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犬

肉食第三

“肉食者鄙”,非鄙其食肉,鄙其不善谋也。食肉之人之不善谋者,以肥腻之精液,结而为脂,蔽障胸臆,犹之茅塞其心,使之不复有窍也。此非予之臆说,夫有所验之矣。

诸兽食草木杂物,皆狡黠而有智。虎独食人,不得人则食诸兽之肉,是匪肉不食者,虎也;虎者,兽之至愚者也。何以知之?考诸群书则信矣。“虎不食小儿”,非不食也,以其痴不惧虎,谬谓勇士而避之也。“虎不食醉人”,非不食也,因其醉势猖獗,目为劲敌而防之也。“虎不行曲路,人遇之者,引至曲路即得脱。”其不行曲路者,非若澹台灭明之行不由径,以颈直不能回顾也。使知曲路必脱,先于周行食之矣。《虎苑》云:“虎之能搏狗者,牙爪也。使失其牙爪,则反伏于狗矣。”迹是观之,其能降人降物而藉之为粮者,则专恃威猛,威猛之外,一无他能。世所谓“有勇无谋”者,虎是也。予究其所以然之故,则以舍肉之外,不食他物,脂腻填胸,不能生智故也。

然则“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其说不既有征乎?吾今虽为肉食作俑,然望天下之人,多食不如少食。无虎之威猛而益其愚,与有虎之威猛而自昏其智,均非养生善后之道也。

■译文

“吃肉的人鄙陋”,并不是鄙视他们吃肉,而是鄙视他们不善计谋。吃肉的人之所以不善谋略,是因为肥腻的肉汁凝结为脂肪,遮住了心胸,就像茅草堵塞了心一样,使他的灵性无法通透。这不是我的猜测,而是经过证实的。

食草的野兽,都狡黠而聪明。只有虎会吃人,吃不到人就吃其他野兽,是非肉不食的。虎又是野兽中最蠢的,何以见得?看看这方面的书就会明白了。“虎不吃小孩子”,不是不吃,而是因为孩子还不懂得怕虎,虎错以为他是勇士而躲开他。“虎不吃喝醉的人”,因为喝醉的人有狂态,虎将他看成劲敌,所以防备他。“虎不走弯路,人要是遇见老虎,引到弯路上就能逃脱。”虎不走弯路,不是像澹台灭明不走小路那样,而是因为脖子是直的不能够回头。虎要是知道走到弯路上的人会逃脱,就应该在大路上把他吃掉了。《虎苑》上说:“虎之所以能制服狗是靠爪牙,如果没有了爪牙,反而会被狗所制服。”从这里看,它之所以能够降伏其他动物并把它们当作食物,全是靠着威猛,威猛以外,什么本领也没有。人们所说的有勇无谋,就是指老虎。我推究虎愚蠢的原因,就是因为除了吃肉,不再吃别的东西,脂肪油腻填塞心胸而不能产生智慧。

但是“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个说法,不是已经有了验证了吗?我现在虽然在宣传肉食,但还是希望天下人多吃不如少吃。没有虎的威猛却加重了愚昧,和有虎的威猛却让智慧昏沉,都不是养生的方法。

食以人传者,“东坡肉”是也。卒急听之,似非豕之肉,而为东坡之肉矣。噫!东坡何罪,而割其肉,以实千古馋人之腹哉?甚矣,名士不可为,而名士游戏之小术,尤不可不慎也。

至数百载而下,糕、布等物,又以眉公得名。取“眉公糕”“眉公布”之名,以较“东坡肉”三字,似觉彼善于此矣。而其最不幸者,则有溷厕中之一物,俗人呼为“眉公马桶”。噫!马桶何物,而可冠以雅人高士之名乎?予非不知肉味,而于豕之一物,不敢浪措一词者,虑为东坡之续也。即溷厕中之一物,予未尝不新其制,但蓄之家而不敢取以示人,尤不敢笔之于书者,亦虑为眉公之续也。

■译文

食物中因为人名而得到广泛流传的,“东坡肉”就是。乍一听,似乎并不是猪肉,而是苏东坡的肉。唉!苏东坡有什么罪过,要割肉来填千古馋人的肚子呢?真是太过分了!不能作名士,而搞一些名士自娱自乐的小游戏,更不能不谨慎。

数百年后,糕饼和布这些东西,又因为陈眉公而得名,叫作“眉公糕”“眉公布”,比起“东坡肉”三个字,好像就觉得好听一些。而最不幸的是,厕所里面有一种东西,俗人叫作“眉公马桶”。唉!马桶是什么东西,而可冠以雅人高士的名字呢?我不是不懂得品尝猪肉,但是对于猪肉,一句话也不敢说,就是怕成为第二个苏东坡。就是厕所里的那件东西,我也不是没有改进设计,只是藏在家里不敢拿出来给人看,更不敢写进书里,也是担心步陈眉公的后尘。

