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中,似乎还做了个梦,梦中,又回到了三年前俊疾山上她初见夜华的时候。
玄衣黑发的俊美青年,手持一柄冷剑,一身是血地倒在她的茅草屋跟前。她呆了半晌,手忙脚乱将他拖进屋,上药止血,瞠目结舌地看着他的伤口自行愈合。不过两日,濒死的一身重伤竟已恢复如初,青年醒来沉默地看她许久,开口是一把极沉稳的好声音。青年谢她的救命之恩,非要报答。她自觉不过日行一善,施舍了青年两服草药,算不得什么大恩,却绕不过他的执着。她开口要金山银山,青年却只用幽幽目光看着她:“姑娘未免不把在下这条命放在眼中。”自古来算是没哪个救命恩人当得她这般没奈何,她被烦得无法,两手一摊:“那你不如以身相许。”青年愣了愣。
但这句荒唐话后,他二人竟真的就成了亲,就有了腹中的孩子。
她自记事始,便一个人住在俊疾山中,只知四时更替有春夏秋冬,山中灵物有鸟兽虫鱼,她没有亲人,所以也没有名字。青年叫她素素,说从此以后,这就是她的名字,她偷偷开心了好几天。
后来,青年将她带到九重天上,她才知道青年原是天君的天孙。那时,他还尚未被立为太子。
然在这九重天上,没有人承认他是她的夫君。他也从未与天君提过,自己在东荒娶了个凡人做夫人。
那一夜,她去青年的寝殿送羹汤,寝殿四围无人把守,素锦天妃的声音凄凄切切地传出来:“你娶一个凡人,不过是报复我背叛你嫁给了天君,是不是?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四海八荒的女子,谁能抵挡得了天君的恩宠?呵,告诉我,夜华,你爱的仍然是我,对不对?你叫她素素,不过是因为,不过是因为我的名字里嵌了个素字,对不对?”
那和现实吻合得一丝不差的梦境到此戛然而止,她惊出一身冷汗。愣了许久,她抬手抚摸高高隆起的肚子。怀胎已三年,大约,近期就要临盆。
入夜后,奈奈久久不曾来服侍她歇下,她还没有办法独自洗漱,只好开口催她。奈奈过来帮她掖了掖盖在腿上的花毯,答她:“娘娘,再等等吧,或许殿下今夜要过来也未可知呢。”
她哑然失笑。那件事发生后,夜华便再不曾过来歇息。她知道,今后也不会了。也没有什么,即便他过来,也只是相对无话,或许还要惹他生气。
她在这里是个十足的弱者,从前她不知这一点,总以为有他的庇护,但那件事给了她当头一击,若是唯一可依靠之人也成了加害你的人……她的手不自禁地又开始颤抖,赶紧握住。
其实那时候,在东荒的俊疾山上,若夜华告诉她他已有了一位放在心尖上的意中人,她想,她绝无可能那样荒唐地同他成亲。
那时候,她并没有爱上他,她只是常年生活在碧林深山之中,一个人感到十分寂寞。
可他什么也没说,他娶了自己,以礼相待,还将自己带上九重天。
这九重天境,不复俊疾山只有他们二人的清净单纯,时时都有闲言碎语撞进她耳中,关于他同素锦天妃。她天生擅长粉饰太平,所以他和素锦天妃的种种纠葛,她虽然俱有耳闻,却可以当作从未耳闻。
她想,不管怎样,他最后娶的是自己,他们是对着东荒大泽拜了天地发了誓言的,她还有了他的孩子,她这么爱他,总有一天他会被自己感动。
而他,也确实逐渐地对自己温柔了。
她甚至庆幸地以为,他即便不爱自己,是不是也有点喜欢自己了呢?
爱这种东西,有时候,会让人变得非常卑微。
可那件事情发生了。于是她一梦醒来,代价是失去双眼,失去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