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61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最主要的激情可分为四类:痛苦、恐惧、欲求、快乐。然而,也的确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对一般情绪的原则性的存在论阐释几乎未取得任何值得称道的进步,即未能深入揭示情绪的存在论性质和意义。
而从现代西方早期人学所思考的问题可以看到,尼采的哲学突出的是强力意志,把强力意志规定为人的本质,而生命哲学的狄尔泰则强调生命的需要及其实现、生命精神的客观化,他们都还未把情绪放在突出的地位,海德格尔在现代第一次深入揭示了情绪并把情绪看做是人的一个源始的生存环节或组建此在的一种源始方式,这是他前期人学思想的一个独特性所在。
撇开这些不谈,在我们看来,从海德格尔整个思想的发展来看更加重要的是,情绪极其突出地展现了此在生存的社会历史制约性:此在存在着,且不得不存在。此在总是处于被抛状态之中。它委托给了这个此,它必须存在,并且,它必须在它所遇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存在。这既不是它随便能够选择的,也不是它随便能够改变的。同时,此在的情绪开展出它“在世界中存在”的整体,也就意味着此在所存在于其中的“社会历史”的世界又是整体的世界,此在必然受这个整体的制约。另外,在现身情态中,向此在来照面的存在者对此在的牵连性,它们对此在的有用、无用、阻碍、威胁等等,虽然都是此在生存的可能性,但同时表明了社会周围环境对此在的必然制约性。
领会或领悟是此在的又一基本生存论环节,它与此在的现身情态不可分割,但对组建此在有着不同于情绪所具有的意义。
首先,就领会与情绪的关系来说,一方面,现身情绪向来有其领会,即使在现身情绪抑制着领会时也是如此;另一方面,领会又总是带有情绪的领会,它也不可能离开现身情绪而存在。
其次,领会是此在存在的另一种基本样式。它表明了此在的这样一种能在:它本身的存在开展着随它本身一道存在的“何所在”。此在作为“为……之故”而存在的存在者,即是有所领会的存在者,它对这样去存在或那样去存在总是有所领会。此在知道它于何处随它本身一道存在,即随它的能在一道存在。只是因为此在能够领会,它才能够迷失自己和认错自己。
第三,领会同样始终关涉到此在“在世界之中”的整个基本状态。此在作为能在向来是在世界之中能在。因为领会本身就具有“筹划”(Entwurf)这种生存论结构,“只要此在存在着,它就筹划着”
(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177页,1987;德文本,145页。
由此,领会总是突入诸种可能性之中。领会不仅把此在之在向着使此在的当下世界成为世界的意蕴加以筹划(即此在从它的世界方面来领会自身),而且把此在之在向着此在的“为何之故”加以筹划(即此在通过领会去选择自己生存的可能性)。也就是说,领会在对“世界”的筹划中,此在的“在之中”也一同被筹划了。领会不仅把世界作为可能的意蕴来展开,而且把世内存在者的开放作为此在的可能性来开放,使形形色色的事物的统一即自然,只是根据领会的可能性才是可揭示的。因此领会的筹划性质实际地组建着此在的在世。
海德格尔明确提出,领会不是一般人们所说的认识,而是比认识更加源始的现象。领会比直观和思维更优先。“直观和思维是领会的两种远离源头的衍生物。连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也植根于领会。”
(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180页,1987;德文本,147页。
领会“不是一种由认识得出的知识,而是一种源始生存论上的存在方式,唯有这种源始地有所领会的存在方式才使认识与识知成为可能”
(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152页,1987;德文本,123~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