洗完脚上床,会把脚放在上面。

电脑桌子放了明朝的书,十多册,因为最近查用,所以,书里面夹着电影票、火车票、大润发超市的购物小票、火车站订票电话卡、某旅行社导游电话或是某件衬衫的商标硬纸片。这些用来做标记的卡片常常会在我发呆的时候帮助我想象,火车票是湛江到吉首的,那是我去年和一个女人约会时用的。旅行社的导游面孔模糊了,但是他讲的他的艳遇故事一直徘徊在我的某一段文字里,若有若无。

房屋是旧房子,入门即是卫生间和厨房。每每洗澡时,都会听到楼梯走道里上下楼的声音。于是,每一次都会停下来,等到脚步声远了,才继续把头上的洗发液冲洗干净。

卫生间里的几本书慢慢地被洗澡时的水滴洇湿,变形,我却并不拿走。依旧,每一次坐在马桶上翻看它们。这种恶作剧一样地改变一本书命运的做法,常常让我自己觉得满足。把大家都认为非常好的一本书,一直放在卫生间里,这种阴暗的心理多少表达了主人的狭隘。

好在我更多的时候是躺在床上看书。

有时躺下了,才发觉忘记关卫生间的灯了。便光着身子,跑到卫生间里。关上灯以后,整个房间突然陷入一阵盲目的黑暗里。我便凭感觉向前走,避开地上摆满的鞋子,进入卧室。

这种历险一样的游走经常在夜里发生,有时候,我甚至故意把灯都关了,让夜色一点点涂满我的脸,我的身体,然后再闭上眼睛,进入梦境。

因为,极少有人来。沙发上也堆满了书籍。有时候还会把该洗的袜子,或者是一封远方朋友的来信也放在那里。

不相干的事物摆放在一起总会充满了艺术感觉。我有时候喜欢回放这些物品的来源,日记本是固定在沙发上放着的,有时候看电视看到好玩的故事,会顺手拿过来记下。也有的时候会觉得寂寞,在日记本上写下我今天看到了什么。总之,日记本是必须要在沙发上摆放的,这一点像是主权问题一样,不容讨论。而后是一袋瓜子,生的,我喜欢这个形容词,就买了下来,经常是这样,到书店里买书,有时候不是买内容,而是购买一两个词语。这种习惯影响了我购买其他商品,甚至包括袜子和内裤。

沙发上的物品像是一场恋爱的现状,如果往前推算,会发现,一年前,这些东西像恋爱之前的人一样,各不相干。只是因为偶然的碰撞,才得以合拍。

客厅很小,除了放置了两只沙发、电视机、电脑桌以外,靠窗的位置还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放着我的部分隐私,譬如药品,譬如零食,譬如剃须刀,譬如茶叶、水杯、眼镜盒、指甲刀、空了的饼干桶、某饭馆的餐巾纸、一两张来路不明的名片、超市收据、物业费通知单、圆珠笔、没有来得及喝的一罐啤酒、过期的健胃消食片……

我偶尔会收拾一下,不过,过不了几天,又会是这样。

我喜欢这样排列自己的东西,让空荡的房间更满一些,这是内心充实的另一种表现。

书房里相对整洁一些。因为我去得少,我把一些喜欢看的书分散在我经常活动的空间里,那么,书房里放着的书多是资料,是买了以后装饰自己的。如果有朋友来了,我会领他到我的书房里看一下。桌子上摆着练习书法的笔墨和纸张,我已经长期不用,那墨已经干涸成板结的黄河滩地,一块一块向上翘着。我写过不少幅字,如今都当作了垫东西的废纸。唯有门口贴的春联还没有完全撕掉,每一天开门的时候,我都会看到自己的字,挺好的。

有一辆自行车,是新的。买了以后只骑过一次。便被我放在了储藏室里。关于这一点,我一直无法对自己进行合理的解释。

我为什么买了这辆自行车,却又放在那里不骑呢?

我想,我大概有收藏一辆新自行车的毛病。

昨天,我煮了粥,没有喝完,我在超市买了枣,也没有吃完。

粥肯定要倒掉了,枣照旧可以吃下去。

在自己的房间里,除了写字之外,差不多,我不过是吃掉一些东西,扔掉一些东西。别无更高明的旅行方式。

之三 按摩师

要空腹。我是知道的。

然后,我趴在床上,头卡在床铺的洞里,等着按摩师用力推拿背部。我做的项目叫作“全身经络调整”。那些负责按摩的技师熟悉人体的脉络及穴位,她们通常从颈部开始,她们的手指一处一处地逼近我的疼痛处。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忍住不出声。

向上一些是我的肩膀,向下一些是我的腰椎,向左一些有些痒,用力过大又会疼,向右一些,是的,再向右一些,我知道,技师找到了我最为疼痛的部位。她的手停在那里,忽然发力,我一声呻吟。

作为一个技巧全面的经络调理技师,熟练地找出被调理者的肌肉僵硬或者粘连部位,是她们必须要做的作业。

我趴在那里,想象着她们的动作,斜向铺展开我的身体,然后重力叩打我的中心位置,如此三番地重复,我像是一张铺展开来的纸张一样,清晰地凸现在她的面前。

她的全部动作都是系统的,从上到下,从左至右。

我经常想,如果把她的全部过程录影下来,然后又用技术把我和床铺删除,那么,影像中,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舞蹈。

我从没有遇到过和我聊得来的技师,她们多数沉浸在技术里。她们眼里,我已经模糊成时间、身体的部位和下班以后的事情。

我有时候很想知道,一个被工作所完全融化了的人,她们的内心该如何充实。

我想得太多了。有一次,我问正在用力的技师周末做什么。

她说,工作。

我觉得自己有了骄傲的资本,我语气仿佛有些居高临下,说,不休息吗?

