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文化的产物吗?(2)

古罗马人与中国人

奥维德的《爱的艺术》可谓是一本花花公子手册,因为诗人通篇都在描写如何吸引异性、获取爱情带来的最大愉悦,但从来都未曾提及承诺或忠贞。这部著作的第一卷和第二卷完全是为男女写就的恋爱指导,但在第三卷《爱药 》(Les remèdes à l\'amour )中则描写了至今仍然存在的爱的痛楚——为心上人“坠入爱河”的男男女女成了最脆弱的人。于是,奥维德列出了一张“药方 ”:“不断回想情人的缺点……装出冷淡的样子……如果做不到,就在厌烦中让爱终结……回想所有痛苦的时光,才能尽快忘了她……避开任何会重燃爱火的东西……把她与其他更美的女人相比……”如果接下来便是分手,那么,“避开一切引起回忆的东西……不要再去读你们以前的情书,因为即使是最坚定的人也会在读了那些以后不能自持。把那些全都扔进火堆吧!”

在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们便不会再认为激情之爱是人类最近的发明或是与犹太教和基督教有关的产物。就在那与我们相距甚远的古罗马文化,在公元前一世纪,年轻的男子对他热爱的美人还怀有强烈的情欲和依恋。当然,他的文化背景影响了他对自己所处状态的评价。他认为自己是浪漫的。他为他激烈的爱而兴奋,同时,作为罗马人,他也怀疑这份爱。

而在这位罗马人写就诗篇的10个世纪之前,在离我们更遥远的中国,一位年轻女孩写下了这样的诗歌: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

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对于西方社会旧时的爱和性,我们的了解也甚为片面,并且由于我们的文化偏见而有一定偏差。《性与西方社会》(LeSexe et l\'Occident)一书告诉我们,在法国的旺代省或香槟地区,那里的村庄有一些古老的地方习俗,例如,在婚礼之前,准新郎可以随意进行色情活动。这一习俗自16世纪起就被制止了。除此之外,历史学家发现,旧时的私生子和未婚先孕的比例非常高——这不禁使我们怀疑古时的道德究竟是否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高尚。

走过漫长而复杂的爱的历史,如今我们身处的社会无疑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推崇激情之爱,认为它是正面、值得一试、几乎完全符合道德的体验。当人们遇到夫妻关系危机或事业滑铁卢时,它甚至成为了人们继续谋求爱慕和宽容的方式。

我们曾考虑以一系列建议来总结这一章,但是,单纯地提供一般的爱的忠告反而会显得自以为是、过于简单,因为爱的主题存在于不计其数的特定情境中:热恋开始时、已婚夫妇之间、爱侣争吵中、分手时、共同生活里,还有性的交流。若要全部提及,恐怕一本书的篇幅都不足以写完。您也可以参考其他著作,更深地了解这一主题。

我们的阐释是否已经面面俱到?爱的议题在您眼中是否已经无比透彻?想必还远远没有,因为:

在爱中,一切皆是奥秘:

它的利箭、它的箭袋、它的火把、它的诞生,

一日之际能读完的书籍

是无法解释这门学问的。

——拉方丹(La Font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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