物之折耗最重者,羊肉是也。谚有之曰:“羊几贯,账难算,生折对半熟对半,百斤止剩廿余斤,缩到后来只一段。”大率羊肉百斤,宰而割之,止得五十斤,迨烹而熟之,又止得二十五斤,此一定不易之数也。但生羊易消,人则知之;熟羊易长,人则未之知也。羊肉之为物,最能饱人,初食不饱,食后渐觉其饱,此易长之验也。凡行远路及出门作事,卒急不能得食者,啖此最宜。秦之西鄙,产羊极繁,土人日食止一餐,其能不枵腹者,羊之力也。

《本草》载羊肉,比人参、黄芪。参芪补气,羊肉补形。予谓补人者羊,害人者亦羊。凡食羊肉者,当留腹中余地,以俟其长。倘初食不节而果其腹,饭后必有胀而欲裂之形,伤脾坏腹,皆由于此,葆生者不可不知。

■译文

食物当中折耗最多的就是羊肉了。有谚语说:“羊几贯,账难算,生折对半熟对半,百斤止剩廿余斤,缩到后来只一段。”一般说来,一百斤左右的羊,屠宰之后,只能得到五十斤的肉。煮熟以后,只能剩二十五斤。这是一个不变而且准确的数字。但是生羊肉容易折耗,这一点人们都知道;熟羊肉容易膨胀,人们就不知道了。羊肉这种东西,最容易吃饱,一开始吃的时候不觉得饱,吃完后才渐渐觉得饱了,这就是羊肉容易膨胀的验证。凡是走远路或出门办事,仓促间不能正常吃饭的,吃羊肉最好。陕西西部产羊极多,当地人一天只吃一餐而不会饿肚子,就是羊肉的功劳了。

《本草》记载羊肉的时候,拿来跟人参、黄芪对比。人参和黄芪能补气,羊肉能补体。我说羊肉能滋补人,也能够害人。凡是吃羊肉的,肚子应当留点空余,以备它膨胀。如果吃的时候不节制,吃得很饱,饭后一定会有胀得肚子要裂开的感觉,伤脾坏腹的事都是这样发生的,爱惜身体的人不能不知道这一点。

牛、犬

猪、羊之后,当及牛、犬。以二物有功于世,方劝人戒之之不暇,尚忍为制酷刑乎?略此二物,遂及家禽,是亦以羊易牛之遗意也。

■译文

说过猪和羊之后,应该谈到牛和狗了。因为这两种动物对人来说是有功之臣,我劝人们不要杀还来不及,怎么忍心为它们制造酷刑呢?我略过这两种动物不谈,于是说到家禽,这就如同梁惠王祭祀时用羊来替代牛的心意。

鸡亦有功之物,而不讳其死者,以功较牛、犬为稍杀。天之晓也,报亦明,不报亦明,不似畎亩、盗贼,非牛不耕,非犬之吠则不觉也。然较鹅鸭二物,则淮阴羞伍绛、灌矣。烹饪之刑,似宜稍宽于鹅鸭。卵之有雄者弗食,重不至斤外者弗食,即不能寿之,亦不当过夭之耳。

■译文

鸡也是对人类有功劳的动物,之所以不避讳宰杀它,是因为鸡的功劳比起牛和狗来要小一些。天要亮,鸡报晓也亮,没报晓也亮,不像耕田和防盗贼,没有牛就不能耕田,没有狗的吠叫,来了盗贼就没办法察觉。但鸡比起鹅和鸭来,就如同韩信羞与周勃灌婴为伍一样。鸡所遭受的烹饪的酷刑,似乎应该比鹅和鸭稍轻点。处在产卵期的鸡不要吃,重量不到一斤的鸡不要吃,就算不能让它享尽天年,也不该让它过早夭折。

之肉无他长,取其肥且甘而已矣。肥始能甘,不肥则同于嚼蜡。鹅以固始为最,讯其土人,则曰:“豢之之物,亦同于人。食人之食,斯其肉之肥腻,亦同于人也。”犹之豕肉以金华为最,婺人豢豕,非饭即粥,故其为肉也甜而腻。然则固始之鹅,金华之豕,均非鹅豕之美,食美之也。食能美物,奚俟人言?归而求之,有余师矣。但授家人以法,彼虽饲以美食,终觉饥饱不时,不似固始、金华之有节,故其为肉也,犹有一间之殊。盖终以禽兽畜之,未尝稍同于人耳。“继子得食,肥而不泽。”其斯之谓欤?