她说,我要挣钱,我妈妈得了病。

哦。

我们就说了这些吧,然后就一直沉浸在她的悲伤里。

我们大概也说了其他的,在虚构中,在沉默的内心里,譬如,我相信,我一定问了她母亲的病情,而她却也说不清楚。

她能说清楚的事情很少,她只熟悉人体的经络,却并不了解病理、心情、工作强度、舒适度、饮食营养、性爱次数、郁闷指数等等。

她是八十六号。

我有一次吃饭遇到她,她换了平时的衣服,一直看着我笑。我问她,你认识我吗?

她说,我是八十六号。

我一时语言受阻,我第一次体会到,和一个按摩技师,除了在床铺上趴着和她交流之外,我不知道在其他场合和她说什么。

这真真是一个语言的怪圈,遇到她的时候,我满脑子想的全是背部的疼痛,关于她住在哪里,喜欢吃什么食物,是不是喜欢看韩剧,路过东湖公园的时候有没有被乞讨的孩子追过,等等,均想不起。

我们说的竟然是和我趴在按摩床铺上一模一样的话语。

我想起一个医生,是我小学同学的父亲,每一次见到他,我的屁股都会疼痛。

这是因为有一次他给我打针的时候触动了某个毛细血管,流了血。连恐惧带联想,我觉得那针刺穿了我半个童年的美好,我大声地骂他,真实的演出让围观的人很是看我不起。是啊,我不是那种懂事的孩子,我过于真实,对疼痛有着天生的不能忍耐。

回到八十六号的面前,我们的话围绕着我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展开,再也无法拓展。

吃完了饭,她离去,我看到她的手提袋上的周杰伦头像,我猜测着她的爱好。她把耳机塞进了耳朵里,消失了。

我听她的话,走路的时候抬高了腿,还有,用热水洗澡。

还买了一瓶活络油。

我趴在床上,看着地板,斜着眼睛看到她的鞋子,她们的鞋子是统一的白色。这一次却发现不是。我问她,你的鞋子怎么换了?

她说,搬东西砸伤了脚,脚趾肿胀得很痛,不得不穿凉鞋。

搬东西?

我们终于把话题转移到了她生活的情节之中,终于不再讨论我的背部,我每隔两个小时应该站起一次,我最好用头写米字等等内容。

她的手一用力。

我一下子回到了我的身体上,脊椎的疼痛让我想起我这两天都做了什么事情,我又一次沉默起来。她很熟悉我的背部地图,她的每一次用力都会提醒我,她找到了需要用力才能舒展的僵硬的肌肉。

仿佛注定了的,我和八十六号,只能就身体的某个部位进行交流。除此之外,她基本上是陌生的。

这真是奇怪的事情。

乡村阅微

陪客

蒋涛中午喝了点酒,脸微红,因为眼睛小,总让人觉得他缺少睡眠。我们的亲戚关系说来复杂,各自的爱人是姨姊妹。涛是木匠,手艺好。大约是长年和木头打交道,人也有些木讷,话少。

院子很大,是祖辈留下的老院,建筑的房顶上的一些旧砖瓦是证据。

空地的边上种着大蒜,露出的蒜苗被雪盖了,枯黄。家里没有喂鸡和羊,空空的院子,住满了风,总让我想起某个旧电影的结尾。

落座,寒暄几句,涛便出门去寻我的旧同学,张良涛。中学时,我们曾在一起热闹,见证彼此最不更事的时光。良涛在村庄的偏僻处,相较旧时,胖了。这是时光赠送给我们大家的礼物。仿佛变胖,是一个男人的宿命。

一说话,便回到了旧光阴里,说起某桩无法言说的好笑事时,彼此哈哈大笑。想来,我们的这些记忆都已躲藏在了内心的某个抽屉里。直到遇到这些旧同学,才打开抽屉翻晒。这些记忆多数发霉且模糊,就着一壶茶水,我们开始修补记忆,记忆有时真的需要修补和打磨,是啊,有一些细节,随着彼此的补充,而变得鲜活。

