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杨照的伦理寓言3

这让我联想起近代哲学史中一度存在过的一对极其相关但又明显不同的概念区分,那就是“道德哲学”(Moral Philosophy)和“伦理学”(Ethics)了。表面上看,这两种关于人类实践生活的哲学探究是没有多大差异的,反正它们讲的都是伦理道德,所以现代大学的哲学课也经常混用这两个名词。同样的理论,一会儿说是“伦理学”,一会儿又说它是“道德哲学”。

可是对于许多先哲而言,这两个名词却有着微妙的差别。粗糙并简单地讲,“道德哲学”关心的是更一般更抽象的原理问题,比方说:“什么是‘善’?”,“道德律则应当如何证成?”以及“假如自由意志是虚幻的,人类还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吗?”。至于“伦理学”,它的对象范围就比较微观比较具体了,例如18世纪德国哲学家鲍姆嘉登(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的《哲学伦理学》(Ethica Philosophica),里面谈到的几乎全是“如何控制我们的低级欲望”、“如何敬拜上帝”和“怎样对付沉闷”等非常实际细碎的课题,和我们今天熟悉的伦理学很不一样。

我假借这个区分,用来联想《故事照亮未来——通往开放社会的100个观念》的性质,把它界定为一部教人在这个政治秩序及社会环境急速变动的时代里,应当如何把握方向、如何沉静思考以及如何稳定心性的“伦理故事集”。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再多说两句有关政治与道德之关系的问题。首先,我们知道学术界曾经把道德排除在政治之外,纯以实证的科学态度去研究人类的政治生活,并以之为政治学正宗。根据这种主张,我们不应该研究一个政党的路线转变算不算背叛,因为这是个无法得出客观结论的价值问题;同样地,我们也不必追问一个社会的政治秩序是否正常,因为它是个价值问题,不能用事实的调查与数据的分析去说明。根据这种主张,我们应该研究的是一个政党的路线转向的抉择是否理性,它和其它政党在下一盘怎么样的策略棋局;根据这种主张,我们不用比较君主制与代议民主制的良窳,只要去描述它们的特色,分析它们如何成形如何衰亡便好。

一般认为,这个战后以来的主流主张是要到了上个世纪的70年代才开始转变。在那十年,以罗尔斯(John Rawls)为代表的政治哲学家把政治带回到了哲学里面,也把哲学——尤其是道德哲学——带回到了政治研究。于是大家重新开始质问一个怎么样的社会才算得上是正义的社会,一个怎么样的制度才能叫做正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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