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挥霍的青春年华 4

“要不给我们来段小曲。”老二笑得恬不知耻。一听就是报复,存心想让我在他男朋友面前丢脸,我才没那么笨。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就我的造诣,一开口还不把他给吓趴下了,然后今后见着我就赶紧撒丫子掉头跑。

我捏了捏嗓子,咳上一声,“今天嗓子不太好,换个吧。”

“要不跳支舞也行。”老大的提议。

我对她咧嘴一笑,“好好笑啊!”

我用目光将她们仨横扫了一遍,然后在心里反省,自己认识的都是些什么人啊,全都见不得我好是不是?我全身上下除了脖子是软的外,哪都是硬的,让我跳舞,还不如直接让我学狗叫得了。这要放平常,我还能跳个脱衣舞什么的(虽然也没什么看头),但今天穿的是一套头衫,就是想脱也脱不出花样来啊。不过,她们可别以为这样就能难得倒我,我可是从不认输的孙夏天,她们想看我笑话,那么我就让她们傻眼。

“你们等着瞧好了,绝对让你们大开眼界。”

还好这家KTV我们常来,而且这里的摆设四季不变,大体有些什么东西还是清楚的,所以很轻易就从大厅弄来了一台电子琴,然后在她们不可思议的目光的注视下,特豪迈地落座。

我不是圣人,所以总会有被浪漫冲昏头脑的时刻。其实我对乐器一窍不通,也非常确信自己不会有这方面的兴趣,但见不得邓学安老说我没水准,加上实在为挑选他的生日礼物头疼(没办法,再没人比他更挑剔),于是决定来点浪漫的,学首曲子送给他。我当时想得特美,想着他在听完之后肯定感动得一塌糊涂,跪下来亲吻我的脚指头也说不定。所以学的时候我特带劲,老师在上面讲,我在下面偷着笑,吓得跟我同班的另三个女孩再也不敢来了,剩我一个人美美地享受着专项指导(早知道会有这种结果,我说不定早用这招了)。

如今没想到被这小子占了先机,真是便宜他了,不过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显露身手,还真是有点紧张。当初选乐器的时候也犹豫过,本想选长笛,因为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口琴有点基础,但我这人肺活量不好,长笛吹久了我怕会喘不过气来,而且有事没事总要对着自己的唾沫星子吹,心里总不大顺畅。挑来挑去挑了钢琴,因为家里有台电子琴,虽然早已落灰,但既然这两种琴是一个套路,至少还能派上点用场。那是我很小的时候老妈买的,那时她还不算完全对我失去希望,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经过那次教训,她不再指望我染指任何与高雅沾边的东西。

弹的是Dan Fogelberg的《Longer》,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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