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是整个西汉普斯特街上我最喜欢的酒吧,这里距我的旧居和新居都只有一步之遥,当我推开白马大门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喝酒。酒来得越快越好,越多越好。
“来瓶干白葡萄酒,”我对第一个映入眼帘的酒保说,“大瓶的。”
他扬了扬眉毛说:“很辛苦吧?”
我叹口气说:“你说对了。”
我带着酒到了酒吧里最近的拐角处,重重地坐在一把椅子上。我该何去何从?谁会在第一次面试的时候就掴未来老板一巴掌?而我,露西·布朗就这样做了,在任务开始的第四天就搞砸了一切。
或许我现在打电话然后卑躬屈膝地向他说一声“对不起!”事情就会出现转机。格雷厄姆会答复我,“哦,你怎么这么可爱,会道歉。我相信你不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的疯子。你还想要这份工作吧?”这个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真糟糕,我都干了些什么?现在我要怎样才能认识阿奇?除了工作地址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
我捂着脑袋打量着酒吧。这里与我和丹最后同来的时候相比并没有什么改变。墙壁上依然镶嵌着深色的木头,橡木地板上粘着喷溅出的啤酒汁液,横梁很矮,丹每次都不得不弓着身子才能进来。与那些灯火通明的酒吧相比,白马酒吧壁灯的光线相对较暗,营造出幽静的气氛,插着蜡烛的酒瓶摆放在桌子和窗台上。这里有非常宁静的气氛,昏暗的角落里洋溢着浓浓的温暖,你可以在这里呆上几个小时而不受影响。也因此我们经常会在这间酒吧里遇到一些名人。他们就隐藏在某个角落里。皮特·多赫担或珊迪·弗洛斯特等人留下的印记已经司空见惯。睡觉男仍然呆在他喜爱的角落里,张着大嘴巴,他的面前摆了半品脱苦啤酒。卖东西的妇人则坐在屋子中间的圆桌边上,她的脚边是两袋子货物。刚才跟我搭话的鲍勃是这个吧的台柱子,但也是最容易为客人们所忽略的人。虽然现在我的心里还是惴惴不安,但故地重游让我倍感安全。我在喝别人在看,我决定再换一种酒,直到喝醉为止。关于阿奇的事情我现在无计可施,看来第四天是注定要劳而无功的了。
突然门铃响了,我抬起头来干了杯中的酒,看到安娜和杰西走了进来。
安娜和杰西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当她们向酒吧里走的时候我抬起头张了张嘴。她们看起来过得很好。杰西是我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在剧院做化妆师。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身材娇小、可爱、有点神经质的女孩儿,黑色的头发梳成整齐的马尾,还夹着一个银色的发夹。黑色的裙子配着白色的T恤,脚上穿着一双夸张的靴子。不过她看起来倒很开心。我想她现在应该与斯图亚特相处得很愉快。太好了!
杰西看起来很好,但安娜却让我大吃一惊。她的头发比以往更短,也更光滑了。她的金色卷发变成了平直的短发,但颌骨附近还是卷着的。她也换成了短裙和宽松的无肩牛仔上装,低矮的领口透出诱人的乳沟。她看起来很富态,似乎也没有其他词适合形容她。当她穿过人群倚着吧台的时候,全酒吧的男人都在流口水。哇,我很好奇她是否找到新的男人了?
三年前我在丹朋友举行的一次聚会上遇到了安娜,我们立刻熟悉了。她是个开心果,而且她特立独行的作风也是我前所未见的。大学毕业后,她当了一年的贴面舞演员赚到了足够的钱去环游世界。与海豚游泳、住在尼泊尔人的家里、在罗马尼亚的孤儿院里工作、穿越印加古道、学会了四种语言。接下来她回到伦敦,找到了一份令人艳羡的高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