涛叫来我的同学之后,仍然不停地去村里叫人。这是乡下通常的做法,家里来了比较重要的客人,要找来村子里比较有头脸的人来陪客。找来的人,要么在外面混得好,见的世面多,来到家里讲讲外面的遭际,好显得主人家的邻居、亲戚有见识;要么就是村子里门户大的人家,在村子里威望高,很光棍(这里说光棍不是指单身,而是指在村里的地位高);最差的陪客的人,也是村里面能喝酒的人,这样的人通常是村子里的老师或者厨师,吃得胖,平时闲下来时,爱凑热闹,谁家有喜事忧事都爱掂一瓶酒去道贺,不是为了吃饭菜,而是想找个酒友,喝上几杯。喝到半醉不醉的时候,说一些平时都不说的话。乡下人叫“喷空”。

“喷空”是乡村生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精神生活,几个人坐在一起喷空的内容听起来精彩十分,既有附近乡村的古怪稀奇的事情,也有各自在外所闻的一些重大的事情。重要的是叙述语气,这些诚实本分的乡下人,只有在喷空的时候,才会不停地夸大事实真相。使得一些本来合乎逻辑的事情,慢慢远离事情本身,一个人说一个故事,到了第二个人再转述给其他人听的时候,由于夸大了数字和事情的具体细节,而让人听起来像是传说。

听这些人说话,和刷微博的效果非常接近。

这些民间故事的叙述者,在村子里,也都是一些被村民们共同加V认证了的世面人。他们说的话,都有着权威性。他们说完一件事情之后,村里人再转述时,怕别人不信,往往,会加一句:“谁谁家二叔说的!”

坐在酒桌上的,便有一个人是涛的二叔,不是本家,是邻居辈分。这位二叔,见多识广,讲他在生意场上遇到的人事,语言十分短促,如果直接录音下来,照抄,便是一个方言版的《聊斋》。陪客的人中,有一个年轻帅气一些的邻居,不知该如何称呼。酒喝了没有三杯,老婆便来叫。离席不久后,又回来。他一离开,众人便开始说这位后生的逸事,多是怕老婆的种种尴尬。乡村社会,如果怕老婆,又或者老婆管得严,便成了村子里嘲笑的对象。

陪客的主要内容是喝酒。通常情况下,豫东乡下,如果来了城里的客人,为了表示客人的尊贵,陪客的人都要给来客敬酒。敬酒一开始并不陪喝,先要给客人端酒,端了两杯,第三杯才陪着喝一杯。在旧年月里,酒珍贵,平常人家都喝不起,所以,让客人多喝些,自然表示主人待客大方。可是,现在,酒早已经不再稀罕,而旧规矩不变,总有一些想要客人喝醉后出丑的恶作剧心理。

在酒桌上,如何推托,是一门非常深的学问。那些高明的乡下人,说一些完全无用的套话,总能把客人逼迫,觉得不喝这杯酒就对不起敬酒的人。他们在劝酒时的说辞极尽了谦卑,那些充满了比喻的家常话,让我恨不能马上录音下来。逃过第一杯,逃不过第二杯,只要我端了酒杯,那么,便会有接二连三的理由来敬酒。我总结了一下,喝酒的理由大概如下:第一次见面、家里人健康、和表弟的关系亲密、同在一个城市、都喜欢吃鱼头、孩子一样大、都得过一样的病、对某种虫子都过敏、都是兄弟三人、不喜欢的东西类似……

这乡村的酒桌远超过我们在城市里对QQ群的理解,喝酒的理由梳理了这一切。除了几个醉酒的人开始大声叫喊之外,我有些喜欢这乡村的酒桌了。

可是,孩子闹着回家。离席,我知道,这意味着又一次进行人际关系的切割。我想好了的,如果非要让我喝一杯酒,才能离开,我就一饮而尽。

哪知,出乎我的意料。并没有纠缠。而是开始了另外的热情。一群人一边劝我喝茶等一下。一边让在座的某位年轻后生去开车。

乡下人泡茶水,都是将大袋的茶叶,直接倒进暖水瓶里,然后,再往茶杯里倒水。那些喝得微醉的人,每一次倒水都会泼出不少。喝茶的人呢,一口吞了不少茶叶,在嘴里嚼巴嚼巴,就吞咽了下去,就像叨了一筷子凉菜一样。

天气晴好,我自然要将电动车骑回去。可是不行,这有违乡村伦理了,在晚上,又是喝了点酒,所以,必须要用汽车送。电动车呢,明天,涛再起早给送回去。

百般谢绝,也不行。乡村这种过分热情不仅仅体现在语言上,而且体现在动作上,他们几个人,一个拔掉了我的电动车钥匙,一个人拉住我的双手,一个人从电动车上将行李拿好了。是的,我的两只手都被涛的邻居抓住了。他们用善良而热情的方式限制我的行动,这近乎野蛮的善意彻底打动了我。如果我非要固执地不听从他们的安排,那么,僵局将会继续。

好吧,只能屈从这种热情了。从蒋涛的家里坐到我住的大院,共走了七分钟。下车后,又对来送我的人百般表示谢意。

然后打电话给蒋涛,他们仍然在喝酒,电话那端吵成了一锅粥,显然,送走我以后,他们的酒才刚开始喝。

糊涂

在豫东乡村,“糊涂”是名词。是乡村社会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物种类,差不多,它伴随一个人的一生。