有告予食鹅之法者,曰:昔有一人,善制鹅掌。每豢肥鹅将杀,先熬沸油一盂,投以鹅足,鹅痛欲绝,则纵之池中,任其跳跃。已而复擒复纵,炮瀹如初。若是者数四,则其为掌也,丰美甘甜,厚可径寸,是食中异品也。予曰:惨哉斯言!予不愿听之矣。物不幸而为人所畜,食人之食,死人之事。偿之以死亦足矣,奈何未死之先,又加若是之惨刑乎?二掌虽美,入口即消,其受痛楚之时,则有百倍于此者。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忍人不为,况稍具婆心者乎?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有过于此者。

■译文

鹅的肉没有别的优点,只是既肥又甘美而已。因为肉肥才能甘,不肥就味同嚼蜡了。鹅以固始产的最好,询问当地人,说:“用来喂养鹅的东西,跟人吃的一样。给鹅吃人的食物,所以它肉的肥腻也就跟人一样了。”就好像猪肉以金华所产的最好。金华人喂猪,不是饭就是粥,所以金华猪肉既甜又腻。如此说来,固始的鹅、金华的猪,都不是猪和鹅本身品种好,而是喂的东西好。食物能使动物长得好,这还需要说吗?回头细细思量,发现其中有些做法值得学习。但是把这方法教给家人,他们虽然也用好的食物来喂养,可喂养的时候饿一顿饱一顿的,不像固始和金华两个地区喂养得那样有规律,所以这样喂养出来的鹅和猪的肉,比起这两个地方的,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因为终究人们是把它当畜生养,未曾稍有如同待人的感情。“继子得食,肥而不泽。”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有人向我介绍一种吃鹅的方法,说:过去有个善于做鹅掌的人,每次把肥鹅养到要杀的时候,先烧一锅油,把鹅的脚放进去,鹅痛得要死就跳进水塘里,任它跳跃。然后再捉再放,像那样烫了又放它跳到水里,如此四次之后,鹅掌就丰美甘甜,厚达一寸,这是食物里面的异品。我说:这样的话太悲惨了!我不想听这样的话。动物不幸被人蓄养,吃人喂的食物,为人的需要而死。它用死来偿还也就够了,为什么要在死之前,还让它受这样的酷刑?两块鹅掌虽然味美,入口就没了。而鹅当时要遭受比这强烈百倍的痛苦。以活物多时的痛苦来换人类片刻的甘甜,残忍的人都不愿意去做,何况稍微有些善心的人呢?地狱正是为这种人准备的,他死后受炮烙的酷刑,一定会比这还残酷。

禽属之善养生者,雄鸭是也。何以知之?知之于人之好尚。诸禽尚雌,而鸭独尚雄;诸禽贵幼,而鸭独贵长。故养生家有言:“烂蒸老雄鸭,功效比参芪。”使物不善养生,则精气必为雌者所夺,诸禽尚雌者,以为精气之所聚也。使物不善养生,则情窦一开,日长而日瘠矣,诸禽贵幼者,以其泄少而存多也。雄鸭能愈长愈肥,皮肉至老不变,且食之与参芪比功,则雄鸭之善于养生,不待考核而知之矣。然必俟考核,则前此未之闻也。

■译文

禽类里善于养生的,是雄鸭。怎么知道的呢?从人们的喜好就可以看出来。人们挑家禽的时候,都喜欢挑雌的,只有鸭子喜欢用雄的;其他家禽喜欢挑幼的,只有鸭子喜欢挑老的。所以养生家说:“烂蒸老雄鸭,功效比参芪。”如果动物不善于养生,精气就会被雌性夺走,家禽之所以要挑雌的,就是因为雌性身上聚集了精气。如果动物不善养生,发情以后,时间长了就会越长越瘦,各种家禽当中以年幼的为贵,是因为它们的精气还未泄漏多少。雄鸭能越长越肥,皮肉到老不变,而且吃起来能跟人参和黄芪的功效媲美,是不用去考察就能够知道的。但是如果一定要考察,那么在此之前没听人说起过。

野禽、野兽

野味之逊于家味者,以其不能尽肥;家味之逊于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于不自觅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于草木为家而行止自若。是知丰衣美食,逸处安居,肥人之事也;流水高山,奇花异木,香人之物也。肥则必供刀俎,靡有孑遗;香亦为人朵颐,然或有时而免。二者不欲其兼,舍肥从香而已矣。

野禽可以时食,野兽则偶一尝之。野禽如雉、雁、鸠、鸽、黄雀、鹌鹑之属,虽生于野,若畜于家,为可取之如寄也。野兽之可得者,惟兔、獐、鹿、熊、虎诸兽,岁不数得。是野味之中,又分难易。难得者何?以其久住深山,不入人境,槛阱之入,是人往觅兽,非兽来挑人也。禽则不然,知人欲弋而往投之,以觅食也,食得而祸随之矣。是兽之死也,死于人;禽之毙也,毙于己。食野味者,当作如是观。惜禽而更当惜兽,以其取死之道为可原也。

