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的作风是对法律的敬畏 2

2004年,华夏公司与弘高公司、时代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最后,被告弘高和时代公司败诉。宋鱼水是当时该案的主审法官。

被告代理律师事后回忆:“宋法官在法庭上的审案作风,真是让我们感觉到一种公正的气氛。对双方当事人,她真是做到了绝对公正。不管谁找她,她从不拿案子来做任何交易。那个案子我们当时败诉了,但是,一直到现在,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我这个代理律师,绝对心服口服!”

一位法律专家说:“对于一个法官而言,能做到业务精通、公平断案已经不辱使命。宋鱼水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达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境界,更多的人则由此坚信了一个朴素的道理——是非总有公道,公道自在人心。”

宋鱼水秉公执法,许多当事人对判决很满意时会表示感谢,邀请她出席联谊活动、观光旅游等等。遇到这样的事情,她总是婉言谢绝。

她说:“我有权代表国家审判,但无权接受感谢。裁判一出,案子了结,关系也应该跟着了结。再进一步发展,就不正常了。”

宋鱼水当法官15年,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办过一件人情案。谈到法官的廉洁自律,海淀区法院领导都会拍胸脯说:“小宋这人,我敢打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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