放风筝的孩子在寨外麦田里应着母亲的叫喝,回应晚饭吃什么,是一句“擦——糊涂”。擦字后面是拉长了的,仿佛孩子在说出的时候已经想到了风箱里的火以及土锅里飘出来的香气。几个坐在一起纳鞋底的妇女看到地里干活的人回家了,相互扯两句闲话,就要散场,最后说的那句也是:“赶紧回家擦糊涂,孩他爹夜儿个都说擦得时候不够长,不黏。”“擦”字包含熬制玉米糊的关键动作,需要用一柄长勺在锅里画圆,制造波纹。时不时地,还要用勺盛满一勺玉米糊扬起来,观看一下黏稠度。那句“夜儿个”是豫东方言,是说昨天。

糊涂是将玉米打碎成为糁状,然后倒入开水中慢火熬制而成。大约学名称为“玉米糊”,如何转称为“糊涂”,几不可考。“糊涂”在书面用语里是一个指向不明确的哲学用词,一说是智慧不足,看不穿世事,洞不明物理;一说呢,却又是看尽琐碎参透万物后的假装。将这样一味哲学词语当作最为粗朴的饮食,真是趣味之至。

旧乡村,食物的样式单一。那么如何将最为简单朴素的食物做得别致,便会成为乡村审美的谈论对象。比如,我们村东头,有一户木匠家的女人就很会擦糊涂。同样的水同样的玉米糁同样的火候和天气,她做得就是黏糊。绝招是一点点被传播开来的,一开始是她们家的风箱大,水开了,玉米糁刚下锅的时候,要大火。等到玉米糊在锅均匀了,要小火。这是火候,还有观音土,观音土就是锅与土灶间的黏土,长时间被火烤着,焦黄,每一次擦糊涂,木匠女人都会抠出一点,碾碎了,放入糊涂,这些土是碱性的,放入玉米糊汤锅里,自然就多了些香味。

熬制玉米糊,对水的要求极高。在我的老家兰考县,县城东部乡村的地下水便是碱性的,所以,煮出来的糊涂便特别难得。同样是煮,用液化气煮出来的味道,便不如煤炉煮出来的,而最好的滋味,自然要说乡下地锅柴火煮出来的滋味。即使同样是用地锅来煮,加厚的那种锅煮出来的味道就更厚实。因为柴火烧出来的火爆烈,温度比液化气或煤球要高,所以,锅厚一些,才能承受这种温度。乡村的大口锅像极了孕妇的肚子,我总觉得,每一次熬糊涂,都像是一场孕育。想来,这食物之味,本来就是一场孕育与酝酿的过程。

食物的味道是最为文学的表达方式,乡下人虽然不会用华丽的语言描述,但是只要是一沾到嘴唇,他们便知那滋味是经过多长时间熬制出来的。

喝糊涂呢,也是有绝招的。刚刚熬好的糊涂,颜色金黄,盛到碗里,看上去就像一碗黄金一般。不仅喜庆,而且香气弥漫。但是如果着急喝一大口的话,保证会猛地吐出来,因为温度太高,烫得口舌受伤。所以,喝糊涂需要就着碗边,慢慢转着碗边喝。我爷爷是喝糊涂的高手,不论多热的糊涂,只见他半倚在厨房墙根,一只手用筷子夹了一根腌好的脆黄瓜,另一只手端着碗,半转着碗边,左边旋转半周,嗞溜一声,喝了一大口;右边又旋转半周,又嗞溜喝了一大口;这时候,他才顾得上咬一口手上的咸菜。爷爷喝糊涂,从来左半圈右半圈,七八口,一碗糊涂便入了肚。

爷爷不仅爱喝糊涂,也爱烧锅。就是奶奶在上面擦糊涂,爷爷在下面坐着烧火。看着火在火膛里明灭,一边拉风箱,一边闻着糊涂在锅里渐次成熟的味道,也是一种绝好的享受。每一次,我在爷爷的火膛里烧鱼或者花生的时候,爷爷都会不高兴,说我烧的东西破坏了气味,他只能闻到我烤熟的鱼肉或者花生味道,而闻不到糊涂熟好后的气味了。

奶奶在上面用勺子舀了一勺糊涂,扬起来,问爷爷,闻起来怎么样了。爷爷闭上眼睛,由着那香味在鼻子里停留一会儿,吸进肚子里,仿佛要在肚子里消化一番,才说,还不行,还要三把火。

一把柴火塞进锅膛里,需要拉十多下风箱的拉杆,时间呢,也差不多要两分钟,三把火,那就是要五分钟以上。可是,在旧时,我爷爷从来不会用分钟来计时。他熟悉的是农具、庄稼和食物。比如,他说锄了一晌地。一晌就是一个时间段。又比如,他会说一顿饭的工夫,吃饭就是计时单位。爷爷喝糊涂特别快,快到没有办法来计算时间,所以,爷爷从未说过喝一碗糊涂的时间。关于喝一碗糊涂的具体耗时,我相信,爷爷是糊涂的。

