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足以警醒中国。在中国的高速增长缩小前沿距离的时候,副产品毒性的增强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中国过去30多年的经济起飞,所积累的垄断这个副产品一点也不比其他起飞国家少,这在现实中很容易观察到。在我看来,中国反垄断的难点不在于垄断行业的改革,而在于如何遏制垄断与权力联姻。诚然,电力、电信、铁路、石油石化等垄断行业迫切需要深化改革,以引入更多的竞争和提高效率,但是,一定要看到这些行业可能存在着垄断与权力联姻,这种联姻披着高贵而又洁白的婚纱。更加严峻的是,在更多的其他行业,与权力联姻的行政性垄断破坏了本应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不管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一旦通过与权力的联姻而获得市场势力,就会妨碍自由与公平竞争,就会阻碍要素使用和财产保护方面的权利平等。与权力联姻的垄断者和寡头们在貌似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成为特权者,所攫取的巨大经济租转化为高额会计利润。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凯文·墨菲和安德烈·施赖弗所得到的结论有可能不幸被中国所验证。
许多东南亚国家和拉美国家的教训显示,垄断势力最喜欢也最容易盘踞于不可贸易部门。出于对垄断者的痛恨,一些国家选择在这些部门实行国有化。中国的不可贸易部门本来就是国有经济占主导,但中国的情况表明,其他国家的经历也证明,即使对不可贸易部门实行国有制,也并不自然而然地改变垄断格局。要知道,所有制是所有制,市场结构是市场结构,垄断行为是垄断行为,国有制顶多只会改变垄断租金的分配,并不会自然而然地消除垄断租金本身,更何况国有制还会导致另外的严重问题,如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低劣、需要国家巨额补贴。更进一步,国有制更有可能强化垄断与权力的联姻,更有能力排斥自由和公平竞争。在中国,不但自然垄断领域都由国有资本控制(这些领域显然存在严重的效率低下问题)而且在更多的非自然垄断领域,巨量国有资本也分布于许许多多的行业,行政性垄断也广泛存在。要破除垄断,要清除垄断与权力的联姻,对分布广泛的国有经济实施收缩性改革是必需的。
其实,我国借助于国有制和行政权力来排斥自由和公平竞争已经远远超出不可贸易部门。2006年,国家有关部门将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划定为由国有资本绝对控制的领域,换言之,非国有资本一般不得进入这些领域,即使有少量进入,也不可以在市场当中占有多大的份额;同时,将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行业划定为国有资本保持较强控制力,这些领域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但显然要将非国有资本限制在从属地位。上述十几个行业绝大部分并不是自然垄断领域和不可贸易部门,这些行业如果对非国有资本采取排斥态度,即使能够在国有企业之间构造竞争,也仍然是远远不够的,这种高度同质化的竞争不能涉及更深的层面,更何况国家作为统一的出资人,可以通过企业合并重组的方式来限制竞争和消除竞争。在电网、铁路等自然垄断行业,尽管国有资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控制地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通过分拆等方式构筑更多的竞争,仍然有很大的空间。在石油石化等资源性行业,如何使资源租更好地显性化并得到合理分配,必须纳入考虑之中,而对于与资源开采无关的下游业务,需要去捆绑化并开放竞争。总之,国有制并没有改变垄断,反而可能强化垄断与权力的联姻,因此我们不但要处理自然垄断,消除行政性垄断,还要改革国有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