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负责召集了一个独立小组审阅我的书稿,其成员都是来自大西洋两岸著名的法律学者。不用说,我当然迅速采纳了他们的许多宝贵建议。而且,由于并不知晓他们的具体身份,我完全可以毫无顾虑地让这些匿名的个人单独或者共同为后文承担责任。
在每个章节的结尾处我都提出了一些问题,这么做主要是想达到三个目标:第一,归纳出前面所分析的每个领域的核心难题;第二,为研讨会或学习小组的讨论和思考提供素材;第三,希望能够帮助学生提升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形式的评估成绩。其中大多数问题都是从我在香港大学的学生所必须忍受的课堂材料、问答题和考试卷中“借”来的。感谢香港大学法学院授权我在此处使用它们。
感谢牛津大学出版社的工作人员,是他们帮助我把这项工程从我的头脑中通过电脑屏幕转移到纸面上。在此也需要特别感谢安吉拉·格里芬(Angela Griffin)、萨拉·海兰(Sarah Hyland)、梅兰妮·杰克逊(Melanie Jackson)、凯瑟琳·科诺特(Catherine Kernot)、萨拉·纳特拉斯(Sarah Nattrass)、尼古拉·雷恩博(Nicola Rainbow)和佩内洛普·沃尔夫(Penelope Woolf)(他们向我施压承担这项工程)。
如果没有我的夫人佩内洛普·瓦克斯(Penelope Wacks)的爱护、耐心和支持,我是无法完成它的(她曾劝我不要承担这项工程)。我对她万分感激,因为她的付出无以言表。
这是一部无愧于学生的作品。然而,它并不是一部教科书。在选择主题时,我的考虑非常简单,它需要反映出普通法世界大多数法理学课程可能教授的内容。毫无疑问,很多主题都不得不予以省略,因此,本书既不可能全面也不可能详尽无遗。我从未打算用它取代书中通篇援引的那些著作和文章,那是所有认真的同学都愿意翻阅的对象。我的主要原则是把学习法理学的同学引到正确的方向上,避开不必要的弯路、困惑和阻碍——这与我的那些目光敏锐的鸽子并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