秋天的时候玉米成熟,等打下玉米,晒干磨成玉米糁,季节已经是深秋入冬了。所以,整个冬天,如果去豫东的乡村,会发现每一户人家都喝糊涂。想想都觉得壮观,甚至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玉米经夏秋两季成长,到了冬天成为人们日常饮食的主要选择。它不仅给乡民们提供温饱,还提供人们对美好味道的所有想象。

比如,喝糊涂时佐味的小菜便是一种搭配美学。在我们村,普通人家喝糊涂的佐饭小菜,一般是西瓜豆酱。西瓜是入秋后那种笨西瓜,不十分甜。每一次腌西瓜豆酱时,母亲都会让我们这些小孩子帮助,将西瓜最中间的甜瓤吃掉。所以,腌西瓜豆酱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是个节日。吃完西瓜中间的部分后,只剩下和瓜皮相连的部分,然后和煮熟晒干的黄豆一起腌制成西瓜豆酱。吃西瓜豆酱时,我最喜欢吃的是瓜籽,腌好以后的瓜籽嚼起来又香又咸,还有一股难以描述的甜味。哥哥自然也喜欢吃,每一次,为了争执几粒西瓜籽而发动战争,是平淡生活的调剂。

除了西瓜豆酱,就着糊涂的小菜还有腌黄瓜和蒜苔。蒜苔我不喜欢吃,黄瓜如果切成丁,放了小磨油,我勉强可入口。如果佐味的小菜是腌制的山姜切成了丝状,咀嚼起来有脆响的节奏,感觉就像是一场口舌交响的音乐会。

我的确喜欢山姜,山姜并不是姜,是一种野生的薯类食物。好玩的是,只要是种过一年,便再也不用过问,每一年,在原地都会生出更多的山姜,以后无论如何深挖都刨不净。山姜就像是一个可以让土地中毒的程序一样,只要你种过一次,每一年便都会收获。

正是因为山姜只要种了便永远也刨不干净,所以,正常的土地里,谁家也不敢种。山姜除了腌菜吃,无其他用途。因为蒸煮不得,所以,山姜从来被农民视为敌人。只有孩子多的人家,会在地头,或者河沟边上种上几棵。然后年年收获不止,且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山姜无论如何刨,第二年都会生出来,所以,邻居们不管谁家种了山姜,都会当作是自己家种的,去刨几块,腌制成咸菜。村里人看到谁手上拿着几块山姜,也会问在哪儿刨的,一说,就成群结队地去刨。村子里谁家种了花生,都会在地里搭个棚子,白天黑夜地看着,怕有人偷花生吃。种了西瓜也是要搭瓜棚的。玉米也是,玉米棒刚刚饱满时,也怕有人嘴馋掰了去煮着吃了,也要让孩子坐在地头看着。孩子们屎尿多,大人都交代好了,尿尿拉屎都不能拉到外人地里,小孩子的屎尿都是最好的肥料。所以,孩子在地头看着,就会不停地往玉米地里钻着尿尿,人家自然就不会去偷了。

而山姜是唯一一个让大家觉得共产主义的食物,分享了别人家的东西,却不用有丝毫的内疚。这在贫穷得连一只小鸡翅膀都要做上记号的乡村里,不能不说是一件温暖的事。

然而,终究,最为温暖我们身体的,是早餐时的那一碗糊涂。

孩子时代的我们,最喜欢糊涂刚刚擦好时的那一刻,疯着站在锅台边上,等着掀开锅盖的那一刻,争抢着吃锅边缘的锅巴。糊涂锅边的锅巴是完整的一圈,焦脆,又有着玉米的香味。是食物贫乏时代最为奢侈的零食。

糊涂喝完以后,锅底会粘着一层厚厚的糊涂泥巴。这个时候,大人们会往锅底涂上一层均匀的西瓜豆酱,然后用炒菜的锅铲抢到自己的碗里,说是特别好吃的锅饼。

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多数农家早已经换了液化气灶具。但是,烧柴火的地锅从未退出。原因便是大多数乡村人的饮食习惯。

春节时,只有回到老家,才能喝到柴火烧出来的地锅糊涂味道。父母亲在县城住,老家的院子里没有人。回老家,便只有到一个远房的亲戚家里喝糊涂。一听说我们回老家了,那亲戚热情得很,糊涂熬了很多,然而,却迟迟不盛碗。往堂屋里一坐,天啊,满桌的鱼啊肉啊,要喝两盅才能罢休。

亲戚家里的厨房有一个长长的烟囱伸出屋顶,房间里几乎没有烟气。我年幼的时候,厨房是不能进的,每一次引火过后,厨房里的烟雾都会呛得人咳嗽不止。但也不是全无好处,比如,在锅膛的门前上方,一般会吊一个陶水壶,那水壶被烟火熏得浑身黑透。每一次,我用筷子在壶身上刻下我的名字,只需要两天半的光景,就又完全不见了,刻哥哥的名字,一天就会不见了。这是我常常得意的。不只是这样,比如,这水壶里的水,在冬天的时候可以洗脸洗脚,十分方便。