■译文

野味不如家养动物的地方,在于肉不够肥;野味之所以比家养的动物味道好,是因为它香。家养动物之所以肥,是因为不用自己觅食,而安然等人喂养。野味之所以香,是因为它们以草木为家,行动自由。由此可见,丰衣美食,安居闲处,可以让人变肥;流水高山,奇花异木,可以使人香。被养肥的就一定会被屠宰,很少有遗漏的;香的东西也会被人吃掉,但是有的偶尔可以避免,二者不能兼有,就舍弃肥腻而选取香的吧。

野禽可以经常吃到,野兽则是偶然才能尝到。野禽像野鸡、大雁、斑鸠、鸽子、黄雀、鹌鹑等,虽然生在野外,就像养在家里一样,因为很容易得到,就像是寄养的一样。野兽中可以打到的只有兔、獐、鹿、熊、虎等野兽,一年猎不到几只。所以野味中,从捕猎的角度而言,又有难易的区别。为什么不容易得到呢?因为它们常年在深山里,很少到人住的地方去,之所以掉到人的陷阱中,是人去找野兽,不是野兽自己送上门来。野禽就不同,知道人想用网抓捕它们,还要去投网,是为了觅食,食物得到了,灾祸也就跟着到了。这样看来,野兽的死是因为人,而野禽的死是因为它们自己。吃野味的人应当这样看。就该比珍惜野禽更珍惜野兽,因为它们死去的原因是可以谅解的。

鱼藏水底,各自为天,自谓与世无求,可保戈矛之不及矣。乌知网罟之奏功,较弓矢罝罘为更捷。无事竭泽而渔,自有吞舟不漏之法。然鱼与禽兽之生死,同是一命,觉鱼之供人刀俎,似较他物为稍宜。何也?水族难竭而易繁。胎生卵生之物,少则一母数子,多亦数十子而止矣。鱼之为种也似粟,千斯仓而万斯箱,皆于一腹焉寄之。苟无沙汰之人,则此千斯仓而万斯箱者,生生不已,又变而为恒河沙数。至恒河沙数之一变再变,以至千百变,竟无一物可以喻之,不几充塞江河而为陆地,舟楫之往来能无恙乎?故渔人之取鱼虾,与樵人之伐草木,皆取所当取,伐所不得不伐者也。我辈食鱼虾之罪,较食他物为稍轻。兹为约法数章,虽难比乎祥刑,亦稍差于酷吏。

食鱼者首重在鲜,次则及肥,肥而且鲜,鱼之能事毕矣。然二美虽兼,又有所重在一者。如鲟、如、如鲫、如鲤,皆以鲜胜者也,鲜宜清煮作汤;如鳊、如白、如鲥、如鲢,皆以肥胜者也,肥宜厚烹作脍。烹煮之法,全在火候得宜。先期而食者肉生,生则不松;过期而食者肉死,死则无味。

迟客之家,他馔或可先设以待,鱼则必须活养,候客至旋烹。鱼之至味在鲜,而鲜之至味又只在初熟离釜之片刻,若先烹以待,是使鱼之至美,发泄于空虚无人之境;待客至而再经火气,犹冷饭之复炊,残酒之再热,有其形而无其质矣。煮鱼之水忌多,仅足伴鱼而止,水多一口,则鱼淡一分。司厨婢子,所利在汤,常有增而复增,以致鲜味减而又减者,志在厚客,不能不薄待庖人耳。更有制鱼良法,能使鲜肥迸出,不失天真,迟速咸宜,不虞火候者,则莫妙于蒸。置之镟内,入陈酒、酱油各数盏,覆以瓜姜及蕈笋诸鲜物,紧火蒸之极熟。此则随时早暮,供客咸宜,以鲜味尽在鱼中,并无一物能侵,亦无一气可泄,真上着也。

■译文

鱼藏在水里,各自为天,自认为与世无争,可以保证不受到刀枪伤害。谁知道捕鱼的细网比捕猎的工具更厉害。不需要把水抽干来捕鱼,自然有不让鱼漏网的方法。虽然鱼和禽兽同样是一条性命,却觉得鱼被人宰杀,比其他动物被人宰杀容易接受些。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水中的生物容易繁殖,不容易灭绝。胎生、卵生的动物,少的一次产下几个后代,多的也只有几十个而已。而鱼的繁殖,一次产的卵就像几仓小米一样难以计数,如果没有人赶尽杀绝,又将繁衍得无穷尽,多得如同恒河中的沙粒。接着一变再变,多得都没有语言可以形容了,岂不要充塞江河为陆地,那船只往来还能平安无事吗?所以渔民捕鱼虾,就像樵夫砍伐草木,都是取应该取的,伐不得不伐的。我们吃鱼虾的罪过,比吃其他的东西要稍微轻一点,所以我在这里定几个规矩,虽然难以跟轻微的刑罚相比,也比酷吏要好些。

