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2)

那时候因《新青年》上文学革命的鼓吹,而我们认识留美的胡适之君,他回国后,即请到北大任教授。胡君真是“旧学邃密”而且“新知深沈”的一个人,所以一方面与沈尹默、兼士兄弟、钱玄同、马幼渔、刘半农诸君以新方法整理国故,一方面整理英文系;因胡君之介绍而请到的好教员,颇不少。

我素信学术上的派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每一种学科的教员,即使主张不同,若都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就让他们并存,令学生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最明白的,是胡适之君与钱玄同君等绝对的提倡白话文学,而刘申叔、黄季刚诸君仍极端维护文言的文学;那时候就让他们并存。我信为应用起见,白话文必要盛行,我也常常作白话文,也替白话文鼓吹;然而我也声明:作美术文,用白话也好,用文言也好。例如我们写字,为应用起见,自然要写行楷,若如江艮庭君的用篆隶写药方,当然不可;若是为人写斗方或屏联,作装饰品,即写篆肃章草,有何不可?

那时候各科都有几个外国教员,都是托中国驻外使馆或外国驻华使馆介绍的,学问未必都好,而来校既久,看了中国教员的阑珊,也跟了阑珊起来。我们斟酌了一番,辞退几人,都按着合同上的条件办的。有一法国教员要控告我;有一英国教习竟要求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来同我谈判,我不答应。朱尔典出去后说:“蔡元培是不要再做校长的了。”我也一笑置之。

我从前在教育部时,为了各省高等学堂程度不齐,故改为各大学直接的预科。不意北大的预科,因历年校长的放任与预科学长的误会,竟演成独立的状态。那时候预科中受了教会学校的影响,完全偏重英语及体育两方面;其他科学比较的落后;毕业后若直升本科,发生困难。预科中竟自设了一个预科大学的名义,信笺上亦写此等字样。于是不能不加以改革,使预科直接受本科学长的管理,不再设预科学长。预科中主要的教课,均由本科教员兼任。

我没有本校与他校的界限,常为之通盘打算,求其合理化。是时北大设文、理、工、法、商五科,而北洋大学亦有工、法两科;北京又有一工业专门学校,都是国立的。我以为无此重复的必要,主张以北大的工科并入北洋,而北洋之法科,刻期停办。得北洋大学校长同意及教育部核准,把土木工与矿冶工并到北洋去了。把工科省下来的经费,用在理科上。我本来想把法科与法专并成一科,专授法律,但是没有成功。我觉得那时候的商科,毫无设备,仅有一种普通商业学教课,于是并入法科,使已有的学生毕业后停止。

我那时候有一个理想,以为文、理两科,是农、工、医、药、法、商等应用科学的基础,而这些应用科学的研究时期,仍然要归到文理两科来。所以文理两科,必须设各种的研究所;而此两科的教员与毕业生必有若干人是终身在研究所工作,兼任教员,而不愿往别种机关去的。所以完全的大学,当然各科并设,有互相关联的便利。若无此能力,则不妨有一大学专办文理两科,名为本科,而其他应用各科,可办专科的高等学校,如德法等国的成例。以表示学与术的区别。因为北大的校舍与经费,决没有兼办各种应用科学的可能,所以想把法律分出去,而编为本科大学;然没有达到目的。

那时候我又有一个理想,以为文理是不能分科的,例如文科的哲学,必植基于自然科学;而理科学者最后的假定,亦往往牵涉哲学。从前心理学附入哲学,而现在用实验法,应列入理科;教育学与美学,也渐用实验法,有同一趋势,地理学的人文方面,应属文科,而地质天文等方面属理科。历史学自有史以来,属文科,而推原于地质学的冰期与宇宙生成论,则属于理科。所以把北大的三科界限撤去而列为十四系,废学长,设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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