而现在,一个电热水壶不过几十元钱,所以,早已经没有人家在锅门前吊一个浑身黑透的水壶了。可是,我总觉得,那一只全身被烟火熏烤得黑透的水壶,就是我自己。虽然,在城市里生活了多年,我常常洗不干净自己满身的灰尘,也总能闻到那玉米糊的香味。因为,我就悬挂在老家的锅膛门口。

红白事

旧年月里,乡下夏忙和秋忙,都是累死人的季节。所以,但凡是在这个季节离世的老人,周年的祭日都会移到春节来办。这样的好处是,春节时村里杀年猪,猪肉够吃。再者来说,那时候家家都穷,摆一次宴席,桌面上的剩菜吃不完,也可以存放,天冷,不会坏。

哪知到了现在,这规矩仍是坚持着。

缘由却是变了,现在的乡村,平时年轻人和壮劳力都进了城打工,只有在春节的时候,才回家。所以,祭日也自然要在亲人齐全的时候办。

大年初一至初六都是走亲戚,家家户户都忙不停地换东西。张家的一箱方便面搬到李家,李家将八宝粥改天再搬回到张家。过去不是这样,过去穷,都是用竹篮挎着一篮好面馒头走亲戚。从姑家走到舅家,从姨家走到远方的亲戚家,走来走去的,一篮馒头就裂了馊了,可即使是馊了,也是不舍得吃的。总要将亲戚全都走完了,才会让孩子们分着吃了。那个时候,我们家就是如此的,平日里自己吃的馒头,从外表上看是好面的,可是掰开来,里面却是杂面的。外面只是包上了一层好面的衣裳。全白面的馒头,只做一锅,走完全部的亲戚后才能吃。所以,就显得格外珍贵。

现在农村富裕了,早就不兴馒头篮子了。兴什么呢,方便面,各种山寨的劣质饮品。比如我见过两个好玩的品牌,一个是叫“雷碧”的汽水,一个是叫“大个核桃”的核桃露。

过了初六,乡下的亲戚开始办白事,初七初九,如果订不到厨师,那么,到初十也是有的。正月十五之前,在农村都是过年。

年初七一早,我去参加一个亲戚的周年祭礼。照规矩,是要先上坟磕头的。

几家亲戚在大寨西街集合,大寨是一个集镇,虽然属于山东,却被河南的地域包围着。因为是集市,一直兴旺。

在大寨街上取了扎的祭品,两枝摇钱树、两个家用电器。

其他祭品早在出殡的时候已经烧过了。这些纸扎的祭品,完全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想象,总是想着,人有轮回。往生之后有另外一个世界,叫作阴间,在阴间,更是贪污盛行,所以,多给死去的亲人烧些纸钱,好让他去阎王爷那里行贿,保佑尘世间活着的亲人。

坟一般埋在村庄的角落里,或南边或东边。

亲戚的坟埋在一片树林里,冬天的风一吹,极寒冷。

照例是有唢呐等响器,女亲属离坟五百米的时候,便要哭起来,和过去不同,过去的哭词是有讲究的,现在大都简单了,只需要喊着离世亲人的辈分即可,比如,这次离世的,是我爱人的舅父。她只需要反复喊着一句:我的舅啊。

女方一哭,坟前的响器班便吹响了唢呐。表示迎接,坟前正跪着的那些直系亲属们呢,也要哭起来。这才有了响应。

男客们要排队在坟前行祭拜礼。

我和几个姐夫们准备好了,有领头的,不会行礼的,比如像我这样长年不在乡村生活的,要跪在最后一排。看着前面的人,前面怎么做,我就跟着学。

往往,城里人到乡下行这种祭拜礼,观者颇众,大家主要是想看笑话的。在乡下,祭礼中出错的特别多,这样就会闹出笑话来。

我们一群人行的叫“懒九拜”,一个“懒”字,已经解释了这个行礼仪式的简单。那些长辈们多是行“二十四拜”或“十四拜”,我们这些小辈,行九拜礼,也要再简化一些程序,就成了懒九拜。

行过礼,就散了,回到主人家里坐着等吃饭。

亲戚家里长子在县剧团工作,为了父亲的祭日,请了剧团的人给村里唱两天戏。村庄里的人嫌两天不过瘾,大队出面,又请剧团再加演三天。

村庄的广场上正在唱戏。现在的剧团和过去比也有了些条件,灯光音响都好了很多。

我们一群人站在戏台下面看了一会儿。看戏的还是老人居多,他们搬着个小马扎,穿得厚厚的,戏的内容是一个悲剧,好几个老人,都在那里抹着眼泪。

白事的酒席自然比红事的酒席差一些,但是,乡村的菜非常实惠,比如,整只的鸡,半个猪脸。好玩的是,这半个猪脸有一个体面的名字,叫作“有头有脸”。这食物的名字,也注释了乡村社会的价值观。说到底,在乡村熟人社会,他们对万物的认知,仍然停留在那些戏词上,什么“妻贤子孝”,什么“出人头地”,什么“朝里有人好居官”。

