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恩格斯从未论述过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却论述过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的区别。恩格斯在1847年10月底至11月写就的《共产主义原理》中说:第二十四个问题: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有什么区别?
答:所谓社会主义者可分三类:
第一类是那些封建和宗法社会的拥护者共产主义者随时都要坚决同这类反动社会主义者作斗争
第二类是现代社会的拥护者,现代社会必然产生的苦难,使他们不得不替这一社会的存在担心共产主义者也得和这些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作不懈的斗争,因为他们的活动有利于共产主义者的敌人,他们所维护的社会正是共产主义者所要推翻的社会。
最后,第三类是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他们和共产主义者同道,他们希望实现×××个问题(手稿此处空白)中所提出的部分措施,但他们不是把这些措施当做引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办法,而是当做足以消除现代社会中的贫困和苦难的措施。这些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或者是不够了解本阶级解放条件的无产者,或者是小资产阶级的代表,直到争得民主制度和实行由民主制度产生的社会主义措施为止,这个阶级在许多方面都和无产阶级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共产主义者在需要行动的时候,只要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不为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效劳和不攻击共产主义者,就应当和这些社会主义者达成协议,并且要尽可能和他们采取共同的政策。当然,共同行动并不排除讨论那些存在于他们和共产主义者之间的分歧意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24—226页。)2.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并列在一起的,专门写了第三章,其题目就是“社会主义的文献和共产主义的文献”。在这一章的“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节中写道:本来意义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体系,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人的体系,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还不发展的最初时期出现的。关于这个时期,我们在前面已经叙述过了(见《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但是,这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作也含有批判的成分。这些著作抨击现存社会的全部基础。因此,它们提供了启发工人觉悟的极为宝贵的材料。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的主张,例如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消灭家庭,消灭私人经济,消灭雇佣劳动,提倡社会和谐,把国家变成纯粹的生产管理机构,——所有这些主张都只是表明要消灭阶级对立,而这种阶级对立在当时刚刚开始发展,它们所知道的只是这种对立的早期的、不明显的、不确定的形式。因此,这些主张本身还带有纯粹空想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