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凝夕3:花事了》 花事了 第二章(1)

筱乔

2007年 5月27日 上午 天气 大风

上海这个春天的风沙很重,人们出门,总是流着泪,红着眼。

我站在帝都的门口,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似的恶心,不停地弯腰,每一次都头晕目眩。

透过玻璃看着自己惨白的脸色,只盼着快点下班。正想得出神,一行客人走了过来,我赶紧弯下腰,刚要说话,胃里的酸水就先冒了出来。

我立刻捂住嘴,可还是弄脏了眼前那双锃亮的Hermes男式皮鞋。我慌忙抬起头,道歉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一双冷冽的眼睛牢牢地摄住。

我仿佛被人钉在了地上,一动都动不了。

一行人停在这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空气瞬间凝结。

很快,大堂的经理就跑了过来。问明了情况,经理忿忿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头对着皮鞋的主人,满脸堆笑,不住地道歉。

我垂着手站在那里,看着皮鞋上的污秽,不知所措。那人却始终一言不发,一双厉眸直勾勾地看着我,目光阴郁。

我吓得向后缩了缩脖子,经理却在这时推了我一把,将一块手绢递到我手上。

我愣了一下,立刻明白了经理的意思,赶紧俯下身,穿着裙子只能半跪在他笔直的西装裤下,手忙脚乱地为他擦鞋。

Hermes,他以前就很喜欢这个法国牌子。过去他曾笑着对我说,Hermes在法语里是希腊神话中波西神的猫头鹰,它是神的信使,也是亡灵的接引神,黄泉的引导者。

他喜欢它,不仅因为它象征了非凡的成功与奢华。更因为这个以Hermes为姓氏的家族,依靠马具制造起家,却在短短几十年里就建立了属于自己的企业王国。在历经五代的传承和百年的辉煌后,依然保持着经典,驰名世界,屹立不倒。这种成功,是他毕生所求。

一字一句,恍如隔世……

这双鞋,很尊贵很漂亮,穿在他脚上就更尊贵更漂亮。看着他的脚,我又开始恍惚,直到听见一声咳嗽,我才回神。

抬起头,大家都在看我,他们的眼神告诉我,玷污他的高贵是我的不对,所以我理所当然要弥补我的过错。

“倪先生,真不好意思,她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总是笨手笨脚,您多包涵。”经理赔着笑脸,他阴霾的脸色却始终不肯放晴。

我攥着手绢,冷汗都冒了出来。如果他当真不依不饶,那我无疑要丢饭碗。

哪个时代都有英雄,在最恰当的时间出现,生死攸关之际,拯救弱小于水深火热之中。

可是,如果我能料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我倒宁愿他从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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