比起白事的宴席,乡村红喜事的宴席要隆重一些。

乡村的婚事,也越来越接近城市。结婚的时候,新娘子也穿着婚纱,不过,因为寒冷,一般婚纱里面还套穿着保暖的棉衣,看起来十分幽默。

我参加的一个远房亲戚家女儿的婚礼,竟然是纯西方式的。原因是,新郎的奶奶信了基督教,便请了教会的牧师来主持婚礼。

牧师领着一群穿着整齐的教众,唱了赞美诗,主持了全部的仪式。然后,婚礼就要结束的时候,新娘子被婆婆叫下台来,原来孩子饥了,闹着要吃奶。所以,新娘只好下台来,抱着孩子,无奈婚纱束得很紧,一时撕扯不开,孩子仿佛是闻到了母亲的气息,更饿了,哭闹声更大了。婆婆便来帮忙,帮着将婚纱的系带扯开了,一边扯一边还小声说,这婚纱可不能弄坏了,要赔钱的。

终于解开了婚纱,掏出奶子,塞进孩子嘴里,孩子才止了哭声。

这就是乡村婚礼的现场片断。

结婚的男女往往都已经生了孩子,才忽然想起要办一场婚礼。也有的,本不是相亲的对象,甚至男孩女孩各自都有对象,可是,在集会上,或者是玉米地里好了几回,就大了肚子。结果,双方只好各自退了原来的婚事,奉了肚子里的孩子结婚。虽说是结了婚,可是,双方的父母亲都不大愿意。男方家长嫌弃女孩不贞洁,都已经订婚了,还来勾搭自己的儿子。女方家长嫌弃男孩耍流氓,说不好是怎样诱拐自己的闺女。

然而,孩子生下来了,男女都去了城里打工,孩子丢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时也来看一回,孩子很聪明,又觉出女方的好来。等到春节双双回家,和女方家长一商量,再漂亮地办一回婚礼。

这是常有的情况。

我的这个远房亲戚,倒不是双方解除原来的婚约后再婚的。是两家人相互请了媒人介绍的。可是,两个人分别在广东和宁波打工,春节时见了个面,第二年中秋节时递了个订婚金戒指,第三年春节就住在了一起。结婚后仍然分开打工,就像是没有结婚一样。直到女方怀孕,回了家,男方仍然在宁波打工。

因为男方打工的工厂有自己办的医院,能生育,所以,到了快生产的时候,将女方接到了宁波。孩子生下后,女方也在宁波谋了个工作做。男方的母亲去宁波看了半年孩子。直到今年春节,一起回老家过年,才补办婚礼。

在他们的新房里见到了婚纱照,果然,新郎新娘站在那里,一岁半的儿子坐在中间。

婚礼上的牧师问新郎,无论新娘是否能生育,你是否都愿意一生一世相守,围观的人都笑了。牧师愣在那里,重复着问新郎,新郎骄傲地说,是,我愿意。

婚礼结束后,新娘抱着孩子喂奶的情形十分的戏剧。

村里的人对这样的场景仿佛并无什么不妥的反应。吃喜宴的时候,一些长辈们在旁边议论,说现在的年轻人挺孝顺,都是在外面挣了些钱,用自己挣的钱来办婚礼,省得长辈为了办这一铺事愁得白了头。

继续听下去,马上就听到了为了给儿办婚宴而白了头发的人家。那是一个极为贫穷的人家,孩子长得也排场,就是家里盖不了瓦屋,只好两夫妻搬到村外的草棚里住,给儿子娶亲用旧院旧房。儿子呢,娶的媳妇也不体面,是个半边脸的人。

我反复也没有明白,什么叫作半边脸的女人。难道是天生残疾,半边的脸有损伤,又或者是幼小的年纪时出了什么差错,而使得半面脸有了缺陷。然而,等我知道答案,才知道,我们乡下,所谓的半边脸,是指女人已经嫁过一回了。二婚,脸已经丢过了一半了,只剩下半面脸。

那天的婚宴上,没有上半边猪脸,大约是喜宴不时兴这处有头有脸的虚荣。上的菜有几道都是酸甜喜庆的内容。

对了,去吃喜宴,在乡下,照例会得到主人家一条大红色的毛巾。这是作为回礼的赠品。这种毛巾来自同一个厂家,我在乡下住的几天,去了不少亲人家走动,发现他们每一家都用的是同一花型色彩的毛巾。不用说,查查有几条毛巾,就知道他们参加了几次婚礼。

在乡下,哪怕是富裕了的人,也都是精打细算过日子的。他们被贫穷和疾病挤压得太久了,所以,哪怕是高兴,也总要留一些余地,生怕一不小心,高兴得过了头,得罪了管高兴的神灵,没收掉他们高兴的权利。

虽然主人家办婚事都大方地上菜,但是同桌上吃菜的人,边吃边说,这两个菜如果不吃,就都别动了,到时候,他们收拾起来也好收拾,别吃了一口,他们就当作剩菜给倒掉了,多糟践粮食啊。