吃鱼最重要讲究新鲜,其次是肥,又肥又鲜,鱼的优点就全了。两个优点都具备当然很好,但是每条鱼往往在其中的一个方面突出,比如鲟鱼、鱼、鲫鱼、鲤鱼等,都是突出在鲜,鲜的鱼适合清煮做汤;像鳊鱼、白鱼、鲥鱼、鲢鱼等,都突出在肥,肥的适宜炖着吃。烹煮的方法全在火候适当,火候不到,鱼肉吃起来是生的,不好嚼;火候太过,鱼肉吃起来就会太老,没有味道。

请客的时候,其他东西可以预先做好,鱼必须是活的,等客人来了再做。鱼的美味在于鲜,而鲜又在于刚刚煮熟离锅的那一刻,要是先煮好了等着,鱼的美味就会发散掉了。等客人到了再热,就像炒冷饭、烫冷酒一样,有鱼的样子而味已经失去了。煮鱼的水不要太多,与鱼齐平就可以了。水多一点,鱼的味道就会淡一点。负责做饭的丫鬟,想要得到鱼汤,就把水加了又加,以至于鲜味一再减淡。为了厚待客人,就不能不薄待女佣。还有一种烧鱼的好方法,可以使鱼又鲜又肥,保持天然的味道,而且快慢皆宜,不用担心火候,那就是蒸了。把鱼放在盘子里,放几小杯陈酒和酱油,上面盖上瓜片、姜片、蘑菇、笋等鲜美的食物,猛火蒸到熟透。这个是随时都可以做的,用来款待客人也很好,因为鲜味都保留在鱼里面,别的味道进不去,鱼的味道也不会流失,确实是最好的办法。

笋为蔬食之必需,虾为荤食之必需,皆犹甘草之于药也。善治荤食者,以焯虾之汤,和入诸品,则物物皆鲜,亦犹笋汤之利于群蔬。笋可孤行,亦可并用;虾则不能自主,必借他物为君。若以煮熟之虾单盛一簋,非特华筵必无是事,亦且令食者索然。惟醉者糟者,可供匕箸。是虾也者,因人成事之物,然又必不可无之物也。“治国若烹小鲜”,此小鲜之有裨于国者。

■译文

笋是蔬菜里必须有的,而虾是荤莱里必须有的,就像甘草在药物里的地位一样。善于做荤菜的人,把煮虾的汤掺进各种食物里,所有的菜都很鲜,就像笋汤对于蔬菜的作用一样。笋可以单独做,也可以混合着用;虾却不能单做,一定要给其他食物做陪衬。把虾单独做一个菜,高级的宴会不会这样,吃的人也会觉得没味道。只有醉虾、糟虾,可以单独吃。所以虾是要靠别的东西才能做成菜,又是其他菜里必不可少的东西。老子说“治理大国如烹小鱼小虾”,这就是小鱼小虾对国家有裨益的地方。

“新粟米炊鱼子饭,嫩芦笋煮鳖裙羹。”林居之人述此以鸣得意,其味之鲜美可知矣。予性于水族无一不嗜,独与鳖不相能,食多则觉口燥,殊不可解。一日,邻人网得巨鳖,召众食之,死者接踵,染指其汁者,亦病数月始痊。予以不喜食此,得免于召,遂得免于死。岂性之所在,即命之所在耶?

予一生侥幸之事难更仆数。乙未居武林,邻家失火,三面皆焚,而予居无恙。己卯之夏,遇大盗于虎爪山,贿以重资者得免,不则立毙。予囊无一钱,自分必死,延颈受诛,而盗不杀。至于甲申、乙酉之变,予虽避兵山中,然亦有时入郭。其至幸者,才徙家而家焚,甫出城而城陷,其出生于死,皆在斯须倏忽之间。噫!予何修而得此于天哉!报施无地,有强为善而已矣。

■译文

“新粟米炊鱼子饭,嫩芦笋煮鳖裙羹。”在山林中隐居的人写这两句话炫耀其得意,可见其中的鲜美。我对于水产没有一种不喜欢吃,只不喜欢鳖,吃多就会口干舌燥,这真是难以理解。一天,邻居用网抓到一只大鳖,请大家去吃,结果吃鳖的人接连死了,只是喝口汤的人,也病了几个月才好。我因为不喜欢吃这个,所以幸运地没被请去,于是就幸免于死。难道性情之所在,也就是命之所在吗?

