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生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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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迷信的起源。——如果我们回到宗教生活十分盛行的时代,那么我们会发现一个基本信念,它涉及自然以及同自然的联系。这个基本信念我们现在已经不再拥有,因而我们看到通往宗教生活的大门已经永远地对我们关闭。在那些时代,人们尚对自然法则一无所知;天地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东西;季节、阳光、雨水来去无常,根本没有自然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如果人们划船,人们并不认为是划船推动了船前进,而认为划船只是一种有魔力的仪式,人们通过这个仪式迫使一个魔鬼推动船前进。所有疾病,甚至死亡,都是魔力作用的结果。生病和死亡从来不是自然发生的事情,人们毫无“自然过程”的概念——在早期古希腊人那里,也就是说,在很晚的人类阶段,这种概念才开始出现在凌驾于诸神之上的命运女神的观念中。当一个人用弓射箭时,始终还有一只非理性的手和一股非理性的力量在起作用;如果泉水突然干涸,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地下的恶魔及其险恶用心;如果一个人突然倒下,那么一定是一位神的箭发挥了看不见的作用。在印度(按照卢伯克的说法)一个木匠通常要为他的榔头、斧子及其他工具上供祭品;一个婆罗门成员对他用来写字的笔、一个士兵对他在战场上使用的武器、一个泥瓦匠对他的瓦刀、一个农民对他的犁也做同样的事情。整个自然在宗教人士的观念中是有意识、有意志的生物行为的总和,一个任意性的巨大复合体。关于外在于我们的一切,不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某事将是如此这般地、必然如此这般地发生;只有我们本身才差不多是安全的、可测算的;人是法则,自然便是无序——这个命题包含了支配不文明的、在宗教上有创造性的原始文化的基本信念。我们今天的人感觉的东西恰恰相反:现在的人内心感受越丰富,他的主体越是复调式的,与自然的和谐就越是强烈地对他产生影响;我们大家都像歌德一样,在自然中认识到它对现代人灵魂的了不起的镇静手段,我们带着对安宁、家园和宁静的渴望倾听着巨大无比的大钟的钟摆声,好像我们能将这种和谐嵌入体内,从而最终能自得其乐。以前的情况正相反:如果我们回想一个民族不文明的原始状况,或者在附近看见现在的野蛮人,我们会发现他们严重地受制于法则、受制于传统,个人几乎是自动地受它们的束缚,像钟摆一样有规律地运动。对个人来说,自然——无法理解的、可怕的、神秘的自然——就好像是自由王国,是随意性的王国,是有着更高权力的王国,甚至几乎是此在的超人阶段,是上帝。但是每一个生活在那些时代和状况中的人感到,他的存在、他的幸福、家庭的幸福、国家的幸福、任何事业的成功是取决于自然的那种随意性的:有些自然事件到时候就降临了,有些却到时候不来。人们如何才能对这些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发挥影响,人们如何才能束缚住这个自由王国呢?他这样向自己发问,并焦虑地探索着:难道就没有办法像你自己很有规律那样使那些力量通过传统和法则同样变得有规律吗?——相信魔法和奇迹的人的反思在于将一条法则加于自然——质言之,宗教迷信是这种反思的结果。那些人向自己提出的问题是同下列问题密切相关的:较弱的一族如何能将法则强加于较强的一族,如何能支配他们、指导他们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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