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在中国
中国影子银行的业务和规模
近几年来,中国金融体系最重大的一个发展就是影子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和壮大。目前国内对影子银行的定义和认识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分歧,但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快速膨胀则是不争的事实。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基本包括以下机构和活动:银行融资通道类业务(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证保合作等),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银行同业业务,银行理财池业务,融资类信托,委托贷款,贷款公司,融资租赁,民间借贷和地下钱庄,当铺,担保公司,电子商务类贷款业务,等等。
关于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由于定义和数据来源的差异,目前统计口径从10万亿元左右到36万亿元不等。因为每个影子银行业务都有融资和投资两条腿,在统计时应该避免把融资和投资混为一谈,出现重复计算。根据一些公开的数据,如果我们对影子银行业务的最终投资额做个简单加总,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保守估计应该在22万亿元以上,包括:民间贷款和贷款公司贷款(5.2万亿元),信托贷款(7.8万亿元),委托贷款(7万亿元),券商资管的贷款(2万亿元)。这个口径不包括企业债券(9万亿元)。如果企业债券的购买方是银行的理财产品或者信托产品,这些企业债券应该纳入影子银行的统计。由于缺乏更细致的数据,中国影子银行的具体规模难以精确测算,但保守估计应该有20多万亿元。
中国影子银行的业务特点
与美欧的影子银行业务相比,目前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有鲜明的自身特点。
首先,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大多是简单的信贷类业务,其典型代表就是信托公司的项目贷款、小贷公司的贷款以及民间借贷。
其次,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绝大部分业务是与银行密切相关的,甚至是银行主导的。比如近几年迅速发展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委托贷款,其主导力量无一例外都是银行。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主导力量是银行,而产品主要是银行贷款的简单替代物。
再次,中国影子银行产品的投资者主要是个人,这点与美欧有很大不同。以银行的理财产品为例,中国绝大部分的理财产品购买人是个人,而美欧的影子银行市场主要是以回购市场和货币市场基金为主体的批发融资市场,其参与者主要是机构投资人。中国影子银行参与者主要是个人这个特点使得该业务面临较大的社会风险和道德风险。原本应该由投资人承担的风险,将大部分或全部转移到金融机构和政府身上,这隐藏着严重的道德风险,导致了信用市场上的价格扭曲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
最后,中国一些影子银行业务是简单的、本土特色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这些都说明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务基本上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批发融资市场的规模尚小,与美欧有较大的区别。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是,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本质与国外影子银行业务没有根本的区别,其核心都是银行外的信贷融资,这点是不可否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