我一生中以为侥幸的事,更是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乙未年我住在杭州,邻居家失火,三面的房子都跟着烧着了,只有我的房子没事。己卯年夏天在虎爪山遇见强盗,只有交出重金才能免一死,否则的话立刻会被打死。我一文钱也没有,自以为一定会死,就伸着脖子等死,但强盗没有杀我。至于甲申、乙酉的变乱,我虽然到山里躲避战乱,但有时候也会到城里。最幸运的是,才刚搬家,家就被烧;刚出城,城就被攻陷,死里逃生,都在片刻之间。唉!我有什么修为能得到上天这样的保佑!不知道怎么报答上天的恩宠,只有努力行善了。

予于饮食之美,无一物不能言之,且无一物不穷其想象,竭其幽渺而言之;独于蟹螯一物,心能嗜之,口能甘之,无论终身一日,皆不能忘之。至其可嗜可甘与不可忘之故,则绝口不能形容之。此一事一物也者,在我则为饮食中之痴情,在彼则为天地间之怪物矣。予嗜此一生。每岁于蟹之未出时,即储钱以待。因家人笑予以蟹为命,即自呼其钱为“买命钱”。自初出之日始,至告竣之日止,未尝虚负一夕,缺陷一时。同人知予癖蟹,召者饷者,皆于此日,予因呼九月、十月为“蟹秋”。虑其易尽而难继,又命家人涤瓮酿酒,以备糟之醉之之用。糟名“蟹糟”,酒名“蟹酿”,瓮名“蟹瓮”。向有一婢,勤于事蟹,即易其名为“蟹奴”,今亡之矣。

蟹乎!蟹乎!汝于吾之一生,殆相终始者乎!所不能为汝生色者,未尝于有螃蟹无监州处作郡,出俸钱以供大嚼,仅以悭囊易汝。即使日购百筐,除供客外,与五十口家人分食,然则入予腹者有几何哉?蟹乎!蟹乎!吾终有愧于汝矣。

蟹之为物至美,而其味坏于食之之人。以之为羹者,鲜则鲜矣,而蟹之美质何在?以之为脍者,腻则腻矣,而蟹之真味不存。更可厌者,断为两截,和以油、盐、豆粉而煎之,使蟹之色、蟹之香与蟹之真味全失。此皆似嫉蟹之多味,忌蟹之美观,而多方蹂躏,使之泄气而变形者也。世间好物,利在孤行。蟹之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造色香味三者之至极,更无一物可以上之。和以他味者,犹之以爝火助日,掬水益河,冀其有裨也,不亦难乎?

凡食蟹者,只合全其故体,蒸而熟之,贮以冰盘,列之几上,听客自取自食。剖一筐,食一筐,断一螯,食一螯,则气与味纤毫不漏。出于蟹之躯壳者,即入于人之口腹,饮食之三昧,再有深入于此者哉?凡治他具,皆可人任其劳,我享其逸,独蟹与瓜子、菱角三种,必须自任其劳。旋剥旋食则有味,人剥而我食之,不特味同嚼蜡,且似不成其为蟹与瓜子、菱角,而别是一物者。此与好香必须自焚,好茶必须自斟,僮仆虽多,不能任其力者,同出一理。讲饮食清供之道者,皆不可不知也。

宴上客者,势难全体,不得已而羹之,亦不当和以他物,惟以煮鸡鹅之汁为汤,去其油腻可也。

瓮中取醉蟹,最忌用灯,灯光一照,则满瓮俱沙,此人人知忌者也。有法处之,则可任照不忌。初醉之时,不论昼夜,俱点油灯一盏,照之入瓮,则与灯光相习,不相忌而相能,任凭照取,永无变沙之患矣。此法都门有用之者。

■译文

我对于饮食的美味,没有一样不能描述的,没有一样谈起来不是穷尽想象、淋漓尽致的,只有螃蟹,心里很喜欢,吃起来也很好吃,甚至终身也忘不了,但对它好吃和不能忘却的原因,却一点也形容不出来了。对我来说,我最钟情于吃螃蟹,而我嗜蟹如命的行为,对它来说则是天地之间的怪物了。我一生都喜欢吃螃蟹,每年螃蟹还没上市时就把钱准备好了,因此家人笑我是拿螃蟹当命,于是我就把买螃蟹的钱叫作“买命钱”。从螃蟹刚上市到不再上市为止,我没有一天不吃的。朋友知道我爱吃螃蟹,所以都在这个时候请我去吃。我就把九月、十月称为“蟹秋”。我担心螃蟹吃完了接不上,就让家人洗了坛子酿酒,以便腌制起来。所用的糟叫作“蟹糟”,酒叫作“蟹酿”,而坛子就叫作“蟹瓮”。以前有个丫鬟,勤于做螃蟹,我就给她改名叫作“蟹奴”,如今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螃蟹啊!螃蟹啊!你跟我能相伴一生吗?不能为你增光的是,我没能在出产螃蟹的地方做官,拿出俸禄来供我大吃,只能用口袋里那点钱来买,就算一天买上一百筐,除了请客之外,跟五十口家人分着吃,我吃到肚子里的又能有多少啊?螃蟹啊!螃蟹啊!我终究是有愧于你!

