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纳是一位职业物理学家,但他对煤地质学怀有一股奇特的热情。在用煤焦油——把煤加工成煤气时留下来的一种没有用处的黏糊糊的残渣——做实验的过程中,他发明了一种通过蒸馏把煤焦油变成一种可燃液体的方法。(不知什么原因)他把这种液体称为煤油。煤油燃烧的效果很好,发出的光又强又稳定,可与鲸油相比,但具有以便宜得多的成本投入生产的潜力,问题是大量生产似乎是不可能的。格斯纳制造了足够供哈利法克斯的路灯使用的煤油,最后在纽约市开设了一家工厂,此举确保了他财源滚滚。但是,从煤里挤出来的煤油在世界各地都将不过是一种次要产品。到19世纪50年代末期,美国一天的总产量也不过600桶。(另一方面,人们很快发现,煤焦油本身具有广泛的用途——生产油漆、染料、杀虫剂、医药等等都用得着它,煤焦油成为现代化学工业的基础。)
在这种困境下,出人意料地站出来另一位英雄——一位聪明的年轻人,名叫乔治·比斯尔。他在公共教育方面出色地干了一阵子以后,刚从新奥尔良学监的岗位上退下来。1853年,在访问自己的故乡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过程中,比斯尔在他的母校达特茅斯学院拜访了一位教授。就在那里,他注意到那位教授的书架上有一瓶石油。教授对他说,岩石油——就是我们现在将会说的石油——在宾夕法尼亚州西部渗出了地面。要是你把一块旧布在里面浸泡一下,那块布就会燃烧。但是,除了作为制造成药的一种成分以外,还没有人发现石油有什么用途。比斯尔用石油做了一些实验,发现它可以成为一种很好的发光体,只要能以工业规模开采。
他创建了一个公司,名叫宾夕法尼亚石油公司,并在宾夕法尼亚州西部靠近铁托斯维尔的地方,在一条名叫油溪的水流缓慢的水道两侧,买下了矿产承租权。比斯尔的新想法是钻探石油,就像钻探水源那样。以前人人都通过挖掘的办法来寻找水源。作为起步,他派了一个名叫埃德温·德雷克的人——在史书上总是被称为埃德温·德雷克“上校”——到铁托斯维尔,指令他在那里钻探。德雷克没有钻探的技术,也不是上校。他是铁路上的一名列车长。他不久以前已经因健康不佳而不得不退休。对于这家企业来说,他的唯一优势是,他仍然持有铁路通行证,可以免费去宾夕法尼亚。为了提升他的形象,比斯尔和他的合伙人在给德雷克写信时,称他为“E.L.德雷克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