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仆人队伍里处于最底层的是洗衣女仆,她们的地位是如此低下,在屋里往往几乎完全不见她们的身影。要洗的衣物是有人拿给她们的,而不是她们自己去取的。洗衣的活儿被人瞧不起,在大一点的家庭里,有时候把仆人送去洗衣房作为一种惩罚。这是个耗费力气的活儿。在大的乡村邸宅里,洗衣工每星期很可能要处理六七百件衣物、毛巾以及床单和枕套。由于19世纪50年代以前没有洗涤剂,一堆堆要洗的衣物不得不在肥皂水或碱液里泡上几个小时,然后再用力捶打、擦洗,煮一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反复漂洗,用手拧干,或者(大约在1850年以后)放进一只滚筒,再拿出去挂在树篱上或铺在草坪上晾干。(乡村里最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是偷晾晒的衣物,因此常常得有人看着,直到衣物晾干。)朱迪思·弗兰德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住宅》一书中说,一项简单的洗衣活儿,比如洗床单和别的床上用品,总共可能要包括至少8道独立的工序。但是,好多要洗的东西远不是那么简单的。难洗的或容易洗坏的物品得小心翼翼地处理。不同纤维做的衣物,比如丝绒的和有网眼的衣物,往往不得不仔细拆开,单独洗净,然后再重新缝合在一起。
大多数颜色不是永不退色的,是很难侍候的,因此为了保持或恢复颜色,每次洗衣服时都必须在水里加入精确剂量的化学混合物:绿色的衣物加入明矾和醋,紫色的衣物加入小苏打,红色的衣服加入矾油。每个熟练的洗衣女工均有一系列配方,能去除各种不同的污迹。床单常常要浸泡在陈尿里,或者家禽粪便的稀溶液里,因为这种东西起漂白作用。但是,由于这些东西有一股臭味(这是不足为怪的),需要用力多漂洗几次,通常还要使用某种草汁,使味道好闻一些。
上浆是一件很费劲的事情,常常要留到第二天来完成。熨烫是另一件繁重的活儿,要分开来做,令人望而却步。熨斗凉得很快,因此非得快速使用,然后再换上刚刚加热过的。通常有一个在使用,两个在加热。熨斗本身很重,要花很大力气才能压下去取得理想的效果。但是,熨斗用起来还必须小心翼翼,因为上面没有控制温度的装置,很容易把织物烫焦。熨斗是在炉子上加热的,还往往会沾满炉灰,因此得不断擦干净。要是衣物上还有浆,浆会粘在熨斗底部,那样还得用砂纸或刚玉板来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