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依旧广泛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1)

几天前,就在准备为这篇文字收尾时,我在微信上看到一段小浣熊被活剥的视频,并为此潸然泪下。

我知道眼泪有时候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会让我们误以为自己为这个世界尽了力,而实际上只是以流泪的方式维持一种人格上的平衡和自我欣赏,然后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该做的善事忘得一干二净。不过我当时的伤感的确是真实的。从本质上说,活剥一只小浣熊和日本人当年在中国滥杀无辜有什么不同呢?它们的内核都是针对他者的令人发指的残酷。

如今的日本人理应为其父辈在中国杀人放火感到羞耻,而我亦时常为自己生而为人感到羞耻。有时候我在想,世间所有物种的罪恶,全加起来都不及人类的罪恶吧。我同情个体的具体命运,但是作为物种的人类却是不值得同情的。上苍以人类为万物之灵长,让人类看管这个世界,人类却对不起上苍的这份恩情。上苍给了人类智慧,但人类并没有发育出与之相称的德行。

人类不仅有自私的基因(道金斯),更有残忍的基因。观察人类历史,极端主义的最大罪恶往往不在于主义本身,而在于它借着人们对正义与天堂的激情不断释放出人性中的残忍,使信仰它的人自此“人性大发”,无恶不作。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们如何对待他者,他者就会如何对待我们,因为我们同为他者之他者。我们如何对待自然,我们就如何对待自身,因为我们身处自然之中。

世人总在谈论人性,而我认为比人性更深不可测的是“人义”。人性是自然属性,它让人类有着相同的优点和缺陷,而“人义”包含自我属性和社会属性,它给了人类赋予意义的自由,却没有指出必然或相应的责任。我希望这个世界保持其丰富性,那是我们幸福的源泉。但我又不得不时常痛心于各种“伪物种”(比如按国家、宗教和鼻梁的高度来划分人种)的流行。当人可以肆无忌惮地虐杀动物,并将他者等同于动物时,人就有了杀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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