我本来正准备往一道菜上动筷子,立即止了念头。连剩菜都要替主人家完整地剩下来,这种淳朴,虽然好笑,却没来由地让我觉得珍贵。

乡村,越来越不乡村了。只好,希望,住在这里的人,能有根,深深地扎在泥里,一直保持着那春播夏长的姿势,平静,温和。

走亲戚个案

回到乡下,对一些旧词语和老亲戚有亲切感。多是和自己童年相关的人事。

有一个亲戚,是我的奶奶在世时认下的亲戚。奶奶自幼无亲人,在地主家里做使唤丫鬟,而爷爷是地主家的长工。想来如同小说情节,然而却真切可考。

奶奶和爷爷成婚后,因为没有娘家,便凭着记忆,在自己的出生地认了一户人家,认作娘家,以便将来生老病死,好知会娘家人。在乡下,有出处的女人,才可以埋到祖坟里。这是旧传统。

奶奶在世时和我们向来不亲近,比如,她做了什么好吃的,断不会给我们这些孩子们吃,总是挂在堂屋高高的吊篮里。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偷吃,只要是奶奶不在家,我和哥哥总能生出法子够出那些好吃的。

我八岁时,奶奶离世。

那时,对于我们这些孩子们来说,奶奶或者爷爷离世,并不悲伤。因为,奶奶的离世,总是意味着家里不停地有人来奔丧,总会带些好吃的来。而这些零食平时是吃不着的,所以,这些食物治愈了我的悲伤。我和一些堂兄弟依旧嬉戏,又因为我的奶奶离世,我成为众多孩子们巴结的中心,在当时,只有示好于我,他们才可能得到好吃的。所以,借助于奶奶的死,我成为一群孩子的头目。

而在这一年,奶奶认的那门亲戚,才开始和我们家走动。

奶奶活着的时候,这门亲戚若有若无。而在奶奶离世后,重视与他们家的交往,也是对奶奶的一种怀念。我是这样想的。

这亲戚里,有一个比我大几岁的表叔,与我们这些孩子们颇能玩在一起。

多年以后,又去这表叔家里走亲戚,格外地感慨。

表叔育有两个女儿,无子,长年在北京等地打工,沧桑,年轻时因为出力过多,摔断过一条腿,虽然后来好了,但是,每逢阴雨天气,便疼得厉害。

表叔后来在北京打工时捡了一个儿子,倒是活泼可爱,只是养到六岁时,才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这便又成了家里的一个花钱的出口。

表叔的村庄紧靠着山东的村庄,因为山东的信号比较强,他用的号码全是山东的手机号码。明明是河南的村庄,可是,原来他用河南的手机号码,一回到村庄就收到短信,什么欢迎您漫游出省,山东菏泽移动欢迎您之类,搞得每一次接打电话都收取漫游费,后来村里的年轻人,都换成了山东的手机号码,于是,年纪大一些的,也都让年轻人帮着,去换了。

表叔的手机号码是新换的,末尾的几位数字是他的生日。说完,他露出黑黑的牙齿。

他抽烟。

不停地抽。还咳嗽。

表叔的大女儿在北京一个食品厂打工,春节的时候,也没有回来,因为春节时的工资是平时的三倍,不舍得回来。挣钱不容易,回来一次得花好多钱。不让她回来。这是表叔的话。

女儿的名字叫素红,可是,电话号码写在墙上,名字叫程琳。表叔姓张。

表叔说,北京的工厂对河南人歧视得很。素红去打工,拿自己的身份证去,人家工厂一看是河南人,不要。就回到家里,借了邻村程琳的身份证,邻村便是山东的村庄。亲戚家的女儿正在念高中,便借了她的身份证。

一开始的时候,老是记不住程琳这个名字。打电话到工厂的车间里找女儿,每一次说找张素红,都说,没有这个人。连忙看墙上的名字,说找程琳,才将自己的女儿叫过来听电话。

现在,因为已经叫顺口了,表叔叫自己的女儿也叫程琳,仿佛已经忘记了她原来的名字。

表叔家里有几间鸡棚,原来养过鸡,只是不善管理,鸡患了病,死了无数。赔了不少钱。

又只好出去打工,是在工地上干最苦的活计。表叔不懂什么技术,只能出死力。

一说到出死力,表叔的表情就会有些暗淡。

表叔的妻子,倒显得年轻,但是,对我们这些到访的亲戚,却也并不热情。看得出,他们夫妻关系不好。因为,表叔竟然和她分开居住。

我无意打探他们的秘密,但还是忍不住惊奇地,问了一句,为何分开住啊,本来房子就不宽绰。

表叔恶狠狠地说了一句,她嫌我身上有味。

表婶穿戴皆时髦,还化着淡妆。若不细看,看不出生过两个女儿,而且大女儿已经十九岁了。

在乡下,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中年女人,则又是另外故事的开始。

聊天时,表叔接到电话,是后村的胖子家里的猪,要阉掉,可是,现在的年轻兽医,不太会做,找表叔来了。原来表叔年轻时,帮着别人杀过猪,懂得阉猪。

便告别了表叔。

在路上,看到乡村的一个标语,上面写,阉猪找前村张虎。才想起,原来表叔的名字,叫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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