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比较评价(1)

假如要求我为民主政体比个人独裁政体更可取或更好这一主张提供理由,那么我首先要问一下,作出这种判断能否不涉及价值?也就是说,选择是否会使我们不可避免地直接陷入价值争论?

一如前述,民主政体确立了一种pactum societatis(社会契约),即公民(作为平等者的公民)之间的共存,个人独裁制度则是要把自身变成一种pactum subiecdonis(顺从契约),要创造一批臣民,一种建立在服从上的秩序。这一思考立刻使人看到,这两种情况都包含着另一个危险因素。如果我们回到“人民总是正确的”这一基础性的前提,就不难看出这点。尽管这个公理从经验上说是错误的,从理性上也难以辩护,但它几乎算不上是一个危险的公理,因为我们知道,“人民”其实是一个既进行无数调整又受到无数制约的漫长过程,至少在自由主义民主制度下是这样。实际上,人民已经变成了一个多角色、多梯级和多滤层的决策过程。

不能认为“统治者总是正确的”这一基础性前提同样如此。统治者是具体的行动者;按照他永远正确这一假设,他必定是不受制约的。因此,个人独裁政体下的掌权者不会掩饰一种傲慢的甚至是骇人的说法:sic volo,sic iubeo(我能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虽然绝对统治者不过是区区一人,他的一天也是只有12小时的白昼,但这并不能令人心安。正是在这一天的12个小时中——这时间都多得用不完——他一个人就能非常成功地灭绝千百万人。今天,这“区区一人”只需揿一下按钮,片刻之间就能毁灭全人类的生命。用更为严格的方式说,个人独裁政体等于盲目的冒险,一场无比巨大的盲目冒险。民主政体(自由主义民主政体)充满安全机制,而个人独裁的突出特点便是缺乏安全机制。

民主政体中的领导人说:“我是他们的领导,所以我得听他们的。”个人独裁者则说(也许是必然说):“我既为你们的统治者,你们必须听我的。”当然,民主方案也有弊端,但它不仅表明了进行民主冒险的崇高,而且使人放心。相反,个人独裁的方案却如此险恶,它命令我们必须完全屈从于quia nominor leo(我是狮子)、屈从于狮子的存在这一事实。狮子确实存在,但是假如能把它们关进铁笼,为什么还要允许它们跑出来呢?谁也不想让狮子吃掉。因此首要之事是,仅用这个危险因素即可证明选择民主政体是对的,因而不必求助于价值和价值辩论。重要的是在转向靠不住的“价值判断”基础之前就确定这一点。正如我们所做的,第一步是要确保我们找出了那些基本的、有着时间和空间上的可比性的价值。

就这里的讨论而言,我将满足于以下主张:尊重人的生命、人身安全和个人自由。相关的问题是,能否从理性上——即令人信服地——证明,生命、安全和自由足以被称为比所有其他事情更重要的“好事”?价值相对论者素来认为,这类问题无法回答。然而,他们的胜利未免来得太容易,因为他们一般总是要求我们(别人)去证明用“自由是最好的”这种形式表述出来的命题。但我们为何要这样做呢?我认为,恰当而又充分的问题是,是不是“自由是更好的”?换句话说,我们无需对付以绝对的形式表述的命题,只需对付以比较的形式表述的命题。再者,我们也要保持警惕,不可以要求普天下之人以伦理学——实际上是西方伦理学——那种高度抽象和复杂的方式去理解“价值”。

既然这样,那么能否用理性的、可验证的方式证明,尊重人的生命、人身安全和个人自由是(1)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价值,和(2)非常可取的价值呢?第一问涉及的是事实问题,第二问则不是。我们首先要问,能否从经验上证实,我们发现世界各地的人类共同抱有某种基本的价值观,特别是上述价值取向呢?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