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笔者在如饥似渴地学习唯物辩证法、社会发展史和政治经济学等马列主义著作和理论时,曾经产生过这样的疑问: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一切事物都是处在运动、发展和变化之中,不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无一例外;但是,社会发展史和政治经济学却告诉我们,人类社会从形成原始社会直至将来,只有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公社社会、奴隶社会、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说,人类社会的社会形态,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即到了最终形态。这就与唯物辩证法发生了冲突,产生了矛盾,出现了悖论。
对这个矛盾或称悖论,笔者当时虽做过思考,但终究不能展开来探讨,也没有探讨的时间和氛围。直到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之后,在年近七十周岁时,偶然回顾往事,又想起了这个疑团,就想在余生静下心来,试图探讨一下。于是着手收集资料,开始分析资料和思考,对共产主义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它有哪些内涵与特征,这些内涵与特征是怎么形成的,等等,逐步发生了兴趣。心想,只有明确这些内涵与特征,弄清这些内涵与特征的来龙去脉,并对这些内涵与特征进行科学深入的探讨与分析,才有可能解开这个悖论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