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人(7)

宪章运动(1837-1848)所诉诸的是如此不同的推动力,在欧文主义失败后我们几乎已经可以预料到它的出现,以及它一些成熟的步骤。宪章运动纯粹是一种政治性的努力,试图经由立宪的途径影响政府;它企图对政府施加压力是合乎改良运动之传统路线的,并且得到中产阶级的支持。宪章运动提出六点方案,要求给予全民投票权。但是这个扩大之投票权方案所遭到的敌对态度(它在1/3世纪内不断被改良国会否决)、宪章运动者在群众之支持下所使用之强制力量,以及19世纪40年代自由主义分子对全民政府的厌恶态度,都证明对当时的英国中产阶级而言,民主是一个陌生的观念。只有当工人阶级接受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则,以及工会将工厂的顺利运转视为它们的主要关怀以后,中产阶级才会将投票权给予一些工人;这已经是在宪章运动消逝很久以后的事了,而且是在中产阶级确定工人不会尝试着用投票权来达成他们自己之任何想法以后的事了。从生存之市场形式的扩散这一个观点来看,这可能是正当的,因为这有助于克服工人残存之有机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所造成的障碍。另一个全然不同的任务是重建一般人的生活(他们在工农革命中生活是无根的),以及引导他们回到一全国性的文化中。这是未做的。在将工人阶级要求分享领导权的能力摧毁殆尽以后,再给予他们投票权,已经不能弥补这个创伤了。统治阶级已经因为把强硬的阶级统治延伸到一个文明的形式——它要求全民在文化上与教育上的一致,以避免不良的影响——而造成了错误。

宪章运动是政治的运动,因而比欧文主义易于被人了解。但是如果我们不参考当时其他情况的话,我们仍然难以认清这一运动的情绪与广度。1789年与1830年的动乱已经使革命在欧洲成为家常便饭了;在1848年巴黎动乱之前,柏林与伦敦就已经有了预兆,只是其时间上的准确性不像社会动乱那样,而更像市集的开放,“接踵而来”的革命发生于柏林、维也纳、布达佩斯与意大利的一些城镇。当时伦敦的情势也很紧张。每一个人(包括宪章运动者在内)都预测会有暴力事件发生,以迫使国会将投票权给予人民(当时只有15%的成年男子有投票权)。英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像1848年4月12日那样,全面调度各种武装力量以准备保卫法律与秩序。成千上万的人被任命为保安人员,以便在那天用武器来对付宪章运动者。但是巴黎大革命的火花来得太晚了,因而无法引导英国的民众运动达到胜利。到巴黎大革命时,由《济贫法修正案》及饥饿之19世纪40年代所激起的反抗情绪已经逐渐消退了;高涨的贸易浪潮提高了就业的机会,而资本主义的成果也开始出现了。宪章运动被和平地解散了。国会甚至拒不受理他们的请愿,直到后来下院才以五对一的多数否决了他们的要求。他们徒劳无益地搜集了成千上万的联署签名。在徒劳无益的挣扎之后,宪章请愿者规规矩矩地做个守法的公民。他们的运动在获胜方的讥嘲下消失了。英国人民试图建立全民民主政治之最大努力就这样结束了。一两年后,宪章运动已经全然被人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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