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在的生存在世 3

此在是这样一种独特的存在者:它总是为它的存在本身而存在,它在它的存在中总是对自己的存在有所作为,它已被交付给了自己的存在。也就是说,对此在这种存在者来说,“存在乃是与它自己性命攸关的东西”

(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52页,1987;德文本,42页。

他特别指出,生存这个名称没有而且也不能有流传下来的existentia这个古语的存在论含义,因为按照流传下来的含义,existentia在存在论上差不多等于说现成存在。现成存在是一种存在方式,但本质上却是和此在这种存在者不相干的一种存在方式。

正是由于此在的“本质”在于它的生存,所以,可以在这个存在者身上清理出来的各种性质都不是“看上去”如此这般的现成存在者的现成“属性”,而是它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方式,并且仅此而已。

这就是海德格尔关于此在的“本质”在于生存的思想。可以看出,这一思想在实质上所表明的是此在生存的能动选择性和不断生成性。这是海德格尔关于此在的“本质”在于生存这一思想的核心。此在的生存即是“去”存在,去存在总是面临和实际地处于种种可能性之中,此在总是要去选择某种可能性;选择什么样的可能性,最终是由此在自己来决定的。同时,既然此在是生存着的去存在着的存在者,所以,此在的“本质”就不是现成的东西,不是像其他存在者所拥有的现成属性那样的东西,而是不断生成的东西,是不断去选择也不断在变化的东西。海德格尔的这一思想与认为在人身上存在着固定本质的观点明确区别开来,与近代形而上学把人性看成是人所固有的一成不变的观点明确区别开来。

海德格尔关于此在的“本质”在于生存的观点,所凸现的是此在生存的自身能动选择性。这是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此在生存论分析的一个基本方面,它和此在生存的被制约性一起,构成了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以及他整个前期人学思想的两个不可分割而又相辅相成的主导线索。

应该指出,海德格尔的此在的“本质”在于生存这一人学观点,与后来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海德格尔40年代对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命题进行了批判,认为这一命题是对传统形而上学“本质先于存在”命题的颠倒,因而仍然陷入形而上学。显然,海德格尔的这种批判只是“形式的”批判。事实上,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命题是海德格尔“此在的‘本质’在于生存”的发挥,它们在实质上的共同性从一个根本方面标志了现代西方人学不同于近代西方人学的全新方向。

此在的第二个性质是它的向来我属性质(Jemeinigkeit)。

此在是众多的此在,但是此在的存在却总是具体的、个别的。此在这个存在者为之存在的那个存在,总是我的存在,此在的存在总是“我存在”(ich bin)、“你存在”(du bist),这即是此在生存的向来我属性。

根据海德格尔的简要论说,此在的向来我属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此在的任何生存都是“我”性的,都是属于“具体的我”或具体的个体。每一个我的存在都是生成性的、具体的,因而,“此在永不可能从存在论上被把捉为某种现成存在者的类中的一员和样本”

(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53页,1987;德文本,42页。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