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流(1)

对安和本这样两人需要分配一些项目的情况来讲,最普遍使用的方法大概就是轮流了,即第一个人先挑选一个项目,再轮到另一个人,依此类推。假设通过掷硬币决定安先挑选,那么上述4个项目(包括监护权)的挑选顺序就应该是:安—本—安—本。

这个顺序被称作严格轮流。双方不仅要轮流挑选,而且每次只能挑选一个项目,如果每次可以挑选的项目数超过一个,那么,轮流就不是严格的。

假设安和本对4个项目从最好(排第一)到最次(排第四)分别

排序如下:

再假设他们作出真诚选择:每一方在每一阶段都会从可供挑选的项目里选出他或她的偏好。这样,安会选择养老金,本会选择房子;一轮过后,安会选择投资而本会得到卡罗的主要监护权。由此,安会获得她的第一个和第三个选择,既然安选择的就是这两个项目,这个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

但假如安知道本的偏好并加以利用呢· 本对养老金兴趣索然,那么,在第一轮里安可以放弃养老金而先选房子,等本选过以后再选养老金也不迟。

对安来讲,这样做有些冒险。投资与养老金二者之间,本肯定偏好投资,如果他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他会选择投资。所以,安可能会以为她在最后一轮里还是能得到养老金(她的首选)的,这样她就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最希望的两个项目。

那么,冒险何在呢· 首先,她可能错误地估计了本的偏好,但即使她没有估计错,也还有另外一个因素———恶意。如果本看穿了安的诡计,那么轮到他进行挑选时,他考虑的将不仅仅是4个项目的分配问题。

离婚案里,当被另一方有意置于劣势时,其中一方有时为了“报复”而宁愿少分点财产,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比如,为了“报复”妻子的剥削和跋扈行径,丈夫可能更加偏好于从阻挠妻子如愿以偿上获得满足感。

需要强调的是,这个选择也并非缺乏理性。长期来看,给安一个教训,让她明白不能再耍手腕了,实际上对本来讲有形无形中都会受益。如果安和本将来还会发生争端,比如涉及女儿卡罗,那么,本可能想警告安:他可不是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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