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以“权力”为例。相关的术语起码包括势力、权威、强制力、暴力、制裁力。以权力如何被定义为转移,所有这些术语也会相应改变含义。具体而言,如果权力被重新定义(被赋予新的含义),所有这些术语也都应当重新定义,以便保证(1)没有一个“语义场意义”被遗漏,和(2)重新调整语义场可以得到某种分析结果(克服而不是助长暧昧与含糊)。另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详细讨论过的——就是包括政治阶层、统治阶层、精英、权力精英、统治集团、领导集团等等术语在内的语义场。由于这些术语构成一个系统,而这个系统中的(正如系统这一概念所示)每一个语言单位都与所有其他语言单位相互作用。那么,除非我们对整个语义场进行相应的重新调整,不然就不能(虽然一直有人不断地这样做)去约定“我认为‘精英’是指……”我们接受或拒绝“精英”的一种(约定的)新义,恰恰是因为这个语义场(而不是孤立的术语或概念)是否变得更加清晰、更加准确。
以上所述是否意味着先验本质和绝对标准的复活呢?当然不是。这不过是肯定了我们是通过词语进行思考,这些词语是我们思想的眼镜,它们的语义投影则体现着一种理解和表达事物(客体、过程)的方式。简言之,词语塑造思想。因此,选择一个既定的术语并给出定义,决不等于任意而为。相反,这一过程在认识上是否有用,取决于而且仅仅取决于它能否经受住由以下规则所表达的语义场的检验:如果对一个术语的定义打破了该术语所属语义场的稳定,那就应当证明这个定义(1)没有抛弃任何“语义场意义”;(2)全部“语义场歧义” (模糊、无限制、混乱)没有被进一步加深。
概要重述一下三个问题是必要的。首先,我们关心的不是语言的起源,而是现存的、高度精巧的结构性语言系统。其次,任意的定义只能破坏语言的互为主体的关系,从而使一个交流(同时也是组合现有知识的)工具变成十足的制造混乱的手段。最后,“不是惯例就是形而上学”这种非此即彼的观点,既无充分根据又混淆视听。语言的进化和得到“有用的”精确化以适应启发认知的需要,其途径是进行大量的语义与思想的锤炼,而不是任意的无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