螃蟹的味道极好,而这样的好味道往往被人破坏。用螃蟹来做汤的,鲜是很鲜,但螃蟹的外形、口感怎么体现?拿来炖的话,肥是很肥,螃蟹真正的味道却没有了。更讨厌的是把螃蟹剁成两块,加上油、盐、豆粉来煎,使得螃蟹的颜色、香气和味道都失去了。这些做法似乎是嫉妒螃蟹的美味和美观,而想出各种办法来糟蹋它,使它泄气变形。世界上的好东西,都适宜单吃。螃蟹又鲜又肥,又香又腻,蟹肉像玉,蟹黄像金,已经是色香味都到顶点了,再没有什么能超过它,和别的东西掺在一起,给螃蟹增加味道,就像用篝火来为阳光增色,捧一掬水想让河流上涨一样,那不是太难了吗?

凡是吃螃蟹,只应保持它的完整,蒸熟以后放在白色盘子里,摆在桌上,让客人自己取自己吃,剖一只吃一只,掰一条腿吃一条腿,那么香气和味道才不会泄漏掉。从螃蟹的壳里出来,就到人的肚子里去,饮食的真谛,还有比这更深刻的吗?做别的事情,都可以让他人代劳,只有吃螃蟹、瓜子、菱角这三种东西,必须自己动手,即剥即吃才有味道,等别人剥了才吃,不止是味同嚼蜡,而且也会觉得它们不是螃蟹、瓜子和菱角,而是另外一种东西。这跟好香必须自己点,好茶必须自己斟,仆人虽然很多,却不能全靠他们去做,是一个道理。讲究饮食之道的人,不能不知道这一点。

宴请贵宾时,不好用整只的螃蟹,不得已做成汤,也不应该掺上别的东西,只用煮鸡煮鹅的汤做汤,去掉油腻就可以了。

从坛子里拿醉蟹,最忌讳用灯,灯光一照,螃蟹钻到沙子里,就只看到满坛的沙子,这是人人都知道的。有个办法可以任意照而不需忌讳就将螃蟹取出来。刚开始腌的时候,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点上一盏油灯,照到瓮里面,让螃蟹对灯光习惯,以后随便拿灯来照,它再不会钻进沙子里了。这种办法京城有人用过。

零星水族

予担簦二十年,履迹几遍天下。四海历其三,三江五湖则俱未尝遗一,惟九河未能环绕,以其迂僻者多,不尽在舟车可抵之境也。历水既多,则水族之经食者,自必不少,因知天下万物之繁,未有繁于水族者。载籍所列诸鱼名,不过十之六七耳。常有奇形异状,味亦不群,渔人竟日取之,土人终年食之,咨询其名,皆不知为何物者。无论其他,即吴门、京口诸地所产水族之中,有一种似鱼非鱼,状类河豚而极小者,俗名“斑子鱼”,味之甘美,几同乳酪,又柔滑无骨,真至味也,而《本草》《食物志》诸书,皆所不载。近地且然,况寥廓而迂僻者乎?

海错之至美,人所艳羡而不得食者,为闽之“西施舌”“江瑶柱”二种。“西施舌”予既食之,独“江瑶柱”未获一尝,为入闽恨事。所谓“西施舌”者,状其形也。白而洁,光而滑,入口咂之,俨然美妇之舌,但少朱唇皓齿牵制其根,使之不留而即下耳。此所谓状其形也。若论鲜味,则海错中尽有过之者,未甚奇特,朵颐此味之人,但索美舌而咂之,即当屠门大嚼矣。其不甚著名而有异味者,则北海之鲜鳓,味并鲥鱼,其腹中有肋,甘美绝伦。世人以在鲟鳇腹中者为“西施乳”,若与此肋较短长,恐又有东家西家之别耳。

河豚为江南最尚之物,予亦食而甘之。但询其烹饪之法,则所需之作料甚繁,合而计之,不下十余种,且又不可缺一,缺一则腥而寡味。然则河豚无奇,乃假众美成奇者也。有如许调和之料施之他物,何一不可擅长,奚必假杀人之物以示异乎?食之可,不食亦可。若江南之鲚,则为春馔中妙物。食鲥鱼及鲟鳇有厌时,鲚则愈嚼愈甘,至果腹而犹不能释手者也。

■译文

我奔波了二十年,足迹几乎遍及天下。四个海游历了三个,三江五湖,则未曾遗漏一个,只有九河没能走全,因为它们大多迂回盘绕,其中有些不是车和船可以到达的。走过的水路多,吃过的水产自然也多,所以我知道天下的生物,没有能比水产更繁杂的。书上有记载的鱼名,不过是其中的六七成而已。经常有些鱼奇形怪状,味道也不寻常,渔民天天打捞,当地人终年在吃,问他们那些鱼叫什么,他们也不知道。不讲别的,就在苏州、镇江这些地方所产的水产里面,有一种像鱼又不是鱼,样子像河豚却又很小的水产,俗称“斑子鱼”,味道甘美就像奶酪一样,而且柔滑无骨,真是食物中的极品。而《本草》《食物志》等都没有记载。近的地方尚且这样,何况是遥远偏僻的地方呢?

