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的科学性与现代性(5)

自然科学在17世纪建立起来后,迅速以其学科范型吸引与推动了传统学术的“科学”化。18世纪出现的多部代表性经典著作均提出了“人性的科学”的课题。从洛克《人类理解研究》到休谟《人性论》,在近代科学发源地的英国,“科学”(science)的领域已从“物理”扩大到“人性”,休谟甚至将人性科学置于全部科学的前提与基础地位。

但是,18世纪的“人性科学”,其主流观念是以物理学为范型的“科学”(science)的推广与运用。人文科学(the human sciences)采用了与自然科学(the natural sciences)、社会科学(the social sciences)同样的构词法。因而,准确地说,这类“人性科学”是将人性当作物理客观对象加以把握的“人性物理学”。例如,作为人性显著特性的意识心理,便在物理学的作用与反作用定律下获得说明。尽管休谟“不可知论”的怀疑主义精神指出了自然科学方法运用于人性意识的无效性,但由此所造成的一个后果是:人性研究不可能成为物理学那样水准的“科学”,充其量只是某种“准科学”。从而,在以物理学为范型的“science”观念下,人性论成为低一等的知识。德国学者鲍姆加登(Baumgarten)1750年创立“Aesthetica”(汉语译为“美学”),也就是在逻辑知识之下(之余)补充一门无法达到清晰概念科学的“感性的学问”。与之相反的另一个后果是,从浪漫主义开始,文学艺术家愤而退出科学知识领域,声称人性的真谛不系于科学、不是科学,而属于艺术。艺术比科学更接近真理。从此开出了反科学主义的方向。如前所述,由于人文主义的现代性涵义是在以唯科学主义为对立面的矛盾中确定的,因而这种对“人文科学”、“科学”命名的非难与反对观点拥有很大势力。与此相关,“五四”现代性开端,作为时代旗帜的科学(“赛先生”)以中国古代人文传统为批判对象,从另一个侧面也加深了汉语学界将“人文”与“科学”对立起来的成见。

其实,古希腊时代的“哲学”(philosophia),作为系统的知识与终极的真理追求,也就是“科学”。近代以后以自然科学为范型的狭义“科学”(science),在古希腊即包含在“哲学”的早期形态“自然哲学”中。这种与“哲学”同义或关联的广义“科学”语义语用,特别保留在德文的“科学”(Wissenschaft)一词中。海德格尔指出,经费希特以“Wissenschaft”为词根铸造了“知识学”这个傲视近代物理学的术语后,“科学”(Wissenschaft)便享有了作为系统知识与终极真理的崇高地位。[参阅《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中译选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829页。]后来,不仅19世纪众多创建人文科学的形态,而且20世纪胡塞尔所立志建构的“真正的科学”的现象学与人文科学,都是在这一意义下使用“科学”一词的。联系到德国思想文化特别是哲学的终极追究与信仰气质,我们不难理解“Wissenschaft”与注重实用经验的英语文化传统中的“science”上述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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