海味中味道最美而人们只能羡慕却不容易吃到的,是产自福建的“西施舌”和“江瑶柱”两种。“西施舌”我已经吃过,只有“江瑶柱”没尝过,这是福建之行的遗憾。所谓“西施舌”,是形容它的形状与舌相似,它洁白光滑,入口品味,就像美女的舌头一样,只是少了红唇皓齿牵住根部,使它不能留在嘴里,一下子就咽下去了。要讲鲜味,海味中比这好的有很多,它并不算奇特。想尝这种味道的人,找个美女咂她的舌头,就跟大吃这种食物一样了。有一种不很出名,但是味道很特殊的,是北海的鲜鳓,味道比得上鲥鱼,此鱼腹中有肋,味道甘美绝伦。人们把鲟鱼和鳇鱼腹中的肋称作“西施乳”,如果跟这种鱼的肋比较,那真是东施与西施的区别。

河豚是江南人最喜欢的食物,我吃过后也觉得很好吃,但问起烹饪的方法,才知道所需要的作料很多,算起来不下十几种,而且一样也不能缺,缺一样就腥且没什么味道。这么说来河豚就没什么奇特,只是依靠很多好的作料才变得奇特的。有这么多作料,放到别的食物里,哪一样不美味,又何必一定要选择这种能毒死人的东西来吃呢?这样的东西吃也可以,不吃也可以。像江南的鲚鱼,是春天时令菜中的好东西。吃鲥鱼、鲟鱼和鳇鱼会吃厌,鲚鱼却越吃越甘美,直到吃饱还舍不得放手。

附:不载果食茶酒说

果者酒之仇,茶者酒之敌,嗜酒之人必不嗜茶与果,此定数也。凡有新客入座,平时未经共饮,不知其酒量浅深者,但以果饼及糖食验之。取到即食,食而似有踊跃之情者,此即茗客,非酒客也;取而不食,及食不数四而即有倦色者,此必巨量之客,以酒为生者也。以此法验嘉宾,百不失一。予系茗客而非酒人,性似猿猴,以果代食,天下皆知之矣。讯以酒味则茫然,与谈食果饮茶之事则觉井井有条,滋滋多味。兹既备述饮馔之事,则当于二者加详,胡以缺而不备?曰:惧其略也,性既嗜此。则必大书特书,而且为罄竹之书,若以寥寥数纸终其崖略,则恐笔欲停而心未许,不觉其言之汗漫而难收也。且果可略而茶不可略,茗战之兵法,富于《三略》《六韬》,岂《孙子》十三篇所能尽其灵秘者哉?是用专辑一编,名为《茶果志》,孤行可,尾于是集之后亦可。至于曲糵一事,予既自谓茫然,如复强为置吻,则假口他人乎?抑强不知为知,以欺天下乎?假口则仍犯剿袭之戒;将欲欺人,则茗客可欺,酒人不可欺也。倘执其所短而兴问罪之师,吾能以茗战战之乎?不若绝口不谈之为愈耳。

■译文

水果是酒的对头,茶也是酒的对头,好喝酒的人一定不好吃水果和喝茶,这是肯定的。凡是有新的客人来到,平时没有一起喝过酒,不知道其酒量深浅,只要用糕饼糖果来试验就可以知道了。拿到就吃,吃的时候好像是喜欢的,那就是好喝茶的人,不是酒徒;拿到却不吃,吃了一点就好像厌烦了一样的,一定是海量,而且是个以酒为命的人。用这种方法来验客人,百无一失。我好喝茶而不好喝酒,性情有如猿猴,拿水果代饭,天下都知道。别人问及酒就很茫然,谈起吃水果和喝茶来就井井有条、津津有味。现在既然讲起饮食的事情,就该把这两样谈得更详细,为什么却省略了呢?我说:是因为怕太简略了。我本性既然嗜好这个,肯定会大书特书,唯恐纸不够用,要是几页纸就写完了,那时想停笔却觉得心里不愿意,不知不觉写起来就不想停了。而且水果可以写得简略,而茶不可以,茶道的内容,比《黄石公三略》《六韬》还丰富,就是写出一部《孙子兵法》来也讲不完。这样就要专门写本书叫作《茶果志》单行,附在这本书后面。至于酒这方面,我自己都说是茫然不知,如果勉强要谈,那么借他人的现成呢,还是不懂装懂呢?借人的现成,那就是犯了抄袭的毛病;不懂装懂,喝茶的人可以骗,酒徒却不能骗。如果有人拿了我的错处来兴师问罪,我能拿茶来跟他应战吗?不如绝口不谈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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